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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浴缸有条人鱼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大明湖畔小青蛙
“……南里?”
无措出声,那家伙嘴角忽然露出了人鱼不该有的、极自然的微笑,接着,一股力量推上金笙肩膀,南里拼劲全身力气,将他推向近在咫尺的世界连接口。
作者有话要说:
mua!娇妻好久不见!青蛙呱的一声哭出来:3
第73章
身体极速后退,金笙手前伸着,却什么都抓不住,只能眼看身体脱离,离南里越来越远。
本就在洞口,南里用尽力气的一推,直把金笙推出了通道范围。
不要!
距离极短,来不及挣扎,从这一边落水至另一旁,金笙只觉天旋地转、日月颠倒的一阵晕眩,他在水下呼吸的能力瞬间消失不见,呛了一大口水后,狼狈的跌坐在地上。
“咳咳咳……”
捂着脸,拼了命的咳嗽,喉咙里苦涩的海水直呛鼻喉,让他喘不过气。
这感觉,不像在海里。
抹去阻在眼前的水流,金笙睁开眼睛,身子一震,保持着抬手动作,满脸无措的看着自己周围环境。
他……回家了。
终于回家了?
终于离开了那个满是危机的诡异世界,终于离开了阴寒黑暗的海底,终于脱离了被“上祭”的命运,终于安全了。
轻笑一声,颤巍巍回双手,按向左胸胸腔,隔着被海水浸凉的皮肤,摸着自己跳动不停的心脏。
好疼。
金笙捂着心脏跪坐在玄关走廊上,黑眸无神,不知该看向哪里。
跟南里说的一样,他穿过那隧道,会回到“离开时待的地方”,可……南里再也回不来了。
身体随颤.抖的呼吸起伏,金笙脑海全是南里推开他时、满眼的笑意。
他不知道那坏鱼发现自己被冻住时,是什么感觉、会不会害怕,可他看见南里一脸云淡风轻,未有一丝不甘,反倒因多送了他一小段路,极满足的样子。
“南里……”
身上全是水,木地板也积了一滩,金笙手脚并用,才从地上爬起,赤着脚,晃晃悠悠要冲向浴室,他的状态极差,根本没注意脚下。
忽然踩到异物,加上滴落地板的水渍,身体后仰狠摔在地上,一声闷响。
“唔”硬地板直磕尾巴骨,金笙黑发被震散、盖在眼前,挡住了视线。
伸手掀开头发,这一下摔得不轻,短暂涣散了意识,回过神来寻向那诱他摔倒的罪魁祸首,竟是一盒新鲜的生蚝。
心跳一窒,离开之前,他正带了做火锅的食材回家,还曾向南里展示了人类也能生吃的生蚝……
指腹下压,确认了保鲜盒内生蚝肉的新鲜程度,金笙僵硬的抬头,看向电子表上的年、月、日,霎时瞪大双眼。
他是回来了,回到了……被人鱼吻走的那一天。
这是怎么回事?
扶着旁边鞋柜站起身,金笙拿着那盒生蚝,扫视他的家,这明明是他最熟悉的居所,却在记忆里蒙上一层灰。
僵硬伸手,沿裤腰钻入进去,金笙胯骨处完全长出的鱼鳞已被残尾人鱼拔掉,剩下那些才露边角的,也全部消失不见。
金笙沿着腰摸了一圈,除了被拔掉的那枚留下了浅粉伤痕外,其他的好像从未存在过。
鱼鳞消失的话,他身体里那些恶心的寄生虫,也一定没了。
若是忽略他湿漉漉的一身,那他在海底的经历,就像是个梦。他回到了穿越之前的时间点,这个世界什么都没发生,甚至……连他的消失都没被任何人发觉。
天还半亮着,夏末时节,燥人的知了永不觉疲倦似得,叫个没完,高层公寓开着窗户,远远传来街道车流声响,跟往常的周末没什么不同。
这一切的一切都告诉金笙,那个世界的刻骨铭心,这个世界没过几个小时。
电子钟整点报时,扯回了金笙飘远的思绪,始终陪伴他、现已破损不堪的短裤还滴着水,金笙愣愣站在没有人鱼的世界里,忽然记不起自己改要做些什么了。
半晌,才迟钝的迈开步子,继续往浴室走去。
门前停顿,深吸一口气,缓缓推开浴室半透明的拉门,这里还是他记忆中的模样,浴缸里还半满着水,开了缝的后窗隔着纱网能看见小区后花园,饭点刚过,有三五成群遛弯的市民。
这一切都是金笙所熟悉的,只除了……没有南里。
手撑在浴缸上,紧捏着浴缸壁,手背青筋爆出,又渐渐平息,入水声响起,金笙抬脚,迈进了没有南里的浴缸。
这样做没任何目的,只是习惯了水流,忽然被暴露在空气里,他的心惶惶不安,急于寻找某种寄托罢了。
安静的坐在浴缸里,水不齐胸膛,金笙抱紧双膝缩成一团,脑海里一遍一遍不停的重复着同一个画面,强行让他正视血淋淋的事实。
南里死了。
像他的外公一样,被冰封在寒冷的隧道里,死透了。
而他,这个贪生怕死的人类,没能逃脱“宿命”,像他外婆那般,沦落为逃兵。
右手握紧左腕,拇指指甲一下一下抠着腕骨附近,身体上疼痛能换来自欺欺人的心安,好像伤害自己,就能赎清“抛弃”人鱼的罪孽。
那些冰块是因他的体温上涨,所以金笙看来,说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最爱的那条鱼,也恰当合适。
纤弱皮肤不敌坚.硬指甲,没几下,无辜的左手手腕就被金笙抠出伤口,不长,却极深,一下一下,指缝剜下血肉,几近露骨。
疼么?
很疼,可是,没有心疼。
在海底、水下,冷水刺激的他流不出眼泪,现在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泪水却好像耗干了,黑瞳无焦距,空洞的望着水面,金笙给不了自己答案。
鲜血顺手腕滴落,猩红血花绽在透明水池,丝缕分散、淡了颜色,一滴,两滴,花朵连续绽放,这半个浴缸的水,都有变成粉色的趋势。
游泳极耗体力,金笙的意识一阵恍惚,随着客厅不知掉落何处的电话声响起,他终于停下了自残的动作。
“…谁啊……”
开口才





我家浴缸有条人鱼 分卷阅读113
知声音沙哑,天色已彻底沉下,对金笙来说,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客厅里不知从何而起的手机铃声让他重新体会到活着的感觉。
起身,抬腿,打着赤脚,金笙带着满身的水离开浴缸,浸饱了水的短裤下坠的水滴汇聚成线,曾无数次嫌弃南里鱼尾带水会泡坏木地板,现在自己浑身是水,却毫不在乎了。
“…手机在哪?”自言自语的,循声四找,脚踢到地上食材,却没有捡起来的自觉,金笙一番动作,把家弄得更乱。
手腕露骨伤口还在流血,因主人不自觉,这血滴的到处都是,掺着手臂水流混成浅粉色液体,落到白色沙发垫上,像是初开的樱花瓣,也……像南里浅浅的唇色。
手机铃声响了很长一阵,金笙都没找到自己的手机,等铃声中止,刚要颓废依上沙发,才落幕的铃声又响了。
这声音令人心烦,也是金笙的一根救命稻草。
这时候,不论是谁要联系他,与他人交谈,都能短暂脱离现下状态,短暂遗忘掉那条被冰封在隧道的人鱼。
步履匆忙的又是一阵翻找,因运动幅度加大、情绪波动剧烈,金笙已经开始大喘气,最后,终于在两个沙发中间的缝隙揪出了自己的手机。
屏幕显示的联系人未备注具体姓名,五个字,直接点明了身份“常昊朋友沈”
前四个是与他的关系,后一个是称呼方式。
此时此刻,金笙才记起被他丢在楼下的、失去了意识的前男友,常昊。
断续交往一年,金笙也没了解常昊的私生活,跟他的朋友没多少交集,只除了这个姓沈的,见过四五次,那人也好说话,所以,他的手机里有他的电话号码。
说起来,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也是富二代少爷。
印象中的沈常峰长相致,偏女气,相处是好相处,那双深邃的眼却昭示了这主人不好应付,不论是智商还是情商,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相比之下,同是富家子弟,常昊就像是个缺心眼的。
所幸,金笙跟沈常峰半生不熟,没机会与这人“较量切磋”,不然,全身而退也要少层皮。
是了,他就是给这个人发了消息,让他来接常昊的。算算时间,这家伙定是接到重伤的常昊了,说不定,刚忙完、做了妥善部署,优先护送了“伤员”,才有时间跟自己聊原因。
他的南里已经……不在这里了,所以,就算人鱼的事被掀出来,他也不怕,反正,没有人知道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方法。
不在意湿透的短裤和流血的手,金笙直接坐上沙发,接了电话。
“…喂,你好。”
“金笙,是我,沈常峰。”
“恩,我知道,给你发消息的是我,我还没忘。”电话另一头,男声再悦耳,也改善不了金笙心情,但外人的声音,倒是让他有了真正回到这个世界的感觉,“你接到常昊了么?”
“恩。”沈常峰轻应一声,电话另一头略阴柔的俊脸厌恶的看着病床上肿成猪头的常昊,对着电话里的金笙满是兴味。
他好奇,有什么人能把常昊给整成这样。
“他伤的挺重,我正陪着他在医院输液呢,两只手腕粉碎性骨折,又极度脱水,膝盖骨头也错位了,托人安排了手术,还在准备着……”
听沈常峰条条罗列常昊的惨状,金笙却无法同情,反倒回想了那人恶行,声音有些绷不住,忙打断沈常峰道:“他的事,不用告诉我了,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等等!”
“着什么急啊,金笙。”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一阵笑声,“你难道就不好奇,我见到常昊的时候,他说过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74章
说什么?
常昊能说什么?
金笙想了想,那家伙当时被南里揍了个半死,能说什么的话,也只能是人鱼可怕一类的,不过按沈常峰的个性,肯定不会相信那胡话。
没理会,金笙干脆挂了电话,手机关机后,仰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吊灯发愣。
……
一.夜未眠,天亮起后,驾不住放空的意识,终于昏睡了过去,再醒来,已经九点半了。
金笙揉着眼睛,更正晨起模糊的视线,恍惚过后,开了手机。
今天是周一,正是他上班的日子。
手机刚开,就冒出三个未接电话,打电话的人和时间都不同。
这个世界少了谁都会正常运行。
手腕自残的伤口结了痂,虽不再流血,也面目狰狞,胳膊红了半只。
简单清理了伤口后,匆忙的洗漱、换衣服,电话挨个回过去,或是担忧或是罪责,大周一,错过晨会的后果以扣除奖金告终。
金笙不知道自己在人鱼的世界停留了多久,反正他回来还是原来的时间点。
对这个世界的同事来说,离上次见面只隔了一天半,但对金笙来说,再见到熟人,恍若隔世。
周一迟到,会议缺席,作为即将上任的部门经理,金笙获了同事颇多关注,不少人也关心到了他手腕处缠.绕的大半截纱布。
去到公司,少不了要去经理办公室报到,与同事见了面,才有回到自己世界的真实感,金笙拾了本应在会议提交的文件数据后,到另外楼层的经理办公室外,发现那门是虚掩着的。
犹豫片刻,上前轻敲两下,推开了门。
“你总算来了。”
吴经理头也不抬,手不停的翻看着一叠文件,时不时用黑色签字笔打钩:“今年是怎么回事?缺勤的次数比你实习到现在的次数还多,怎么了金笙,年纪轻轻升职,膨胀了?”
原来,没关门就是在等他来啊……
闭了身后门,金笙轻步走进,望着这位格外关照他的上司,“抱歉,是我松懈了。”
“升迁结果早出了,多少人看着你呢,这时候,你给我少出岔子。”
话说的严厉,金笙却格外觉得亲切,“恩。”出声应下,眼眶竟有些发酸。
勾完最后一张纸,吴经理整理了一沓文件,才抬头瞪眼警示金笙,却愣了一瞬:“你这是怎么了?生病了?”
“……可能昨晚没睡好。”尴尬笑了笑,方才点头之交的同事对他外貌的惊讶关心,他只觉得是有意的夸大,现在连吴经理都表现的这般错愕,倒让他重视起来了。
“一晚没睡好能瘦这么多?小脸也白了不少,你是不是病了?”
“没,那……可能是周末这两天都没怎么睡着吧。”敷衍笑笑,回家到现在,没照镜子的闲情逸致,金笙连自己什么样都不知道。
吴经理跟金笙撑死两天没见,周五还活蹦乱跳的人,忽然皮肤苍白了两度,像是被水发了。金笙身上本来就没几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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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更瘦,掉了不止五斤,不像是只失眠了两天的后果。
“算了。”真对金笙好,才会废话问这些,既然人家不想说,吴经理也没继续的必要,他深深叹了口气,下移的视线恰好到了金笙被白绷带包裹的手腕上,浅浅的渗着红。
现在的年轻人,都仗着身体好、这么祸害自己么?
“年轻这资本,很有限。”吴经理摇摇头,忍不住多劝慰一句,看金笙点头应下来,表情却茫然,也不晓得这后生有没有记到心里去,“行了,金笙,我找你来,还有正事。”
“上星期我已经把这个季度的销售报表做好了。”听闻,立刻送上手里装订好的文档,“本来是想晨会给您,结果……”
“不是这个。”下文档,吴经理蹙眉道:“这个不着急。”
“那是……”
“我要提前去总公司。”
“…提前去?”不应该是下个月,或者这个月月尾么?
金笙愣了愣,一时不知道该接什么,就见他的老领导点了点头,“对,这不是有新合并了吗,总公司那边催,所以我明后天走,跟张梓芸一起去。我们走之后,你可得接好手,咱们公司可一直是分公司里业绩最好的。”
“张姐也立刻走?时间太赶了吧……”
“没办法的事,上面怎么安排,咱们就该怎么接。”
接连叹气,吴经理也觉得贸然加快了工作交替,能出不少岔子,“还有你啊,我虽然是你领导,但也是看着你从实习生一步步过来的,你这小年轻的心眼实诚,工作也踏实,这些我们老一代都知道。正因为看的亲,所以多说几句私话,金笙你……再没几年也要三十了吧?”
“是……”低声应了,金笙差不多知道吴经理要嘱咐什么了。
“这年纪,老大不小了,甭管男女,找个人一起过吧,省的临时出点什么事都没人知道,工作也好,私生活也罢,总要有个人相互帮衬着,不是么?”
这次,没再接话,吴经理话落,办公室里一片沉寂。
金笙现在最怕听见见的,就是分别,可吴经理叫他来的这一趟,就是为了说这个。而且……他本想全身心投入工作的,不料这里的人和事,都怂恿他联想到南里。
自欺欺人也罢,金笙实在无法接受南里被严冰冻住在隧道的现实。他不敢去想,甚至刻意遗忘,总是假装那家伙还活在另一世界无垠海洋……
……
即便只提前了一天告知,对公司老人的离开,金笙也有了准备。
需要交接的事有很多,时间匆忙,人事调动该有的饭局也没开,公司里两个元老级人物就这样离开了,作为接替上任的后背,金笙也有合适的理由推辞了自己的接风宴。
换了新的办公室、新的岗位,金笙的地位也变了。作为最年轻的正式领导层,加上新总裁跟带金笙的吴经理是老相识,他手底下的人都对他毕恭毕敬,称呼也成了“金总”。
这个名号,听着别扭,金笙久久都没适应,后来的人际交往和被“巴结”,也都潦草的敷衍了过去。他也明白这做法欠妥,也实在没心力应付。
仿佛在一.夜之间,遗忘了所有悲伤,吴经理走后,金笙的衣食起居瞬间恢复了正常,每天都最早到公司,全身心投入工作,手下员工偶尔的纰漏也只是教训两句,只要他分内的事,都来者不拒。
只要充分利用每一秒钟、让自己变得忙碌,就不会胡思乱想,白天减少休息,晚上回家就能沾枕入睡。
反正南里让他好好活着。
虽然没答应,但……姑且努力一把吧。
……
时间一晃过了两个月。两个月后,吴经理因公务返回s市,金笙得了消息,便带着同部门的同事替他办上次没来的及的接风宴,自己请客,用一顿补上了两顿。
恰逢周六,下午休息,为不耽误双方时间和工作,饭店包间订的是中午,下了班直接过去,不好推辞,全部门的人都来了。
难得的热闹,人多分开了两桌坐,三两一群的聊着天,偶尔一起敬个酒,老领导是过去式,新领导没那么多规矩,气氛轻松,多数人都喝的开心。
通常来说,一周工作完成,周六下午没有上班的硬性规定,但金笙不打算回到冷清的家,想在办公室多留一会儿,就没喝几杯。
坐在包间的两波人,除了吴经理,年纪差的都不大,很有共同语言,更是三个两个的仗着接下来是周末,喝到兴奋了吆喝着要一起去夜店。
大中午的,哪夜店开着门?
吵吵嚷嚷,相当热闹,金笙没出声,没让大伙儿扫兴,只是一边喝茶,一边听着,最后定下要去ktv唱歌。
“你们年轻人一起,我就不去凑热闹了。”有主动的发起要统计人数的时候,金笙看一眼手机时间,开口慢慢说道。
“唉唉唉,金总,你可别这么说!论资历,你是待得比我长,可是年纪上,我比你大两岁呢!”
带头组织的那个哈哈一笑,有了酒助威,不论生熟、职位,都大胆玩笑:“再说了,咱们都出来了,也算是第一次群体活动嘛,大周六的,金总您不来,谁带头领导我们啊!”
“是啊金笙,人都在这呢,为什么不跟着去?”随大众附和一声,难得回来的吴经理也难得没站在金笙这一边。
“我还有个邮件没发,要回公司。”得当笑笑,金笙看了吴经理一眼:“你们去玩就是了,回公司的话,我还能跟吴经理顺路,搭顺风车多好啊。”
若是金笙说的邮件真的重要,肯定不会挑在周六这人心涣散等周末的时候发。
要放假了,没人坐得住。
吴经理看破却没说破,只道:“怪不得你小子又瘦了。”
就算面上无事,保证了一日三餐,没亏待自己,心态一直消极的话,身体也有损伤。
没反驳,没多说,大家都应和着前领导,嬉笑两声,最后实在劝不动金笙,也不敢强留,再加上没有领导,全是同阶同事,也能玩的尽兴些。
“唉,虽然很可惜,但……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是啊,不过金总一会有时间的话,记得打个电话,我们去的地方也不远。”
……
临走点头微笑,应下这些有的没的,金笙跟吴经理一起坐了电梯。
酒店到公司不远,吴经理开车顺着捎了金笙一路,路上闲谈,听说他跟他妻子的“冷战”有了结束的意思,夫妻关系逐步缓和,女儿学习成绩也进步了……
刚从热闹的环境中脱离,再听吴经理这么一说,金笙只觉得这个世界一切的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只有他还被困在过去,走不出去,也不想走出去。
临下车,又被长辈嘱咐“找个人一起生活”,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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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甚至还给念叨起两个不错的小伙子,说是经了熟人打听,很靠谱。
闻言,金笙无奈笑笑,夸张的挑眉毛、冲老领导做了个鬼脸,委婉谢绝后,为这个真心替他考虑的前辈心脏一暖。
金笙知道自己有多恋旧,被常昊那般敷衍对待都能念念不忘三个月,南里这家伙……铁定要耗他一生。
人生真是漫长,不过,有那么一段奇妙又美好的经历,已经足够了。
下车,走向公司,金笙垂眸,幻想着那微凉手掌轻抚皮肤的奇妙触觉,忽略心底苦涩,嘴角竟上翘起来,露出一道美好的弧度。
他这辈子都会困在南里的阴影里,不过,好在他有足够的美好去回忆,沦落的心甘情愿。
这般想着,进了院落、经过停车区,远远看见一熟悉车辆,又迟迟想不起是谁的,直到一只黑色皮鞋踏在地上,熟悉的人出现眼前。
他说,“金笙,好久不见。”
是林逸。
作者有话要说:
嗨呀!竹马好久不见!
第75章
“…林逸?”
“恩,是我。”
看金笙一脸惊讶,林逸笑了笑,关了车门,随手按了锁,“怎么了,不想看见我?”
“当、当然不是。”金笙脚步顿在原地,看林逸向他步步走来,嘴角终于绽开笑容:“你不是在忙工作么,d市那么远,回来做什么?”
轻笑一声,林逸站定,亲昵伸手揽上金笙肩膀,一如从前,“我不做什么就不能回来了?想你才回来的,行不行。”
“你再这样说,我可要相信了。”从不避讳与林逸勾肩搭背,金笙眼底满是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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