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作者:江千里
现代人、妻受唐飞柳穿越中世纪——满地都是黄金大便、人们随地尿尿、衣香鬓影并一辈子不洗澡的贵族、还有茴香腌制藏红花染色的“美食”……唐飞柳表示:……就算死也不能这么过!撸起袖子,他要给这些中世纪的野蛮人看看真正舒适的生活!公爵:“……好吃,你做的食物很好吃,你看上去也很好吃。”唐飞柳:“……公爵,你刚才是在和我调情吗?”现代吃货人、妻洁癖受穿越成早产金发蓝眼绅士小少爷,遇到黑发黑眼恶魔之子大公爵。金色小奶喵在黑猎豹身上打滚的日常。主角吃货,所以吃的可能提的比较多。内容标签: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异世大陆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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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哈喽中世纪
唐飞柳抱着自己的小箱子,坐在豪华的欧式马车里面,外面雪白的马得得得地奔跑,驾车的车夫偶尔轻轻甩一鞭子,马儿就加快脚步。
外面是漂亮的欧洲乡村风光,只是外面耕种的人,都是穿着中世纪的、破旧的袍子,女人穿着旧旧的欧洲简单裙装,看上去就好像油画里面的乡村景色再现。
唐飞柳心中十分忐忑,他要去见一位非常不好惹的大人。
一年多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做着普通的办公室文职工作,努力生活。虽然取向和普通人不同,虽然和普通男人比起来,比起打球、打游戏、喝酒打架,他更喜欢做家务、做手工、热爱美食,当然也玩游戏,也喝点小酒、爱看足球……但是大体来说,唐飞柳还是个非常普通的,热爱生活的正常年轻人。
可是他就这么突然地穿了,开始唐飞柳是十分不能接受的,可惜活了一阵子,他就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异世为人的事实。好在安慰的是家里还有人憎狗厌调皮却可爱的妹妹,好歹他唐飞柳穿之前,还救了两个落水小孩,总算一辈子也不冤枉了。
唐飞柳穿在了一位乡绅的小儿子身上,感受到了欧洲中世纪的无情冷酷无理取闹作为亲生儿子,乡绅死的时候,把全部财产都给了他大哥,留给小儿子的只有五镑的安家,接着他的亲大哥,居然把他直接赶出家门,一分钱都没有给他。
操蛋的是,他大哥这样做居然是完全符合法律的。
唐飞柳已经不想再回忆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发现自己又累又饿,兜里没有一毛钱,找不到工作,饥寒交迫交不起每个月两先令的房租的可怕日子了。
抱住自己宝贵的小皮箱,唐飞柳想起刚到这个世界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乡绅的小儿子,是一位多愁善感又很柔弱的少年人,他才十五岁,就已经失去了家族的庇护,大哥把他赶出家门,他本该聪明点拿走父亲往年送给他的礼物,和这些年来他自己积攒下来的微薄零花钱,然后去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再是一名上等人,但是至少活的比一般的农民要好。
但是这个少年太伤心了,他带了几个小皮箱,就浑浑噩噩离开家,然后去城市里面,试图找到工作,但是他性格太天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他往日在家享受的白面包、烤的香嫩的小羊排、鲜嫩雪白的海鱼和鱼子酱,如同少女的皮肤一样甜蜜芬芳的桃子……都是非常昂贵的,就算小少爷忍耐了又忍耐,却还是因为不善于经营,让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少,直至身无分文。
当小少爷因为贫穷和发热离开世界的时候,唐飞柳这抹异世孤魂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唐飞柳就只能独自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幸好他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虽然看着只剩下几口的白面包大感坑爹,但是好歹,唐飞柳和小少爷不一样,他是个成年人,他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唐飞柳一向善于照顾自己,也善于照顾自己身边的朋友,他虽然在工业发达的现代社会不那么优秀,但是到了这个一无所有的时代,他所会的那些有趣的手工和生活的知识,却十分弥足珍贵。
也幸好唐飞柳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他知道了自己到来的地方是个陌生的世界,洛特帝国的一切都很像是中世纪左右的欧洲,甚至连货币也是差不多的,但是这个地方和欧洲比,似乎更加野蛮凶残一点。
这里还有农奴,有自由民,贵族们有自己的领地,绅士们有自己的庄园,西方在十七世纪就有了绅士学校,就相当于现代学校的前身,可是这里只有私人的家庭教师,只服务于自己效忠的贵族,识字还是一件出身优渥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医生也有出现,但是因为医生还只掌握了放血饿肚子的粗放手段,大多甚至只让人对着上帝祈祷,做手术就只是开肠剖肚、基本没什么人能活下来,牧师则是因为要从小去学习,并且这个时空的牧师要终身侍奉主,并不能成婚,因此也不算最好的选择。
法律则是因为大贵族分而治之的版图,每个贵族的领地法律都是由主人定下,在领地之中,贵族的意志高于一切,因此律师这个行业目前还远远没发展起来。
工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加快,但是远远没有到革命的地步,海上贸易发展的倒是十分蓬勃,贵族们十分富有,底层的人们却生活的十分辛苦。
所以留给不上不下的人们的选择余地,并不如十七八世纪的欧洲的情况那么好,那么多。
唐飞柳这个前身的小少爷兰斯,虽然出身优渥,也跟着家庭教师学习了很多,但是他这种没有继承权的、并不那么富裕的庄园主人的次子,一般能选择的余地也不大,成为一名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然后晋升为管家,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能找到一个新富裕的家庭成为一名家庭老师,也非常稳妥,如果成为贵族领地的管事或者臣僚,那再好不过,实在是不够优秀的话,商人的管账、熬几年开个自己的小作坊……只要愿意拉下脸,和一年最多只能赚个四五镑的富裕农民比,起步都绝对不会低于七八镑。
只是兰斯生来羸弱,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死去,父亲和哥哥根本没对他上心,关心他的家庭医生和教师也并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
唐飞柳变成了兰斯,发现兰斯大约是早产儿,因此身体疫力等能力都逊色于一般人,兰斯很瘦弱,记忆之中最喜欢看书、弹钢琴,平常在庄园里面,可以做到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古代的大家闺秀还要阿宅。
恩,只有喜欢宅居在家这一点,两个人是非常相似的。
唐飞柳苦中作乐地想。
他当时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困境是没钱,毕竟高热已经过去了,带走了真正的兰斯的生命,然而唐飞柳活下来,需要食物、需要住处和钱。
唐飞柳睁开眼休息了一天,就开始试着在小作坊干起了记账员,每个月有七个先令,付完房租之后,每个月还有五个先令,这听上去很可怜,但其实对一般人来说,这并不算一笔小钱了,五先令等于四分之一镑,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要知道,一只最好的大鹅也不过是六便士,也就是半个先令而已,在这个敬仰上帝的时代,能飞的高贵禽类都只要半个先令,猪肉羊肉等就更加便宜。
兰斯当时租的房子不算好,但也不算差,虽然小少爷短暂一生直到结束,都未曾从一个上等人的生活之中醒过来,但是他懵懂,却知道没有去找那种一个月一镑的住处。
因此唐飞柳也就没有想换地方,虽然这地方只是一个单间,还离唐飞柳上班的小作坊有半个小时走路的距离,但是至少这个出租的单间并不在贫民窟,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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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
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
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不过虽然这么说,小兰斯出来的时候带的衣服其实也价值不菲了,在一先令只能买到一米棉布的情况下,兰斯带出来的衣服,除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开始流行的燕尾服和毛呢大衣,还有参加宴会的丝绸衬衫和刺绣的大衣和斗篷这孩子是多么懵懂啊,他还以为当他失去了父亲之后,还能再有进入上流社会社交界的一天。
连着假发都当掉,说实话西服燕尾服什么的,唐飞柳都能欣赏,但是假发绑腿裤□□皮鞋和颜色艳丽的刺绣衬衫斗篷什么的……唐飞柳内心是拒绝的。
只留了一套穿在身上的衣服,这些东西,唐飞柳当掉之后,换回来手里握着的二十镑。现在唐飞柳的这个身体太差了,他所居住的环境也并不那么舒服,洛特帝国虽然与同时期欧洲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有个地方是一样的,就是脏乱差。
首先是居住的地方,虽然外表看上去还算妥帖,但是被子在搬来之后就没有清洁过,床铺掀开,下面是麦秆垫着作为床垫,已经有了虫子和虫卵,有洁癖的唐飞柳差点就吐了。
房间里面也是一样,看上去还算可以,但是边角全是灰尘,约克常年梅雨,唐飞柳估计是小少爷烧不起壁炉的原因,不根本就是这个房间没有壁炉,于是所以衣柜都已经发霉了,房间里一股臭味,这样发霉的房间住着,别说体弱的兰斯,就算是唐飞柳自己健康的身体穿过来,只怕也会没多久生病。
唐飞柳捏着鼻子大扫除,先是买了布和针线,然后回来自己艰难地缝了床单兰斯当时买了一整套床上用品,床单留下来,棉布和缝了棉花的被子可是兰斯买的最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床棉被就花了十先令,也就是半镑了,唐飞柳当然也不会扔掉,他打算把兰斯买的东西全部洗干净,然后就有两套可以换洗了。
洛特帝国虽然已经开始种植棉花,但是现在纺织还是最古老的机器,这导致了棉布虽然便宜,但是却还没到廉价的地步。
在有工匠发明新式的纺织机之前,只怕这种情况都不会得到改善。
唐飞柳拿着钱,把旧的麦秆丢掉,换上新的、干燥的麦秆,垫了新做的床褥,打扫干净了整个房间,并把发霉的衣柜扔出去洗干净暴晒,又在晴天坚持每天开窗通风,还买了铁盆开着窗户烧炭火,坚持保持房间尽力干燥,总算让猪圈一样的房子焕然一新,至少晚上回到家,擦了澡之后,躺在床上,终于觉得舒适了。
接着休假的时候,唐飞柳就想买肥皂,把原来那套床上用品洗干净备用,结果他绝望地发现肥皂什么的,大街上根本找不到!
这个叫约克的城市,据说是公爵领地之中非常繁华的城市,当然有各种各样的铺子,却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贩卖杂货的地方有名叫肥皂的东西。
唐飞柳打听了许久,才明白了一件事情这洛特帝国的人不洗澡,大家洗衣服都用清水洗,他们表示上帝的子民是虔诚的,不洗澡是表达虔诚的一种方法。
唐飞柳才恍然明白,为什么这个城市都有股臭气,并且想起自己这些天吃的面包,想到那些做面包的人都不洗澡不洗手,顿时再次几欲作呕。
神啊,你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什么呢?唐飞柳晚上艰难地擦澡,金发湿漉漉地在炭盆边烤火,看着天际的明月,内心觉得怪凄凉的虽然有再活一次的机会确实很好,但是就不能让他在现代生活吗?!
天边的月亮又大又圆,真像腌的流油的咸鸭蛋。
于是这个晚上,唐飞柳梦到自己切了五个咸鸭蛋配粥,内心总算得到了短暂的安宁。
作者有话要说:
注:虽然大背景基本取材自中世纪欧洲,但是经济发展更像是十七十八世纪,社会形态还处在半封建半奴隶社会,航海和工业发展已经萌芽,整个社会处在转型期。
第2章公爵
没有肥皂这种事情,别说洗发黑的床单,连头发都不能洗干净,这样绝对是不行的,唐飞柳喜欢自己做小手工,又喜欢跟风,网上看到什么配方都喜欢跟着玩一阵子,什么都不,但是什么都学着玩过。
手工皂当年也大火过,唐飞柳关注了好几个手工皂达人,自己还曾做过手工皂送给朋友。当然,现代社会做这些比较简单,在洛特帝国,这里什么都没有,唐飞柳只能选择最简单最便宜的配方。
他先是烧草木,弄得满脸花猫一样的灰尘,终于搞了些草木灰,然后又买了许多带肥膘的肉谢天谢地这地方的人知道把肉猪阉了,虽然肥肉也并不厚,看上去感觉生前应该是比较瘦的,但至少不会有别的穿越小说中,猪肉那股腥臊味和酸味。
不过比较惨的是,洛特帝国虽然海外贸易做的很好,很多调料都有货,但是调料简直比金子还贵,一粒胡椒等价于一镑,偶尔还能更多……这种事情简直是对吃货的惩罚。
好在除了胡椒和糖之类,一般本土的调料还是不贵的,,好歹大蒜和葱姜还是比较便宜,盐大约是因为约克这边不算太温暖的关系,再加上离海有距离,因此也比较贵,贫穷的唐飞柳买盐回来第一件事情是用小铁罐把盒子盖住,并小心地放在角落,打扫的时候还会用一块干净的棉手帕把那块地方盖住,并无数次怀念现代社会一块五一包的盐。
不过唐飞柳买了那些肉,当然不只是为了做肥皂,毕竟肥皂用炸东西的废油都可以做,当然要物尽其用。唐飞柳把煮出来的油先拿来炸土豆饼,甚至奢侈地买了鸡肉做炸鸡块吃……反正以前在家唐飞柳是舍不得这么奢侈的,这些菜多油啊!还容易长胖!
但是他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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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身体,被赶出来的兰斯小少爷在外面挨了快一年,从开始时候的白面包、鱼肉和体面的生活,到后来的拮据、小病不断,性格导致的工作不顺利……唐飞柳接手的时候,身体已经消瘦的吓人,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唐飞柳自身性格的原因,一改兰斯小少爷没有胃口的毛病,反而馋好吃的馋的厉害,而且大约也是正在长身体的关系,怎么吃都吃不饱。
反正拿新炸出的油脂直接做肥皂多浪啊,唐飞柳干脆就在家里努力做各种好吃的炸物,接着就开始做肥皂,开始尝试的时候,毕竟不是以前做熟悉的方子,因此失败了几次,要么颜色怪怪的要么不能成型,看上去各种诡异,失败了好几次,油炸的东西都吃的腻了的时候,唐飞柳才终于做出来了几块长木盒那么大的肥皂来。
那肥皂看上去颜色不太漂亮,是不太亮的泥巴黄色,估计放在现代大家别说洗澡了,洗衣服可能都觉得不够美丽,但是唐飞柳却高兴极了,他拿着刀把肥皂切成手掌大的形状,这次做了三木盒的肥皂,每个木盒切了大概有八块肥皂,二十几块肥皂够用很久了,唐飞柳终于可以把那些肥油留下来,认真开始第二件事情,彻底改善伙食。
兰斯小少爷是个金发碧眼的少年人,原本样貌十分秀气,不过因为早产体弱,加上不太爱吃东西毕竟说实话,洛特帝国做菜的技术,换唐飞柳他也吃不下然后后来兰斯又饱受颠簸流离的辛苦,所以唐飞柳刚接手的时候,兰斯的样子十分难看,唐飞柳连着养了一两个月,才稍微看上去不那么吓人,脸颊也不再瘦的如同骷髅了。
开始改善伙食的时候,能选择的不多自己烘焙面包太麻烦了,他住的地方并没有自己的厨房,根据记忆,现在标准的厨房还是绅士阶层以上的人独有的东西,农民和穷苦的平民基本上都只有一个简单的锅,和几个简单的碗筷而已,毕竟这边的烹饪方式还十分落后,连炒菜都还没有出现,基本都只是烘烤和煮熟阶段,这些都还是富人才能享受的。
也难怪兰斯掉落一个阶层之后,会把自己饿成这个样子。
唐飞柳没有办法,就只能艰难地自己整了个铁桶,让匠人给他切割个口子,在被人看智障的眼神之中拿回去,在上面架个壶,每天艰难地自己煮小麦玉米粥,给自己煎蛋、中午的时候为了不打眼,虽然不吃小作坊自己做的三无食品,自己也只做个简单的三明治,就这样还被工人用羡慕的眼神看,晚上则会好一些,炒个蔬菜炒肉、偶尔奢侈地煎一块小牛排小羊排什么的……
总之,除了外面的环境太恶劣了,唐飞柳自己的穿越生涯开始慢慢变得越来越舒适。
至少他一顿忙下来,当了衣服的二十镑,除了最开始花了三个多镑整理生活环境,其他的钱都存了下来,到后来每个月的工资五先令差不多能让他过的很好,唐飞柳甚至自己扯布剪裁、手缝了两套比较符合中下层社会生活的夹克、衬衫和简单的外套,穿上去干练利落,连手工作坊的主人都多看了两眼。
本来到了这里,唐飞柳就觉得他的穿越种田生活只剩下自己开个炸肉店什么的,反正洛特帝国的食物食物真的是一言难尽,大多都和著名的仰望星空一个风格,唐飞柳觉得他开个炸鱼和土豆的店子,大概可以制霸整个国家的美食榜单顶端。
然而他就在计划这件事的时候,改变的契机就悄然而至开始是小作坊里面有人发热。
一个感冒,在现代看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买一包感冒冲剂,喝个三天,基本上症状就能好个大概,再难受点直接吃消炎药和感冒药,保证药到病除。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面,唐飞柳的记忆里,很多人都是死于感冒,在这里,轻度感冒很容易因为处理不当而加重,而严重点的感冒基本是绝症。
第一个得病的是个半大的孩子,才十六岁的姑娘,她被作坊的主人赶回去,拾东西的时候脸色通红,一边抽泣一边自己搬着东西。
唐飞柳听到身边的人说,那姑娘失去了父亲,母亲独自抚养他们三姐弟,两人都在做工,失去了这份工作,姑娘根本没有钱去治疗自己。
“可怜的安娜……”旁边的人们都同情地看着哭泣的姑娘,可是没有人敢靠近她。
活在现代社会的唐飞柳,极少遇到这样可怜的人,他下了班的时候,想了一下,到底脚步顿了一下,转了个弯,终于往贫民窟走去。
在白天议论的人之中,唐飞柳知道那个姑娘大概住在哪里,他走到巷子里面的时候,就被流莺缠住了,唐飞柳满脸通红问到了地方,匆匆快走了好大一截,还听得到流莺们快活的大笑声。
显然刚才调戏唐飞柳这个金发碧眼又容易害羞的小可爱,让这些生活无趣的流莺得到了无数乐趣。
而唐飞柳则是第一次感受到异性这么凶残的热情,虽然他是个gay,但这些流莺竟然直接拿白花花的半个胸部往他的脸上蹭,唐飞柳依然会觉得脸上烧得慌,顺便再感叹一声他现在真的太矮了,兰斯的身高估计撑死一米六五左右,这在西方人种世界里面,这身高完全还是个孩子,事实上要不是换成唐飞柳,现在估计还能更矮,唐飞柳那么努力改善伙食,每天还会坚持喝牛奶,也是不想亏了正在长高的身体。
他走进去,绕了几次路,终于找到了那个女孩的家里。
他走进去的时候,听到房间里面传来女人和孩子的哭泣声,后来唐飞柳对那天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他只记得自己走进去,看到黑暗的房间里面没有点灯,女孩躺在床上不知死活,房间门口,女孩苍老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男孩哭着,却根本不敢走进去,害怕被传染。
那一天,也是那女孩的幸运,唐飞柳用物理降温,守着女孩,和女孩的妈妈忙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女孩的温度就停了下来。
而唐飞柳也就是那一次,开始传出了名声。
洛特帝国的医学十分粗放,他们根本毫无任何治疗的方法,除了放血和灌肠、饿肚子基本上一无所知,这一切和欧洲当年的情况一样,宗教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导致人们蒙昧,一无所知。
而唐飞柳的出现,让一些小病的人,开始慢慢得到了救赎。
唐飞柳第一次治病的报酬,是女孩掏出的全部积蓄十个先令。半镑,这个价格还远远不及走入一所医院的问诊的钱,唐飞柳本来不想要的,却被女孩的母亲感激地塞到了手里,附赠一块手臂长的黑面包。
就这样,唐飞柳不知道为何就这样慢慢完成了转职,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那些被他救下的人就为他编好了身世人们说他是一位尊贵的绅士,跟着优秀的老师学习了医学,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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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信仰神,而被宗教把持的医院排斥在外。
这件事情被大家当做共同的秘密,唐飞柳开始还只是为贫民窟的人服务,直到一位绅士也生了疾病,在医院治疗,却更加严重的时候,他找到了唐飞柳。
简单的拉稀被放血又灌肠,唐飞柳看到病人的时候,病人已经奄奄一息,那一次唐飞柳战战兢兢,他除了因为自己一年总得感冒几次,又不想每次都直接吃药,所以对感冒注意知道点,其他的确实不知道啊!
唐飞柳只能先用自己老妈当年给他止泻的偏方开始试试,死马当作活马医,捣大蒜炒盐,然后混在一起冲水,给那位可怜的、虚弱的绅士吃。
幸好这时代的医学跟巫医差不多,唐飞柳的偏方虽然怪异,但是比绅士之前看的医生,还看上去还正常点,于是绅士挣扎着喝了下去,一整天连喝了四次,绅士的拉稀竟然慢慢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