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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神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萧瑟良
“我是程煜,高一鸣人呢?”
“哦,原来是程少啊,高总正在开会,您稍等,我这就去叫他。”
看来,高一鸣也是给手下人打过招呼的,甭管他在做什么,程煜的电话必须当场通知。
“不用了,我也只是想告诉他一声,我在他公司楼下了,马上就上来。你让他继续开会,我一会儿在他办公室等他。”
小美倒是从善如流,大概也是高一鸣说过,程煜的吩咐跟他的吩咐没有任何分别。
“好的,程少,那我到电梯口接您。”
电梯到了,程煜走进电梯,很快就到了高一鸣公司的楼层。
电梯门一打开,程煜就看到一个穿着很职业的年轻女孩子,毕恭毕敬的站在电梯口。
“程少您好,我是小美。我带您去高总的办公室。”
程煜点点头,说:“没去打断他开会吧?”
“没有,程少吩咐了让我别打断高总。”
程煜再度点点头,一边走又一边问:“小聂在么?”
小美微微一愣,说:“小聂?”随即恍然大悟,说:“哦,您是说聂总吧……”
“聂总?他升职了?”
“嗯,聂总原本就是技术部的骨干,现在已经升为技术部的负责人了,总监级别。”
“这么说他现在也在跟高一鸣开会?”
“那倒没有,今天的会议是产品部和几个客户之间的会议,技术部暂时不参与的。”
程煜走进了高一鸣的办公室,大喇喇的在高一鸣的老板椅上坐下,说:“去把小聂喊过来吧,我找他有点事。”
小美微微欠身弯腰,说:“好的,我这就去找聂总。程少,您想喝点什么?咖啡还是茶?”
“别忙活了,这儿有矿泉水,我渴了自己开一瓶就行。”
小美这才离开了高一鸣的办公室,程煜看着小美婀娜的腰身背影,缓缓摇头,心说这个高一鸣还真是把“青年才俊”们的毛病学得淋漓尽致啊,这助理也不知道是不是贴身那种,更不知道贴身得贴到如何程度。
很快,小聂就跑了过来,看到程煜笑呵呵的跟他打招呼。
“程少,您从东北回来了?”
“行啊你小子,升职了都不告诉我。”
“就是前些日子,原先那个部门负责人跟高总闹了点不愉快,结果带着他原先的那个团队离职了。高总这也是赶鸭子上架,让我暂时负责一下技术部。”
“别谦虚,你什么水平我还能不知道?”
程煜呵呵笑着,从包里取出了这次找小聂要帮忙处理的东西。
一个硬盘,来自于谢尔盖,虽说程煜跟谢尔盖已经达成了共识,但硬盘里的东西,程煜还是想亲自了解一下。
当然,还有那个来自于直升机上的导航仪。





抠神 第六百七十三章 有朋自远方来(上)
把硬盘和导航仪交给小聂。
程煜道:“这个硬盘呢,我不知道里边有没有藏着什么隐藏文件,你帮我找一找,尽可能把里边所有的文件都找出来。”
小聂点了点头,说:“加密了吧?”
“嗯,加密了,不过这应该难不倒你。”
“没有时间限制的话,那的确是没什么难度。”
程煜笑了笑,说:“这个导航仪,里边应该有个俄罗斯的定位,我打开过,查了半天,也没看出哪里会藏着定位地址之类的,你费心帮我查一下。”
小聂看了看导航仪,在手上翻来覆去的掂着,皱着眉头说:“这导航仪有点儿奇怪啊,看屏幕,还是老式的crt显示器,有年头了吧?”
“不知道,这是个直升机上的导航仪……”
小聂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笑着说:“难怪呢,飞机用的啊,那我就明白了。”
一边说着,小聂一边把导航仪接上了电源,开了机。
很快,屏幕上就显示出程煜当时在蒙古使用时的界面。
“哟,还是陆空两用的,俄罗斯产的玩意儿,界面语言都是俄语的,怎么会显示的是蒙古的地图。这地图也太简陋了吧?几乎除了公路就没有更多的标识……哦不对,蒙古比较穷,地广人稀的,可能那边就是这样?大面积的都是草原。”
程煜也不想接下茬,只是在心里想,蒙古其实草原也没多少,所谓草原都是大家对蒙古的刻板印象,真去了蒙古,就会知道,蒙古国拥有更多的,其实是隔壁和沙漠。
调试了一下,小聂将导航仪调回到飞机使用的模式,屏幕上显示的地图,立刻变成了三维坐标系。
“这玩意儿以前没接触过,程少您不着急吧?我估计得去问问人。要是没人接触过这玩意儿,我可能还得专门学一下才能弄懂这个飞行用的坐标是怎么回事。”
程煜点了点头,说:“不着急,你什么时候找到了坐标,告诉我。那个地方,大致应该是在东西伯利亚地区,如果你得到的坐标是在东西伯利亚,那才有可能是正确的。”
小聂点点头,说:“我那边还有点儿活儿,您这俩东西,我晚上下班了再帮您弄。”
程煜拍了拍小聂的肩膀,说:“行,你先忙自己的去。这事儿我会支付你一定的费用,所以如果你需要开销的地方,别纠结,到时候找我报账就行。不过有一点,这事儿必须保密,连老高也别告诉。”
小聂也没太客气,答应一声拿着硬盘和导航仪离开了高一鸣的办公室。
在高一鸣的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高一鸣回来了。
进门之前显然已经知道了程煜在办公室的消息,推开门就笑着说:“少爷您来了?这有些天没见着您了。前几天跟老管约饭,他说您去东北了?”
“嗯,出趟差。”
“那您今儿大驾光临我这寒舍是所为何事啊?”
“好好说话!”
“哈哈哈……就是问您有没有什么事儿?”
“没事儿就不能来看看你?正好在附近,办完事就上来坐坐。”
高一鸣挠了挠头,说:“那行吧,我一会儿让其他人去陪今儿那俩客户,我陪着您。”
“你今天有招待是吧?”
高一鸣犹豫了一下,还是直说了:“嗯,这不是之前技术部那个总监想让我给涨百分之五十的薪资么,我没同意,他就带着他原先手下的那个团队离职了。一下子把我公司的技术部减员过半,我火线提拔了小聂当总监,可他现在手下的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我不是得赶紧帮他找人么?今天约了个猎头公司,晚上就……”
“那你忙你的,总还是公事重要。”
“您找我真没事?”
程煜直接站起身来,摆摆手说:“没啥事,就是想着有些天没见了,正好又在附近,上来看看你。既然你这边也是鸡飞狗跳的,我就不耽误你的正事儿了。行了,我走了。”
“真走啊?”
程煜冲高一鸣翻了个白眼,拉开办公室的门,高一鸣赶紧跟上,陪着笑脸说:“得嘞,感谢少爷体谅,我送送您!”
“滚蛋!”
程煜笑骂了一声,高一鸣坚持把他送上了电梯,这才转身回到办公室里。
程煜本想到楼上去看看杜长风的,但刚进电梯,就听到自己的手机响了起来。
掏出来一看,是个本地的陌生电话号码,而且还是座机的号,程煜怀疑是广告推销之类的,但还是选择了接听。
“喂,哪位?”
电话对面,是一个口音古怪的声音:“是程先生么?”
程煜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这是弗拉基米尔到了吴东了。
“弗拉基米尔?”
“哈哈,是我,看来程先生果然信守承诺,没有把我给忘记掉。”
“我说过,你只要愿意来吴东,我一定会安排好你的一切。你现在在哪里?”
弗拉基米尔笑着说:“你们中国现在真的太发达了,我坐着火车来的吴东,我的天哪,时速三百公里的火车,这在俄罗斯简直想都不敢想。两千公里的距离,竟然只用了八个小时就到了。要是早知道是这样,我当时就不会拒绝你,直接就答应来中国了。”
程煜哭笑不得,弗拉基米尔说了一大通,却是连他的问题都没回答,一句有用的都没有。
“我是问,你现在人在哪儿,我去找你,然后帮你安排一下住宿之类的事情。”
“哦,我现在已经住下了,就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酒店。酒店的名字叫四季旅馆。你们中国什么都好,就有一点不好,我出了火车站,想找个公用电话居然都找不到,没办法,我只能找了一家旅馆,才有电话打给你。”
程煜笑了笑,说:“那也好,你先在旅馆里洗个澡休息一下,我这就去找你。”
打开手机上的导航软件,程煜查了一下四季旅馆,居然查不到。
程煜又用弗拉基米尔打过来的那个电话号码在浏览器上查了一下,这才查到了一个大致位置。
当即叫了辆网约车,直奔四季旅馆。
到了地方之后,程煜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酒店旅馆,而是个给外地务工人员在找工作的阶段临时落脚的地方。
车子停下来的地方,是一个老式的小区,连围墙和物业都没有的老式小区,墙体上或贴或挂,满是各种招牌。有的写得是旅馆,有的写的是公司,说白了,就是连住家都不愿意住在这里,而是将其出租出去作为各种功用的混杂老楼。
倒是在各式纷呈的招牌当中找到了四季旅馆的字样,但别说程煜根本不知道这四季旅馆的门头是哪间房,就算知道,这老式筒子楼,程煜走进去都得迷路。
掏出手机,给刚才那个电话拨了过去。
接听电话的人,显然不是弗拉基米尔,而是一个带有本地口音的女声。
程煜便问:“你好,刚才我一个朋友用这个号码给我打的电话,他是个外国人,说是住在你们旅馆。”
对面愣了愣,说:“找不到是吧?你人在哪儿?”
“我就在你们这栋楼的临街的位置。”
“你面对着这栋楼,往左边走,然后绕过来,到背面,我就能看见你了。”
程煜赶忙依言朝着电话里指点的方向走去,绕过那幢楼之后,程煜看到一个身材微胖的女人从一扇窗户里探出头来,冲着自己的方向大喊:“四季旅馆在这儿呢!”
程煜挂了电话,朝着那个女人的方向走去。
撩开帘子进了那扇门,女人看了程煜一眼,笑着说:“看着打扮不像是住我们这种旅馆的人呐……”
程煜陪着笑脸说:“老外第一次来中国,啥也不懂,连电话都没有。我这不是来接他的么?”
“要走啊?这房钱可不退啊,开了房就算是入住了。”
“不用退。他住哪间?”
女人冲着屋里的小楼梯努了努嘴,说:“二楼,205。”
“谢谢。”
程煜沿着楼梯走了上去,被屋里飘来的各种奇怪味道熏得直皱眉。
上楼找到205之后,程煜敲响了房门。
弗拉基米尔很快就来开了门,见到程煜满脸激动,伸出手就给了程煜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亲爱的朋友,快点进来。”
程煜皱了皱鼻子,摇着头说:“别在这儿呆着了,我带你去其他地方住。这里条件太差了。”
“我觉得还行啊,旅馆不都是这样?”
“就算是你们利斯特维扬卡镇上的那些旅馆,也比这里强很多吧?真不知道你怎么会觉得这里不错的。”
“可是我已经付了住宿的钱,而且付了五天。”
程煜懒得跟他多啰嗦,说:“行了,这能有几个钱?回头我补给你。赶紧走吧,这儿的味道,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弗拉基米尔的脸上满是尴尬,也只能跟着程煜离开了这家旅馆。
出门叫了个网约车,程煜直接带着弗拉基米尔去了程氏集团旗下的一间酒店,给他要了一间套房,安排他住了进去。
看到装修豪华,各方各面都比刚才那个旅馆强了不止一百倍的酒店套房,弗拉基米尔显出几分赧然之态。
“程先生,这么好的酒店,一定要花您不少钱吧?其实没必要的,我有个地方能睡觉就行了。”
“这是我家开的酒店……”程煜有点好笑的看着弗拉基米尔,说:“你进入中国境内也有两天了吧?就没上网查一下我的情况?”
弗拉基米尔摇了摇头,完全没有了在伊尔库茨克时的那种狡黠,说:“因为怀疑您的手机被追踪了,而且老斯米尔也已经出卖了我们的行踪,我担心那些人也能查到我的手机定位,所以我就把手机给扔了,根本上不了网。而且,我的中文只限于听和说,不会写……”




抠神 第六百七十四章 有朋自远方来(下)
程煜的手机响了起来,打断了弗拉基米尔的话。
程煜掏出手机一看,是自己的母亲打来的,便对弗拉基米尔说:“你先去洗个澡吧,收拾一下自己,然后我带你出去买几套换洗的衣服。有什么问题,等我接完电话再说。”
弗拉基米尔见状,也只得点了点头,走向洗手间。
程煜接听了电话。
“妈,找我有事?”
“你这孩子,回到吴东了也不告诉我。”
“昨天回来的,睡了一天,今天回公司处理一些事情。本来想着晚一些告诉您,让您别去医院了,今晚我去看看我爸的。”
“唉,听程苒说,程傅他……”
程煜眉头微微一皱,心道老卞应该不至于那么不靠谱,没跟自己和宁可竹商量就把程傅的事情说出去了。
程苒是怎么会知道这件事的?
虽然程傅被警方带走的事情,程氏集团应该有不少人知道了,但那些人应该不会知道详细的内情。
“妈,程苒跟您说了些什么?”
“她说程傅被警方带走了,一夜都没回去,现在集团里很多人都在传,说程傅是害了你父亲的凶手。可是,程傅这段时间一直在尽心尽力的辅佐我,帮了我不少忙……”
程煜打断了宁可竹的话,说:“妈,您先别着急,这件事,我回头再慢慢跟您说。这样吧,您一会儿跟三叔他们打个招呼,让他们晚上都回家里。顺便让人通知一下二婶吧,二叔和程颐都不在吴东,临时也来不及通知他们。”
宁可竹有些着急的说:“煜儿,有什么话,你直接在电话里先跟妈透个底……”
“老程的事,的确就是程傅做的。而且这里边还牵涉到另外一件事。总之,集团那边,您暂时不用理会,警方也暂时不会透露给媒体任何情况。咱们晚上一起商量一下,看看这件事要怎么公布。这件事,必须要想一个周全的方法才能公诸于众,否则,对程氏集团可能会很不利。”
宁可竹的心猛然一紧,程煜很少会用这么严肃的口吻跟她说话,但宁可竹知道,程煜其实是一个内心特别有计较的人。
既然程煜说的这么慎重,她也就不敢在电话里多问了。
“好,那我就把下午的会议延迟,现在就先回去。然后……不管怎样,程傅总归是你弟弟,你二叔一家……我还是先通知他们回来,希望他们能赶得及吧。”
其实现在也就刚刚过了中午,程广乐和程颐一个在港岛一个在西北,真要往回赶也都基本还来得及。
“好,那您斟酌着点说,先别透露程傅的事,就说让他们回来一趟。晚上见了面,这些事我来跟他们说。”
挂了电话,弗拉基米尔也从洗手间里洗好出来了,程煜看了看他,笑着说:“走吧,先出去吃点东西,然后带你去买几套衣服。”
弗拉基米尔也没说什么,点点头,和程煜一前一后离开了酒店房间。
酒店隔壁就是个商场,程煜先带着弗拉基米尔选了套西装,让他换上之后,带着他就近吃了顿午饭。
回到酒店之后,弗拉基米尔显得早已按捺不住,问道:“程先生,您到底是什么身份?”
“富二代这个词你知道是什么意思么?”
弗拉基米尔摇了摇头,说:“不懂。”
程煜微微一笑,这也在他意料之中,毕竟,富二代之类的词汇,其实是近几年才在中国流行起来的网络语言,以前是没有这样的词汇的。
而弗拉基米尔的中国话,是跟一家蒙古人学来的,又不认识中国字,自然不太可能了解富二代这个词的意思。
“富二代的意思呢,就是说,我父亲是个富商。”
弗拉基米尔恍然大悟,说:“所以你就是想告诉我,你们家很有钱?”
“算是吧,不过那是我父亲的钱,跟我没什么关系。而我本人,也是一个……唔,也算是富商吧。我的身家,大概有二十亿美金左右……”
弗拉基米尔顿时呆住了,瞪大了双眼,虽然他已经在心里给自己做了很多预设,可程煜说他的身家达到了二十亿美元的时候,还是让弗拉基米尔彻底被震撼了。
“二十亿?美元?您是指在你父亲公司里的股份……”
程煜摆摆手,打断了弗拉基米尔的话,说:“我的身家里,有一部分的确跟我父亲有关,但主要的,是来自于我自己的经营。即便刨除我父亲集团的股份,我也差不多能有几个亿美金的身家。”
弗拉基米尔觉得自己的呼吸有些困难,空气仿佛一时间凝固了一般。
“你一个二十亿美元身家的人,竟然只身跑到俄罗斯,还被人追杀,而且对方竟然还是一群穷凶极恶的雇佣兵?”
“这个故事,说来就话长了,这倒是的确跟我的父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接着,程煜也没隐瞒,把程广年的事情跟弗拉基米尔介绍了一下。
弗拉基米尔的人品,在他和程煜分开之后打过来的那个电话里,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说明。
这个人或许有点儿贪财,甚至有些唯利是图,不乏一些投机取巧的个性,道德底线也并不那么高。
但是,关乎于原则性的问题,他是绝对能靠得住的。
就像是他收了程煜的钱,哪怕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一些不太好的后果,可他却没有在这种时刻犹豫,依旧是受人钱财忠君之事。
这样的人,有着性格上明显的缺陷,但用起来,其实反倒特别的放心。
因为,只要程煜给钱给够了,弗拉基米尔大概率是不会背叛程煜的。
“所以,是你的堂弟,买凶试图杀了你的父亲。虽然你的父亲没死,但他这也是谋杀未遂。而你在俄罗斯,我曾经见过的那名同伴,则是你爷爷私生女的儿子,算起来也是你表哥。你去俄罗斯,就是为了把他带回来,好指证你那个堂弟的?”
听完之后,弗拉基米尔不无震惊的问程煜。
程煜点了点头,说:“大致就是如此,但是这件事因为涉及到一些我不能告诉你的理由,不方便由官方出面。而且我也使用了一些无法对簿公堂的手段,所以只能单枪匹马的去俄罗斯找他。当时我并不知道我的堂弟如此丧心病狂,竟然还在俄罗斯找了一支雇佣军来对付我们。”
“好吧好吧,你们这种豪门世家的恩怨,果然不是我这种人能够想象的。如果我有一些兄弟姐妹,我们之间的感情一定会很好,绝对不会有相互背叛这种事情的发生。”
程煜笑着耸了耸肩,说:“这倒也未必,就比方说老斯米尔,你们也是多年的情分了。他不是一样出卖了你?”
“他那也是被迫的吧,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这会给我带来些什么。而且他后来不是也冒着危险给我打了那个电话么?要不是他那个电话,你现在都未必已经回到了中国。”
“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是不管如何,老斯米尔的确是出卖了你。”
弗拉基米尔不说话了。
沉默了半晌,弗拉基米尔又说:“那么,程先生,你打算在这里给我安排一个怎样的工作?”
程煜看了看弗拉基米尔,这是他早就盘算好的,否则也不会邀请弗拉基米尔来中国。
当时,程煜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一来是觉得是自己连累了弗拉基米尔,没理由让人家赚你十几万卢布就要把命都搭进去吧,那些雇佣军或许不会杀了老斯米尔,毕竟那是个警察,可弗拉基米尔他们就没有那样的顾虑了。
另一方面呢,程煜也是觉得弗拉基米尔很灵活,虽然一把年纪了,但当过兵,并且擅长于跟不同的人打交道的能力,都很适合担任程煜心中的那个角色。
当然,当时程煜还没有对弗拉基米尔的品性进行过更高层次的判断,如果没有后来的那个电话,即便弗拉基米尔来到了吴东,程煜肯定也是会考验他一番的。
但由于那个电话的缘故,程煜倒是可以暂时跳过那个考验的阶段了,反正程煜想让他做的事情也并不是需要直接跟对方接触的,如果在今后的过程中,发现弗拉基米尔有任何不妥,程煜再做调整也还来得及。
“我想安排给你的事情,可能在很多人眼里,那根本都不能算是一份工作。但是这件事,对于我而言,却格外的重要。”
弗拉基米尔微虚双眼,似乎想到了些什么。
“你不会想让我给你当保镖吧?”
程煜笑了笑,说:“保镖?倒是也可以这么说。不过换个词,清道夫,或许更准确一些。”
弗拉基米尔彻底不明白了,他说:“行了,你就直说吧,到底是什么差事。反正我看中国现在真的是太发达了,要是你提供的工作我做不到,我相信我自己在中国也能生存下去。”
“你现在身体素质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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