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门
作者:haiwuya
(现代温文尔雅学弟攻x阳光伪热情学长受年下缘分注定小受被人迷奸过但是小攻并没有嫌弃他哦he
幸福之门 分卷阅读1
《幸福之门》作者:haiwuya/海无崖
文案
如果我不曾遇见你,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
如果我的父母不曾接纳你,我的人生又会是什么样?
如果没有世俗的偏见,我们又会怎样?
你说倘若做不到永不相问,那就只好永不相忘!那么爱你的我,你忘了吗?
爸爸说得没错,就错他不给我们制造困难,这个社会都会给我们很多难题,为什么我们就克服不了呢?
我们的爱,其实与别人并无不同,我一直这么坚信!
李翔宇,2016年,我在这里等着你,你会回来吗?
第一章 我
得不到的才是最珍贵的,也许这句话才是至理名言。
残缺也是一种美让人心头隐隐作痛,却如毒品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我,好像吸上了这样的毒品!毒品的名称叫做“李翔宇”。
我叫张鸿,今年30岁,是一个天生的同志,也是一个天生的傻瓜同样的错误犯两次,而且能演绎得如此完美,不是傻瓜又是什么?别人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而我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爬起来,再在原地跌到,然后干脆躺着,一躺就是十年”!
直男,于同志而言,那无异于毒药,可我却偏偏“勇敢”地喝了两回!那滋味如同毒虫噬咬,痛彻心扉,可那酣畅淋漓的痛却足以令人一生难忘,于是便不再碰触,如我。
我喜欢的第一个直男叫齐飞,那年我刚上初三。
迷上他,是因为他在足球场上的那记“倒挂金钩”。我被他的那份阳光,那份拼搏所感染。从那天起,我的心里便住着一头小鹿,那不安而甜蜜的情愫迅速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扩散。
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我的初恋开始了对方居然是一个男生!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早年离异,一直由父亲抚养。八岁那年,父亲再婚,一个漂亮的女人成了我的新妈。两年后,弟弟出生了。家庭,看起来似乎又完整了,但我的心却再也不曾完整过!受伤的心支离破碎后,重新粘好就能完美如初么?
当一个人想逃避家庭时,他一定会寻找情感上的替代。我那时,基本上成天和齐飞待在一起,不是一起踢足球,就是一块儿打篮球,或者电玩。每晚不到九点,绝不回家!
当然,因为这事,我没少挨过我爸的揍。每次挨揍后,我都会跑过去找我妈,添油加醋地哭诉一番,说新妈怎么吹枕头风,爸爸怎么虐待我。然后,他们便会开始大吵在他们争吵的时候,那就是我最好的喘息时间。于是,我又顺理成章地去找齐飞了。
如果老天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绝对不会那么贪心,想要拥有他的爱。我爱他,与他无关。只要他每天能在我身边笑着,那我就知足了。可是,人总是欲壑难填!
那是一个黄昏,我们在太古仓的旧船上看日落。清爽的江风拂过耳际,似低声细语、呢喃不休的情话。夕阳映照在他的脸庞上,显得格外俊美。他静静地闭着眼睛,嘴角带着笑意,那么陶醉!
他似乎与晚风、江面、夕阳融为一体,共同构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那一刻,我居然有些心神荡漾,忍不住侧过脸去,在他额上轻啄了一下。
他猛地睁开眼睛,错愕万分,之后便陷入长长的沉默,再接着便转身离去。
从那之后,他渐渐离我越来越远,纵使我找尽理由,无端靠近。没过多久,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亮丽可人的女孩,别人都说是他的女朋友。
我的心如坠深渊,无比失落。抽烟、喝酒都是那时学会的,成绩也自然一落千丈。中考,我自己落榜。幸好家里开了几家小工厂,有点小钱,父亲托关系,把我弄进了一所重点高中。
第一次恋爱就这样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毫无预兆的结束。初中于我而言,获不多,除了心碎,除了更清楚地了解自己。
高中三年,我做得最多的事就是每天看帅哥,但只是欣赏,绝不意淫。我甚至觉得看帅哥也是一种审美艺术,于是乎,高中三年我疯狂地爱上了艺术。偶尔闲得无聊的时候,也会开始学习另一种艺术素描。
之所以总是不断地欣赏帅哥,我想,这可能是源于内心的寂寞吧。我总幻想,某次浪漫邂逅后,我就会和一个温柔清纯的男人坠入爱河。但这样的故事,高中三年始终没有发生。
在羊城,能接触到的同志确实挺多,比如网上聊天室,再比如五一空间、朋友不哭网等。可是见过几个后,我就再也没有出去面基了。因为故事的开始永远从“有色”开始,可这却是我最不喜欢的形式。
我是同志,但我不娘炮,也不喜欢伪娘;我是同志,但并不只专注于性,虽然也崇尚性。在我眼里,同性爱情与异性爱情并无区别,所以我不想把它与“离经叛道”划上等号。
在心中设置了一个参照标准后,我发现我基本上就被孤立了。虽然有许多直男都能入得了我的法眼,但我却再也没有勇气去追求。
高中三年,除了浑浑噩噩还是浑浑噩噩,唯一能载入我人生史册的事就是出柜。其实那时并没有什么爱人,也没有什么人生的压力,好似并没有什么非得出柜的理由。也许只是为了气气我爸,也或许只是想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波澜起伏,又或者是年少轻狂。反正,这件事我就是做了那年,我才高一!
我爸妈的反应都很过激,一直不和的他们居然能够主动休战,一致把炮口对准我。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攘外必先安内”?
现在想来,那时这么做,可能只是想把伤痛转移。虽然时间过去那么久,但齐飞似乎仍没走出我的生命。那段日子,我形同槁木,心如死灰。出柜后,我反倒觉得生活突然有意思多了那“意思”来自于对父母的那种窘迫、愤怒、无奈等神情的欣赏。
不多久后,父母的联盟瓦解,他们又开始了无休止的争斗这大抵是因为我新妈说了我一句“变态”,让我亲妈给听见了。于是,两个女人的战争爆发,而我父亲被迫选择了阵营。于是,联盟倒戈,刹那间,我突然又自由了!
与其说是自由,不如说是变成了“三不管”人员。不过,我也乐得逍遥自在只要他们不断我的零花钱的话。
这种放纵造成的后果就是,我高考只考上了本地的一所普通三本高校。这是南方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三流学府,三本线那种。在高校云集的中国,只能算是“底层”学院了。什么政界名流、体坛名将、明星模特之类的,自建校以来就不曾出现过,真可谓汲汲无名。
不过,我却庆幸这种放纵,庆幸放纵让我进了这所名不见经
幸福之门 分卷阅读2
传的学校。不然,我怎么可能遇见翔宇?
遇见他是在2006年的九月,那时我已上大三。
那年九月,学校迎来新一届学弟学妹。就像当初学姐们期待我们一样,我们正期待着这一届的学弟学妹。很多人回到学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新来的学弟学妹,看看哪班出了美女,哪班又出了几个帅哥。
我肯定不能与这些凡夫俗子相提并论那样龌龊无品的事,我怎么能干?我是一个修养极好的人,最多也就是热爱艺术,就像我高中三年一样。
学校宿舍坐落于校园东侧,校舍前是一片桂林。如今正是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沁人心脾。这等清雅之地,自然是我等“雅士”中意之所。这不,附近总有三五成群的人在此附庸风雅。
我其实挺喜欢这地儿,弹弹吉它,或写写生,其实挺不错的。不过,我中意这是因为一仰头就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的阳光男生在走廊上穿行,抑或是靠在阳台栏杆上晒着阳光浴。且不说少年是否帅气,光是那份洋溢的青春就足以令从心驰神往。
突然想起了卞之琳的那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很多次我都曾这样想:我看楼上的同学,是否他们也在看我?他们在我眼中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我又是否是他们眼中的诗呢?他们装饰了我的生活,那我又是否装饰了他们的梦呢?
比如那位身着白色衬衫,正托着下巴望向桂林的男生。他是在看桂林还是看我呢?他是在感受秋的诗意,还是领略桂花的馥郁芳香?
前后不过数丈之隔,上下不过几仞之差,居然让我们不能彼此看清对方的脸庞。但我依稀能从他的身形轮廓揣摩出他的帅气来。
夕阳洒在他的脸庞上,他微闭着眼睛,似心与境合。此情此景,不由得又让我想起齐飞来。
我心头一震,脚已不由自主地迈开了步伐,直朝宿舍楼奔去。
四楼之上,栏杆之前,我看到了他。他面若满月却不显得臃肿;眉似墨画,齐而淡雅,就好似修剪过一般;一对桃花眼,风情万种,似流水波动;那一排排狭长的眼睫毛,宛若珠帘。刹那间,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中那个多情的贾宝玉。
与其说他帅气,倒不如说他俊美,应该美得连女人自会自叹不如吧。可是,他却并未流露出丝毫女气,妩媚尽敛,只余英气。
好一个美男子!不,好一个小白脸!看来又有不少学姐学妹要为之倾倒了!
来人并非齐飞,我讪讪地离开了宿舍楼。
第二章拒绝的方法
作者:海无崖
我讨厌学习,但仅仅是讨厌学习而已。
对于玩乐,我永远都是孜孜不倦地追求,比如绘画。说起这个,还挺让我自豪的。高中三年,我啥也没学好,就学会了画画。之所以能考取这所大学,还是靠打“美术特长”这一擦边球才得以进来尽管这只是一所毫不起眼的三流学府!
但这也是让我颇为得意的一件事,至少我没像高中一样,害我爸爸重温中国的经典传统文化,向毛爷爷汲取力量,才让我得以入学。
除了绘画,我还会打篮球这主要得益于初三那年的放纵。为了让齐飞刮目相看,我愣是学习了很多打篮球的理论知识,还不断加以反复实践,一年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高中三年,齐飞虽然已经离开,但我爱打篮球的这个习惯却并未改变。一入大学,我就加入了校篮球社,在学长们的不断培养下,球技突发猛进。这一学期,校队还向我伸出了橄榄枝!
此外,我还会弹吉它虽然弹得不怎么样,但我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唱起情歌来深情款款,颇能让人动容。
知道我为什么对这些孜孜不倦么?因为这些都是“撩妹神技”!不,应该是“抠仔神技”!
你想呀,坐于校园一角,支个画架,拿支铅笔,默默地给阳光帅气的男生来个速写。当你把这速写交给他时,说声:“哥们,你天生就是做模特的料。看你这身材,简直堪称黄金比例。素来只为女生素描的我都忍不住给了画了一张。拿着,哪天成了名模可别忘了我!”一来二去,还会不熟么?
打篮球就更不用说了,一上场来,大家就都热乎起来。这若是不小心擦个身,再一不小心拥个抱,揩下油,那简直是小菜一碟。只要你不过分,几乎没有任何人会发觉。就算不小心碰到敏感部位,那也纯属偶然,大庭广众之下,谁还好意思和你计较?
至于弹吉它,哪个学校没些个爱好音乐的孩子,大家凑一起,天南海北的侃,岂不快哉?告诉你哟,爱好艺术的孩子基本上都长得不错哟!
当然,我只是有这色心,却并无这色胆。和他们交往,我乐在其中,但却并不逾越朋友的界线。齐飞一事,已足以令我心悸。
不过,也正因为这些旁门左道,再加上我长得还算帅气,自上大学以来,没少被女生表白。你们知道的,我向来只把她们当作哥们,并无朋友之上的情愫。于是,该怎么回绝她们也便成了横梗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
拒绝总归是惨忍的,但拖着对人家女生并不公平,于是我说得最多的一句便成了“哥们,和你在一起真的既放松又舒服,你这是咋的了?”此话一出,放得开的女生便会回归原位,我们依旧是好朋友,放不开的则愤然而去,投入别人的怀抱。当然,对此,我并无芥蒂。
但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个名叫张兰的女孩,她是我的学妹,就是2006年那届的,与李翔宇同级。
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个女孩突然闯进我的生命,而且居然以这样的方式与我相识,更没想过她是我下一段恋情的开启者,让我经历了一段至死难忘的恋情。
我与她的相识缘于她的告白!
已入深秋,百木凋零。这时,我不再钟情于桂林,而总是留连于植物园的那株红枫。我喜欢坐在坠满红枫叶的木椅上,望着高高的天,淡淡的云,弹着吉它,哼一曲毛宁的《晚秋》。
秋心,愁也!虽然这个年纪还不懂忧愁,忧愁却真真切切地占据了内心的每个角落,或为昨日某人的愤然离去,或为今日考卷上的那道道醒目的红“x”,抑或是同窗的一句轻吼。
恍惚间,不由得想起辛弃疾被弹劾、闲居带湖时在博山道上书写的那首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辞强说愁。而今的我,多愁善感,不正切合此境?只是不知道要到何时,我才会发出“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之叹。
这么多愁善感的我,却被一个脸有点婴儿肥的女生告白了。
那天,我
幸福之门 分卷阅读3
弹完吉它,将吉它靠在木椅旁,正捧着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品评,聊以打发时光。突见一个穿着百褶裙的女生向我走来。她手上握着一封信,掩在脸前,遮住了半张脸,看不清容颜。
已是深秋,穿百褶裙明显有些不合时宜,不过我并未在意。一来,学校有个cosplay社团,平日校园里不乏着唐装汉服之辈,相形之下,这百褶裙显然是小巫见大巫;再者,我素来对穿百褶裙的女生颇有好感,尤其是白色那种,颇有一种冰清玉洁之感。眼前这位,便是如此。
我原以为她是路过此地,看书之余还不忘用余光扫几眼,却不曾想到她径自走到了我跟前。她低着头,将信递到我眼前:“学长,给你!”
她的脸蓦地红了,羞怯万分。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脸有点婴儿肥,但让我最吃不消的却是那涂得红艳艳的嘴唇,让我想起了“烈焰红唇”。这般狂野,这般热烈,与她身上的那套百褶裙极为不搭。
她见我不接,将信往我身上一丢,飞也似的跑了。才刚跑出几步,就被路上一块凸起的小石块绊倒,摔了个狗啃泥。我想,如此狼狈的她,该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吧?
我起身想去扶她,她却爬起来,头也不回地跑了。
拾起信,随手拆开,只见开头就画着一个丘比特,虽说不上是惟妙惟肖,但却也让人看着十分舒畅很明显,这又是一封情书:张鸿君: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在见到你之前,我是不信的。但那日在古枫下偶遇你,听你弹着吉它,唱着《晚秋》,我突然迷上了那个有些多愁善感的你,从此一发不可拾。我有时也会去篮球场看你打篮球,那时的你生龙活虎,朝气蓬勃,不禁让我想起流川枫。还有,你画画的样子也很迷人,专注时的神情十分可爱。你知道么,为了得到你的一张画,我可是整整请晓燕学姐吃了一周饭。不过,我觉得挺值。你有时开朗明净,有时恬淡如水,有时忧郁如秋,究竟哪个才是真实的你呢?我十分好奇,很想走进你的生命!
张鸿君,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生。我知道,如果我不像袁湘琴一样积极主动,你是永远也不会关注到我的。没经过你的允许,就突然坠入了你的爱河,我真的抱歉!但我想,我在你的爱河中,至少应该让你看到。在河中挣扎的我,现在,你已经看到,是否愿意拉我一把?还是你只想把我当成装饰你心中风景的一抹红霞?但是,鸿君,你知道么,我不愿做一抹红霞,我愿成为带着狂热痴迷的灵来自于幸福,而又陪着你回归于幸福的灵。你是遗落人间的天使,我只有成为灵,才配与你四目相视……
一见钟情?她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想我是相信的!爱,是一件虔诚的事!
画?从不来画室的晓燕找我要一幅花鸟工笔画,我还真以为她是为了装饰宿舍,原来是受了这位丫头之托呀。
那刚才所穿的百褶裙,难道不是cosplay,而只是为了讨好我?真是一个傻丫头!
刹那间,我有那么一丝动摇面对一个这么爱我的女生!但凡真情,哪有不动人心魄的?我奢望一段这么美好的爱情,只是希望主角是一个男生。我虽然于她有好感,却并不能许她一个幸福的未来。
她说她来自于幸福,愿意领着我回归于幸福,可我却知道,我来自于痛苦,只会击垮她幸福的羽翼。
初见,却已经让我有些窒息。她的纯,她的真,让我无法随意应付我不想伤了她。可该如何回复她呢?
真诚只能报以真诚,那才是对她的尊重,我想。
虽然我高中就出柜了,但在这所大学中,我却丝毫未曾向人提及我的性取向。由于就读的高中是一所重点中学,同学们基本上都考取了名校,只有我流落于这汲汲无名的三流学府,因此也便没有人对我知根知底了。但此刻,我决定对这个女孩坦城了。
三天后,她又来到了这里,依旧是一身百褶裙,只是不曾涂口红。今日看来,倒有几分清秀,几分雅洁。
“学长……”她依旧低着头,有几分羞涩。
“你的信,我下了!这是我读过的最有诗意的情书,谢谢你让我拜读了这么美秒的散文诗篇,不过……”
她眉头皱了下,嘴微张了张,欲言又止。
“你是可爱的灵,但我却不是天使。丫头,你爱我,我很感动,但是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因为我不喜欢女人。这本《山居笔记》,当作我的回礼我会好好珍藏你的信的,谢谢你给了我这么美好的回忆!”
我害怕看见女人流泪在她流泪之前,我先背起吉它,快速离去。
张兰,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相会时互放的光亮。
夹在书里的那首诗,张兰,希望能陪伴你走出这场暗恋。
第三章北极冰狼
连续一周,张兰都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正当我以为张兰已然放弃,并为之而高兴的时候,她却蓦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日打完篮球,我正用球衣拭擦满头汗水。一场比赛下来,浑身都觉得疼痛,更要命的是嗓子如同冒了烟,渴得都找不着北。就在这时候,一瓶“怡宝”矿泉水映入眼帘,接着便是张兰那张有些婴儿肥的脸。
她眉毛一扬:“愣着干啥?接着呀!你该不会以为我表白被拒,羞得再也不敢出现在你面前吧?”
那一年,林依晨和郑元畅演的《恶作剧2吻》风靡全国,令无数少女倾倒。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她给我的情书里就曾提到过袁湘琴,她莫非真想学袁湘琴死缠烂打?可我也不是江直树呀!念及于此,不禁冷汗涔涔。
“我今天是来倒苦水的,你不介意吧?”她嫣然一笑,不似之前娇羞。
“愿闻其详!”倘若不涉及爱情的话,我想,和她聊聊天倒也无妨。
两人行至古枫之下,并排坐下。她显得有些拘谨,朝外挪了挪。
“是不是长得帅的男生,都很高傲?”
“高傲?”我愣了,难道她把我的婉拒当成“高傲”?“长得帅的男生?你该不会又找别人告白了吧?这你可就不厚道了,前几天才向我告白,怎么转身就向别的帅哥倾吐心声了?啊……”我捂住胸口,故作疼痛状,“我的小心脏受伤了,快不行了!”
她的脸蓦地红了那害羞的样子令人觉得十分有趣,颇有几分可爱。
“才不是呢,是文学社的事!文学社现在有些艰难,想找点奇才来撑撑场面。社长让我们去挖那个‘北极冰狼’,碰了一鼻子灰,真
幸福之门 分卷阅读4
扫兴!”说到“北极冰狼”,她的目光有些黯淡。
“北极冰狼”,这个人我略有耳闻,据说名叫李翔宇!在介绍李翔宇前,我们还是先说说校文学社吧。
文学社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这点我颇为赞同张兰的看法。
文学社的前任社长是陆子梅,我的学姐,今年大四。她是个要强的女生,丝毫不输男生。自从大一接手文学社以来,她便广发英雄帖,到处招兵买马,招揽了不少人才。文学社素来以活动为主,但自从她接手后,便创办了社刊《红枫叶》,至今已经出了十几期。也不知道她使的什么手段,愣是让别人期期赞助,数量均在万册之上。之后她便散发到各个中小学校,于是乎,《红枫叶》在羊城便小有名气,打开了一片天地。
只可惜她今年步入大四,学业紧张,只好禅位让贤。一朝天子一朝臣,她的离去,使得很多同学心灰意冷,也离开了文学社。突然间,文学社一落千丈。看来,新任的社长压力山大呀!
用张兰的话说,这时已是文学社的生死存亡之秋。虽然文学社历史悠久,但俨然如同一位老人,苟延残喘,没有丝毫青春的气息。
和摄影社相比,文学社缺乏那份时尚;与网球社相比,文学社缺乏那种激情;与话剧社相比,文学社缺乏那份灵动;与小品社相比,文学社缺乏那种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