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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孑与2
古丝绸之路的没落一方面是因为西夏国的阻拦,以及西域乱纷纷的局面。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旱路庞大的运费让商贾们却步,路上必须的花销超过了货物价值的数倍,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生意范畴。
不知道什么原因,色彩斑斓的丝绸在西域非常的受欢迎,不仅仅是西域人喜欢,居住在冰天雪地里的吐蕃人也喜欢。铁心源以为,这已经形成了一股根深蒂固的文化。
能把东西卖成文化和习惯的人都非常的厉害,这其中就包括七彩居的主人。
以前的时候,七彩居的掌柜是一个精瘦的中年男子,自从一队马车在两百多个护卫的保护下进入七彩居之后,那个精瘦的男人就只好搬去前院去住了。
铁心源神情忐忑的仰头看着天,两只无所事事的手正在玩捉手指的游戏。
说好过来陪糖糖好好吃一顿饭的,结果赵婉跟着来了之后,这两个女人就一头钻进澡堂子不出来了。
铁喜毫无顾忌的和母亲阿姨一起进去洗澡了,铁心源也想进去,主要是几年不见,糖糖的身材太有看头了。
哈密王的名号对赵婉和糖糖来说就是一个大笑话。只要和这两个女人在一起,国事都会变成家事,而且不论大小。
糖糖嫁过一次人,听说她的夫君还是蜀中剑门一带的书香大户。
不过很不幸,成亲当天,糖糖的夫君就欢喜的发了疯,可能觉得自己能娶糖糖这样的绝世佳丽乃是天降鸿福,就决定在入洞房之前抒发一下自己的襟怀,居然神叨叨的在大喜的日子里,当众提笔写下了,烧掉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这样的疯话。
这句话其实是唐人说的,不过,那个时候正是李世民大帝时期,对于这样的疯话,大帝自然一笑了之,派人抽说这话的人两个嘴巴子就算完事。
大宋皇帝赵祯可没有这样的心胸,所以他的官员们自然也不是心胸开阔之徒。
正在参加酒宴的知县大人看到这两句反诗之后,立刻就翻脸了,喊来了衙役就把新郎官给抓进牢狱里去了。
新郎官酒醒之后,在得知自己干的蠢事之后,竟然被自己活活吓死了。
新郎官死了,造反言论自然就消失了,一切平安之后,新郎官的家人就认为糖糖是一个扫把星,竟然要糖糖为她的倒霉丈夫殉葬……
糖糖在东京的时候就非常的彪悍……
糖糖还有一个疼爱她到骨子里的士大夫爷爷……
糖糖手上有很多钱,最重要的是,她手里还有铁心源送她的蘑菇粉……
半年时间过后,糖糖成了那一家人的当家娘子……
过程到底是怎么样的铁心源没有问,他看到的糖糖已经出落成一个绝世大美人了,再也没有小时候如同肉球一般滚来滚去的模样。
除了高贵之外铁心源实在是找不出别的什么词来形容糖糖,披着一件雪青色的斗篷,鼻子里轻轻哼一声,那个在清香城无法无天的七彩居掌柜就害怕的双腿发抖。
从见面到人家去了温泉池子,糖糖没有正眼看过铁心源一眼,这让很久以来都是众人围绕中心的铁心源多少有点失落。
听说她们洗完澡之后就要去逛街,然后去拜见哈密太后,最后还要干什么来着铁心源没听清,好像依旧没有他什么事情。
铁心源自然不会留在这里当傻子的,象征性的等待了片刻就离开了。
正在水池子里逗弄铁喜的糖糖听丫鬟在她耳边轻语了一阵,原本欢喜的脸上,多了一丝落寞。
赵婉将胖儿子接过来放在赤裸的胸膛上让他自己喝奶水,拍着儿子白嫩的屁股对糖糖道:“你真的不想见他?”
糖糖鄙夷的道:“少说风凉话,他都成你丈夫了,我见他做什么。”
赵婉恶作剧的抽抽鼻子笑道:“到底还是心虚,你的丝绸店想要在哈密站住脚,并且组建自由贩卖的驼队,这哪一项少的了我夫君的同意?
我们三个自幼一起长大,没有那么多的忌讳,去见见他,免得让他难过,放心,我不是醋娘子。”
糖糖瞪大了眼睛道:“你哪来的自信说这些话?你当成宝贝的东西,在别人眼里说不定就是垃圾。”
赵婉啧啧赞叹两声道:“跑了快一万里来看他,这时候反倒嘴硬起来了。
哎呀呀,我们女人就是可怜,一颗心全系在郎身上,郎的心却在石头上。
当初你离开东京回蜀中的时候,我夫君失落了好一阵子,我问起他的时候,你知道他怎么说你们之间的事情?”
糖糖也很想知道,因此难得的没有反驳赵婉的话。
赵婉见糖糖安静下来了,就掩着嘴笑道:“他说,你们之间太熟了,他下不去手!”
这个理由糖糖早就听说过了,嗤的笑了一声道:“你和他不熟吗?他怎么能对你下得去手?连孩子都生了。”
赵婉抱着已经睡着的儿子笑道:“我那时候多弱小啊,新皇后总是找我的麻烦,我父皇又不太管我,母妃又是一个没什么用处的,又没有自由,就像是一个被关在牢笼里的罪囚,想自己开心的笑一下都有问题。
不像你,自小就彪悍,什么事到你手里都不算事情,不论是在你家,还是在王家,你都是无敌的存在。
就算我夫君对我们两人都有好感,可是我弱小啊,那些绝情的话啊,伤人的话啊,他自然不会对我说,怕伤了我,甚至怕我去死。
你比我强大,忍耐力比我强,就算一时半会受了伤,也会自己走出来。
所以啊,他不伤你难道伤我啊?”
糖糖瞅着赵婉道:“以前你怎么不对我说这些话?”
赵婉把儿子往上举一举大笑道:“我看起来很傻吗?”
糖糖将自己湿漉漉的头发挽成一个发髻笑道:“没了也就没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要我糖糖大小姐和你一样伪装成一个弱小的女子,还不得把我憋屈死?
我爷爷说女人不能过于刚强,刚强就要吃亏,我偏偏不,别的女人是菟丝花,只会缠着大树向上爬。
糖糖大小姐做不到,我自己会长成参天大树,自己就能到最高处,靠我自己和别的树木抢夺阳光,雨露,哪怕被雷劈我也要依靠自己的根站着,不靠什么臭男人。
婉婉你别得意,你这辈子注定了要和别的女人抢男人,而且还要抢一辈子。
战胜了我没什么好得意的,后面还有一大群的女人等着和你抢呢。
不说别人,就你哈密国那个烟视媚行的使者,外面就传他是铁心源的情人来着……”
赵婉不上当,她知道糖糖这时候是在那话激自己,当年总觉得对她有些亏欠,现在让她在话语上占点便宜不要紧,她多可怜啊,新婚日就死了丈夫……(未完待续。)





银狐 第十三章没遮拦的贺元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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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没遮拦的贺元伍
“哈哈哈……”
“哈哈哈……”
贺元伍像一个傻子一般的笑了整整一天。
自从他战战兢兢的将乌鸡国的旗号竖立起来之后,他就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他不怕铁心源,他害怕孟元直和阿大,在军中的时候他就见识过孟元直的可怕。
而阿大有两个头。
多少次他汗津津的从噩梦里醒来,脑海中不是有孟元直砍掉他脑袋的残酷景象,就是阿大抱着他的脑袋猛啃的恐怖场面。
现在不用担心了,铁心源那个士子竟然允许乌鸡国建立,这太出乎他的预料了。
想象中的大军讨伐没有到来,噩梦里的场景也没有出现,他的冒险行为终于有了收获,尤其是冷平和王胄两位昔日的袍泽带着自己的亲兵来投,这让他的心情非常好。
即便有胡姬打翻了茶碗,他也非常仁慈的没有砍掉那个可怜女人的脑袋。
冷平一向高傲,看不起贺元伍这个大头兵出身的家伙,今天,这家伙嘴里说着好话,一碗碗的烈酒敬过来,再也见不到昔日的骄傲。
终于扬眉吐气了,这就是贺元伍现在的感觉。
自从南征的功勋因为一些无聊的罪过被大宋文官们抹平之后,贺元伍基本上就不再相信任何大头巾了。
直到现在他依然不明白,杀掉敌人,奸杀敌人的妻女,拿走敌人的财物,烧毁敌人的房子这有什么错?
难道说让弟兄们血战一场之后,笑吟吟的进入敌人的城市,和敌人坐下来喝一碗茶,然后什么事都不干就回家?
凭什么?
来到西域之后贺元伍才发现这个世上还有另外一种畅快的活法。
杀死敌人,拿走一切。
在西域混了两年之后,贺元伍觉得铁心源做的那一套并不好,既然已经拉下脸当马贼了,为什么还要一切都交公,为什么还要规定不能对妇孺下毒手?
这让弟兄们很不畅快。
哈密国的规矩越来越严格,管理哈密国的依旧是一群大头巾,铁心源甚至忘记了他当初是怎么起家的,竟然学宋人弄起了文治。
一百多万回鹘人进入了哈密,为什么要自己饿着肚子也要救活那些人?为什么就不能把那些人的那个做奴隶卖出去?这样一来大家的日子都好过。
不当马贼的西域国家是没有前途的,贺元伍对这一点看的很深,很透彻。
护送一群胡商去大食,这只是一个借口,雇佣兵里面不满意铁心源的人很多,尤其是经过哈密大惩罚之后,对铁心源不满意的西夏人,契丹人,吐蕃人,西域人越来越多。
他们看得出来,在那场大惩罚中,死掉的都是西域人,宋人,汉人只是受伤,一个都没有死掉,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
凭什么西域人参与了战斗之后拿到的钱财就比宋人,汉人少?为什么每一次战损最严重的永远是西域人?
他们说不出其中的大道理,只有怒火在不断地燃烧。
贺元伍认为这是自己的一个机会,一个天大的好机会。
铁心源来哈密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还不是一样建立了庞大的哈密国?如今成为哈密王就整天骑在所有好汉的脑袋上作威作福。
既然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的士子能够建国,自己为什么不成?
贺元伍在和那些庞大的商队掌柜们在天山北路大肆劫掠之后,收获的财富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
于是,建立一个属于自己国家的念头就在她们中间生根发芽了。
有乌鸡国,自然就会有乌鸡城,达马尔……这样的名字实在是太难记了,找人翻译过来之后就成了乌鸡城。说实在的,贺元伍也不知道这里的胡人为什么会给这座城堡起名乌鸡城。
他没有时间去考究这座城的名字,当初看中这座城的原因就在于这里易守难攻,而且身处回鹘国最繁华,最富庶的地带。
在他看来,这里有足够的粮食和财物供他劫掠,也唯有如此,他才有足够的财物来满足那些贪婪的雇佣兵们永无止境的欲望。
自从大雷音寺的仁宝上师带来了哈密国既往不咎的消息之后,贺元伍就一直在大宴部下,酒肉不绝,笑声也从未断绝过。
仁宝上师陪着贺元伍笑闹了一整天,喝了一天的茶水,直到日暮时分才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静坐。
目的已经达到了,仁宝上师就觉得自己已经没必要留在这个乌七八糟的地方了。
“师尊要走了?”一个中年僧人小心的问道,他看得出来师尊的心情并不好。
“波切,你以后就留在这里,我们在这里的事情你说了算,我明天启程回大雷音寺。”
波切吃了一惊连忙道:“这个国家还没有建立,正是该我们出大力气的时候,毕竟,贺元伍给我们的……”
仁宝摆摆手道:“不用下太多的力气,这个国家就建立不起来,他们甚至不能称之为一个国家,只是一群马贼,喔,一群强壮的马贼。
你不要相信贺元伍的任何话,在这个时候,只要我们帮助他,他就敢答应我们提出的任何条件。”
波切不解的道:“既然如此,我们当初为什么要冒着得罪哈密王的风险帮助他呢?”
仁宝笑道:“佛祖是仁慈的,我们会帮助任何需要帮助的人。”
波切带着一脸的迷茫离开了仁宝上师的房间,他不明白师尊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仁宝上师等波切走了很久,才睁开眼睛对着波切刚刚坐过的蒲团继续道:“我们只负责种树,至于树上能结下什么果子就不知道了,我们只要树林……”
丛林也是佛寺的别名。
冷平酒醒之后才想起自己已经成了乌鸡国的一字并肩王,这个名号很古怪,他甚至没有听说过还有这样一个官职。
他和贺元伍不一样,冷家世代军职,对于官职体系还是很清楚的,如果大宋忽然出了什么一字并肩王,这一定是皇帝想杀这个人了。
摇摇发昏的脑袋,直起身子,发现大床上还有两个赤裸的胡姬。
冷平吵醒了她们,两个胡姬连忙滚下大床,衣服都不穿就开始伺候冷平穿衣洗漱。
院子里很吵,一支车队将要离开乌鸡城,从人很多,大部分都是僧人。
贺元伍就站在一辆马车前面笑吟吟的和马车里面的人说着话。
冷平皱皱眉头,仁宝上师这是要走了。
冷平一直想不明白,大雷音寺支持贺元伍叛乱,仁宝上师为何还要接受铁心源的命令,把自己和王胄送过来呢?
大人物的事情还是不要想了,冷平现在有些头疼,不知道该如何完成哈密王的命令。
如果只是要他和王胄弄死贺元伍,这还不算难,找个机会给这家伙一刀也就是了。
现在却要自己和王胄两人杀掉贺元伍之后继续统领这些雇佣兵,维持乌鸡国的稳定。
等乌鸡国开始和穆辛的大军作战,这批人全部损耗之后才能回到哈密。
这个任务的难度很大,难度不在杀死贺元伍,而是该如何消耗光这些真正意义上的马贼。
昨天贺元伍吹嘘说自己麾下现在有八千猛士,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增加,再过两月,他的军队人数就会超过一万人。
马贼群的数量不宜过大,一旦超过三千人,统御就会有问题,因为没有什么商队需要一万人以上的军队去抢劫。
在天山北路,也没有什么城池需要一万人以上的军队去攻打,这里的城池在经历了喀喇汗,与哈密王两次抢劫之后,早就不具有守卫价值了。
一片云名义上统御着五六万马贼,可是他身边的马贼人数永远只有三千,其余的马贼都分布各地接受他的指挥而已。
狼和羊的数量一定要控制好,狼多了,会把羊全部吃光,这个马贼之王一片云都知道的道理,贺元伍却忽略不见。
如果按照哈密国样子看,一万军队至少需要二十万百姓来供养,唯有如此,这样庞大的一支军队才会有饭吃,有衣服穿,有源源不断的补给。
就这一点来看,乌鸡国能不能支撑过这个冬天有很大的问题。
冷平旁边的房间住着王胄,他也起来了,和冷平一样抱着双臂站在纱窗前瞅着仁宝上师出了这座城堡。
他的想法没有冷平那么复杂,只想着早点完成这里的差事回哈密去,冬天时候新娶的老婆已经有身孕了,也不知道会不会生一个儿子出来。
至于贺元伍给他的太师职位,他觉的就像是一个笑话,这个职位连哈密的一个指挥使都不如……
贺元伍又敲钟了,这是开始喝酒的讯号,他希望用三天一大宴两天一小宴的方式笼络住冷平和王胄。
军中都是些没遮拦的好汉子,只要酒色管够,时间长了,也就舍不得离开了。(未完待续。)




银狐 第十四章活着就是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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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活着就是受罪
带兵这种事对于冷平和王胄来说就像吃饭睡觉一样自然,两千乱糟糟的马贼,仅仅跟了他们三天时间,就明白了一件事,自己的统领是一个非常有本事的人。
能折服马贼心的只有财富和残暴。
这两样东西冷平和王胄都不缺。
射箭比赛丢出去的十块玛瑙,已经将这些马贼的欲望全部都勾引起来了。
这样值钱的东西,他们在天山北路还没有遇到过,即便有也被贺元伍收缴走了。
一场场毫无人性的抢劫下来,富裕起来的只有贺元伍和自己的十一位亲随,而真正拿到最大利润的却是那些胡商,或者还有大雷音寺。
冷平和王胄在乌鸡城看遍了人世间所有的罪恶。
他们两人没有一个是善类,出身自尸横遍野的战场,也亲自经历过不止一次的屠城行动。
不管是出自人的兽性,还是出自对敌人的憎恶,那些死在他们刀下的多少还算是一个人,因为他们的首级将会被当做军功来计数。
而在乌鸡城。
毫无理由的杀戮和折磨时时刻刻都在发生。
按照贺元伍的说法,他不会像铁心源那样愚蠢,用自己弟兄的口粮来养活这些贱民。
既然是必死之人,无所谓仁慈不仁慈。
“早日杀掉此獠……”
王胄对冷平道。
“磨损穆辛战力,才是重点,且忍忍吧。”
“忍不下去,看到这家伙杀人老子头皮都发麻,砍死一个人就像砍倒了一棵树。
老子自诩杀人如麻,和这家伙比起来竟然像是一个吃素的老和尚。
不能这样下去,老子担心生出来的儿子会没*******冷平嘿嘿笑道:“我们现在要干的就是没下场的事情,要什么后路啊?”
王胄摇头道:“我和你不同,我已经把家安在了哈密,就只想在哈密王的手下好好混出一个前程,给子孙留一点家产。
你迟早要回去,即便是在这里看到了地狱,回到到大宋之后喝一顿花酒,好好睡一觉,什么都会忘记。
因此啊,在这件事情上,老子不苟且。”
冷平诧异的问道:“不苟且你又能如何?贺元伍的心早就黑透了,讲理讲不通。”
王胄瞅着冷平道:“我觉得把这些人交给大王,可能还有一条活路?”
冷平苦笑道:“你就别给大王添乱了,去年饿了大半年的肚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贺元伍就是饿怕了才自己立山头扯旗号的。”
王胄笑道:“我估摸着大王可能会接受,这里没几个人了,如果我们肯用银子把他们买下来送回哈密你以为如何?至少要让那些不知好歹的哈密回鹘人知道知道,离开了大王的庇护,他们过的是什么日子。
这样一来也能少几个造反的。”
冷平冲着王胄笑道:“你还没有看出来吗?大王已经嫌弃回鹘人太多了,导致地方上不好治理。
我们来的时候,大宋押运过来的第一批囚犯已经到了草头鞑靼人的地盘。
大王想用大宋的囚徒来增加哈密国宋人的数量,最终让宋人占据绝对的优势。
你看着,以后大宋的囚徒会全部送到哈密来的,你的法子不成。”
王胄愣了一会,瞅瞅窗户外面小声问道:“我要是把这些人给大王弄过去,大王不会砍我的头吧?”
冷平犹豫一下道:“应该不会吧!”
王胄站起身朝冷平探出手。
“干什么?”
“借钱,贺元伍现在只认钱不认人……我就说贩卖一些奴隶去哈密。”
七月的高原草长莺飞,密密匝匝的荒草几乎淹没了古道。
今年的牧草长势很好,草原上却见不到放牧的牧人和牛羊,哈密国的清边计划执行的非常好,大军连续不断的扫荡,让这里的残存的草头鞑靼都去了更远的地方放牧。
几匹骏马狂奔而至,惊扰了正在草丛中休憩的野鸡和野兔,它们或者飞翔,或者乱蹦,飞快的向荒原深处逃遁。
荒原上很少有树,即便有也长不大,一颗两丈高的野榆树撑开了巨大的伞盖,在荒原中极为醒目。
为首的骑士勒住战马,疲惫的从站马上跳下来,带着其余两个下马的骑士,牵着战马走进了树荫下。
卸下了身上的皮甲,赤裸着胸膛迎着凉风,有说不出的惬意。
两人卸甲,另一人就站在树荫下戒备,看他们的装束就知道这是三个斥候。
他们才休息了一炷香的时间,一条黑线就从远处的山坳里缓缓地出现在荒原上。
三个斥候并不惊慌,依旧站在树荫下等着那群人走过来,神情非常的暴躁。
一个斥候用脏兮兮的汗巾子擦拭着脖子里的汗水,恼怒的对为首的斥候道:“刘头,哈密国的人为什么还不过来接收这些杀千刀的?”
为首的斥候喝一口水润润嗓子道:“我把贼囚送你家去,你愿意不?”
斥候怒道:“我们伺候这群杀才到什么时候?总不能给他们送到清香城去吧?
过了草头鞑靼的地盘,前面就是八百里瀚海,在毒日头底下过瀚海,能有几个活着走到哈密国?”
刘头冷笑一声道:“这不是我们要操的心,上头自然有人站出来和哈密对接,最多出了草头鞑靼的地盘,我们的差事也就完结了。”
说着话,长长的队伍就已经走到了这颗大榆树底下,走在最前面的捕快快速的跑进树荫,扯掉衣衫就躺在地上当尸首。
捕快们停下来了,后面那群罪囚也自然停下了脚步,羡慕的瞅着跑进树荫底下的捕快,坐在地上,开始喝水,吃干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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