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农家子的田园生涯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卜喵
“问你话呢?怎么没听见?”沈母不满的道,音量忍不住也高了起来。
沈凌笑了,看向沈三,“三弟,带爹娘回去吧!在这里吵起来对你名声不好。”
沈三目光一凌,看向沈父沈母,道:“爹娘,我们回去吧!二哥身体不好,让他早些回去休息吧!”
沈父沈母向来很尊重沈三的意见,见他开口,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沈凌终于送走沈家人,才微笑着拍了拍韩实的手背,“没事,我们回去吧!”
韩实眼眶里的泪珠要落不落,却强忍着坐上牛车,将沈凌带回家,家门口已经没人看热闹了,沈凌也就自己从车上爬下来,将自家被子到屋里,才让韩实去还牛车,至于牛车上的被子沈凌进了屋子,他是不会让韩实去还被褥,一个人送上门去挨骂的,至于被子,沈家想要自己来拿就是,他也不会贪墨。
韩实回来的时候,沈凌已经做好了饭,油汪汪的肉片炒菜配上金黄的玉米饼,再加一锅青菜鸡蛋汤。韩实一迈进门槛,还没等沈凌说话,眼泪就掉了下来,沈凌瞬间急了,“怎么了?在外面谁欺负你了?”难道是遇到了上次他揍的那个沈狗子?所以被欺负了?!
韩实赶紧摇头,“没有,我就是觉得刚刚,他们都欺负你,里正也是,爹娘也是,其他人也是。”
沈凌好笑的摸了摸韩实的头,“算什么欺负呢?他们谁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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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他们让你去祠堂,还要审问你,还不让我们再卖春联了,你都病了他们都不肯放过。”韩实越想越委屈,要是沈凌跟他一样不喜欢说话,那么,他们这一次能被人欺负死了。
沈凌叹了口气,目光暖了些,算上上辈子,他其实已经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已经忘了,那种被人关心的感觉了。哪怕这种关心十分笨拙,基本上只体现在衣食住行和眼泪上,而且对方做的也并不好,每次哭还要他去哄,但是沈凌还是觉得特别特别的好,在残酷的环境里生活了那么久的沈凌,其实早已不自觉的仿佛一只追逐光芒的虫子,更何况韩实这束光,温暖透亮还不伤人。
沈凌拉过韩实的手,将他拉到自己的腿上坐下,道:“首先,我没有病,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只是太累了,休息一下就好,你就是不信,非把我当病人看,我根本没有任何问题。”
韩实有些害羞的低下头去,他也只是关心沈凌啊!即使是没病,多休息一下也是好的。
“其次,怎么能说是欺负呢?他们也没有怎么着我啊!里正站在我床边给我赔笑脸,想让我出门解释,祠堂前也没有一个族老长辈出面指责我的不是,即使是沈家,除了爹,也没有人说什么不好听的啊!而且,即使是不好听的又能怎么样?也不会掉一块肉,反倒是沈三已经说了,以后我们做生意也不管他的事情,这反倒是好事啊!以后就再也没有人因为这个来找我的麻烦了,你也不想再来一次这种的事情吧?”
“可是……”
“乖啦!”沈凌想到什么,目光冷了些,“我原以为我跟爹一家早已经井水不犯河水,我只要做到逢年过节送点礼过去也就罢了,他不在意我,我也不在意他便是。但是没想到,我跟沈三竟然如此犯冲,有他在,我做事受局限,有我在,他也好过不到哪里去。不过你放心,跟他对上,我是不会让自己吃亏的。”至少这次,无论从哪方面看,他都算是赢了,吃亏的只有旁人。
沈凌突然想到沈三刚刚说的话,说‘二哥对他好,他自然也对二哥好’,这么一想,竟有一分威胁的意味在里面。沈凌有些好笑,一个年纪轻轻的小童生,从小没吃过什么亏,更没玩过什么心眼诡计,心思都放在了明面上,即使是有点社会地位,处于士农工商的第一位,但是,他到底还不是当官的官员,拿什么来‘对他好。’真是好笑。
沈凌即使想明白沈三话里的威胁,但是也并不在意,想让他在意一点,至少也要等沈三考中举人了再说,只有举人才勉强算是入了那些官宦富豪的眼睛,才有了话语权,才有资格和他斗一斗,否则,他也只是个穷童生,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明年考中个秀才,但也不过是个穷秀才,还需要一边维持自己的名声,一边寒窗苦读,‘安于贫贱’才行。
另一边,沈家老宅里,沈三神情冰冷的抱着笔墨纸砚走回房间,沈志伯想要跟上去,却被沈三温声拦住,说想要自己待一会儿,沈志伯也没有勉强,跟着老妻回了他们自己的房间。
沈母已经盘着腿坐在床上,一身暗灰色的夹袄显得有些臃肿,见沈志伯进来,抬眼看了一下,才动了动身子,让出了半张床铺,自己则坐到了一侧。
沈志伯脸色不好,沈母也不爽快,一时间两人相顾无言,屋子里静悄悄的。
沈母焦心着沈三的身体,不知道跪了这么久有没有冻坏,冻坏了考试的时候影响了答题可怎么好,又想着家里的鸡蛋要留出来几个给沈三补身体,要不还是杀一只鸡好了,更补。而沈志伯则还在想着沈凌做生意的事情。无论如何,沈二做生意肯定是对三儿有影响的,日后万一三儿出门会友,有人随口提一句,说沈家老二卖字为生,或者做生意是个商贾之类的,岂不是让三儿难堪,再有人嫉妒三儿,恶意嘲笑几句……
沈志伯越想越觉得难受,仿佛掏心挖肺一般,对沈凌的怒气更甚。
第二十一章
沈大房间里,沈大郎和自己的媳妇赵水桃正在低声私语。
“看起来,二弟是打定主意要做生意了,爹以后可有气生了。”赵水桃露出一脸看热闹的笑容,神情中有些兴奋。
沈大郎盘腿随意的坐在床边,随手拿过被子盖住腿,并不在意自己媳妇的话,笑了笑,道:“反正跟咱们没关系,咱们只要守着三弟,等三弟当了官老爷了,咱们自然有好日子过。”
赵水桃翻了个白眼,“就知道想着你那三弟,等他过了年考中了秀才,那举人的考试还要再等一年呢!想进京城考试,至少还要两年,等他派官,至少还要三年起步,到那时候也说不定只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官,想跟着他享福啊!没个四五年可是不成的,我们还要熬那么久呢!”
赵水桃很不满意,她当年也算是前凸后翘的一个美人儿,当年嫁进沈家的时候也正是沈家最风光的时候,沈父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发了一笔财,荣归故里,还给了她好大一笔嫁妆,又听说几个小叔读书好,特别是那个三叔,年级小小的读书比大人都厉害,以后一定能当官,所以她才嫁了过来。
沈家当时家中有钱,沈三沈四又读书识字,算是乡下顶好的人家,所以她才想着嫁进来享福,却不想,人家是顶好的,可是却不是把最好的给她,而是给了沈三,害的她照样是和嫁进了一般农户无二,整日的做活下地,孩子都生了仨了,也没见哪个沾了沈家的光,原本就憋了一肚子怨气,暗暗的对沈家的偏心有些不满,要不是坚信沈三真的能当官让一家人翻身享福,以她的脾气,她早就爆了。
可即使是如此,等沈三出头还是要等个好几年的,赵水桃现在几乎都是倒数着过日子,才能让自己心里平衡一点。她偶尔也会想一想当年要是没有嫁进沈家,而是嫁给了什么富农家做填房或者嫁进了地主家做小妾,是不是会过得比现在好一点,想想自己逝去的青春年华,大好容颜,再看看现在自己粗糙的皮肤臃肿的身材干枯的头发,赵水桃一时间心头百味杂陈。
等沈三当了官就好了啊!那时候,她也可以当官家夫人了,赵水桃心酸的想到,一时间已经把沈凌要做生意的事情忘在脑后,她不过是乡下女子,哪里看得到沈凌做生意对沈三的影响,只不过是大家都这么说,她也就这么随口一提罢了,并没有走心。
转眼间时间已经将近过年,沈凌的‘病’也渐渐的又好了起来,这日天刚微亮,里正家就迎来了沈凌韩实两人。
里正媳妇是一个微胖的中年妇人,但是隐约也可以看出姣好的容颜,可见年轻的时候也是乡下顶漂亮的姑娘,沈凌随意的扫视一眼,就弯腰抱拳道:“大娘好。”
“唉。”里正媳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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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头,显得有些不咸不淡,“沈二啊!来进来坐。”
沈凌拱拱手带着韩实走进去,里正此刻正在家里,见沈凌进来,还有些疑惑,表情温和的问道:“怎么了?来,进来,是有什么事情找我么?”里正态度正常,仿佛之前沈凌在祠堂前给他添的麻烦已经被他忘记了,实际上坐在他这个位置,这种大事小事给他添麻烦的人多了,他也并不太介意沈凌的麻烦,一般只要不是有仇的,他待人接物向来温和有礼,否则也不能年纪轻轻的就当了里正还兼任着族长,要知道,比他辈分大还年轻力壮的人可有的是。
沈凌站在堂前,却没有听从里正的话进屋,恭敬的行了一礼,道:“大伯,给您拜个早年。”说着,就接过韩实手里的礼物,双手捧着递上去。
里正目光里几乎是立刻多了些满意,一开始的冷漠有礼也变得有些亲热起来,但是表情还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几乎看不出这一丝情绪变化,但是旁边的里正媳妇的表情却显然可见的亲切起来,笑容都多了几分真诚。
“这太客气了,我们不能要,也没道理要你的东西啊!”里正媳妇连忙推辞,他们不过是同宗,逢年过节的也从来没有过什么交往,怎么突然就送礼了呢?
“大娘,您可一定要拿着,以前的事情我也记不清了,不知道我是不是第一次来,但是就当我是初次登门吧!怎么能不带礼物就来呢?”沈凌微笑的道。
沈凌倒还真的是第一次登里正家的门,所以,里正媳妇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微笑,转头看向里正,目光中似乎在询问。
里正点点头,沈凌赶紧又往前递了递,里正媳妇这才下,笑着进屋去泡茶,里正笑骂道:“怎么?说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来我这里干嘛来了?”
“大伯英明。”沈凌跟着里正走进堂屋,恭敬的站在里正面前,微笑道。
里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家常年人来人往的,所以也常备了茶叶热水还有茶具,跟一般农户并不一样。
里正家的小子是里正唯一的儿子,还是成亲好几年之后才有的,今年不过七岁,正在里屋低声读着书,听到外面有客人来,声音才渐渐的低了下去,弱不可闻,似乎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突然轻轻发出一声低呼,又连忙掩住。
沈凌心知肚明,他在买礼物的时候就打听过里正家里的情况,里正家不知道为什么,生育艰难,至今也只有一个儿子,宠的跟眼珠子似的,从小到大没干过一点活,反而从小启蒙读书,比之当年的沈三天赋虽然差点,但是在农家来看,他在读书上,已经算是极其优秀的了。沈凌送的正是一些镇子里价格比较昂贵,小孩子又喜欢吃的糕点,还有一匹布,估计这小孩是看到了糕点了才惊呼一声的吧!
里正没有说话,又示意沈凌坐下说。
沈凌才坐到一旁,也没有动桌子上的茶水,道:“大伯,你也知道我家那房子实在是没法住了,刚好我手里也有点银子,就想着买一块宅基地,然后自己再盖一间房,不知道村里可有什么地要卖?”
里正放下茶杯,“你身体不好,手里好不容易有几个银子,还不好好攒着,房子怎么就没法住了呢?再说,即使是有银子,买点水田之类的岂不是比买宅基地来得好?自己就算种不了,也可以给别人种,自己租子啊!”
沈凌笑道:“应当的,我准备等买了宅基地再跟大伯说这个事情呢!咱们村里有什么荒地要卖吗?我想买一点种种果树养养鸡鸭之类的。”
里正看了沈凌一眼,“你确定要买荒地,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荒地虽然便宜,但是却不好打理啊!你还不如好好买点水田,再不济日后也不会饿着。乡下人手里有银钱的时候,可都是买水田旱田的,哪有买荒地的?”
“自然,我已经想好了,多谢大伯关心。”
“好吧!你想好就成。”里正看在刚刚的礼物上,好心提醒了两句,但是沈凌不在意,那他也就不说什么了,反正无论是荒地水田还是宅基地,他都是一样的抽成,过一遍他的手,总能赚到点钱,至于沈凌要买什么,倒是与他没有多大关系。
沈凌决定要买地,里正也就跟沈凌确定了了一下要买的地方,村东头倒是有一片荒地,只是靠近大山,地上很多石头,难以耕种,上面长满了荒草灌木树木,但是好的是里面有一处水坑,常年蓄满了水,要是养鸡养鸭,种种果树,倒是好地方。
沈凌一开始也看上了那里,又跟里正确定买了一处距离村东头的荒地较近的宅基地,才道别后离开,里正坐在屋里有些疑惑,忍不住喃喃自语,“写春联能赚那么多钱吗?”要是能赚那么多钱,怎么那些科举无望卖字为生的书生都没有发财呢?
想了想,到底想不通,也就放弃。
事实上,沈凌确实是没有再写春联,而是去卖了辣椒油的方子,又赚了十五两银子,加在一起才想着要买地的,沈凌有心搞一个类似于罐头厂的存在,他自从来到这处世界以来,就一直在关注这个朝代的一切,甚至去书斋看了好几天书,差点被店老板给赶出来,最后只得以每天给了书斋老板十文钱的租书价钱,才得以继续在那里读书。
后来书斋老板竟然把这个法子在其他读书人那里推广了一下,只要交了押金,再以每天十文钱的价格往外租书,狠狠的赚了一笔,一时间看待窝在他书斋里看书的沈凌,目光也和善起来。
对于自己白送给书斋老板一个赚钱的方式这件事,沈凌也很无奈,这个世界竟然没有租书一说,他也是没有想到啊!不过这方法简单易学,说出去就会被人传播使用,他也没指望卖什么钱,也就放下这事,专心研究这个朝代的一切,看各种杂书历史图志。
这个朝代不属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代,当然,双儿这种奇特的存在已经让沈凌明白,他来到的是一个异时空,也并没有多么惊讶。
这个朝代叫做晋朝,建国不过百年,算起来皇帝也才传承了两代,不过书斋里读书的人说,今上身体不好,估计第三代也快了,皇帝这个职位一向短命,沈凌也没有什么想法,只是继续关注其他的事情。晋朝建国以来,从最初的贫弱战乱,一直到现在能安稳的休养生息,中间将近动乱了几十年,而战乱彻底停止下来,给百姓休养生息的时间,距离现在也不过十几年,所以总体来说,晋国现在还是贫弱不堪的。
而且前朝抑商,商人不许穿绫罗绸缎,两代以内不许参加科举,虽然前朝已亡,晋国也没有这些抑商的规定,但晋国一直忙着打仗动乱,也没有管过这种事情,所以直到如今,人们还是瞧不起商人,在镇子里县里的富豪,大都是官宦人家,或者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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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之类的,即使是手里有生意,也大多是交给奴仆去做,没有谁以经商为荣,虽然他们也没有谁不经商。
但是沈凌在翻看朝廷发放的官报的时候,还是明显发现了朝廷似乎有改变这种现象的意味,毕竟有心想要提高国力,而商人是绝对不可或缺的,所以,去年的官报还曾经特意提过一件事,商人如果纳税,纳税额度可以和民户等同,算是比之前降低了不少,足见朝廷的心思。
沈凌看了这些之后,才放下心来下定决心要做商人的,只是在这个全民瞧不起商人的时代,他还是暗暗决定做一个儒商,所以,又在书斋买了一些考试用的书籍和往年的优秀考卷之类的,算作参考资料,这才彻底的不再每天往书斋跑,让书斋老板大感遗憾。
第二十二章
沈凌在年前就想着要把买地的事情确定下来,里正了谢礼,又拿了抽成,自然要表现的积极一点,沈凌一说量地,里正几乎当天就带着人去测量荒地,并且给沈凌舍了尾数,取了个整数,算作七亩地,其实应该是七亩多地的,这也是沈凌这些日子往里正家送礼送出来的成效,一亩地按照二两银子去算,沈凌一共花了十四两银子,才去官府签了字,取回地契。
又花了一两多银子找人在这片地外竖起了土墙,沈凌才去采购鸭子,乡下的鸡长大了会飞,而且大都是窝在树上睡觉,沈凌第一次见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这跟他印象里的完全不一样,这要是养在院子里,不剪翅膀,估计土墙拦截的意义不大,它出不出去纯看它的心情,沈凌才不愿意做这生意,至少等他腾出人手来照顾的时候,他才会准备买鸡来养,现在还是算了吧!
而鸭子虽然也勉强会飞,但是却飞的不高,土墙高一点也能拦住,而且院子里有池塘,鸭子也不会太想着飞出来,只要把灌木砍一砍,处理一下,凭借这块地本身的杂草虫子和水塘,足够这些鸭子自己自给自足的长大了。
沈凌现在手里的银钱不多,花不了那么多钱清理院子,购买果树苗,也请不起人打理,只能先买下了养一养地,放养一点小鱼,养一点鸭子,让它们自然生长去。
而与此同时,沈凌家的新宅也开始动工,足足将近半亩地的大小,实际上这已经是不算宅基地而是荒地了,沈凌找人清理了上面的杂草石块,又请泥瓦匠师傅,开始盖起了沈凌理想中的院子,沈凌想着一定要分成两块,前宅和后宅,但是现在手里的银钱不多,沈凌只打算盖了院墙和后宅,前面先空着做菜地,等日后再作打算。
这么一通下来,沈凌手里的钱花的七七八八,连韩实这个只会听话做事的小孩都忍不住用一种欲言又止的表情看着他,还满脸的担忧,家里只有三亩旱地可种,春节也过去了,没法卖春联,以后要靠什么生活呢?韩实很担忧。
但是沈凌却没有想那么多,时不时的就抽空去山上转悠一圈,还采了很多草药回来辨认学习,直到有一天沈凌突然捧着一支野山参放到韩实面前。
“哪里来的?!”韩实惊呆了,虽然说他们这里距离山很近,山上也确实是是有野山参的,但是,很多时候也只是一些小苗苗,而且还未长成就会被人采走,现在更是连小苗苗都不多见了,韩实哪里见过这么大的野山参。
“山上无意中发现的啊!”沈凌理所当然的道,他才不会告诉韩实,他某天无意中发现了灵泉竟然有促进植物生长的功能,所以最近才一直老是往山上跑,看能不能找到一点适合催生的珍贵植物。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如此大手大脚的花钱,毕竟,钱花完了,他的事情还没做起来,那就尴尬了,他又不能满天下的去说我有灵泉,能治百病,快点来找我治病,必然到时候要勤俭节约,吃糠咽菜,这是沈凌绝对不愿的。
韩实瞪大了眼睛接过山参,又抬眼看了下沈凌,又低头看了看野山参,感觉,自己之前好像又白担心了。
沈凌带着韩实出门去了趟城里把野山参卖掉,沈凌浇灵泉浇的有点多,不过是最普通的野山参品种,硬生生被他浇的跟一颗白萝卜一样粗壮,看起来年份就不低,整整卖了一百两银子,这还是因为只是野山参,并不是什么珍贵的品种。
卖掉山参之后沈凌走在街上忍不住默默咬牙吐槽,丫的不识货,这可是灵泉浇出来的,这么多灵泉可够他自己治病两三回的了,谁知道这颗野山参有没有被他浇出变异来,说不定病人一下肚,病就立刻好了也不是不可能啊!竟然才卖了一百两银子,论价值,它可比什么吊命的千年人参珍贵多了好吗?千年人参能一下肚就让人好起来吗?说不定他的山参就可以。
沈凌脸色黑沉的走在街上,韩实偷偷看了眼沈凌的表情,沈凌的表情太明显了,一点也没有隐藏,韩实还是能看出来的,等沈凌拉着他进了一家店里吃饭,韩实终于忍不住道:“你别这样,那颗野山参能卖一百两银子已经很了不得了,比一户人家的全部积蓄还要多的多呢!”
至少韩实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子的。
沈凌一心沉浸在野山参一定卖便宜了,店家不识货的心情里,闻言也没有多想,摇摇头道:“你不知道,那颗野山参是不一样的,就是千年人参也比不上它,活死人肉白骨那是夸张了,但是把快死之人的命从阎王殿里拉出来估计还是没有问题的,能不能别只看它是野山参啊!也不想想,一般的山参能长那么大吗?它是特别的,可珍贵了。”沈凌忍不住吐槽。
酒楼里人来人往,韩实和沈凌两人又没有找包间,两个人的对话几乎是完全落入了旁边桌子吃饭的人的耳朵,不远处几个壮汉打扮的男子似乎是听到了两人的对话,酒桌上一阵沉默,只是竖着耳朵听着。
沈凌后知后觉的觉得不对,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圈周围,几个壮汉又快速的聊起天来,笑哈哈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沈凌还是没有放下警惕,他刚刚说他的山参能救人性命,倒是可以解释为他们这种穿着粗布衣衫的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满口大话,可是韩实确实是张口将他们身上的银钱的数目给说出来了,正所谓财不露白,若是被人听到,引来窥视,那可就不太好了,沈凌觉得等下他还是去一趟铁匠铺,买几把趁手兵器再离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出了城,他们还有将近一百里的路要走,若非是为了把山参卖的贵一些,也怕被村里人知道,引来窥视,他们也不至于跑这么远,到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卖山参。
沈凌警惕心提了起来,也就没有再说话,一心拉着韩实闷头吃饭。
等到沈凌和韩实离开之后,旁边桌子的一桌壮汉也跟着结账离开,不远处两个锦袍男子放下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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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对着对面的人道:“不如我们去看看是什么山参?”
“你就听人吹吧!真的才怪,那种乡下人见到个百年人参都了不得了,指不定吹得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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