抠神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萧瑟良
紧接着,黄豆一般的雨滴就扑面而下了,简直就像是天漏了一般,又像是有天人在上方端着五湖四海向下倾倒一般,那雨水,打在脸上生疼,就这么汹涌而来。
好大的雨!
大雨倾盆而下,在雨水的映照之下,天色倒是较刚才稍微亮了少许,至少眼巴前的台阶已经能看清楚了。程煜下意识的抬眼望向那两位老人屋旁的断崖,却依旧什么都看不清,可程煜心里却在琢磨,那会不会就是这座瑶寨的祖先祠堂?
程煜转眼就被浇了个透湿,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但程煜却在这狼狈之间,突然有了主意。
也不着急立刻赶往那两位老人的屋子,程煜只是朝着下山的路快步而去,直接经过了那处还亮着灯的房屋之后,程煜并未停步,而是走向下方的田间。
大雨冲刷着田地,原本干燥的土壤瞬间湿润软化了下去,程煜在田里打了个滚,让自己显得愈加狼狈。
同时,程煜在脑中点开了系统商城的界面,意念的光标指向易容术,他看到易容术的脸谱图桉上浮起一个半透明的对话框。
即便眼前是滂沱的大雨,程煜也仅仅能看清脚下那点点距离,可脑中那半透明的对话框却依旧清晰无比。
“高等级别的易容术,一次性消耗品。使用后可使宿主容貌随机变为一张寻常可见难以给人留下印象的脸,每次使用可持续二十四小时,其间宿主可自行提前确认结束易容术的使用。”
高级易容术还是很给力的,二十四小时,足够程煜完成几乎绝大多数需求了。毕竟,需要持续二十四小时以上的易容,那跟整容也没什么区别了。
尤其是随机这个特性,这意味着程煜每次使用易容术,都会拥有一张不同的脸。这可是极好的消息,否则,程煜每次使用易容术都是同一张脸,那这易容术也用不了几次就得废了。
难以留下印象,那绝对是神一般的功能啊。
抠神 第七百九十一章 易容术
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兑换,随即确认使用,程煜只觉得自己脸部的肌肉彷佛在蠕动一般。
他拿着手机用自拍模式看了一眼,屏幕里出现的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长相极为平凡,不好看也谈不上丑,绝对属于那种在大街上走过去基本上不会有人能产生印象的脸。
再看看自己身上,到处都是脏兮兮的泥,在雨水的冲刷下,泥浆将衣服侵蚀的不成样,程煜这才快步朝着在这雨夜之中唯一亮着的那盏灯奔跑了过去。
轻轻的叩响了房门,里边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大概是瑶族的语言吧,加上天地间犹如机械轰鸣一般的滂沱大雨,程煜根本听不见对方到底说了些啥。
他只能继续叩响着房门。
终于,房门伴随着一声吱嘎声,缓缓向两面开启,里边露出一张满是皱纹,皮肤黢黑的面庞。但是程煜注意到,这位老人的双眼,却丝毫没有寻常老人那样的浑浊色彩。
老人的脸上露出疑惑之色,一只手背在身后,程煜大概能猜到老人大概是拿了件防身的物件,大概率是他刚才在灯下錾刻所用的刀具。
程煜急忙开口解释道:“老伯您好,我是个摄影师,我是到这边的山里来拍摄一些素材的。可没想到突然变天,我……”
老人依旧疑惑着看着程煜,并没有让开身体的意思,只是用带着些口音的普通话说:“你的相机呢?”虽然有些口音,但已经算是相当标准了,程煜确认自己没猜错,这位老人显然是这瑶寨里很重要的人之一。之前阿森跟程煜介绍过,说这瑶寨里的老人多数都不会说普通话,年轻人会说的,也都口音极重,阿森对于自己的普通话相当自信,告诉程煜瑶寨里的人普通话顶多跟阿德一个水平。
这都是程煜早就想好可能会发生的问答,便道:“我是在那片山坡上准备拍摄夜里的瑶寨的。”程煜转过身,指了指之前他曾藏身半晌的那片山坡,那里的确适合较长时间的停驻,树木遮天蔽日,地势恰到好处的平缓。
“我下午就到了,一直在那里,拍了很多你们寨子里的人耕作的照片。原本想着拍个夜景就走,可您这里一直亮着灯,我就只能等着您熄灯睡觉。可没想到这雨来的太快了,我一点儿准备都没有,就看到一道闪电,这雨就哗啦啦的下来了。我只能把摄影设备用防雨布包起来,放在那个山坡上一棵大树的树洞里了,自己则想到您这里来避避雨。摄影器材比较贵重,我可不敢带着从那里下来。也幸亏没带,我在路上滑了好几跤,这要是还带着摄影器材,估计都得摔坏了。”
老人打量了程煜一番,依旧将信将疑,但似乎觉得程煜也不像面相凶狠之人,正在犹豫,屋里那位老妇人缓缓开口。
老妇人说的是一句瑶族的语言,程煜听不懂,但老人听了之后,却总算是让开了半边身子。
程煜赶忙千恩万谢的迈步进去,老妇人早已收好腌缸,缓缓站起身来,对着老人又说了句什么。虽然听不懂,但是语气舒缓,声调柔和,一看就是位脾性极好的老太太。
老人点了点头,说:“这是我妻子,她说让你跟她到后屋去。”
程煜虽然不解,但还是点头道:“多谢老伯。”
老妇人倒是微微一笑,脸上的皱纹更加深邃,但却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
跟在老妇人的身后,程煜进了后屋,老妇人从箱子里翻出一套衣服,放在了程煜的面前,却又冲他轻轻摆了摆手,程煜大概看明白了,这是让他别着急换上。
然后老妇人从屋里拿了个盆走了出去,程煜听到外屋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很快,老妇人端着那盆水,盆上冒着热气,盆边还搭着一块毛巾。
“热水……擦……”老妇人勉强蹦出两个词,转身出去,并且给程煜关上了后屋的门。
程煜立刻脱掉了身上湿透的衣服,其实原本他倒是不在意这些,但既然这位老太太给他准备了热水让他擦拭一番,又准备了换洗的衣物,程煜自然也就却之不恭的换上了。
穿戴整齐之后,程煜打开房门,端着水盆回到了外屋。
老太太见状,赶忙上前伸出双手,并且口中说了句什么。老人在一旁翻译道:“让你把水盆给她,脏衣服也给她,她帮你透透水晾起来。”
程煜赶忙道:“您让阿姨别忙了,我自己来就好。”
“让你给她就给她,哪那么多废话。”
见老人似乎有些不悦,程煜不再多言,把水盆递给老太太之后,回屋把自己换下的衣服也拿了出来。
老太太笑眯眯的取过衣服,就用那盆水简单的透洗起来,程煜则有些尴尬的也不知道该站在何处。
老人见状,哼了一声,说:“还算懂规矩。来吧,到这边坐着。”
程煜这才移步,走到老人的桌前,低头看了一眼,就像是第一次看到一样,问道:“您这是在凋刻?”
老人哼了一声,想了想,又说:“凋个小挂件,等货郎来了能换几十块钱。”
程煜凑近些看了看,倒不是什么特别出色的凋工,但作为普通工艺品是绰绰有余了。
“这种手工凋刻的工艺品,到外边能卖二三百呢。”
“不止。”老人似乎并不太喜欢说话,但还是解释了一句:“这是檀香木,阴沉的,都是从那些没人住破败的老房子里找出来的边角料。就算不凋刻,到省城卖个千把块都行。”
“那您还几十块钱卖给货郎?”
“那要不然我这老胳膊老腿能走出山去自己卖?这个货郎人还不错,他要是卖了好价格,下回来的时候也多少会补我一些。”
程煜点点头,心里明白,老人所说的货郎大概就是那位侗族人,也就是阿森的父亲了。
“您说的货郎是个侗族人吧?”
老人停下了手里的凋刻,抬起头看着程煜,眼神里又带有几分怀疑之色。
“你认识阿瓦?”
程煜微微一愣,随即意识到阿瓦是那个侗族走脚客的名字,便摇摇头说:“不认识,但听人说起过他。而且,我能来到您这个寨子,是一个叫阿森的孩子给带的路,他说他父亲是个走脚客,我就大概猜您说的货郎就是他父亲了。”
老人这才低回头去,继续眯着眼睛将刻刀划过檀香木的表面,带起一条木屑。
“原来是阿森那个小子带你来的。你怎么会知道我们寨子的?”
程煜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只是听说十万山里有很多少数民族的寨子,有些还很古老,如今已经没什么寨民了。我就是想拍拍这种古旧寨子的感觉,于是就托人打听,刚好遇到一个住在集镇附近的司机,他告诉我那个集镇附近有不少寨子,尤其是提到您这边。说这个瑶寨早年间有数百户,后来打仗走了一批青壮,几乎都没回来。寨里的人少了许多,近二三十年又不断的有人进城务工,如今只剩下一百多人,寨子规模很大,但很多房子已经空置多年不能住人了。我一听,这正是我想要找的感觉,就想让那个司机带我来这里。可他也并不认识路,就推荐了那个侗族的……”
“阿瓦。”
“对,就是阿瓦,他没跟我说那人叫什么,只说是来往于附近寨子的走脚客。可是不巧,阿瓦去其他寨子收东西了,可阿森那小家伙说他这条路很熟,赶着家里的驴车非要挣点钱。”
老人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大概他也知道阿森那孩子总想像个大人一样替家里挣点钱,尤其是程煜说到驴车,老人总算是相信了程煜。
“阿森那个崽,烦得很,每次来都替他阿爸压价。”嘴里说的是烦,但脸上露出的却是货真价实的笑容。
“你给了阿森多少钱?”
“我看那孩子很机灵,给了他三百。”
老人闻言皱起了眉头,说:“你怎么能给他那么多?这万一他……”
程煜赶忙解释:“我跟他说了,让他把钱藏好,回到镇上千万别跟别人说,一定要等到他父亲回来把钱交给他父亲。”
老人摆摆手,依旧严肃的说:“我不是担心他的安全,我们这里不比你们城里,很少会有人见财起意。但他只是给你带个路,在我们这也就是三五十的报酬,你给他三百,这会让他觉得钱很容易赚。这对他没什么好处。”
程煜一愣,也觉得自己可能是做过头了,有些懊恼的说:“路上我吃了个面包,喝了瓶饮料。看那孩子有些眼馋就给了他一份,可他却不舍得吃不舍得喝,说是从来没吃过喝过,非要带回去给他阿爸一起尝尝。我有些……”
“你同情他,所以就多给了点钱,你觉得那在城里大概也算不得太多。”
“是。但我现在知道我错了,我会集镇的时候会去找他,告诉他钱没有那么好挣。”
老人又哼了一声,似乎对程煜的态度还比较满意,道:“那倒也不必,阿瓦是个稳重人,他会知道该怎么跟他的崽说。”
似乎也觉得很难集中精力去凋刻那个挂件了,老人干脆放下了手里的刻刀,将其归拢收进布袋之中。
“你真的是来拍照片的?”
看来,老人对程煜还是有所怀疑,程煜估计,这跟前一天到这里的程傅有关。
“真的是。”
“你是记者?”
“那倒不是,我算是个独立摄影师。哦,就是自己到处拍摄照片,然后把这些照片提供给有需要的企业或者个人,换取一些报酬。”
老人似乎并不了解这些,微虚着双眼,说:“现在居然已经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谋生了?看来社会真的变得很好了。当年我们的父辈也算是没白跟着出去打仗啊。”说起这些,老人有些伤感。
程煜注意到,老人在跟他聊天,又或者凋刻的时候,经常会抬起头望向侧面的窗户,那窗户外边,正是程煜之前在外边看到的那处断崖。从老人的角度,望向窗外,似乎刚好可以看到断崖上方那处黑影。
抠神 第七百九十二章 前任的任务
这时候,老太太从后屋走了出来,对着老人说了两句瑶语。
老人便对程煜说:“她问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程煜赶忙摆摆手,说:“不用不用,我之前吃了面包。”
老人一挥手,将桌上装有凋刻刀具的布袋子卷了起来,那枚挂件也卷在其中,说:“那东西我吃过,不算是正经饭。让她弄两个菜,咱俩喝两杯。”倒是也不问程煜能不能喝酒,而且也不知道老人为什么对程煜的态度突然变了,明明刚才还很是怀疑,现在却又邀请他喝起酒来。
而且程煜觉得奇怪,刚才他看到一老一小俩人从老人这房子里离开,那个时间,肯定是在这里吃饭的。这也就是说,老人刚吃完饭也没多久,怎么又突然要让老太太炒俩菜跟他喝两杯了?
“呃……老伯,其实我刚才在山坡上拍照片的时候,从镜头里看到一老一小从您的屋子里离开,您应该刚吃完晚饭没多久吧?”
老人一愣,瞪着双眼,说:“怎么,我吃过晚饭了就不能喝两杯了?”
程煜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任由老人安排。
老太太很快就弄了两个菜上桌,一个是炒菜,一个明显是蒸出来的,碗里装的分明就是之前程煜隔窗看见老太太装进坛子里的鸟类。
应该就是普通的山雀,不过这当然不是刚装进坛子里的,而是前些天腌制好的,现在上锅蒸了蒸便成了一道菜。
“这叫鸟酢,是我们瑶人特有的一道菜,一般是用来招待贵客的。看来老婆子看你挺顺眼呐,居然给你做了鸟酢。”老人指了指桌上,回身从柜子里摸出一瓶三花酒,最普通的白玻璃瓶装,估计也就是几块钱一瓶的酒。
摸出两只浅碗,老人给程煜和自己分别倒了一碗,八成满的样子。
“你慢点喝,老婆子还在给你煎粽粑,吃饱了肚子喝酒不伤身体。”
程煜依言端起酒碗,浅浅的喝了一口,老人却是一口下去半碗,自己夹了一快子菜,也示意程煜吃菜。
老太太很快又端着一个碗过来了,碗里是一片片黑乎乎的糍粑状的东西。
老人介绍说:“这个其实就跟粽子差不多,大同小异,我们习惯包成圆筒状,然后切片,或蒸或煎。”
老太太也满脸笑容的说:“尝尝。”
看来,老太太基本能完全听得懂普通话,但能说的词汇有限。
程煜依言夹起一块,尝了尝,果然就是煎熟的粽子,只不过这糯米似乎是用某种东西染成了近乎黑色,里边又掺杂了一些红薯芋头之类的小块,味道倒是很不错,程煜忍不住就多吃了两块。
“昨天,来人,他,不笑……”老太太笑眯眯的看着程煜,一个词一个词的蹦着,然后指向老人,似乎是在给程煜解释老人一直怀疑他的原因。
程煜大概听明白了,便问老人:“阿姨的意思是说昨天寨子里也来了外人,而且您不太高兴。”
老人又喝了一口酒,那只浅碗就空了,似乎是酒意略微上头,老人的脸膛子微微有些发红,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对程煜充满敌意了。
“应该是昨晚进寨的,但来的很晚,我今天早上见到的。是寨里人带来的,三个人。都不像什么好人,来了之后就在寨子里瞎转悠,但我知道,他们肯定是冲着我们寨子里的一件……”说到这儿,老人似乎有些犹豫,不知道能不能跟程煜说。
程煜也不掩饰,直接问道:“我听阿德……哦,就是带我到集镇的那个司机,还有阿森,他俩都说,你们这个寨子,有很长的历史,你们寨子里还曾经出过一名明朝的皇后。是不是皇后留给你们寨里什么宝贝,您担心那几个人是冲着那些宝贝来的?”
老人斜着眼睛也了程煜一眼,心里肯定又在怀疑程煜是不是早就知道些什么,老太太却又笑眯眯的开了口:“宝贝没了,很早……”
老人见状,也就不再藏着掖着。
“附近很多人都知道这个事,我们寨子原本不是这里的,是贺州搬过来的。那还是清朝时候的事情了。他们说的不错,我们这支氏族,祖上的确出过一位皇后,但又不能说是皇后……”
程煜接口道:“这个我知道。阿德在开车的时候跟我说了,我就上网查了查。”
老太太没明白,插嘴问道:“网?”
老人显然略微知道一些关于网络的事情,便用瑶语跟老太太说了一通,老太太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摇摇头,然后冲程煜一笑,说:“你说。”
程煜便继续道:“我查到,明朝的时候,广西的瑶族的确出过一名皇后。不过那名皇后其实是被掳到bj去的,一开始只是宫女,然后被皇帝宠幸了,生了个儿子。几经波折,最终她的儿子继承了皇位。只可惜,她儿子被封为太子之后才一年,她就突然死了。关于这个,民间传说很多,基本上都是说死于一个贵妃之手。之后小皇帝继位,就封了他的生母为皇太后,并且开始寻找他母亲的族人。历史记载上是没找到,只是在广西给他的外公建了祠堂,但听您话里的意思,其实是找到了你们的。”
老人点点头,又给自己倒了些酒:“按照族谱,我们应该和那位皇后是同宗同族,那位皇帝也是据此给的敕封。按照宗族的记载,皇帝找到我们之后,却又怕我们牵连到朝政当中,所以一切都是隐秘进行的。那个皇帝赐给我们的祖先一顶皇后的凤冠,这几百年来一直被作为我们宗族的圣物供奉,就连清朝后期战乱我们举族迁居至此都没有遗失。可没想到,十二年前,我们宗族的圣物却不翼而飞了。”
程煜奇怪的问道:“不翼而飞是什么意思?”
“就是突然消失不见了。”
“是来了外贼?”
“至少寨子里的人没见过有外人出现。”
“那肯定就是内贼了。既然是凤冠,肯定是黄金打造又镶满各种珠宝,即便不谈历史价值和古董的价值,光是那些黄金和珠宝,就值不少钱吧。恕我直言,你们寨子里应该比较贫穷,有人偷偷把凤冠偷走想卖点钱也很正常吧?”
“但是那顶凤冠一直供奉在我们的祖先祠堂里,而祠堂的钥匙只有我一个人掌管,圣物消失的时候,我确认祠堂大门上的锁还是锁着的,那还是我亲手开的锁推开的门,进去之后却发现圣物不见了。”
程煜其实已经大概知道这些了,但还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说:“窗户啊,屋顶啊,很多方式都能进的了屋吧,也不是非得走门的。这件事多半是你们寨子里的内贼,那肯定对你们的祖先祠堂非常了解。”
老人摇了摇头,说:“如果真有那么简单,我们也不会觉得圣物是不翼而飞的了。我们的祖先祠堂,只有一扇门,完全没有窗户,只是在墙壁离地五米左右的地方,留有一些不足拳头大的气孔。这些气孔的大小,甚至都不够圣物出入。当时发现圣物不见了,我们也是第一时间想到贼人可能是从屋顶进入的,便检查了屋顶。可屋顶一点儿被破坏的痕迹都没有。那个祖先祠堂,十五年前的时候我们曾经修缮过,屋顶是重新做了浇筑处理的,并不像从前只是用瓦片覆盖,所以,除非把屋顶凿通,否则大门就是祠堂唯一的进出口。”
这倒是程煜没想到的,按照老人的说法,那座祠堂根本就是个完全的密室啊,除非有人能拿到他手里的钥匙,否则根本没可能进得去。
“那地上呢?有没有可能有人挖了地道钻进去偷走了凤冠?”
老人喝了一口酒,摇头叹气道:“这个我们当然也检查了,地面没有任何被挖掘的痕迹,祠堂里的地面也是在十五年前那次修缮里浇筑成水泥地面的,想要挖进去也必然要破坏。所以,我们才说,那件圣物是不翼而飞了。”
这还真成了一个密室了,只不过不像寻常的推理小说里那样是杀人之后的密室。
不过密室这种事情,在程煜这儿显然不叫事,他只需要一个穿墙术,就能轻松的进去取走后冠,然后再穿墙出来。但总不能说十二年前偷走后冠的人,也是像程煜这样拥有穿墙术的吧?真要是那样,这顶后冠现在也不太可能流落到越南的什么地下拍卖会上去。
当然也不是全无可能,假设得到后冠的人也是拥有系统且使用了穿墙术之类的能力的,但他由于后续的任务没能完成最终被系统抹杀,这顶后冠也的确可能流落出去……
程煜正这儿想着呢,脑中却响起了系统的声音:“别猜了,宿主有权限知晓关于后冠消失之谜。十二年前,在宿主之前的某一任宿主,接到取得后冠的任务。”
我勒个去,还真是有人用穿墙术偷走的后冠啊,居然还是前任。
但这有些奇怪啊,那位前任既然取得了后冠,那就说明他已经完成了任务,这顶后冠为什么还会流落民间呢?那家伙这么缺钱?取得了后冠却还是把它卖了?但既然神抠系统说那个前任接到的是取得后冠的任务,那他就应该把后冠交给系统啊。虽然程煜不知道系统发布取得某件物品的任务之后,要怎样拿走后冠,但总不至于让这顶后冠流落民间吧?
“既然我那位前任的任务是取得后冠,他应该完成了该任务吧?那么这顶后冠为什么还会出现在后天的拍卖会上?”
这句话,是程煜在脑中询问系统的。
“不,他并未完成任务。”
“你的意思是说我那位前任就是因为没能完成这个任务被你抹杀的?”
“是他任务失败,结算时剩余生命时长消耗殆尽而死,本系统不会抹杀宿主,除非宿主做了试图对系统不利的举动。”
“这就奇怪了,他取得了后冠,却没能完成……哦,我明白了,他的任务不是取得后冠,而是洞悉后冠隐藏的秘密。”
这一次,系统却并没有回答。
抠神 第七百九十三章 被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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