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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百天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寂静宇
和之前白老者介绍的一样,整个房子的装修布局和风格,完全是按照我的风格来的,整体的样子,和我生前住的房子差不多,这自然给了我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走到厨房,打开冰箱,吃的东西倒是都准备了,只不过都是些事食品。对此,我多少有些失望,心想着难得重生了一回,这第一顿就吃泡面的话,也未免太亏待自己了吧,再怎么也得出去浪一回,好好庆祝一下吧!
这一想到出去潇洒,我就瞬间来了精神,啥一百天的写作任务,立马被我从脑海里抛到了九霄云外。
快步走回房间,打开衣柜,挑了身最顺眼的衣服换上,然后拿着白老者给我准备好的车钥匙,兴致勃勃的出了门,直奔自家车库而去。
来到车库,看到白老者给我准备的车,我那轻浮的双眉,不自觉的跳动了两下,以表示我对眼前这辆十分招摇的车子的喜爱。
“老头不错嘛!一把年纪了,能把事做到这份上,还真是难为他了!”我一边夸赞着,一边迈着轻快的步子,朝车子走了过去。
可当我来到车前,拿出车钥匙准备开启车门的时候,脑海中却飞闪过了可怕的画面。那画面不是什么恐怖电影的场景,而是我出事那晚所经历的车祸情景。
虽然脑海中的画面只是一闪而过,没有多作停留。但却吓得我手一哆嗦,竟然将车钥匙掉在了地上。
“我了个去!烙下阴影了!”我只能无奈的宽慰自己,然后弯下身子,将掉在地上的车钥匙捡了起来。
捡起车钥匙后,我又盯着车子看了几眼,心里其实很想开着这辆招摇的车子出去兜兜风的,可被刚才那么一吓,只能无奈的放弃了自己开车出门的这个念头。
我将车钥匙揣进了兜里,十分扫兴的离开车库,朝小区门口走去。
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站在门口值班的保安见我走过来,便微笑着朝我点头示意,看他的样子,显得非常的热情,似乎早就认识了我一样。
见保安跟我打招呼,我只能十分勉强的挤出一张看上去就觉得非常尴尬的笑脸,对着保安笑了笑,然后就快步走出了小区。
向前又走了两三步,我来到了马路边,准备在这里打车。可能是由于地段的关系,此处相对的僻静,马路上来往的车辆本就不多,出租车的数量更是少得可怜。
我站在马路边等了好一阵子,也没能拦到一辆车,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我的心情,我嘴里轻轻哼着歌,身子跟着节奏律动着,等待着出租车的经过。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开着远光灯,满载着淤泥的工程车,由远及近,在我的眼前呼啸而过,顿时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工程车只是从我身边经过,竟然也能将我吓得魂不附体,看来那晚的恐怖记忆,即便是获得重生以后,仍旧萦绕在我的心头,短时间内,恐怕是难以散去的了。





最后一百天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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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惊之后,我退坐到了身后的花坛边,用手擦了擦额头渗出的冷汗,喘着粗气,试图平复自己此刻的情绪。
可自打受惊之后,每当有汽车从我面前经过,我的心跳就会莫名的加快,呼吸也会跟着变困难。此时,想要平静下来,已经变成了一件对于我而言,相当困难的事情了。
短暂的休息了几分钟之后,我的内心依旧无法平静下来,有些畏惧的盯着眼前的马路,无奈的在心头自嘲道:“看来今天时运不济,不适合出门,我还是乖乖在家待着吧!仔细想想的话,吃泡面还是不错的!”
就这样,我重生后第一次出去潇洒的计划,就宣告失败了!
我站起身,拖着沉重的步子,一步一步往回走去。
回到小区门口,那值班的保安依旧表现的十分热情,冲着我点头示意。
可能是我此刻的脸色过于苍白的缘故,当我走过保安的身边时,他关切的询问道:“楚先生,您怎么了?您的脸色很差,您没事吧?”
听到“楚先生”这三个字,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并没有意识到他叫的是我,我甚至还下意识的朝四周看了看,试图寻找这位保安口中的楚先生。
也正是因为我这种在外人看来非常反常的举动,导致那保安变得十分诧异的看着我,语气也变得格外小心,刻意压低声音,轻声问道:“楚先生,您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直到这个时候,我那慢半拍的大脑才反应过来,原来保安口中的楚先生,指得是我!
搞清楚状况后的我,立马编了一个还算靠谱的理由,向那保安解释道:“我没事,只是刚才被路边突然窜出的野猫给吓到了而已。”说完,我冲着保安傻笑了一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便立马快步向家走去。
一回到家,心里那股子不爽劲就彻底爆了。原本想趁着夜色,好好出去潇洒一番,可结果只是到小区外溜达了一圈,什么好玩的事也没做,却被惊出了一身冷汗,这一想起来,就觉得憋屈的要死。
我无力的坐在了客厅的沙上,烦躁到什么事都不想做,盯着天花板,努力的排解着心中的郁闷。要不是最后肚子实在饿得不行了,我是绝不会离开沙的。
心不甘,情不愿的煮了一碗泡面,勉强把自己喂饱以后,我就开始寻思着接下来的时间,我该干些什么?毕竟对于时常熬夜的我来说,此刻离睡觉的点还远着呢。
不过,寻思来寻思去,我也没想出什么好玩的事情,最终在没有想出任何点子的情况下,我决定开始写小说。
就这样,我拖着懒洋洋的身子,坐到了电脑前。
启动电脑,打开ord。那之后,我就进入了漫长的呆模式,两眼无神的盯着屏幕呆。半天的功夫,雪白的ord文档上,都没有敲出半点文字。
没灵感,写不出东西,这对于从事写作行业的人员而言,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哪怕是站在金字塔尖上的那些个作家,也不是说写就能立刻写的。
没灵感,思路堵塞,这就是我目前的状况。无奈的我,除了盯着电脑屏幕呆,似乎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好的解决办法。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21点…22点…23点…
灵感的火花,依旧没有出现的迹象。我翻着白眼,托着腮帮子,一直挣扎到了凌晨。
最终,在仍旧是一片空白的情况下,关掉了电脑,满是哀怨的回房睡觉去了。
我原本以为一觉睡醒之后,情况就会有所好转。可惜事与愿违,醒来之后的我,脑袋仍旧一片空白,完全找不到有灵感存在的迹象。
写作需要灵感,没有灵感,很难写出像样的东西。可偏偏灵感这种东西,又没办法强求,不是你想要,就能立刻有的。即便灵感突然间出现了,也有可能像是天边的流星,嗖的一下,划过天空,在你还没来得及反应之前,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对于现在的我而言,在我的思维世界,此刻已经是乌云密布了,现在别说是流星了,恐怕是连个闪光点都看不到了。
很快,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天,我的电脑屏幕仍旧是白茫茫的一片,啥都没有。我的灵感,在重生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坐在电脑前的我,情绪渐渐变得焦躁起来,有些狂乱的抓着头,嘴里则喋喋不休的嘟囔着:“我了个去!泡面吃多了,脑子都堵住了吧!在这么下去绝对是要狗带的命呀!”
很显然,我的情绪已经有了巨大的波动。而如此大的情绪波动,和我之前太过乐观的想法,有着很大的关系。
在刚开始的时候,由于对写作本身有着绝对的自信,使我并没有太过把这次任务放在心上,甚至还盘算着提前写完之后,利用多出来的时间,好好出去潇洒一番。
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我准备开始写了的时候,竟然一点灵感也没有,思路彻底堵了,整整憋了两天,什么都没有憋出来,这与我之前预想的样子完全不同。
此时的剧情,正朝着预期以外的方向展。这现实的情况,就像是一盆凉水,从我的心头浇下,浇灭了我的热情。这种无形中产生的落差感,使我那原本满满的自信,开始渐渐崩塌,情绪自然也就跟着出现了巨大的波动。
这种情绪的波动,对于灵感的产生不但没有半点帮助,反而会成为灵感出现的绊脚石,让原本就没有任何灵感的我,更加难以看到它出现的可能。
我又坐在电脑前,苦思冥想了老半天,可灵感仍旧没有出现的迹象。此时的我,已经意识到不能再这样继续熬下去了,必须想个解决的办法才行。
于是,我放弃了对于灵感的追寻,转而开始思考起了其它解决的办法。白老者只是想要一篇能感染到他的小说而已,那么我就给他准备一篇这样的小说不就好了?
就这样,一个歪点子从我的脑海里跑了出来。




最后一百天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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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找不到灵感的我,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很快的,一个歪点子便从我的脑海里跑了出来。
我决定来一次自己抄自己,把身为凌峰时期写的最为得意的作品拿出来,在不改变其主要故事框架的情况下,沿用其套路,改改剧情,改改人设,把小说内容从里到外翻新一遍,让它摇身一变,变成一部全新的小说,用这部小说去应付白老者。
抄袭改编自己的小说,对于我这个有着丰富写作经验的作家而言,实在是件非常简单容易的事情。
虽然说这么做并不光彩,也并非出于我的本意,但我想得也很明白,与其这样呆,等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现的灵感,白白的浪费时间,还不如像这样动点歪脑筋,早点把任务做完,这才是王道。
打定了主意,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工了。
其实,抄袭自己的作品这种事,我生前就干过,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这么干了,在这方面还是有一定的经验的。
没几天的功夫,我就已经洋洋洒洒的写下了十几万字。
原本按理来说,几天的功夫已经写了十几万字了,小说的进度算是相当快了,我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眼前的作品,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甚至产生了厌恶的情绪。
这让我非常的困惑,之前也说过了,我生前也干过抄袭自己作品的事情。那时也和现在一样,因为灵感的缺失,导致我写不出东西,而与网站方面又有合约的限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稿,所以到了最后,我只能厚着脸皮来了次自己抄自己,以此来应付了事。
也因为这件事,我在网上也被不少读者骂过,但自己却毫不在意,毕竟那不是出于我的本意,只是在现实的原因下,不得不采取的举动而已,算是我在金钱面前的一种妥协,我还因此自嘲自己是个披着作家外衣的商人。
可这次抄袭自己的作品,却无法让我找到释怀的借口,包括我之前用过的理由,也完全没有办法为我自己开脱。
在这种厌恶情绪的影响下,我渐渐失去了写下去的动力。停下来,盯着眼前的屏幕,看着犹如复印出来的稿件,虽然有做过改动,但却毫无心意。此时此刻在我的眼里,这十几万字的初稿,完全是没有灵魂的废纸。
“妈的!我这是在写些什么?”我开始对着电脑屏幕抱怨起来。
抱怨过后,我试着把手放到键盘上继续打字,可手却沉重到提不起来。一气之下,只能关了电脑,坐在椅子上,两眼无神的盯着窗外。
夜幕降临,我仍旧像个木头一样,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屋里没有开灯,但不黑暗。书房的采光很好,两扇巨大的落地窗,即便是在夜晚,那江景的灯火,也能通过窗户照射进来,使得书房内得到些许光亮。
“唉!”我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烦死了!还是出去透透气吧!”一边着牢骚,一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走出书房,离开家,带着烦躁的心,出门散心去了。
我这次出门,也没去什么特别的地方,而是自己生前经常去的一家酒吧。当然我是打车去的,对于自己开车,我至今仍旧留有阴影。
我常去的这家酒吧,坐落于宁波老外滩之中。说起宁波的老外滩,与上海的外滩不同,虽然没有上海那般大场面,却有着自己独有的风格。
这个中国最早的外滩,有着欧式风情的建筑,白天给人一种安静的艺术气息,到了夜里则是年轻人聚集的地方。
我下了车,缓步走进老外滩,忽然有种故地重游的感觉。看着眼前再熟悉不过的场景,内心又莫名感慨起来。前不久,我到这里来时,我的名字还叫作“凌峰”,可如今,我却换了一个全新的身份,走在这条已经熟悉到不能再熟的路上。
一边感慨惆怅,一边缓步向前,拐过一个转角,我走到了酒吧门口。抬起头,看了一眼闪烁的招牌,喃喃自语了一句,“那帮家伙今天会在这里吗?”
我口中所说的那帮家伙,指得就是那帮生前经常和我一起花天酒地,湖吃海喝的狐朋狗友们,也就是那几个在我的葬礼上,没精打采的家伙们。
走进酒吧,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喝着之前常喝的东西,静静的看着酒吧内热闹的人群。
很快,我便在这帮闹腾的人群中找到了曾经一起喝酒吹牛的家伙们。那几个家伙此刻正拿着啤酒,兴致昂扬的喝着乐着,好像是在说着什么十分有趣的事情。
由于距离离得有些远,再加上酒吧内的氛围又比较热闹,坐在角落里的我并没有听到昔日的这些酒友在说些什么。不过即便什么都没有听到,我也能大概猜到这些家伙在聊什么,说到底,无非就是一些吹牛扯谎的事情。对于这种无聊的事情,我实在是没有一点兴趣,不听也罢。
这群只会喝酒吹牛的家伙,唯一能让我感兴趣的地方,就是我在他们中间,现了那个讽刺我找代驾的混蛋。就是这个混蛋,胡言乱语,没事挑事,害我最终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说起来,也算得上是罪魁祸了。
此时此刻,这个混蛋家伙,正一边灌着啤酒,一边东拉西扯的说着什么,看样子非常的高兴,显然根本没有把之前犯下的过错放在心上。
看到他如此兴高采烈的样子,我这心里顿时火冒三丈,全身的血液沸腾了,瞬间涌上了心头,恨不得立刻冲上去,狠狠教训那混蛋一顿,以解我的心头之恨。
我的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混蛋,如果瞪眼能杀人的话,恐怕这家伙此时已经被我杀了几百次了。
心头的怒火越烧越旺,身体跟着开始蠢蠢欲动起来。我不自觉的捏紧了手里的杯子,慢慢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脑子里什么也没想,就想着用手里的杯子,给那混蛋开个瓢,算是给他一个漂亮的见面礼。




最后一百天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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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腔的怒火,推动着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准备用手中的杯子,好好的给那混蛋送上一份大礼。
可我才往前走了没几步,又慢慢退了回来,重新坐回到了座位上。
我这不是怂了,而是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这样走过去用杯子给那混蛋开个瓢容易,直接冲上去跟他干一架也很容易。可打这个架的理由呢?我该怎么说?
我自己当然清楚,我这么做是为了报仇雪恨!可对外我没法这样说呀!总不可能在大庭广众的情况下,告诉所有人我是凌峰,我是借尸还魂回来报仇的。到时候会不会吓到别人,我不清楚,但肯定会有人把我当神经病看。
至于打完这场架的最终结果,多半只有两个,一个是我被当成了神经病,被人强行送院治疗;另一个则是由于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被送进警察局。
以上两种结果,无论我是被送进精神病院,还是被抓进警察局,短时间内,我都别想从里面出来了。到时候,失去自由是小,无法完成与白老者的约定才是大。天堂就别想了,洗干净了,准备好去地狱的油锅里滚一趟吧!
得与失,已经清晰的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为了一时的痛快,而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显然是件非常亏本的买卖,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更何况,我可不想再因为那混蛋的关系,再一次把自己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这一番权衡之后,我勉强克制住了内心的冲动,压抑着复仇的魔鬼,憋屈的坐在座位上,两眼继续死死得盯着那混蛋。
虽然这一次,我的理智战胜了冲动,没有作出愚蠢的行为。可是有仇不报,毕竟不是我的风格,特别是仇人就在自己的面前潇洒快活,自己又不能拿他怎么样,这种憋屈的心理,真得快让我抓狂到了极点。
就这样,我咬着牙,坐在位子上,死死地盯着那混蛋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我那愤怒的样子,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我是来寻仇的。好在我当时坐在角落里,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我的存在。
又盯了一段时间,那混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神色显得有些不自然,急匆匆的向厕所跑了过去。
我见此情形,也赶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快走朝厕所走去。
可能是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混蛋身上的缘故,当我走到厕所门口时,脚撞到了什么东西,让我有些失去平衡,差点就摔倒在了地上。
奋力站稳之后,我低头一看,是一个水桶,里面装满了水,只是这水很黑,看上去非常的浑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保洁阿姨用来拖地的水,只不过为什么会放在厕所门口,就不得而知了。
我看了水桶一眼,就立马转身进入了厕所。
等我进到厕所里的时候,那混蛋已经进了单间,并锁上了门。
于是,我沿着单间的门,一间一间敲了过去。直到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其中的一个单间里传了出来,“敲什么敲!没看到有人呀?”
确定了那混蛋所在的单间,我的脑海中飞闪过了一个想法。立刻转身走出厕所,提起刚才在厕所门口现的水桶,拎着它进入厕所,走到那混蛋所在的单间前。
我深吸一口气,双手一用力,将整个水桶举了起来,直接从单间的上方把水一股脑的全给倒进了单间里。
只听见单间里瞬间传来了“啊!”的一声惨叫。我虽然站在单间外,没有亲眼目睹单间内所生的事情,但从刚才的那一声惨叫,完全可以让我想像出刚才所生的画面,那乌黑浑浊的脏水,突然间倾盆而下,犹如瀑布一般,绝对够那混蛋喝上一壶的了。
水一倒完,我趁着那混蛋的惨叫还没停止,就立马把水桶一扔,然后快步逃离了厕所。
逃离厕所之后,我也没急着离开酒吧,而是装成没事人一样,悠哉悠哉的回到了我原来的位子。
问我为什么不逃走?因为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那混蛋直到我逃离厕所,他都没有看到过我的样子,根本就不知道是谁偷袭了他。所以我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被他给认出来。
还有就是,虽然酒吧里人多眼杂,即便事情生在厕所,我刚才所做的事情,很难保证不会被其他人看见。可其他人看见又能怎么样?来酒吧的,基本上都是来玩的,深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道理,就算真有人看到了我的所作所为,顶多也就当看了场戏,绝对不会傻到插一脚进来,给自己惹不必要的麻烦。
也就是因为这些原因,我根本就没有逃的必要,可以继续舒舒服服的坐在位子上,看着酒吧里热闹的人群。
我在位子上又坐了一阵子,不过始终没有见那混蛋从厕所里出来。寻思了一下,估计这混蛋见自己的样子实在太过狼狈了,不想在熟人面前丢脸,就偷偷摸摸的从酒吧的后门溜掉了吧。
算了,那混蛋走了也好,我这气多少也算出过了,就不再想了,毕竟在继续纠结下去,也只是会影响我的心情而已,并无半点好处可言。
继续坐在酒吧的角落里,又点了一杯所谓的新品。名字叫什么,我压根就没怎么注意,毕竟一般酒吧里出的东西,名字要不很犹豫,要不很梦幻,但无论它叫什么,喝到嘴里的味道,其实都差不多,至少在我这样的人嘴里,真喝不出什么太大的区别。
我有喝没喝的坐着,继续远远的看着我那群狐朋狗友们在那里玩闹着。
看着他们那兴奋高兴的样子。我忽然意识到,我这个曾经自命不凡的作家,也只不过是这个世界中的一颗渺小沙砾。我的离去,并不会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有多大的影响,世界仍旧按照原来的脚步,有条不紊的前进着。我昔日的这些所谓的朋友,仍旧该吃吃,该喝喝的生活着,并不会因为失去我这么个人,而有任何的改变。




最后一百天 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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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极强自尊心的我,此时此刻感受到了一阵强烈的挫败感,不免有些失落伤感,举起杯子,将这杯所谓的新品,一饮而尽。≥≧
“你那东西酒精含量太低了,喝再多也不会醉的!”
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了,我赶忙放下杯子,往边上一看,白老者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我的身边,脸上自然是挂着他那标志性的微笑。
“老头,你咋冒出来了?”
白老者没有回答我的话,只是将一瓶已经开启了的啤酒递到了我的面前,说道:“想要消愁的话,就算不喝白的,起码也要啤的才说的过去嘛!”
我接过啤酒,并没有喝,而是直接放到了一边,“消愁?你在说谁?“
白老者用手指了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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