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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军犬训导员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寻香踪
谷宇低头看了一眼那家伙,它正沉浸在美味当中毫无察觉。谷宇叹了口气:“狗狗,我们今晚去哪儿?”
流浪狗不理他,闭着眼睛享受着嘴里的鸡翅骨头。一阵夜风吹来,谷宇打了个哆嗦,接连打了三个大喷嚏,他摸了一把鼻涕,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回季夏的家了,至少现在,他还顶着这个叫季夏的人的身体。
3、第三章复杂家庭
谷宇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他只是下意识地跟着这个身体的记忆走,本来是要打车的,但那条狗认定他了,一直紧紧跟着他,谷宇决定将它带回去,出租车司机看见那条狗,死活也不愿意载他们。
谷宇看着绝尘而去的出租车,比了个中指,骂了一句粗口,骂完之后,他自己也愣了,这是他平时会做的事吗?
雨已经停了,雨后的空气倒是难得的清新。他带着那条狗,沿着马路牙子往家走,走了快两小时,才找到家门。站在门口,谷宇惊住了,居然是一座四合院,还是独门独户的,不是大杂院。他知道自己现在在京城,能在京城住四合院的人,非富即贵,看样子季夏很幸运,投生在了一个有钱人家。
他摸了摸身上,从裤兜里找到一串钥匙,但是却迟疑了,不敢去开门,仿佛一开,就会有一个他无法预知的世界打开,而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犹豫了半晌也没拿定主意,突然身后亮起了强光,“唰”的一声,一辆火红的跑车停在了他身后。从车上下来一个人,跟跑车司机挥挥手,跑车开走了,回头看到谷宇,上下打量了一番:“哟,我看这谁呀?大半夜的像个乞丐一样杵在这儿,被人揍得找不着北了吧?还真难得,居然还能找得到家门。”
谷宇听出这个声音就是电话里的那个女声,知道她是季夏同母异父的妹妹,懒得跟她计较,没理她,继续作思想斗争:进到底还是不进?
周昕云踩着高跟鞋,蹬蹬地走到谷宇面前,仰起头看着谷宇,狠狠剜了他一眼,一甩头“滚开,好狗不挡道,不进就让开。”没想到引来一阵狗叫,吓得她猛地往旁边一跳,紧接着一声惨叫,高跟鞋崴脚了,“啊,我的脚!什么鬼东西?!哪来的死狗?”
原来她刚刚从谷宇身边走过去,不小心踩到了流浪狗的前爪,它吃痛惊叫了起来。谷宇听见狗叫,连忙蹲下去给它看爪子,瞪了一眼周昕云:“你走路不看路,这么大只狗都能踩着。”
周昕云这一下扭得狠了,半天都没站起来,下过雨的地面又脏,委屈地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儿。谷宇安慰完流浪狗,看见周昕云还没站起来,伸手想要拉她起来,被周昕云用力甩开,嫌恶地尖叫:“别碰我,脏死了。”
谷宇回手,插回裤兜里,摸到口袋里那把硬硬的钥匙,犹豫了一下,拿出钥匙将门打开,招呼了一下流浪狗,头也不回地进屋去了,不过也没有顺手把门关上。周昕云在背后继续尖叫:“季夏,你神经病啊,带条野狗回来,脏死了你没看见?”
谷宇皱皱眉头:“你要是有病,就去医院看看。我的事,不用你管。”
周昕云气急败坏地随手抓了个东西向他的背影扔过去,待到发现是什么的时候,便看见自己心爱的手机已经五马分尸一般散落了一地,这回她抓狂一般咆哮起来了。
谷宇熟门熟路地进了中院,开了西厢的一个房门,纵使是有季夏的记忆,也还是很吃了一惊,虽然是老建筑,里面的陈设却十分现代化,奢华得叫人吃惊。谷宇扫视了一眼,看样子季夏是个极懂得享受的人。
他带着流浪狗进去,也不脱鞋,原木地板上落下了一路的泥水印子,径直走向浴室。也不忙着给自己洗澡,而是将流浪狗推到水龙头下,给它洗刷起来。这流浪狗大概很熟悉这种事,不但不抗议,反而很喜欢,安安静静地闭着眼睛任由谷宇在它身上揉搓。
正洗着,谷宇听见门响了,竖起耳朵听了一下,一个男声在问:“小夏,你在里面吧?”
谷宇拍拍流浪狗的头:“乖,等会儿来给你洗,别乱动。”拧开水龙头,将手冲洗了一下,出了浴室,发现房里已经站了个高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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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丝质的睡衣,衣服敞着没扣,露出壮的胸膛,戴了副眼镜,努力装出一副斯文的样子,却掩饰不住一股子王霸匪气。他看见季夏一身狼狈,皱了皱眉头:“又跟人打架去了?”
谷宇低下头,捋了捋袖子:“没有,是被人揍了。”他脑子里努力搜索,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对方挑了一下眉头:“这次你又去招惹谁的女人了?”
谷宇耸耸肩,说实话,别说他不知道,估计就是季夏本人也不清楚是哪笔烂帐。
对方走到沙发边坐下来,往后一仰,靠在沙发背上,翘起二郎腿:“你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不知道怎么死。让你读书你不读,去我那上班也不愿意,你到底想混到什么时候?你就算是不想做正经事也没什么,二哥养得起你,但是你得乖一点。你再这么闹下去,别说老爷子不待见你,我也要停了你的那些卡。”
谷宇想起来了,这个男人是季夏后爹的二儿子周昭云,是周家唯一一个对季夏还算友好的人,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说:“我去读书。”
“什么?!”周昭云显然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继弟从小到大没干过几件正经事,脾气又臭又硬,性子阴沉,虽然长了一副好皮囊,也没能讨得几个人的喜欢,除了自己,谁还正眼瞧过他?
谷宇说:“我想去读书。要不,我就去当兵。”季夏现在是十九岁,按说早该高中毕业了,但是他浑,上到现在都还没毕业,估计毕不毕业也无所谓,但现在他的芯子里不是原来那个混子季夏,而是谷宇,所以他的人生得由谷宇来重新规划。
周昭云嗤笑了一声,他挑了挑眉:“你去当兵?开什么玩笑。”这个弟弟今天吃错什么药了,平时让他走二里地,都要坐车或开车,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用他自己妈的话,就是比别人多长了一根懒筋,他居然会想着去当兵,这年头,除了真想在部队奔前程的和那些山沟旮旯里的农村人,谁还去当兵啊。
“不过我想先上学,要是考不上大学,再去当兵。”考大学,自然也是军校,因为他记得罗建飞一直在为考军校而努力。不管如何,他还是要去云南,要去找罗建飞,还有他的飞电。
周昭云抬起头,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他:“你今天吃错药了?”
谷宇笑一笑:“我要洗心革面做人了,绝对不会再让那些人瞧扁。”
周昭云站起来,走到谷宇身边,想伸手拍他的肩,看见肩上的脏污,将手换了个方向,落在了相对还干净的头上:“好,小夏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哥等你有出息。”
谷宇听着他的语气,不由得起了身鸡皮疙瘩,这语调,完全是在哄小孩一样,亲昵又带着宠溺。谷宇心道,这个便宜哥哥对季夏的心思恐怕不止对待弟弟那么简单。不是他敏感,而是作为一个gay的直觉。
浴室里突然传来了动静,周昭云眼神倏然锐利起来,拧起眉头看向谷宇:“小夏你带人回来了?”
“啊?没,我捡了条狗。二哥,家里能养狗吧?我明天就带它去打疫苗。”谷宇知道大部分人对流浪狗都是忌讳的,怕脏、怕有病,看周昕云的反应就知道了。
“你想养狗?”周昭云不太置信地看着季夏,他平时是酱油瓶子倒了都不愿意去扶的人,有人倒他面前都会绕道走,居然会捡一条流浪狗回来,是一条什么样的狗呢?“我能看看吗?”
谷宇点点头:“可以,不过我还没给它洗好澡。是条串串,有拉布拉多的血统,应该是很聪明的狗。”谷宇一说到狗就来了兴致,甚至有点忘了形。
周昭云心下越发狐疑,季夏今天浑身不对劲,不像以前那样小警报拉得高高的、夹枪带棒地跟自己说话,不过这似乎也算是个好现象。想到这,周昭云嘴角浅浅弯了一下。
谷宇没注意他脸上细微的表情,只是走向了浴室,推开门让周昭云看他带回来的流浪狗。那狗正趴在地板上玩沐浴露瓶子,挤得地板上全是沐浴露,它身上和地板上全是泡沫,谷宇走过去开了水龙头给它冲洗:“就是它,非常帅的一条狗,不知它的主人怎么把它扔了。”
周昭云抱着胸,站在门口看了一会,那狗洗干净了,看起来还是条挺健壮的狗,模样也还不错,他随口问:“你准备给它起个什么名字?”
谷宇想了想:“叫飞龙吧。”
周昭云抬手挠了挠眉毛,想不出来这落水狗跟任何龙有什么关系。“你愿意就养着吧,早点洗完睡吧,我先回屋去了。”
一宿折腾,谷宇破天荒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自从他入伍之后,从来都是比太阳还起得早。睁开眼,并不是一场梦,还是在那个陌生的房间里,外面的光线透过窗帘的缝隙落在了地板上,谷宇才惊觉有多晚了,他猛地坐起来,才发现身上还是酸痛不已,摇摇头,心下暗忖:难道因为接受了这个身体,连这个人的懒散都全盘接下来了?这可不行,得改!
他起来洗漱,飞龙从床头的地板上站起来,讨好地摇着尾巴蹭过来,对于这个新家,它是很珍惜的,毕竟流浪的日子实在是太艰辛了。
谷宇洗漱完毕,给自己做了一下心理建设,才打开门出去。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人踪,院里种了些花草,中间立着一株龙爪槐,树枝上挂着好几个鸟笼子,不过都是空的,那鸟笼子也有些斑驳,积了不少灰尘,似乎挂了不短时间了。
谷宇摸摸肚子,非常饿,他打算去厨房找点吃的。正准备往前院去,有人从后院出来了,两个女人,一个就是昨晚的周昕云,走路一瘸一拐的,昨晚估计扭得厉害了,被一个皮肤白皙的保养得很好的中年女人扶着,女人和周昕云的眉目有些神似。谷宇很快明白过来她是谁,站在原地,犹豫了很久,嘴巴动了动,开口叫了一声:“妈。”
这一声妈把谢雪莹惊住了,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听到儿子开口叫自己了,她有些激动地看着季夏:“小夏,是你叫妈妈?”
谷宇犹豫了一下,转过脸去,躲过谢雪莹热切的目光:“我饿了,要去吃饭。”
谢雪莹笑了起来:“妈约了你姑妈一起吃午饭,正要和昕昕出去,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吧。”多久了,儿子终于肯和自己说话了,这个当妈的喜得跟捡了宝似的。
谷宇还没答话呢,周昕云就撇了撇嘴:“妈,你就不怕他当着姑妈的面给你难看?上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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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你忘了?”
谢雪莹的嘴巴动了动,想起三年前有次拉着儿子和周家的人一起吃饭,结果闹得鸡犬不宁,从那以后,他就被排除在周家的所有活动之外,不禁神色有些黯然,但很快又打起神来:“那时候你四哥小,不懂事,现在长大了,就不会乱说话了,对吧,夏夏?”夏夏是季夏的小名,是季夏三岁前的昵称。
周昕云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
谷宇被这声夏夏叫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他笑了一下:“我不去了,妈,我要带飞龙去宠物医院。”
周昕云看见昨晚的流浪狗从他身后钻出来,虽然洗干净了,但也还是条毛色黯然且有些斑秃的野狗,不由得退了一步,尖声说:“季夏,家里不能养狗,三哥最讨厌狗,难道你不知道?”
谢雪莹看着那条狗,又看看儿子,小心地说:“夏夏,你三哥不喜欢养狗,要不,你还是继续养鸟吧?”
谷宇皱起眉头,看着龙爪槐上那一溜空笼子,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便说:“我不会在这里养的,快开学了,过两天我就出去租个房子,先去上几天补习班。”据他对季夏记忆的接,这家伙是个混子,上高中后就没好好读过书,而他准备考军校,若是不拿出点狠劲来,铁定是考不上去的。
谢雪莹激动得睁圆了双眼:“小夏你要搬出去住?”儿子转性了,要搬出去住,还要读书,天啊,天啊,她不是幻听了吧。
谷宇说:“嗯。我饿死了,先去吃饭,回头再说吧。”他一向不太擅长跟长辈打交道,尤其这个女人并不真是自己的妈,而且还是个在这个家里地位很微妙的女人。
4、第四章告别过去
饭厅里的电子挂钟上显示的时间是:xx年8月8日10点47分。谷宇看着那个电子挂钟,愣了半晌,他清晰地记得,自己出任务的时间是5月16日,一夜之间,时间跨越了两个多月,谁来告诉他这是怎么回事。
他机械地扒着饭,一个决定慢慢在心里形成。吃完饭,他回房间拾了一点东西,背了个小背包,想了想,在桌上留了个字条,说是出去旅游。出门的时候,飞龙跟了上来,亦步亦趋的,讨好地摇着尾巴。谷宇想了想,找了根绳子,系在飞龙脖子上:“我带你出门,你要乖一点,不能乱叫,也不能乱咬人。”
飞龙舔了一下他的手心,表示答应了。谷宇拍拍它的脑袋,然后起身出门。到了火车站,想买一张去z省的车票,没想到暑假旅游高峰期,当天的票并不好买,最快也得后天了。谷宇犹豫了,要不还是晚两天再去吧。抬头一看墙上的电子显示屏,出现一个j省的地名,他心中一动,凑到窗口去问:“有没有去白城的票?”
没想到还真有,不过是趟普快,要十好几个小时,谷宇买了张卧铺票,票是下午的,离发车还有四个多小时。谷宇想了想,找了家宠物店,买了点宠物用品:狗粮,项圈,还有一个托运的笼子。到时候只能让飞龙坐货运车厢了。买完这些,又去超市买了点礼物。
折腾了一圈,终于上了车。谷宇躺在卧铺上,将手挡在眼前,透过指缝看窗外的阳光,心里想的却是命运真是奇怪,昨天他还在云南的边境丛林中,今天居然就在去白城的火车上了,多么戏剧性。
为什么会决定去白城呢?因为那是罗建飞的家乡,一个听起来很美丽的城市,白城,白色的城市,他第一次听说,就记住了。他曾经偷偷想过,跟他去他的家乡看看,据说到了冬天,那儿白雪皑皑,一望无垠,可以溜冰,可以打雪仗,可以冰钓。只是没想到有一天,他自己会悄悄地过去,去看他的家乡,生他养他的地方。
北方的夏天,白昼非常漫长,到了夜里七八点天还没黑,谷宇激动得睡不着觉,倚在窗户边上看夕阳下的风景,广袤无垠的东北平原,绿油油、坦荡荡,充满了生机,令人雀跃,又不由自主地沉醉。
夜色笼上来,窗外变得一片漆黑,除了火车的轮子磕碰车轨,发出有节奏的咔嚓声,四周的一切都静了下来。谷宇睡着了,他做了个梦,梦里罗建飞站在一片雪地里,手上拿着一块自制的滑雪板,微笑着向他伸出手来,要带他去滑雪。谷宇心中激动难耐,拼命朝罗建飞跑过去,但是脚下的积雪太厚,他跑不动,尽管离得很近,他也始终够不到罗建飞的手,他又急又慌,最后被积雪一绊,往前一扑,摔了个狗啃泥。谷宇一惊,醒了。
天还没亮,车厢内的空调开着,铺盖在他脚下缠成一团,估计刚才就是被被子缠住了。谷宇抹了一下脖子,居然都是汗,他将手盖在脸上,想起刚才的梦,甜蜜又怅惘,长叹了口气:罗建飞,罗建飞,我们还能见面吗?你还会认得我吗?
后半夜再也没法入睡了,蜷在黑暗中,将自己与罗建飞认识相处的点滴都细细回味了一遍,甜蜜又苦涩,但此时却成了滋养生命的甘露,也许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依靠这个来支撑了。
天亮之后,火车到了白城,一个北方的小城。即便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八月,最高温度也不过二十几度,早上更是凉爽,人们不紧不慢地悠闲过活。谷宇听着当地人的口音,不由得露出了笑容,他们说话跟罗建飞真像,但是都没有他的声音好听。
谷宇花了点钱,将托运箱子寄放在一家小店里,用牵引套了飞龙,带着它去了长途汽车站,买了一张下县城的车票,罗建飞家的地址他记得滚瓜烂熟,因为他常看他将自己的津贴寄回家去。罗建飞父母早亡,家里亲戚不愿意领养这个拖油瓶,靠着年迈的奶奶拉扯他长大。
到了县城,谷宇又买了点时下的水果,叫了一辆出租车,报上罗建飞家的地址,径直开过去。松嫩平原地势平坦,偶有小山包,起伏也不大,此地肥沃无垠,放眼是绿油油的稻田,大片大片的棉花地、甜菜地、草甸,蓝天白云绿草地,清幽的河流和水洼,令人见而忘俗,心旷神怡。最主要的,这些都是养育罗建飞的水土,怎能不令人亲切!
出租车司机有着东北人特有的豪爽和健谈,嗓门很大,性情开朗,一路问了谷宇许多问题,听说他从北京来访友,不由得露出了暧昧的笑容:“小伙子来看你对象的吧?”
谷宇愣了一下,旋即又不好意思地笑了,对象这个词真好,囊括男女,不分性别,不由得红着脸说:“还没有确定呢。”
司机大叔哈哈笑:“小伙子长得俊,丈母娘一见就喜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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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能拿下。”
谷宇笑了笑,丈母娘么,早就不在了。
地势平坦,路也好走,很快便到了地头,谷宇挥手作别司机大叔,带着飞龙进了庄子,寻了个老大爷问路:“大爷,我跟您打听一下,你们庄有个叫罗建飞的吧,您知道他家在哪儿吗?”一边说,一边给老大爷递了一把荔枝。
老人愣了一下,将谷宇打量了几眼,拿人手短,又不好不说:“你找建飞啊?他在外头当兵呢,没在家。”
“嗯,我知道,听说他还有个奶奶,我来看看奶奶。”
老人的脸色黯然下去:“小伙子,你来晚了。建飞他奶已经去了俩月了,建飞那阵子还回来过,你要是早来俩月,就能碰上他了。”
谷宇如遭雷击,半晌都没说出话来,没想到自己一觉醒来,就发生了这么多的变故。罗建飞他能撑过来吧?
最后在老人的指点下,谷宇找到了罗建飞大伯家。罗大伯不在家,罗大娘在,她见到谷宇时面无表情,后来看见谷宇将自己拎的大包小包往她家炕桌上放,便高兴起来了:“你太客气了,来看看我们就算了,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来呢?这怎么好意思。建飞这孩子真有福气,有你这样的好朋友,可惜他现在在部队,不在家。”话是这么说,却毫不客气地将谷宇带来的荔枝、桂圆抓出来,往孙子怀里放。
谷宇从未听罗建飞提起过奶奶以外的亲人,刚才那位老人也说起过,这大伯一家狠着呢,罗建飞父母去世后,接管了他家的责任田,扒了他家原来的房子修新房,把罗建飞和奶奶赶到老屋里去住。
谷宇说:“大娘,我想去看看建飞和奶奶住的地方。”
罗大娘连忙点头:“哦,哦,好。柱子,拿着老屋的钥匙,带这个叔叔去老奶奶住的屋去看看。”
柱子是个六七岁的孩子,正吸溜着鼻涕啃荔枝,孩子有东西吃,心里高兴,忙不迭答应了。
谷宇牵着飞龙跟着柱子,拐了好几拐,终于到了一个破败的小院,院墙早已颓塌,柴门半掩,两间颇有点历史的小屋失去了人气,只有门头上贴着的白色挽联还没有完全褪色。
柱子开了门,自己并不进去,站在门外等。屋里有点阴暗,谷宇过了好一阵才适应了室内的光线,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拾得倒还是很工整,只是长时间没人住,已经落满了尘灰。
谷宇进了另一间屋,屋里有一张床和一张柜子,石灰墙上贴满了褪色的奖状,谷宇走过去仔细瞧了瞧,全是罗建飞的,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一张不落,再往后就没有了。谷宇知道,罗建飞是高二的时候应征当兵的,应该是奶奶年纪大了,无力再负担他的学,他选择了另一条人生路。
谷宇找了一圈,想找点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回去,没有找到,东西应该都被罗建飞走了。谷宇失望而归,不过在大伯家的相框里,谷宇看到了罗建飞小时候的照片,和好几个大点的孩子一起照的旧照,罗建飞最小,他站在最边上,抿着嘴笑着,十分腼腆可爱。
谷宇了很大的劲,最后还拿了二百块钱,才说服罗大娘同意他把照片带走。因为和罗建飞一起照相的,是她家的孩子,这照片对他们来说也很有纪念意义。谷宇承诺说,回北京之后,一定找照相馆将照片复印冲洗出来,给他们寄回来,罗大娘这才同意的。
这一趟白城之行,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也可以说获颇丰。谷宇将那张陈旧的照片放进钱包的最里层,不管怎么样,还算是聊以慰藉吧。
谷宇直接从白城买了去z省的火车票,一路从北向南,途中又去北京转了车,辗转了两三天,终于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地方。
他曾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却也难找到归属感。从小,他就在父母的吵闹和打骂声中长大,那两位稍有不顺,就拿他当出气筒,吃尽了苦头,后来他大了些,哀求这两口子离婚。但是这两口子却不愿意离,他们暴力成瘾,深知没有谁比对方更能让自己纾解内心的暴力因子。
从小谷宇身上就经常青青紫紫的,全都是被掐捏出来的痕迹,他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远在千里之外的四川,连个庇护的人都没有,小朋友也看不起他,唯一的安慰就是从外面捡回来的流浪狗。别人不要的,他偷偷捡回来养着,从自己的口粮中省出来给小狗吃。
小狗比人好,你花钱花力去讨好别人,第二天人家照样给你两个鼻孔眼,理都不理你;喂了一次小狗,第二次它就会跟着你回家,你难过的时候时候它会陪着你,无聊的时候会和你一起玩,比谁都懂得知恩图报。这是小谷宇的人生经历给予他的结论。
谷宇没有进家门,他站在自家楼下,听见二楼的窗口里传来噼里啪啦的摔东西的声音,紧接着是父母的吵架声,歇斯底里的尖叫和咆哮。楼上有个壮汉探出头来,大喝一声:“又找打是不是,你们再吵,我又拿斧头去劈你家的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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