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红唇撩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郑三变
宁臻夹着电话,回身下腰去摸玻璃桌上的遥控。
一按,换了个台,便看到了瑞典音乐厅宽阔大气的场面。
她一边听着新闻直播时连绵的英语,一边回答:“记得让管家帮你整理一下领带,得上台还失礼,全球的观众都看着呢。”
季清让只笑:“今天是自己打的,你待会就能看到。”
瞥了一眼时钟,她道:“还不进场?”
“嗯,就去。”
话音刚落,电话那头便有礼貌地轻轻叩门的声音。
她也听到了,催促道:“快去吧。”
“奖杯又不会长脚。”季清让抱怨道,似是有些不愿挂断。
这句话别有深意,奖杯时没长脚,可宁臻有,还是一双大长腿。
每一次,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季清让一离开她所在的城市,不出几天,宁臻就会飞到世界的另一头去,谁拦都不中用。
而且借口都十分理直气壮,且合情合理看世界,顺便给小说取材。
他之所以打别墅的座机电话,而非她的手机号码,其实就是想试探宁臻是不是还在xx市。
这一点,宁臻也晓得。
按了几下遥控,将电视的声音放大,确保声音能录进电话里头。
“我看着呢。”
季清让听到了,也稍稍放心:“那我去了。”
宁臻点头“去罢。”
“我会尽快回去的。”
“好。”
尽快回去,就表示他的飞机在一个小时后。
拿完学术奖杯,连留给记者采访的时间都没有,立马飞回国。
季清让惯有的作风。
电话挂断不出三分钟,电视上便出现了季清让的身影。
他的英文通顺流利,接过那座水晶奖杯之后,风华正茂地伫立在演讲台上,一字一句、举手投足间都充满魅力。
宁臻很喜欢这时候的他,不过很可惜,她没时间继续看。
因为她的飞机就快起飞了。
“老板。”李念在外头等了好一会儿没等到人,又推门进来。
闻声,宁臻瞥了电视一眼。
镜头正卡在季清让的脸上,一个大特写,每一根眉毛都能看得清。
将目光回来,她快步走向李念:“走罢。”
颁奖结束后,季清让一下台,立马给宁臻打个了电话。
嘟嘟几声,没人接通。
又拨出了别墅的座机电话,依旧是忙音。
他看着掌心的手机,皱紧眉头。
你又去了哪里?
心头才念着,脑海中又立马响起了宁臻的声音:“瑶欢又要结婚了,和她的意大利男友约瑟,婚礼在约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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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庄园举行。”
唇角勾笑,季清让疾步走回休息室。
管家恭敬地迎来,听到他用极快的语速交代道:“把机票换成飞往米兰。”
“少爷是要去哪里地方呢?”管家意会,肯定是宁小姐又偷偷跑去玩了。
“威尼托,艾丽萨贝斯葡萄酒庄园。”
另一头,宁臻在经过大半天的飞行,终于在意大利机场落了地。
约瑟带着曲谣欢开车来接机,宁臻现下正坐在跑车的后座上吹着风。
“怎么不见季教授,他不是一直跟在你头后的么?”曲谣欢回头来看她,禁不住调侃。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宁臻走过的地方,季清让也会去走一遭。
没人知道为什么他会这么宠着她,明明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主儿,反而守得跟宝一样。曲谣欢敢保证,若是他俩不是青梅竹马,季清让肯定不会喜欢宁臻。
可又说不上是为什么,如果季清让爱的不是宁臻,曲谣欢也想不出他该倾向谁。
想来想去,果然还是这两人最般配。
彼此祸害。
宁臻迎风闭上眼,低声喃喃道:“他会来的。”
“我的请帖都还没发出去,你怎么知道他会来?”曲谣欢调笑道。
后座上的人挑眉,扯开一条眼缝,眼珠子挪到了尾端,像只狐狸一样瞥她:“我就是知道。”
见到曲谣欢还想开口继续深挖,宁臻立马合上眼,假装要小憩。
“得,不闹你了。”
曲谣欢回过头去,和身边的约瑟说:“她的男朋友就要过来了,我们可要好好招待这两位贵客。”
约瑟有着意大利男人标准的长脸,也有着异国的浪漫:“这是当然,婚礼也要邀请他来。”
“这是当然。”她笑着,望向约瑟的眼里尽是爱。
恰好跑车开上一段平路,车前的两人凑到一块,亲吻了对方。
宁臻不知什么时候又睁开眼,见到这一幕,只一笑。
约瑟的艾丽萨贝斯葡萄酒庄园在当地极负有盛名,且出产的葡萄酒质量也是数一数二的好。
庄园很大,一眼望过去都是葡萄丛,没有尽头地向地平线那头延绵而去。时不时有人在葡萄丛间走动,轻轻拨开叶子,检查葡萄是否有虫蛀。
宁臻休息了一晚,次日一早便跟着曲谣欢下了酒窖。
她不爱吃葡萄,所以对地面上的那一排排绿簇没有多大兴趣,但她对红酒很偏爱。酒类之中,她最喜爱葡萄酒,其次是东北二锅头。
地窖阴凉森然,周遭点着暖色的灯。
从入口的台阶处下来,宁臻拢紧外衣,只觉得有一股莫名的森寒透皮渗骨。
曲谣欢和约瑟在前面引领,一面流利地向宁臻介绍地窖里储藏的葡萄酒种类:“这一片大多是红葡萄酒,另一个地窖里头有少部分白葡萄酒。酒架的分布按口感划分,左边是半干型,右侧是半甜型。再深入进去,就是庄园的非卖品了。”
宁臻颔首以示了解,随着他俩加快脚步朝前去。
三人拐进一处,两侧都是木制酒架,中间却格外宽敞,可容两人并肩站着。
“这一瓶和我们的年纪一样大,是你我出生那一年酿出来的。”曲谣欢说着,顺手从酒架上取下一瓶,标签上写着199x年。
宁臻接过,却讥笑:“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自己是个九零后。”
“90后的你和我,我明天就要结婚了,那你呢?和季教授还想拖到什么时候去?”曲谣欢抱手,笑着看了一眼身边的约瑟。
宁臻翻了个小白眼:“等你孩子出世。”
听到这话,约瑟大笑:“谢谢你的祝福。”
正准备朝别的酒窖中去,就有管事带着顾客推开了大门。
约瑟说了句:“抱歉。”随即便迎了上去。
见曲谣欢似是有所挂虑,宁臻便推了推她:“去吧,我自己到上面走走,这里怪凉的。”
“那好。”曲谣欢回头来看她,“午饭时间记得回来,可别二话不说就跑了出去,要不然我会发动整个庄园的人帮忙找你的。”
“知道啦。”
出了地窖,宁臻长呼出一口气。
阳光,空气,绿化,不论什么都比森冷的酒窖好多了。
一直黏在身上的寒气也一下子驱逐,她现下只想在庄园里撒会儿野。
从管事那里借来了一辆全地形越野车,从一排排葡萄丛中间的道路开过,又驶向了通往大门口的道路。
恰好,有出租车在庄园门口停下。
男人已经下了车,正掏出钱包支付车,而司机则在帮忙将行李箱从后车厢内提出来。
“谢谢。”男人低声道,顺手接过行李箱。
宁臻在大门内停下,遥望季清让。
她坐在越野车上,轻佻地笑着道:“这位帅哥,要不要我载你一程啊?”
那人回头来看她,原本面无表情,顿时换上了满眼笑意:“真巧。”
“不巧。”宁臻斜搭着椅背,嘴边的笑浅浅的,似有似无,“我专门过来的。”
午餐时间过后,曲谣欢开始布置明天的婚礼场地。
而宁臻,则偷偷拉着季清让出了庄园,朝市区内而去。
季清让专心驾车,却还是不了好奇:“难道你还没准备礼物?”
“没有。”宁臻耸肩,十分老实地回答,“实际上,我还没想好要送给瑶欢什么。”
若是李念要结婚,包个大红包就完事,可现在要结婚的是曲谣欢,品味高口味又挑剔的曲谣欢,若不挑点什么别出心裁的东西,怕是会被嘲个十天半个月。
“你们既然是闺蜜,应该知道对方喜欢什么。”季清让瞥了她一眼,又将目光转向前面。
“就是知道才麻烦啊。”宁臻不满地嘟喃着,脑海里其实早已将曲谣欢的喜好统统过滤了一遍,“她喜欢的我都知道,我的喜好她也了解,用脚趾头都能想到首要选择会是什么。”
“小时候总会期待生日礼物,又希望是自己期盼的东西,又希望会有点新鲜的。一旦你拿到的是前者,说不出是高兴还是失望。”
听完这段话,季清让心头一颤。
以前他都是她喜欢什么,他就买什么,明明是她最想要的,可拿到手后,她却总一副难以表述的态度,现下倒明白是为什么了。
一句话,女人心,海底针。
宁臻并没有察觉不妥,而是继续自言自语:“等到我结婚,她肯定也会像我现在这么苦恼………”
一直专注开车的季清让眯起眼,顺着她的话问道:“囡囡,你什么时候想和我结婚?”
作者有话要说:kfc又推出嫩牛五方了。
下次去面试的时候去次次看,不过听说好像口味变得不好了?(下次更新在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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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囡囡,你什么时候想和我结婚?”
昨天车上的一句问话,宁臻的回答是:“等我抢到了捧花,我就告诉你。”
就因为这个回答,原本与自己并无甚么大关系的婚礼,季清让忽地变得格外关注。仅仅一个早上,他就问了管事的无数次:“距离婚礼还有多久?”
“先生,还有十三个小时。”
………
“先生,还有八个小时。”
………
以至于后来季清让一开口,管事便抢先回答:“先生,婚礼将在晚上八点在庄园的露天花园里准时举行,距离现在还有三个小时。”
季清让正站在镜子前,穿着一身西装,反手整理着袖扣。
心里多少为管事的反应而感到哑然,却还是忍住了笑声,只微微挑起嘴角:“我是想问你,隔壁那位小姐准备好了没有?”
“我过去看一下。”管事向季清让颔首,转身离开了房间。
几分钟后,管事踏着稳健的脚步回来:“claudia小姐到了。”
话音落,宁臻便提着裙子走了进来。她挽着发髻,穿着艳红的露肩长裙,戴着与耳坠相配的镶钻choker项圈。
“转过来我看看。”她一进门,就立马命令道。
季清让乖乖地转过身,挺直了腰板,面容严肃的正对着她。
抬手帮他将领结整理好,又将口袋里的手绢起皱的边角叠整齐,宁臻上下打量了一眼,不大满意:“你就没有红色的手绢么?”
季清让眯眼:“是约瑟没有。”
叹了口气,宁臻又稍稍提起裙摆:“那我去换身”走出几步,又回头来瞥了他的手绢一眼,“鹅黄色的礼裙。”
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毕竟一直以来他们在服装上都有配合。
她只要穿什么颜色款式的裙子,他便会打同个颜色款式的领结,或是同颜色款式的手绢。
宁臻穿红特好看。
这世界上就没有谁比她更适合红色。
不过很可惜,约瑟没有红色的领结或者是手绢可以借给他。
按管事所说,婚礼在晚上八点准时开始。
参加婚礼的人不多,双方的父母和朋友,还有艾丽萨贝斯庄园里的一众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几乎没有一个外人。
曲谣欢在父亲的引领下走过穿过鲜花拱门,走过红毯,去到神父面前,与约瑟并肩。
神父将他们的手牵到一起,开始念结婚誓词。
“………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而宁臻作为伴娘,一直到新娘上台发言之前,她都安静地站在一边注视着这一幕。
曲谣欢拿着捧花,面对所有的来宾,湿润着眼睛缓声道:“我曾经穿过一次婚纱,进过一次教堂,走过一次红毯,亦曾和另一位神父宣誓我愿意。可婚礼还没结束,新郎便离开了。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遇到真爱,再遇见一个能全心全意待我好的人,但现在我又再次步入的婚姻的殿堂里。如果你遇见的是对的人,请不要再犹豫了,把自己的心交给他,你才能知道答案。”
说完,曲谣欢转过身,面向宁臻而去:“知道了么?”
宁臻一愣,眼见她把捧花放到自己手中,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转向宁臻身旁的季清让,曲谣欢一笑:“接下来该轮到你们了,可不要让我失望。”
“谢谢。”季清让颔首,略带感激地轻声道。
这头的感动还没完,距离婚礼现场极近的地方炸开一声枪响。
仿佛就在耳边一样,随即而来,一声刺耳的尖叫。
“啊!”
宾客席突然混乱起来,慌张的人们四散,却在一团乱糟糟里突然走出一个冷静的人来。
那是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枪口抵着怀女中人质的太阳穴,面露凶恶。
约瑟见到来人,脱口而出:“亚当,把枪放下!”
“不!”男人吼道,青筋暴起,仿佛憋了一股怒火在心里,随时都会扣动扳机,“这不公平!庄园不应该只属于你一个人!”
说着,他还不断地用枪口去撞女人质的脑袋。
女人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流了满脸的泪水,眼巴巴地望着这头。
宁臻忽地侧过来去看季清让,小声地问道:“你想到了么?”
他不解,还以为宁臻指的是这个事故的前因后果,便反问了一句:“什么?”
“那个人质是无辜的,她只不过是来参加婚礼的某个员工的家属。”宁臻瞥了一眼周遭
宾客们没有散,零散地围绕在周围,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都紧张地看着这里,却都无能为力。有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女孩从人群中挤出来,还不断呼喊着自己妻子的名字。
“丽兹!”看到妻子被劫持为人质,男人刚忙放下怀中的女儿,就要冲上去拼命。
可刚跨出一步,就被身边的人给拦住了。
亚当掐着丽兹的脖子,后者只能转动眼珠看着丈夫,却发不出任何话来。
“得想办法。”宁臻自语道。
季清让却不然:“管事已经报警了,你不要多管。”
“没事。”说完,她提裙朝亚当走去。
看到有人走来,亚当立马将枪口对准前方,咆哮道:“站住!”
宁臻举起手,又转了一圈,让对方看清楚自己身上没有任何武器:“我没携带任何东西。”说着,她继续朝亚当走去。
“我叫你站住!停下!”亚当的手有点颤抖,枪口仍对着宁臻。
她停下,又摊着手道:“我来当你的人质,我是新娘的亲人,比起绑架这位女士,我的价值更高一些。”
亚当没有说话,从他错乱的眼神里,宁臻看出他有些犹豫了。
“你和约瑟有什么纠纷我不知道,但你绑架这位无关的女士,约瑟并没有任何义务需要对她负责。可我不一样,我是新娘的亲属。”宁臻一边给他洗脑,一边靠近,“我没有任何武器,我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你有枪,并不需要害怕我。”
季清让又急又气,却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喊了一声:“囡囡!”
“瑶欢,让宾客们离开,得伤及无辜。”宁臻没有回头,而是径直走到枪口前,将额头抵上去,“现在,你可以放这位女士离开了吧?”
亚当解地看了她一眼,在松开手的同时,立马朝前一步将宁臻锁到怀里。
人质跌坐在地上,吓得腿软,只得一步步爬向了自己的丈夫。
“你不会觉得这样就能解决一切了吧?”枪口很烫,死抵着自己的脑袋,感觉像是要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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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洞来,宁臻咽了咽口水,准备继续用心理战术,“暴力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我想约瑟很愿意和你坐下来谈一谈。”
“闭嘴!”亚当用枪口敲了她一下,声音几乎要震破耳膜。
宁臻吃痛咬牙,乖乖地闭嘴了。
与此同时,周遭的宾客在管事的引领下渐渐朝别的地方而去。
偌大的婚礼现场,顿时只剩下新郎新娘、季清让,还有被劫持的宁臻和拿枪的亚当。
和季清让对上眼的时候,宁臻干笑了一下。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明明很惜命,却突然愿意自己跑去当人质。
枪口就在太阳穴上,子弹已经上膛,只要亚当的手指轻轻一扣,她就会当场毙命。
刚刚脑子一热,现在才开始冒出冷汗。
额头、手心,一热过后,透心的寒突然袭来。
后悔了。
不该逞英雄的。
她就要死了。
宁臻的脑子已经开始不受控制,已经开始想象子弹打进自己脑袋里会是什么感觉。
自己这一辈子也没做过什么坏事,死后应该可以上天堂吧,不过她没有宗教信仰,天堂应该不会她,指不定也和自己笔下的九歌一样,黄泉走一趟,奈何桥一遭,孟婆汤一碗,纵身轮回道。
对了,她都还没告诉季清让,什么时候和他结婚………
要是死在这里了,他们这辈子就不可能了。
早知道就不那么死鸭子嘴硬了,哎。
想起季清让,宁臻又将目光转向台上。
可不知道何时,季清让已经不在了。
她有些疑惑,却瞥见了曲谣欢给自己打了个手势。
好久之前,她们一起上过女子防身课。
这个手势她记得,是协助作战的意思!
屏息,立马又看到曲谣欢的手势变了正在靠近。
宁臻谨慎地用余光瞥向后方,虽然什么都没有看到,可还是察觉到了似乎有轻微的声。
回头去看,手势已然成为了倒计时三、二………
一!
亚当还在和约瑟争辩着,宁臻灵机一动,微微半蹲,用脑袋直接撞向他的下巴。
擒住自己的手一下子松开,亚当在吃痛时朝天空开了一枪,可手才举起来,就被人直接掰向了背后!
一个干净利落的过肩摔。
季清让已然褪去西装外套,正漠然看着地上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的亚当,抬手整理自己的领带。
宁臻还没从惊恐中缓神,朝旁边走了几步,寻了把椅子坐下。
几乎是坐稳的瞬间,她的脚便完全软掉了。
台上新婚夫妇干嘛下来,一个和管事配合用绳子捆住了亚当,一个来到宁臻身边慰问道:“吓到了吧?已经没事了,没事了。”
“瑶欢。”宁臻把脸从掌心里抬起,声音有些哑,“我还以为………”
“别瞎说!”曲谣欢赶紧制止,把她搂到了怀里。
而一旁,季清让看着这一幕,心中五味杂陈。
他没有上前安慰,而是一言不发地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季教授,你在想什么呢?
ps:水星记,真好听。
第45章
只不过,是像根病恹恹的黄花菜一样的宁臻。
穿着哥哥不要的旧衣裳,明明已经十分宽大不合身,自身还瘦弱得完全架不起来。
用干瘪来形容她,完全不为过。
季清让在心中冷哼一声,却还是保持着他少爷的礼貌,朝这个乡下来的女孩道了声:“你好。”
相较于季清让的冷漠,母亲反而特别热情。
她很喜欢这个新来小姑娘,一直问长问短问东问西,一下子便知晓了所有:“原来是小天的妹妹,这是我儿子清让,他和你哥哥一样大,你也叫管他哥哥就行。”
宁臻眨巴了一下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季清让。
季清让也看她,满脸漠然。
谁知女孩突然冲他一笑,笑得格外的甜:“季哥哥。”
她说话时还带着南方乡下特有的口音,不仅不会让人讨厌,还萌生出一股想欺负的冲动。
季清让被这声‘季哥哥’弄得小脸一红,鼓着腮帮子半天没说出话来。
对此,母亲很满意。
也不知道是出于害羞,还是不愿多加理睬,母亲去厨房准备水果点心的时候,季清让也跳下了沙发跟了过去。
他呆呆站着,人还没台子高,却昂着脑袋眼巴巴地看着砧板,还有那把明晃晃的水果刀。
“怎么不去跟臻臻玩啊?”
季清让瘪了嘴,好半天才闷声道:“她不叫臻臻。”
母亲顺口接道:“她不叫臻臻,叫什么啊?”
又憋了好半天,他才压低了声音回答:“囡囡。”
“那是小天的叫法。”母亲把切好的苹果摆上盘子,想了一下后又道,“等你们玩熟了,你也可以这么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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