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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何书
养狗没别的,就是看家护院。
基本上这种土狗,家里吃什么,剩下的就是它吃的。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分卷阅读333
在他们眼里,城里人养狗是玩,他们才没那么心情花钱养狗把狗供起来,他们养狗就一个目的,守家,有贼什么的知道叫就行。
大概是因为同时出现在郑家,狗狗很喜欢追着俏俏屁股后面玩,也比较听她的话,虽然她还不怎么会说话,但一个手势,一个咿呀,狗狗就能明白意思。
过了十来分钟,刘银雪把饭菜馒头都弄好了,一脸笑意的端到了郑之南的面前。
郑之南也的确觉得饿了。
郑大福其实没跟他说什么,就是让他好好养身体,身体很重要什么的,然后就是这段时间不用去地里干活了,他已经请了人帮忙弄,让他安心。
郑大福看儿子要吃饭了,就没继续念叨,说了句你先吃吧,就和刘银雪一前一后出去了。
刘银雪去拾厨房,郑大福去叫医生过来给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郑之南吃东西的时候,俏俏又偷偷来到了郑之南的门外。
郑之南看到她的小脑袋,招招手让她走过来,然后伸出手把他捞在床上。
他看到俏俏拿眼偷偷看桌子上的馒头和菜,菜是随便炒的,五花肉和萝卜丝,因为是用荤油炒的,闻着很香。
郑之南夹了块肉说:“你也饿了?”
俏俏跪坐在在床上,小手放在小桌子上,眼巴巴的看着肉点了点头。
这两天郑之南生病,没有人喂她,她吃的慢了点,刘银雪就等得不耐烦会把碗筷都走,菜也撤桌,小孩子本来就吃的少,消化快,不加餐就会饿肚子,但在农村这种地方是没有辅食这种说法的,除了还要喝奶的,能吃饭的就一顿三餐,所以她早就饿了,就算不给她吃肉,光吃馒头,她也觉得香。
郑之南问完,俏俏点了点头。
郑之南把肉夹到悄悄嘴里,然后掰了一小块馒头给她,俏俏吃口肉就立即咬了一口馒头,肉香混合着馒头的香味,好吃的她都快把舌头咬掉了。
就这样,郑之南吃一口菜,就给俏俏架一口,喝着稀饭,父女俩很快就把东西都吃干净了。
郑之南担心俏俏围在这里会被刘银雪骂,看她吃饱了就把她放到地上,让她去院子里玩。
这么小的娃还不会干活,除了让她去玩,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刘银雪不待见俏俏,郑之南也不会让俏俏去她面前讨嫌。
俏俏依言去了院子,没过多久郑大福骑着摩托车把门诊里医生带来了。
医生看过后说郑之南没什么大问题了,好好休息几天就能痊愈,开了点解毒消炎的药就走了。
第160章
医生不算是正规医院里的坐班医生,只是自己开个门诊里的私人医生,如果是坐班医生是不可能出门问诊的。
像这样的地方,能找到个门诊医生都不错了,一个镇,开诊所的也就三四个而已。
医生看完开了药,拿了钱就走了。
郑大福在镇上开了个五金铺,从前郑家住在镇下面的村里,虽然小学都没毕业,但十里八村有些连学都没上过,他上个小学都不错了,加上有点生意头脑,结婚后就想着来镇上发展,虽然中间也了一些功夫,但给人打工还是攒下来一些,打工攒下来的一些用来买郑之南,给了中介,后来把欠的钱还上,有了几万块积蓄后就带着老婆孩子在镇上租了房子开了这家店,一开就是十几年,生意还可以,现在陆陆续续也有一些积蓄,郑之南上初中的时候,郑大福和其他人一样买了地皮在镇上盖了一栋三层的门面房,二楼三楼当住所,一楼前面是门面房开店摆摊,后面是厨房和一个院子,压水井就在院子里,上面搭了个葡萄架。
只是这点积蓄要给郑之南娶媳妇还是太少了,本来之前或许用不上这么多,毕竟他们家孩子是大学生,不用陪多少礼金就有人嫁,但现在带着一个拖油瓶,有愿意嫁到郑家的好姑娘肯定不多。
他们家之南个子高高的,长得周正不说,人也老实,可这些之前虽然都是优点,但现在带着个孩子,什么优点都不值一提了。
哪家的好姑娘会愿意一来就当后妈?
就算女儿愿意,要点脸的家庭都不会愿意女儿嫁过来,剩下的要么就是为了钱过来,要么就是家里揭不开锅,人本身有问题有缺陷。
他郑家怎么都不可能要一个有缺陷的儿媳妇。
郑大福一想到好好的儿子连个好姑娘都找不到,脑袋都是疼的。
因为这茬,越发不待见俏俏,他不会去想是儿子没管好自己才有了孙女,儿子是儿子,不太舍得太狠的埋怨,孙女就不用顾忌那么多,他不在意,他只在意未来的孙子。
既然不想去大城市发展,又在家里呆了一年半了,郑大福准备等郑之南身体好点后就开始让媒婆张罗着相亲,早点成家,到时候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就知道做什么都需要钱,留在这里能赚多少钱。
一想到相亲,到时候女方来看家,看到俏俏,郑大福的头更疼了。
他得和儿子再商量商量,留着这个孙女也不知道干什么,孩子妈都不稀罕,他们留着干什么?养闲人?
想到这里,迁怒完俏俏,郑大福在心里把俏俏的那个没见过的妈妈骂了一顿,真是不检点,未婚就给别人生孩子,得多没家教才会养出这么一个女儿,丢人现眼,他要是有这么个女儿,直接打死,得传出去丢人。
就这样过了一天,翌日刘银雪抱着俏俏去串门,郑大福跟下床活动的郑之南商量俏俏的事情。
郑大福有事情说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抽烟,他抽着烟蹲在院子里跟旁边的郑之南说:“之南啊。”叫了一声后抽了一口。
郑之南停下脚步去看他,他知道郑大福想说什么,但没出声阻止,毕竟有了郑大福这个话题,他才能顺利说出他的决定。
郑大福看郑之南看过来,吐出口烟说:“你年纪也到了,现在都26了,回来这么久,也该找媳妇了,相看相看,有了合适的连相带接,今年就能成家了。”
郑之南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原主性格比较老实,能吃苦,说不上笨但也说不上特别聪明,能考上大学,完全靠他的韧劲和拼劲儿,是班里最努力的那个,加上不笨的头脑,考上个一本对他来说不难,但对于父母,他就是个闷嘴葫芦,话不多,因为父母管制惯了,他也习惯被管制了。
重生文嘛,总要有些改变,但改变也是一点点来的,太冒进不是好办法。
“嗯。”没说不想去相亲,也没说想快点找个老婆结婚。
郑大福听到郑之南没拒绝就接着说:“结婚是关键,但是呢,结婚就要有聘礼,还要礼金,咱们这里礼金是十一万,图个好意头,意思是万里挑一,但是呢别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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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挑一,咱家可能不止这个数,因为你带着个孩子,哪家的好姑娘会嫁过来,能嫁过来,那也得咱们礼金给的足,爸这里只有五万块,根本不够礼金,我是这么想的,咱家也给不了俏俏什么好生活,到时候你结婚了,和你老婆有了娃,娃要吃要喝要穿,未来还要上学,俏俏哪里顾得上?”这个意思就是要把俏俏卖了,顺便卖的钱就够给郑之南娶媳妇了。
如果郑之南真的很想要媳妇,就得把俏俏卖了。
郑之南再窝囊一点,松了口,或许俏俏就真的就此跟他断了父女缘分。
但郑之南没有这么做,他看着郑大福说:“爸,你说的对,但我想了想,不想卖掉俏俏,至于礼金,我自己打工赚,顺便我会把俏俏还给她妈妈,你看这样可以吗?”
郑大福一听郑之南说打工赚钱,眼睛一亮,直接站了起来走到郑之南面前说:“你想通了?”
郑之南声音踌躇地说:“本来之前刚毕业的时候觉得竞争压力太大了,同学们又都很优秀,担心自己找不到工作,加上孩子的事情,就回来了,现在想想,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没准还能找个城里姑娘结婚,其实乡下女的我都看不上。”郑之南说完嫌弃的皱起了眉头,他这么说只是为了降低郑大福的疑心,让他更放心放他离开。
他要表现的对现有环境很不屑,誓要在大城市站稳脚跟。
这样郑大福才会开心,哪个穷乡僻壤的父母不希望儿子能在大城市站稳脚跟,在大城市找媳妇生孩子,然后接他们去享福?
郑大福自然不例外。
他扔了烟头踩灭后拍着郑之南的肩膀说:“你这样想就对了!不然你学了四年不都白学了,我花在你身上的学生活不也都白搭了?行行行,你只要肯上进,比什么都强,等你到了大城市,把孩子还给女方家,女方家要是不要,你到时候和我说,我联系人把俏俏送别家去,一定不会给送个差人家里,让她去当千金小姐,不然留在咱家,留在你身边受苦吗?”
郑之南故意表现出一副被说动的样子,松口道:“好,我会把孩子送回去。”
“这就对了,你相亲的事情我就暂时不给你安排了,以你的条件,只要不带着个拖油瓶,想找到一个城里姑娘绝对不难,一定要把俏俏送回去。”郑大福这么自信,一是郑之南是大学生,镇上满打满算也就两个大学生,他们村也就他们郑家这一个,第二个原因就是郑之南长得很周正,眉眼是乡里甚至是这个镇上都少见的俊秀,之前还在上大学,就有不少媒婆来说亲,当时因为想着儿子还在上学,万一在学校谈了一个,家里这些就完全不够看了,他就没点头。
后来他万万没想到郑之南会把人家肚子搞大还把孩子生下来了,最后直接抱着孩子回了老家,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表现出对外面的世界很抗拒的样子。
郑大福能答应的这么痛快是郑之南没想到的,不过通过郑大福的反应,让郑之南知道了郑大福对原主寄予厚望,但奈何大城市像是有狼一样让原主不敢踏足半步,现在他为了俏俏也要必须离开这里了。
郑之南和郑大福说完这事儿,郑大福就高兴的去叫刘银雪回来,夫妻俩一沟通,刘银雪也是喜出望外,对俏俏也和颜悦色了起来,特意给她拿了根香蕉吃。
俏俏长这么大,很少吃水果,别说零食了,外面一分钱一个的糖她就吃过两次,都是郑之南给她买的。
拿到完整的一根香蕉,俏俏不知道受宠若惊这个词,小小的人已经切身体会了一把,不过她没有立即拿在手里吃,而是走到郑之南面前,依偎在他怀里,要郑之南吃。
不会说话,但会表达。
这是想着郑之南刚好,想郑之南吃点好的。
在她眼里,香蕉就是很好很好的东西,因为不常见,也不常吃。
她想把最好的都给爸爸。
郑之南看到她这样,心底柔软,但他现在不敢付出太多真心,他怕……怕再出什么意外,那种滋味太难受了,他不想再体会一次。
他可以对俏俏好,但不敢再付出太多感情了。
俏俏还太小,并不知道怎么去细化这种感情。
但有之前的感情基础,所以就算郑之南没有过多的付出感情,俏俏也毫不保留的对郑之南好,信任着郑之南。
第161章
说离开自然不是立即就走,郑大福的意思是一个月之后再走,他想郑之南再养养身体,毕竟刚经历了一场病灾,调理一下得有什么后遗症。
郑之南没有反对,他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越要配合郑大福,得郑大福发现端倪拦住他不让他走。
他可以很轻巧的离开,但俏俏还在这里,想走就不那么容易了。
所以最后关头,郑之南表现的很配合。
不想生出意外,力求稳妥,反正只要走出去了,天大地大任他施展。
现在是九十年代中期,别看很多大城市都有开放的心态,这种小地方的人,大多数都世代而居,都是熟人,可以说是振臂一呼都有一群人来帮你,郑之南的人脉比起郑大福来说,算什么?
只要郑大福愿意,就可以一辈子不让这个儿子走出青霖镇。
好在郑大福的野心比较大,知道在这里,儿子一辈子都跟他一样,只能种种田,开个赚不了大钱的五金店。
他可以这么过下去,但他的下一代还要这么过下去,他就觉得不舒服,特别是郑之南是镇上唯二的大学生。
当初郑之南考出去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要享福了,儿子有出息了。
他对郑之南寄予厚望,结果儿子毕业后甩了他这么一个大耳瓜子,有了孩子就算了,还打死也不去大城市找个体面的工作。
他当时都快气出心脏病了,狠狠地打了这小子一顿,但这小子虽然老实,骨头却硬,怎么都不答应他去大城市,死也要留在家里。
他最后实在是没办法,硬得软的都来了,这小子就是不服软,不答应他回去找工作的事情。
后来邻居葛大哥想了个办法,就是慢慢来,慢慢说,可能是在学校受到了什么挫折,毕竟里面都是好人家的孩子,天之骄子,他们家之南只是个普通家庭,肯定是自尊心受挫了之类的,让安抚一阵,等他想开了,你硬留着他,他都要飞出去。
一开始他由着郑之南干了半年苦活,去地里犁地除草,没农活的时候就去帮人搬砖盖房子,没外头的活计就留在家里帮忙看店卖杂货。
结果一点要软化的苗头都没有,和平常一样,还是那副老样子。
他心里都快窝出火来了,但是想想上火也没用,他又不是没用过别的办法,只好由着郑之南继续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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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
没想到过了一年半,前几天被蛇咬伤后,忽然就想开了。
还说看不上家里的女孩。
其实他也看不上,觉得这些村姑都配不上儿子,儿子可是大学生!那些初中都没毕业,出去打工的女孩子,怎么配得上儿子?
对于儿子是大学生这件事,郑大福可以再吹20年。
除此之外他还想让儿子做出更多成绩,好让他能继续吹下去。
比如说在大城市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郑之南这具身体这一年里经常干活,加上年轻,身体素质非常好,一周左右就恢复好了,但刘银雪和郑大福不放心,硬是留了一个月,好好补了补。
因为刘银雪想着俏俏是要被送走的,加上俏俏也没多少衣服,一些小的了衣服也没必要带走,剩下的有些是亲戚邻居给的衣服,带了几套而已,然后就是路上的干粮。
有喝的有八宝粥,还有卤蛋方便面,拎了个大水杯,刘银雪还烙了几个大饼子。
郑大福说:“水咱不用买,拿个大水杯,火车上可以接水喝。”
郑之南拎着水杯说:“知道,不会乱花钱的。”他这次离开,郑大福给了他两万块钱,其中一万九千多存在了农行卡里,农行卡藏在背包的内袋里,另外几百块,其中两百块放在上衣的内袋里,其他缝在内裤的内袋里。
现在已经10月份了,俏俏什么都不懂也不明白,她只要知道自己是和爸爸在一起的就不担心,也不会害怕。
郑之南背了个背包,还有一条折好用塑料袋裹好的被子,另外还有一个大蛇皮袋,里面装着他和俏俏的衣服,还有两个碗,一个他的,一个俏俏的。
刘银雪一辈子没出过华市,外面的世界对于她来说就是洪水猛兽,总担心儿子在外面遇到什么事儿,所以什么都想准备点,恨不得多带点,但是儿子不仅要拿行李还要抱孩子,她只好敛了下来,因为这茬,当时又埋怨了一次俏俏这个拖油瓶,太多余了。
这次郑之南离开,不是独自出门,还有一个同样去京都的老乡。
老乡在京都当厨师,上个月请假回来处理家人的丧事,他妈妈去世了。
郑大福知道后就特意请对方喝了酒,希望到时候带着儿子,两人路上也能做个伴,有事情也能互相帮把手。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担心儿子太老实遇到人勒索他。
加上带着孩子,他都恨不得和郑之南一起去京都,然后把郑之南安顿好了再回来。
但郑之南表示京都他很熟悉,而且出发之前已经打电话给同学去接他,郑之南这么一说,郑大福才放下心,加上有老乡一起,就没有之前那么忧愁了。
郑之南打电话的人不是别人,是当年给原主接生的学长,学长学医,医术湛,家里就是开医院的。
这场手术是学长一个人全权处理的,任何护士和医生都没有参与进去,只有他们两个。
虽然很累,但为了照顾郑之南的情绪,他还是成功的应对下来了。
原主很信任学长,那个时候也只有学长可以信任了。
原主遭遇了那样的身体变化,普通医院根本不敢去,怕被当成怪物关起来研究。
毕竟他长这么大,从来没听说过男人会怀孕。
他一度以为是机器出了问题,可是学长检查了一次又一次,还是告诉他,他肚子里有一个正在成长的宝宝,很健康。
那一刻他是崩溃和茫然的。
他无法接受自己竟然怀孕了。
而孩子还是那个人的。
他一想到那个人就忍不住流泪。
那是他第一次爱一个人,却没想到对方只是图新鲜,故意玩弄他,临近毕业,觉得没有必要再演下去,迅速甩了他。
多可笑啊,他躺在床上养身体的时候,有人知道他住院了,特意过来看他时,告诉他,看到他和一个女孩走在学校里,似乎是在给那个女孩介绍学校的一点一滴,两人有说有笑,关系非同一般。
他早该知道的,当他准备和对方在一起的时候就有人说这个人是花花公子,很花心,之前已经甩了好几个了,男女都有。
但是别人眼中的花花公子对他特别真诚,给了他无数惊喜,在京都孤独的求学生活里,他就像是光一样点亮了他的生活,明明是贵公子却一点都没有高傲的姿态。
他和他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外面看海,一起吃街边巷尾的小吃,一起看电影。
那是他第一次去电影院看电影。
他对电影的记忆大多数是在镇上,儿时的黑白幕布,大家搬着椅子围坐在幕布前欣赏黑白电影里斑驳的画面。
他太多的第一次都给予了他。
而那个人也给了他太多感动,对于他来说,是会记一辈子的感动。
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美好的过每一天。
直到他去找他,亲耳听到他对他的朋友说:“只是玩玩而已,一个长得还可以的乡下小子,没花多少钱就让我睡了,怎么都是我值了,别说,滋味儿真不错,你要是有兴趣,等我把他甩了,你去追,特好上手。”那充满了鄙夷和嘲讽的话让站在门外的郑之南浑身颤抖,无地自容,倔强的没有当场落下泪来,可是当离开那里,泪便止不住了。
他觉得羞辱,愤怒,更多是心痛到无法呼吸,他第一次知道爱情的滋味,也在离开的那一刻知道了什么是心痛到快要走不动路的滋味儿。
真疼啊。
原来爱一个人,这么疼。
郑之南知道前情,所以也知道这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没有被真正的了解过的单纯小子被花花小子骗心骗身,最后还给对方偷偷生了个孩子的俗套故事。
原主固然可怜,可贪恋包着玻璃渣的糖果,总要体会割裂的疼。
郑之南其实一点都不怕和原主的前男友纠缠,他就怕攻略对象是他,然后一番彼此折磨后,要他和这个渣男和好,就像前尘往事什么都没发生过,和这个玩弄感情的畜生演原谅的戏码。
他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恶心这种自以为是,以为自己魅力无边,想怎么欺骗想怎么玩弄就可以,甚至还以为只要他挥挥手,当初被伤害的包子就会屁颠屁颠的和他和好,回去继续被他玩弄的渣滓。
想想都恶心。
剧情要是敢这么写,他刷满好感度就立即出轨,你恶心我,我他妈也要恶心你。
比谁更渣,他还真没有在怕的,以为他没有干过吗?
比渣他没在怕的,虐渣他更没有在怕的。
郑之南和那位老乡坐了28个小时的火车才来到京都。
老乡很负责,看着郑之南和前来接他的学长碰面才离开,郑之南说了感谢的话才和学长往外走。
学长叫吴宴,看到一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分卷阅读336
年多没见过的郑之南,还没说什么就先接过了他手里的行李,还有俏俏。
吴宴一只手抱着睡着的俏俏,另一只手提着蛇皮袋,问郑之南说:“孩子都这么大了,鼻子眼睛都像你,很可爱。”
“麻烦学长过来接我,这么晚了。”
“欢迎回来。”吴宴边走边说这句话,仿佛郑之南之前只是去旅行了一样。
郑之南捶着有些酸痛的胳膊,闻言看向吴宴,露出个真诚的笑容的说:“谢谢,等我找到工作请学长吃饭。”
“好。”
第162章
到了京都后,郑之南暂时住到了吴宴这里,同时他拿着电话卡去公用电话机给五金店旁边的代销点的座机拨了个电话过去,给郑大福报平安。
郑大福没接到电话就一直在惦记着郑之南,接到电话后,知道他和当地的朋友在一起才放下一颗心。
“等你稳定下来了,记得请你王叔吃顿饭,只身在外,有个老乡能平时聚聚是很好的,多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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