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魔手记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烟雨江南
彼特抱起一个将近五十公斤的给养箱,单腿一撑,跳起一米多高,将给养箱轻轻放在最高的架子上,又挠了挠头,说:“我可不是存心救你。你知道我可是格斗域的高手,那个时候强化防御的能力就已经是二阶了,那头狼王随便怎么样都咬不死我。可是你不一样,象你们这种玩类法术域的软蛋,它一口就能把你的半边屁股给撕下来!”
老汉斯将手中的小半截香烟递给了彼特,拍拍他的肩,道:“伙计,早些睡吧,这么晚了,不会有女人来这里的。”
彼特狠狠吸了口烟,憋在肺里,直到再也忍不住才吐出来。老汉斯已经回到铁屋里去了,只听扑通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代表着他已经将自己扔在了床上。瘸子彼特从操作台下拖出一只绿漆铁箱,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本烂得随时都可能散掉的杂志,借着篝火的光芒,一页一页地翻了起来,鼻息渐渐粗重。
杂志的封面忽然脱落,掉在了地上。封面上那身材火爆的妖艳女人已因年代久远的原因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不过仍然可以看到封面上那醒目的《p1ayboy》。在封面下边,一行小字标示出了这本杂志的出版日期:1982年2月号。
不管荒野中的流民新来了多少,也无论原来的流民莫明其妙地消失了几何,太阳从来都是照常升起。
男孩和昨天一样,刚好人们都下了矿道时到来,在太阳完全沉没的一刻出矿,挖出的矿石也和昨天一样多,换的东西也一样。惟一不同的是他欠瘸子彼特的钱从五分变成了十分。
一个月后,或许是有足够多的食物吃,或许是男孩的力气见长,每天赚的钱比以前多了一些,于是他欠瘸子彼特的帐一天天减少。
荒野中的生活单调而又重复,一年时光就这样过去了。
在这个时代,能够单调重复地活着,已经是难得的幸福。能够不用和腐狼抢夺食物,也有辐射度不那么强烈的水喝,还有什么可以奢求的呢?至于无聊,那是太过奢侈的话题,只有疯子才会偶尔想想。
最初的时候,流民中还有新来的菜鸟想打男孩的主意,可是他缠满全身的布条吓住了他们。这个年代至少有数十种能够强烈传染,而且无药可治的病,这些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腐烂。许多人都在暗中猜测,在那些布条下面,究竟已经烂成了什么样子,并且打赌他还能活多少天。然而当最大胆的赌徒设下的期限也过了之后,就有四个胆子足够大,而且足够无知的菜鸟在黑夜中尾随着男孩远去。有三个人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回来的那一个则是跟丢了男孩的行踪。第二天一大早,流民们便现那个人被高高吊在老汉斯屋外的木杆上,那穿黑西装的保镖用那杆双霰弹枪足足朝他轰了十,他仍未断气。在如何折磨人方面,黑西装显然颇有天分。
从此之后,流民中的老鸟都知道千万不要打那个男孩的主意。
三年过去了。
男孩挖出的矿石已经是最初的四倍,但需要换的食物也不断增多,所以他从来没有积蓄。老汉斯面上的皱纹更加深了些,瘸子彼特珍藏的那本83年版花花公子的页数也从十五页变成了十一页。
在第五年上,矿坑中能挖出的矿石越来越少,荒野上朴素的幸福也就到了尽头。
在一个黄昏,当他再一次从瘸子彼特那里领到了食物和水后,老汉斯叫住了他。当初的男孩,如今的少年跟着老汉斯进了铁屋。屋子里堆满了杂物,但是里面有一张床,一张真正的、有被褥有枕头的床。这样的一张床足够将老汉斯与所有人区分开来。少年并没有向床多看一眼,而是一直看着墙壁上挂着的一幅手绘地图。地图画得十分粗糙,上面仍留有大片空白,还有一些地方则用红笔标上了醒目的危险字样。
“我们在这里。”老汉斯向地图一指,然后手指一路向西,一直指到标注着猩红危险字样的圆圈才停下来,接着说:“这片地方是喷火蚁的巢穴。这些一米多长的家伙十分难缠,它们不会真的喷火,可是也要格外小心它们喷出的酸液,被沾上了比火烧还要糟糕。最讨厌的地方则是这些家伙从来都是成群出动。不过它们身上也有好东西,它们的前爪比钢铁还要硬,可是份量却轻了一半,所以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卖得出去,价钱还算不错,因为没几个人敢去猎杀喷火蚁。它们的后腿中间,有一小块肉没有辐射,也没有毒素,就是份量实在太少了些。”
少年安静地望着地图,似乎要将上面的一笔一划都刻在心里。那惟一露在外面的眼睛色作深碧,瞳孔周围又隐隐透着些灰纹,晶莹剔透,如同一块最上等的翡翠。这么多年来,老汉斯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清楚少年的眼睛。
老汉斯清了清嗓子,又向喷火蚁巢穴南端指了指,那里只有个,不知道代表着什么。
“这里有个山洞,洞里有个污水潭,那里有只变异过的大水蛭。如果你用自己的血喂它,它就会排出体内多余的水。这水只含轻微的辐射,没有多少,勉强够一个五岁孩子的份量。”
“喷火蚁的巢穴离这里大概有一百多公里,你可能得走上几天。明天这个矿场就要关门了,你也不用过来了。”老汉斯挥了挥手,少年就安静地离开了铁屋。临出门之前,少年望向老汉斯,轻轻地道了声谢谢。
少年的声音轻柔如风,又有种神秘的磁性。若是放在以前的时代,或许有成为级巨星的潜质。
第二清晨,阳光将游荡的腐狼赶回了巢穴,但也带来了呼啸而过的狂风和拳头大小的砂石。从矿场向西,是一望无际的戈壁荒漠,火红的岩石被风砂吹削成一根根树立的千疮百孔的石柱。放眼望去,只能看到几株低矮、遍布锐刺,枝叶中都含有剧毒的沙荆。岩蝎和巨腹黑蜂都是致命的威胁,然而最大的危险则是没有水,哪怕是充满了辐射的污水也没有。
当岩蝎都藏在岩石缝里躲避阳光的时候,少年出现在戈壁边缘。他用黑色的毡毯裹紧了全身,缠满绷带的手里牵着个小小的孩子,孩子身上同样披着条黑色毛毯。
在岩蝎的复眼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手牵着手,慢慢向戈壁深处走去。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将小孩头上的毛毯掀开,便有一片苍灰色如丝缎般的长洒出,在阳光的映射下,挥洒出千万点炫目的光辉。
少年停了脚步,细心地将她的长拢好,重新给她遮上毛毯,然后再牵起她的手,继续向戈壁深处穿行。
这样走了整整一周,他们终于找到了老汉斯说的山洞,也现了那只变异水蛭。少年将女孩在洞中安置好,便在夜色下,独自向喷火蚁的巢穴行去。
直至第三天的黄昏,少年才挣扎着回来。小女孩安安静静地坐在洞口等他归来,也不知道坐了多久。
这个晚上,小女孩皱着眉头,用雪白的小牙全力撕咬着青白色韧得象块橡皮的喷火蚁肉。蚁肉又韧又腥,她却努力将每块肉都嚼细,吞下,就连手指上沾着的汁液也舔得干干净净。
洞穴深处,少年则隐在黑暗中,一点一点清理着身上纵横交错、深可见骨的伤口。
吸饱鲜血的变异水蛭则懒洋洋的爬出瓷碗,无声无息地滑入闪动着粼粼碧光的污水潭,潜入潭水深处,在瓷碗中留下了半碗清水。
少年去一次喷火蚁的巢穴,需要三天。于是少年、女孩和水蛭的生活,便以三天为一个轮回,周而复始地重复着。
三年后,水蛭死了。
不管有什么变化,太阳永远都会升起。
少年和女孩并肩站在洞口,强劲的风吹动他们身上破烂不堪的毛毯,时不时从上面扯下一块碎絮。
“我们得去聚居地了。”少年的声音永远是那么温柔、宁定,隐约透出的磁性更加深沉宽广。
女孩现在已长到少年的胸口,她向少年身上靠了靠,裹紧身上的毛毯,轻轻说了声“我怕。”
“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少年的声音坚定,透着不移的决心,然而信心能有多少,只有他自己才会知道。
少年带上了四根精细挑选过的喷火蚁前肢。老汉斯说过,这东西在聚居地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好价钱就意味着吃的和干净的水。在矿坑的经验告诉他,能卖好价钱的东西不能带太多,否则就会有麻烦。
少年走在前面,女孩则牵着他的衣角,两个人一起向荒凉得让人绝望的前方走去。
约克斯顿镇是最近十年才展起来的聚居地,镇上已经有五六百个形形色 色的人在此长住,酒吧、旅馆、饭店、杂货铺和诊所都6续开了起来,甚至还有个警长负责维持秩序。警长的权力源自于总是背在身上的那把乌兹冲锋枪。相对于周围地区常见的酒瓶、铁棍、砍刀乃至自制的火药枪来说,警长的冲锋枪显然更有说服力。因此约克斯顿镇也就有了基本的秩序,至少在这里不能随便杀人,如果杀了人,那就要有正当的理由才行。
警长认可的理由就是正当的理由。
这一天,约克斯顿镇来了个真正的大人物,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都去镇外迎接。没资格去的人则在兴奋地谈论着这位大人物,尽管他们根本连大人物是男是女都还不知道。这样,也就没人特别注意到进入小镇的少年。
镇上的屠夫同时经营着惟一的旅店,在收了一根上等喷火蚁刀锋后,他非常高兴地给少年和女孩开了一个房间,还表示可以免费提供一顿晚餐。当然,如果要低辐射的上等货,一根喷火蚁刀锋可还不够。
少年让女孩在房间里休息,便带上余下的喷火蚁刀锋出了旅店。听说这东西在杂货店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临出门前,少年在房门上小心地布置了个不起眼的机关。
从屠夫已有些不自然的笑容里,少年已预感到可能会有麻烦,但他没想到麻烦来得这么快。刚刚过了一个路口,少年就被两个人拦住,从手中蠢蠢欲动的方头木棒就可以知道他们不怀好意。
“嗨,小子!听说你有喷火蚁刀锋卖,我们头儿想和你谈谈!”
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这三个人拐进了一个僻静无人的小巷,再走进一间还算完整的大房子里。房中央大大咧咧地坐着个大汉,看样子就是头儿,后面三个人则有意无意地将门口堵住。
头儿显然对始终低垂着头少年的态度感到很满意:“小子!你可以叫我蝰蛇。听说你那有喷火蚁刀锋,很好,不管你有多少,我都要了。这是给你的报酬!”
少年看着滚到脚边的一条硬得象石头的黑面包,慢慢弯下身拾了起来,同时将背上的三根喷火蚁刀锋放在地上。这块面包虽然够硬够久,可是辐射度并不算高,女孩已经长大了,可以承受这种程序的辐射。
当他站直身体的时候,现身后的三个人并没有让开门口的意思,握着木棍的手明显在用力。
蝰蛇也站了起来,从后腰上拔出一把手工自制的单管火药短枪,狞笑着道:“你很上道又识时务,本来做了这笔交易,就应该放你条生路的。可惜屠夫报信说你还带了个细皮的小妞,这就没办法了。其实我不是头儿,只是老二,头儿叫黑熊,现在大概正趴在那个小妞身上搞得正带劲呢!没办法,头儿的块头快追上变异人了,却偏喜欢搞小孩。好了,小子,该送你上路了!希望我赶过去的时候,那小妞还没断气!”
此时此刻,少年掩藏在绷带下面的耳中,忽然听到一声微弱的滴音。那是他在房门上架着的金属片被折断摩擦出的声音,这种高达几万频的音波根本不是普通人的耳朵能够听见的。
他霍然抬起头,虽然面容深深掩藏在毛毯的阴影里,然而那惟一的左眼却亮了起来,就象一团碧绿的火焰!
“你……”蝰蛇惊叫一声,叫声便嘎然而止,随后房间里响起了火药枪出的巨大枪声。枪声将惟一一块完好的玻璃也震得粉碎,随即空气里迅弥漫起刺鼻的火药味。
裹紧了黑色毛毯的少年仿如幽灵,出现在屠夫旅店的门口。
旅店那用木板胡乱钉成的门半开着,很远就可以闻到里面透出来的浓浓血腥气。旅店里,是非同寻常的寂静,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个小小的声音正在抽泣。
少年在门口停了一停,才走进旅店,在他身后,留下了一连串的血迹。
屠夫就呆在少年的房间门口,双眼瞪到了极限,极端的恐惧凝固在他脸上。他剩下的只有一颗脑袋,身体则不知去向。
房间的门虚掩着,血如泉水般不住从门下涌出,多得让人心悸。
少年站在血中,肌肤上的感觉告诉他,血还很热。他轻轻推开虚掩的房门,然后无言。
女孩抱膝坐在房间的中央,头深深地藏在双膝后面,正轻声地抽泣着。那件总是裹在身上的黑色毛毯扔在了房间角落,粗木搭成的床也彻底塌了。女孩身上穿着一件做工粗糙却是十分干净的裙子,那些露在外面肌肤,不论是手臂还是半截小腿,都白晰柔嫩得让人狂。她虽然年纪还小,然而即使是放在旧时代,也有可能让整个城市的男人变成野兽。
房间里已成地狱。
这里到处都散落着人的血肉和肢体,几乎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有些鲜活的脏器甚至还在蠕动着,墙壁则被喷溅的鲜血彻底染成了黑红。血仍在不住从肢体碎块中涌出来,在地上积成了几公分深的血洼。不知道屠夫的身体是不是在这里,也不知道哪块肉属于黑熊,更不清楚躺在这里的,是三个人还是四个人。什么都被切碎了,然后混在一起。
女孩就这样坐着,坐在血与肉构成的地狱中央。
她那头美丽的苍灰色长如瀑布般垂落,好象一匹绸缎,梢已浸没在血水里。在女孩的身旁,一柄巨大的、刀身足有一米长的方刃斩骨刀正插在地上,刃锋上遍布缺口,上面还挂着许多细碎的筋肉。只有在对付骨头硬得快比得上岩石的狂暴铁甲熊时,屠夫才会动用这把由不锈钢铸成的方刃斩骨刀。
听到房门响动,女孩抬起头来,便看到了少年。她立即展露出彩虹般的笑颜,在窗外透进的阳光照射下,眼角仍挂着的泪珠晶莹闪耀,如同两颗璀璨的钻石。
少年叹了口气,小心地在满地的肢体中找着落脚点,向女孩走去。
女孩子却不管那么多,一跃而起,扑进了他的怀里,一路上踢得碎肉横飞、血水四溅。少年轻轻抚摸着她苍灰色的长,丝依然柔软温暖,尽管在鲜血中浸过,却没有任何血珠能够在上面稍作停留。
“我怕!”女孩轻轻地道。她的小手死死抓着少年身上缠满的绷带,甚至拉扯得他很痛,少年知道,她真的害怕,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聚居地总是意味着麻烦,但在荒野中,却是越来越不容易找到食物。最缺的,则是干净的水。这个时代,每一个人,每天面对的第一件事都是生存。在生存面前,没有宽容,没有分享。任何一个人,在其它人的眼里,都有可能意味着干净的食物和水分。
旅店外突然响起喧闹嘈杂的人声,有人大声喊着:“外来人杀人了!屠夫死了!我看到他们还在里面!”
人群叫喊声越来越大,时时可以听见金属敲击的声音,从声音分辨,少说也有数十人团团围住了这个只有四个房间的旅店。少年轻轻拍了拍女孩儿,默默地从黑毯下取出一个仔细收藏的喷火蚁刀锋。这柄刀锋截去了一半,只留下最锋锐的尖端,刃锋上每一颗锯齿都闪动着幽幽的青光,并且仔细打磨出握把,紧紧缠上了粗布带。若论威力,这东西已经比得上旧时代的军用匕了。
少年握紧刀锋,静静地等着人群破门而入的一刻。女孩也不再哭泣,闪烁的美丽蓝色眼睛在房间中环视一周,又落在了那把方刃斩骨刀上,于是伸出小手,想去抓那把刀。这东西她用得很顺手。
少年左手一伸,已把女孩拉了回来,不许她去碰那把刀。他将女孩挡在自己身后,安静地望着房门和窗户。窗户虽然用木条钉死,可难保不会有人从这里冲进来。
“安静!”旅店外响起警长雄浑的声音,喧闹声立刻小了些,显示出警长的权威,虽然还不大够:“先让我看看是怎么回事!该死的,好重的血腥味,里面到底死了几个人?”
咣当一声,旅店的房门被警长一脚踹开,人群立刻一片惊呼,然后哗啦一声,警长的乌兹已经拉开了枪栓。
就在此时,外面忽然响起了一个森冷且充满了杀机的声音:“都滚开!给夫人让路!”
少年立刻听到几声惨叫以及重物坠地的声音,显然来人根本没有给人留下闪开的时间。可是外面方才还汹涌澎湃的喧嚣已彻底消失,暴民,甚至包括了警长,全都鸦雀无声,无人敢一点响动,更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然后在轰隆声中,烟尘四起,旅店的院墙、墙壁、大门、屋顶竟都被人硬生生地拆开。嗤啦一声,一只戴着深黑色皮手套的手插 进了被当作墙壁的薄铁皮中,一握一拉,整片铁皮便被他扯下,随手抛到了十余米外。这是个高大、英俊、傲慢而且冰冷的青年,金色的短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着的火焰。他穿着一件银灰色合金制成半身铠甲,将前胸、后心、小腹等要害部位护住。铠甲下是深黑色缀着暗金色条纹的制服,脚上的长筒皮靴擦得闪闪亮,与周围的脏乱格格不入。刚刚就是这个人,仅凭徒手便在几分钟内从十几米外的街口一路拆到了这里,在乱建房屋的街区中开出了一条足有五米宽的大路。
少年、女孩和房中的地狱,就此展现在众人面前。
女孩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群,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汇聚在一起。她本能地感觉到一丝危险,又想去伸手抓那把方刃斩骨刀,却被少年紧紧抓住。
在看清女孩面容的瞬间,喧闹的人群忽然一片死寂,就连那高傲的金武士表情也有些凝滞。
每一个人的呼吸声都在少年的耳中清晰回响着,明显地越来越粗重。于是他叹了口气,抬起头,望向金武士的身后。
在刚开辟出没几分钟的大路另一端,停着一辆马车。这是辆旧时代十八世纪式样的四驾马车,漆黑镶金的车身古老而优雅,铜制的车灯擦得闪闪亮。驾车的是四匹高头大马,难得的是四匹都是一样的毛皮雪白,不掺半丝杂色。
整个约克斯顿镇都不会有人认得出这是四匹纯血马,不过也没关系,不管是什么马,都已经奢侈得远远越了他们的想象极限。
马车前后,各站着八名全副武装的武士,身上的合金盔甲与那金青年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金青年是空手,十六名武士则武装着重火力。与那四挺minimi重机枪比起来,警长的乌兹简直就是个玩具。
四名侍者从后面的运货马车中取过一卷卷猩红的地毯,从四驾马车下顺着大路一路铺了过来,一直延展到少年和女孩的面前。
房间中是血与肉的地狱,猩红色的厚重地毯铺了下去,立时就沉没在半凝固的血水里。侍者们却毫不犹豫地将显然昂贵得离谱的地毯一块块地叠加上去,直到整整高出血水五公分,保证了鲜血绝对不会涌到地毯上面,这才罢了手。
四名侍者身上无论是黑色燕尾服、雪白的衬衣还是熨得整整齐齐的领结,都不该属于这个时代。约克斯顿镇上,即使是那些很体面的人也不过和旧时代的乞丐类似。警长的牛仔裤上就有个很显眼的大洞,只不过因为不是破在屁股上,所以已经是头等代表着身份的装束。而且因为水的珍贵,镇上的人从不洗澡。
与其它人不同,少年看的是这些侍者的脚。他们优雅地踏在一块块高出血水的破碎肢体上,轻盈得仿佛是只蝴蝶,肢体上已经明显松软的肌肉只是微微下陷,就承担住了侍者的重量。直到他们铺好地毯,退出屋外时,八只锃锃光的黑皮鞋上都只有鞋底沾了一点点血污。看到这里,少年深碧色的瞳孔微微收缩。
一名上了年纪的管家走到马车前,缓慢而优雅地打开车门,然后在自己手臂上铺起一块雪白的方巾,平举而起。
车门内,伸出了一只手,仿如兰花般优雅、细腻、纤长,扶在了管家的手臂上。中指戴着的戒指上,那颗足有鹌鹑蛋大小的深蓝宝石几乎让所有人都看直了眼。惟一让人感到有些突兀的,则是那些长达五公分的修长指甲。指甲线条无可挑剔,上面却饰着黑红相间的花纹,让人不寒而栗。
从马车内出来的,是名身着旧时代中世纪宫廷盛装的女人。她头高高盘起,用金丝蔷薇花纹的带束成髻。她看上去刚刚二十左右,浅灰色的双眸带着典型的贵族式冷漠,皮肤细嫩得似乎随时可能会被风吹破。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符合哪怕是最苛刻的古典美的标准。
女人一下马车,约克斯顿镇的居民顿时忘记先前被射杀还躺在脚下的邻人,轰的一声,你推我挤,想要凑上前看得更清楚些。这里大多数人一辈子从没有看到过皮肤光洁的女人,更不要说她身上那旧时代才有的礼服以及那些足以让旧时代贵妇名媛们嫉妒得眼睛红的珠宝。
这个女人身边几乎每一样东西,都和这个时代如此的格格不入,确切点说,是奢侈到出人们想象力所能及的范围。
兴奋而且激动的人群推搡着,一步步向马车挤了过来。只要在群体当中,哪怕是最懦弱的人也会有莫名的勇气,更何况在这个时代,人与野兽的差别已然模糊。
就在人们情绪快要失控的时候,一名卫士忽然抬起枪口,minimi枪口猛然喷出炽热的火流,暴雨般的枪声中,数以百计的子弹轻而易举地将挡在前面的肉体撕碎,从拥挤的人墙中切割出一个突兀的空洞!
直到将整条弹链打光,卫士才放低已经烫的重机枪,木然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仿佛刚才射杀的不是十几个人,而只是十几头牲口而已。在约克斯顿所有镇民的耳中,卫士更换弹链的喀嚓声是如此清晰、冰冷。警长则艰难地咽了口口水,悄悄将自己的乌兹藏在了身后。
女人根本没向屠杀现场看上一眼,自从下了马车的那一刻起,她便盯住了女孩。她优雅地抬起手,用黑红相间的指尖向女孩一指,说:“这个女孩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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