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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神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萧瑟良

    男子乙奇怪的说:怎么个意思?

    男子甲笑着把刚才发生的一切都讲述了一遍,听得男子乙也是目瞪口呆。

    随着电梯的一声响,电梯门打开,四人衔尾而入,男子乙这才伸出大拇指:兄弟,佩服!

    程煜打了个哈哈,也没法解释,但是男子乙很好奇:像你这么买衣服的我还真是没见过,就为了那个折扣,而不是挑一件自己最合身最喜欢的?

    程煜只得道:我这人比较随和

    两名男子面面相觑,一个对折扣这么在意的人,居然还好意思说自己随和?

    不过,两人也有另一个相同的想法,觉得承受这个品牌的价位对于程煜来说可能有些高了,认为他买这件衣服很可能只是为了某些场合某些环境里打肿脸充胖子,既然如此,在那些不同款的薄外套的价格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当然是选择一个有可能获得折扣的。

    没钱这种事,是最没办法拿出来说的,俩人也不可能去揭穿程煜。

    电梯很快到了,出电梯口的时候,男子乙突然说:刚才这位兄弟说的对,咱们仨今儿也算是有缘。现在时间还早,要不然咱们找个地方喝一杯?

    大概是突然想到程煜可能没什么钱,那人又道:哦,我请客。反正今儿你帮我省了一千多,我就把这笔钱拿出来咱喝点酒。

    程煜还没说话,男子甲道:我就不去了,明儿一早还得跟她一道出门。说罢,摆摆手,拉着自己的女朋友离开。

    这借口很普通,大概是觉得真的没必要跟两个陌生人去喝什么酒吧,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

    男子乙看着程煜,道:那你呢?说实话,今晚最让我大开眼界的就是兄弟你。

    程煜也没太多犹豫,心里只是想着,交个朋友,一起喝点酒,这总算是应该有的花费吧?然而这个人又说了他请客,等于我又能抠个门?

    行啊,我没问题。

    男子乙咧嘴一笑,道:还是你爽快,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高一鸣,一鸣惊人那个一鸣。

    程煜也笑了笑,伸出手跟他握握:程煜。

    我车就在这边,你呢?

    我停的有点远

    那行,我先出去,咱们门口见。我的车就是那辆保时捷。高一鸣指了指不远的一辆车,手里的遥控钥匙摁了一下,那辆车闪烁鸣响。

    程煜看了一眼,帕拉梅拉,一百多万的车。

    他点点头,径直朝着右边走去。

    交停车费的时候,程煜有点心疼,他在想,要是高一鸣没开车来多好,那就邀请他坐自己的车,然后表示自己没零钱,不露痕迹的让高一鸣付一下停车费,怎么着也能弄个三四分。

    可惜了啊!

    车子开到地面,程煜看到高一鸣的车,缓缓贴在了后边。

    高一鸣正张望着呢,看到一辆柯尼塞格出来,也顿时被吸引了目光。

    男人么,看到豪车,肯定会有些兴趣。尤其是之前他跑到广场上抽烟的时候,就看到了这辆车,当时很多人拿着手机拍照,还有人说这车很拉风,但却并不知道这车是什么牌子,毕竟这个牌子的车实在是太过于罕见了。当时高一鸣还充当了一次知乎,免费解答了一下,告诉那些不明所以的人,这辆车是什么牌子,价值多少,曾经在哪些电影里出现过,产量又是如何如何的低。

    再次看到这辆车,高一鸣依旧被其拉风的外型所吸引,但完全没想到是程煜的车。

    毕竟,程煜在他看来是一个买一件奢侈品的衣服都要想方设法省下那一千多元的人,怎么可能开得起这种豪车?

    可是,柯尼塞格却缓缓的停在了他的身后,这让高一鸣十分不解,这车要干嘛?

    然后,他看到柯尼塞格居然闪了两下灯,仿佛是在提醒他什么。

    高一鸣皱起了眉头,心道难道是自己车子出了问题?

    推开车门,高一鸣下了车,想走到车尾看看,要是真是车有问题,也好谢谢人家。

    可没想到,柯尼塞格的车窗放了下来,程煜的脸出现在车里。

    程煜探出头,道:咱们去哪儿?

    高一鸣一愣,瞪大了双眼,说:这是你的车?

    程煜点点头,道:怎么了?

    租来的?刚说完,高一鸣也觉得这话不对,且不说这车租一天也不知道要多少钱,关键是谁会拿这种车出租啊,买都买不到好嘛?要说弄个三五百万的法拉利兰博基尼出租的,倒是有,可这是柯尼塞格啊。

    自己的。

    你开着两千多万的车,轰一脚油门都得一百多了,为了那一千多的折扣你还非得拉上我?

    高一鸣此刻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他今天算是遇着高人了!




第三十五章 为了停车买两套房
    不远就是吴东著名的酒吧一条街。

    高一鸣显然对这个地方很熟悉,在停车场早已全满,路边都停了不少车的情况下,带着程煜把车拐到了一个小弄堂里,顺利的找到了停车位。

    嗬,这种地方能找到停车位你也是够牛的!下车后,程煜挑起了大拇指。

    高一鸣摆摆手,说:哪有那么好,这是我的房子。

    合着你就住这儿啊?程煜打量着车旁边的房子,都是低矮的平房,后来又被主人加盖了的那种。

    这附近虽然是闹市区,但由于这一片有个部队驻扎,同时又处于民国建筑保护区,直接导致了酒吧街旁边的两三条弄堂,虽然已经跟城市的格局严重不符了,但依旧无法拆迁。

    毕竟,只有那么小小的两三千平米,并且还是南北长一百米东西宽不足十米的狭长地带,除非政府拆出来就直接给空着,否则还真是什么都开发不起来。

    说白了,这是吴东市中心的一小片——不能说贫民窟吧,最起码也是社会比较底层的居民在居住着。

    这种地方,又怎么可能是高一鸣的住所?

    高一鸣笑着解释道:我喜欢到这附近来玩,但每次来,都找不到停车位。后来我干脆在这儿买了两套房子。你看这块儿,原本这儿都盖着违建,我买下来之后全给拆了,就为腾出两个停车位来。

    程煜这才明白,再度挑起大拇指:你这操作水平,也够风骚的啊!

    高一鸣哈哈大笑道:所以今儿感受到你的操作之后,我觉得咱俩有必要真的认识一下。

    程煜笑着跟高一鸣一同走进了酒吧街,当然是高一鸣选了一家他熟悉的酒吧,俩人进去。

    你好像对吴东不太熟悉吧?刚来没多久?坐下之后点了酒水,高一鸣跟程煜喝了一杯才问道。

    程煜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家就是吴东的,不过很小就被送到国外去了,刚毕业,回来还没两天,对吴东的确不太熟悉。

    高一鸣顿时就明白了:所以,你的衣服什么的,都还在美国,等着寄回来呢。家里没啥衣服,就出门随便买一件,买什么都无所谓,只为了打个折。可关键你不差钱吧?

    省钱这种事,跟差不差钱没关系,既然他们设定可以打折的游戏规则,那我干嘛不利用起来?

    你这是报复社会啊!高一鸣无限感慨,举起杯子。

    程煜跟他碰了一下,很严肃的说:不,报复社会多低级,我这纯粹就是为了省钱!就好像现在,如果不是你说你请客,我是怎么都不会跟一个认识还不超过半小时的人跑来喝酒的!

    高一鸣愣了愣,觉得很受伤,但很快又哈哈大笑起来,无论如何,他都觉得程煜是在说笑。

    大概,这家伙就是那种喜欢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人吧——高一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默默的想着。

    酒吧是那种相对比较安静的酒吧,一个歌手在小舞台上,弹着吉他不急不慢,甚至可以说是懒洋洋的唱着歌。歌词都在嘴唇里含着,含糊不清,听的人也不在意,反正就当是个背景音乐,人声的感觉总比音响里放出来的亲切。

    大家说话的声音都比较小,在这样的酒吧里,适合情侣或者亲密的朋友之间小声谈话,而不像大多数酒吧需要扯着嗓子喊,喝酒也是一瓶一瓶的晃。

    总的来说,程煜还挺喜欢这间酒吧。

    这种酒吧,在如此暴躁的年代,注定生意不会特别好。

    酒吧也不大,一共就能坐个七八桌人,这会儿一共也就四桌客人,分坐在酒吧四个角落,将中间的四张桌子留空了出来。

    酒吧门上挂着个风铃,风铃一响,就意味着有人进来了,出门的人推门,是不会触碰到风铃的。

    程煜和高一鸣距离门口最近,两人下意识的抬眼望去,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半低着头走了进来。

    门关上之后,可以看到,进门的人穿着一身特别紧身的皮衣皮裤,是以一眼就能让人看出这是个女孩子,上身饱满,双腿细长笔直。

    虽然还戴着个摩托头盔,看不清楚长相,但就凭这身材,已经是万里挑一的水准。

    尤其是当这个女孩子进门之后就顺手掀开了头盔,那一头卷曲的长发从头顶倾泻下来,配合酒吧里昏暗的灯光,哪怕还是看不清长相,却依旧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完美感觉。

    酒吧里另外三桌人,也都把目光调转了过来。

    哪怕这三桌有两桌是情侣,那两个女孩子也依旧看的目不转睛。

    女孩子右手夹住头盔,走向吧台,顺手把头盔往吧台桌面上一放,坐下之后,离吧台很近的小舞台上的灯光,刚好就打在了她的脸上。

    只是一个侧脸,却能看出是一副精致以极的面孔,用相声的专用词,就叫一想之美。也就是说,你光凭脑袋想,想到有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程煜和高一鸣自然也是一直看着那个女孩子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么,看到美女想多看几眼这状态很正常,倒不一定非得期待和她之间发生点什么,哪怕这是一个氛围很暧昧的酒吧。

    小舞台上的歌手刚好唱完一段,继续慵懒的拨着手里的吉他弦,抬起头对女孩子说:来了?

    女孩子笑了笑,头顶的灯光都为之失色。

    高一鸣已经看傻了,程煜反倒要好一些,他拿起了酒杯,看到高一鸣整个人都呆了的样子,便笑着说:嘿,擦擦你那口水!

    高一鸣下意识的就伸手去摸自己的下巴,但很快反应过来,翻了个白眼:我去,真好看!

    程煜懒洋洋的用手里的酒杯碰了一下高一鸣的杯子,杯壁之间发出好听的声音,程煜道:你看,这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啊!

    高一鸣不解,张着嘴问:啊?

    一个文化人,看到这样的女孩子,用成语呢,那叫沉鱼落雁婉约清扬。用古句呢,就有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又或是顾盼生辉撩人心怀。要是用诗词呢,那就更多了,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皎皎兮似轻云之闭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可是像你这样没文化的,就只会说,我去,真好看!

    高一鸣黑了脸,一口气喝完杯中的酒,骂了一句:麻蛋!

    程煜哈哈一笑,毫不介意,也喝光了杯子里的酒:你要想去搭讪就去,你要是成功了,我现在就走。

    高一鸣顿时感动的不行,这朋友交定了,简直太善解人意了:好,如果我成功了,我下次开瓶好酒!



第三十六章 省钱其实没意思
    结局当然是毫无疑问的铩羽而归,利索到连一句基本的对话都没有。

    高一鸣从起身到重新坐下,一共只花了五秒钟。

    他放下酒杯,走到那位美女身后。

    美女没回头,小舞台上的歌手倒是停止了演唱,定定的看着高一鸣,眼中嘲讽的意味十分明显。

    然后,他说:如果我是你,就不会选择跟她搭讪,毕竟她男人是去年全军散打的冠军。

    这句话有几个信息。

    其一,这朵美艳的花儿已经有主了。

    第二,其主很能打,像高一鸣这样的,估计一拳都扛不住。

    第三条,那个男人是个现役军人,像是打架这种小事,只要不打出毛病,地方警察未必管得了。

    有了这三条,除非是个傻子才会继续选择搭讪,再如何漂亮的皮囊,也无法抚慰身体上的疼痛,更何况对方显然不会帮你抚慰。

    如果想更要面子一些,高一鸣其实应该转向吧台,找吧员随便要点什么,杯子或者冰块,这样就能避免尴尬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可跟高一鸣同桌的程煜很清楚他的目的,这个美女以及歌手也都明白,高一鸣知道其实酒吧里每一个人都知道他意欲何为,这种掩饰就显得毫无意义,还不如干脆利索的回去。

    歌手还算是给面子的,说话声音并不大,至少程煜就完全没听到他说了些什么,只是看见他嘴微微一动。

    高一鸣的去而复返早已说明一切,程煜也无意调侃他,只是端起了酒杯,跟他轻轻碰了碰。

    为什么你每次都能编出新词儿?女骑士歪着头,打开一听可乐,放进吸管喝了一口,然后问。

    歌手干脆把吉他放在一边,关了小舞台上的灯光,放出一首低沉婉转的曲子,坐在了女骑士的身边。

    想到哪就说了,也没多考虑。

    其实没必要啊,他要跟我搭讪,我让他滚就是了。

    这样会弄得很难看,毕竟我这里是用来做生意的。让人知难而退总比给人迎头痛击的好。

    女骑士似乎很认真的想了想,点了点头,说:你说的有道理,可我还是觉得以我的姿容替你看着这个小酒吧,每天晚上都会带来许许多多的麻烦。难不成我真的要找一个散打冠军在身边保护我?

    歌手似乎很苦恼,他用力的敲了敲吧台的台面,很郁闷的说:咱俩到底是不是朋友?

    女骑士很认真的说:是啊。

    那为什么这点小忙你还要推三阻四的?你知道我孑然一身,身无长物,所有的积蓄都化作了这间酒吧,你就忍心看着我离开之后把酒吧所托非人?

    女骑士笑了笑,一时间,就连头顶的灯光都为之失色。

    可我怎么想都觉得你把酒吧托付给我才是所托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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