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thaty
周大栓自杀了,就用裤腰带,在木栅门上把自己吊死了。周大栓住的是单间,还远离其他人,和正因为如此,等他都凉透了,才有人发现。
监牢基本上都是竖栅栏,只有门上有两道横栅栏,周大栓是用上边那道横栅把自己吊死的。那道横栅栏比周大栓站起来时,脖子的位置还稍微低了一点,周大栓只要站直了,就吊不死他。可他就这么闷不吭声的死了。
确定是他自己死的,并不是谁把他吊上去的。
即便其他人已经给他做了最好的打算,可他第一次自己给自己做了打算,就是这辈子再也不做人的奴仆……
“下辈子,他会投生在好人家的。”卢斯说,今天他有点累得慌,明明这些日子都是趴在炕上一动不动的,偶尔过过手瘾,也没身体力行。
“嗯。”冯铮躺在卢斯身边,闷声道。
“铮哥,你这些日子,怎么总把手搁在我脑门上啊?”
“因为……”
没听见冯铮的答案,卢斯睡着了。
再睁眼,他就有点迷迷糊糊了,卢斯知道了,他这是发烧了。
“卢斯!喝药,把药喝下去!”冯铮的声音,远远近近的,就像是开了古怪的变声器,就连他近在眼前的人,也变得扭曲。
卢斯感觉自己该是被冯铮抱着的,他很小心,没碰着伤口,卢斯强迫自己张开酸涩的牙关。
“咽!咽下去!”正气小哥哥又哭了,卢斯根本没感觉自己嘴巴里有东西,但他
穿到古代当捕快 分卷阅读110
听话,即使喉咙跟被割裂了一样,他还是一下一下的吞咽着。
第70章
闭上眼的瞬间,卢斯终于明白了:我想错了,正气小哥哥的忧虑怎么会是为了别人呢?只能是为了我啊。他把手放在我脑门上,那是怕我发烧啊。小哥哥他爹……就是死于刀创啊。艹这个没有抗生素,消炎药的时代!不过,正气小哥哥放心吧,我的意志力已经比抗生素还强大了!应该是……
卢斯病得迷迷糊糊的,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都飘起来了,好像再飘高一点,就能飞了。有时候他又疼得要死,明明眼睛都睁不开,却能听见自己凄厉的惨叫。
“让我走!!让我走!”痞子卢疼啊,他就想继续飘去。
然后他就听见有人哭:“别走!别走!卢斯你别走!”
有时候他能稍微睁开那么一点眼皮,只能看见一个轮廓,而且大脑也反应不过来那到底是谁。可他就是想着:啊……不能走,好不容易……不能走……
这一场伤折腾了一个多月,卢斯才终于活过来了,意识清晰了,温度也降下来了。他看着守在他身边,瘦得都脱像了的正气小哥哥,很庆幸自己咬住了牙,没走。
卢斯姐姐红线的婚事自然是被推后了,甚至秦归还红着眼睛来了一回,隐隐约约的表示着要退婚。他可不是嫌弃卢家,两个已经定了亲事的维护夫妻,私下里你来我往,已经有了情谊,是真的彼此喜欢上了。秦归是觉得,他真的是命硬的人,这不就克到了卢斯吗?
秦归的这种行为,让卢斯气得大骂了一顿,老头和冯铮以“竟敢给病人找气受?!!”为由,给秦归来了一通男子双打!
双打之后,秦归舒坦了,知错了。
卢斯:“……”有病吗?有病吗!还是有病吗?!
时间进入初夏,卢斯的伤口是彻底敛结痂了。要说的是,他这期间都是带薪休假的,隔三差五的,还有人给他们家送礼知府、知州、孙家、杨家,甚至其他家族也给送东西。他们家四五年内是不愁吃穿了,红线的嫁妆也又丰厚了一番。
“我看了看黄历,咱们准备的也差不多了,半个月后,姐姐就办了喜事吧。”这天一家人在一块吃饭,因为卢斯的身体原因,现在都是在他房里炕桌上吃饭。
“你可是要把你姐姐背上轿子的啊,你成吗?”柳氏问,还嫌弃的看了卢斯一眼。从她暗暗定下了跟老头的事情,可真是越来越“大气”了。
“成!怎么不成!”
是男人,怎么能说不成呢?
柳氏瞥他一眼,冷哼一声,但终究是顾念着自己这儿子还没好全乎呢,没再跟他斗嘴。
“其实啊……”柳氏不说话了,卢斯却还有话要说,“这两天我已经能走了,我想着,跟铮哥去把事办了。”
“叮里咣啷!”冯铮手上一抖,把他的碗甩了。
卢斯的手盖在了冯铮的手上:“铮哥,我姐不办,那咱俩就用那个好日子,把事情办了吧。等后天咱俩就去州府结个契。顺便把喜帖发出去。”
“你小子,其实这才是真心话吧?”老头的手在腰上一划拉,本来是想要找烟袋敲卢斯脑门的,可是啥都没摸着,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戒了。于是直接上手,敲了一把卢斯的脑门,只力道可是比过去轻多了。
“这有什么真心不真心的?”卢斯撇嘴,“好日子就放在那,我姐不用,那当然我用了。或者师父你要跟我娘用?”
“混小子!看我打不死你!”老头顿时闹了个大红脸,更要紧的是,柳氏也羞得用袖子遮着脸,不吃饭了。
卢斯无赖劲儿上来了:“打啊,来啊!只要说好了,这日子你们用还是不用!”
“……”其实……都有心想用,代表就是老头一个劲的偷眼看柳氏吗?无奈大家脸皮都没卢斯厚,所以只能让卢斯先把好日子占了。
“栓柱、你、你身体不好。”等到桌子拾完了,冯铮才出口劝。
卢斯就笑起来了,冯铮坐在炕边上,他就过去坐在他后边,抱着他的肩膀,脸搁在他的后背上。年纪放在那,卢斯的肩膀和胸膛比他宽厚些,就算这些天冯铮熬得瘦了许多,也依然比他宽,这样的冯铮让卢斯抱着、靠着、蹭着,怎么着都舒服。
“知道,所以得委屈你了,咱俩先不同房。但我想跟你把该办的都办了。”卢斯把头略微抬高了一点,鼻子挤压在冯铮的脖颈处,深吸了一口气。有点汗味,还有浓浓的中药的味道,说实话不好闻,这要是换一个人他绝对是让人哪凉快哪待着去。可这是冯铮的味道,天天伺候他给他熬药,所以这味道又让他喜欢得炸裂了,卢斯又深深吸了一口。
这叫吸正(铮)气!
“卢斯……”
“嗯?”
“有件事,我一直都没跟你说……”
“你要是觉得没必要,不说也成啊。”卢斯心说,我也没跟你说我来自另外一个时空,还是借尸还魂呢。
“我觉得还是应该跟你说的。”
“怎么了?”冯铮语气越来越不对了,卢斯听着冯铮都有哭音了,顿时心里一疼,从冯铮背上起来,他扶着冯铮,让他躺下,枕在自己的膝盖上,“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卢斯心里是害怕的,冯铮捂着脸,不是他听错了,是真的哭了。什么大事,会让坚强的冯铮只是想想就哭成这样?他忍不住胡思乱想,甚至冯铮小时候是不是被那啥啥过,都在脑袋里闪过。
“我……我杀了……我娘……”
六个字,卢斯让它们在脑袋里飞了一会,才明白合起来是什么意思。冯铮已经朝下说了。
“爹快不行的时候,娘已经不对劲了。我从娘身上不但看不到伤心和难过,还曾见她偷偷躲在灶间里笑。后来……那日是大集,娘说给爹买点滋补的东西,挎着篮子出去了。我知道,她篮子沉甸甸的,放的是她所有的首饰,和家里所有的积蓄。而且,家里的粮食,也已经快吃空了。”
卢斯小心的抱着冯铮的头,让他靠在自己怀里,又不会被憋着。
“我跟着她,我就想让她……别把东西都拿走。”冯铮哭得都有些打嗝,“我就能当捕快了,只要留下的银子够给爹买口薄棺材,够我和玲玲活上三两个月就好。我只想要十两银子。”
冯铮的爹是个十几二十年的老捕头了,卢斯还在食谷县的时候,也听人说过,他那位丈爹为人很不错,也顾家,应该是存了不老少的银子了。十两银子,相对于他们一家的积蓄来说,并不算多。尤其这里头冯铮和冯玲玲过活那两三个月的银子只是小头,大头是丧事啊。
人生人死,都是人生大事。即便是过去的食谷县,一口薄棺也要五六两银
穿到古代当捕快 分卷阅读111
子,死人的穿戴可以用自己的,但棺材里铺盖是要特制的,他们这说是要披金盖银,最破烂的也要一两多银子。另外还有烧纸、贡品,以及招待人的吃食。十两银子……这丧事可一点都别想办得体面。
当时冯铮他爹可还没死呢,冯铮已经选择接,他爹没救了,也很理解母亲“另谋高就”的行为。他这不是冷血,而是无奈和不得不。想想卢斯这个身体的原主……同样都是家逢大变,两人的表现可真是高下立分。
“我看见娘跟着一个男人……那人是走街的货量,娘总从他那买东西,所以我也认识他。我看他们笑得那么开心的就朝县城外走,甚至都不知道我在后头跟着。我跟着他们走过那条街,跟着他们出了县城,跟着他们一路走……然后他们才突然发现了我。”
卢斯抬起身子,看冯铮的脸,他终于把遮着脸的双手拿开了,但脸颊上还带着泪痕,两只眼睛已经失了焦距。他这样子卢斯看着好心疼,就跟个迷路了找不着家的孩子一样。卢斯不断的亲吻冯铮的额头,亲吻他的泪痕,他的鼻梁……
冯铮的眼睛眨动,慢慢他眼睛的焦距回来,但同时他眼睛的伤痛也回来了,
“我只想要十两银子……”冯铮再次说,“可是……娘直接就让那货郎打我,说要杀了我。”
冯铮哆嗦了一下,卢斯吻他的唇,吻他刚涌出来的泪水。
“他用扁担抽我,直接朝我的脑袋打,我躲开了,就打在了我的肩上,背上。”冯铮的眼睛好像在看过去的回放,他下意识的抓住了卢斯的手腕,用大力捏住,“我看得出来他想杀我,我害怕,反抗……夺了扁担,没想到一下子就把他拍死了。我娘这时候也冲了上来,我……我都没来得及想,就反手一下……”
冯铮咬紧嘴唇打着哆嗦,哭得更凶了:“我不想的。”
“我知道。”
“我不想的!我没想杀人!我……我把……他们扔进了路边的林子里,我刚扔进去,离开,就听见有东西的嚎叫,还有撕扯的声音……你说,我娘和那货郎是不是变成厉鬼了?”
“没有的事情!”
“可是、可是为什么,我刚回家就发现爹走了……”
他理智上接受了父亲已经没有救了的事情,可感情上,并没有接受。
“那不是你的错。”
“但你也要走了。”
“啊?”
“你跟爹一样,你发烧了,说胡话,你说要走,要飞了……”冯铮哭得更凶了。
卢斯知道了,他这是心防崩溃了。前段时间,冯铮日夜不休的照顾他,吃不好睡不着,就跟一支烧个不停的蜡烛一样,身体和神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现在卢斯没事了,冯铮这一松懈,反而出事了。
“我没飞!看我!我在这!”
“我害怕……娘会不会还是要找来……”冯铮呼吸竟然有点急促起来,卢斯暗道不好,再让冯铮这么胡思乱想下去,不得安心,绝对是要大病一场。
“他不敢找来!我才是借尸还魂的千年老鬼!您娘的道行可没我高!”
就算是脑袋成了浆糊的冯铮,听他这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胡说。”
“不是胡说。”卢斯低头,跟他眼睛对着眼睛,“我等了你三辈子了,说好的你上上辈子就该跟我全了姻缘了,可你两辈子都跟别人跑了,让我孤苦伶仃。我干脆就不转世了,专门来找你。你可是欠了我两辈子!这辈子都得给我还回来,我要把你干得走路都走不稳,让人一瞧就知道你的屁股让我给开了窍!”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冯铮面红耳赤,可眼睛也没躲开卢斯,反而看着还有那么些期待。
“胡说八道……一半一半吧。”卢斯坏笑,忍不住捏着冯铮的耳垂玩弄,“铮哥,这世上要是真有鬼,那我立刻就穿着红衣服把自己烧死。”
“呸!!!”冯铮立刻着急了,“怎么你这胡话还说得没边了?!”
“怎么能叫胡话?铮哥,我告诉你,这话再真也不过了。按照传言,说这死得越惨的人,变成了厉鬼也越厉害。而穿着红衣服死的,那是必然会成为厉鬼的。这样,我就成了一个特别特别厉害的厉鬼的,那我就能来找你了。白天黑夜的搞你,直到把你搞死了。让你跟我一块做鬼,这样咱俩就能不管吃喝拉撒,不管这人世间的大事小情,就找个荒山野岭里,没日没夜的搞,那岂不是爽死?”
别看卢斯话说得漂(wei)亮(suo)真(xian)诚(shi),其实还是忐忑的。并非他说了假话,这最后一段,绝对是他的真情告白如果这是个灵异世界,他就这么干了。
冯铮能把他做过的最黑暗的真实剖白在卢斯面前,卢斯又怎么能不把自己最黑暗的内心剖白在风筝面前呢?
他的忐忑,来自于担心冯铮不能接受。
然后,他看见冯铮,眼睛亮了。
他怎么忘了?其实他家正气小哥哥也有很闷骚的地方呢。正气小哥哥,喜欢坏男人啊。
卢斯心中一痒,手向下探,冯铮亮晶晶的眼神,变得有些闪烁正气小弟弟已经起立了。冯铮依旧盯着卢斯没放,直到他身体一颤,这双眼睛才眯了起来,是因为舒服的
待片刻后,冯铮脸上还带着红晕,微喘的坐起来,找了手巾给卢斯擦手。擦完了,他凑过来。
卢斯还以为冯铮是要亲他,可是卢斯躲过了他的唇,而是把自己的唇凑到了卢斯耳朵边:“若能成厉鬼,我也愿着红衣与你同做一对厉鬼,夜夜欢日日喜,直至魂飞魄散……”
卢斯搂住冯铮的腰,不让他走。冯铮跪坐在卢斯跟前,卢斯暗搓搓的想着,这姿势有点像脐橙,见冯铮不但没有不喜反而喜欢,痞子卢越发忍不住放飞自我了:“铮哥说错了,为什么我要先当鬼?因为我得尝尝把你干死的滋味啊。”两人额头抵着额头,卢斯追问,“可让我干死?”
捕快也是市井下流之人,冯铮从小到大,乌七八糟的东西听得多了,都能不以为意。可今天卢斯不过几句口舌,就让不久前明明刚去过一回的他,又要不好。他只觉得双耳如烧,额头发炸,身体都颤了起来,只觉得就要没力气这般跪着,就要软在卢斯身上了。
冯铮只觉得口中的唾液都被烧得成了浆糊,让他根本口不能言,偏卢斯还要一个劲的追问,搂在他腰上的手也不老实的朝下去了。
“让你……让你干……”
“铮哥,叫我一声好哥哥,卢哥哥……”
“好哥哥……卢哥哥……让好哥哥随便搞,搞到我死了……”冯铮用他那温和的低音,嘶哑着嗓子这么说。
卢斯……卢斯觉得他才是快死了!
_(:3」∠)_尼玛气血两亏,小兄弟不给力
穿到古代当捕快 分卷阅读112
啊!
不过作为一个攻,卢斯还是很负责任的让冯铮爽到了,这才罢手。这时候,冯铮整个人也终于从那种怀疑和灰暗中解脱了出来。
冯铮躺在炕上,跟卢斯盖着一床被子,衣裳在刚才那回里被脱了个干净。他看起来有些懒,还有些疲劳。这一方面是冯铮真的累了,现在他的神和身体才是真的放松下来了,轻松的那种,而且刚才也太舒服了……
“嗯?什么时候……”一条温手巾擦在了他大腿上,冯铮一睁眼,看见卢斯正在给他擦身。
“你躺会去,我想给你擦,我躺得骨头都酸了,该起来活动活动了。况且,我也能趁机多摸摸你,看看你。”
这段时间只能趴着,尤其前一阵,意识都不清楚,但吃喝拉散还不能停,毕竟这是人的本性。那都是冯铮伺候的他,该说卢斯最无力和狼狈的样子,都让冯铮看见了。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他们可还不是伴侣呢,冯铮已经如此不离不弃了……
冯铮也不矫情,躺了回去,伸展开身体,让卢斯帮他擦洗。等完事了,卢斯也躺在了冯铮身边,现在他总算能侧躺了。他一躺进去,冯铮就凑了过来。冯铮不敢搂卢斯的后背,现在别看伤口合上了,偶尔卢斯东一下,也不知道抽着哪了,就要龇牙咧嘴个半天,冯铮更哪里愿意让他疼?
现在盖这样,又是两个大男人窝着,其实已经有些热了。可两个人谁都不愿意去凉快些。
“铮哥,你说我做那些坏事的时候,目的却是好的。但你知道吗?因为你,才让我做到了那些好。”卢斯摸摸冯铮的脸,“你并没有创造出什么索命恶鬼来,相反,你让一个恶鬼变成了还能看得过去的好人。”
为了救别人自己重伤,游离在生死边缘这种事原来怎么可能跟卢痞子连线的?他没跟这种事连线,他只是跟冯铮连线了……要知道,当年卢斯做捕快,可是立志做一个痞子捕快啊。现在倒好,他已经在神捕、名捕、十佳好捕快的道路上,如没拴链子的哈士奇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你可不只是能看得过去的好人,你是真好人。”
“别,别给我发好人卡。”
“?”
“没事,当我都逗趣,睡吧。”
“好……”
大白天的,两个汉子就臭不要脸的大被同眠了。这一觉,两个人一块睡到了第二天早晨,这还不是自然醒的,他们是憋醒,外带饿醒的。解决了身体需求,两个只觉得神清气爽的人,就忙起来了。冯铮拿了一张纸,跟卢斯一块写宾客名单。
正式的请柬,他们得出去找人帮着写,毕竟俩人的字一个是拿不出手,另外一个是实在拿不出手。
两人写到一半,红线羞答答的过来了:“弟弟,能帮我也写一份吗?”
秦归也是捕快,他们的交际范围是差不多的,甚至秦归的还要更狭窄一点。
“自然会给姐姐写的,姐姐放心吧。”卢斯笑眯眯的对红线说。
“哎!”红线更羞了,但还是脆生生的应了,“今日娘熬了鱼汤,你多喝些。”
“好的!”
晌午的时候,还在知府衙门当值,不像两个徒弟有假期的老头回来了。一看他们在干啥,立刻也要一份。
“师父,你要大办?”卢斯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在现代二婚大办的大有人在,可在古代就不是了,即便昱朝并不拘束反而倡导寡妇再嫁,可是再嫁的寡妇也多是包袱款款进到新家,这就算完了。顶多是自家摆上一桌酒菜便罢了,很多人家连喜字都不贴。
第71章
“废话!”老头高高抬起胳膊,放下来在卢斯脑袋上抓了两把,“你师父我这辈子头一回成家,难道不能大办啊!”
卧槽!上次的戏言是真的!他们师门真的是一门三童子,师徒都是处。这真是一个悲伤得让人想笑的真实。
“师父,那你有什么宾客要加的?”
“没,老朋友都失了联系了,跟你们的认识的都一个样。”
“成。”
一大家子,谁都没提“既然大家都要成亲,那干脆一块办吧”这样的意见。都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虽然让亲人跟自己一起幸福是好事。但他们都想拥有一份独属于自己,和与自己白头之人的记忆。
众人都看过了名单,加加减减的写好了。冯铮就揣着名单找人去了,都是那些代人写信的书生,他们也喜欢写这个,跟着一起粘粘喜气,还能那一份喜糖。
“多谢冯捕头了,这糖也能让我给儿子甜甜嘴。”写信的书生叫戴荃,快四十的老秀才了,早就让生活磨没了读书人的清高。且因为年轻时沉迷读书不可自拔,三十多岁才娶了个寡妇,如今大儿子才五岁。
“麻烦戴秀才了。这些名字要写三张请帖,这些写两张,这些是写一张的。”
“这怎么还多写出来这么多呢?”戴荃看着那要写三张的名字,就是一愣。
“家里不止办一回喜事。”
戴荃看冯铮笑得开怀,也不多问了,只拱拱手说:“那再要恭喜冯捕头了。”便伏案开写。
请帖挺多,即便每张就那么二十几个字,一张张写起来也够劲的。不过戴荃也真是写得又好又快,即便冯铮不太理解这字的好快,但也觉得它们透着喜庆,从头到外,冯铮脸上的笑容,就没减少过。
写到天色渐晚,戴荃甩甩手腕子,呼一口气,总算是写完了。冯铮道谢,付了酬金,还多加了一份喜钱,端着包裹好放进箱子里的高高一摞喜帖回家了。
再起来,两人没穿捕快的衣衫,而都是一身宝蓝色缎子衣衫,头上别着自己最好的发簪子,朝知州衙门去了。接下来就挺快的了,找了官媒,让书吏当公证人,两人写下了一纸契书,户籍也从原本的两户合并为了一户卢斯挂的是户主。
两人都是一般笑得见牙不见眼,卢斯这些年养出来的那点邪气立刻不见了踪影,只剩下跟冯铮一般的憨傻,两人一路笑,一路给碰见的小吏,捕快和杂役都发了喜糖,到了大街上,差点给路人也发,还是看门的捕快提醒了他们一句。
等到了家里,两人坐在炕上,还是笑成那个样子。卢斯现在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幸福得要飞了。
老头看他们俩,背着手道:“没出息的样子!”他自己一转身,就眼巴巴的看着柳氏,柳氏脸红,转身躲到房里去了。
卢斯自然看见了老头跟柳氏的互动,腹诽道: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却不敢说,因他伤势越发好了,就怕这老头发飙狠抽他一顿。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