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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刻骨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白绝风华
当然了,糊弄凑字数他们是决计不敢的,笑话,敢在他们1号眼前玩道的人还没生出来呢,被抓到觉得死定了,最轻也是要出北刃的。
晏冷跟着前头在武装急行军,而在进入中国国界之后,他就一边在林中快速行进,一边开始放空,他在想,不知道岑歌怎么样了,按照之前成给他发来的最后一个消息,师门的问题是解决了,而那些胆敢向岑歌伸手的肮脏的家伙也都一撸到底了。
哎,如果他可以和岑歌念同一所大学,他就可以稍微动动关系,和岑歌分到一个宿舍里,每天朝夕相对,哪里会有这么多的麻烦?只是他们现在却是完全在祖国的两边,甚至连联系都很难。
现在已经不只是他这边的问题,岑歌那边也很麻烦,因为岑歌马上就要开学了,而下学期就和上学期的基础知识完全不同了,他们马上就要着手实验和人体学习了,每天都会很忙,尤其是岑歌还报了导师助手,怕是会更加忙了。上辈子也算是英的晏冷知道和大学学的东西相比,高中学的那些东西简直就是小儿科,不是所有高中的学霸到了大学都会学得轻松,在大学时候学的轻松的一定都不是学霸,因为大学才是真正的学海无涯。
而岑歌恰恰就是那个学海无涯苦作舟的人,岑歌喜欢读书,他们在江州清野的时候,他总是要看各种各样的报告,当然也要看很多经典充一充电,而岑歌就在他旁边看书,什么书都喜欢看,岑歌看书从来都不局限于时代国家和体裁,所以大学对于岑歌来说,简直就是压榨他生命的万恶的资本家。
晏冷想的一点也没错,这个时候的岑歌的确每天生活极其规律,下午去武馆指点指点师弟师妹,或者是和同行们以武会友或是去陪师父吃个茶,晚上跑去京城大学那千万藏书的图书馆里泡着,泡到宿舍快关门才回去,虽然常常因为看书看得入了迷忘记了时间,不过好在人长得帅,宿舍大妈也乐得给他开门。早上起来站一个小时的桩,在走一趟拳,洗个澡,干点自己喜欢的事,也可能出去逛一逛,上午就这么愉快地过去了。当然,兼职并没有从岑歌的生活中消失,只不过成为京城大学学生的他在找工作的时候可不像在江州时候那么辛苦了,现在的他也成了年,还是名牌大学的学生,不管是即将到来的导师助手补贴还是现在做的翻译工作,都算得上是相对轻松而又高薪的工作了,反正养活自己是足够了,还能小有积蓄。
“岑歌,你下个月3号到13号有时间吗?”
“怎么了?”
“这里有一个客户,点名要你做随身翻译,条件绝对优厚,只不过要出个国,但包吃住,十天两万块,你做吗?”
“……”岑歌想了想,下个月3号到13号他也没什么事,而对方开出的条件的确够诱人,他也想要出国看一看,他觉得这正是个好机会,“能见面吗?”
“当然,明天上午吧,具体时间等我和对方协商之后发给你。”
“好,多谢。”
“没事,不过你拿到钱可得请我吃饭哦。”
“没问题。”岑歌也没觉得有什么,他在这方面的确不是一般的迟钝,他一直叫对方李姐,把对方当做一个很照顾自己的前辈,完全没反应过来对方明显是对他有意思,想跟他拉近关系,可怜的李姐,一直以为岑歌身边没有出现年龄合适的女生,也没见过岑歌和谁聊过电话,以为岑歌还是个有才的单身汉,唉,李姐是注定要伤心了。
而第二天的见面双方都很满意,对于岑歌来说,对方的态度让他比较满意,他也见过那些有钱人对他们常常颐指气使,看不起他们,所以岑歌从来不给这些人打工。而对方也对岑歌很满意,岑歌在翻译圈混的时间不算长,但也有快半年了,水平很不错,不是一般的国内大学生的水平,而看岑歌也不像很多京城大学的才子们那样心高气傲的,除了内敛点,话少点,相处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不怕在国外给他惹事,而岑歌的礼仪方面就让他更为惊喜了,本来他还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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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歌谈谈出国前有半天是礼仪讲解培训的,结果好么,岑歌比他还门儿清,真是意外之喜。
在国内岑歌也没有什么联系特别紧密的朋友,所以他并没有什么出国之前要吃饭和告知的对象,只是在和晏冷通话的时候提了一句,听了晏冷给的几点建议后,岑歌就准备拾拾,交代好武馆的事,就可以出发了。
对方叫尹宗齐,是京城小有名气的白手起家的商人,资产过百万,也算得上是小有资产了,这次他们的目的地是m国,要和福瑞特公司谈一笔非常重要的生意,所以他才要花高薪请一名称职的翻译。而因为对方公司比较特殊,他们的行程也会十分麻烦,将要参观对方下辖的很多地方,m国又是地广人稀,年龄稍大的都撑不住,所以要在体力和水平还有性格的多重条件下能找到岑歌,都不得不说这位尹老板的神通广大。
出发再见面的时候,尹宗齐才发现,自己这次可算是捡到宝了。
岑歌这一身竟然全都是进口货,得体而又优雅,加上人又十分俊朗,简直给他们这一行五人拉高了层次。
想想,一个翻译都是这种水平,这说明了什么?公司实力啊!现在,尹宗齐对自己的眼光简直无比自豪,而在漫长的飞行时间里,和岑歌天南地北地聊天的时候,他才彻底地明白了一句话,叫做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岑歌对于很多事情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和报纸新闻上说的那些愚弄大众的官方话完全不一样,而当他试探着问了一些公司经营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岑歌竟然也能另辟蹊径地回答,甚至有些能让他深受启发,他觉得这简直就是人才啊,他现在无比想要把岑歌拉进自己的公司来,可却被岑歌在他意料之中地谢绝了。
岑歌不是话多的人,其实是因为他常常找不到可以和他说话的人,很多人和他都不在一个层次上,他也对他们聊的八卦和低层次的东西不感兴趣,而尹宗齐就不一样了,他走南闯北这么久,又是真真正正地白手起家,他们当然能聊到一起去,这也是岑歌难得的朋友了。
而此时的尹宗齐并不知道,交好岑歌的这个决定却是真正地救了他一命。
第118章
“告诉tencent,该手了。”晏冷抱着本书避开了稀稀拉拉的监视器,找了一个死角,抽出了卡在书脊处的书签,没有一句废话,直入正题。
“到。”对面的却还是成那几乎没有任何起伏的冷硬声调。
“岑歌周围的人都清理干净了吗?”
“除了一个人。”
“谁?”
“他的一个室友,王多宝,曾经被项峥买,那次清理门户就是他透露的。”
“……算了,一个小角色而已,留给岑歌自己解决吧,还有什么?”
“我们现在在美国。”
“……”电话这面是晏冷一面握着根书签,一面久久无语。
他刚刚要成通知tencent网,究其根本正是因为2000年美国因特网泡沫经济即将爆发一场灾难,可岑歌偏偏就赶着这时候往美国跑,不得不说真的是太巧了,可他若只是一个游客,这场灾难大概不会波及到他吧,然而成的话却告诉了他,什么叫做太天真。
“他是作为‘银基’董事长尹宗齐的翻译一同去的美国……”
晏冷嘴角抽搐,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据他所知,这个‘银基’正是95年正式成立的,旨在和世界各国合作,一同研究第三能源事业的一家公司,而这时候,m国则是第三能源实力最雄厚的国家,印象中,上一世正是这个‘银基’和福沃特合作,但好景不长,本来这次合作是震惊业内的,然而这个尹宗齐可谓是命里注定无福消受,遭到了m国本地黑帮的黑手,横死m国,然而现在成告诉他,岑歌是他的翻译……他突然对岑歌的安全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这个尹宗齐是死是活他管不着,可岑歌绝对不能出一点事!
“让烈过去,不要暴露身份,暗地保护岑歌,不能出一点纰漏!告诉烈火,如果岑歌掉了一根头发,他就要掉脑袋。”这可真是相隔千里鞭长莫及,晏冷只恨自己没有长一双翅膀可以跟着岑歌一起飞到大洋彼岸,他在m国给人家做翻译,结果他在这儿担惊受怕得跟什么似的。
“他不会有事的。”不知道这是成对晏冷的劝慰还是承诺,可晏冷却还是放心不下,中国和m国不可同日而语,在中国,岑歌的人身安全最起码会有保证,明里暗里他都能压住,可m国……晏冷的眼中燃起了熊熊火焰,他在愤怒,也是在恨自己的无能,如果他可以再快一点,就不会再有任何人可以威胁到岑歌的安全。
可是晏冷忘了,哪怕他真的成了这世上唯一的真神,他一样会担惊受怕,因为他爱,因为他在乎。
“jessens现在也在m国,需要把他也找过来吗?”成听出了晏冷的不安和呼吸的起伏,他本不该问的,他和晏冷只是雇佣关系而已,可他却问了,他自己都说不清究竟是为了报那位贵人的恩,还是只是不想看到岑歌出事。
“……可以相信吗?”
“可以。”
“好,他做明镖。”一句话,就将这位横行南北美洲的枪王jessens本次使命给定了性了。
成是刀王,jessens是枪王,传闻中他们两人当年因为排名的高低而互相追杀,这事其实不假,他们曾经互相追杀了彼此一个多月,在那一个多月的日子里,他们稍有不慎就会死在对方的手上,尽管那其实只是他们故意演的一场戏而已,可动手的时候,他们都认了真了。
做雇佣兵的时候,他和jessens同出一个组织,可他们这个行业一向是利益为上,没有哪个组织的老大想要看见自己手下最出色的两个家伙关系好似蜜里调油,如果他们的关系好到了这个地步,他们也离死不远了。
刀王、枪王,说起来风光,可他们的组织深不见底,如果不是自己还有中国的这根根在,他也不能活得这么逍遥自在。
可该演的戏还是要演的,说起来也非常简单,刚好快要到他们业内排行榜出炉的日子了,他和jessens早就察觉出组织和他们的关系有些微妙,于是他们约定,在排行榜出炉那天给组织演一出好戏。
果然,他们的戏演得很逼真,组织也对他们放下了戒心,而他们明面里互相看不惯,只不过是看在同为一个组织的面子上才勉强没有对对方再来一次千里大追杀,可暗地里,他们却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不仅有着追杀出来的情谊,也是有着共同利益的守卫者。
“银狐,真难想象你竟然主动找我。”成常年不变的冰山脸却微微抽搐,尽管已经很久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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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可听见了对方这个无比欠揍的声音,他真想撂电话。
“给你接了一单生意,五十万。”
“天哪,银狐,你难道是在中国待太久了吗,区区五十万……”
“m金。”
“我干!”
这一惊一乍的跟一只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的家伙竟然是和自己齐名的枪王,也是和自己合作了漫长时间的合作对象,成简直想投诉排行榜,让他们把他换下去,或者干脆把自己撤掉吧。
“……你是把裤子赌出去了吗。”虽然这家伙不怎么靠谱,可他的专业方面还是业界良心,没有道理连任务目标任务方式都不问就直接接了下来,五十万m金说少不少,可若是要让堂堂枪王卖命,恐怕还是不够吧。
“……啊啊啊!难道在你心里这世上最最最最英俊潇洒又风流倜傥的枪王jessens竟然是一个烂赌鬼吗?哦,狐狸,我觉得我似乎要考虑换一个搭档了。”对面一下子像被踩了尾巴一样,成用力握着这只他们两个之间专用的手机,默念之前在京城大学课堂上一个讲佛学的老学究掰碎了讲的心经,不然他猜自己会不会在看见他的时候一记飞刀飞过去。
成这边半晌没说话,那边jessens说话的声音却是越来越小,看来这位也知道了他的这位扬言要被他换掉的搭档可不是什么好惹的对象,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伟大的m金,他决定先闭嘴。
“任务目标,岑歌……”
“听名字是个中国人吗?是个功夫高手吗?哦,天哪,不会是你在中国的仇家吧,你竟然只给我五十万,真是太小气了,好吧,看在我们是搭档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帮你做掉他……”
“他要是掉一根头发你就死定了。”成阴阴地说,吓得jessens一个寒颤。
“狐狸,那你可要再多加钱,我毕竟是要跑路的啊。”显然,这位枪王大人还没有走出状况,他依旧没有想起来他除了杀手以外还有一个职业是可杀可防的雇佣兵。
“……雇主是让你保护他。”成决定速战速决,再和他耗下去他都快把岑歌给跟丢了!
“对方是谁?”枪王也不再是刚才那副调笑的样子,一秒钟语气变得严肃起来,毕竟能让银狐做说客要他保护的人,怕是不会那么简单。
“还不清楚,只是寻常的保护工作,只不过因为目标身份不一般,所以才有这么高的价码,这也是雇主认为你的身价值这些钱。”成难得地除了任务解释了这么多,多年的佣兵和杀手的直觉告诉他,这次岑歌恐怕真的会遇到危险,可他已经查了他们所要经过和停留的所有地方,他却根本没有找到什么可以威胁到他的存在,这也让他心里有些焦躁。
“……目标周围已经清理?”
“烈亲自动的手。”
“……岑歌,他竟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显然,枪王已经利用了刚才的时间,查到了岑歌的资料,然而就是这个调查结果让当时调查他的那些人和堂堂枪王都有些不敢置信。
“是。”
“……银狐,这样的人每天全世界死了没有一千万也有八百万,何必冒险呢?”他也清楚,以银狐的骄傲,他能找到他,只有两个理由,他看中这个人,和他自己也没有自信能做到万无一失,这在jessens看来简直和死地没有任何差别,要知道,百万的雇佣兵和杀手里面,只出了一个刀王,何必为了一个普通人送死呢?
“我欠了雇主的债,你知道的。”只是欠了债吗?成只是不想承认自己的心动摇了。
“ohshi*t!好吧,有你在,我这个明镖应该是当定了吧。”jessens很清楚,雇主让银狐找到自己,无非是看他在这片也算得上是半个地头蛇,才要他做明镖的吧。一方面能对那些宵小有一定的威慑力,让他们不敢随意出手,还有就是为了给银狐提供在暗地里双重保护万无一失的机会。
“多谢。”
“别!你一说谢我浑身鸡皮疙瘩往下掉。”jessens是从心里不想让成说谢字,平白对他说了谢字,就好像他那从来不曾弯过的骨头弯了一截儿似的,他看不惯。不过,他现在对那个叫岑歌的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能让银狐对他说一个谢字。
“对了,最后一个问题。”jessens想了想,他还是想把这个问题问出口,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执念吧。“雇主是他的父亲吗?”
“你知道……”成很为难,因为做他们这一行的,雇主信息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透露的,这是做他们这一行的规矩。
“我知道,我只是想问问而已……只是问问。”jessens自嘲地一笑,他也不知道,他怎么就问出了口,只是觉得,只有父亲才会这样看中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吧。
“……不是,不是父亲。”这是成能说的最大限度了,“许乔,别这样。”
成却是叫了jessens的中文名字,尽管他不是一个中国人,可他对中国话的熟悉程度,易容,做个假身份,装作中国人简直毫无难度。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叫他的中文名字,也许是因为他真的把这个招人嫌又有些让他心里发酸的家伙当成是朋友了吧。
“不是父亲……呵呵……不是父亲。”这个刚才还能放肆调笑成的堂堂枪王却笑得有些凄苦,任何人听了都会觉得心里难过得像是一阵刀绞,对于成来说更是如此,因为他知道许乔的故事,这也是他们成为朋友的原因。
许乔生在j国的一个权势滔天的资本家的家里,可对于那个人来说,他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物件,一个只为了发挥他最大价值的筹码而已。
他没有见过他的妈妈,也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还来不及去从别人那里知道妈妈的含义,就被送去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地方,绝生岛。
只有他那傲人的身手才能让人想起,他有过这样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当一个五岁的孩子在自己生日的那天一睁开眼,看见的不是生日蛋糕,不是父亲一脸慈爱地看着他,然后把他高高举起,而是一个不断滴着鲜血的笼子,然后有一个和他几乎一般大的孩子被一个男人亲手扔进了笼子里,这是的他才看清楚,滴血的不是笼子,而是被一头狼撕成碎片的血肉。
他嚎啕大哭,抽噎着喊着爸爸,可迎接他的却不是父亲温暖的怀抱,而是打得他滚地求饶的鞭子,和任他如何大哭,如何求饶都仿佛永远不会停止的鞭子。
无数的棍棒和带着倒刺的鞭子教会了他不再哭泣,和身边一样大的“朋友们”自相残杀教会了他傲人的身手,无时无刻都会有和你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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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相处很多年的熟人向你投毒刺杀教会了他不再信任,也让他知道了,自己是不配有朋友的,可他的心里有一簇火焰,他想要回去找到他的爸爸,他想要逃出这个没有人能逃脱的地方。
后来,他成功了,他不愧是那些男人们常常夸赞的天才,当他用尽全力和两个小伙伴一起,看着熊熊大火埋葬了绝生岛上的所有人的时候,当他们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的时候,他们唤醒了心里的渴望,他们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没有忘记家的地方,他记得父亲的名字,哪怕十二年过去了,他依旧记得父亲的样子,家里的房子,甚至让他偷嘴的小姐姐。当他怀着满腔的激动回到家门的时候,他如愿以偿地见到了父亲,他奋力地扑了上去,却眼前一黑,最后看到的却让他一片彻骨冰寒。
他心心念念的父亲,支撑了他十二年的父亲,却像看着畜生和仇敌一样看着他。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父亲。
第119章
对于罗根斯家族来说,他是一个弃子,对于父亲来说,绝生岛是他投入了无数人力物力,从里面得到了无数本钱和地位的工厂,而他,毁了绝生岛,也成为了父亲的眼中刺肉中钉。
最后,当父亲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在他满心感激与欣喜的时候,下一秒,他却被父亲坚硬的皮鞋踩在脚下,狠狠地碾压。
“你这个杂碎,当初我就应该直接把你打死,得今日祸害老子!”
皮鞋的碾压,被绝生岛几乎毁掉一半的身体,最后一战尚未痊愈又再次撕裂的伤口,可许乔在意的只是父亲说的话,每一句都像是一刀一刀地剜他的心,每一次碾压都带给他无尽的苦痛,一具支离破碎的身体,如今连心要被碾碎不堪吗?
“父、父亲……啊!”脊骨生生错位,许乔忍不住轻喊出声,可瞬间又狠狠地咬出了唇,死死地把声音扼死在喉咙深处,甚至压抑着身体本能的反抗。
“你有什么资格叫我父亲?!你这个杂种,畜生!你知道整个罗根斯家族里,有多少人正等着我出错吗?你毁了绝生岛,毁了我苦心经营了二十年的东西!你这个畜生!”父亲松开了踏在他背上的脚,下一秒狠狠地踢向了他的侧肋,“为什么死的不是你?!为什么死的不是你!”
许乔被痛楚折磨却又无比地清醒,可他痛恨绝生岛的训练,他好想永远地昏迷不醒,像从来没有听见父亲的话一样。
父亲,父亲……
许乔在心里默念着这个不被允许的名字,可不再是过去那样,只是这两个字就可以让他充满力量,让他在无数次生死相搏中活了下来,哪怕连肠子都流了出来,他依然会为了这个人而努力战斗,努力活着。可现在……许乔藏在胳膊里面的脸上满是疯狂的笑意和破碎的痛苦挣扎,十二年的信念轰然崩塌,那么狠绝的每一句话都逼得你无从逃避。
父亲希望他死,许乔悲哀地想,自己这十二年究竟是为了什么才活了下来。
在绝生岛的日子里,他想,如果他能活下来,他就可以回到家,扑进父亲温暖的怀里,说一声,我回来了,听一句,欢迎回家。如果他杀死所有的人,他就可以在父亲怀里放声大哭,然后被父亲弯着手指刮刮鼻子,温和地笑着说,真是个爱哭鬼。如果他毁了绝生岛,他甚至不会对父亲提起这十二年的人间地狱,他只说他迷路了,然后和一个远方的旅人绕了好大一圈才走了回来,他不想让父亲心疼。
可父亲竟然希望他去死。
呵呵,如果父亲的愿望是让自己去死,说一声就好,何必让他妄做了整整十二年的梦。
从五岁,到十七岁,他在人间地狱中苦苦挣扎了十二年,所有的妄想却是他活下来的唯一支撑。绝生岛的人,没有人想要活着,因为在无望的地狱中,没有美好,没有美梦,没有这世间最美好的感情,他们都是一件件工具,被买卖,被支配,付出尊严,轻看生死,这就是他们每个人的一生。只有他们几个人,心里还藏着一点对美好的窥探,还有着一个必须活下来的理由,还有一个哪怕生不如死也必须活着的信仰。
“父亲……如果我死是你所希望的……”许乔闭上了眼睛,轻声说,“那么如您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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