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狐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孑与2
我的老师似乎不是一个仁慈的人,更不是一个喜欢给自己留下后患的笨蛋。”
迪伊思扶着阿丹粗壮的胳膊笑道:“一个月前,博克图汗发出了一张调兵的命令,是博克图汗亲笔写的。”
阿丹把迪伊思抱在怀里一边走一边道:“说明不了什么,军令有可能是博克图汗以前写的,只是现在才拿出来而已。”
迪伊思见阿丹走的方向不对,他没有走向那座白色的帐房,而是直接去了他曾经住过的帐房。
这不是一个好现象。
“阿伊莎……”
“嬷嬷,阿丹现在更需要您给我做一顿香喷喷的抓饭,困守了一个多月,我已经无数次的想念过您的抓饭了。”
“孩子,你应该去看看阿伊莎。”
“哈哈,我现在更需要吃饭,嬷嬷,不要做太多,我需要慢慢的恢复体质。”
阿丹看了一眼白色的帐房就把头扭了回来,再一次迈开了脚步。
阿伊莎一直在等阿丹,她知道阿丹已经瘦下来了,他几乎减掉了快一半的体重。
依靠饥饿来减轻体重,自然是有问题的,二十一岁的阿丹如今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四十岁的大食人。
他的发梢已经变成了灰白色……脸上也长出来了一脸的浓须,就像他的父亲一样。
不知为什么,阿丹没有来,没有像往日一样,笑着跳着向自己炫耀他的成功。
阿伊莎没有去找阿丹,她不是不想看到阿丹的新样子,只是隐隐有些失望。
于是,她再一次低下头,开始翻检那厚厚的羊皮卷,想从中间找到博克图汗的踪迹。
没有博克图汗,阿丹不是穆辛的对手。(未完待续。)
银狐 第四十二章温柔地太阳王铁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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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温柔地太阳王铁心源
穆辛不在意俗世间的权力。
他是高高在上的智慧之王。
他愿意看到天神的荣光照耀世界。
他喜欢站在高山之巅侧耳倾听祈祷时的长音。
他把自己的血肉乃至灵魂都奉献给了天神。
因此,好多时候,穆辛以为自己就是天神。
阿伊莎太了解穆辛,知道追随穆辛的下场只有毁灭,他不在乎死多少人,不在乎大军最后能走到什么地方。
哪怕是失败了,也会向世人彰显神的力量。
阿伊莎虽然是圣女,却不相信神,神对她来说就和刀剑一样是一种武器。
尤其是见到了阿拉穆特山上的神迹之后,阿伊莎对神甚至有一种深深地厌恶。
什么样的人就会造就什么样的神。
这是阿伊莎在经历了无数波折之后总结出来的大道理。
阿伊莎的有时候会想起自己的父亲纳赛尔。
在她的记忆力,父亲这个词她很少能用到,不论是说,还是写。
听迪伊思说母亲是一个女奴,生下自己之后就死了。因此,她对母亲的概念更加的陌生。
在她的生命中,陪伴自己时间最长的就是迪伊思嬷嬷,教导自己时间最长的应该就是公正长老。
迪伊思能够取代母亲,而公正长老那淫猥的眼神,即便是在梦中出现,都能将阿伊莎惊醒。
不知从什么时候阿丹走进了阿伊莎的生活,从此之后,这个傻傻的男人就成了阿伊莎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个人。
现在,这个人也要离自己而去了吗?
阿伊莎努力的不让自己流泪,眼泪会模糊自己的眼睛,让她看不清楚羊皮卷上的文字。
博克图汗消失之前和消失之后,喀喇汗大军的供应一定会有一些变化的。
穆辛如果没有杀博克图的话,不可能将博克图汗送回喀喇汗国,只能就近囚禁在某一地方。
阿伊莎确定穆辛不会杀死博克图,战争结束之后,穆辛需要一个活着的博克图来给喀喇汗国一个交代,必须将王权重新交还给博克图。
世俗的力量虽然渺小,却必须得到安抚,神权肆意的插手世俗王权,会伤害到天神的根本,那些可汗,那些国王,那些哈里发会因为博克图的事情对天神产生抗拒之心。
苏米加尔神庙!
阿伊莎最终将目光落在了苏米加尔神庙上,如果穆辛想要秘密的囚禁一个人,已经废弃的苏米加尔神庙应该是一个最好的地点。
苏米加尔神庙,是早就消失了的苏米加尔人建立的太阳神庙,距离焉耆不远。
这座神庙是苏米加尔人耗费了三十多万根粗大的胡杨木堆砌在沙漠上的一座神庙,神庙规模宏大,即便在苏米加尔人消失了三百年之后,神庙依旧巍然耸立。
这里有一支五百人的军队!
阿伊莎去过这座神庙,身为圣女,观摩其它宗教是她的职责之一。
那座神庙虽然宏伟,里面却空无一物,完全没有必要派人去守卫那里,更何况,每个月给那里运送的粮食补给都是出自焉耆大营。
阿伊莎仔细的核对了一下补给,觉得有必要让阿丹带人去那里看看。
走出营帐,阿伊莎就看到坐在火堆边上,抱着一个锅捏着里面的抓饭,吃的香甜,迪伊思守在阿丹的身边,一面劝他少吃点,一面往他的嘴里灌着水,场面非常的温馨。
阿伊莎走过把羊皮卷丢给阿丹,从他的手里抢过锅坐在火堆的对面。
阿丹懒懒的扬扬手里的羊皮卷道:“这是什么?”
“博克图可能的藏身地。”
阿丹笑道:“你真的打算要反对我的老师?我凭什么反对他,拿什么反对他,别看这里的军卒都听我的调遣,可是啊,我的权力来自于我的老师,他一句话就能收走。”
阿伊莎冷着脸道:“你的权利来自于博克图,穆辛没有权力给你安排军职。”
阿丹张开大嘴笑道:“这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博克图在你手中,就有区别!”
阿丹很想说一句,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这句话就要出口的时候,他忽然发现阿伊莎把手探进了自己刚刚吃过的那锅抓饭里。
捏了一块油黄的抓饭就塞进嘴里,吃的很香甜。
两个人上次同吃一锅饭还是五年前的事情……
阿伊莎嘟着嘴吐掉一块羊骨头,看了阿丹一眼道:“你怎么不说话?”
阿丹抬头瞅瞅天上的月亮,压下自己要咆哮的冲动,装作淡漠的样子道:“咱们两个从小就是你出主意,我办事,既然你说博克图在苏米加尔神庙,我走一遭就是了。”
阿伊莎点点头,忽然指着阿丹的大胡子道:“你还是不要留胡须,不好看,一会我帮你刮掉。”
阿丹摸摸自己的大胡子,无声的点点头,觉得今晚的月亮很不错,很大,很圆。
长刀在月光下闪烁,阿丹的身影在月光下飞舞,刀锋好几次都从阿伊莎的面前掠过,让她的面纱飞舞起来。
每次阿伊莎圆润的下巴露出来的时候,阿丹都会放肆的大笑,把刀子舞动的更加起劲。
迪伊思和阿伊莎回白色帐房的时候,阿伊莎苦笑着对迪伊思道:“您看看,他还是那么傻!”
迪伊思张着缺少了好多颗门牙的嘴巴笑道:“只是对你,只有在你面前,他才会被你一个吃饭的样子给迷住,也就是你不论给了他多大的伤害,他都会原谅你。
阿伊莎,我知道你崇拜强者,我甚至知道你可能有点喜欢铁心源。
可是,无论如何请你不要伤害阿丹,他对你有一颗金子一般珍贵的心,铁心源只会带给你无情的伤害。”
阿伊莎停下脚步,奇怪的瞅着迪伊思道:“嬷嬷,你从哪里看出我喜欢铁心源了?
我仅仅见了他一次,那一次他对我没有任何的好感,我也没能达成我的任务。
您是凭什么说这番话?“
迪伊思拉着阿伊莎坐在一片沙滩上,指着天上的明月笑道:“阿伊莎,我十三岁就已经把男人看透了,十六岁的时候我第四个丈夫死掉之后,我就不再奢望什么爱情了。
所以我能站在旁边,仔细的观察那些年轻的男人和女人,看着他们为爱情忙碌,为爱情相互算计,为爱情相互背叛,很多年以后,我就有了一个本事,这个本事就是从两个人的爱情开始,就能看到他们的结果。
在我悠长的生命里,我试验过无数次,每一次事情的结果都符合我的推断。
阿伊莎,你就像天上的明月一样悬挂在天空上,你的美丽和智慧让大部分的男人只能仰望。
同时,因为你的清冷,敢于出手追求你的男子少之又少,即便是这些男子,也没有一个人愿意违逆你,亵渎你,只愿意把你捧在掌心里好好地疼爱。
阿丹是最爱你的一个人,也是最靠近你的人,他就像月亮边上的那颗明星,对你不离不弃。
而铁心源从来就不是一颗星星,他是一颗太阳,他的才能,他的智慧就是他喷薄而出的火焰。
在天空中不可一世,任何靠近他的星辰都会黯然失色,包括月亮也是如此。
你被他无视,被他羞辱,甚至被他伤害,最终都会变成一种刻骨铭心的记忆。
阿伊莎,伤害比关爱更加的深刻,也更加的让人难以忘记。
就像嬷嬷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别人对我的好,那些对我好的人的面孔我已经忘记了。
那些伤害过我,践踏过我的人的面孔却被我牢牢地记忆着,即便是好多已经被我杀掉的仇人,一样好好地活在我的心里。
阿伊莎,你是我养大的,很多时候你都会被我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们的性格其实很像。”
阿伊莎双手抱着膝盖苦恼的摇摇头道:“我没有喜欢铁心源,这是真的,我只是非常的好奇,他是怎么躲开穆辛的,他是怎么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建立了一个国家的。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没有阿丹那样强悍的武力,也没有表现出一个英武国王该有的所有特质。
如果硬要我说对他的感觉,我觉得他有些文弱,有一些狡猾,甚至有些胆小,对,就像是一只胆小的狐狸,时时刻刻都在准备逃跑,我甚至以为,只要我拿出刀子,他就会立刻跑掉。”
迪伊思搂着阿伊莎大笑道:“傻孩子,如果让你在哈密再多停留一些日子,你一定会陷进去的。
我听说铁心源在宋国的时候就是一个著名的才子,还会吹埙,吹羌笛,能写出优美的诗歌。
如果你们早一点在汴京楼相遇,你一定会被他迷住的。
我在清香城的街道上遇到过他两次。
第一次,他骑着马不小心撞翻了一个摊贩的摊子,他竟然没有用鞭子抽那个小贩,而是和护卫们一起把摊贩散落的果子捡回来,并且出钱买下了摔坏的果子。
当时,他的笑容迷人极了,没有国王的架子,却比太阳还要温暖。
第二次,我见到他穿着铠甲从城外归来,说来可笑,他骑着一匹少一只耳朵,一只眼睛的枣红色战马。
哎哟哟,那匹战马不但难看,还非常的无赖,站在集市上偷喝胡姬罐子里的酒。
你没有看到他看那匹战马的眼神,宠溺的就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阿伊莎,他要是用那样的眼神看你,你一定会陷落的……”(未完待续。)
银狐 辞旧迎新,鸡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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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到,雄鸡叫,狗儿跑,马儿跳,胖孑与,祝贺兄弟姐妹们新年如意。
过年了,总要和兄弟们说几句心里话,就当是对过去的总结。
2012年的时候,我依靠一部《唐砖》结束了我延续多年的贫穷生活。
这时候我对网文的感激,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感,怎么说呢,就像一个破落户忽然被人赏识了,被神灵从烂泥潭里把我提了起来,最终放到了岸上。
不庸置疑,每一个写文章的人心中都有一些小小的骄傲,哪怕身在烂泥潭中,心中依旧向往美丽的草原,即便身在烂泥潭中,我们也在努力的把自己的脸收拾干净,哪怕,这种干净只是自己的错觉。
人心是不满足的,我当初渴望得到的东西,现在依旧渴望。
而网文,成了我达成希望最坚实的云梯。
这架云梯送我上青云,尽管这青云只是存在于我的心中。
无比的满足。
网文把我送进了人民大会堂开会,网文把我送进了人民大会堂参加晚会,依靠网文的推荐,我的文章被登上了《人民日报》。
如果说网文第一次拯救的是我的躯体,那么,这一次拯救的是我的灵魂。
可能有人会说,我太功利,把理想太具象化。
我要说,我本就是一个俗人,心中想的就是这些,脑子里想要的就是这些,如今成为了现实,我自然欢呼,自然鼓舞……
苦心人,天不负,百二秦关终属楚,这句话没毛病,前提是要选对方向。
我最大的能力就是写网文,这是一定的,干其余事情我都碰的头破血流,因此,把我网文的路走好,就是我这一生最大的胜利。
我毫不掩饰的说,我感激网文的出现,感激网络时代新的读书方式的出现,我更感激那些把网文做大,做i强,并为此付出努力的人。
我的读者就是我的神灵,我将继续以谦卑的心态去供奉我的神灵,直到我的神灵遍布九天。
另外,求兄弟们一件事,把月初的保底月票给孑与吧,刚才快吓死我了,拜托,拜托,孑与还是那个孑与,从未变过,也请兄弟们支持。
孑与拜上(未完待续。)
银狐 第四十三章王的想法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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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王的想法与众不同
从于阗国回到焉耆,穆辛在路上整整颠簸了十五天。
于阗到焉耆不过七百里的路程,快马不过三天的路程,可是,他需要不断地召集大军,而后整顿,于是,等他来到焉耆的时候,已经到了穆辛认为的霜降时候了。
霜降是个非常讨厌的节气,代表着寒冬的降临,穆辛在大宋停留了五年,自然知道这个节气代表着什么。
可是,西域和中原的气候相差太大,如果按照中原的霜降节气过日子,在西域会被活活冻死的。
作为智慧之王,穆辛在勘验了西域多年的气候之后,就自己制定了一个西域节气,准备等自己闲下来就把这套节气传播出去。
西域的霜降来临了,就表示战马要开始吃饲料了,不能光吃牧草,霜降之后的牧草大部分已经开始枯萎了,战马光吃牧草力气会掉的很厉害。
铜镜里的穆辛变得非常老迈。
雪白的头发也没了昔日的光泽,眼袋松弛,双目无神。
穆辛探手摸摸铜镜,想把镜子擦亮一些,这样或许能让他变得精神一些。
“这或许是是我最后一次努力了。”
穆辛对着镜子喃喃自语。
整顿大军耗费了穆辛太多的精力,以至于让他有些怀疑自己以前的坚持是否正确。
纳赛尔已经控制了巴格达城……
公正长老已经控制了飞鹰山……
阿拉穆特山上的情形不明,那些伊玛目首鼠两端,正在等待圣王的出现。
“或许当初把铁心源送去阿拉穆特山可能会更好一些……他或许能给那座平静的城堡弄出一些变故来……”
这样的想法,穆辛已经想过很多次了,于是,他就铺开羊皮卷,开始给铁心源写信。
阿拉穆特山依旧没有主宰!
他相信阿拉穆特之王的诱惑,这个世上很少有人能抵挡,铁心源这种有雄心壮志的人更不能拒绝。
铁心源刚刚送走了老娘,老婆和儿子,心情非常的差,哪有心情理会什么光辉的太阳王,阿拉穆特之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站在城门口,眼看着自己的大军不断的从清香城离开,脸上的寒霜比石头上的霜花还要阴冷。
狐狸蹲在枣红马的屁股上,直起身子颇有些狐假虎威的味道。
这是哈密国第一次大规模的用兵,这让哈密人非常的紧张。
霍贤的相国府在这个时候不得不停下自己的规划,开始全身心地运转哈密国的战时体制。
所谓的古代的战时体制,其实就是全民总动员,是王族收拢权力的行为,是厚赏重刑的开始,更是军律取代国法的开始。
在战争期间,所有的事情都要为战争让路。
如果谁有一双能够洞彻天地的眼睛,他就会看到,清香城所有的饭铺,都在制作军粮,哈密城所有与战争有关的物资开始被官府强行收购。
训练多日的军队开始向楼兰进发,那里,应该是穆辛可能的攻击重点。
城卫军接受了城池的防卫工作,关闭了所有城池,不再接纳任何从西边来的商队,驼队。
平日里散漫的城市居民,在里长的约束下,开始重新登记造册,那些寄居在城里的商贾,也必须去官府报备,申明自己来哈密的目的,在哈密停留的时间,封存防身武器。
在广袤的原野上,一队队的壮丁开始四处巡梭,任何突兀的出现在哈密土地上的外人,都必须接受他们的盘问和记录。
一张巨大的网笼罩在哈密的国土上,将他包的严严实实。
铁心源本来想要亲自去楼兰的,结果被霍贤,孟元直,阿大等人言辞拒绝。
他们甚至拒绝枣红马跟着去边城,由铁心源亲自统领的,或许说是由枣红马亲自统领的五千骑兵,也被强行留在了清香城,作为哈密国最后的机动力量。
天山上已经开始落雪,天山路马上就要被冰雪覆盖,想从天山北路进攻哈密已经不可行了。
昔日的翰漠,因为有了重新焕发了生机的孔雀河,由天堑变成了通途。
这条保护了哈密两年的河流,如今,终于成了从哈密通往于阗的康庄大道。
已经有商贾从清香城出发,经过砂岩城,过了大石城,最后抵达了楼兰城,再由孔雀河北上过龟兹,鄯善,焉耆,入北庭,经喀喇汗国,翻越红山口,过碎叶,怛罗斯,最终进入大食。
这条商路已经被打通了,商贾能走,军队自然就能走。
在西域,每条商道的开通,都意味着战争将随之到来。从未有例外。
即便穆辛不带着军队来,总会有别人带着军队来的。
铁马冰河说起来美到了极致,却没人知道,军卒身上的铠甲真的有多冷。
战争,是西域世界最普通寻常的字眼。
哈密国自从建立以来,战争从未停止过,仅仅是清理出这方圆三百里的干净区域,孟元直,阿大,铁一,直到铁三百,就整整战斗了四年。
一百多个族群或者并入哈密,或者被灭族,幸运一些的只能离开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远赴更加荒凉的土地。
战争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僵持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很多时候,铁心源不愿意打开功劳簿看上面一个个血淋淋的数字,奖赏每一个战士,其实就是在祭奠死去的亡灵。
铁心源上了城墙目送铁三消失在山路的拐角处。
一万五千人的队伍去了楼兰……
“大雪山的守军也应该去楼兰作战!”
许久不见的泽玛愤然对铁心源道。
铁心源想起泽玛带来的那些穿着羊皮袄,脸上糊满鼻涕的黑瘦吐蕃人摇摇头道:“你父亲现在就剩下六百亲随了,你确定要把他们送去楼兰?”
泽玛咬着牙道:“哪怕是去送死,他们也必须去,如果大雪山人只能躲在大王的羽翼下苟活,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会被所有人鄙视的。”
“鄙视好啊,只要能好好活着,我其实不介意被别人鄙视。
另外,我老婆刚走,你就跑来给我洗脚,是不是有些过分?”
“这有什么过分的,你是我的主人,王后在,我担心她会不高兴。
您刚才在外面站的时间太长了,脚上却穿着单靴子,不用热水泡泡,会冻伤的。
我可不像尉迟那样死心眼,能亲近您,就亲近,想的多了反倒让自己难过。”
吐蕃女人的彪悍,铁心源自然是领教过的,可能和生活的地域有关。
高原上人烟稀少,见一个人不容易,一个女人要是看到心动的男子,她们就会非常的主动,哪怕一夕之欢之后永不相见,也不遗憾。
“泽玛,我知道你的心思,也知道你这几年为什么没有去找男人。
其实没必要这样,我对大雪山的看法不会因为你嫁人就有什么改变。
其实,灼灼也是一样的。
你们两个身上背负的东西太多,没必要,大雪山就在那里,尉迟王族也在那里,都是切实存在的,不会因为你们的牺牲就多一分,也不会因为你们解脱,就少一分。
你们这样做的结果,最终的结果是我们三人都难过。”
泽玛抬头笑吟吟的看着铁心源道:“只要您能为我难过,我就很满足了。
泽玛不是没有过男人,像您这样的男人,我看着就欢喜,嘻嘻,第一年妾身以为您是一位假道学先生,明明趁着妾身不注意的时候偷看妾身的胸脯眼,哈哈,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却强忍着不碰妾身,
第二年的时候,妾身就有些失望,您看了妾身一年,却总是看,没有上手。
第三年的时候,妾身就有些欢喜,有时候就喜欢撩拨您一下,看您慌张的样子,妾身能高兴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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