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婚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红偶
一双能踩出高贵节奏的细跟高级皮鞋,出现在李金魁的房门口。
一声“宝贝儿……”之后,出现的是一位身着长裙,头发梳的规规整整,脸上妆容端庄适中的中年女性,这位是李金魁的母亲,李俏英。
有仆人在的时候,李俏英是端庄娴熟女性的代表,她每天抬着巧的下颌,伸长了年过五十仍不会显老的脖颈,端着手臂,迈着方步。
等仆人都下去之后,这名端庄母亲的代表,立刻变身成疯狂溺爱孩子的母亲,左一个宝贝儿,又一个亲爱的,李俏英经常捧着李金魁那肥嘟嘟的脸蛋子猛亲。
怪不得李金魁性格缺陷,怪不得都二十五了,却好像只有十五的情商,怪不得这么胖!
李金魁不耐烦的把母亲从房间里赶出去时咒骂了几句,李俏英不但不生气,反而呵呵笑了。
今天,李休特还有几位贵客。
走在邱瑾身边的是霍家的三小姐霍香凝,还有霍家的长孙女霍小雨。
霍香凝身着褐色连衣裙,虽然裙子颜色暗淡,但簿如蝉翼的面料一下子就显露了它的出处,这是迈尔斯的高级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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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星的服装制造业水平很低,根本生产不出这样的面料。连衣裙立领和衣袖镶嵌着小花边,点点同色水晶给素雅的裙子平添几分灵动。霍香凝本就优雅高贵的气质和连衣裙飘飘欲仙的感觉相互映衬,令李家所有的仆人都忘记了手中的工作,目光一直追随着这婀娜身影。
霍小雨身着黑色绸缎立领裙,泛着珠宝光泽的绸缎上绣着两只活生生的凤雀鸟,这也是迈尔斯的高级时装,简洁的设计好穿又便于活动,霍小雨太喜欢,她让爷爷一次性买了各种花色的十条裙子。今天的裙子略显老气,这是她为了来李家做客特别挑选的,毕竟她很不喜欢被人当成小孩子。
尽管衣饰沉稳,但她俏皮淘气的内在还是会被灵动的眼眸和丰富的表情所泄露。
霍小雨的身后跟着一位仿佛有隐身能力的保镖,她叫肖颖,因为霍小雨的喜好,她则被迫穿上了迈尔斯的男士服装。
“邱公子,我家老爷正在餐厅等您共进早餐。”一个很干练的中年女管家,十分有礼的说着。
“李叔真是客气。”邱瑾一边不好意思的笑,一边说。
“还好我们没吃早餐。”霍小雨轻快的说着。
“你就打着蹭人早饭的主意吧?昨晚你都赢了接近一百万dl了,居然还这么喜欢占小便宜。”霍香凝虽然说着谴责的话语,但语调和语气都表示她不但不因此生气,反倒好像很高兴。
餐厅里,仆从们早已准备好一桌相当丰盛的早餐。
“李叔叔早晨好!香凝不请自来,蹭饭来了。”霍香凝抢在邱瑾前头说。
霍香凝的出现让李休特非常惊讶,他身下的椅子突然向后错动摩擦着地板,发出刺耳的声响。
“我大侄女到家里吃早饭,太应该了,怎么能叫蹭?大家快坐吧。”李休特堆着笑脸说。
“李爷爷好,我叫霍小雨,霍文是我爹。”霍小雨清脆有礼的自我介绍着。
“小文的女儿?都这么大了。好好,坐吧,喜欢吃什么拿什么。喝什么早茶?蜜露还是香露?”李休特显然更喜欢小女孩,非常殷勤的招呼着。
“有没有金利牛的牛奶,爷爷让我每天早晨都得喝一杯。”霍小雨并不知道她要的东西很稀有,能每天供她喝一杯是因为有一个供养食物链,几百号人在为霍家的餐桌服务。
相对与霍家这样的真富贵,李家就变成了假土豪了。最根本的差别是,霍老爷子能拿出利彬酒送人,而李休特的酒窖里最高价的酒也不过是花家老爷子花礼落送他的霸王二号。
最日常的差别是,霍家的早餐每天都能供霍小雨喝金利牛的鲜奶,而李家的早餐除了蜜露就只有香露这种大众饮品了。
李休特干巴巴的笑声道出了无穷的尴尬意。
霍香凝赶紧轻声怒斥霍小雨,“小雨,不要任性!”
霍小雨年纪虽小却已经是察言观色的专家,赶紧说:“我就随便问问,给我香露就好。谢谢李爷爷!”
饭后。
“我什么时候能喝上你们两人的喜酒?”李休特喝着饭后清茶,突然丢出一个问题。
“……”餐厅里陷入了尴尬。
邱瑾因为紧张而喉头上下滑动了一下,霍香凝手里的骨瓷杯碗也发出了不和谐的颤抖声。显然两人都没有准备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者说他们自己也不知道。
“哈哈!李叔叔您别着急啊,香凝还小,我霍伯伯肯定不舍得。”
“胡说什么!”一声娇嗔泄露了霍香凝的心思。
“……”令众人有些尴尬的沉默后,邱瑾突然说:“李叔叔,我之前提交到财政部的项目预算,有没有到您这儿……”
“一会儿到书房说。”李休特干脆的打断了邱瑾的问话,声音很冷,与房间里暖融融香喷喷的餐后茶气氛非常不协调。
…………
霍香凝和霍小雨还有霍小雨的保镖,在管家的引领下,早餐之后去了院中花园。
邱瑾跟李休特去了书房。
“你那个项目估计很难通过审批。”李休特进门就说,都没等邱瑾的屁股坐在沙发上。
邱瑾是启星名校伯利希尔大学的考古学和古代文学的教授,最高学位大学士见习生的导师,这次来帕金,最主要的目的其实还是见兼任财政监事的李休特。
邱瑾年初向国会申请对落晖山脉里面,沿降神楼向四方延展五千贝尺(约等于十公里)的方圆范围进行古墓挖掘。各种史料和证据都表明,落晖山脉里有着圣神临世时的遗迹。
经过了冗长的审核,终于到了可以向财政部提交项目资金申请的步骤了,邱瑾就是想过来走走后门,希望李休特能尽快让他的项目通过审核。
乍一听到李休特如此说,邱瑾十分不悦,但还是微笑着询问理由。
不一会儿后。
邱瑾垂头丧气的从李休特的书房出来,站在十层的高楼上向下眺望,看见霍香凝和霍小雨正在草地上玩儿一种引进于迈尔斯的户外游戏。
女孩的欢声笑语清脆如帕金盛夏季节里丰的香甜红果,却仍旧滋润不了他现在萎靡的心情。
如果李休特的拒绝是因为自私自利,打压异己,党派斗争等无聊的问题,可能他现在心情还好些,但李休特给的答案明显不是。
黄褐色卷发总是在脑袋上炸开各种奇怪造型的李休特,虽然人人都称其为靠哥哥吃饭的草包,但实际上是有着真才实干的,有些时候反而是看的最清晰的。
“圣神是我们国教的根本,神之所以被普遍接受,国民根深蒂固的崇拜圣神,是因为他不存在。如果你的研究最后证明,圣神其实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他们从哪儿来?和人类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庇护我国?”
“没完没了的疑问,会动摇宗教崇拜的根本。这样王权不稳,国本松动,人心动摇,会造成天下大乱的。”
“我会向国会提出我的异议,所以今天明确跟你说我对你这个项目的看法,不能帮你取得项目资金的原因,请你理解!”
…………
此时的李金魁又在干什么?
呲……!这令人全身汗毛都不寒而栗的声响是金属互相摩擦所发出的。
李金魁在研究从徇晃那里抢来的军刀。
徇晃的军刀由一种十分稀缺的金属合金“皓钛”铸造,这种目前为止最坚硬也是最强韧的合金,在迈尔斯的资源附属星博朗上也没有几块,刀身由青黑到银白成多角度渐变,其硬度可以斩断世界上所有武器,其韧性又让它本身在猛烈的战斗中不至于折断。
但,好刀在识货的人眼中看来,才能看出妙处,可惜李金魁是不识货的。
“什么破烂!宝贝似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包着,还以为是什么宝刀。黑漆漆的这么难看。一块宝石也没有。刀鞘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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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漆漆的,小气的就镶了几根金线。切!果然是穷鬼。”
哗啦!徇晃的军刀被扔给了一位仆从。
“少爷?这……”一位仆从很为难的问。
“扔了,扔了。什么破刀!你愿意要,送给你也行。”李金魁不耐烦的说到。
“好的。”
仆从应了一声,从李金魁的房间退了出去。
…………
☆、第五十五章
“等等!你拿的是什么?”邱瑾问。
邱瑾是一位爱刀之人,确切的说他是有点恋物癖的人,不然他也不会选择考古。
每每遇到古董,他都会被吸引过去。
仆从双手托着刀,那块一直包着徇晃军刀的布则压在刀的下面。
“回您的话。这是我家少爷让我处理扔掉的东西。”刚刚那位负责扔刀的仆从,从楼梯下来一拐就遇到了邱瑾,听到对方提问,赶紧用战战兢兢的声音说到。
“扔?我看看。”一听说李金魁要扔东西,别管什么东西,邱瑾都有点忍不了。
金属相交的嘎啦声,邱瑾的呼吸在拿到刀的时候明显变得一滞。他跟李金魁不同,正好是个识货的人,这位好奇心丰富的学者,在启星和迈尔斯通航以后,是第一批以私人身份出国游学的。
他现在拿着的这把刀的制式长度和样式,明显是一把迈尔斯高级将领才会配备的军刀。
邱瑾沉默了很长时间,拿着刀翻来覆去的看了很长时间。
刀鞘的花纹跟他曾经见过的军刀基本一样,都是崇尚力量的迈尔斯审美观所最喜欢的刚毅简洁的线条。
不过,他发现这把刀和曾经有机会看见过的那些军刀有非常大的不同。
刀身,第一眼会觉得这刀是下等货,很普通,一点儿没有威慑的寒光。
叮!
指尖轻弹,就会发现这种看似普通的金属所制作的刀身是多么的坚硬。
人说,好刀会唱歌。真正的宝刀在指尖撞击下,会发出比雀凤鸟的鸣叫要美妙万分的声音,那是不属于大自然,造物主都无法重复施予的神迹之声。
先是硬度,然后是重量。比普通刀都稍重的凛冽感,绝对不是那些轻飘飘的寻常刀剑可比的。
邱瑾因为这声嗡鸣,呼吸几乎停止了,猛得吸了一口气。“你家少爷为什么要把这刀扔掉?他是从哪里得来的?”
仆从支支吾吾的回答不出来,而且也被眼前的这位老爷的客人如此急切的口气给吓着了。本就没见过世面的少年人,立刻变得万分慌乱起来。
邱瑾见仆从回答不出,便决定不为难他。
仆从手上的方布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块布是包着这把刀的吗?”邱瑾继续追问仆从。
“回您的话,是的。”
一听到这话,邱瑾片刻没再耽误,转身直奔李休特的书房。
邱瑾没有敲门,直接推开李休特的书房门闯了进去。
“啊……,你,你……,小瑾啊,你干什么拿刀啊?”正在跟李斯特打视频电话的李休特见到邱瑾拿着刀进来,吓的从椅子上跌了下来。
…………
时间往回退一点点。
实际上,徇晃比彦熙晨醒的早,他发现自己枕在别人腿上,然后他发现了光学乔装装备的问题。
小蓝当然知道徇晃醒了,但它决定先观察观察。
徇晃发现自己的脸没入了脸侧的大腿中,刚睁眼就看见了这样的事情,如果心理素质不好,还得被吓昏过去,但他马上就想起了昨晚的诸多怪事,于是他发现他的眼睛受骗上当了。
尽管去摸女人的胸脯很唐突,但如果不试一下,他真的不太确定自己的推断。
徇晃闭上眼向女孩前胸摸去,手下触感是一片平坦,有了这个感觉之后,他睁开眼睛在女孩前胸位置反复摸了摸,发现有的地方什么都看不到,但能摸到衣服。
尽管对方是男的,但老是在人家身上摸来摸去的,徇晃也觉得有点不合适。
可是他又不知道眼睛为何被骗,要是能卸下这个乔装就好了。
这时候他听见了一个细小的小孩的声音:“喂!听见我说话了吗?喂喂!耳钉,耳钉摘下来就好了!”
出卖彦熙晨的就是小蓝同学。
耳钉?谁在说话?这些问题对于现在的徇晃都不太重要。
他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耳钉,轻手轻脚的卸下了一个之后,光学乔装就失效了。
出现在他眼前的人的样貌让他一愣,一打眼他还以为看见了彦熙晨,但仔细看了看他发现,这人好像不是他见过的那位王子,而且这人手指上也没有他亲手给戴上的戒指。
难道四王子还有双胞胎?不可能,开战前他们军方对启王室的调查就已经很全面了,从来也没听说过这个事情。
但,天下间真有长得如此相似的人吗?
徇晃皱着眉头思考着,他想起了昨晚昏迷前见到的那双眼。
那个也是乔装?不对,他不是完好无损的醒来了吗?而且还是枕在人家的腿上。
他记得自己昏迷时的情景,他当时是向着相反方向倒下去的,所以这人在他睡着之后,为了让他能睡的舒服点,把自己的腿借给他当枕头。
明明他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这人为何对他这般好?徇晃越想问题越多。
此刻他的心里,这个问题显然要比,“这人到底是谁?有何目的?……”等问题要重要的多。
徇晃猜测,昨晚这人一直也不说话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男扮女装怕露馅。
他为何会对“熙晨”这个名字有反应呢?那个“嗯?”绝对是因为听到了十分熟悉的字眼,下意识的反应。这人之前不是都掩饰的很好吗?
难道他知道彦熙晨的下落?
在徇晃仔细打量彦熙晨的时候,小蓝才充当起清晨的麻雀,在彦熙晨的耳边叽叽喳喳的叫着。
彦熙晨被耳边的小蓝吵的受不了,眼皮抖了一下,头也歪了一下,嘴里咕哝一声。
“嗯……”
这一声把徇晃从思索中叫醒,也让徇晃失神了一瞬。这声音他确实没听过,但就是会让他觉得心中发痒是为什么?
见彦熙晨就要醒来,徇晃好像做坏事的小鬼,赶紧躺下装睡。
装睡的他时刻在注意着彦熙晨的动静,所以彦熙晨刚想移动,就被徇晃给扣住了。徇晃有太多的问题要问,这回他可不会轻易中招了。
被突然扣住手腕,彦熙晨的睡意一下子全飞走了。而他看向手腕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乔装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解除了。
瞥见了徇晃手上的那颗耳钉,彦熙晨长长的叹了口气。在脑子里找小蓝算账。
“不是告诉你他醒了的话要叫我的吗?”彦熙晨在脑子里找小蓝算账。
“你说了吗?我忘了。”小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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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耍无赖。
“小心我有时间的时候把你拆了!叫你不听话。”
“……呜……”小蓝被彦熙晨极其严厉的口气给吓到了,像个委屈的孩子哇哇的哭了起来。
“……好了,唉……”彦熙晨拿爱哭鬼最没办法了。
他现在其实不应该去找小蓝算账,毕竟眼前的危机他还解决不了呢。
还好有人出现,解决了彦熙晨的眼前危机。也让徇晃暂时失去了探寻真相的时间。
地下囚笼的外铁门“哐啷”一声就开了。
李金魁带着一众跟班,浩浩荡荡的走了进来。
因为整天无所事事,李金魁看完了电影,玩溺了刚到手的宝贝“卷轴”,把从徇晃手里抢走的刀给扔了,现在十分无聊。到吃中午饭还有很多时间,于是乎他想起了昨晚被他关在地下室的四个人。
猛地看见徇晃的囚室是空的,而且囚笼的钢条还被掰弯了,李金魁急疯了一样的扑了过来。
“找我吗?”徇晃的声音在李金魁身后响起。
听见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声音,李金魁猛地一回头,发现徇晃神情自若的坐在对面的囚室里,而且那间囚室的钢条也被掰弯了,如果徇晃他们想走,随时都能离开。
李金魁思维简单的大脑都没有去思考一下这些人没有走的原因。
因为李金魁一行人搞出来的动静太大,熟睡的小丁和嘉德也都被吵醒了。
小丁醒来第一件事是确认徇晃的安全。小丁见徇晃安然无恙,安心的舒了口气。
然后,他马上发现囚室尽头的乡村小姑娘,不知道何时变成了一身黑衣的男人。
出奇的是,李金魁居然没发现昨晚的大美人今天已经变成了男人。
回头看了看抻懒腰的嘉德,小丁无奈的摇摇头,等这个家伙发现,估计得后天了。
他刚想问他们司令原因,却发现徇晃即使正在和李金魁说话,手里却紧握着那人的手腕。
这个发现让小丁不禁皱眉。老大对所有人占有欲都这么强吗?可从来没抓过他的手腕呢。
“就你那把破刀,小爷我随便找几块儿破铁也比你的刀强,还死命的抱着跟宝贝儿似的。”李金魁轻蔑的瞥了眼小丁和徇晃,说话的口气极其轻佻的好像刚看完凌冰儿的泳装写真集。
四人对于李金魁的无知已经无语,徇晃对他投以的是十分同情的目光。
就在刚刚,徇晃一边观察着跟他的未婚妻长得很像的人,一边在听着韩馆上下的动静,邱瑾可能已经猜出他的身份了,估计李休特过不了多久就会慌慌张张的跑来请他出去。而这位败家孩子还什么都不知道的在这里耀武扬威呢。
正好见识一下,这李金魁能把人的劣根性体现到哪个层次。
☆、第五十六章
“看什么看!你以为小爷喜欢抓你们?喜欢站在这肮脏无比的地下室?”李金魁用手绢捂着口鼻,对地下室令人作呕的腐败潮湿味道一脸嫌恶。
“今天给你们最后的时间讨好本小爷,表演的好,就让你们痛快的死,表演的不好,你们就等着被虐死吧。”
这几句恶狠狠的话,如果听众真的是弱小草根平民,估计早就吓的昏死过去了。但徇晃四人仍旧不拿正眼看李金魁。
嘉德躺在地上假寐,连眼皮都不愿意抬,小丁在手里把烟卷当成鼓棒在指缝里耍出了花,陶醉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彦熙晨一脸茫然,他完全不知道前情,所以也不知道眼前的胖子为何要如此。
只有徇晃平静的盯着李金魁,看着对方脸上闪过愤怒、尴尬、惊讶等情绪,对某些事情百思不得其解一般,歪着头问:“你这性格是怎么养成的?”
李金魁万万没想到,回答自己的居然不是此起彼伏的求饶声,而是这么一句长辈口气的训话。一时语塞到以为自己听到了外语,怎样都找不到接下去的途径。
“看来你们骨头还挺硬,还不明白走进这里的,就没可能出……”
李金魁听起来有些罗嗦的话,被徇晃打断,“你杀过人么?亲手。”
“……”
这句问话好像是把整个瓶口塞的严严实实的木塞子,把李金魁也堵的严严实实。因为答案不用想,从他慌乱震惊的眼神里,徇晃已经找到答案了,答案是否定的。
“你明白你现在在做什么吗?把死字那么轻易的挂在嘴边,却从来不知道死亡的意思,不管是你自己无限接近死亡,还是近距离的看别人接近死亡,两种经验你都没有,有什么资格拿‘死’威胁人?你觉得为什么我们对你毫无力量的威胁无反应么?”
“因为我们听见你的威胁,就好像看见弱小的蓝蝇挥舞着他们认为最厉害的武器在攻击我们。看起来极其可笑又不值一提。”
“你……,你……”被徇晃的话气的都快喘不上气来的李金魁现在只会拿着那根棒槌粗的手指指着对方。
“来人,把他给我拖出来,拿钢鞭使劲儿抽,抽死他!”有气撒不出来,就拿手下撒气,李金魁一边歇斯底里的狂喊,一边踹身边不敢喊痛的仆从。
徇晃被壮汉拉出去之前不得不松开了扣着彦熙晨的手。
头一次见到李金魁,彦熙晨只觉得这个胖子很讨厌。
当他听见李金魁歇斯底里的喊着要抽死徇晃的时候,虽然他知道那是没可能的,但他还是忍不住担心了一下,下意识的抓住了徇晃的衣服。
感觉到衣服被拽住,徇晃扭头看着彦熙晨。
两人的目光不期而遇时,彦熙晨慌忙松手。
他们之间莫名其妙的气氛看的小丁心中越来越奇了,难道他们司令变心了?
“你不用担心。”徇晃临走还是忍不住说了这么一句。
这一句让小丁惊的猛眨眼睛。天!他们司令这是怎么了?
徇晃自己迈出囚笼,任由李金魁手下壮汉把他拴在墙壁上的铁链上。
“给我抽!……”李金魁掐着腰在高台上来回踱步,不停的重复着这三个字。
啪啪!两指粗的钢鞭在砖石地面上敲出令人打颤的声音。
钢鞭关节处带着细小的银钩,那是最血腥残忍的凶器,可以将受刑者的血肉一点点的勾起、剥落,直到流血而死。
不过钢鞭在朝徇晃挥出第一下时就怪异的断了,钢鞭碎成很多段儿,一截一截儿的钢段儿噼里啪啦的掉落,十分壮观,在地面上好像跳舞的钢豆子,哗啦啦的粉身碎骨了。
看到这一幕,徇晃四人不以为然,其他人全部傻眼,都不明白刚刚发生了什么,这钢鞭是新锻造的。
“你真是一个被人宠坏了的,已经沾染上暴力这种毒品的废人。”徇晃最后给李金魁下了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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