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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有外挂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尹琊
格言的脸色没等他说完就变成黑炭色,之前他就有这种感觉,可对他来说这种情况太过不可思议,所以他愣是没往这个方向想,怪不得原主人要隐藏自己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怪不得雷克斯会放过他这条小命,要是被人知道他有黑发黑眼的特征,等待他的下场就是成为贵族的宠物,这还是比较好听的说法,难听点就是禁脔或性奴之类的。
“我只是这间小旅店的老板,万万没有那种能力,这几个佣兵也不知道从哪得知您住在小店,威胁我要配合他们,不然就杀了我,我不想死,只好答应他们。”旅店老板没发现他的表情,以为自己说完他就会放过自己,于是说得很卖力。
“那面包和点心……”
“面包和点心都没有问题,原本他们想利用食物把你们迷倒,然后杀了你的同伴再把你运走,可是你的同伴不吃,他们怕打草惊蛇,便又让我换掉。”旅店老板说完抹了下额头的冷汗,哀求道:“情况就是这样,可以放我走了吗?”
格言看向雷克斯,旅店老板也期待的看向他。
雷克斯眉峰不动,剑光一闪削下了旅店老板的脑袋,连给他喊痛的机会都没有,倒也算是死得最干脆的一个,虽然一样死无全尸。
格言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问,旅店老板的反应很符合一个想要活命的人,但是他却算漏了一点,从他们住进旅店到他下去拿食物不过很短暂的间隔,那些佣兵是怎么做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潜进来还成功的威胁完旅店老板,他们就不担心被发现吗?加上旅店除了他们就没有其他客人,种种巧合加在一起,他觉得旅店老板在说谎,最可能的情况就是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
旅店死了人不能再住,格言跟着雷克斯夜闯豪宅,直捣黄龙,在心里跟主人家商量一番后就顺理成章的借住下来,睡床果然跟睡地上不一样,舒服得他一沾枕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睡得醉蒙蒙的格言差点被雷克斯扔下,吓得他急忙跟上去,知道自己的外貌会带来灾难后,他就决定以后雷克斯去哪,他就去哪,天塌下来都没有小命重要。
出了豪宅后门,格言突然叫住准备走上街道的雷克斯。
第十章不那么凶残
“我想去买一顶斗篷。”格言顶着额头肿起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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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包站在小巷口对逆着光的雷克斯说道,阳光刚好照在他脸上,两个包像红色的寿包一样鲜明,仿佛能闻到一股包子的香味,作为一个甜党,必须是甜的。
雷克斯沉默了一会,转身踏上热闹的街道,转弯却不是昨天进镇的方向。
格言连忙跟上去,一路又顶着人们异样的目光,之前不知道这些目光的意思还好,现在知道了总觉得浑身不自在,尤其是那些外表孔武有力的,看到他们一边看他一边交谈就会觉得这些人不怀好意,下意识又紧跟着雷克斯。
走了不知多久,雷克斯突然在一间店铺前停下来。
格言想东想西没注意到,蒙头撞了上去,硬邦邦的肌肉,鼻子也红了,新鲜出炉的,再集齐几个包子说不定就可以召唤神龙,正要质问,眼角余光突然瞥见店铺的名字,霎时阳光明媚,腰不酸,背不痛了,看来雷克斯并没有他想象中不近人情,凶残的心底一定存在一块柔软的地方。
店铺是一间成衣店,格局比较小,但是五脏六腑俱全。
成衣店老板热情的走过来招呼他们,格言让他给自己拿一件斗篷,听到他的的声音,成衣店老板才注意到他的存在,眼中闪过一丝惊讶,没办法,雷克斯的存在感太强烈,往那儿一站,有人站在他旁边往往会被忽略掉。
格言也不恼,事实上他觉得这个成衣店老板的反应比其他人要好得多,表情只是惊讶,眼神却不露骨,不过更坚定他要买件斗篷的决心。
“再给他拿两套实用的衣服。”雷克斯低沉厚重的声音叫住成衣店老板。
格言知道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但他没想到雷克斯会主动开口,心里微微感动,这人果然没有他想的那么凶恶,突然好感动啊。
成衣店老板很快就拿来两套衣服和一件斗篷,斗篷的样子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好挑剔的,两套衣服果然是实用型的,布料有点粗,款式也没什么特点,但是比起原身既想要好看又想要柔软的穿衣习惯反而要好一些,因为原身似乎穿不起,所以身上的衣服布料都是中看不中用的。
雷克斯付了账,两人走出成衣店。
格言戴着买来的斗篷,一路上果然没有人再用异样的眼光看他,顿时心情大好,追上雷克斯的步伐问道:“我们要去哪里?”
他以为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问题,雷克斯却突然停下脚步,转过来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格言被他深沉的眼睛看得略不自在,自从认识这个男人的第一秒起,他就没看懂过对方,还不如直来直去。
时间静静的过了一秒,前面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
两个腰间挂着一柄武器的佣兵一边议论,一边从他们身边走过,大致意思是有个名声很响亮的佣兵团出现在特里斯小镇,这个佣兵团叫黑狼,他们正在找人,被找之人的身份不一般,寻人的动静有些大,据说还有悬赏,只要给出正确的线索就能得到一千枚金币,不管线索大小。
格言不知道一千枚金币是多少,不过他知道一百枚银币可兑换一枚金币,而雷克斯帮他买的衣服和斗篷一共只需要三十枚银币,所以一千枚金币应该很多很多,两名佣兵就很心动。
雷克斯一直在观察他的表情,发现他听到黑狼佣兵团后除了好奇再没有其他反应,心中有了计较,丢下一句“跟我来”就快步走向一条无人的小巷。
格言已经有点习惯他无缘无故又随时随地做出任何决定的行为,反正到时也会知道原因。
两人辗转来到一间旅店,比昨晚那间旅店还大几倍,门口人来人往,住宿吃饭的人很多,人一闲下来就想聊八卦,不论男男女女都一样,聊天的内容正是他们昨天入住的那间旅店,今早里面的尸体已经被人发现,让格言意外的是,有些人似乎知道旅店是间黑店,大都只是在讨论尸体的惨状。
雷克斯跟老板要了间房。
不会又要大白天睡觉?
格言纳闷的想着,不过他身上的伤只好了一半,不用赶路能休息还是很乐意的,刚走进房间,门啪地一声被雷克斯关上了。
格言疑惑的回头,男人深不可测的声音从他头顶传下来,身体蓦然一震。
“吉米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第十一章吉米的秘密
格言的瞳孔因为雷克斯的话猛缩一下,还以为自己哪里露出破绽被他发现了,却不知雷克斯只是出于谨慎问一下而已,他的反应反而说明有问题,而这一细微的变化并没有逃过雷克斯的眼睛,一声大响,格言被他箍住脖子,后背用力的撞在门上。
“你骗我。”雷克斯面无表情的陈述,没有起伏的声音却透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我要求五分钟申诉时间。”格言痛呼一声,后背一阵火辣辣,察觉到脖子上五根手指正在慢慢的拢,又眼尖的瞥见雷克斯另一手抬起来,仿佛下一秒这只手就会插进他的肚子里带出一堆肠子,立刻吓得他主动坦白,怕慢一步就步上其他人的下场。
雷克斯定定的看着他,蓝色的眼睛像结了冰似的,仿佛能看到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
格言打了个哆嗦,鸡皮疙瘩犹如星火燎原漫延至全身,决定长话短说:“我不是故意要隐瞒的,但我确实不是吉米,事情是这样的,我死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灵魂一直跟着那个叫吉米的人,跟了几天,然后就知道他一些秘密了。”
当时他还觉得奇怪,自己的灵魂为什么会跟着吉米,直到进入他的身体才知道,原来这是给他预定的身体,吉米的结局也在他的到来就已经预示了。
“什么秘密?”雷克斯仍然没有放开他,表情一如既往冷漠,完全看不出他是什么想法。
格言只好接着说:“他们设陷阱害你就是吉米挑拨的,他好像很忌惮你,那几天自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总是念念叨叨的。”说到这,他突然脸色极其复杂的看了雷克斯一眼,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念叨什么?”
“他总是说什么只要你死了,那些东西就都是我的了,还有什么在你没有成长起来之前,看你这次怎么逃,什么命运之子,他就不信现在的你没什么基础,还能躲过去之类的话,所以我怀疑他是重生的,而且是从未来重生回来的,他知道未来的你会变得很厉害,想在你成长起来之前先杀了你,夺走未来属于你的那些东西。”
同人不同命的区别还真是大得离谱,如果雷克斯真的是命运之子,也难怪吉米会嫉妒得发狂,命运之子绝对是个好东西,说明这人受到上帝的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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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就算成长的道路上磕磕绊绊,但最后都会逢凶化吉,并且因为各种机缘而变得越来越强大,这是一个能让人理智和人性都丧失的巨大诱惑。
格言能理解吉米的想法,却也觉得他过于异想天开,如果雷克斯真的是命运之子,那么哪怕现在的他并不强大,上帝依旧是眷顾着他的,又怎么可能被他们设计一下就死了,而且他们的下场已经给出答案,吉米死前说的那句不可能,已经意味着雷克斯的命运可能因为他的重生发生了改变,也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吧。
“一开始我也不相信,不过想到我自己死了还有意识,他那种情况应该也是有可能的吧。”格言终于在雷克斯眼里看到一丝细微到几乎可以忽略的波动,不过他还不敢放松,要是雷克斯不信他怎么办,他的小命还是随时随地被他提在空中。
他不知道,雷克斯想到的是另一件事,他的命运因为吉米的重生而改变,这件事或许是真的。
“你相信我吗?”格言眼神闪着期待看着他。
雷克斯的眉峰因蹙起又陡峭了几分,却松开了手。
格言滑回地面,心有余悸的摸着脖子,知道上面肯定留下一个五指印,突然觉得还是脚踏实地的感觉最好。
“他们是黑狼佣兵团的成员。”
“嗯?”格言反应慢了一拍,看着突然说出这句话的雷克斯表情微微一变,“看着怎么不太像,他们不是贵族子弟吗,黑狼佣兵团不是一群亡命之徒吗?”
“黑狼并不是普通的佣兵团,最开始不过是某些贵族为了让家族的小辈得到更好的厉练成立的,后来通过做任务成为a级佣兵团。”雷克斯嘴角的弧度变成冷笑。
格言懂了,其实就相当于普通商人和皇商的区别,卡洛斯这几位大少爷在黑狼佣兵团的地位相当于太子,太子失踪可不比普通的佣兵成员,他们肯定要找,一旦他们已经死了的消息传开,绝对会引起轩然大波,而他和雷克斯却还活得好好的,肯定会被怀疑,幸亏他们避得快,他有斗篷不要紧,雷克斯就麻烦了,本来那张脸就已经够醒目了。
第十二章炮灰与主角的区别
“对了,我记得吉米曾把一部分内容记录下来,我找找看……”格言想起这件事,立刻翻找起自己的衣袋。
吉米重生之后变得十分谨慎,东西放在旅店根本不放心,所以写下来的纸条都贴身带着,他因为怕被雷克斯发现自己的秘密,因此一直不敢去想之前的事。
吉米把纸条藏得很严实,要不是他在灵魂状态看到还发现不了,因为那是个缝在袖子里的口袋,口袋不大,用来藏纸条刚刚好,对方也真是煞苦心,结果最后还是便宜了他们。
格言将纸条递给雷克斯,期盼地说道:“上面记录的都是吉米上辈子知道的一些内容,其中好像有关于特里斯小镇和塔沙森林的内容,你看看重不重要。”
雷克斯打开折叠的纸条,上面罗列出密密麻麻十几条内容,还有日期,大概是三个月前,也就是说吉米重生的时间应该就是三个月前,每条内容还有写出大概的发生时间,其中最醒目的就是第二条,被他用笔着重画出来。
这条内容正是和塔沙森林有关的。
雷克斯的五官本就严峻冷冽,看完眼睛迸射出一道光,瞬间能让人浑身发寒,有种要被盯上的感觉,还是血淋淋的那种,这一点格言深有体会。
“有用吗?”格言看不出他有什么想法。
雷克斯折起纸条塞到他手里,同时大步的往外走去,走到门口,他突然想起什么又转过身来,看到眼巴巴看着他的格言轻轻皱了下眉,原本到嘴边的话转了一圈顿时又改变了主意,“等一下跟在我身边,不要乱说话。”
格言眼睛亮了亮,连忙点点头,表示自己绝对会缝紧嘴巴,不会乱说话的,然后就跟着他一起出去了。
现在刚好是正午,外面的太阳火辣辣的,坐在大堂吃饭的人很多,大部分还是佣兵,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吃饭说话,热闹得像个菜市场,几名伙计穿梭其中,手里端着大家要的食物,动作十分灵活麻利。
两人刚坐下没一会,一名年轻的伙计就来到他们面前,询问他们想吃什么。
雷克斯简单说了几样,面包,肉和酒却都不差。
格言因为在那家黑旅店吃过面包,以为都是一样的,所以现在对面包无感,反而对肉和酒比较好奇,伙计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没一会食物就上桌了,面包的香味和肉香味交织在一起,扑鼻诱人,令他大感意外,咬了一口面包才发现和黑店不一样,这家的面包既香又柔软,好吃很多。
让他失望的是肉,可能因为大部分客人都是佣兵,而佣兵们都喜欢大口吃肉喝酒,所以这里的肉比较粗制,味道其实不算差,但是在吃过更好的他眼里却算不得多好,唯一满意的是酒,那是一种果酒,说是用灵果酿造的。
格言喝掉半瓶果酒才想起下来的目的,正想问雷克斯,突然听到隔壁的桌子传来一个刻意压低的声音,他们离得近,隐约能听到。
“今天可真是奇了怪了,黑狼佣兵团是为了找人也就算了,怎么连乌鸦佣兵团的人也来这里,我看这里面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不如跟兄弟分享一下。”
“这话你就问对人了,我告诉你,你别告诉别人啊。”
“你就放心吧,这事就你知我知,我肯定不会告诉第三个人的。”
“我听说黑狼佣兵团几位少爷确实不见了,他们也在找,不过只是顺便,真正的原因是塔沙森林,听说那里出现一头圣兽。”
“我的天哪,不会吧,竟然是圣兽,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啊。”
“小声点,所以才让你不要告诉别人,要是被更多人知道,你想到时争夺圣兽的人会有多少,只怕塔沙森林的入口都会被封锁了,哪还有我们捡漏的份,以前可不止一次发生。”
“说得也是。”
格言咬着肉,突然觉得好像在哪看过到,想了一下就知道那是吉米写在纸条上的第二条内容,这是吉米规划中的第二步,欲抢夺属于雷克斯的机遇,没错,那只传闻中的圣兽似乎就是属于雷克斯的。
如果说这个世界是一本yy升级流小说,那么但凡出现什么稀有特别的东西,不用说肯定都是主角的标配,命运就像作者手中的笔,无论发生任何波折,主角都会得到属于他的东西,就是这么任性。
他看向无动于衷的雷克斯,主角的素质也得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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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服,毕竟连他这个外人都有点小激动,身为主角却在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后竟然还能这么淡定,或许就是炮灰与主角的区别吧。
第二卷塔沙森林
第十三章黑狼团长洛克
“你要去塔沙森林吗?”格言想到黑狼佣兵团是为圣兽而来,他们肯定也会去塔沙森林,要是被发现卡洛斯三人的死与他们有关,雷克斯再厉害也不可能打赢那么多人吧,可是放弃一头圣兽也太傻了,从两名佣兵口中他也能猜到圣兽应该不是普通的魔兽。
雷克斯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不过他心里显然已经有决断,吃完就走出旅店。
格言一路跟着他来到另一条街道,发现这条街虽然也很热闹,但是很容易就能发现路边有不少年纪比较低的闲人。
有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竟然还有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孩,这些人看到一些陌生人总会上前跟对方搭话,而这些人看起来无一不是初次来到特里斯小镇的。
没等格言开口询问,就见雷克斯召唤一个小孩过来,近看,小孩的年龄更小,似乎只有七岁,被叫过来的时候眼睛亮得像星星一样,小脸灰扑扑的,眼睛却闪烁着希翼的光芒。
“先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小孩有些局促和紧张,两只小手紧紧抓着破旧的衣服,嘴唇很干,像是有一天没喝水,个头瘦弱得没几两肉。
“你叫什么名字?”雷克斯拿出五枚银币递给他。
小孩犹豫了一下才接过手,并说出自己的名字:“我叫西蒙,先生有什么事尽管说,我能办到一定帮您办到。”
雷克斯无动于衷地说道:“帮我办一件事,事后你能得到一千枚金币。”
西蒙瞪大眼睛,心动却更多的是警惕,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哪怕有,一千枚金币等于一件事的难度肯定很大,他有自知之明,凭他的能力最多也就只能赚几枚银币而已。
他的反应落入雷克斯和格言眼里,雷克斯没反应,或者说他本来就是个没有同情心的人,格言却觉得这个小孩肯定是经历过很多其他人没有经历过的磨难,否则家里的大人不会让他现在就出来挣钱,他这么小的时候别说挣钱,他只会偷父母的钱,唔。
“先生,一千枚金币太多了,我怕我做不到。”西蒙如实说道,他只想挣钱养家,不想赔上自己的性命。
“你只需要将我告诉你的讯息传达给另一个人即可,不会有危险。”雷克斯冷静地说道。
西蒙眼底那一丝犹豫摆明了不大相信。
格言已经知道雷克斯在打什么主意,立刻帮忙解释道:“我们只是想让你将一个消息传达给黑狼佣兵团,就是那个a级佣兵团,你听说过吗?”
何止听说过,简直如雷贯耳,他们这种给人当向导的职业,消息灵通是必须的,黑狼佣兵团寻人一事早就传开了,一千枚金币很诱人,也有人想过蒙骗对方赚这笔金币,但大部分人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那可是黑狼佣兵团,吃了雄心豹子胆才敢去骗他们,有钱没命花要来有什么用。
西蒙立刻相信了八成,还有两成质疑,不过他很聪明的没有问出口,既然已经确定没有危险,他自然不会傻到放弃这个能让自己和家人过更好生活的机会,于是他立刻改口:“先生要我怎么做?”
他们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雷克斯把要传达的讯息告诉他,西蒙很聪明,记忆力也不错,没等他说就提了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快他们就串好“口供”。
西蒙随后赶往黑狼佣兵团入住的大旅店,那间大旅店很好找,就在特里斯小镇最大最繁华的主街,与另一条街纵横交错的十字路口上,一些身份不一般的人,还有很多强大的佣兵团都会选择那里落脚,西蒙进去后,他们就在对面找了个看得到情况的位置观望。
大堂闹轰轰的,西蒙却准确的找到黑狼佣兵团的人。
他们一群人就霸占着大堂近三分之一的地方,想看不到都难,黑狼佣兵团的首领叫洛克,他是一名强大的剑师,五官十分粗犷,半边脸都被黑色的胡子覆盖,平时看着就很有威慑力,在黑狼里的威信很高,不过他对佣兵团的成员都还不错,架子也不是很高,所以兄弟们在他面前偶尔会开玩笑,只是今天的气氛却有些不一样。
洛克的脸色有些阴沉,眼神也透着一股暴躁的戾气,仿佛随时会暴起一样,大家都不敢惹团长,也知道团长为什么会这样,因此这一块几乎静悄悄,与其他地儿的热闹形成鲜明的对比。
西蒙看到他便鼓起勇气走过去,半路却被黑狼一个成员挡住了,对方的语气颇不耐烦。
“哪来的小孩,这里不是你玩儿的地方,赶紧走。”
第十四章西蒙的演技
西蒙并没有退缩,他隔着这名佣兵团的成员对着洛克团长的方向喊道:“请问您是黑狼佣兵团的洛克团长吗,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跟您说。”
声音不大,周围又都是吵杂的声音,但洛克团长不是普通人,看到是个七八岁的小孩,脸上认真的表情却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小孩拥有的,本想让手下把他打发走,突然又改变了主意,总觉得错过了这个小孩说不定会后悔,于是鬼使神差的,他让手下放他过来。
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能有什么威胁,堂堂剑师怕一个小孩传出去才丢脸,手下见团长都发话了,便不再拦着。
“你叫什么名字,找本团长有什么事?”洛克团长眯起眼睛打量着西蒙,虽然不觉得敌人会派一个小孩来偷袭他,但也不敢掉以轻心,现在毕竟是非常时期。
“我叫西蒙,我听说你们发悬赏的事。”西蒙按照雷克斯教他的如实应答,脸上没有慌乱,只露出些许紧张,很符合一个小孩应有的反应,没见过世面的胆大,面对陌生人的局促。
洛克团长突然激动得站起来,盯着西蒙的眼神变得十分火热,说是再生父母也不为过。
听懂的人也跟着激动起来,事实上他们这几天找人找得都快要发疯了,那几位大少爷可不是一般人,要是他们出了事,他们这些人都要跟着倒霉,从发出悬赏到现在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他们的心情却犹如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
一方面是因为到现在都没有消息,正所谓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另一方面又真的担心几位大少爷出事了,偏偏他们又有重要的任务在身,急得头发都快掉光了,现在猛然听到有人因为悬赏的事找过来,那种心情就像看到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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