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婚宠:老公送上门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冰公主
郭彩云坐在舞台正中央,一个一个音符从她手中的二胡中倾泻而出,随着她的二胡声,观众感受到了不同的意境,一副夜空的画面,彩代表颜色,能看得见的颜色的夜晚,一定不会很黑,有一些月的光辉,月光如水,清澈透明。追字赋予了画面以动感,朦胧中带着一些生机,幽淡的夜幕下背景下,云月相逐,相映成趣。
一曲结束,万人会场鸦雀无声。
回过神来后,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大家兴奋的拍手称赞,回味在刚刚的音乐声中久久不能回神。
太震撼了!这是一场视觉盛宴,更是一场音乐盛宴!
易凤侧头,看到苏际的眼眶都红了,被妈妈.逼着学了几年的二胡,跟妈妈的感情都淡了,更别说这样坐下来用心的听一场妈妈的演奏,此时此刻,他是真的被二胡震撼了!
原来妈妈是如此的优秀,站在舞台上那个气质如水,优雅迷人的二胡大师,是他的妈妈,这是多么让人骄傲的事情,以前都是他错了,不该跟妈妈过不去,不该惹妈妈生气。
“苏际哥哥,快把鲜花给郭老师送上去。”易凤把鲜花抱给了苏际,催促他给郭彩云送上去。
苏际揉了揉眼眶,道了谢后抱着鲜花上了舞台,用力地拥抱了郭彩云,“妈妈,你太棒了!我爱你。”
郭彩云激动地当场泪奔,多少年了她没有听到过儿子说这三个字,久违的声音,犹如天籁之音,比这场演奏会的音乐声好听千万倍。
“儿子,你也是最棒的,你是妈妈的骄傲!妈妈希望你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做事儿,以后你做什么妈妈都支持你。”这一刻,郭彩云决定没有什么比得上儿子开心更重要。
“妈妈,我也要像你学习,把二胡当成生命的一部分,用心练习用生命练习,将来有一天,我我要子承母业,也要站在这个舞台上,拉出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好儿子,妈妈相信你一定会做到的,你一定会被妈妈更加优秀,妈妈相信你,加油!”郭彩云激动地热泪盈眶。
在儿子的心目中,或许对她来说二胡是最重要的,可她自己却知道,对她来说最重要的是儿子。
因为时间关系,苏际转身下台,接下来还有几场演奏,郭彩云发挥的更加投入。
盛世婚宠:老公送上门 2869:很会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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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空前的二胡演奏圆满结束。
到了郭彩云接受采访的环节,她坐在采访室里,优雅地面对着镜头,眼睛还有些微红,言辞恳切地感谢了给予她支持的每一个人,她的启蒙恩师,还有她的父母,即便在家境贫寒下也依然咬紧了牙关支持她的爱好,还有她的儿子。
最后,她感谢的人是她自己:“或许大家觉得感谢自己是很离谱的事情,但我真的要感谢自己这么多年的坚持与努力!学习乐器是一件非常枯燥的事情,日复一日的练习,同样的曲目要拉成千上万次才能水到渠成,才能印在脑子里!所以,我最感谢的,是这些年来一直坚持的自己,别人的支持与鼓励是动力,可最终成就了现在的我的人,是那些年一直默默坚持的自己。”
她的回答,在场的人无比动容。
是啊,感谢谁呢?
别人可以分享你的成功你的喜悦,但是最应该感谢的人,不应该是那个一直努力的自己吗?
后来,郭彩云这番话成了网红名言,到处流行着感谢自己的段子。
不成功只能怪以前自己不够努力,而所有的成功,都要感谢为成功默默付出了多少年的自己。
更多的人拿这句话教育孩子,让孩子要努力。后来还有出版社联系了郭彩云,按照她的成长历程定制了一本书,激励青少年们努力学习。
采访结束后,郭彩云久久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今天的演出太激动了,尤其是儿子的改变,是让她最开心的事情,过了一会儿,她给苏际打了个电话,让他联系一下易凤易龙他们,晚上,她要请客吃庆功宴,庆祝这次演出的圆满结束。
另外也是想感谢易龙跟易凤,如果不是他们两个人的加入,刺激到了苏际,苏际可能还是那个被妈妈.逼着学习讨厌的乐器,每天都不开心的少年。
苏际十分开心,一口答应下来,挂断电话就跟易龙易凤他们说了这件事情,同去的还有秦荷母子三人,下午接到了张豪的电话,张豪家里有点儿事情没来,孙毅德、鲁向阳跟雷嘉明都去参加训练,为了接下来的全国小学生比赛做准备,也没能赶过来,结束后立即联系他们。
“演出空前顺利,你们没来会遗憾终生。”苏际笑着说道。
“切,少来,赶紧把地址告诉我们,我们能不能先去喝着下午茶,也好久没再一起聚聚了,刚好今天有时间,我们先过去玩一下。”张豪大声问道。
苏际先给郭彩云打电话说了一下他们的想法,郭彩云立即同意了,地点让他们自己选,选好了发给她,晚上她会过去吃晚饭,现在还有些别的事情要处理。
选地点的事情交给了易龙,易龙很快便选了一家适合聚餐的酒店,不但环境清幽,隐私程度也非常好,关键是包间里还有大厅,到时候高兴了还能让郭老师拉一曲,他们也可以跟着一起拉二胡,让他们开开眼。
选好了地址后,苏际就把地址分别发给了郭彩云跟张豪他们,然后坐易龙跟易凤的专车前往酒店,一行人刚到,张豪他们也打车过来了。
艾尔斯走到房间,小童正缩在被窝里一个劲的哭,很快,被子都被他哭湿了。
“哎哟,你哭成这样,我晚上还怎么睡?”
小童听到他这么说,还故意把鼻涕眼泪多擦一些在他盖的地方,以此来发泄心中仇恨。
艾尔斯笑了笑,到底还是个孩子,哪怕再讨厌他,也只会做
这些小动作。
“小童,我问你个问题。”
艾尔斯很有耐心的在床边坐下,看着缩在被窝里的小童,小童头也没抬,理都不理她。
艾尔斯见他不回答,也不恼,“那我问啦,你羡不羡慕易龙和易凤的生活?”
艾尔斯这句话说到了重点,在易龙和易凤来这里之前,他觉得自己过的很好,从来就不会去羡慕别人,哪怕他和叶云天每日粗茶淡饭,他都觉得很满足。
可是易龙和易凤来了,他们带他去逛商场,让他见到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他们还给他买了很多水果,让他也明白,原来水果并不是只有苹果、梨子和香蕉,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进口水果,虽然他们贵,但很好吃。
有易龙和易凤在,仿佛什么事情都能得到解决。上次艾尔斯说的那九十九种解药,他连听都没听过,可是易龙和易凤却有能力很快就把他们找来,如果没有易龙和易凤,叶云天的眼睛也治不好。
他好想自己有易龙跟易凤一样的能力,能够摆平所有的事,可他什么都不会,在易龙和易凤的面前,他是多么的一无是处,他能不羡慕易龙和易凤嘛?
只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他的羡慕,艾尔斯是怎么发现的呢?
其实前一段时间,艾尔斯得了很严重的心理病,如果不是易龙和易凤帮他找的心理医生,他压根就走不出去。他治好自己的病之后,又和心理医生学习了很多,所以现在,他基本也能很明白很多人的心理。
叶云天、小童,一个都不落,攻人自然要先攻心。
艾尔斯见小童虽然还在抽噎,可明显耳朵是竖起来了,他说的话,小童也有了兴趣。
“如果你跟我回南岭国的话,我能给你这样的生活,我帮你选最好的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我还要亲自教导你医术,到时候,你就能在最好的医院当最厉害的医生,混的好的话,还能当上院长。”
既然要给一个孩子洗脑,那就索性把牛逼吹大一些,反正凭他的实力,到时候让小童当个主任医生什么的还是小菜一碟的,至于院长什么的,就看小童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了。
“当上院长的话能赚很多钱嘛?”
想起上次商场里那些电器的价格,后面那么多个零,他就觉得钱很重要。
“当然可以呀!当上院长的话,整个医院赚的钱可都在你手里呀!你想想现在医院的生意,那可是人山人海,大家都抢着来送钱呀!”
艾尔斯说的确实是句实话,这句话也让小童心动了,以前他对钱或许没有概念,可现在他的脑海里都是钱。因为,有了钱,他才能和叶云天一起过上好日子。
他对未来的规划里一直都有叶云天,只是叶云天却没有他。
想到这里,小童眼里又是一片失望。
“你也不要怪叶云天,他并非真的想要抛弃你,他只是清楚的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能力来培养你,所以选择对你放手,让你能过更好的日子。”
“你说的都是真的嘛?”
“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艾尔斯狡黠的眨眨眼睛。
小童想想,还真是,这个艾尔斯虽然爱开玩笑,可事实是他确实没有骗过他,只不过平时喜欢逗他玩罢了。
“现在你愿意和我回南岭国了吗?”
小童沉默着思考了片刻,“如果我跟你回南岭国的话,叶云天不就
一个人了吗?他一定会孤单的。”
虽然知道跟艾尔斯走了之后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可他舍不得离开叶云天,哪怕是留下来跟他过苦日子,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艾尔斯伸出修长的手指,戳了戳小童的脑门,吐槽道:“你还真是个傻子!叶云天他才不会一个人孤单呢!他不是有母亲吗?还有易龙和易凤这么好一对徒弟,他幸福着呢。”
房间里,艾尔斯和小童的谈话还在继续。
叶云天母亲的房间,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脸上的皱纹逐渐明显,她照着镜中的自己,原来自己老了的样子也没那么可怕嘛!
她决定这几天都不下楼了,等叶云天的眼睛恢复正常后,她就打包行李离开了。
时间不早了,易家的司机在门外等候,易龙和易凤也该回家了。
此时秋意渐浓,院里的风也越来越凉,易凤提议给叶云天这里建一个阳光房,等秋冬下雪落雨的时候,也能在院子里品茗。
“要不再移植几株梅花?”易凤又提出这个建议,马上就要冬天了,腊梅种在院里,很快就能开花,到时候香飘四溢。
“不如种竹子吧。”梅花气节不如竹子,师父应该会更欣赏竹子的高风亮节。
易凤也赞同易龙的想法,要不就梅花和竹子一起种上,反正院子大的很。
南岭国。
今天是汪以和方圆圆成为正式男朋友的第一天,汪敏蕊一早就起来,准备好了丰富的早餐给汪以打包好了,这次她学聪明了,直接给打包了两份,让汪以和方圆圆一起吃。
汪以来到方圆圆家,方圆圆已经早早的起床画好了妆,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
她一直听着门外的动静,汪以刚到门口,正准备按门铃,方圆圆就把门给打开了。
她家的锁是指纹锁,方圆圆拿着汪以的手,帮他设置了一个指纹密码,以后他来他家也就方便了。
汪敏蕊的手很心灵手巧,今天她给他们准备了现磨豆浆,鸡蛋饼,还有做的小笼包。
方圆圆打开早餐盒,见到这么丰盛的早餐,脸上满是惊讶。
汪以习以为常的进厨房拿碗筷,边拿边说:“天天这么丰盛,所以你要习惯。”
这么丰盛的早餐,要是习惯的话,以后没的吃了可怎么办?可转念一想,只要他们一直在一起,这早餐应该就不会断了吧。
这样想着,她的心情又好上了许多。
汪以还拿个小碟子,装了满满一盘醋过来,方圆圆惊讶,“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醋?”
“因为厨房里只有醋啊!”汪以想找酱油,翻来覆去都只找到一瓶醋!不过这么干净的厨房,能有醋就已经很不错了,要求也不能太高了。
方圆圆平时也会买点小笼包什么的回来吃,所以家里总是备着这么一瓶醋,没想到今天还派上用场了。
她把醋推到她和汪以的中间,示意他也蘸着醋一起吃。
汪以摇了摇头,醋酸酸的,他可不爱吃。吃小笼包的话就应该吃原汁原味的,吸一口包子里的汤汁,鲜美鲜美的。
这个小笼包是昨晚汪敏蕊亲手做的,里面的肉还是她去菜场选的新鲜的猪肉,回来用菜刀给剁碎了,拌馅就要加蛋清,然后顺时针拌。
汪以也会做菜,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汪敏蕊对于吃饭的讲究。
盛世婚宠:老公送上门 2870: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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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圆却连洗碗都不会洗,不过这样正好,两人互补,倒是极其合适。
“这豆浆哪里买的,好香呀!”方圆圆喝了口豆浆,这个豆浆与她平时吃到的原味豆浆不同,里面还有股芝麻的香味。
“我妈早上自己用豆浆机打的。”汪以记得他就是被豆浆机的声音给吵醒的,他新买了破壁机,可汪敏蕊总不爱用,非用这款老式的豆浆机,说这豆浆机打出来的豆浆好喝。汪以喝了,觉得没什么差别呀!
不过圆圆现在也觉得这个豆浆好喝,想来确实是有差别的吧!既然如此,他回家就不把这款老式豆浆机扔了,就让它继续在厨房工作吧。
鸡蛋饼里汪敏蕊还加了韭菜,更加的香。这些鸡蛋是她去菜场挑选的草鸡蛋,煎出来的鸡蛋饼都是黄黄的,香喷喷。
方圆圆忍不住拿起一块,放入口中尝了一下,嫩嫩的,真好吃!就连她平时最讨厌吃的韭菜也变的美味了许多。
“汪阿姨这手艺,不去开早点店倒是可惜了。”方圆圆边说边惋惜着,汪阿姨的手艺还真是一绝,怪不得汪以的厨艺也那么好,原来这事还有遗传。
“她身体刚恢复好,我倒是不想她太累了,只是她自己喜欢,每天在家研究着吃什么,反正也算是一个兴趣爱好,只要不累着自己就行了。”
说到这个,方圆圆才反应过来,汪敏蕊刚大病初愈,身体还是虚弱着的。
“要不我买点补品给汪姨补一补?”
“不用,不用,上次易龙和易凤他们送的还剩许多没有吃完。”
说到易龙和易凤,最近也不知道他们忙什么去了,又是几天没有个声音,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来南岭国,分开这么久,方圆圆倒是挺想他们的了,真希望能和他们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聊人生。
艾尔斯成功洗脑,小童最后决定跟艾尔斯一起回南岭国。
易龙、易凤听到这个消息后,既为小童感到开心,又为他感到难过。
开心的是他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他不会比其他孩子差了。难过的是,他要背井离乡,离开叶云天,离开这家店,往后说不定也不会再回来了。
叶云天知道这个消息后,也是沉默不语,他本以为要说服小童很难,没想到艾尔斯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成功说服了他。
或许,连小童心里也明白,跟在他身边,顶多也就是个饿不死,只有跟着艾尔斯,他才能过上好的生活。
虽然这是现实,却还是深深刺痛了叶云天的心。他的视力越来越清楚,能够更清晰的看清这个世界。
等自己看得见了,他才发现,这里是那么的老旧。怪不得先前来的顾客都嫌弃这里破,他当时的想法是这些顾客太矫情,他店里干干净净的,何破之有?
现在恢复了视力,才发现这里确实有些简陋。
易龙和易凤把新的电器搬进来之后,这里才算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本来想装修一下这里,可因为其他的事情给耽搁了。
现在连师父都觉得这里老旧的话,装修确实是迫在眉睫的事了。师父现在视力恢复了,加上他名声很大,好好装一下这里,生意定能变的更好。
得知小童就要跟艾尔斯一起走了,易龙和易凤都有些
舍不得。小童一直跟着叶云天,身上穿的衣服都是那种老式的不能再老式的袍子,易凤觉得这些衣服如果带去南岭国的话,未免有些格格不入,所以她决定一手操办小童要去南岭国的行李,顺便,她也帮师父买几身好看的衣服。
小童听到易凤要带他去逛商场,也是一扫脸上的阴霾,他最欢和易龙、易凤一起逛商场了。
商场里,易凤率先带小童去了童装楼层,选了好多套秋冬衣服,从里到外,基本都备齐了。那些衣服都是最新款的秋冬装,小童瘦瘦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人在衣中晃。虽然如此,他还是很喜欢。
易凤帮小童买了好多双靴,听说南岭国的冬天很冷,靴子应该很实用。
艾尔斯毕竟是个大男人,不可能照顾的那么周全,小童去了南岭国,凡事也只能靠他自己了。
易凤想把商场里所有适合小童的东西都买下来,可他们是乘坐经济舱回去的,这么多行李也放不下,所以她只能作罢。
小童的衣服很快选完,接下来就是选师父的了。易凤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易龙,因为他也是男的,所以对男装应该比她更有经验。
除了白袍子,他们没见过叶云天穿别的衣服,易凤有些好奇的问小童,是不是叶云天只喜欢白色?
小童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叶云天喜欢什么颜色,他生下来就看不见,对颜色应该也不理解吧。
不过他倒是看到叶云天恢复视力后反复看那条蓝丝带,莫非他最喜欢蓝色?
其实男装与女装不同,男装大多深沉,以黑色,白色、深灰色为主,偶尔会有几个亮眼的颜色,但比较适合年轻人。
叶云天只是看着年轻而已,实际已经四十几岁,相当于一个中老年男人了,所以易凤他们觉得他还是不要装嫩,走成熟风格比较好。
易龙逛了那一层所有的男装,最后觉得那家叫威尔士的男装特别适合师父的气质,他在里面挑了好多件,易凤甚至连羽绒服,呢大衣都给师父安排上了。
买完衣服,他们又去楼下买鞋子。既然配了成熟风格的衣服,鞋子当然要配真皮鞋,这样才能更加搭配。
易凤根据刚刚买的那些衣服,给叶云天配了几双鞋子,替换着穿,应该也够了。
易凤突然想起了叶云天母亲脚上的那双鞋,皮都已经磨破了,脚丫子都快钻出来了,她却还继续在穿着,现在天冷了,她这样下去脚会冻坏的。
易凤来之前就留意了她的脚码,所以也帮她选了一双合适的鞋,有了鞋就不能没有衣服,所以易凤又去楼上帮她配了套合适的衣服。
三个人,大包小包,满载而归。
回到店里,叶云天还以为他们跑哪打劫去了。当知道还有他的衣服,鞋子的时候,他有些意外。
这些年来,他都是用别人的旧布做一些袍子穿,他倒是穿习惯了。
有的客人甚至还要给他钱买他身上的袍子,只是他每个季节也就两身袍子,要是卖给别人的话,他可就没有了。
易龙和易凤给他买了那么多,让他一件件去试穿,他还不知道怎么搭配,有些犯难。
易凤把衣服、裤子和鞋子搭配好,一身一身让他去房里试穿。
叶云天听话
的进了房间,易凤给他里面搭的是蓝色的衬衫,上面有很多小纽扣,叶云天还没有纽过小纽扣,倒是花费了不少时间才穿好。
穿完后,他对着镜子简单整理了一下,他总觉得这么穿有种说不出的奇怪,他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他不太自信的走了出去,小童却尖叫着说道:“这也太好看了些吧?”
叶云天本来就不胖,这几天吐血吐下来,莫名又多了几分冰美人的娇气,看上去是种别样的美,是商场里那些模特永远都比不上的。
这才是正常的现代人应该穿的衣服,小童看到他这样,都恨不得把他以前穿的袍子通通扔掉,那些个袍子,怎么能跟这个衣服相提并论呢?
叶云天听话的一套一套替换,每次从里面换出来,三个人都能发出由衷的赞美。
易龙和易凤的眼光不错,挑中的每一套衣服都很适合叶云天,叶云天穿着不仅合身,而且气质都得到了完美展现。
师父如果不搞推拿的话应该也能进演艺圈发展吧,现在演艺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正好缺叶云天这种气质的影星,他要是进入了演艺圈,肯定就能大火。
当然,这只是易凤一个人的想法,依照叶云天的性子,怎么可能愿意进娱乐圈呢?如果进了娱乐圈,就没有私生活和自己的隐私,就连他那少到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的过往都要被重新提起,他怎么可能愿意呢。
易凤把新买的衣服都放到洗衣机里去消毒杀菌了,等重新拿起的时候,那些衣服都是熨烫好的,不会有一丝褶皱,直接挂在衣橱里,拿起来就能穿。
小童也开心的跑去房间,一件一件试穿给艾尔斯看。
经过昨晚一番谈心之后,小童已经喜欢上了艾尔斯,所以他想认真问一下艾尔斯的意见,这些衣服穿在他身上好看吗?
艾尔斯认同的点点头,小童虽然长得没有外面的易龙和易凤好看,可五官标致,极其耐看,属于越看越漂亮的类型。
小童听到艾尔斯的认同更开心了,他问艾尔斯:“艾尔斯,以后我跟你在一起了,你会帮我买这么多漂亮衣服吗?”
“当然会。”
艾尔斯斩钉截铁的告诉他,他的薪水可是很高的,存款也不少,给小孩子买些衣服,太小菜一碟了。
“那你会乖乖听话吗?”艾尔斯的买是有要求的买,只有小童乖乖听话了,他才有可能帮他买这么多衣服,除非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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