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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天师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帅哥剑之晶

    今天运气好,十两银子就解决了,以后恐怕就没这么便宜了,再也不能出这类事情了。

    连着几日,李小剑晚上一下课就回束修馆编写规则。

    又是午后没课,李小剑收拾书本就往外走去,玄凌寒欢快蜻蜓似地掠了过来,“哥哥,下午我们去玩会吧?”凌寒挽着李小剑地胳膊,娇滴滴地请求道。

    李小剑正色道“稍等几日,这几天有点事情,忙完就行,忙完就行啊。”边说他边往外走去。

    玄凌寒依偎着他并排往外走,“哥哥,你不用这么辛苦啊,就玩半日好了,我们来了这么久,你都没有陪我出去过呢。”

    玄凌寒撒娇扮楚楚,哥哥叫得甜腻。

    放学时分,路上学生众多,许多女生侧目向他们俩看来。有的眼神灵动忽闪,满是羡慕,有的则怒火熊熊,嫉妒十足。

    李小剑感觉到了忙拉下玄凌寒。玄凌寒就势抓着他的手,边牵边摇更是甜蜜。

    广庭大众之下,李小剑可不想这么为人瞩目。他轻轻抽动,玄凌寒却死牵不放,还反问道“哥哥,你干嘛啊,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一句话让人浮想联翩,周围响起阵阵压抑的惊奇声。

    李小剑不想让人当猴看,也不想让玄凌寒太难过,就说“行,下午陪你玩会,但是晚上我还要做事啊。”

    那些准则守则遇事解决办法等,就算他已然学贯古今,仍需要几个日子才能想清搞明,再有两个时辰理顺一遍,就可新鲜出炉了。

    “好的,一定,一定”玄凌寒说着又挽起了李小剑,亲密地靠上了他的肩头。

    李小剑窘态百出,而玄凌寒身上一阵少女清香又无遮无掩地侵袭过来,更让他心中一阵悸动。

    李小剑内心里拼命地对自己说,“她只是把我当哥哥,她只是把我当哥哥,更何况她都好几百岁了。”

    走出校门,李小剑轻轻地对凌寒说“可以把我的胳膊放开了吗?”

    “好的”玄凌寒说着松开李小剑的胳膊,牵住了他的手。

    李小剑刚轻吁一口气,又是莫名一阵紧张。




第174章 (剑)前栗山之游
    玄凌寒的手温暖、柔软,如同有着无穷意力,正缓缓流淌进李小剑的心田。

    “凌,寒”李小剑犹犹豫豫、吞吞吐吐,“我,我……”

    玄凌寒盯着他,面上清纯地像兰仙的少女。

    李小剑的侧脸晶莹,汗水数滴,好像不是很热,却慢慢粉红嫩透。

    终于他像下定了决心似的,猛地抓紧了玄凌寒的手,飞快地向山中跑去。

    玄凌寒一愣,却在心里偷偷地笑动了心弦。

    第一次主动地牵女孩子的手,艰难、纠结、永久、美好。

    风苇度催行,像拉风顺气能带来更多凉爽一般,不一会就到了座小山旁。

    山幽天旷,空无一人,李小剑停下了脚步。

    “可以把我的手,松开了吗?”玄凌寒低着头偷偷地往上瞧,脸色红润地像经雨后的樱桃。

    “哦,哦”李小剑慌忙把手松开,刚回复的脸色瞬间又有了微红。

    青春让人沉迷不可自拔,李小剑一瞬间成了名真正的少年。

    小山名前栗山,上有一庙名崇圣寺。小山确实不大,寺依山而建,正门开在山脚,佛堂已在山腰,大雄宝殿则稳坐峰顶。

    寺借山利,山得寺名。葱茏树木,栉比亭舍,拂动的绿色,禅定的金黄,掠过耳梢的自然,抚定心头的静谧。

    李小剑与玄凌寒依次从侧门进入。

    门外青石铺就的明台,整整一片,光亮平滑,阳光照射下满满的俗世;门内砖板砌就的庭院,方块比邻,间或起伏却更有悠悠凉意沁人。

    正中为天王堂,拱门圆窗一大两小,既迎众徒也藏精气,双层四挑角檐,铜铃各挂,有风时不闻其声,无风时却常绕颤悸。

    左首一排长屋白墙灰瓦,虽年深日久却清晰可辨,在土黄鎏金的寺庙之中稍显突兀,但微风常雨、岁月浸染之下,更增添了些夏日那抹荷香。

    近前一看,乃是防火护林僧人功课之所。

    再行前几步,抬眼处有一宽宽台阶,不长,级目数十。许是走得多了,或是刻意而为,浅黄矮墙扶立的台阶微微暗暗,仿佛湿气绿痕淋洒过,上前一步伐少却两分恼。

    阶梯两旁,整平建园落出了其后的高台,直蔓向前的浓绿里几株蕉叶龙槐,与台墙的白帷搭衬出四季的慧眼。

    行至阶尾的高台之上侧竖一牌,红字刻着“写意久远,古寺长悠。”

    其后便是肃穆的大雄宝殿。

    宝殿不大,却因座落峰顶,不显其弱反尤精巧。门前几株香樟,时时枝滑过檐角,偶尔叶翼起钟鸣。

    他们慢慢流连其间,终究还是抵不过少年心性,见宝殿西望有一小径,不约而同举步而去。

    小径随墙盘旋而上,至顶处却是坟碑。

    坟在竹中,碑在人前,是学士之冢。竹摇叶动,草长花点,虽是别有情调却未免不敬。

    李小剑与玄凌寒轻一鞠躬,转身离去。

    出了寺门,东面有几户人家。沙洲房舍纯足江南风貌,灰瓦白墙错落有致中总是随处透出诗韵,纵是盛夏也丝毫不减风采。

    李小剑在前,玄凌寒后随。

    走上片刻,李小剑突然停下,转身对玄凌寒说,“小寒,我,可以牵你的手吗?”清澈眼中仍有些许羞涩,但更多则是澄明与渴望。

    玄凌寒内心没来由地一阵感动,欣然伸出左手,声如花开般细小“想牵你就牵了,不用问我。”

    李小剑伸出手去,慢慢柔柔,凌寒刚白静的脸又红润光泽一片。

    道路在错落房屋中弯曲,茂草不时挠刮光滑的脚踝,李小剑的手却慢慢泌出了汗。

    玄凌寒幸福地想,哥哥以前又抱又举地都不会如此紧张,这回不过牵个手就难扼了。

    李小剑也感觉了出来,他又停下偷看了玄凌寒一眼,忙松开她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复又握住轻轻擦拭了起来。

    这个细微贴心的动作,刹那间就让热泪涌上了玄凌寒的眼眶。

    哥哥!哥哥!玄凌寒突然没来由地觉得好幸福,眼前频现竹界李小剑苏醒时,她抱着他哭得死去活来。

    “小寒,你,怎么了?”李小剑惶恐了,不知是哪惹得玄凌寒伤心。

    “傻哥哥”玄凌寒笑骂了一句,抽走手帕快速向前走去,泪水已滑过了脸颊。

    走过庭舍,路过池塘,他们很快出了村庄。

    小路向前,依然弯曲,边上香樟密布,林荫吹来阵阵凉爽。

    玄凌寒走累了,他们站在树旁休息。

    李小剑知晓她的伤心与难过无关,更是勇敢地抓起她的双手,轻轻摩挲细细抚划,温柔地让人又想泪如雨下。

    “小寒”李小剑低着头,长长的眼睫间或一下闪动,让凌寒感受到了夏日的丽影。

    “嗯?”玄凌寒愈发喜欢这个哥哥,内心甚至为以前对他的过度依赖而有了小小的愧疚,那应该给他添了不少麻烦吧。

    “你,你”李小剑的犹豫呈现在嘴唇,轻轻张翕“接过吻吗?”

    “接吻?”玄凌寒眨了下眼睛看着李小剑,他的脸已红如深秋的软柿,面面软软却不腻不滑。

    李小剑的头埋得更深,这个瘦瘦高高的哥哥,羞涩地让人心疼。

    可该怎么回答他呢?

    没有接过,那不摆明着索吻,接过,那是自污清白。

    一念及此,玄凌寒心烦气闷,转念再想又有释然:哥哥如此害羞,定和我一样吧?可我的爷爷怎么办,我们长龟一族怎么办?

    玄凌寒突然想起自己的使命。可我是喜欢哥哥的啊,我想要生生世世和哥哥在一起。

    突然的矛盾,让凌寒备感折磨,她的眼泪像白色的血,硬生生从血脏挤出,从眼眶滴落。

    “小寒,我,我没别的意思”李小剑慌乱了“我,我,混蛋,混蛋。”

    你知道什么?哥哥?

    那一刻,爷爷,父母、长龟所有牺牲的叔叔伯伯,齐齐涌进玄凌寒的脑海,张张慈爱的脸:玄凌寒、玄凌寒、玄凌寒,玄凌寒。

    赵谷河前的相识,摩天鹰上的打斗、白霜陵内的担忧,竹界两年的无忧,哥哥,我好喜欢你。

    玄凌寒的泪水突然决堤汹涌,她一把抱住李小剑,哭声已摇响了香樟的树叶。

    也在那一刻,心心相印的两人突然感到一阵彻骨的痛,冬嫁阿姨曾经的托付,如果可以,就替她再去看看他生活过的地方。



第175章 冬稼的童话
    北意气候寒冷,常年冰天雪地,族裔多围炉而坐终一个冬季足不出户。

    这样的环境出不了名篇大作,却是美丽童话的盛产地。

    冬稼和石头认识在哥根学院的国本班。

    女人性属阴,与寒冷倒是颇有些渊源,所以国本班女生居多。

    而许多女生家族相当富裕,来学院也不是她们本身的意愿,因此整日里呼朋唤友、异服加身、插花游街,不亦乐乎。

    冬稼的家族也不是小城小户,但是她却是以全优的成绩申请入院,靠院奖学金生活,额外再打些散工赚些钱买点针头线脑的人。

    因此冬稼在胭脂堆里是个另类,很多时候茕茕孓立就是她的写照。她自然也不屑与这帮不学无术的纨绔姐妹在一起。

    她们浪费她们的青春,冬稼珍惜她的时间,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这也许就是所说的顾影自怜,它始终是和孤独相伴。

    冬稼虽然要强刻苦,骨子里看不起玩世不恭、声色犬马之徒,但她毕竟害怕孤独。

    尤其是在这常年冰天雪地的地方,出了院门就是千里无鸡鸣。

    这种孤独与日俱增,开始冬稼还超负荷的学习,以此排遣人生地不熟的内心悲凉。渐渐地,她已无法抗衡孤独给我带来的折磨。

    很多时候,冬稼觉得自己都在堕落的边缘游荡,整日里思考着生有何幸、死有何哀的遗世问题。

    是不是向她们学习游戏人生呢?还是得过且过,顶多一了百了呢?

    后来冬稼明白了,一个人迷失在荒野,最终让自己崩溃的不是自然,而是内心的孤独。

    所以迟志逊在岛上,几十年没干出什么特别的事情,只是让自己能够还正常地活着,而这就足以让他傲视寰宇。

    是的,能够击败荒岛的孤独、寂寞,岂仅仅是个人的成功?那是人族挑战极限的代表。

    哥根学院就像一座孤岛,而冬稼就是那居住在此接受炼狱考验的人。

    这一切直到石头的出现才改变。

    石头高冬稼一届,老早她们就同在一个学校。只是冬稼整日里与人格格不入、作茧自缚,方才半年后才认识他。

    石头黑黑的、瘦瘦的,第一次看见他笑的时候,牙齿惨白的吓人。

    冬稼喜欢说他是哥根茅房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还黑。当时他还西夜泡菜般来了一段酸酸的话:

    北意的雪已开始下,美丽的公主你是否还沉寂在童话。

    我是受了诅咒的玫瑰王国的小王子。

    黑色是我苦难的证明,

    黝黝的光泽是我对童话女孩的承诺。

    来吧,牵起我的手,抚摩我黑色的面颊,

    勃勃的脉搏能感受内心的狂热,

    那强有力的声音是要爱情永远存活。

    茫茫白雪中,一个黑色的王子骑着高头黑马,

    如雕塑般宁静,

    等候、等候、

    等候前世今生的牵挂,

    那个美丽的公主来自童话。

    冬稼表面上不置可否内心窃喜:一个精神病九段加天生脑瘫,还有一个爱情疯子。

    尔后相处久了,冬稼竟然渐渐喜欢这种健康地有些恐怖的肤色。

    石头黑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一般的黑人闭上那口白牙你会认为秋水共长天,绝对地与黑夜浑然一体。

    而石头则不是,不论多么黑的夜晚,你总是一眼能发觉他身在何处,因为他比黑夜还要黑上三分。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会看见金钢一样矗立眼前的墨影。

    认识不久假期到了,冬稼回家,石头则去西大陆发疯。

    前几天冬稼与家人见面,分外高兴。

    尔后由于姐妹们多已历练,偶有不历练的也在陪妻伴夫,家人也有各自的事情,所以冬稼竟然有些百无聊赖。

    一天冬稼又在研究农桑打发假期,突然下人来报说有人求见。

    那人进来后放下一盆高阶传音花就走了。

    冬稼意力轻轻一催,一个小伙子声音传来:“请问是菲菲小姐吗?愿意做我的老婆吗?不回答就代表你答应了啊。”

    这是单向设置的传音花,冬稼就是一百个不愿意又如何能让对方知道?

    随侍丫鬟大骂,“哪个该天杀的戏弄我们家小姐。”

    冬稼本有些生气,听了丫鬟的话心头却微微一甜,她忙喝斥道“不得无礼”想想不对,又加上句“岂可与这种宵小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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