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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清风能几筷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花静晚
洞并不深,没过多久,何父就回了手,那手上也多了一只拳头大小的兔子。
“小兔子!”这只兔子是灰褐色的,小小的一只,看着十分可爱。
安哥儿从刚刚的惊吓中回过神来,试探地伸出手摸了摸兔子软软的皮毛,整个眼睛都亮了起来,何父摸了摸儿子的头,把小兔子放在了他的手里,安哥儿咧开嘴笑了,立刻宝贝似的揣好兔子。
“等着,这洞里还有。”何父见哄得儿子高兴,充满了干劲,又继续掏洞。接二连三的掏出兔崽子,等确定洞里没有了,何父也抓到了四只之多。
何逸清把几只小兔子放进装纸钱和祭品的竹篓里,问道;“爹,娘,这兔子怎么办?”
沈氏本想说养大了吃,但对上了安哥儿亮晶晶的双眼,又咽下了口中的话,呵呵一笑,“既然安哥儿喜欢,就让他养着吧!”
一趟祭祖,获了四只小兔子,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第26章劝学
四只小兔子带回来后,由安哥儿负责喂养,其他人都不插手。这四只兔子正巧是两雌两雄,长得都差不多,安哥儿给它们取的名字也是简单粗暴,小一,小二,小三,小四......
他取名时何逸清就在旁边,直接被逗乐了。尤其是看着他把小一叫成了小二,小二叫成了小三,更是忍俊不禁。
有了四只玩伴,安哥儿也比以往更加活泛了,天天都可以看到他在院子里撵鸡撵兔子,发出“咯咯”的笑声。
这些天何逸清一直在跟沈氏商量新衣服的样式,虽然多活了二十年,但她并不太想用前世流行的衣服样式,虽然这样既省时又方便。
原因有二,一来,既然她决定以后以此为生,那么一直模仿别人的算什么本事?第一次借用她是为了快速打出名声,不得已而为之,但所做的也不过是将现有的半身裙样式改动了一下裙摆。
二来,就算她脑海里的衣服样式再多,也总有用完的那一天,与其到那时侯江郎才尽,还不如现在慢慢开始学起来,一点一点积累,凭自己的想法设计出衣服来那才是真本事。
在此过程中,何逸清惊喜的发现,自家娘虽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妇女,但在做衣服这件事上的想法可一点儿都不普通,偶尔的灵光一现,都让何逸清眼前一亮,真应了那句术业有专攻,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两人商讨了好几天,才终于定下了衣服的样式。
与上次一样,还是做的上衣和半身裙两件套。上衣做成圆领,对襟,袖子宽大,再辅以祥云纹。下服做成马面裙,水波脚衣摆,像波浪一样的形状,会随着人的走动一起一伏。整套衣服做的都是宽松样式,自然也不用考虑尺码的问题。
至于整套衣服的图案,采用五色丝线进行刺绣,分别为蓝,绿,红,黄,银五色,图案主要以各种花类、金鱼、锦鲤、祥云为主。
上次去镇上,何逸清顺道买了纸笔还有各色颜料,这次作图样终于可以不用在地上画了。
何逸清在纸上细细画出图样,粉色的对襟上衣,袖口上绣着淡蓝色的兰花,再用银丝线勾出几片祥云纹;淡蓝色的半身裙,水波状的衣摆上密麻麻一排蓝色的海水云天图;何逸清还在腰间画了条正粉色的织锦腰带,显得腰身更加的盈盈一握。
画完了,何逸清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次的样式可比上次的还要繁复,绣工更是多了一倍,等做出来了,一定很好看,也更上台面了。
何逸清心里暗道:卖给何掌柜至少得要五两银子一套,不带还价的。
样式确定了,两人就开工了。与上次不同的是,何逸清打算跟沈氏一道儿做衣服。何逸清做衣服的手艺不行,她正好乘此机会跟娘多学学,而她也要求娘跟她学习刺绣。
“啊?!”沈氏听到女儿这个要求,急忙摇摇头,“不成的不成的!我小时候跟外婆学过一阵子,也没学出个什么道道来,现在年纪大了,更是学不动了。”
何逸清劝道:“娘,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成呢?你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哪有什么心思来学习刺绣?小时候的事做不得数的!我看你在做衣服上挺有天赋的,万一突然开窍了呢?”
她顿了顿又道:“再说了,现在女儿做什么事打的都是您的幌子,这做衣服的事儿咱们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万一被人发现了您连刺绣都不会,那不是露馅了吗?”
“这事儿咱们不急于一时,慢慢来,每天都抽空练习会儿,也不要求你通,只是最基本的花鸟鱼虫,梅兰竹菊你总该会吧?”
何逸清口舌生花,沈氏渐渐被说动了,听着也不算难啊?她犹豫地对上女儿明亮的双眼,“那.......我试试?”
这厢母女两人干得热火朝天,安哥儿有了新玩伴,天天吃喝玩乐,也不无聊,而何父就显得有些





[种田]清风能几筷 分卷阅读24
无所事事了,稻田里的杂草已经除过三遍了,何家四周的地也都被他被开垦出来种上了各样蔬菜,甚至连家里都被里里外外的拾掇了一遍。
何父自觉在家里帮不上忙,却又没什么事儿干,便想着接着出去给人家打短工,可沈氏却怎么也不同意,不放行。
沈氏不同意也是有原因的,出去给人家打短工虽然来钱快但干的都是些重活、累活,多伤身体啊!以前家里债台高筑,她又不顶事儿,何父为了还债只能出去打短工,她虽然十分心疼但也无可奈何。
可现在不一样了,家里无债一身轻,甚至还小有结余,最艰难的日子过去了,沈氏怎么可能再让何父去干伤身子的活儿?坚决不同意!
何父被沈氏阻了,闲在家里有些闷闷不乐,天天只能陪着安哥儿玩,何逸清理解自家爹的心情,灵机一动,便想了一个法子。
她建议道:“爹,要不你去跟教书先生学几个字儿,正好家里刚买了纸笔。”
学字?何父心里有些纳闷,好端端的学写字干啥?会说话不就行了?再说了,做学问都是烧钱的,家里哪有那个钱,不成不成。
何逸清却别有一番考虑,她自己是认字的,前世她送安哥儿读书时,也跟在后面学着,虽不会吟诗作对,但听说读写都是没问题的。可爹娘却是大字不识几个,万一以后自家生意做大了,他们连账本和合同都看不懂,很容易被人骗的,这也是她前世做生意时得到的教训。
何逸清劝道:“哎呀,爹,多认些字儿总没坏处的,至少你以后跟镇上那些掌柜的打起交道来也多些底气。又不是要你去考科举,只是学一些常用字,认得会写就行了,简单的很,也不需要多少束。”
见何父有些心动,何逸清又加了把火,“爹,你每天学会了正好回来教我们三人认字,咱们交一份钱四个人得好处,再划算不过了!”
何逸清又问沈氏,“娘,你说是不是?”
沈氏在一旁听着,也觉得不错,“女儿说的有道理!”何父去学字儿总比出去干苦力强!而且也要不了几个钱。
何父彻底心动了,要是能做个文化人,谁甘心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要是会写字,以后村里谁敢看低他?这字,他学了!
说干就干,何父问沈氏拿了五百文钱,又准备了两斤猪肉,二十个鸡蛋,一篮子新鲜菜蔬,便去了隔壁王家村。
因为何家村人口少,满打满算也只有不到六十户,三百多个人,整个村里只有村长是个老童生,并没有教书先生。
所以村民们若想送自家孩子去读书,就要去隔壁王家村。王家村李有个过了知命之年的王老秀才,考进士屡试不中,早就绝了科举的心思,安心地呆在村里教起书来。
何父提着一篮子束去拜访王秀才并说明了来意,王秀才听后,虽然有些惊讶,但还是下了何父。左右也只是教些简单字,不了多大功夫。
从那天起,何父便过上了每天上下学的日子。
第27章教学
何父天天早出晚归的上学堂去了,沈氏还专门给他缝了个书袋,里边放了纸、笔、墨,又怕他读书读饿了,还多放了几个玉米饼子。
还别说,何父长衫一穿,书袋一背,到真不像个庄稼汉子了。
安哥儿看着何父这幅打扮,很是新奇,闹着也要去上学,拉着不让何父走,沈氏急忙温声软语地哄他,心里却开始盘算起来:清姐儿有能耐,不需要让他们多操心;而安哥儿还小,以后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儿,得给他早做打算,等到了四岁就送他读书去,若是读的进,怎么样也要供他读书,总好过以后做个庄稼汉子。
何父随王秀才进入书堂,一道道清脆的童声传进耳朵,声调拉得长长的。他微微用目光扫了一眼,学堂里大概坐着有二十多个学生,都是附近几个村里的孩子,他们的年纪有些参差不齐,似乎八岁到十二三岁的都有。
何父走了一路,学堂里的二十几双眼睛就跟了一路,都好奇的盯着何父看,似乎不明白他年龄那么大为什么出现在学堂?
何父黝黑的脸有些发红,他甚至还听到了有小孩子在“嗤嗤”的笑,顿时手足无措起来,他低着头双手接过王秀才给的书,轻声道了句:“谢谢先生。”便默默地坐到了位置上。
一拿到书,何父就打量了下左右的几个孩子,发现自己拿到的书与别人的不一样,他的书是用几十张纸缝起来的,没有封面,上面的字也比别人书上的要大,这让何父有些不解。
其实王秀才也是一番好意,虽然何父才交了五百多文的束,但他还是想好好教的,于是连夜写了几十张常用的大字,并将它们装订在一起给何父教学用。何父只要将这本书上面的字都会读会写了,就算学有所成了。
王秀才在众人面前简单地介绍了下何父,便开始授课,先是让这些学生拿出昨天布置的练习的字贴,然后开始挨个查看,没检查到的,就要继续背诵文章,一会儿要挨个提问。
王秀才授业比较严厉,一把戒尺从不离手,他拿着戒尺边走边看,若是见到写的马虎不好的学生也丝毫不留情面,直接用戒尺打手板,几张写得不好就打几下,力道还不小。几个不认真的学生被打得嗷嗷叫,手心都红了。
何父在一旁看着,突然感觉脊背一凉,缩了缩脖子,心道:他都一把年纪了,先生应该不会打他手板......吧?若是在这群小萝卜头面前被打手板了,那可丢人丢大发了!他可一定要好好学!
等王秀才全部检查完了,他就让这些孩子们继续背书,然后来到了何父旁边。正好何父的桌子是一个人坐,他便挨着何父坐下,拿起那本“大字书”,开始教何父认字儿。考虑到何父的年龄,他还特意放慢了速度。
何父一不想被打手板,二惦记着要回去教他们娘三儿,因此学得十分认真,短短半天就认了三十来个字,还全都会写了,虽然都写得歪歪扭扭的,王秀才戏称此为“狗爬字”。
这厢何父学得热火朝天,那厢沈氏却出现了点问题。
何逸清想着沈氏初学,便从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倒针绣教起,选得图案也是最基本的五瓣花。
可沈氏却学得并不顺利,她手上拿着绣花针,在一块废布料上穿针引线,两条黛眉微微一蹙,绣花针在拇指食指和拇指中指熟练与生涩中不住的交替穿针引线,左手上捏的布料上十余朵拇指大小的花朵歪歪斜斜,离远了看尚可,近看那是针脚凌乱,杂乱不堪。别说绣衣服上了,绣帕子上都不够格。
她忍不住看向了女儿手中的绣品,跟她绣的一模一样的花朵,却比她的要好了千百倍,巧妙微,栩栩如生,针线细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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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工细匀整,这也差太多了!
略一分神,突然针尖一个错手狠狠地扎进了指尖,沈氏顿时吸了口冷气,涔涔的血珠从苍白的指腹冒出,她立刻将指尖放进口中吮/吸。
何逸清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娘,你没事吧?”
沈氏摇了摇头,“别担心,没事儿。”她将指尖从口中拿出,见还不止血,便用布将这根指头给包了起来。
何逸清见娘的食指上包裹着厚厚的布像只蚕蛹,虽然知道这是学刺绣的必经之路,她以前学时十根手指头都被扎过,最严重的一次针直接扎指缝里去了,血沿着指缝往下淌。但还是忍不住心疼娘,劝道:“娘,你手都受伤了,先缓一整子吧!过些日子再学。”
“不成!这点小伤算什么,也值得大惊小怪?”沈氏虽然性格温和,但偶尔也是固执的,她坚持继续,何逸清也只能顺着她。
傍晚,何父从王家村回来了,他自觉这一天获满满,十分高兴。
沈氏手上的伤口在何父回来之前就不淌血了,只留下了芝麻粒大小的血痂,她便拆了止血的布条,还嘱咐何逸清不许跟何父讲,因此何父一时也没有察觉。
饭桌上,何父兴致勃勃地讲着自己一天的获,骄傲地说今天一天会了三十几个字,沈氏点点头,眼里的温柔都快溢了出来。
饭后,何父开始教他们娘三儿写字。今儿一天他学了“家,村,镇,风,雨,日,月,星,云”等字,趁着还没忘,全都一股脑儿教给他们了。为了不浪纸张,他们都是蘸清水写在光滑的石板上。
何逸清乘此机会表现起来,学的最快写的也最好,惹得何父直夸女儿聪明,沈氏次之,安哥儿是学得最慢。
他还小玩心重,忘性也大,学两个字再去玩一会儿,就全给忘了。不过对此沈氏和何父都不着急,左右安哥儿才两岁多,慢慢来,不着急。
第28章机遇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儿就进入了六月,距离何逸清重生那天已经过了整整三个月了。
天渐渐热了起来,田里的秧苗慢慢长高了,出了绿穗,放眼望去,一片绿油油的稻田地随着清风而摆,加上强烈的阳光照射都绿的刺眼,轻风吹过时还带着很浓的青草味儿。
何逸清一家都换上了轻薄的夏装,安哥儿的衣服短了一截,沈氏一量才发现他比三个月前高了半个指头,话也说得很溜了。
何父的一本“大字书”已经学了一半,各种简单的字已经难不住他了,他整个人看起来比往常自信多了,走路生风,气神都不一样了。
沈氏这几个月吃得好,心情也好,盘桓在眉宇间的忧愁彻底散了,整个人都有了神采,连药也吃得少了,从往日的三日一贴变成了五日一贴。经过何逸清的心教导,她已经会绣简单的花鸟鱼虫了,虽然不甚细,但比起初学时,总归是有进步的。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何逸清和沈氏忙活了一个多月,才终于做完了十套衣裳。
这十套衣裳的款式都一样,为了让它们各有各的特点,更好卖一些,何逸清和沈氏可谓是绞尽脑汁,从细节处入手,颜色的混搭,不同的勾边,不同的图案,使得件件都是独一无二的。
何逸清估摸着这十套衣裳卖出去,五六十两银子总是有的,她心道:等做完这单生意,她可要好好休息休息,天天坐着不动可太累人了,而且对眼睛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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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来到了熟悉的青石镇,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次与何逸清一道来的是沈氏,何父则留在家里照顾安哥儿。
沈氏这次跟来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女儿说她的药方已经有两三年都没换过了,她的病吃了药也总不见好,应该换个大夫重新诊治一番。何父和沈氏经过一番思量,觉得女儿说得有道理,便同意了。
何逸清还记得与李家小姐的约定,因此并未先去何掌柜那儿,而是找人打听到了平良街李家的地址。
李家的大宅占地面积不小,青砖绿瓦,红花白墙,远远看着十分气派。
还没走近,沈氏就先怵了三分,她咬了咬唇,犹疑道:“清姐儿,咱们真的要去?万一那小姐只是跟你客气客气呢?可别白来了一趟。”
何逸清十分理解娘的窘迫与自卑,她前世也是这样过来的,可以说是感同身受。贫苦人家出身,总觉得比富贵人家矮了一头。但人总是要学会适应的,以后她们跟这些富贵人家打交道的次数会越来越多,总不能一直龟缩着吧?
人总要自己先立起来,才能够叫别人不小觑。
何逸清握了握沈氏的手,轻声安慰道:“娘,没事儿的,咱们就上门问一问,不成走就是了,人家总不能吃了咱们吧?”
何逸清一番插科打诨下来,叫沈氏心里的紧张削减了几分,跟着女儿去叫门了。
“叩叩叩”,吱呀一声。门打开了些许,一个中年的门房探出了头,他先上下打量了何逸清和沈氏一番,然后开口问道:“你们找谁?”
何逸清对他笑了笑,说道:“李小姐一个月前在香螺阁订了衣裳,我们是专门给李小姐送衣裳来的,麻烦通禀一下。”
门房心里嘀咕,小姐的衣裳都有专门的成衣铺子做,这香螺阁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但疑惑归疑惑,看这两人不像骗子,他还是尽职地说道:“我这就去,你们等着。”
李苑苑明儿要去参加做玉器生意的王家举办的赏花宴,主角自然是王家小姐,但听说请了不少富家小姐和公子哥儿,说是赏花宴,其实也是变相的相亲宴。
她今年虚岁十四了,娘已经在帮她暗中相看人家了,这次是个好机会,李苑苑想着自己去瞧上一瞧,若是有看对眼儿的人,总比别人安排的好。
何逸清来得十分巧,李苑苑正挑选着前些日子成衣铺子送来的几套夏装,不是太满意,门房刚一说到香螺阁,李苑苑就立刻想到了前些日子那套令她出了不少风头的衣裳。她的心中有些期待,语气中也带了几分急切,“快请她们进来!”
一进李家,四面抄手游廊,院中甬路相衔,花团锦簇,山石点缀。整个李家分为三进,跟着仆人穿过了第一进和第二进,便来到了第三进后院女眷住的地方,李苑苑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侍女小满给两人上了茶水,沈氏显得有些局促,何逸清神色自若地接过抿了一口,便笑言:“李小姐,冒昧上门,实在是打扰了。”
李苑苑不甚在意地摆摆手,反而颇有些好奇道:“你这次来可是有什么漂亮的新衣裳给我?”
何逸清点了点头,和沈氏一起将十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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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裳一一展开供李苑苑挑选,“都在这儿了,小姐慢慢挑。”
李苑苑细细看去,又上手摸了摸,眼里不经浮现出两分惊艳之色。
她家富贵的晚,自认为没见识过多少好东西,可她观这些衣裳,竟觉得丝毫不比镇上最有名的成衣铺子“点翠斋”做的逊色。只是不知这姑娘是从何处得来的,从前竟一点名声也不显。
李苑苑左瞧瞧右看看,觉得件件都好,她挑了最件喜爱的,连试都不试,便让小满仔细好,说是打算明儿赴宴时穿。
何逸清看着她的举动,心里暗赞,脸上的笑意也真诚了三分。
李苑苑得了漂亮衣服,心里欢喜,让人上了几样点心,笑问道:“说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何逸清,这是家母沈氏,若是李小姐不嫌弃,叫我阿清便可。”
李苑苑对这些规矩礼节什么的不甚在意,连伺候的仆人也是去年搬来东区后才有的,因此身上没有多少富家小姐的骄矜。她对何逸清印象很好,便亲切地说道:“叫什么小姐呀,阿清叫我苑苑便是了。来,吃些点心。”
何逸清点点头,拈起点心先递给娘一块,再自己拿了一块,“苑苑姐,那我就不客气了。”
有戏!李苑苑眼睛一亮,又接着道:“阿清,我一直想问你,这衣裳这般漂亮,是你家自己做的还是……?”她扫了眼何逸清的神色,见没有不悦,顿了顿又道:“当然了,若是不方便,就不要说了。”
何逸清与沈氏对视一眼,立刻笑言:“没什么不方便的,这衣裳是我娘自己做的,没想到讨了苑苑姐的喜欢。”
“真的?!伯母可真厉害!”
沈氏有些心虚,但面上却一直保持着微笑,显得胸有成竹,“李小姐过奖了。”
李苑苑心里一定,果然,她所料不错!既然这样,她便开门见山了,“阿清,实不相瞒,苑苑姐有事儿请你帮忙。”
何逸清心思一转,心里隐约猜到了七八分,脸上却表现得十分疑惑,“苑苑姐说笑了,不知是何事?”
李苑苑轻轻一叹,“是这样的,与我家定了契约的成衣铺子这几次送来的衣裳我都不是很满意,要知道衣服可是一个人的门面,因为这个,我连出门都少了。可是名气更大的成衣铺子又看不上我李家,不知阿清可愿意帮姐姐解决这个难题?我也不要多,每季三件不重样的成衣就够了。”
坐在一旁的沈氏闻言,心里有些激动,飞快地算起账来,一季三件,一年就是十二件,若是做好了,一年可有近七八十两银子的入账。不得了,她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呢!
何逸清却别有一番考虑,十二件?她可没听说过哪家富家小姐一年只做十二件衣裳的,看来李苑苑还留了一手,对她们不是很放心啊!
何逸清眯着眼睛笑了,没关系,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她已经半只脚踏入了这群富家小姐的圈子,再加把劲儿,争取把这些富家小姐全部拿下!
何逸清看着李苑苑浅笑道:“苑苑姐都这样说了,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李苑苑付了这次衣裳的银子和下季衣裳的定金,一共三十两银子,又包了好几样点心给何逸清带着,还把她们母女二人送到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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