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今天的我穿到了哪里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仟韶
当初那满山奇形怪状的的妖怪可把他吓得不轻,所幸岁山外界是各族混居,他一个普通人类居然也顺利在这里生根。他在这里结识了云谙和与云谙形影不离的锦岚,然后是阿宁,素月和苏苏,最后再是司珏……
凌欢睁开眼,他还不想死,他还没有活够!在泥潭里苦苦挣扎,日日忍着恐惧他也坚持下来了,现在要他认命他怎么会甘心!!他还要活下去,长长久久的活下去!要活的更好!
风如尖刀般刺痛他的脸颊,头发胡乱飞舞。凌欢气沉丹田,大声道:“救命啊!!!救命啊!要死人啦!!!大大!云谙姐!救命啊!再不来我就要死了!!”
“噗!”素月和锦岚一起笑出声来,苏苏坐在锦岚怀里打了个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看着这一幕也跟着笑起来,手捏拳头揉揉眼睛,“欢欢真可爱。”她说。说完眼睛一闭,继续睡了。
“你们还笑!?”像条小虫子一样趴在地上艰难蠕动着的庄羽墨简直要气炸了,要是他还能活动的话一定要跳起来好好教训他们虽然也打不赢,但是态度一定要有:“凌欢他都快摔死了!”
“好孩子,不要急。”素月漫不经心的道:“你且看着就是了,我们不会让他有事的。”
一道白色的身影在山间疾行几经跳跃攀上悬崖一把抱住凌欢下坠的身体扑向对面山体,那人手里握着一柄银光闪闪的锋利匕首狠狠扎进山体两人又下坠了一段距离终于缓住两人下坠的趋势。
心脏快像是要跳出心口一样,凌欢呼吸急促,脸色苍白,他抬头看向自己的救命恩人,正好对方也向他看来。那是个风度翩翩,气宇不凡的男人。一双剑眉凌厉不失柔和他的眼睛深邃而明亮,他的鼻子直而挺,唇边擒着一抹笑意,一身书卷气更是为他增添了几分魅力。这是个标准的古代美男子,若是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凌欢只能想到芝兰玉树这个词。
“没事吧?”他问,好听磁性的声音里带着安抚的意味,安定着凌欢受到惊吓的心脏。
“多,多谢。”凌欢有点结巴,“谢谢你救了我。”
救命恩人笑得很温和,等他带着凌欢从峭壁上一点点挪下来,才向凌欢自我介绍道:“在下李寻欢,正与未婚妻踏青至此忽闻兄台的求救声这才及时赶来出手相救。”
不远处确实有一人被簇拥在三名侍女中间,此刻正急急赶来,想必这就是他的未婚妻了吧。
“不知兄台何故从这悬崖上跌落,可是有什么仇怨?”李寻欢微笑着问道。“在下虽不过草莽,懂些粗浅武艺,但只要有能帮的上忙的地方兄台只管开口便是。”
凌欢赶紧把事情经过给说了,说完他觉得有点儿委屈,“我都说了他们要什么我都给,为什么他们还一路追着我不放?”
李寻欢听了却是皱眉,“听你说来他们一伙人在此处犯案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嗯嗯嗯!”凌欢赶紧点头,“他们看起来非常熟练!肯定是惯犯!”
“我明白了。”李寻欢道,“这事我会禀明知府让他派人在这附近查探一定将这群恶贼捉拿归案。”
“表哥,你没事吧?”被簇拥着的少女赶来上下打量着急急问道。她,穿着一身粉紫衣裙,头上如云黑发上浅浅簪着几枚珠钗,素净而优雅,远山浅黛眉,眸若秋水,只一看便溺了心神。
“没事没事,诗音别担心。”说罢又各自给凌欢和林诗音介绍。
林诗音微微一笑,落落大方的向凌欢行了礼,温婉明媚的眼睛里带着浓浓笑意,很是和善,看向李寻欢时那眉眼间流转的幸福和爱意让人见了便不由心中生羡。
各自行礼作揖后李寻欢道:“不知凌兄是否还要去那寒山寺?”
凌欢无奈叹息一声,素月说了,想要在这个世界的一切事情能够顺利展开,他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去这寒山寺参拜,凌欢实在是不能理解,他又不信佛,参拜时也做不到全心全意,诚心礼佛,这佛祖理不理他都还是个问题呢,拜了也不知道有什么用。“要去的,不然我可就白来一趟了。”
如今正值七八月份,正是草木如茵百花盛放的时节。这处山谷中便是如此,溪流环绕,大片的缤纷多的花海一眼望不到头,清风徐来,花影轻动,花枝蔓摇,各色花香扑鼻而来。
李寻欢带凌欢出了谷,又说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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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去寒山寺不如一同行走也方便照应。
可是这不会打扰到你们吗?凌欢这么想着,也这么问了,他知道,李寻欢这么说是完全为了他。
“不会的,凌兄快别多心了。”李寻欢道:“诗音的身体不太好,前段时间大病一场我便来求了佛祖,如今大好了这是来还愿的。”
一旁林诗音也笑着点点头,眉眼含情的看着李寻欢:“倒是还没来得及多谢表哥。”
于是凌欢只得信了。
林诗音身体弱,自然是坐了轿子上山,凌欢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年郎却不能要求说我也要,只能陪着李寻欢一步一个脚印的又爬上去,爬的脚底生疼,等到晚上就寝他才发现脚上满满都是水泡。
拜完佛,凌欢便在李寻欢的护送下回了家,凌欢还开玩笑道要请护花使者李寻欢好好吃上一顿。
李寻欢大笑,“这倒不必,若是非要请的话还是请我喝酒来的实在,我这人一生喜好颇多,最大的爱好便是这杯中之物了!”
“求之不得!”凌欢笑眯眯道:“我这酒楼里最近刚来了一个新的酿酒师,家传的酿酒绝学绝对会让你尽兴的!”
是个比较和平的朝代,没有战事,国家繁盛,百姓们安居乐业。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国家有个很擅长治理的君主。
沿途又一路和摊贩大娘大爷们打着招呼笑僵了脸回去,凌欢也不知该为太过热情的邻居们烦恼呢还是该为自己魅力太大而烦恼。
毕竟在这个看脸的世界,他不帅的话可没人理他。还有被一群大爷大娘哭着喊着要给他介绍漂亮的妹子呢。
嘻嘻*^__^*
李寻欢看他这样摇着扇子笑得不行,凌欢看他一样,“哼”了一声表示不屑和他计较,他有美颜盛世就行!
然后保持着一脸*^__^*微笑的凌欢来到客栈门口时面对珍宝阁和异乡楼欲哭无泪。
什么叫乐极生悲,这就叫乐极生悲了。
要不是震撼太大凌欢整个人都傻掉了,他简直要仰天长啸做名画《呐喊》状了,他的客栈呢?他的客栈不是在珍宝阁和异乡楼中间吗?
嘤嘤嘤,凌欢表示自己真的要哭出来了,他的客栈抛弃他跑路了。
夭寿啦,这里有家客栈私下带着老板的伙计们跑路了。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欢迎看大型法律节目《法律探索之寻找跑路的客栈》。
想到几个小时之后就要流落街头惨遭睡大街的遭遇的凌欢忍不住想要五体投地放肆痛哭起来。他刚刚才惨遭抢劫钱袋都没了,身上根本就没多少钱啊,嘤嘤嘤,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要知道他是从这里穿过一条长长的通道来去客栈和这个世界的,现在客栈投影不见了,通道不见了,他可要怎么办呀!
“怎么了凌兄?”李寻欢看他这般奇怪反应不由开口问。
“我我我不能请你喝酒啦……嘤嘤嘤……”凌欢扑进李寻欢怀里大哭,“宝宝被抛弃了,宝宝的心好痛!”
凌欢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好不凄惨,“我和小伙伴来这边本来是想做出一番事业,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除了我都病倒了。然后我就每天跑腿照顾他们,结果今天我回来发现他们带着钱跑了。”
凌欢掏掏兜,掏出来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却一个子儿都没有,“你看,我现在连点钱都没有了,嘤嘤嘤,我要流落街头了!”
#每个世界都黑自家妖怪#
#八一八那个总黑自家妖怪的老板#
虽然是投影,但妖怪客栈出现在珍宝阁和异乡楼之间,很多人都看到了。现在偌大一个客栈就这么凭空消失了,世界意识就一定得要为这件事情擦屁股,不管是用个什么理由或手段都要将这件事糊弄过去。
如果这件事暴露在大众眼中的话可是会引起巨大恐慌的。
果然,李寻欢并没有问关于客栈的事,被下意识的忽视了过去。
李寻欢皱眉,很是同情的看着他,“凌兄说笑了,如今你落难我怎能视而不见,我那李园虽不是什么豪门大宅但一个凌兄还是住的下的。”
一说李园凌欢瞬间就想起来为什么他老觉得李寻欢这个名儿听起来那么熟悉了,这不是大爷大妈们和他唠嗑的时候和他说过的那个气派的大宅子的主人吗?
李寻欢,出身一个书香世家,家住李园。李家三父子俱擅长于文墨,都曾在科举中高中探花,有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美名。
传说李寻欢不止出口成章、满腹经纶,是御笔钦点的探花,在武艺上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名号也传遍大江南北,在江湖上有着六如公子的美称。
听说还有个青梅竹马的美貌未婚妻。
这就是个典型的人生赢家啊。凌欢曾经还这么感叹过,现在一看,可不是名副其实嘛!
凌欢瞅瞅他,道:“先说好,如果你要留我的话可别问我要钱,我可是没钱付的哦。”
只见李寻欢皱眉点头说自然不会,一边问他要不要他帮忙派人将属于他的那部分钱财追回来,一边让他尽管放心的住在李园。
凌欢拒绝了他的第一句话,答应了第二句。开玩笑,他上哪里去找那么几个人来给李寻欢追着玩儿啊。
于是凌欢就这么屁颠儿屁颠儿的跟着李寻欢去了李园,开始蹭吃蹭喝的日常。
第42章那把放荡不羁爱自由的
庄羽墨为人桀骜,就算遭受众多磨难也不曾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不曾弯下挺直的脊背,但傲气和自尊在绝对强大的实力面前都是无用的东西。
事后庄羽墨趁着云谙放松的功夫对她出手,他不知道在他看来的放松警惕不过是云谙的寻常状态而已,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放松不放松的,有的只是戒备和全力以对,所以庄羽墨又被教做人了一回,偏偏他还不死心,就算倒在地上浑身是伤动弹不得那颗心也还是蠢蠢欲动,云谙见了觉得好笑,她也有过这种时间段也理解他,不介意闲暇之余教导一下他,不过次数一多就有些就有些烦躁了,干脆下了狠手把庄羽墨打得重伤没有十天半个月来下不了床,这才清净了。
云谙向锦岚吐槽说,要不是打死他不太好她早就下手了,虽然他对她的威胁不大无法造成什么实际伤害,但他的视线总是如影随行,像只苍蝇一样,让人心生烦躁。
这时候锦岚就会摸摸她的脑袋,将她摇乱的簪子扶好,笑而不语。
凌欢跟着李寻欢回去的当天晚上,便请厨子满满当当的做了一大桌子菜摆在园内,林诗音与李寻欢共同作陪。
凌欢和李寻欢本是随便聊几句却发现对方无论是性格脾气还是行事作风都颇为投缘,于是两人便天南地北的聊开了,林诗音也是见识广阔不同于一般女子,有时候对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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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提出的观点和切入角度都让人感到新奇和惊喜。
凌欢:”能够得到林小姐这么一位才思敏捷秀外慧中的未婚妻李寻欢你可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李寻欢给林诗音夹完菜,正端了杯酒喝,听闻凌欢的话也只是笑了一下,朝他拱拱手,敬了杯酒,“寻欢三生有幸。”端的是一副写意风流的做派,又向林诗音举杯,“言容貌表妹倾国倾城,言性格表妹蕙质兰心,这般摸样的人儿本应只有天上有如今下了凡尘使寻欢一见倾心眼里再容不得其他人,今生能得表妹为妻,寻欢此生再无憾事。”
林诗音听了脸色微红,眼波含水,幸而天色已晚,烛火不太亮才没有将她此刻的模样表露无疑,可即便是这样也能让人感受到她的羞涩和喜悦。“表哥才是,我不过一个孤女而已,何其有幸才能遇到表哥……”
凌欢自己做过古人,也见过不少英俊潇洒的人士,但李寻欢这一身仿佛从骨子里生出来写意风流还是让他颇为折服,也为他能面无表情的说出这种话赞叹不已。
由于白日里是个天朗气清的好天气,夜晚也是皓月当空,美酒佳肴美景再加上志投意和的好友,更是兴致盎然。
聊着聊着李寻欢还和林诗音共谱佳音,一人奏笛,一人操琴,两人默契十足更是情投意合,眉目流转间那深厚的情意让凌欢觉得这曲《高山流水》充满了狗粮味。
夜色渐深,晚风渐凉,林诗音身体到底是弱了些,便离了席,剩下凌欢和李寻欢聊天胡侃一晚上。
凌欢喝小青蛙的酒到底是喝伤了,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想再喝酒了,此时他也只是捧了杯茶水慢慢喝着,他小口地喝着茶,想到白天的事有些打趣地问李寻欢:“你是不是看到有人有困难就会将他捡回去?”这么烂好心也不怕引狼入室。
李寻欢看着他有些无奈,他摇头道:“别的不说这点识人之明我还是有的。”
“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我是个坏的呢,你这般待我不怕我出手害你?”凌欢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目光灼灼,结果半天过去了他还是一副清俊儒雅的模样,半点不为凌欢的视线而动摇,只见他轻摇画扇,道,“是有这个可能,不过我还是无法对需要帮助的人视而不见。”
凌欢听完这话,沉默一会儿,给自己斟了杯酒,太久没有喝酒辛辣的液体一入喉便使他呛咳起来。才道:“你可真是个烂好人。”不过每个世界总是需要一些烂好人的。
李寻欢看着他笑起来。
两人天南地北的侃,从星星月亮聊到诗词歌赋,从风花雪月聊到人生理想。
凌欢虽然是白住,可李寻欢并没有怠慢他的意思,不仅贴心的在外园为他安排了住处,还给他派来两个如花似玉的婢女。
看着两个人比花娇的大妹子,凌欢不由得仰天长叹,这该死的有钱人。
住在李园的日子各种舒适贴心,从家居布置到吃食方面都细心的问过他的喜好并做出调整。
凌欢不止一次的感叹李寻欢这个主人家的细心,结果都被丫鬟们笑着告知一切都是他们家小姐林诗音做的。
一来二去就让他对林诗音产生了些许好奇心。
随着他住的时日增加,下人们偶尔也会在他面前提起一些这位的事情,让凌欢大概也了解一些关于林诗音的事。
幼时父母遇难,李家伯父怜她一个人,就将她接过来在这李园里住下了。她从小在李园长大,虽只是个表小姐但园里众人都是看着她长大的,早已把她当作了这里的主人之一。
后来李家伯父见她与儿子情投意合,就为两人定下了婚约。园里众人听闻她和李寻欢的婚约后,里里外外都是喜气洋洋的。
一则是因为林诗音性子柔弱,家里老人们担心她嫁出去以后受人欺负。二则是担心以后李寻欢娶妻有个强硬难伺候的主母。现在可好,两人都是知根知底的好孩子,在一起也让人放心。
凌欢对这个柔弱貌美的林小姐不知不觉中有了不少好感。平时和李寻欢聊天时就不自觉的带了出来,对万事都仿佛温和有礼的李寻欢这下可就笑开了花。只见他眉目中透着得意,假装不经意的道:“诗音一直都是最贤惠体贴的。”
凌欢翻了个白眼,“林小姐当然好,我觉得配你这个人倒是可惜了。”
不过玩笑话罢了,相处时间不长,凌欢发现这个有着一副好相貌看起来风流的不行的李寻欢其实是个严于律己,洁身自好的男人。这个时代的男人有的毛病他都没有,他从不逛花楼,从不拈花惹草,唯一的爱好就是和朋友聚聚会,喝喝小酒而已。
朋友们调侃他惧内,他也一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的自得样子。
林诗音为他尽心照顾自己,他为了林诗音规范自身。两人都在为对方做更好的自己。
凌欢看着他们俩这样子不由感叹他们天生一对。
整天这狗粮吃的腻得慌,凌欢决定出去走走得被闪瞎了眼。
这天,他拿出个匣子递到李寻欢面前,“在这李园住了这么些时日一直没有好好感谢过你,现在我要离开了,这个就当做谢礼吧。”
李寻欢忙推辞,说什么帮他并不是图他好处。
凌欢当然知道,想了想道:“当初说好了,我过来就是来白吃白住的,我可不会为这个掏钱的,要知道我就是个穷人。但这只是份礼物。”他看李寻欢还是不想的样子又道:“这又不是送给你的,你推辞个什么劲?这是我送给林小姐和她夫君的。”
他打开盖子,匣子里是那对司珏给他做活动经的羊脂玉龙凤玉佩,又成双对有着大好的寓意,明显是送给林诗音和他的成亲礼物。
林诗音和李寻欢订婚多年,但李寻欢父亲、大哥先后过世,因为要守孝,这婚事就这么耽搁了下来。
看到这份礼物,李寻欢知道自己是推辞不了了,既有些无奈又有些欢喜,“那我就替诗音多谢你了。”
“这还差不多,男子汉就要这样嘛,扭扭捏捏的像个什么样子。”
这玉佩不看那妙绝伦的雕工,单看那玉色质地就知道不是俗物,没有个几万两是拿不下来的。要知道凌欢身上那几个钱早就花完了,最近出去买个烧饼都是找他借的钱。李寻欢疑惑:“凌兄不是说身无分文了吗?”
凌欢噎了一下,无语的看着他,“大兄弟你就放心吧,我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小老百姓,这东西来路对着呢。”他嘀咕一下,嘟嘟囔囔道:“来路不明的东西我可不敢送人,送出事来了怎么办。”出去走什么看什么风景啊,要不是今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床头出现一小堆银票知道是司珏他们在催他赶紧上路他才不想离开林园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生活呢。
李寻欢看他一脸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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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我有内情你别追根究底的样子,无奈的转移话题道:“怎么住的好好的突然就要走了呢?”
他突然想到外园除了凌欢还住了好几个江湖人士,怕是他们之间相处的不愉快,便问他:“是不是哪里住的不太适应?”
凌欢到没想太多,他知道李寻欢这样的人在江湖上必定交游广阔,有几个江湖朋友也正常。只不过他与外园那些人不过几面之缘,发现话不投机以后就连见面都少了。
“没有的事,我在你这里住的不要太舒心。不过我还有点事儿必须去办。”凌欢踮着脚拍拍他的肩,指着外面美好的□□,“你看世界如此美好,我怎么能弃她于不顾,所以——我要去拯救世界!!”
李寻欢一脸微笑看他,好像在说,你尽管编,我信我就是个傻子的表情。
凌欢有些恼了,他不就偶尔喝李寻欢开开玩笑嘛,现在说真话他就怎么不相信呢?
李寻欢表示自己也是心累,拯救世界这种重任真的不适合凌欢这种二傻子,他这智商这分分钟就能把自己给卖了的样子不把自己卖了都算好的了。
偏偏凌欢一副“好好珍惜我在的时光,我一会儿就要去拯救世界成为英雄了,等着我满载荣耀而归以我为荣,为我骄傲吧!”的表情让他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在他准备问凌欢想要怎么去拯救世界的时候,管家走过来提醒他时间差不多了。
时间?什么时间?
等李寻欢打发走管家就见凌欢满头问号一脸好奇。就是个大号的好奇宝宝。
李寻欢被他那眼神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由扶额,给他解释道:“几天前有人与我约战,时间定的就是今天。”
“约战?”凌欢的眼睛亮了起来。“我能去看吗?能吗能吗?”他还没看过别人比试约战呢。
他这才想起来,好像听说李寻欢在那个什么江湖百晓生兵器排行榜上排位很靠前。
通常这样的人总有很多江湖新人想要来挑战一下,万一运气好挑战成功了可就在江湖上一战成名了,少说能少奋斗十年呢。
再说了李寻欢一看就是个性格温和的人,这样的人一般出手都会留有余地,不会让人连真正进入江湖的机会都没有的。
但也就是因为他性格温和,从不滥杀无辜,所以挑战他的人总是前赴后继,让他有些烦不胜烦不胜其扰。
都说刀剑无言李寻欢本不想带凌欢去,可凌欢什么人啊,各种借口让人眼花缭乱什么我们就在旁边观战不上前呀,什么他会躲在别人身后悄悄看什么之类的最后实在受不了凌欢的死缠烂打的李寻欢只能和他约法三章让他一定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后无奈的带他一起去了。
约战的不只有点到为止的君子,不择手段的小人也是从未断绝过的,这种时候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
去的路上他看凌欢激动的不行,一会儿跑前跑后看地方到了没,一会儿给他捶肩捏背生怕他有哪里不舒服的样子不由得有些好笑。
他狭促问道:“现在不去拯救世界了?大英雄。”
凌欢自然的道:“现在你不是要去决战了吗?作为你的朋友当然是要在你身边支持你。至于拯救世界什么的……”他想了一下,“哪儿凉快哪儿去吧,等我看完了比试再说。”
李寻欢闻言无语了下,又无可奈何笑了起来。
决战地点在寒山寺。
寺里有僧人开阔的练武场,用来比试倒也是适合。
凌欢两人到时已经有许多听闻了这场比赛后前来围观的江湖人士将寒山寺围了个水泄不通。,兜售瓜子吃食的小摊贩们也摆出摊位叫卖着。这热闹非凡的景象直逼各种庙会庆典,看的凌欢直咋舌,他悄悄和身旁的李寻欢说到,“你说如果我弄个卖票进场的话是不是就赚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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