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上古当大王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满格的信号
顿了顿又道:“这里野兽时常出没,你一个小丫头,呆着没事跑这里来做什么”
蕨看着散落在地上的蘑菇,心疼无比。
“我。。。我是来采蘑菇的。”
“就这东西这是有毒的,你难道不知道”
任康随手捡起来一个蘑菇,看了看随手扔到一边。
蕨看着划出一道抛物线飞到远处的蘑菇,心急不已,想都不想直接跑过去,将那个蘑菇捡起来,擦了又擦。
任康对这种行为很是鄙视,大大咧咧的说道:“喂,小丫头,刚才我可是救了你,你不打算感谢我”
蕨闻言这才意识到,眼前这个富贵少年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一手拿着蘑菇,紧张的看着任康,随后跪在地上,恭敬无比的拜道:
“谢谢贵人!”
“我可是救了你的命啊,这就完了吗”
任康不知道想起了什么,露出一丝坏笑。
“我只有这些蘑菇,我把这些蘑菇都给贵人。”
蕨紧张的说道。
“我要这些毒蘑菇做甚,我看你也没什么好东西,要不你当我的奴隶吧,我这里还缺一个女奴,我管你饭吃。”
任康沉声道。
蕨闻言,顿时吓得脸色惨白,想到自己可能又要做回奴隶,恐惧的大哭起来。
“求贵人放过我,我会采蘑菇,我会换好多铜钱,我会报答贵人救命之恩,求贵人不要把我抓去当奴隶,母亲和哥哥该找不到我了。”
听着蕨恐惧的哭声,任康忽然间意兴阑珊起来,他年纪虽然小,但是在长安城呆了这么久,自然知道大齐的规矩。
而且附近还有一队大齐的士兵跟着,他要是真把蕨抓去当奴隶,绝对会是在给自己找麻烦。
撇了撇嘴道:“闭嘴,再哭我现在就把你抓起来。”
蕨吓立即捂着嘴巴,不让自己放出声音。
“既然不当奴隶,但你的命是我救的,你必须得报答我,等等,让我想想你该怎么报答我。”
任康说着子摸着下巴做出思考状,来回的走动起来。
在蕨紧张的目光中,任康忽然停下脚步,击掌道:“有了,这样吧,你以后就陪我玩吧。”
蕨有些愕然的看着任康,根本想不到这少年居然会提出这个要求。
见蕨不说话,任康顿时做出一副恶狠狠的表情的道:“不同意我现在就把你抓走。”
蕨闻言慌慌张张的点头道:“我同意,我同意!”
任康见此,觉得自己很是威风,指着蕨道:“那好,就从今天开始,你现在就来陪我玩。”
“玩。。。玩什么”
蕨菜低声道。
“你是长安人,你可会长安的曲子。”
朝一首给我听听。
“我。。。我不会。”
蕨低声道。
“你怎么这么笨,我可是听到长安城的小孩都能唱曲子的。你可是在诓骗我。”
任康怒道。
“我真不会,我哥哥会,过几日等我从哥哥那里学会了,再来唱给贵人听。”
蕨说完紧张的看着任康。
任康盯着蕨,一脸的怀疑之色。
第二百零五章 送他个女人
任喾看着地上横竖组成的突然,不解的看着妫庚。
“伯,这二字一个念长,一个念安,这便是长安!杨所创造的文字,比我们与诸夏用的更为简单,几乎囊括了我们所说的全部话语。
不仅如此他们创造了一个叫做单位的东西,比如一块砖头的重量,他们定为一斤,用一种叫做秤的东西,便能用术数清晰的看出一件事物有多重。
吾说的这些就像牛身上的一根毛,齐部落东西不是吾能想象的,这个部落很强,吾族万万不能小看了。
”
妫庚郑重道。
任喾看着地上的长安两字,久久不语。
“诸位,你们都说说自己看法吧。”
“伯,吾觉得啬夫说的有理,从那齐部落送来的武器便可看出,这个部落不简单,尤其是送给伯的那柄短剑,真可谓是神器,只此一剑便可值数百奴隶。”
“这齐部落既然这么强,如果让其壮大起来岂不是会对吾族有威胁。”
众人七嘴八舌的述说着自己的看法。
而这时一人说道:“伯,既然大家担心齐部落会对吾族有威胁,某倒是有个办法解决此事。”
任喾闻言,道:“共工可有良策。”
“伯,既然担心齐部落,我们不如相仿当初的涂山与大禹之事。”
任喾闻言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众人知道共工所说的涂山与大禹之事指的是什么,不管大禹和女娇是真心相爱,还是另有什么p交易,最终的结果就是,涂山和夏朝成了牢不可破的盟友关系。
有时候利用女人来达成某种不可告人的交易,是一种低成本高回报的东西。
“吾可听说那杨可是有个妻子也叫女娇,这倒是和大禹口味相同。”
任喾这话,就表明他甚至把杨浩提到了当初大禹未成帝时期的高度,足见其对杨浩的重视。
妫庚道:“杨是不是下一个大禹,吾等先暂且不说,某倒是很赞同共工的建议,不管将来如何,如果吾族送给杨一个女人,他自然是与吾族脱不了关系,如果他顶不住启的进攻,吾等便可出手援之,一吾族的力量,当能抵挡住启。
到时候吾等便顺势将长安成拿在自己手中,而长安的那些官员可都是难得人才,伯若得之,定可实力大涨,伯救助大齐,对杨而言是救命之恩,他定会以伯唯命是从,伯若有了他的辅佐,甚至可以窥视中原。
”
任喾闻言双眼炙热无比,心情一阵激荡,但他处在上位者已久,冷静几乎已经成了一种本能。
“若他抗住了启的攻击呢!”
妫庚闻言笑道:“若他扛住了启的攻击,对吾族的好处虽然小了许多,但好处也不会少。
”
顿了顿继续道:“
齐能在启的攻击下存活下来,那便证明他的实力甚至已经超过了我们,吾族更需要与其保持良好的关系。
杨此人我觉得野心很重,吾族只要怂恿他去争夺那后位,在他大胜的时候,此人定不会拒绝。
如果他实力太强真得了那后位,那吾族凭借送给他女人的关系,便会如同当初的涂山一样迅速壮大。而那女娇吾听说只是个没听说过的小族之女,容貌想来也是一般,吾族只需挑出一格容貌出众少女许之,定能受杨宠幸,这一袋奶根本不用担心。
如果他的实力不行,吾族便伺机而动,在双方撕打再无余力之时,吾族凭借齐部落提供的武器,粮草充足的情况下,定能一鼓作气攻破阳城,入住中原,只要进了阳城,伯从此便可以后称之。
”
妫庚的长篇大论,听的众人赞叹不已。
“吾赞同啬夫的计策。”
共工道。
“诸位呢”
任喾看向众人。
众官员长老纷纷呢附和道:“吾等附议!”
任喾沉声道:“好,那
第二百零六章 马蹄铜
几天之后,第一批马蹄铜制造出来后,杨浩再一次的来到马场。
钉马掌是个技术活,作为在现代生活了几十年的杨浩,对于这种几乎快失传的手艺,只是在一些影视作品或者在浏览网页时候偶尔看到过。
如今自己却要从无到有创造出一门新的技艺,这对他来说很有挑战性。
为此他准备了好几天的时间,详细的研究了马蹄的结构,和钉马掌中可能涉及到的技术。
人换新衣,马换新鞋!
想要一匹马保持较长的使用寿命,钉马掌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杨浩经过观察马蹄发现,马的蹄子大致上分为两层,最下面和地面接触的一层是大概有两到三厘米厚的坚硬角质,而上面一层是**角质,简单点说,马蹄就像人的指甲,是会不断的增长的。
知道马蹄的结构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好办了。
杨浩设计出来一套给马钉掌的一套流程。
简单的来说,一共可分为五步。
第一步便是修。
所谓的修就是将旧的马蹄铁拆卸下来,然后对新长出来的坚硬角质进行修整,将多余的、不整齐的部分剔除掉,然后对边缘打磨,保持平整。
第二步则是量。
而这一步对于还处在青铜时代的大齐部落来说很麻烦,马蹄和人脚一样,有大有小,用上不合适的马蹄铁,对马的伤害也是很大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制作好的马蹄铁与马蹄做对比,通过不断的矫正,制作出最合适的马蹄铁。
但是青铜不像铁那般有良好的可塑性,这一步,杨浩即便是想做,也没办法去实现。
他只能用广撒网的办法,从这些战马当中随机的抽出一些来,对它们的蹄子进行测量,然后用浇铸法成批量的制作马蹄铁。
这种方式有点类似于后世人类不同尺码的鞋子。
选中这种办法,也是杨浩无奈之下的选择。
第三步,便是钉马蹄铁。
这一步是最关键的一步,在第一步修剪马蹄时候,在马掌处会露出一道白线,这是杨浩用死马的蹄子得出的实验数据。
想要不伤害到战马,马蹄铁必须要钉在这道白线的外围,这就和人类手指甲一样,剪指甲的时候不小心剪到肉,肯定是很疼的。
而马是用四条腿走路的,如果不小心钉错了,那么这匹马很大程度上算是废了。
第四步,便是打磨。
而打磨不是打磨马蹄,而是打磨突出来的铜钉,不打磨虽然影响马的行走,但是当马卧下的时候,不小心被扎一下,无形中就会增加大齐军队的损失。
毕竟在这个时代,一匹健康的战马,可还极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杨浩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最后一步,便是检查了。
这一步主要看看马掌钉的牢不牢靠,马匹走路有没有什么异常之处,如果有必须赶紧将马掌卸下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做出如此详尽的规划,可见杨浩对战马的重视程度。
麻鞋战马马蹄受到磨损的骑兵们,牵着自己的爱马,本能的排成一列,耐心的等待着杨浩为自己的爱马进行诊治。
再他们看来,杨浩就是巫师和首领的集合体,是无所不能的存在。
只要自己的首领出手,自己爱马这点小小毛病一定会被解决。
当第一名士兵,按着杨浩的吩咐,将自己的爱马牵到那个类似双杠的设备中。
便站在一旁,担忧的看着双杠内焦躁不安的马匹。
杨浩没有立即开始他的表演,而是对浮和几名军官道:“你们一定仔细看,这些事情今后你们都要自己做,你们作为骑兵,战马就是你们的第二生命。”
众人闻言,郑重的点点头,集中精神看着杨浩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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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想要骑洋马
接下来,在杨浩的指导下,这匹马的骑兵,亲自为自己的战马钉马掌,只不过没有经过训练的他,显得很是笨拙。
不够好在有杨浩在不断的纠正他的错误。
用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将这一匹马完全搞定。
当马匹摆脱了束缚,愉快的打着响鼻,脚下的感觉让它感觉很是舒适。
杨浩让这名骑兵,牵着战马走了一圈,确认没有什么问题后便对浮等人说道:“这马掌是用来保护马蹄的,如果有损坏,必须立即更换,刚才你们都应该看清楚了,如何给马钉马掌,接下来你们自己换,我在一旁看着。”
浮点点头,让下一名士兵把马牵过来,这一次,刚才观看的时候便有些跃跃欲试,这次他要亲自试一试。
作为骑兵的首领,如果连给马钉马掌都不会,那他在手下面前还要不面子。
为七八匹马换马掌,用了将近一天的时间。
杨浩从天亮来到马场,直到返回城中,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了。
黑夜长安城静悄悄的,马车走在朱雀大街上,能够清晰的听到车轮碾过地面的声音。
杨浩坐在车上,揉着有些发涨的脑袋。
凡事亲力亲为,让他有些吃不消了。
这一年来,从无到有,他都在高强度,高负荷的工作。
即便是他他前世作为上班族的时候,也都是在抱着混日子的想法活着。
上一世没体会到挑灯夜战的感觉,却没想到在这个要啥啥没有的上古时代,第一次体会到了加班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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