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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是乖宝宝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大雨如注
他跟着童希去寝室,周则不在,他也就顺便参观了一下,阳台那里摆了几种致小巧的盆栽,绿油油的很是讨喜。
童希见他自得其乐,也就没有过多招呼,只是拿起勺子开始吃饭。
结果时凌骞从阳台回来,见到他饭盒里的土豆块和土豆片后惊讶道:“你这么喜欢土豆?”
童希这两天脑子乱,连着做事都很没章法,上课还走神,导致笔记也记得没以前完整,打饭的时候也是,明明已经要了土豆炖牛肉,在食堂阿姨问他还要什么时,他又朝爆炒土豆片一指。
就导致了现在这种奇怪画面。
但他跟沈绎一样,在外人面前永远装得无比镇定,“我就是这么爱吃土豆,以前还喜欢鸡肉鸡蛋盖饭。”
时凌骞:“……”
等童希吃完,时凌骞却说自己肚子饿了,于是两人一起下楼开车去了餐馆。时凌骞要了份黑椒牛排,他吃的时候童希就在研究他提供的几份路线图,最后选了城西那座名山。
“就这个了。”
时凌骞说:“原本我以为你最不可能选的就是这个。”
“为什么?”
时凌骞暧昧一笑,“因为天气预报说有暴雨,那座山又很难爬,如果我们半路被困住,可能就要孤男寡男在山洞过一夜了。”
童希没被他故作不正经的语气吓跑,“旁边就有度假村,回不来就在那儿过一夜好了。”
时凌骞说:“你好像真的很信任我?”
童希头也不抬,“不是信任你,是信任我自己。”
时凌骞放下刀叉,“怎么说?”
“你动机不纯,我也没安好心。”那件事他一直让时凌骞背着锅,而且从没想过去澄清,因为这让沈绎不会再往其他方面去想。
时凌骞开始还不明白童希的话,但等吃完东西两人出发,徒步爬山到半路,童希有事没事看他侧脸,最后一个不留神扭了脚的时候,他突然间福至心灵。
他扶童希到一颗树边坐下,问:“我就那么好看,好看到让你连路都不看把脚给扭了?”
童希从没扭过脚,甚至觉得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但等他看到自己真肿起来的脚踝后,却疼得只能嘶嘶倒吸凉气。
时凌骞从随身携带的小型登山包里拿出袋装冰块和毛巾,先给童希捂了会儿,然后又拿出一瓶药油,倒在他肿起来的地方,再用手给他推开。
时凌骞力道很重,童希疼得蹦出眼泪,但没有嗷嗷乱叫,面子算是保住一半,时凌骞还在等他回答,“问你话呢。”
童希诚实道:“你是挺好看的。”
“是么,”时凌骞握着他的脚,抬头笑得露出一口白牙,“好看得跟沈绎有点像是吧?”
童希的表情出卖他的心,效果堪比直接承认,时凌骞手上力道不禁又重了一分,磨牙,“你可真是个小坏蛋。”
他会这么想也不是没原因,太好猜了,他又不是瞎子,童希第一次跟他单独出来,看着沈绎跟别的女人那眼神,只差没掉眼金豆豆了。后来在他公寓,他就想他该不是喜欢沈绎吧,于是出言试探,果然童希脸色立马就变,现在呢,童希跟他在一起老盯着他左边脸蛋看,而且这种行为说起来上次也有,于是他就想起个事。
有次八卦报纸盘点本城花花公子,他榜上有名,但照片居然给他配成了沈绎。
当时一众损友就笑他,说本以为他在这点上要比沈绎强,结果还是不如人家。
沈绎那张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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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侧影,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刚从机场出来,五官在强烈阳光下被拍得不是很清晰。于是恰好反映出一点,他不说话耍起帅来,乍一看真跟沈绎那厮有点像。
而童希被抓包也不觉得奇怪,反正沈绎那个圈子里个个都是人,所以他不仅不心虚,反而理直气壮,“你都在社会上混这么多年了,不懂说话要委婉吗,这么直白叫我怎么回答。”
时凌骞今天算是开眼界了,敢情还成了他的错,他拍拍手站起来,一手拎包一手拎童希,把他带进旁边一座寺庙,寺庙香火旺盛,沉静的檀香味轻易抚平燥热不安的神经,里面一颗千年银杏枝繁叶茂,无数年来无数人往上面抛过各种许愿签。
他把童希放到一只年深月久的狮子石像上,童希一个人坐正好,还小孩儿似的兴致勃勃去掏狮子嘴里那颗球,他泼冷水,“你就不怕我去跟沈绎说。”
童希依旧淡定,“不怕。”
“为什么?”
“说了他也不会信,还会骂你胡说八道思想肮脏挑拨离间。”
“……”时凌骞总算明白自己是小看这家伙了,鬼鬼的。
“你跟沈绎告白了么?”
“没有。”
“为什么?”
童希睨他一眼,“换成是你你会告白?”
时凌骞唔了一声,“不会呢,爱上情同手足,啊不,如父如兄一手带大自己的哥哥,吓都要被吓傻,哪还有闲情逸致去找跟他长得像的男人,更别提告白了。”
童希知道他在讽刺自己,但自己无理在前,所以也就不吭声了。没想到时凌骞盯着他许久,突然冒出一句:“要不要跟我交往看看?”
童希正在喝水,闻言差点呛到,“你发烧了?”
不提他的不纯动机,他们总共也才见了三次好不好。
时凌骞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说:“你不会真以为那次在酒吧是我第一次见你?”
其实童希在他们圈子相当出名,哪怕没有近距离接触,但大名依旧如雷贯耳。
沈绎这个恋弟狂,样样在他们这辈人里都是头一份,从小就是家长用来教育他们的别人家孩子,而这个人唯一一个众所周知的缺点,就是恋弟成狂。
尤其他恋的那个弟,真正说起来还跟他一点关系没有。
不过亲手养了这么多年,感情确实不同寻常。
以往从没谁敢把坏主意往童希身上打,而他只不过不痛不痒撩拨一把,就被沈绎动手警告,也等于是间接告诉所有人,不许动他这宝贝弟弟。
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弟弟长大了,还喜欢男人,你就想挡也挡不住啊。
由于时凌骞语气不像开玩笑,童希认真想了会儿,问他:“酒吧之前我们就见过?”
“见过,不过都是我单方面远远见到你,你从没注意过我这个不起眼的人,也许那时候我浑身上下没有丁点跟沈绎相似的地方吧。”
“哦”童希拖长声音,对着他现在的脸左看右看,“整过?”
“对啊,特意削过几块骨头,就为追求你。”
“那我真得摸摸看,”童希卷起袖子去碰他的脸,“削的哪儿啊,这里还是这里?”
时凌骞笑着握住他的手,又把话题拉回来,“看我这么有诚意,你的回答呢?”
两人刚还贫嘴贫得不亦乐乎,这会儿又要说这个,童希难得一点轻松褪去,正儿八经跟他说:“时先生,从酒吧见你那天起我就觉得你不像好人,所以沈绎揍你,虽然我也觉得有点抱歉,但还是没跟他说那是个误会。”
时凌骞又把先前那句话重复了一遍,“你可真是个小坏蛋。”
童希心想自己是挺坏的,“所以你为什么还想跟我交往?”
时凌骞说:“要听实话?”
童希点头。
时凌骞看着他,童希坐在石狮子上,裤腿被自己卷起来一截,扭伤了的脚踝肿得老高,另外一只却骨骼漂亮巧如玉,可爱得想让人握在手里细细把玩,两相对比莫名组合出一点情/色意味,他不禁凑到他在太阳照射下显得有些薄有些透的耳垂边,“我想以合理的名义睡你。”
作者有话要说:
()
第10章第10章
时凌骞列举出众多跟他交往的好处,他陪吃陪/睡陪聊还不介意他喜欢沈绎。
童希给了他那个想睡自己的理由满分,因为这等于间接承认他的魅力,毕竟时凌骞一看就是比较挑嘴的人。
而这也更间接说明沈绎对他没意思,毕竟如果喜欢自己,自己又天天杵他跟前,会一点冲动没有?
童希自己最控制不了的那段时间,只要沈绎出现在他方圆一米之内,他都会觉得下身充血。
那阵子对他来说像噩梦,他不指望自己那玩意儿像金箍棒一样缩自如,但也不希望它老是软不下去让他害怕又难受。
他看心理医生,看医术高明的西医和中医,都说没有问题。
然而他还是觉得自己有问题,他跟疯了一样地想沈绎。
现在总算好了点,又或许他真的需要一个男朋友来解决生理需要。
这么一想,时凌骞说得不无道理。
两人试试没有损失,尤其时凌骞这种人不交心的话,走肾完全值回票价。
时凌骞还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从他说话办事都可以看出来。
任何意思表达到位就会停下,不重复不纠缠,点到即止让人觉得很舒服
然而他还是犹豫,为了脑子里那点根本没死绝的心思。
这回时凌骞的天气预报准得要命,两人还没走下山,豆大雨滴就砸了下来。
时凌骞负重一百多斤,前面挂着两人登山的用具,后面背着童希这个扭了脚的小坏蛋。
童希举着能完全遮住两人的黑色雨伞,半路还有闲情逸致欣赏风景,说这个xx真好看,带回去做标本,说那个xx真致,带回去做书签。
时凌骞背了他一路,把追求神发挥到极致,不喊累不嫌烦,半小时后两人终于到了山脚下的酒店。天色已经黑了,酒店大厅灯火辉煌,行李员穿着仿拿破仑时期军装的制服在大堂穿梭,个个英俊笔挺,童希多看了两眼,顺便把休息区的美女服务员也扫了一遍,时凌骞注意到他游荡的目光,边把他放到休息区的沙发上边问:“我以为你只喜欢沈绎那款的,没想到还是个制服控?”
童希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时凌骞笑了笑,从自己兜里掏出手帕,让他把自己被雨水浇到的头发擦擦,然后拿上卡去前台开房。
星级酒店休息区服务一流,童希要了杯热牛奶,他小心悬着自己那只受伤的脚,随手从旁边杂志架上抽出一本顺眼的,边看边端起牛奶打算喝掉,不料突然一只手臂横过




才不是乖宝宝 分卷阅读12
来给他截住。
童希有乳糖不耐症,但他又非常喜欢喝牛奶,这点沈绎都拿他没办法,因为他总能振振有词说,我就是喜欢,喝了它肚子痛我也喜欢,为自己喜欢的东西遭点罪本就天经地义。
而能这么自然不让他喝牛奶的人,除了沈绎童希也想不出第二个。
果然一抬头就见沈绎西装革履打着领带,此刻弯着腰,让童希正好对着昨天他送的那枚领带夹。沈绎身后跟了大帮同样衣冠楚楚的公司高管,此时都在不远处等他。
那帮人挡住了童希视线,他看不到时凌骞,只希望他在自己把沈绎糊弄走之前不要过来。
但沈绎根本不给他机会,伸手就准备抱他起来,童希吓得一把丢了杂志,甚至莫名涌上一种心虚,明明白天他还在为沈绎给他拉皮条的事生气,现在却居然感到心虚。
他为什么要心虚?
这么想着,童希躲开沈绎伸过来的手,“走开,我不想理你。”
“乖,跟哥哥回去,”沈绎却像是早忘了昨天自己也气得要命的事,哄他,“脚是怎么扭的?是过来爬山还是泡温泉?和谁来的?”
天这么热谁泡温泉啊,童希屁股又在沙发上往后移了移,“我不回去,我明天上午没课,今天就在这里呆一夜。”
“听话,跟哥哥回去,”沈绎又试图伸手过来抱他,童希行动不便,很难躲开他的手,急了,“你烦不烦,我爱呆哪儿是我自己的事,没你我又不是活不了,你去忙你自己的事行不行?”
毕竟是公共场所,童希就算再急嗓门也压得很低,这就让他的声音听不出太多怒气,沈绎当然明白他还在为昨天那件事跟他生气,但依旧觉得哄哄就好了,“好好好,昨天是哥哥不对,现在跟你道歉,别生气了好不好,你脚伤成这样哥哥看了心疼,跟哥哥回去好不好?”
“我不!”
沈绎伸过来的手被他啪地打开,童希这回没省力气,直接让沈绎手背红了一片,而这时时凌骞终于朝这个方向走来,由于休息区有隔断,他并没有看见沈绎,直到转过一株盆栽,他目光落到童希所在的那组奶油色沙发上,见到一个人正和他拉拉扯扯。
他大步走过去,用力扳过那人肩膀,语气已经很不善,“你干什么呢?”
这一看却让他愣住,沈绎。
沈绎同样也愣了,看了看时凌骞又看了看窝沙发里的童希,顿时明白过来,指着童希气得声音直接飚高几个分贝,“你今天是跟他一块儿过来的?你周一下午有课吧?你还逃课跟他出来玩?你记得答应过我什么?昨天还说不见他今天就出尔反尔?我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时凌骞听得好笑,“这跟吃了熊心豹子胆有什么关系,他是个成年人,和谁出来玩,怎么玩,难道自己还不能做决定?”
时凌骞走过去,童希像是也懒得再理沈绎,居然直接朝他张开双臂。
时凌骞顿时开心极了,极为配合地把他抱起来,身后服务员跟着拿起两人随身物品,一行三人就准备离开。
沈绎已经懵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童希当着他的面让别人抱他?
他好久才反应过来,反应过来时童希已经与时凌骞走得离他有些远,他脚下并没有动,只寒声喊道:“童希。”
他从没喊过童希全名,于是更显得这声音不同寻常,与他任何时候跟童希说话都不一样,显得极具威慑力,“你今天敢跟他走,以后就别再认我这个哥哥。”
时凌骞脚步不自觉顿住,他去看怀里的童希,童希也显得很吃惊,双眼微微睁大,像是不相信沈绎居然说出这种重话。
确实,哪家哥哥会为了弟弟跟别人约会,就说,你今天敢跟他走,以后就别再认我?
时凌骞暗道沈绎小题大做,也开始觉得沈绎可能并非单纯地恋弟。
但沈绎自己知道吗?
时凌骞莫名一笑,等着童希反应。
童希咬了咬唇,他唇色很淡,牙齿整齐洁白,重重咬在自己下唇上,带出一片惨淡之色,但也不过数秒,很快那嘴唇由于疼痛刺激变得绯红,看得时凌骞几乎想直接低头亲上去。
而这时他抬头,原本琥珀般晶莹发亮的眼睛蒙上一层雾,他望着时凌骞,眼里却并没有映出他的样子,然而两人又近得呼吸交缠,他低低说了句,“走吧。”
时凌骞回头看了眼沈绎,担心他后悔,于是无声对他做了个嘴型,“你确定?”
“走吧。”童希又重复一遍,声音虽小但很坚定。
沈绎觉得浑身发冷,他死死盯着他们两人背影,直到一个转弯消失不见。
那帮等着他的高管这时已经停下交谈,都觉得沈绎独自在那里站了太久。
他的助手不放心过来询问,“老板?”
沈绎握紧了拳头,用尽全身力气止住自己追上去的欲望,大步朝酒店门口方向走,助手急急忙忙跟上,门童动作迅速给他撑开伞,然而小跑都没能跟上他。
雨以一种瓢泼之势浇下来,还携着一股又急又猛的风,仅仅一小段路,沈绎脸庞就挂满了水珠,钻进车里,重重雨幕被阻挡在外,他语气平淡吩咐司机,“回公司。”
第11章第11章
童希在自习室里低头默记一页又一页gre单词,自习室的冷气呼啦啦吹过来,吹得他肩膀发凉,他低头看自己领口偏低的t恤,摸摸起了鸡皮疙瘩的手臂,发现又脑袋短路忘记带外套过来。
这间自习室的人满满当当,其中不少成对恋爱学习两不误的。
他想起沈绎,那天之后,他就再没到过来自沈绎的只言片语。
他为什么那样伤沈绎的心?
或许是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两人从对方身上索取的东西不一样,那么摆在面前的必然只剩下死胡同。
他们的障碍不是沈绎的女朋友也不是他的男朋友,是他们自己。
他让沈绎失去从小疼爱的“弟弟”,沈绎让他体会爱而不得的滋味。
怎么算都是笔烂账。
发了会儿呆,童希轻轻抬起椅子往后一拉,尽量不打扰别人走了出去。
搭电梯到一楼,路灯刚刚亮起来,室内维持着恒温,室外却燥热异常,出来就觉得皮肤仿佛细小针扎般的感觉,他一个人在学校里走了很久,最后停下来坐到一片人工湖边的长椅上休息。
这边路灯坏了还没修好,新装的景观灯却在湖边围成错落有致的模样,整个湖面被映衬得异常宁谧美丽。不少情侣都在吹风散步,手牵手亲密无间,绕着灰色石板铺成的小路走了一圈又一圈。
童希独自坐在这里,又想起前两天碰到连蓉,她说连雨芙跟沈绎在一起了。
如果不是理智还在,他几乎要以为沈绎是在用这种方




才不是乖宝宝 分卷阅读13
式气自己。
自己让他生气,表现出信任别的男人超过他,他也就再不搭理他,找自己的幸福去了。
这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发展不是吗,你要的不就是这样?他不再理你,你也就不会再有多余奢望,这不就是你希望的吗?
童希心里小声一遍遍重复对自己说,然而终究还是忍不住,在一片垂杨柳的吹拂掩映之下,放任自己难受得眼眶阵阵发热。
=====
沈绎生日是在周六,周五晚上童希终于捣鼓完一幅画,他仔细把这幅不算小的画装起来,准备拿到快递代/办点寄出去。
下楼时他没带手机,办完事回来,却见沈妈妈坐在寝室里自己那把原木色椅子上。
周则正拘束地捧给她一杯茶,挠头说:“阿姨不好意思啊,我跟童希都不喝茶叶,所以也没准备。”
沈妈十分温和,“是我突然过来打扰了。”
除了送自己上大学那天,沈妈从没造访过这里,多数时候她想见童希,要么直接喊他去家里要么在外面约了地点等他,从没招呼不打直接过来。
童希进去后,周则就主动带上门离开,把空间留给他们。
童希站着有些局促,沈妈拉过他的手,“本来我在外面订了位子,准备喊你一起吃个晚饭,但还是决定过来学校看你,你怎么搞的,才多长时间没见,瘦得都快没肉。”说着她捏了捏童希确实没有几两肉的胳膊。
童希拿苦夏当借口搪塞,沈妈有些嗔怪地埋怨他,“你可算是长大了,还跟沈绎一样,也开始糊弄长辈。”
沈妈让童希坐下,还是握着他的手,说:“你从小就跟沈绎有缘,那时候你还太小可能不记得,沈绎十岁前都是个很独的孩子,就连在家里他也从不跟人共吃一盘菜,什么都要独份的,当时我就哭笑不得,心想我生了个什么孩子,连自己爸妈都嫌弃。可后来有次你爸妈带你来我们家玩,你非要吃那个他啃了一口的苹果,你爸妈都知道他那坏脾气,连忙让你别抢他的,还另外拿个又红又大的给你,但你就不要,非要他的,没想到最后他居然真的给你了……”
沈妈说着说着就笑起来,“当时我跟他爸吃惊得呀,心想总算有个能制他的了,所以这么多年,看你们感情一直这么好,我们心里也很欣慰。偶尔他爸看你把沈绎气得跳脚,不仅不生气,还总幸灾乐祸,说是也叫他体验一下孩子长大跟你生分跟你闹别扭的感觉。”
“可怎么说呢,这再好的感情,两人总吵架,也有变坏的一天。”沈妈叹了口气,“你父母过世得早,托我们照看你,这些年我唯恐哪里做得不好让你委屈,小希,伯母可曾让你受了委屈?”
童希摇头。
沈妈又说:“那你沈绎哥哥呢,他可曾让你受了什么委屈?”
“没有。”沈绎比谁对他都好。
“沈绎这阵子心情很不好,脸色也总不见晴,我猜又是你俩闹别扭了,你告诉我是不是?”
童希无法反驳,沈妈自然也不需要他回答,“沈绎这回骨气见长,还真的不搭理你,你别往心里去。其实要不是明天他生日,我也不打算来说这些惹你不高兴,所以你就当给伯母面子,明天我们一起吃顿饭好不好?”
沈妈站起来,“就在老地方,你带男朋友过来也行,正好让我和你伯父见见。”
童希连忙拉住她,试图说点什么,沈妈疼爱地摸了摸他的脸,语气染上一点欣喜,“明天你未来嫂子也在,你总得正式见见她吧?”
第12章第12章
得了童希保证,沈妈满意离开。童希却只觉得心里仿佛压了块大石头,无打采洗漱完,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第二天他早早起床,对着镜子查看自己眼下不算太明显的青色,拿冷水拍了拍脸,然后照常去办自己该办的事。
他在自习室呆了一整天,下午四五点出来,回寝室洗澡换衣服,然后打车去了沈妈说的地方。
沈绎向来不热衷于过生日,除了十八岁那年父母坚持,有一场大半的宴会外,其它时候基本都只与亲近的人吃顿饭了事。
吃饭地点除了沈家大宅,再就是这栋熟人开的私房菜馆,地点十分清幽,只接待熟客,四四方方的旧式庭院。
童希到的时候,沈绎正与父亲下棋,旁边连雨芙手执一只紫砂茶壶,正往两人手边的杯子里涓涓添着茶水,连蓉陪沈妈在聊天,身前矮桌上摆了一堆花枝,似乎是在向她讨教花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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