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替是只小奶狼[娱乐圈]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碳酸
程凉对他抱以微笑,他一向喜欢与自己有共同喜好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俞修远心声:哄你,果然要靠演技!!!
第3章第3章
初来乍到,程坐完飞机又坐汽车。回到俞修远的大别墅后,还要拾自己的包裹,比自己当年大学开学整理宿舍还忙。
俞修远让这里的保姆阿姨把饭直接给他端屋里了。
此刻的程看着冒着热气的饭菜,真的觉得,俞修远跟洛一说的一样,温柔体贴善良,还特有男人味儿。
翌日一早,程起得很早,沿海城市的空气很新鲜,程推开窗就可以看到一片晨曦中的海,昨天他没来的急欣赏,今早站在窗台不惊呆大自然的温柔与浪漫。
他拿出染料,打开画架,画下了那扇可以看到海的窗户,这算是他正是来到这里的第一天。
七点半的时候,程下楼了,中央客厅的落地窗旁坐了一个人,是俞修远。
他斜倚在沙发里看报纸,修长的双腿交叠在一起,青蓝泛红的晨光打了进来,给他披了一层淡色的水。
程站在楼梯拐口,盯着他眼中的那副画,愣了神,他向来喜欢漂亮的风景,遇见漂亮的东西都要去他的画集上画下来。
他从小到大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做手账,他的手账已经累计百册。程当机立断,转身上楼打算把这一页画下来。
“程。”
淡淡的声音飘过来。程的脚僵在了半截楼梯上。
“给我倒杯水,好吗?”
呃这是跟他说话的吗?
程尴尬,往四周扫了一眼,这房间只有两个人。
俞修远和他。
他是俞修远的私人助理,帮人倒个水是应该的,可是这地他还不熟啊。
程下楼,问道:“水杯在哪?饮水机在哪?”
俞修远在那张黑白报纸中,缓缓抬起了头,没有说话。
他松开了捏着报纸的手,随手指了两个方向。
程顺着他指的方向吞吞地走,心中郁闷怎么这个时代还有人看报纸,像他这种年纪,不、是像他们这种年纪,不是应该刷微博吗?
他拿了一个透明的水晶杯给俞修远倒了一杯凉白开。
俞修远接过水杯,抿了一口。眉头一皱,来了一句,“忘了跟你说了,我一般早上喝白糖水。”
“行、我再给你换。”作为一个热爱画画和热衷手账的人,程最不缺的就是耐心,“糖在哪?”
俞修远抬眉又指了一个方向。
程顺着那个方向,在一个竹筒储物盒里找到了一罐白糖。
还好自己机灵,不然人家这么随便指一个方向,换一个人绝对找不到。
他放好糖,放了点热水化开,又放了点凉水,调成温的,端到俞修远身边。
俞修远抿了一口,皱皱眉头,深深地看了一眼程,“太甜,换一杯吧。”
程接过水杯,拿去倒掉,又去倒了一杯,只放了一点点糖。
“太淡,换一杯。”
程再去。
“太甜。”
“……”
“太淡”
“……”
……来回了四五次之后,程觉得自已一直引以为荣的耐心受到了挑战。
“俞哥,你这可不行,不然你去自己倒水?看看你到底是什么口味的,想放多少糖就放多少糖。我四五杯纯净水都已经倒进下水道了。你知道咱们国家有多少个地方缺水吗?你这四五杯水不知道能够拯救多少条因为干涸而死的生命。”
程说得头头是道,强硬得把俞修远与道德绑在了一起。
果然此招很有用,俞修远端着水杯放在了一边没有让他再倒,只是补了一句,“下次记好,200毫升水,2克糖。”
cow!200毫升水,两克糖!程暗自腹诽:这特么是嘴里装了量杯,还是舌头上栓了电子秤,存了心为难他,一点也不可靠!
俞修远低头接着看报纸,整个人跟幅画似的。
经历了刚才的一出,程想作画的心思已经烟消云散了,压根没有心思看这幅画。
他在俞修远身边杵了一会,突然悲从中来,他这一米八的大男人跟一个小女仆一样候在别人旁边,这就是上天磨炼他意志的考验吗?
不、这跟个娘们一样伺候别人绝不是专业的助理。
“俞哥、你怎么不让我坐下?”
俞修远又看了他一眼,拍拍身边的沙发,示意道:“坐吧。”
程跑到沙发旁边,一屁股坐下来,拿出手机,开始刷微博。
候在老板旁边扣手机,老板有事招呼他,没事不鸟他,这特么才叫做专业的助理,有面子。
程刷了几条,听见俞修远又跟他说话。“程、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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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俞哥。”
“那我叫你什么?我看洛一就叫你俞哥。”
“咱们从小就认识,我记得小时候,你叫我修远哥哥。”
程脊背发麻,好特么肉麻的称呼啊。
他望向不远处的的俞修远,他手里端着那个水晶杯,水晶杯里的白糖水已经下去了一小半,目光里跟有一堆碎水晶似的,亮亮地望着他。
程被电了一下,这特么是什么神情啊。
他觉得这眼神颇有许仙白娘子断桥一见钟情,暗送秋波的模样。想到这里他暗自打脸,这什么比喻啊,基里基气的。
应该说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紫禁之巅相见恨晚,一见如故的的模样,想到这里程继续打脸,这什么破比喻啊,相见恨个狗屁晚,他穿尿不湿的时候就见过俞修远了。
不过这么个含情脉脉的神情是要表达个什么玩意儿意思啊。
算了,不想了。
俞修远去年拿了金马奖的影帝,什么表情不能装啊。
“我都二十一了,一个大男人管别人叫哥哥,你觉得我是赵灵儿吗?要管你叫逍遥哥哥,还是叠字,太肉麻了,不是很好听。换个称呼吧。”
俞修远摩梭了一下下巴,挑眉微笑,“确实有点肉麻,你要不就叫我的名字吧。”
“俞修远?”程抬起头对着俞修远灿烂一笑,“这称呼好,我喜欢,很平等。其实我觉得叫你俞哥老有一种被压迫的感觉。”
程说完,俞修远就笑了一下,也没怎么回答。他就只好继续抠手机了。
程抠手机是从大学寝室里就带出来疾病,抠起手机专注无比,他压根就没有注意到俞修远在他那灿烂一笑后,脸上愈发深意的含情脉脉。
接吻恐惧症。这个病俞修远是从跟他妈打电话的时候知道的。
娱乐圈里边的演员难得有绯闻攻不破的友情,俞修远的妈妈跟程的妈妈刚好就是难得的友情。
俞修远的妈妈时常会打电话去跟程的妈妈问候,但是却很少在他身边提起程。
前几天他的妈妈打电话探班的时候,忽然提起了他儿时的那个小他四岁的玩伴,他得了一种病,一种名叫接吻恐惧症的病。
恐惧接吻?俞修远觉得可笑。
理论上,这个病有案例,是一个合理的存在;而实际上,程和他明明亲过,虽然只是嘴唇上的短暂接触,但是那已经构成一个吻了啊。
九岁那年,父亲决定送俞修远出国。
那时年幼,他无法明确地对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他唯一的选择就是顺从父母。出国那天程一家来送他。
那天的程穿的地画着大西瓜的红短袖黑短裤,白白胖胖的脸蛋,走着路都会一颠一颠的,看起来就像一个沾着糯米糖的糖葫芦。
小小一只的程走进他,奶声奶气地吩咐俞修远:“修远哥哥,你弯一下腰好吗?”
“好。”
俞修远笑眯眯地弯下腰,却看小糖葫芦嘟起小樱桃一样的嘴唇,踮起脚尖要去亲他的脸。
他扭过头好奇地看他,却因为这个动作两个人嘴唇触碰到了一起。
那个吻是个什么样的触感,两个人当时的表情,俞修远已经记不清了,但是却还记得那个吻带给他的直达内心的感受,很甜蜜。
程按着他妈妈交给他的话,支支吾吾地祝福他:“修远哥哥,学业顺利。”
“嗯。”俞修远微笑摸程毛茸茸的头。
俞修远走了,出国了。但是心里却一直记得这个启发他音乐细胞的小孩子。
程刚生下来的时候,白嫩嫩的,脸皮子像刚剥了皮的熟鸡蛋,吹弹可破。俞修远跟在妈妈后边去程家看这个刚出生的小程。
他刚进程家的门,就听见了婴孩的啼哭。程的爸爸拿出一个八音盒凑在摇篮边上了一圈发条,那是肖邦的夜曲。
奇迹般的,摇篮里的哭声竟然缓缓停歇了。后来慢慢长大,学会走路的程经常到俞家去找他的修远哥哥玩。
俞修远的钢琴架子旁摆着程的玩具,弹钢琴的座椅旁放了一个低低地小座椅,俞修远弹钢琴,程在一旁摆弄玩具。
他不是刻意去接触音乐,也不是天生就喜欢音乐,是因为一个人接触音乐之后才喜欢上了。
他出国六年,学习了很多西洋乐器,也学到了很多知识,接触了很多事,心中却一直忘不了这个曾经启发过他的小孩子,忘不了他天真可爱的甜蜜。
就是这小小的甜蜜在他的心底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当他发现的时候,却已经陷入深深思念了。
很多时候,他不知道这种深深的思念到底是个什么学名,那绝不是把他当做弟弟,也不是当做朋友。
但是对方却是一个仅仅五岁的孩童,他觉得羞耻,觉得自己变态,难道自己就是那种最恶心的恋/童/癖?若是恋/童/癖为什么偏偏对其他孩子没有丝毫感觉?!
他不敢想,不敢再去问父母再打听关于程的消息。夜晚他用被子蒙住自己不去想,白天用音乐宣泄感情。
十五岁他回国了,见了亲戚,见了以前的朋友,却始终不敢去见程,他觉得自己太邪恶了,他深深地唾弃自己。
只是他不知道,程已经长大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俞修远心声:我嘴里当然没有电子秤和烧杯,就是想让你熟悉环境,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你就是我的人。
第4章第4章
他回国那年,国内正在充斥着一种叫非主流的文化,大街上的很多年轻人都穿着吊裆裤,烫染着厚重又标新立异的发型,据说那是一种名叫非主流的文化。
他对这种文化没有很深的迷恋,也没有从众去烫染那些标新立异的发型。
那一年的年轻人似乎都特别喜欢悲伤的感情。
那一年他发了一张专辑,或许是与当时的悲伤不谋而合。
后来他红了,后来顺其自然的出道了。
二十岁的时候,他抑制不了自己的感情。
把自己包裹得只剩两只眼睛,坐着连夜的火车去了程所在的城市,去了程所在的高中,去了程所在的班级。
他站在程的班级外边,往那个四四方方的班级里看。
或许自己一身黑衣黑裤还带个黑口罩着实有点跟普通的同学不一样。
班里的很多学生都往他这边注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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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程,只有程跟别人不一样,他压根就没有望向他。
程长大了,骨架拉开了,皮肤和气质都散发着青春特有的阳光。
这样的帅气阳光的程,他的一片目光却一直望着自己的女同桌。
俞修远明白那种目光,柔和里带着宠溺,那种目光正是他现下望着程的目光。但是他的目光比程多了一种感情,就是的难过。
他只站在门外看了十分钟,一个课间的时间。
没有上前去跟程搭话。
他走了,带着自己的长久的思念走了。
这一行,他还是有获的,、。
除了缓解自己的思念,那就是确定了自己不是恋/童/癖,确定了自己喜欢程。
小时候的程,他喜欢。
长大后的程,他还喜欢。
可是,程已经变了。
他似乎从来没有主动想要跟他这个修远哥哥联系过,他已经忘记了俞修远,他已经不是小时候的程了,他母亲以前跟他提起过,长大后的程已经不喜欢音乐了。
他意识到那个软糯可爱的程已经长大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喜欢程什么,但是一看到眼前人,满满的思念就开始溢出来。
他不断暗示自己,程已经变了,程已经变了……现在的程不是自己喜欢的那个程。
但是没用,感性已经颠覆了理性。仅仅十分钟他甚至嫉妒程凉身边的女同桌,她可以得到程青春期的悸动。
他的感情多么温柔细腻,多么苍劲有力,这些只能充斥在自己心里,却不能跟程说。
自己是个同性恋,程不是。
他以后会有一个温柔漂亮的妻子,生一个像他一样调皮可爱的孩子,他会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他不去招惹他,不缺破坏他,远远地看着他。
也许真的时间久了,他就忘了。
他每次的逃避,想要忘记,却偏偏勾起他的回忆,他的意想,他开始边上学边接剧,考入了上戏,毕业后更加拼命努力拍戏。
自己出名了,程就可以在电视机上看到他的样子了。
他的眼里有程,程的眼里也要有他,哪怕不是爱也可以。
他的母亲提起过程喜欢美术,考入了一个美术学院。
他就接连接了三部戏,里边他所饰演的角色都是画家,尽管这三部剧都是烂剧,但是这些与程所喜欢的有所关联。
当然,这些都是徒劳。
他如何心程凉都是不知道的,或早或晚都不会知道。
但是,他觉得情爱这些无形的东西,如果有个形状,那一定是球形。
他站在球的北极点,那程凉就站在离他最远的南极点,再这样漫长的距离之间,不管他的步子是朝哪个方向,都是在接近程。
尽管两个人永远不可能在一起,但是俞修远享受,享受这个可以自以为能够靠近程的过程。
圈里人都称他为拼命三郎,再也没有人叫他星二代了。
他出名了,他成影帝了。
印着他的代言海报贴到了大江南北。
只要程出了家门,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
后来的很多日子里,俞修远还是会偷偷到程所在的大学,他的身边便换着不同的女同桌,他用温柔宠溺的的目光看向他们。
而俞修远,用着跟程一样的目光,在窗外看他。
程长大了,真的长大了。
皮肤里散发出的阳光温暖青春,让他着迷。
他默默地陪着他长大,他喜欢程,爱程。
俞修远相信科学,不相信命运,尽管他无数次笃定是命运不让他和程在一起。
俞修远相信科学,不相信神鬼神,但是他却觉得冥冥之中老天爷开了眼。
程得了一种病,接吻恐惧症。
他不是同性恋,却没有与异性接过吻,他不是同性恋,却只与自己接过吻。
爱是自私地,俞修远自私了,他忽然觉得,程的病真是一手好病,他命定就是自己的。
俞修远最终还是给了程选择,也是自己给自己打了一个赌。
如果程不愿来当吻替,那么他以后就继续默默爱他,希望他能够在某家医院里治好自己荒诞的疾病。
如果、如果程愿意,若果他来了,那么他就一辈子不会放他走了。
不久之后,母亲那边给他传来了消息,程来了。
多年在社会里摸爬滚打塑造了他的冷静,即使此刻的喜悦确实是火山爆发一样的心情,他也不会像小孩子一样高兴得上蹿下跳了。
他只是在心里默念:程、你来了、程、你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俞修远心声:你一直那么可爱,跟你相处,永远如沐春风。
第5章第5章
程斜倚在沙发上抠手机抠得心无外物、四大皆空。
俞修远,看报纸的余光一直落在程凉身上,见程手指一直在手机屏幕上戳戳戳不停地打字,蓝色的小框框显示他在跟别人聊天。
俞修远眼神微暗,有些不爽,这是跟谁发信息呢?!
程这几天待在俞修远的大别墅了,除了守着俞修远抠手机就是守着他阁楼上的那扇小窗户画海。
抠手机从日出抠到日落,画海还从日出画到日落。
洛一和强致这几天都没有再出现过,他每天见到的人除了镜子里的自己就是俞修远和俞修远的保姆以及围了别墅半圈的保镖。
俞修远那家伙大半时间不是在看报纸就是在看书,饭点两个人带上保姆一起吃饭,时间晚点就去健身。
程一阵无奈,这人跟第一天来的完全不一样,跟他相处颇有压迫感。如果俞修远不说话,那么程也会选择不说话。
也就这么过了几天,程深刻觉得自己就像一个随时被招来被老爷临幸的妻妾一样,有那么一点点委屈。
在家的时候他可是爸妈的掌心肉,宝贝得紧。
他真想回家,又怕他妈伤心,自己从小到大也没做过多少让他妈特别开心的事,尤其是自己的这个病都已经成了他妈的心病,他自己都糟心,上天怎么会生出他这么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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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没戏的时候在俞修远这耗也不是个办法,这种深闺怨妇般的日子太特么无聊,太特么浪青春了,他以后的漫画事业都没有灵感了。
“俞修远、当你的私人助理还有没有其他的事可做啊,你不是影帝吗?
怎么整日都坐镇在别墅里,偶尔微服私访一下不可以吗?这待了四五天了,我都待烦了。”程把手机撂到一边,抠手机都没力了。
“你想出去?!”俞修远从报纸中抬起头看他。
“我当然想出去。”程觉得很无语。
“那你就出去,没人拦你。”俞修远头都没抬一下。
这人怎么跟头一天的差距那么大,语气也太冷了吧,还不看人。
这果然影帝喜欢把演技渗透到生活中,想是这么想,他隐约记得两个人小时候关系还不错,程心里还是有点不痛快。
“说是这么说,我一出大门就有保镖跟,我多大人了,出门还能丢了不成?!后边被人跟着也太束缚了,我以后要当漫画家!你知道艺术需要自由的。”
程托着脑袋眼巴巴地看着俞修远。
俞修远换了一张报纸,“林伯母把你托付给我,你的安全,我自然要负责、到底。”
“但是你家太无聊了啊!也没人跟我说话,洛一和强哥他们都不在,我觉得这大别墅跟鬼屋似的,特别冰冷。”程嘟囔。
“你觉得冷清?”俞修远问。
程点头,确实挺冷清的。
“你想找个人说话?”俞修远继续问。
程点头,有个人说话总比自己一个人干巴巴抠手机,跟那些根本见不着脸的朋友遥寄相思强吧。
“那你说吧,我听着。”俞修远得出了一个结果。
程表示脑门冒汗。
腹诽:你这么冷,谁敢跟你说话啊。顿了一会他自己还是觉得有人说话比没人说话强,就算是刚才他们两个的三言两语也让他感觉到了生机。
“俞修远,你看你表情这么严肃,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也不敢跟你说话啊,怕惹着你。”程小心翼翼搭了一句。
“想你。”俞修远脱口而出。
程一口老血喷地上,这玩笑开的握草!想他!
俞修远那千万女粉丝知道了,还不得用口水淹死他,用小粉拳砸死他。
“您可别开玩笑了,您那女粉丝要是知道了,不得找个坑把我埋了,说不定我还死无全尸呢。”
俞修远嗤笑一声,“有那么严重么?!”
“有有有,非常有!”程卡巴卡巴点头。
“我是在想你怎么会有接吻恐惧症这种奇病。”俞修远叠着双腿,专注地注视程。
“唉、可能老天爷赐予了我如此帅气的外表,再加上爱我的爸妈,就把我需要女朋友的权利给夺走了。”程戏上身,一副苦大仇深。
“那你这些年都没有交女朋友吗?”俞修远抿了一口白糖水,明知故问。
“有是有,但是都是跟她们进行一些短暂的神恋爱,拉个手什么的,真正意义上的亲密接触,根本没有。”
这几年他的女朋友跑的频繁,为了安慰他妈的情绪,他换女朋友也换得频繁。
经历过这些事情,他能充分感觉到,女人、不、应该是爱情,爱情所需要的不仅仅是看不见也抓不着的感情基础,还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性/爱合拍。
而程根本合不了拍,因为他连性/爱最基本的前戏都做不完整。
程认为,一场完美的性/爱是必须要有前戏的。
没有前戏的做/爱就特么是强/奸,他总不能□□他喜欢的人吧。
程委屈巴巴地看着自己的右手,这么多年多亏了他,要不然自己憋这么多年,铁定能憋出个阳/痿、早/泄、神不振之类侮辱他男性尊严的病。
接吻恐惧症都够羞辱他了,再得个别的,那还不如自己选择去死得了。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跟男生接吻,你就不会恐惧。”俞修远偏着头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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