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拯救倒闭农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荆十七
“你早就知道,为什么以前不拒绝他。”叶群斜睨了他一眼,但眼尾撩人的水光和皮肤上醉酒的坨红让这一记眼刀的威慑力大大降低。
兰斯眼神直直地盯着他,脑袋里就像炸开了五颜六色的烟花,他好半天才找回自己干涩的声音:“她是个女孩子,”兰斯无奈地说,“我要怎么拒绝她?我发誓我们什么也没有过。”
“女孩子你就不能拒绝了吗?”叶群耍脾气地解开了安全带,“我要下车,你这个混蛋。”
兰斯被他的强盗逻辑惊呆了:“老天,这又不是我的错,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他用了点力气把叶群按在座椅上,像哄任性的小孩子一样哄他,“我还没付你工钱呢,先生。”
“对,”叶群摊开手望着他。
兰斯却跪下去解开了他的皮带,还好皮卡的空间够宽敞。“你在干什么?”叶群不满地问。
“你不是要看我表现吗?”兰斯无辜地一眨眼,目光坦然而清澈。
……
叶群醒过来的瞬间头痛欲裂,他匪夷所思地摸着后脑勺的包,腰酸背痛得好像和人打了一架,而且他是被暴揍的那一个。“兰斯!”叶群怒吼道,在看到匆匆忙忙进来手里还端着一杯蜂蜜水的兰斯的同时,他迅速地回想起来昨天晚上他都干了些什么。
“不管我昨天说了什么,忘掉它。”叶群面无表情地说。
“甜心,你吃醋的样子真可爱。”兰斯带着点雀跃说,冒着傻气的笑容让叶群忍不住扔了个枕头砸过去。他起身的动作让赤裸的身体从被子下暴露了出来,兰斯无措地抱着枕头:“对不起,”他内疚地说,“我昨天太不小心了…”
叶群看了眼自己腰上的淤青翻了个白眼,然后听见兰斯接着说:“你从车上摔下去我也没接住你。”
“什么?”叶群表情怪异地问,所以他腰酸背痛只是因为自己摔了一跤磕的?“我还以为我们在车里……”
兰斯的眼神变得十分幽怨:“你睡着了。”
“好吧。”叶群有点尴尬,他本来是想责问兰斯昨天晚上趁他喝醉了酒在车里占他便宜,但他的记忆告诉他昨天在兰斯跪下来给他口了一发后是他翻身坐在了兰斯腿上解开了他的衬衣纽扣啃了上去,所以在那之后他就睡着了?可怜的兰斯。
“那么下次?”在看到他愧疚的表情后兰斯的眼睛亮了起来。
没想到这个整天傻笑的淳朴小子也会有这些刺激的情趣幻想,没有男人能够拒绝,不过比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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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他对谷仓更感兴趣。叶群呻吟了一声抱住脑袋,兰斯立刻递上蜂蜜水,“头痛吗?宿醉的后果,你昨天不应该喝那么多酒。”
叶群就着兰斯的手喝了一口蜂蜜水,一股天然的沁甜顺着食道滑进胃里,他觉得自己以前喝的都是假蜂蜜,“这不是超市里买来的蜂蜜吧?”
“不,这是刚刚布兰德家送来的新鲜蜂蜜,今年的最后一批。”兰斯挠了挠头,“他邀请我和他合伙经营蜂蜜生意。”
“听起来不错。”叶群纳闷地问,“不过为什么找你?我从来没听你说起过这个人。”
“可能因为我是镇上唯一一个从城里回来的年轻人?他或许想要有一些稳定长期的订单。”兰斯眼神茫然地说。
“你答应他了吗?”
“还没有,布兰德说如果我们有兴趣给他打电话。”
“农场益怎么样?”叶群真的非常怀疑兰斯的农场能不能盈利,毕竟他除了一块玉米地还能产出以外什么都没有。
兰斯果然变得吞吞吐吐:“呃…不算太糟?”
“说实话,我不会嘲笑你的。”
“好吧,大约只有…6000美元。”
叶群忍住没有露出惨不忍睹的表情,这在美国已经属于贫困水平了。但是前天采购时兰斯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给三明治买了一大堆玩具狗粮,果然只是个玩票的富二代啊。
兰斯可怜巴巴地解释道:“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家畜都死了,我们只有玉米一项入。不过总体来讲单靠出售农产品的小农场盈利都很少,美国的50%的农产品是由2%的大农场生产的。所以现在有许多小农场都开始开发“非农”项目了。”
“比如蜂蜜?”叶群问道。
“是的,虽然我们刚搬来这里时布兰德家就是养蜂人,但现在他们打算推出一种天然成熟型高活性原蜜。”
大概相当于在中国兴起一时的有机蔬菜,叶群脑内自动翻译了一下:“试试?”
兰斯觉得叶群现在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努力思考的样子格外可爱:“你说了算,宝贝。”他忍不住亲了叶群一口,笑容灿烂得堪比得克萨斯的阳光。拉近的距离让叶群能够看清兰斯被晨曦灼成金色的睫毛,长而卷曲,微微地翮动,像一只落进他心里的蝴蝶。
他们像两个傻子一样久久地互相凝视,脸上都挂着梦游一般的微笑。空气像蜜糖一样在他们之间变得越来越浓稠,如同有吸引力一样把他们的距离越拉越近,在嘴唇即将相接的那一刻,一声“汪”叫迅速驱散了房间里所有的暧昧气氛。
“噢,三明治……”兰斯垂下肩膀,无奈地走过去握住小狗的两只前爪把它举起来,小声嘀咕,“坏男孩,我们说好了你不能随便闯进来。”
“你在跟它说什么?”叶群在身后狐疑地问。
“没什么。”兰斯转头露出灿烂的笑脸,叶群裹着毯子光脚跳下床,“你给三明治喂早餐了吗?”
“当然了。”兰斯不赞同地看着他赤裸的脚踝,忙着把他赶回床上,“嘿,你不能光脚踩在地板上,现在还没有供暖,会很凉。”
叶群脚趾瑟缩了一下,乖乖躺回了床上,向着三明治伸出双臂:“过来乖儿子,来抱抱。”
兰斯立刻把三明治藏到身后,语气有点委屈:“你今天第一个抱的都不是我。”
“别开玩笑了,”叶群摇着头,“和一只狗吃醋?”
兰斯葡萄一样的浅棕眼睛巴巴地望着他,迟迟没有动作。叶群在心里叹了口气,在这个家里,论卖萌三明治只能排第二,它的主人一个眼神就能让他招架不了。“好吧,那你过来让我抱一下。”
兰斯立刻给了他一个热情的熊抱,在叶群差点被闷死之前把三明治塞到了他怀里,叶群抱着狗嫌弃道;“亨特先生,请问您今年几岁啦?”
“比你小四岁。”兰斯机智地回答。
傻大个其实一点都不傻,叶群噎了一下,只好转而把不满发泄在兰斯老土的格子睡衣上。美国人爱穿格子衫,大家都知道,但穿在兰斯这种身材高大体格健美,还有着一张阳光脸庞的型男身上,就显得很暴殄天物了。
兰斯的衣柜简直让他看见了想抓狂。整整一排颜色老土的格子衬衫和他爸都不会穿的老头背心大裤衩,或者就是大了一号的球队t恤,叶群怀疑兰斯真的具有审美这种东西吗?这跟直男没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也是直男,但他绝对不会买一件同时有着黑红灰三种颜色的法兰绒。
“你的审美可不像这个年代的人。”叶群一度怀疑衣柜里是兰斯他爸的衣服,但他不相信一个品味高超的艺术赏评人会有着如此糟糕的审美。
兰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憨厚地笑了:“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还有谁?”
“我的同事以前在纽约日报的同事。”
叶群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兰斯居然真的穿成这样在西大街上班,好在他们大部分时候都得穿得正式一点,这大概是兰斯这个火星人没有被开除的原因吧。
“你穿得比地里的农民还要老土。”叶群毫不留情地批判道。
“我本来就是农民。”兰斯不解地说道。
“没有人会在不下地的时候也穿成你这样!”叶群忍无可忍地控诉道,“你是刚从土里被挖出来的吗?”
“我觉得还好?”兰斯打开衣柜看了看他的那一半,再看了看叶群的,最后看了看叶群本人,犹犹豫豫地说。
第11章
“你这是浪,”叶群表情挑剔,无语地说,“你之所以穿成这样看起来还不那么糟糕,完全是因为你的漂亮脸蛋和性感身材。”那件土黄色外套穿在普通人身上一定是场灾难。
“谢谢。”兰斯显然只听到了后半句,他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我们之间到底是谁听不懂英语?叶群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不小心说了中文。他瞪大眼睛简直要气死了,无论是刻薄的嘲讽还是明显的挑衅,落到兰斯耳朵里都会像淹没在棉花里一样。他还会冲你傻笑,叶群真的不知道这家伙成天都在傻乐些什么。
他并不特别介意兰斯过时的打扮,拜他得天独厚的外型所赐,他完美的骨骼就像个行走的衣架,就算是披着麻袋也好看。但作为兰斯具有优秀审美的男朋友,首先声明他不是看不起牛仔裤和运动裤,叶群只是觉得一个成年男性的衣柜里至少应该有几件像样的便装,他有义务挽救一下兰斯糟糕的品味。
叶群微生物学毕业后供职于一家红酒庄园,从研发工作一步步爬升到管理层,在青年一代中算是能被称为英的那一群。常年处于奢华的环境中以及和上流阶层打交道的经验,让他和所有这个年龄段、并且注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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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男士一样,对得体着装有着自己的心得,保持健康饮食,会定期去健身房锻炼以维持身材,虽然现在他的肌肉都化为乌有了。
“把你的衣服脱了。”叶群突然想到什么,伸出手拍了拍兰斯的腹肌。
兰斯吃了一惊:“三明治还在这里呢…”他小声说道,脸颊上浮现出可疑的红晕。
“请把你的脑内幻想控制在pg范围内好吗?”叶群翻了个白眼,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误会了什么。兰斯满脸错愕地捂着领子一动不动,他干脆自己上手把兰斯扒光,露出八块结实整齐的腹肌,他偏白的皮肤在阳光下像是石膏塑像一般。
“奇怪…”叶群在兰斯的腹肌上摁了摁,兰斯艰难地屏住呼吸,绷紧身体任由叶群又在他的胸肌上揩了几把油,缩着肩膀像个被流氓调戏的良家少女。
我们吃着同样的一日三餐,为什么兰斯能够维持着他的好身材,而我却长出了肥肉???叶群陷入了沉思,他嫉妒地捶了一下床,痛心疾首地质问道:“你每天背着我在偷偷锻炼吗?”
兰斯看着他的眼神就像只无辜的小狗,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捡起被叶群扯下来的睡衣,拿在手里犹豫着还要不要穿上。
“群……”兰斯露出讨好的笑容,突然听到叶群肚子发出咕地一声。
“想下楼吃早餐还是在床上吃?”兰斯温和地问道,“吃炒蛋和肉松奶酪吐司卷怎么样?正好买了新鲜的奶酪。”
叶群尴尬地按住肚子,瞄了眼时间,原来已经十一点了,难怪他饿了。但他还是狠心拒绝道:“不吃,热量太高了。”
兰斯顿时明白了,他摇着头惊讶地说:“你不需要节食亲爱的,你一点都不胖,而且不吃早餐不利于健康。”
“我没说我不吃,就只是换个清淡点的,黄油和奶酪是肌肉的死敌,脂肪含量太高也不利于健康。”
“好吧,那香蕉煎饼怎么样?”
“不要。”叶群挑剔地拒绝了。
“芦笋虾仁早餐饼?”
“no。”
“法式煎面包?”
“no。”
“甜面包圈?”
“no。”
“牛奶玉米片?”兰斯挂着耐心的笑容不厌其烦地询问着,露出两颗有些孩子气的虎牙。
叶群觉得他们现在就像那些傻透了的情侣,这一点都不符合他的年龄和性别,但又异常的温馨。于是他不再难为兰斯,矜持地点了点头。兰斯亲了他的唇角一下准备穿上衣服下楼去做早餐,“等等,”叶群叫住他。
他撇了撇嘴,眼神充满了羡慕:“你是一直就有这样的好身材还是因为搬到了农场?”干农活可以锻炼出这样的好身材吗?叶群怀疑地想,“可是现在不都是机械化了吗?”
“在纽约我一直健身,而且要经营一个农场并不只是种地这么简单。”兰斯安慰地说道,“还得除草,修理花园,晒干草垛,准备饲料,还要打理后院的果树们。你看到了,这里很偏僻,什么都得自己动手。”他指指天花板,“包括给房顶刷漆,装热水器等等。”
叶群懒得去指出农场里就只有两只鸡的事实,他无情地拆穿道:“这几天你跟我一样,什么都没干,但我长胖了,你没有。”
“这个…”兰斯为难地抓了抓头发,困惑地说,“也许是我新陈代谢比较快?”
你是在向我炫耀自己比较年轻吗?叶群面无表情地哼了一声,决定不跟兰斯计较好的,臭小子,我记住你了。
“也许你只是动得比较少。”兰斯诚恳地说,一只手圈住叶群把他拉近怀里,让他的脊背紧贴着自己□□的胸膛,他轻轻地亲吻叶群的发顶,“我们可以多做点运动…”
叶群啪地拍掉兰斯在企图伸进他衣服里的手,挑衅地望了望门口:“三明治还在呢。”
三明治听到自己的名字,高兴地摇了摇尾巴,啪嗒啪嗒地迈着小短腿跳进了叶群怀里。
兰斯:“……”
他幽怨地瞪了三明治一眼,不情不愿地扣上睡衣扣子。叶群起得逞的笑容:“我猜镇上也没有健身房吧?”
“没有。”兰斯纵容地笑着说,“不过农场很大,我们可以自己布置一个。”他想了想提议道,“你想去打猎吗?农闲时,镇上人都爱去埃尔帕索山。”
“打猎?”叶群的双眼亮了起来。
“是的。”兰斯望着他期待的表情翘起唇角,“埃尔帕索是户外胜地,植被茂盛,动物种类很多,有鹿、蛇、鹰、夜猫、狼獾,野兔,鸽子等等。”
“听起来都是野生保护动物,不犯法吗?”叶群狐疑地问。
“现在是十一月,是开放狩猎火鸡和鹿的季节,这是法律允许的。”兰斯解释说。
“用□□吗?”
“大部分时候是,有的老手也用弓箭。”
“你以前去过吗?”
“高中的时候,跟着镇上的猎手杰克大叔去过。”兰斯快乐地回忆起来他的少年时代,“我们猎到了两头鹿、一头野猪,和十几只野兔和山鸡,就在山上露营,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河边削砍树枝架起来烤野味,剩下的带回去送给镇上的福利院。”
“你连鸡都不敢杀。”叶群怀疑地说,“你真的敢打猎吗?”
“嘿,”兰斯无奈地耸耸肩,辩解道,“我只是对它们有感情了,你知道的,这么长时间以来,农场里只有他们陪着我。”
叶群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再去为难他:“我们什么时候去?”
“随时,得在打猎季结束以前。”兰斯补充说,“在禁猎时期,去山上露营或者徒步也是很棒的活动。”
叶群被勾起了兴致,打猎这项活动在国内他从来没有机会尝试过。这就是住在乡下的好处,清新的空气、美丽的景色、安静的环境和新鲜的蔬菜水果,也许乡下不如在城市里的生活多姿多,但也并不无聊,何苦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农场梦,就像没有男人能抗拒打猎的诱惑。
在那场意外的误诊之后,叶群的心态改变了很多,他不再执着追求事业的成功,比起名利浮华,他更愿意享受平静。尤其作为一个并不钟爱夜店的人,叶群更加喜欢现在的生活。
他目送着兰斯离开去做早餐,在浴室整理好后他下楼,兰斯正把炒蛋盛进盘子里。叶群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画面,他悄悄地靠近,从背后一把搂住兰斯的腰,仰头贴着他的耳朵低声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什么都不穿的时候最性感?”
叶群满意地看着兰斯的耳朵一直红到了耳尖,他添油加醋地说道:“就像现在,如果你什么都不穿只穿着条长裤在厨房炒鸡蛋,”他舔了舔嘴唇,“那可真是非常的辣。”
兰斯努力压低声音严肃地说:“别闹,你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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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早餐吗?”
“难道你没有过这样的幻想吗?”叶群挑着眉毛反问道,手指在兰斯的胸口移动,他弯唇露出一个甜蜜的微笑,轻轻地吐气,“车里和厨房,你更喜欢哪个?小男孩。”
兰斯在他撩人的凝视下艰难地吞咽了一声,扣住了他的腰,叶群抬起脸主动送上自己的嘴唇。兰斯轻轻地舔舐和磨蹭着他柔软的唇瓣,像是一个兴致勃勃的拾贝者在寻找温柔地开启贝壳的方法。叶群的呼吸一点点变得急促,他顺从地松开牙齿,兰斯温热的吐息立刻闯了进来,舌尖扫过上颚的轻微触感让他的心里痒得像是有一把软毛刷在挠。从最初一点一点温柔的试探,渐渐演变成倾略性地占有,叶群用力控制着呼吸,他觉得自己就快要窒息了。
兰斯的胸腹里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牛奶滑蛋已经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两只手穿过叶群的双腿想要把他托起来,叶群却在此时把他推开了。
“炒蛋要凉了。”叶群眨着眼睛狡黠地说。
兰斯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好像他说的话违背了物理定律一样:“你认真的吗?”
“真的要凉了。”叶群用勺子敲了一下盘子边沿,强调说。
兰斯缓缓地眨了几下眼:“群…”他委屈地喊了一声,受伤的眼神像只被主人遗弃的大狗,但扣在他腰上的力道却完全没有要松开的意思。
叶群一颗一颗解开他的睡衣纽扣,弯着眼睛吻了上去:“你可以重新加热一次,按我刚才说的那样。”
第12章
埃尔帕索山距离农场有十五英里,在小镇的最东北方向。高约三千英尺,由南向北绵延起伏三十多英里。有着茂密的针叶森林,宽广的山谷和清澈的溪流,白杨、西部红柏、落叶松和云杉终年繁茂翠绿,为野禽和山鸟提供了安全的栖息之地。森林和高草地上有着数不清的野花,飞燕草、龙胆、火焰草,还有蘑菇藏匿其中。
翻过埃尔帕索山,就是久负盛名的科泊斯海湾。潮湿的亚热带气流被阻挡在山脉的另一端,西部是大片广袤的平原。
他们选在一个晴朗的天气出发,兰斯从地下室里取出□□和子弹,只要持有资格证,这些东西的购买几乎没有限制。几乎每个美国家庭有配有齐全的露营装备,虽然他们是开车去,但进山后只能徒步,所以只带上了做饭的基础装备比如烧水壶、餐具、保温杯、锅子等,烧烤架可以就地取材。
打猎是一个需要耐心和时间的过程,他们会在山里待上两到三天。在出发前,兰斯准备了一些半成品食物。毕竟打猎还需要运气,如果他们不幸什么也没能猎到,总不能一直饿着肚子。
三明治太小了,它的品种注定了他不会是一条合格的猎犬,又格外地活泼好动,带上它会很不安全,它可能会乱跑进林子里。兰斯把它暂时寄养在了约瑟夫家,约瑟夫太太听说他们要去露营后,慷慨地送了他们一打腌好的熏肉和酱牛肉,兰斯都用抽真空机保存好。
十一月末的天气已经冷了起来,皮卡疾驰在空旷笔直的公路上,叶群打开车窗,掠过整个原野的东北风立刻带着几分凉意涌了进来。他深深地呼吸着这有些甘甜的空气,心情雀跃地车窗里探出半个体向后看,直到那座伫立着一栋白色宅邸的农场变成一个渺小的黑点,他的视线再也无法捕捉。
“woho~~~~~~~~~~~~~~~”叶群双手拢在嘴边兴奋地大喊,声音被风拉长,变成怪异的腔调回荡在荒无人烟的原野上。
他已经三十岁,不再是个毛头小子了,但这广阔的天地,空无一人的公路,远处一点点变得清晰的山脉轮廓,都让他前所未有地放松。
兰斯忍不住笑着问道:“这么开心吗?”
“当然了。”叶群嗓音有些沙哑。他喊得声嘶力竭,在ktv飙歌都没这么用劲过,似乎身体里所有的负能量都随着一声声大喊发泄了出去,身体随之变得异常轻盈和有力,胸膛间充盈着清新纯净的气息,带着一点小麦味,“在城市里可没有这样的体验,你不知道你现在的生活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是吗?”
“每个压力山大神紧张的年轻人都梦想自己能回归田园生活,每天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消磨,时间,这是工作在格子间里的人们最想要的东西。”
“但愿你不要觉得无聊才好。”兰斯说,“也许过段时间你会觉得农场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毕竟这里缺乏娱乐活动。”
“生活本就不是十全十美,但我们要有选择。”叶群微微笑着,“至少在我的人生计划里,一直希望有一天可以离开城市,如果你去过北京,你也会有相同想法的。”
“空气相当糟糕。”兰斯浓密的眉毛耸了起来,“我记得街上人人都带口罩,老实说,我来出差那段日子,鼻炎都快折磨死我了。”
“是啊,还非常堵车,每天浪在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就不少了。”叶群吐槽道。
兰斯深有同感地点头:“其实纽约也差不多,城市里都这样。”
叶群的语气充满了羡慕:“所以年纪轻轻就拥有一座农场,娱乐活动是打猎和钓鱼,你的人生简直就是我的梦想模式啊。”
“你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兰斯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容和阳光一样温暖,“你拥有我的我一切。”
“我好喜欢这里。”叶群转头对着兰斯露出微笑。这条路、这片原野,都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在徒步旅行的过程中看见过远比这更加壮阔的景色,但现在他才是真正放松地体验这一切。他对上兰斯温和的眼睛,“因为有你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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