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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d纯血迷情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芸鸟
从理论上来说,这片血雾能够维持目前的状态五百年以上。在这五百年之间,血族将不会再被变异的危机所困扰。
但这一切,都已经和罗莲特无关了。
***
几天后,位于赤土大陆某一角的现代化城市特林梵丹,某栋许久无人居住的公寓兼诊所里,迎来了它的新主人。
绯夜放下行李,将“临时休诊”的牌子挂在门外,然后开始打扫房间。
短期内,他都不打算把牌子拿下来。因为现在的他就是这栋公寓的新主人,他没有出诊的本事。
而之前的旧主人,此时正沉沉的昏睡在自己卧室的床上。
将自己的纯血雾化之后的罗莲特,现在体内的血液只有正常人的一半。幸亏他在最后一刻留了点人性,更改了机器的设定,没有让他吸光自己全身的血,这才从死神手里捡回一条命。
blood事务部的医疗部为他进行了紧急输血,但是普通血液和纯血兼容需要一定的时间。如今,他的身体正在进行缓慢修复,谁都不知道他何时才能再次醒来。
对绯夜来说,这没关系,他会等。
罗莲特虽然看起来弱得一脚就能踩死,但他的生命力却顽强到常人难以想象,绯夜相信他不会这么容易死掉的。
他,还有很多帐没跟这个混蛋算。
打扫完房间,绯夜又开始扫除花园,然后是擦窗、整理书架、修复家具。摆脱了变异危机的血族再也不会对人类造成威胁,需要狩猎血族的机会减少,blood事务部也就不用他每天坐阵了。
事务部的负责人萨尔迪议员给他放了长假,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守着罗莲特,等那家伙醒来以后再好好教训他。
等到所有的事情都忙完,绯夜松了一口气,随手拿了一本书坐在沙发上看。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这么惬意的生活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正当他看到精彩剧情的时候,厨房里传来一声轻响。
听力过人的血族立刻竖起耳朵,绯夜站起来,蹑手蹑脚的走进厨房。厨房里并没有人,但他却惊讶的看见冰箱门被打开了,而里面塞得满满的橙汁居然少了几罐。
这是罗莲特最爱的饮料。
“罗莲特!”
短暂的震惊之后,绯夜一个转身冲上楼,踹开罗莲特的卧室。
然而,映入眼帘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
床上,已然空空如也。
而地板上,正滚动着一个喝光的橙汁罐……





blood纯血迷情 第12章 我才不是抢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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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后。
郊外,夜晚。
古往今来,总有某些戏码是固定不变的。
比如打劫。
打劫的场面,必然是劫匪凶神恶煞,而受害人缩在墙角嘤嘤哭泣。劫匪通常分工明确,a组威胁受害人不准乱动,b组抓紧时间收敛财物,而c组负责望风并且制订逃跑路线。
在这个寂静的夜晚,特林梵丹郊外的某座山洞里,就发生着这样一场抢劫大戏。
与一般情况不同的是,被逼到墙角挤成一团的受害者全都是彪形大汉,壮硕的身材天然流露出粗暴凶狠的煞气。而抢劫这群大汉的则是一位冷峻潇洒的黑发青年,他站在大汉们的面前,修长的身材与他们相比显得有些单薄,以局外人角度的话,不管怎么看,都觉得双方角色定位好像颠倒了。
其实,受害者本人也没料到会有今天。
这群大汉是近年来声名鹊起的山贼团,专门在郊外的山路上打劫富人和高级官员。今天傍晚,这个团体又大干了一票,没想到在回贼窝的路上被人跟踪,踏进贼窝的瞬间就全被揍趴了。
让大汉们不能接受的是,把他们干趴的家伙,仅有两人。
更加不能接受的是,两人中只有一个人出手干架,名字好像叫什么绯夜。至于另一个戴眼镜的弱鸡,背着空麻袋冲进山洞之后就开始拼命捡值钱的东西,手速飞快并且准确。
站在大汉们面前不耐烦的跺着脚,绯夜朝后面看了一眼:“你捡完了没有?”
罗莲特满头大汗:“再一分钟!”
趁绯夜回头的瞬间,山贼团老大鼓起勇气,大喝一声朝绯夜冲过去。刚才他们是被瞬间打趴的,这臭小子大不了就是速度快,光拼力气的话肯定不是肌肉男的对手!
感觉到耳边扑来的风声,绯夜看都不看老大一眼,随便抬腿踹了一脚。
这一脚踹得既狠又准,肌肉男老大发出“嗷呜~”的一声惨叫,整个被踹飞出去贴在墙上,半天都能没把自己揭下来。
绯夜发出一声不屑的嗤笑,在罗莲特“行了!”的欣喜叫声中,返身离开山洞。
行动结束。
两人就这样满载而归,潇洒回家,放任那群盗贼扑到墙壁前面,嘤嘤哭泣着把可怜的老大揭下来。今晚的事情发生以后,估计他们心里会留下好一阵子阴影。
十分钟之后,绯夜和罗莲特已经下了山,走在郊外通往特林梵丹的大路上。
绯夜在前面走得很轻松,罗莲特在后面背着一口袋的钞票和首饰,满头大汗的呼哧呼哧喘着气——没有天理了!为什么强壮的吸血鬼两手空空,柔弱的人类却要干如此繁重的体力活!
而且,刚才他在打劫过程中兼任了b组和c组的任务,不但要捡钱,还要预先为绯夜和自己设定撤退路线。
虐待!剥削!
不行,他要干点什么。
看绯夜走得很专心,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样子,罗莲特悄悄放慢了脚步,然后再慢……更慢……绯夜还是没有回头。
短短几秒钟之内,两人的距离就拉长到了几十米,再加上旁边就是小树林,自己还背着一袋钱,罗莲特突然感到人生充满了希望!这一次,他也许、大概、真的可能逃脱绯夜的魔爪重获自由,带着钱远走高飞,再也不要过着被他蹂躏的悲惨生活了!
然而,就在他准备转身往树林里逃的一瞬间,前方黑发青年的脚步停止了。
下一秒,只见绯夜的身影一晃而过,罗莲特眼前就扑来一阵冷风。巨大的力量把他整个拎了起来,身体不受控制的飞向树林里,狠狠撞在一根树干上。
后背痛得直飙泪,罗莲特泪眼婆娑,一抬头就看见那双漆黑的眼瞳正从很近的距离,冷冷地注视着他。
“你~刚才盯着树林看个不停,想到里面来干什么?”绯夜不冷不热地问,非常轻松的单手把罗莲特按在树干上。
“我……”罗莲特刚刚搜肠刮肚的想吹牛,绯夜立刻打断了他的话:“不准说谎,否则我会让你尝尝‘后悔’的滋味。”
罗莲特顿时又飙泪:“我不说谎!我、我是想逃走啦!”
绯夜眯了眯眼:“是吗?但是我记得,在你醒来的那一天,我好像就警告过你,有两件事永远不准干,你还记得吗?”
“记得。”
“说来听听。”
“一、不准寻死;二、不准逃跑。”
“那违反了会有什么下场?”
“被你蹂躏。”
“蹂躏的具体方法呢?”
“吸血,或者吊起来打。”
“好吧,你自己选一样,就在这里。”
罗莲特继续飙泪:“绯夜,朋友!有话好好说!”
绯夜完全不为所动:“快选!……不选吗?那我自己选了。”
他说罢就低下头,微启的唇缝之间,露出了两枚锐利的犬齿。
月光下,那两枚利齿反射着冰冷的寒光,毛骨悚然的情景让罗莲特全身的血液都被吓到冻结,脑袋也嗡的一声大了。
“等、等一下……哇!啊!嗷呜~”
血族特有的冰冷呼吸拂过颈部,利齿的前端刺入了血管中。
那轻微的痛感让罗莲特的后背绷紧了,装满钱的麻袋从手中滑落到脚边,发出一声轻响。
与被打相比,被吸血带来的更多是心理上的恐惧感,每次感受着血液从体内被吮吸出去所留下的空虚和寒冷,罗莲特都会怀疑自己的灵魂是不是也被绯夜吸走了一部分。
他颤抖着,间或发出“啊、啊”的短促惨叫声,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这时,远处走来一男一女,相拥在一起的样子看起来很亲热。
走进小树林,看到绯夜和罗莲特纠缠在一起的情景,女人不爽的啧了一声:“讨厌,被人抢先了。”
男人安慰道:“没关系,我们再去找别的树林好了。”
“好吧,但是为什么他们亲热还带着麻袋?”
“装情/趣用品的吧。”
“用得着一麻袋这么多吗?”
“别人的家务事少管啦。”
两人一边小声交谈着,一边走远了。
罗莲特哭笑不得,使劲推着绯夜的肩膀:“喂喂,快点起来,我们把人家情侣亲热的地盘占掉了。”
绯夜不明所以的“嗯?”了一声,但是罗莲特觉得他什么都没听见。这家伙进食的时候一向很专心,该说这是良好的用餐习惯呢……
大概过了两分钟,绯夜才心满意足的直起身,满嘴淌着黏糊糊的乳白色。
看着这副惊悚的场景,罗莲特在想,如果这样的绯夜被刚才那对情侣看见的话,他们担心的就不是地盘被人占,而是会尖叫着去报警吧。
“你刚才说什么?”这时,绯夜一边舔着唇角,一边问。——刚才的话他果然没听见。
“……没什么。”罗莲特郁闷的扭过头,非常心疼的摸着自己的脖子。
那个地方,被绯夜咬过的位置已经不流血了。最近,这小子进食的技巧越来越高明,能够在咬破最小伤口的情况下,喝到最多的血。
但罗莲特还是很郁闷,总是同一个地方被咬,若干年以后会留下无法消失的痕迹吧。
悲叹着自己的命运,他趁绯夜吃饱喝足精神松懈的机会,推开了这只可恶的吸血鬼。然而才刚跨出一步,眼前就是一阵晕眩。过度的失血让罗莲特双脚一软,一不小心就跌在了绯夜的手臂上。
绯夜发出一声哼笑,不知道是在炫耀自己的力量还是在嘲笑罗莲特的弱小。
他把手臂轻轻一举,将罗莲特扛到肩上,另一只手拎起麻袋,轻松的转身离开小树林,继续踏上回城的道路。
罗莲特有气无力的趴在绯夜的肩膀上,伤心的吸着鼻子,与绯夜另一侧肩膀上的麻袋作伴。
他的第一百三十二次逃跑计划,终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了。




blood纯血迷情 第13章 不怕死怕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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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私人诊所的门口挂着“开业中”的牌子,罗莲特趴在沙发上一边等待病人上门,一边啃着晦涩的医学书籍。手边的茶几上,摆着他最喜欢的鲜橙汁和曲奇饼,如果不是某个人的影子总是在附近晃来晃去,这样的生活简直是完美无缺。
就在诊所的隔壁,有一栋黑漆漆的空屋——哦,应该说曾经是空屋。
这栋空屋一年多之前被一群吸血鬼占据过,现在则是被打败了那群吸血鬼的那只吸血鬼占据了。简单的说,就是被绯夜占据了。
他,就是空屋如今的新主人。
屋子的二楼是书房,窗户正对着罗莲特家的客厅。绯夜现在每天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站在窗户面前监视罗莲特,看他有没有企图“逃跑”、“寻死”或者干一些其他的蠢事。
依仗着吸血鬼过人的体格和精力,他可以连续监视四十八个小时也没问题。
而如果罗莲特胆敢跑到他看不见的地方去偷偷摸摸干什么,通常几分钟之后绯夜就会破门而入,大发雷霆,然后让他选择是想挨揍还是想被吸血。
罗莲特在想,是不是他之前的行事作风实在太过分,结果把绯夜变态的一面激发出来了。害得他这一年过着被百般蹂躏的生活,眼泪都快哭干了。
一年前的那天,他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特林梵丹诊所卧室的床上。
幸好,这次没有失忆,他知道自己昏迷之前在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
凭他这种挺尸状态,当然不可能自行瞬间移动,一定是“有人”把他送回来的。为了逃避那个“有人”,他从厨房抱了几罐橙汁做食物之后就仓皇逃跑,想不到还没跑出第一个街区就被绯夜追上,像抓小鸡似的揪住后领,拖回了诊所里。
噩梦从此开始,绯夜把他绑起来吊在房梁上,一顿狠揍。
揍完后,他举起两根手指,冲着罗莲特森冷一笑:“警告你,第一,今后不要再想寻死;第二,也别想从我眼皮底下逃走。否则,我会让你像今天这样,好好的爽个够!”
罗莲特一开始的确是有斗志的,小小一个年轻吸血鬼怎么可能压得到他!
而斗志燃烧的结果就是,他一百三十二次逃跑,一百三十二次失败。付出的代价则是被绯夜吸血八十次,挨揍五十二次。
从长远的目光看来,这个记录还会继续递增。
不过,罗莲特的确有点对绯夜产生恐惧了。
他不怕死,但是……他怕痛啊!
被吸血很痛,挨揍就更痛了,真心受不了!绯夜这个小混蛋,他、他绝不会承认自己被这小子戳中了死穴,他才不会对一个吸血鬼认输!
翻过一页书,罗莲特顺便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放松一下因为躺久而僵硬的腰部。
眼前还在微微晕眩,昨晚才被吸过血的身体还很虚弱。绯夜如今吸血的分量很精准,每次都能恰好吸食四百毫升,不多不少,这不会影响到罗莲特的健康,但可以让他全身发软的在家里躺上三天。
三天之后,新一轮猫捉老鼠的戏码大概又会开始。
顺说一句,挨揍和吸血造成的伤害差不多,绯夜对自己的攻击力掌握得也不错。
目光下意识的向上漂移,罗莲特看了一眼隔壁屋子二楼的书房窗户,刚好与绯夜的视线撞在一起。绯夜还是如同往常一样坚定不移的监视着他,让他连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证明自己并没有寻死或者逃跑的意图。
但是……这样的生活,到底要持续到哪一天啊?
血雾事件之后,blood事务部好像把他们俩遗忘了,放了他们长假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联络。休假是很不错啦,但是没有工作就……就等于没有钱!
之前五年的独居生活里,罗莲特已经把自己的存款都花在血液研究上了。虽然成功把自己的血变成了纯血,但这种东西又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完全无法产生经济效果。
正当他手头捉襟见肘的时候,绯夜闯入了他的生活中。
寻找圣殿的任务由此开始,并且以罗莲特献出50%的纯血化为血雾构建成圣殿而结束。blood事务部为罗莲特输入了普通血液拯救他的生命,而奇怪的是,在他处于昏迷状态进行身体自我修复的过程中,这些普通血液居然发生了纯血变异。
更奇怪的是,原本吸食过纯血的绯夜虽然也发生了纯血变异,但变异过程却在中途突然停止并且逆转,在几周之内就恢复成了普通的血族血液。
之后,就算他再次吸食罗莲特的纯血,也不会发生变异,仅仅能使身体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倍增。在非战斗状态中,这种效果意义不大,权当是吃饱了力气比较足而已。
罗莲特,成为了世界上唯一拥有纯血的生物。
对吸血鬼来说,他,非常好吃。
所以,他有时怀疑绯夜是不是把自己当成储备粮了,因此才会不允许他逃走或者寻死。
“……你说,我们下次去哪里打劫呢?”
正当罗莲特神游天外的时候,冷冰冰的嗓音在耳边响起。他吓得差点大叫起来,一转头发现绯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口。
“进来要打声招呼!”罗莲特抱怨。
“是你自己跟我对视了一会儿就走神了,我来看看你哪里不对。”绯夜淡定的解释。
“我哪里都很对,身体健康,头脑灵敏,没有失忆!”罗莲特惨叫。
一年前,当他在研究所的旧址回想起自己当初远走高飞的真相的时候,“造梦者”索涅欧施加在他身上的幻术就自然失效了。他现在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才能,不过,因为本身性格就是迷迷糊糊的,更早之前的往事和生活上的小细节他还是记不起来,也没兴趣回忆。
绯夜看着他,挑了挑眉:“你说自己一切正常是吗?那我就来检查一下。”
罗莲特抓起抱枕挡在脸上:“禁止殴打和吸血!”
“别紧张,我提问而已。问你,blood事务部的全称是什么?”
“别玩弄我好吗!……血族与人类纷争事务调停部!”
“那我在事务部里的代号是什么?”
“……脱缰的野马?”罗莲特翻了翻白眼。
“你有胆子敢再说一遍!”绯夜的额头上爆出青筋,罗莲特连忙抱头求饶:“好啦好啦,是‘喋血骑士’!”
“……这还差不多,那你自己的代号呢?”
“变种人类,科学怪胎,血族解剖狂,会走路的生化武器……诸如此类的吧。”罗莲特搔搔脸。
绯夜的头上冒出了黑线,这些都是以前事务部的同僚给罗莲特起的外号。在遇到绯夜之前,罗莲特是一个被描绘成恶鬼的科学狂人,他所到之处,半径一百米之内的人都会逃得一干二净。
但是听他的语气,他好像对这种事情很自豪……
还是不要去揣测这个怪胎的心思比较好。
绯夜在心里默默扶额。
“算了,还是继续来谈论打劫的问题吧,”他叹息,“我们昨晚抢来的东西,有一部分是珠宝首饰。我对特林梵丹不熟悉,找不到合适的地方销赃,你说怎么办比较好?”
“我可以制造一套炼金设备,然后把首饰肢解……”
“不要用‘肢解’这么奇怪的词语!”
“好吧,是拆分,”罗莲特耸肩,“把首饰上的钻石珍珠之类的东西拆下来,黄金部分则融化成金条。首饰被毁容的面目全非的话,就比较容易销赃了。”
说罢,他忧伤的眺望着窗外:“但是,我们好歹也隶属于赤色议会。为什么身为国家级官方机构的工作人员,非要讨论’打劫销赃’这么丢脸的事?”
“还不都是因为你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绯夜大怒,差点一脚踹翻茶几。
“但是,你不觉得好奇吗?”罗莲特连忙躲到沙发后面,避免自己被绯夜的怒火波及,“我的身体能够把普通血液变异成纯血,你却只能把纯血当成强身健体的食物。我们同样是生物,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大概因为你是怪胎吧。”绯夜白了他一眼。
“你怎么可以下这种毫无科学根据的结论呢,”罗莲特摇头,“这就是科学家和莽夫的差别了。”
“你说谁是莽夫?”
“哦,用错词语了真抱歉!应该是……勇夫?匹夫?鳏夫?……好像都不对!”
“罗、莲、特!——”
“啊哈哈哈哈哈,不跟你开玩笑了,我要去工作了,看来今天也不会有病人上门问诊,”罗莲特一边大笑一边准备开溜,还不忘记回头提醒一句,“对了,五个小时以后记得来喂我吃饭,我的手到时候会没空。”
“你饿死在实验室里算了。”绯夜咬牙。
罗莲特没在意他的诅咒,他知道绯夜肯定会准时乖乖的捧着饭碗过来。因为虽然不放在嘴上说,绯夜的确也对纯血在两人身上的不同反应感到很奇怪。




blood纯血迷情 第14章 金主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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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blood事务部的命令,罗莲特成功研制出了新型血液“纯血”,并且用它将血族从发狂的危机中拯救了出来。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问题,除了纯血在自己和绯夜身上的不同反应之外,他也想确认,纯血制造的血雾真的可以维持五百年?血族吸入血雾之后会有副作用吗?纯血抑制血族发狂的科学原理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了血族的异常症状?其中是否还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他隐约感觉到其中有很深的秘密,通过官方渠道提出研究申请的话,是不会被通过的。但天生的科学家基因又不允许他袖手旁观,所以在这间诊所里的私人研究就继续持续了下去。
私人研究,就等于没有经费。
当然,罗莲特自己的钱早就花完了,诊所的生意又一向惨淡,所以绯夜的财产就遭了秧。两个人这一年来的生计全都靠绯夜的存款在支持,最后,诊所的财政赤字到了无法直视的地步,眼看再这么下去就要上街讨饭了,两人才不得已走上了“打劫”的道路。
真挺丢人的。
“我们下次去挖坟吧,特林梵丹郊外有几座墓园,战争时期很多有钱人都埋在那里。”站在客厅门口,罗莲特叹息。
“这更丢脸好吗?‘历史学家’知道这种事情的话会气得暴走,我们也会变成整个事务部的笑柄!”绯夜断然否决。
代号‘历史学家’的斯多里亚,也是他们的同僚之一。
“那就只能在打劫的路上硬着头皮走下去啦,你查查看附近的城市还有什么大规模的盗贼团,然后我们再干一票,然后我们很快就会成为盗贼世界里的传奇故事。”罗莲特发出干笑声,似乎已经看到了他们两个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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