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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咒之血禁断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暮沈
尽管他心里很是不爽,鲁道夫依然马上调整了情绪,面露谦卑之色,低首诚恳的道:“夫人教训是,我愿意为我的失责,接受老爷与夫人的惩罚,并且铭记老爷与夫人的教育,做好分内之事。”
他会记住这位夫人今天给他的难堪,总有一天会让她栽在他手里。
“都是小的不好,请老爷夫人责罚小的吧。”肖恩见气氛不对,立刻跪了下来。
他很清楚,祈是公爵夫人,有公爵宠著,有公爵撑腰,即使是管家也奈何不了他,但是他不一样,一个区区的马夫,安道鲁要弄死他,可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你快点起来,与你又没有关系。”祈赶紧把肖恩从地上拉了起来,帮著他掸掉了膝盖上的草屑。
“够了!”终於看不下去的凯米修斯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当然也包括祈在内,“我不过是问一个问题,就能搞出这麽多事情?”
“可是……”倔脾气上来的祈还想要反驳,直接被凯米修斯拉到怀里。
凯米修斯对於祈太过关心肖恩的行为很是不满意,瞪了祈一眼让他闭嘴,“一点小事就能吵吵闹闹的,再多说一句,就都滚出去。”
话一出口,所有人立刻都安静了下来,颇有一家主角的架势。虽然凯米修斯是科温家族的族长,不过遇到这种事情还是头一回,毕竟血族之中是没有机会出现这类事情的,如果真的出现了矛盾结果只会更加惨烈,而且凯米修斯根本不会去加以干涉。
“是。”“小的知道了。”“……”
安道鲁与肖恩都先後表态,只有祈有些不太高兴的沉默。
“我再问一次,马是你挑的吗?实话实说,我不会把你怎麽样。”凯米修斯搂著祈的肩膀,又问了一遍肖恩。
“回老爷,马场里所有的马匹都是小的挑的。”
“嗯,早这麽说不就没有这麽多事情看了,你的眼光不错,很有潜力,马匹让你伺候的也很好,看得出你挺上心,好好干,有机会我会向皇家马场引荐你的。”
刚刚还有些胆战心惊的肖恩,听完了凯米修斯的话,立刻喜上眉梢,连连低头谢恩,“谢老爷夸奖,谢老爷夸奖,小的会好好干的,不会辜负老爷的厚爱。”
祈站在凯米修斯的身边,浅笑著,他觉得凯米修斯变了,似乎不再是他熟悉的那个人,可是他喜欢现在的凯米修斯,现在的凯米修斯变得更有人情味了,更像是一个人类。
当祈的目光一扫,落向鲁道夫的时候,祈的笑意冷了下来。
鲁道夫并没有发现,他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死盯著肖恩的嫉恨的眼神,被祈轻而易举的识破。
幼年的经历练就了祈察言观色的本领,他第一眼见到管家鲁道夫的时候,褐色的鼠目没有什麽好感,这个人心眼子太多并且气量也不够大,若不是祈秉承著一贯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心理,并且鲁道夫的家族三代侍奉格勒梅兹庄园,没有谁比他更熟悉这里,祈早就编排个理由让安道鲁离开了。
他和凯米修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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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的微妙,以及他更加微妙的特殊身体构造,若是让鲁道夫察觉出来,以鲁道夫的个性一定会做出反咬一口的行为。
(27鲜币)第十三章离殇04.
现在再看看鲁道夫对肖恩的态度,仅仅是因为肖恩受到了凯米修斯的表扬,就露出了凶狠的眼神,足以证实了鲁道夫的危险性。
祈开始盘算著如何让鲁道夫扫地出门,又要让鲁道夫说不出话来。
凯米修斯心中的第一位始终是祈,他做了这麽多也是为了祈,自然不会忽视了祈,“在想什麽呢?怎麽样,喜欢吗?”
祈佯装无事,莞尔回应道:“只是在想,肖恩应该是很喜欢马的,这些马膘肥体壮悠然自得,它们虽然是被圈养在马场里,虽然不如他们草原上的祖辈们那般恣意自由,但也未必不幸福,每天被珍惜它们的人心照料,不用像野马一样面对自然的残酷,不用像战马一样面对战场的厮杀。”
他言的是马,也言的是自己,被凯米修斯圈养著,未必不是一种幸福,不管旁人怎样看,或羡慕,或悲怜,这其中滋味也只有他知道。
“哈哈哈哈……”凯米修斯听完开怀大笑,“你啊你,真不知道你这脑袋瓜里装的是什麽,古灵怪,不知道你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面,真是让我越陷越深,越来越离不开你了,怎麽办。”
说完,凯米修斯不管其他人,对准毫无防备的祈的脸颊,猛亲一口。
祈的脸颊瞬间飙红,一路飙到耳尖,捂著被凯米修斯偷袭的部位控诉,“你做什麽呢!”
“你是我夫人,夫妻之间能做什麽?”凯米修斯心情大好。
“夫人,小的刚刚可什麽都没看见。”肖恩插话。
他双手捂住眼睛,可是开叉的指缝都能让人看到他的眼珠子,让他的话显得很没说服力。
正当祈要开口,鲁道夫已经冷著脸拍掉了肖恩的手,斥责道:“没大没小,老爷和夫人说话什麽时候轮到你插嘴,再有一次就滚出去,格勒梅兹庄园不需要没规矩的家伙。”
手背被打红,火辣辣的,即使这样肖恩也不敢去关注,只得低著头,惨兮兮的向鲁道夫赔罪,“小的知错了,再也不敢了,请总管原谅。”
“他有什麽错?”祈火了,他最看不惯的就是拿著鸡毛当令箭狐假虎威的人,“他还是孩子,犯得著总管这样吗?格勒梅兹庄园的主人还在这,让谁离开,还劳烦不到总管做决定,总管要是手痒痒回去自己找个木板拍一拍,在庄园里上至家仆下至牲畜的处罚都由公爵决断,公爵忙的话还有我,这规矩从今天就立下了,希望总管起到带头作用,我不想听到有格勒梅兹庄园都是野蛮人没规矩这样话传出来。”
鲁道夫老鼠一样的眼睛暗盯著祈,更恨祈,竟然一次又一次的让他难堪,他发誓一定要让这个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女人後悔,但表面上依然恭敬有礼,“夫人的教诲,我一定铭记在心。”
被出头的肖恩对这位异族的夫人更加崇拜。
“我的祈真是越来越一家之主的样子了。”凯米修斯搂住祈的肩膀,感慨。
他真没想到,原来祈还是有得罪人这种技能,明明看起来很明的啊,现在是傻得可爱,看来祈真是被他宠坏了。
“什麽时候该做什麽事,我可是很清楚的。”祈嘀咕了一句。
“好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凯米修斯就此打住,并不是针对祈,仅仅是因为他难得和祈有二人相伴消遣,不想因为不相干的人浪大把的时间,“肖恩,给夫人挑一匹温驯的。”
“小的知道了。”肖恩乐颠颠的跑了出去。
很快,他便牵著一匹体型中等的白马回来,白马一双眼睛黑洞洞的看,给人一种很无辜的感觉,虽然它的身材和其他马比起来矮小了一些,但是并不影响它的气势。
“老爷,它叫怀特,绝对是为体贴女士的绅士。”
“白色?这名字你取的?”凯米修斯觉得这名字取的看,未太直接随便了。
“是啊,白色,所以叫它怀特先生,它很满意这个名字呢。”或许是为了表示怀特很喜欢这个名字,他自豪的拍了拍马脖子。
凯米修斯打量了一下这匹白色的马,觉得肖恩的话,除了关於名字的问题,其他还是比较靠谱,随後问祈,“你以前有没有骑过马?”
伴随著摇头否认,祈也向後退了几步,这匹马离他有些太近了,他连它浓密上翘的睫毛都看得清清楚楚,并且怀特似乎有些热情过度,它自来熟的将鼻孔凑了过来,向他喷气,这可不是绅士的所谓。
事实上,祈不仅没有骑过马,连碰都没碰过,因为觉得太危险,马终归有烈性,哪怕驯服的再好也会有发狂的时候,他接过不少因为耍马而跌落马背,被马匹宽大马蹄踩踏踢,因此受伤的伤患,下场都很惨。
“没有的话更好,就由我来亲自教你好了。”说罢,凯米修斯走向马场角落的一匹被拴在马栓上的,褐色额头上带著云朵一样的白色图案的高头大马。
他刚进马场的时候就相中了这匹马,这匹马与其他悠哉悠哉的几匹马相比,显得有些神经质,其他马都是散放在草坪上,只有他被栓了起来,或许是因为不满,它不停的踢腾著马蹄,时不时的猛晃著脑袋试图挣脱,看起来有些焦躁,附近的草地已经被它踢出了坑。
“老爷,这匹可不行。”肖恩看到凯米修斯要解开白云的缰绳,连忙跑过去阻止。
祈不想跟太过热情的怀特先生独处,就叫鲁道夫在原地牵好马,自己追了过去。
“嗯?”凯米修斯眯起鹰眼,表情冷了下来,“你说什麽?”
“……这、这马,您、您……您不能骑啊!”
“放肆!整座庄园都是本公爵的,什麽时候轮到你在这里指手画脚的,区区一头畜生我不能动?”
这次,凯米修斯吓得肖恩顿时打了个寒战,颈部汗全数立起,颤抖的说不出话来。
“凯,你吓坏他了。你跟小小的马夫较什麽劲。”见状,祈也吓了一跳,忙得从中调停,“肖恩,你也说句话,现在不是你该闭嘴的时候。”
你是真想被杀了吗?当然这句话祈不可能说出来,他很清楚,凯米修斯唯我独尊惯了,从拉齐娜口中他多少了解到,时至今日的凯米修斯的地位,无论是在血族内部还是帝国贵族中,凯米修斯都占据著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会有人敢对凯米修斯说一个不字,据说就连密党的长老们都要买凯米修斯的帐,敬他几分。
这麽一个人,已经不习惯听到违背他的话,这大概也是他当初被他折磨的那般凄惨的原因,因为他是百年来第一个忤逆了他的人,并且还是被血族当做食物而蔑视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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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是祈说话了,肖恩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肖恩从来没有承受过如此强的压迫感,他差一点就尿失禁了,他发誓,他再也不会在凯米修斯面前说一个不字。
“白、白、白云它,还……还没、没驯服,您……您,您会,受、受伤的。”舌头像打了一百个结一样的肖恩,总算磕磕巴巴的把一句话完整的说完。
白种人的肖恩比其他白种人还要白的多得多,过白的皮肤衬得鼻梁颧骨处的雀斑异常清楚,显得很孩子气,此时肖恩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白皙来形容,而是完全没有血色。
凯米修斯充耳不闻,径直将拴在马栓上的马解开,他抓著马缰,如同肖恩说的一样,马确实未被驯服,即使被凯米修斯牵著也一样不安分的甩著脑袋企图挣脱,扬起它厚实有力的前蹄踢腾,充满了攻击力。
不过凯米修斯像是什麽事都没发生一样,淡定的对肖恩道:“这里我说什麽,就是什麽,不要让我说第二遍,记住,你没有下一次机会了了。”
“记……记住了。”肖恩快要哭了,不知恐惧与委屈谁的比重更大,总之,眼泪已经在眼窝里打转了。
凯米修斯没再理会肖恩,转而对祈道:“看好了。”
说完,凯米修斯双手抓紧缰绳准备上马,还没有被驯服的野马充满烈性,连著马缰的辔头还是最简易的那种,这还是肖恩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套上的,并且也是他的极限了,马鞍马鞯马镫更别奢望了。
连基础的马具都没有,凯米修斯开始了和烈马的角力。他首先要做的是骑上马背,没有马镫的助力,想要蹬上和普通人差不多高的马背上,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是一匹狂躁的野马。像是要维护尊严一样,马疯狂的嘶鸣著尥蹶子,狠踢蹄子,好几次都要踢中凯米修斯的要害,但每次都被他有惊无险的躲开,若是普通人大概很难躲得过去,挨上一蹄子基本小命不保。
旁观的祈即使知道他不可能受伤,也还是忍不住为他捏一把冷汗,十指下意识的交叉紧握,啃咬著自己的手指骨节。肖恩更加夸张,睁大眼珠的看著凯米修斯和白云之间的战意酣畅,肖恩快要吓死了,要是凯米修斯出了闪失,那他真是真正的死定了。
凯米修斯许久没有这般斗志昂扬了,这匹烈马彻底将他的斗志点燃,他誓要征服不可。不过,既然是能被眼高於顶,什麽样的宝马名驹没见过的凯米修斯,一眼相中,就说明这匹马也不是什麽善碴。
几次失败後,凯米修斯掌握了已经掌握了要领。他看准时机,猛的拉住马缰,纵身而跃翻身跨马,虽然并没有坐稳,但总算是骑了上去。斜跨上马背,凯米修斯修长有力的双腿紧紧夹住马腹与马背、一只手勒紧马缰,一只手抓野马未经修剪过的长茂鬃毛,这麽做一是为了防止马缰断掉,二是为了对马脖子进行牵制。
被人骑了上来,性子刚烈的野马更加狂躁,可是无论它怎样,不管是高扬前蹄,还是猛踢後退,怎麽折腾就是无法把背上的人甩下来,背上的人甚至在它的一番折腾下越骑越稳。
宽阔马场的草地上,一人一马在激战,双方都像是赌上了尊严一样,如同两名决战贵族,连刚刚还在旁边或是进食或是嬉闹或是遛弯的其他马也都停了下来,它们也看向了马场角落的主角们,马儿们马尾垂下,偶尔徐风掠过,时不时抖动一下竖立的耳朵。
与紧张到心脏悬在嗓子眼中的祈不同,看过凯米修斯与白云惊心动魄的较量後,肖恩越来越有信心,他觉得白云被凯米修斯驯服已将成为既定的事实,此时他对凯米修斯的感情从对主子的单纯敬畏之情转变为对偶像的崇拜之情。
突然野马发了狂的一样暴冲出去,毫无徵兆的猛烈加快速度,差点将侧挂在马背上,马上就要坐稳的凯米修斯甩下来。
祸不单行的是,凯米修斯手中握著的缰绳,在野马疯狂的挣扎下扯断了,在相互作用力的影响下,他猛的整个身子後仰。好在早已千锤百炼的他,在被甩出去的瞬间狠抓马鬃,变成双手扯著马鬃,被拽疼的野马嘶叫著扬起前蹄,半个马身竖起,靠著两条强健的後腿撑著。野马的前蹄落地,他藉著惯性身体被甩了回来,抓住时机,原本就一直抓著马鬃的右手猛的将马脖子搂住。
如此,他才勉强坚持住,没从一人来高的马背上摔下来,若不是他善骑技百年来历经无数战场骁勇善战,普通人早就被这匹野马甩了出去,摔到地上滚几圈骨折什麽的是幸运的,严重的更可能摔断颈椎被马蹄踩踏肠穿肚烂。
“啊──”突如其来的一幕令祈吓得尖叫著捂住眼睛,甚至忘记了即使凯米修斯真的摔下来也不会死,伤也会自己痊愈。从指缝间看到凯米修斯并没有重大事故,但是狂奔的的野马仍让去祈心有馀悸,他焦急的拉住旁边想看戏一样的肖恩,语气也急了起来,“还杵在这干什麽,快去想办法把马拦下来啊!”
“夫人,你只需镇定的看著就可以了,白云已经被老爷征服了。”肖恩双眼闪著兴奋光芒,语气肯定的对祈道,“夫人只需要慢慢的看就可以了,请相信小的。”
肖恩略显怠慢的态度,让祈有些气急,当他气得正准备指著凯米修斯的处境反驳肖恩时,他惊讶的发现,不知道什麽时候,几秒钟前处境还岌岌可危的凯米修斯已经彻底坐上了马背,马缰断掉便用马鬃代替,控制著节节败退仍负隅顽抗的烈马,但差距很清楚的显示出来,烈马已经在这场角力中处於了下方,就连不会骑马的祈也能看出来,除非奇迹发生,烈马不会再有翻盘的机会了。
“怎麽会……”他瞪著黑曜石的双瞳,不可思议的喃喃自语。
心有不甘的马还在做最後的抵抗,而凯米修斯早已游刃有馀的将绝对的节奏掌控在手中,凯米修斯的薄唇扬起一道弧度,从他参加的最後一次战场上,跟随他风雨中数年的战马牺牲後,他已经许久没有自己的专属的座驾,只因他一直没有遇到能与他相衬的宝马良驹。如今他遇到一匹绝世宝马,更难得的还是一匹没有被驯服充满野性的骏马,单这一点就足以燃起了他的熊熊斗志。
这匹马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脱了缰的野马轻而易举的驮著他越过一米多的栅栏,优美的弧线如雨後横亘在天际的一道虹,跳出马场一头冲进茂密的丛林之中,在枝叶繁茂的树林中横冲直撞,大有要带著凯米修斯同归於尽的架势。
凯米修斯相信,前面要是有悬崖,它会毫不犹豫的冲下去,拼个鱼死网破。
面对树林中体积庞大的古树伸出的横七竖八纵横交错的树枝,避被足以有成年人手臂粗的树枝打下马,凯米修斯改变策略,双腿夹紧马腹,双手抱住粗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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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的马颈,将整个上半身贴服在马背上。
耳边是马疾驰而过,破风穿林打叶的飕飕声,一不小心,一条令他无处躲闪的细枝条毫不留情的抽过他的脸颊,刹那间在他的颧骨留下一道伤痕,血珠立即从伤口渗出,冷不防的伤让他抽了口气。
“你很有骨气嘛,如果只是试验我有没有资格做你的主人,那麽试验可以到此为止。”在马背上上下颠簸的凯米修斯伏在马耳边,压低声线,尽管是面对一头畜生,声音也充满魔性的诱惑,“你选择了我,我不会让你後悔的。”
马当然不可能说话回答他什麽,但是它狂奔的速度明显减慢,可还没有停下来的趋势。
凯米修斯搂著烈马的手臂逐渐紧,直到将马颈狠狠勒住,只要他稍一用力,这匹刚烈的野马就会一秒内倒地几秒内气绝,“现在给你两个机会,一是被我驯服,二是被我杀死,你的能力我们都很清楚,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不可能得到。”
脸上的伤口已人类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言语间,围绕在凯米修斯身边的气压开始下降,笑意凝固消失,墨绿的双瞳微眯,散发著比草原上大型食肉动物还要恐怖的压迫力与杀气,普通人类根本无法做到,霎间树林中鸟兽乍起惊走,动物或许听不懂人类的话,但是它们拥有敏锐的感知能力,比人类要高出数倍的感知危险的洞察力。
马奇迹般伴随著嘶鸣,停了下来,它低垂脑袋在原地踱步,发出重重的鼻息,这匹让多少身经百战的捕马人与驯马师都挠头的烈马终於让凯米修斯驯服,一场持久的角力以凯米修斯的获胜告终。
凯米修斯坐直了身子,松开了马脖子,又拍了拍,依旧抓起马鬃做马缰,向右侧拉扯使马调转回头,双腿一夹马腹,马便心领神会的向回程全速跑起。
(20鲜币)第十三章离殇05.
眼看凯米修斯进入树林许久也没有动静,祈有些按捺不住,就在他要命肖恩去找人的时候,只见凯米修斯驾驭著已经被驯服的白云雄姿勃发的从树林中穿出来,白云再次轻而易举的越过栅栏,身姿矫健的奔向祈。
马还没有停稳,凯米修斯已经率先跳下马,肢体本能向前走了几步用以缓冲力道,正好停在祈的面前,马也随後停了下来,顺从的站在凯米修斯的身边。
“怎麽了,一脸复杂的看著我?”凯米修斯调侃的对祈道,说完又对转向崇拜之色溢於言表的肖恩,“去拿套暂时用的马具过来。”
“是,小的这就去!”肖恩兴奋地像打了鸡血一样,三步并两步的跑开。
见祈没说话,卡米修斯伸出大手捧住对方的後脑勺,低头便与祈额头相抵,鼻尖相碰,这是他最近最喜欢与祈做的亲腻动作,四目相对时,绿眸流露出溺爱之色,磁性之声哑声道:“不说话呢,有没有学会骑马的要领,很好学吧。”
“好学什麽,你差点吓死我。”看著凯米修斯的祈的眼神四处乱飘。
祈并没有意识到,此时自己的语气如此娇嗔。
“你在为我担心吗?”凯米修斯暗自心花怒放,饶有兴致的逗弄祈,“放心,我不会轻易死掉的,抛下你一个人,让你守寡,我死也放心不下啊。”
“凯,你不会死的对不对?”
祈骤然正色,认真的盯著凯米修斯的双眼,凯米修斯也因祈突然变脸愣了一下。
他放开了祈,与他拉开些距离,好确保他能看到他的全身,“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麽呢?”
不知道为什麽,他莫名的心虚,竟无法肯定的回答他。
“回答我,你不会死对不对。”
“……”
他不明白为何祈会突然这麽执著这个问题,或许祈自己也不清楚,仅仅是因为缺乏安全感这麽简单吗?
“你不能死,你把我变成现在的样子,你要对我负责,不能留下我一个人。”祈双唇微微颤抖,神经质的拉著凯米修斯的衣袖。
见祈双眼已经浮现绯红的色,情绪极度不稳定,凯米修斯立刻捂住祈的眼睛,将祈拉进怀中。
“我不会留下你一个人,就算我死,我也会变成亡魂来接你,不会让你孤单一人。”
祈颤抖的身体逐渐平复下来,差不多祈的情绪已经平稳,凯米修斯才把遮在祈眼前的手掌拿开,此时的祈的双瞳已经恢复成神秘的黑曜石。
“你到底怎麽了?为什麽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凯米修斯问。
祈长吁後,平静的开口,“只是最近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梦而已。”
“什麽梦?”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梦,梦里的你有时是男人有时也是女人,虽然长相各异,但是我就知道那是你,场景也在不停的变化,有时是在皇宫里,有时是在市井街巷,有时是豪门庄园,有时是贫民土房,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时期。”
“然後呢?”
“然後我们相爱,我们一直都相爱。”
“那不是很好吗?”
“不好!一点也不好!”祈的脑袋摇得像波浪鼓一样,“因为全世界都不让我们在一起,我们被生生的分开,我们因误会决裂痛苦终老,我们经历生离死别,最终也无法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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