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岁傻白甜
作者:今夜来采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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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岁傻白甜 分卷阅读1
锲子
冬长青的故事要从盘古开天辟地时说起。
盘古临死前,他的头化作了东岳泰山,他的脚化作了西岳华山,他的左臂化作南岳衡山,他的右臂化作北岳恒山,他的腹部化作了中岳嵩山,他嘴里呼出的气变成了春风和天空的云雾,声音变成了天空的雷霆,左眼变成太阳,右眼变成月亮,千万缕头发变成颗颗星星,鲜血变成江河湖海,肌肉变成千里沃野,骨骼变成了草原森林,筋脉变成了道路,牙齿变成石头和金属,髓变成明亮的珍珠,汗水变成雨露。
一根根睫毛也随之落下,扎根在肥沃的泥土中,化作各不相同的神花,神花一族,各司其职,在孤独中生长,开遍大地。
冬长青也是神花,不过……他和她们不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出了问题,旁的神花都可以随着清风传播花种,一开就开一片,开到“儿孙满堂”,开到“桃李满天下”。
他不行,独苗苗一朵的长在那里,数万年也没有变化。
直至创世神女娲用泥土捏出和自己相仿的小人,被捏出来的人拥有了世间的灵气,落地便得以飞升,成仙成佛,上天入地,于是乎有了三界。
女娲捏累了,寻了根藤条,甩出一堆泥点子,这些泥点子便成了众生。
从此得仙佛普照,人类繁衍,万物滋生,大地一片欣欣向荣。
冬长青还是那么一朵独苗苗长在那里。
可他没什么感觉,如同太阳,月亮,也都是形影单只,一个负责白天的阳光,一个负责晚上的月光,冬长青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就没有那么大的责任,他需要的,只是像一朵普普通通的花一样,老老实实的长在这里,和普通花儿不同的是,他不会凋零,也不会枯萎。
冬长青觉得这样挺好,他喜欢正午阳光的照拂,喜欢清晨落在他身上的露珠,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只觉得快乐。
好景不长,欣赏神花美貌的人,将神花带回家中,为她们浇水逐虫,带她们躲避风雨。
如此被心呵护照料着,时间久了,长久来孤独寂寞着的神花一族纷纷动了情,一旦动情,她们便会用尽所有的灵气,化作人形,与人长相厮守,并经历痛苦,疾病,衰老,最终化作一把白骨,连投胎转世的机会都没有。
冬长青从长到他身旁的月季花那得到消息,月季神花已经化作人形多年,将不久于人世。
冬长青开始惴惴不安,生怕哪天有个人来,把他也带回家。
所幸……直到神花一族只剩下他一个,也没有人来到他身旁。
人长久以来受仙佛的照料,心生感恩与信仰,日日烧香供奉,信仰的多少使得神仙的地位也有了变化,有主有次,尊卑分明,天庭便应运而生,人也开始向往着天宫那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千秋万代的长生,凑到一起琢磨上了修仙论道,好多人找到冬长青这片一亩三分地,摘走了冬长青身旁的仙草灵花拿去炼丹。
没人识货,冬长青有些不满又庆幸的想着。
人不识货,神仙是识得的。
某日,人间正值冬季,二郎神途径此地,看到形似茶花却孤零零长在地上的宝蓝色花朵,在白雪皑皑中十分乍眼。
二郎神走过去,伸手摘下十几片花瓣,没一会的功夫,那朵看似凋零的花又长成了盛开的模样。
冬长青就这么被二郎神随手摘了去,并献给王母娘娘。
哦,冬长青这个名字,也是二郎神随手编来的,为祝愿王母娘娘和盘古神花一般,与日月繁星同寿。
一来,是二郎神太过俊美,二来,是盘古神花的寓意着实是好,因此,王母便日日将冬长青佩戴在头上。
冬长青发誓,自己绝对绝对不可能对没事摘他花瓣玩的王母动情。
许是在王母脑袋顶上待久了,正被王母摘花瓣的冬长青随着一阵蓝烟飘过化成了人形,这可把冬长青和王母都吓了一跳,还好王母戴他戴出了因果,无奈之下将冬长青留在了天庭,编入仙籍。
变成人了?不会死?
这可把冬长青高兴坏了,他算是撒了欢,整日在天庭中上蹿下跳,惹是生非,天庭的神仙都被他得罪了个遍,偷看七仙女洗澡,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烤地瓜,逼着织女给他做新衣服,神仙们气的恨不得把他从诛仙台上扔下去。
没用啊。
他不知痛不知痒,也不知七情六欲,就算把他烧成灰也分分钟在灰里开出一朵花来,让他到人间去,只会惹出更多祸事。
在诸神的忍耐下,冬长青愈发的跋扈嚣张,那股子势头,和后来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还不一样,孙猴子是为了捣乱,报复,冬长青根本就是闲着没事给自己找乐子,最终彻底激怒了玉皇大帝,玉皇大帝厚着脸皮去请来女娲,将冬长青化作一朵野花,封印在人间深谷。
不过,不管是天庭还是人间,对此事都没有任何的记载,毕竟对众神仙来说,冬长青的存在是奇耻大辱。
转眼千万年,人类子嗣繁衍越来越多,三界灵气愈发稀薄,因此仙佛陨落,天庭倒闭,妖魔鬼怪也因此消逝。
被封印在深谷里的冬长青,迎来了新中国的成立!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啦!求藏求评论啊!
第一章
“修总,这边是您的房间,建盖度假山庄时特别留下的,在东山的悬崖边上,位于山庄的制高点,南面的落地窗可将整个山庄一览无遗,北面的阳台延伸出去一节,下面是深不见底的惊忧谷,晚上您可以一边喝着酒,一边看星星。”
“这阳台很酷啊,就跟仙侠剧似的,修觉你来看。”季星临转过头,看着懒散倚在窗边,略显疲倦的修觉,弯着眼睛笑了起来,“朋友,神点,亢奋起来。”
看着他笑,修觉俊冷的眉眼有了丝温度,他缓步走到季星临身旁,略略垂眸,透过封闭着阳台的玻璃,看向悬崖下白茫茫的一片,不由挑眉,“惊忧谷?”
度假山庄总经理崔岩连忙为其解答,“这名字是古时候就有的,听住在这山上的老人说,以前有几个猎人,先后误入惊忧谷,也不知看见了什么脏东西,回来以后被吓得高烧昏迷整整三天三夜,更邪门的是,等他们醒来,在谷中发生的事竟全都忘了,这还不算完,好像是某种惩罚一样,这几人家里又发生了一连串的倒霉事,惊忧谷这名字,就是这么来的,打那以后就没人敢到那里面去了。”
季星临止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怎么可能,发烧三天三夜还能活?”
崔岩笑了笑,暗暗扫了一眼修觉,看他嘴角挂着一丝略带嘲讽的笑意,心知受过高等教育的修觉不信这些鬼神之说,话便转了个弯,“季先生说的是,那下面常年不见光,积了许多雨水,阴暗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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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猎人应该是受了凉,生了点小毛病,后来那些说法,不过是以讹传讹。”
一旁的修觉开口道,“开发的时候去看过吗?”
顶头上司问话,崔岩恭恭敬敬的回答,“惊忧谷在东山和西山的夹缝里,时不时的有滚石往下落,再加上是不见光的地方,没有开发价值,就没理会。”
修觉微微颔首,指了指下面的惊忧谷,“好好编个故事,能充当个许愿池。”
生意人脑筋转的快,他一说,崔岩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暗自佩服的同时,将这个想法记在了心上。
度假山庄本就是中产阶级旅游度假的地方,这些中产阶级都有点小资情调,他们会在国外的喷泉里扔硬币许愿,自然也会在惊忧谷里扔下忧愁。
而季星临一听,他们谁都没有下去看过,好奇心更重了,“我们去转转吧?”
修觉漫不经心的扫了他一眼,声音中却尽显温柔,“又不是小孩,安分点。”
“我都要订婚了,以后哪还有机会,最后一次了,你不陪我?”
季星临订婚两字一出口,修觉的眸光便暗了几分,犹豫片刻后,他无奈的弯了弯唇,“我有点累了,明天。”
目睹全程的崔岩仿佛看到了一把四十米长的大刀插在修总裁的心口,哗哗的淌着血。
关于修觉和季星临的两三事,作为跟了修觉四年的直系下属,崔岩再清楚不过。
这两个人打出生就认识,迄今为止已经二十八年了。
修家和季家世代交好,因两家女主人同时怀胎,便约定若生一男一女就定个娃娃亲,未曾想天不遂人愿,生下了一对男孩。
娃娃亲不成,兄弟情也好,年龄相差无几的修觉和季星临,从小便亲如兄弟,一起上幼儿园,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一起追求女孩,一起出国留学,一起去旅行冒险,他们是最合拍的朋友,不论是家世,学历,喜好,都如此的契合,唯一不同的便是,修觉喜欢男人,而季星临,是个正儿八经的钢铁直男。
修觉喜欢季星临,对崔岩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
生于艺术世家的季星临喜欢音乐,是知名的钢琴家,开过自己的独奏会,也出过专辑,在娱乐圈里小有名气,他从小被保护的很好,又有着天之骄子的高傲,难惹些麻烦,都是修觉悄悄的帮他摆平,崔岩在做修觉助理的时候,好几次为季星临的事奔波,不仅如此,每每陪着修觉到处应酬的时候,那些个老总常常喜欢叫人作陪,见修觉对女人没兴趣,就会找来青涩的小男孩,许是为了应付场面,修觉会挑选一个留下,时间久了,崔岩察觉到,这些男孩和季星临总有那么一处相似的地方。
当然,就算没有这些,目空一切高高在上的修总在面对季星临的时候,眼神也是特别的。
至于季星临是真看不出来,还是装傻,就不得而知了。
也,不重要,反正他即将订婚,订婚宴的地点就在修仁地产新开发的度假山庄内,等他结婚那天,修觉会是当仁不让的伴郎。
感觉上很残忍,可仔细想想,这一切又是那么的顺其自然,顺理成章,或许要不了多久,修觉也会找到一位与修家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生子,他们俩之间,不可能发生什么惊心动魄的浪漫故事。
现实,就是残忍的。
翌日上午,天气分外晴朗。
修觉答应了季星临要陪他去惊忧谷里看个新鲜,即便不是很情愿也不会反悔违约。
他看着准备十分充足的季星临,默默的接过了他手上的包,“你这是要去哪。”
“你懂什么,安全最重要,搞不好里面会有什么特别危险的妖魔鬼怪!”季星临期待的说。
修觉笑笑,说了一句叶公好龙后,便认命的跟着他往山谷里面走。
惊忧谷简单来说就是山体裂缝,将整座山从中间劈开一般,划出一条长长的山谷,呈细长的三角形,外阔内窄,入口处全都是巨石和歪七扭八的树木,显得空间格外紧迫,又神秘气息十足。
季星临很兴奋,他从小就喜欢探索“未知”,为此没少受伤,可仍是乐此不疲,“修觉,你说这里面会不会有蛇?对了,你还记不记的我们在亚马逊遇到的那只大蟒蛇,被教练几棒子就打死了,他把内脏掏出来以后还给我们烤了蛇肉,一股猪排骨味……”
看着他脚步轻快的往前走,修觉抬起手,为他照亮了前面的路,“记得。”
修觉当然记得,他前半生所有的回忆都和这个人息息相关。
惊忧谷和亚马逊比起来,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沟,两侧的山壁平平无奇,地面则险峻坎坷,难以行走,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了。
越往里走,光线就越弱,修觉抬起头,看着被茂盛树荫遮挡严实的上空,倍觉压抑。
难怪下面一丁点草木都没有,这地方正午的阳光都照射不进来。
季星临也觉得无趣了,“什么也没有啊。”
“要回去吗?”
“别了,都走到这了,到前面看看,你注意点脚下啊,全都是石头,摔一跤可惨了。”
山谷越来越窄,前面隐隐约约的传来一阵流水声,随着两人缓缓向前,水声也愈发明显,脚下的石头也变成了湿润的泥土,四周更是不见半点光线,说是伸手不见五指也不为过。
修觉上前一步,紧跟在季星临身旁,低声叮嘱他,“慢一点。”
不知不觉的,两人离山谷尽头越来越近,季星临拿着手电筒四处打量,光突然停在了一处,他惊呼起来,“你看着上面,好神奇。”
修觉看了过去,山壁上的纹路乍一看像是一幅画,有种花团锦簇的感觉,最妙的旁边有一道蜿蜒而下的水流,是昨日山上雨后的积水,光束落在水上,折射出绚烂的光。
中国万水千山,这种景色并没有多稀罕。
修觉只能说,“神奇,大自然。”
怎么听怎么有点敷衍,季星临长叹了口气,“你这样可不行,要懂得发现生活美好的一面。”
季星临是个典型的浪漫主义者,他把手电筒都交给修觉,随后拿出手机对着山壁拍照,“我要给宜然看看。”
“拍不清的。”修觉心里别扭,故意将光往别处照,或许是错觉,一晃的功夫,他似乎看到了一抹幽蓝的光。
修觉一时失神,仿佛受到某种蛊惑一般向前走了两步,未曾想左脚踏空,身体失去了平衡,顺着斜坡滚落下去,身旁的季星临下意识的用手去抓他,也被带了下去。
……
什么情况?
冬长青蹲在石头上,直勾勾的盯着不远处躺在那里的两个人。
准确的说,是两人身旁的光。
光……
他有多久没见到光了。
冬长青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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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溜小跑冲过去,捡起手电筒往自己身上照。
哇,亮亮的,真舒服。
照了好半天,冬长青才发觉自己没有穿衣服。
他从化作人形到被封印,一直都生活在天宫,虽然千万年前的事他已经记不太清了,但是基本的羞耻心还是有的。
冬长青万分不舍的把光分给昏迷过去的两个人,即便很感激他们无意中打破残余的封印,可衣服还是要扒下来。
?这个人长的真好看……眉毛,鼻子,眼睛。
冬长青的手指顺着季星临的脸一路下滑,最后落在了他的下巴上。
嗯,越看越熟悉,越看越喜欢。
喜欢?
冬长青感觉不妙,急忙将脸扭到一边。
“这是什么……”
他嘟囔着捡起修觉身旁的包,翻来覆去摆弄了好一会,才将背包打开。
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多,冬长青一样一样的往外翻,像打火机指南针这种东西,冬长青没什么新鲜的感觉,他在天宫里什么稀罕的宝贝没玩过,比起这些,背包里的衣服更吸引他。
换好衣服,冬长青打算离开这。
他在这待了太久太久,已经迫不及待了。
可才走两步,刚刚那个人的脸再度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真好看。
算了,把他放在这,他会死掉的。
千万年的时间虽然令女娲的封印变得分外薄弱,但是对闯入此处的凡人而言,其中的诅咒绝不是他们能承受,而打破封印的凡人,只有神仙才能救的了。
冬长青,说的牛逼点是上古神花,可实际上,就是朵装饰性的假花,别说上天入地,化作人形连身蔽体的衣裳都没有,还好,救个凡人对他而言并不是难事。
冬长青随手拿起被他扔在地上的匕首,小心翼翼的割开了自己的手指,挤了好半天,才挤出一滴浮着红光的鲜血。
掰开季星临的嘴巴,将血喂下去后,冬长青莫名感觉到了满足。
这个世界上,终于有人是因为他活着的了。
这种满足感让冬长青将视线落到了修觉身上。
作为凡人的你,可懂何为生死有命,命由天定。
冬长青是真的想要救他的,他废了好大的力气,在坑里挖了一个坑,把修觉拖了进去。
然后,埋土。
大地是人间万物之母,快要枯萎的小花埋到土里,明年也能开出花。
道理很简单吧。
冬长青正埋的欢,躺在坑里的人却缓缓睁开了双眼。
在微光中,冬长青与修觉对视。
干嘛……干嘛要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再生父母!
修觉的眼神冰冰凉凉的,这让冬长青很不满,他抬起手,对着修觉的脑袋就是重重一拳,将刚恢复意识的修觉再次打晕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冬长青:确认过眼神,是忘恩负义的人。
修 觉:确认过眼神,是要活埋我的人。
第二章
冬长青把修觉打昏后才回过味来。
区区一个凡人,命也太硬了,破了女娲的封印,是要拿命来抵的,他居然自己醒了过来。
这种命格的人,必将富贵一世,也该孤寡一生。
冬长青竟有那么一瞬间觉得他可怜。
除此之外,修觉对冬长青来说,只是区区一个凡人,另一个凡人要比他重要的多。
他回过头,盯着躺在那里的季星临看了好半天,见他手指微动,隐隐有了清醒的迹象,冬长青安下心来,又有点小得意。
原来他的血真的能让人起死回生。
冬长青记得,在二郎神将他献给王母娘娘的时候曾经说过,神花一族源于盘古之身,生来便有盘古之血,乃神之血,只可舍,不可夺,拥有伟大的力量和不死性,神花在爱上人后,为与人长相厮守,用尽自己身上的神血,化作人形,与此同时,使用了神血的力量,牺牲掉的便是如日如月的长生。
冬长青以为,自己只是用了一滴血救恩人,因果偿还,无伤大雅,可他并不知晓失去一滴盘古之血对他来说就是鲜花缺了水,饶是不凋不败,不死不灭的神花,花叶也会枯黄,凋零,和那些修仙者损了修为一般,要过好长的日子才能养回来。
可惜,冬长青因王母娘娘而化作人形,并未察觉到自己身体的异样。
他还在盯着季星临的脸。
这个人怎么长的如此好看,也不知道他睁开眼睛会是什么模样,真想看看。
想看归想看,冬长青更想离开这里,他站起身,向外奔跑,因脚步匆促,没跑几步就踩到了石头,重重的跌倒在地上。
按理说,他感受不到疼的,只要拍拍身上的灰,再继续跑,很快就会到尽头,暖暖的阳光撒遍他的身体,他会重新拥有那妙不可言的快乐。
可冬长青没能像自己想象中那样利落的爬起来。
他的手掌,膝盖,与地面猛烈撞击的每一处肌肤,皆传来若有若无的刺痛。
在那一瞬间,冬长青的脑海里全都是季星临的面孔。
他……对人动情了?
他也爱上了人?
这爱来的太突然了!
冬长青,你怎么能这样肤浅!
对死亡和未知的恐惧远远大于对爱情的向往,冬长青太害怕了,太不知所措了,已经无暇去想季星临,此时此刻,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现在,立刻,马上,要看一眼太阳的光。
冬长青脚步踉跄的向谷外跑去,并未察觉到他离开后清醒过来的季星临。
“修觉!修觉!你没事吧?”
被唤醒的修觉一时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他脑子有点迷糊,“你,为什么打我……”
一句话把季星临逗笑了,“我什么时候打你了,还让我小心点,这么深的坑你没看到吗?有没有摔伤?”
修觉坐起来,拍掉了身上的土,“没事……做了个奇怪的梦。”
“你都昏过去了,还能做梦……”季星临什么都好奇,看修觉身体无恙,他便兴致勃勃的问,“梦到什么了?”
“梦到你打我。”说出来修觉自己都觉得可笑,他轻轻碰了一下鼓起一块的额头,“可能是磕到了石头上。”
季星临的乐观着实让人羡慕,他笑眯眯的摸了一把自己的后脑勺,“我也是,疼死我了,幸好没出什么大事,我们赶紧回去吧,耽误了后天的订婚宴,宜然能杀了我……”
……
在山里游荡了一整天的冬长青终于冷静下来,他万分肯定,自己是真的动情了。
否则,他怎么会掉眼泪。
饥饿,疼痛,疲惫,一切的一切如同洪水一般向他袭来。
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丝毫能被感受到的灵气,天宫,地府,早已在岁月的长河中泯灭,作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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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冬长青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又该找谁来帮帮他。
这么想来,已经记不清楚模样的王母娘娘,对他还挺好的,他渴了还会给他仙露喝。
好难过啊……
冬长青坐在树上,看着远处缓缓升起的太阳,抹干脸上的泪水后,认命了。
或许这就是神花一族的宿命,谁也躲不掉。
现在,他要去找该和自己共度一生的爱人了,虽然他还不知道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但是有志者事竟成,只要他想做,就一定会做到的。
那会七仙女还和他打赌,说他敢偷看她们洗澡,可绝对不敢弄乱仙界第一美男子二郎神的头发。
最后怎么样,他不仅弄乱了,还剪下来了一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