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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何书
半夜时,郑之南假装出去打水给李耀换洗,李耀拾完才躺下睡,郑之南服侍李耀洗过后和过来换班的太监交差,也回去休息了。
早上醒来,拾完书房,李耀听说赵怡宁的嬷嬷趁李耀和赵怡宁进宫问安时,将赵相公教训了一番,算是给府里这帮子“男宠”一个下马威,因为还顾及着李耀,赵相公只是被打了一巴掌,言语羞辱了一番,除此之外也没被多狠的磋磨,其他男宠基本上也都被叫出来训话过,言语之中就是让他们识相一点,这后院是王妃说的算,他们再受宠也不过是玩物,上不得台面。
从宫里回来的马车上,赵怡宁拿着帕子擦了擦眼角的眼泪,善解人意地说:“今日怡宁顾及王爷的脸面,没有在母后面前提王爷昨夜的荒唐,也请王爷回府后也顾及一下怡宁的脸面,昨夜怡宁坐在婚房等到蜡烛燃尽才歇下,王爷……”你要明白我的辛苦啊,语气里都是委屈。
李耀拿着扇子,一边扇着风,一边回头去看眼眸含泪的赵怡宁。
轻轻笑了笑,故意用古怪的语气说:“王妃竟不生气?”
赵怡宁虽然不需要李耀的宠幸,但却需要王妃的这份体面,因此这会儿正在努力表演识大体。
“这爷们养几个男宠,没什么,只要王爷有分寸,懂得维护晋王府的体面,您宠幸的是姨娘还是男宠,怡宁都不会阻扰,只要王爷开心。”露出一点都不介意的笑容看着李耀。
李耀把扇子合起来拍在掌心说:“王妃甚得吾心”说完还佯装松了口气,接着道,“王妃不介意就好,昨夜是本王放肆了,你是晋王府的王妃,该有的体面,本王都会给你,定不让底下的人越了你去,今晚本王就歇在你那里,你回去了好好准备一下。”露出意味不明的眼神,让听到这话的赵怡宁心里着实不舒服,特别是一想到李耀今晚要对她座什么,就更不舒服了。
还好她早有对策。
药和酒一直备着,还有丫鬟。
只是李耀晚上和王府里的食客喝多了几杯,去王妃的屋里时,已经摇摇晃晃无法自控了。
等丫鬟们服侍他躺到床上,人竟已经睡着了。
王爷虽然睡着了,但赵怡宁可不准备就这么让他睡过去,她要制造出李耀已经与她圆房的假象来,得传扬出去,她这个新家娘一直都未曾和王爷圆房,落了把柄给其他人,也会对晋王府不利。
赵怡宁虽然不喜李耀,可她现在是晋王妃,表面的光鲜还是要维持住的,也要让李耀觉得他们已经是夫妻,不圆房是无法真正走近彼此的。
等李耀睡熟后,赵怡宁让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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鬟刺破手指,将血染在了床上的白绸上,昨晚这一切才躺到了李耀的身边,这一夜赵怡宁不敢睡死,生怕李耀突然醒过来要对她做点什么,第二天青着眼窝出现在人前,也加深了大家的认知。
圆房这件事便安然度过去了。
赵怡宁是四天后见到郑之南的,她为李耀炖了汤,知道李耀在书房时,亲自为他送过去。
郑之南就是这个时候出现自赵怡宁的跟前。
看到郑之南的时候,饶是赵怡宁见多了各色人,也不得不说一句,这侍实在好看,俊美中带着一丝清雅,垂眸时又能感觉到一丝柔媚,不仔细看,其实根本发现不了那丝柔媚,将两种气质揉搓的如此和谐,赵怡宁第一次见到,然后便忍不住可惜一句,这般颜色的人,竟然是个太监。
接着便想到,王爷这断袖果然不是装的,连侍都如此标致艳丽,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王爷,难怪成婚这几日,日日与府中食客弹琴论文,饮茶做对,陛下分派的任务,应付着干完了就算,一点都不积极。
半月后,赵怡宁将自己在晋王府的所见所闻,关于李耀的生活点滴,习惯和性格都写成信寄给了中间人。
这信自然递到了太子手里。
赵怡宁极长袖善舞,自从李耀依照约定将后院的权利交给了她后,她便开始了作为贵妇的日常交际,王府也定期举办茶会,从前安静的王府自从有了王妃后很少再有安静的时候。
赵怡宁与各府的夫人结交,尤其是东宫的太子妃,只要是太子妃的茶会她不管身体是不是不舒服也一定要去,而自己举办宴会也会邀请太子妃过来,妯娌关系与日俱增,赵怡宁去东宫的机会也越来越多。
赵怡宁只管经营自己和善的王妃形象,说不管男宠的事儿,就真的随李耀去了,只是跟李耀说不许他去楚楼,得传扬出去,两人的名声都有损,喜欢就抬到府里来,得被陛下知道,说咱们晋王府的不是,各种循循善诱。
赵怡宁嫁过来这几个月,让郑之南是佩服的五体投地,难怪这样的女人能和太子勾搭上,每一步都掌握的刚刚好,若是他没有见过她的真面目,说不定也会被这样有勇有谋识大体的王妃给复,甚至还要撮合李耀和她好好过日子。
郑之南在王府大半年,李耀有天忽然问郑之南想不想去街市上逛逛。
郑之南自进宫后第一次出宫就是从皇宫到王府,这期间他从未出过宫,更没有逛过街,像这样难得的机会,郑之南再稳重的性子也忍不住心内雀跃,眼睛亮亮的看着李耀说:“可以去街市吗?”语气有些不确定。
李耀穿着便服,玉冠束发,英气勃发,含笑点头。
郑之南走到李耀跟前,抓着他的胳膊再次求证道:“真的可以出去?”
“当然,不过你穿成这样可不行。”然后挥手示意旁边的侍从初唐去拿衣服。
初唐笑着抱着早就准备好的衣服递给郑之南说,“快些换上。”
郑之南穿着小厮服,戴着帽子,面如傅粉,在王府里住这大半年,郑之南不仅长个子,脸上也长了一些肉,看起来没有从前那么单薄,穿好衣服站在李耀面前,颇为亮眼,准确的说是夺目。
李耀看了他一会儿后,顿了顿,让初唐拿了一样东西过来,给郑之南脸上粘了个长着毛的金钱痣才算完事儿。
出了王府后,李耀先带着郑之南在东街逛了逛,随后带着他去了一家颇为热闹富丽的酒楼内。
到酒楼后上二楼的雅间,郑之南手里拿着李耀给他买的吃的玩的,整个人兴奋的脸上泛着红晕,推开门却看到雅间里已经坐了一个人,那人郑之南没见过,下意识弯下腰,不敢去看,怕是李耀的贵客,唐突了对方。
李耀看郑之南颇为拘谨的样子,让初唐关上门守在门口,他拉着郑之南坐到了男人旁边。
让郑之南坐下后,李耀对郑之南说:“这位是萧掌柜,萧逸云,之南,跟萧掌柜问好。”
郑之南依言,恭敬地起身给萧逸云行礼。
萧逸云看起来三十多,成熟英挺,目光如炬,让郑之南不敢直视,问好后郑之南便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一动不动。
萧逸云看着郑之南垂着眼眸的侧脸,腮帮酸涩,拳头紧握,久久后才慢慢松开,发红的眼眶也恢复了正常。
他端起茶杯对郑之南说:“之南小兄弟看着十分面善,像是我的一位故人。”
郑之南听对方语气和煦,有些拘谨的状态慢慢放松了下来,抬眸看向萧逸云,腼腆的笑了笑,没有搭话,不是他故意不搭,而是不知道怎么搭,毕竟他早就没有家人了。
对于郑之南的羞赧,萧逸云并没有介意,他性格十分爽朗也很健谈,听说是经常出海的商人,能言善道,没过一会儿,就用惊险的海上故事和郑之南熟络起来。
“你说你十几岁就跟着家人出海了?”
“是的。”
“不害怕吗?”
“刚出海的时候也怕,特别是遇上风浪,吓尿过,被大哥嘲笑了好多天。”
听到这话,郑之南笑出了声,因为脑海里仿佛有了一个画面般,很是逗趣。
“那后来呢?你什么时候敢独自率着队伍出海的?”
“二十二岁时,那是我第一次带着商队出海。”说到这句,萧逸云的语气颇为怅然,像是有什么未尽之言,拿着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第290章
郑之南看着萧逸云,猜测是不是那一次商队损失惨重,所以才会有这般神情,不好再问,怕触及更深的回忆。
吃完这顿午饭后,李耀领着郑之南和萧逸云告别,临别前萧逸云送了一份见面礼给郑之南,是一块暖玉,刻着两条胖胖的鱼儿,尾巴甩在浪花上,十分童趣可爱,像是给小孩子戴的。
萧逸云说:“这块玉佩偶然所得,并不十分贵重,希望之南小兄弟不要嫌弃。”
萧逸云毕竟是李耀的客人,不管或不,郑之南都应该看李耀的神情行事,作为奴才,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也没有接受的权利。但郑之南的这个神情落在萧逸云的眼里,便让他的心更痛上几分。
郑之南是郑家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得宠爱的那一个,是义父义母的老来子,是疼到骨子里的心肝,三岁之前从未下过地,他不仅得宠爱,本身就是极聪明的孩子,四岁将《千字文》倒背如流,五岁读完《幼学琼林》、《古文观止》、《千家诗》,戏文中常常称呼一个人如玉一般,萧逸云活着这么大岁数,从未见过谁当得起这“如玉”二字,只有这个小弟,粉雕玉琢,聪明伶俐,金尊玉贵,宛若观音娘娘座下仙童,郑家从上至下无一不喜,无一不爱,因为大哥性格沉稳内敛,二哥喜欢结交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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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应酬多,嫌弃小弟太小,主要是他们事情多,不怎么陪他玩,在萧逸云没出海之前,经常陪郑之南玩的人就是萧逸云,他出海之前,小弟红着眼眶,抱着他的腿说:“易哥哥,你要快点回来陪之南玩”。
他当时还笑着说:“一定快去快回,给你带许多好玩的,等你学到了《大学》没准我就到家了。”
他揉了揉眼眶说:“娘说海上凶险,不希望你去,之南什么都不要,易哥哥要顺利的回来。”才那么大点个人,小小的,穿着湛蓝色的锦衣,嘱咐他顺利回来,虽然还是要埋怨一句他为什么要去。
他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压着货物到了西幻岛,将船上的物品销售一空,然后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修整,购买西幻岛的货物,准备运送回夏国,可船还未开走,便有逃出来的郑家忠仆前来寻他,让他勿要再回夏国,一旦回去,只怕是有去无回。
“郑家被抄了,满门抄斩,女眷被充入教坊司,郑家男子六岁以上全部菜市口问斩,吾主冤啊易笙。”
萧逸云原名叫易笙,是郑家养的义子,其实说是义子,不过是因为他的父亲和郑家家主是朋友,他父母早逝无亲无故,便被接到了郑家,他那时不过二十来岁,虽然早就随商队出过几次海,见过很多大风浪,甚至看透生与死,他从不畏死,不然也不会独自带队在海上航行,但他却无法接受待他如亲子的义父义母惨死,无法接受大哥二哥,还有最小的小弟……郑家上下几百口人,竟都落得如此下场。
尤其是想到最小的小弟,皇宫那样凶险的地方,他那般娇贵,怎么熬得住,且还要受那等酷刑。
萧逸云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大病一场,浑浑噩噩过了一年,遣散了跟在他身边的郑家奴仆海员,在西幻岛隐姓埋名,甚至跟着其他船队在海上航行,每次风浪来袭,所有人都躲在船舱里,只有他,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走出去,任风浪将他席卷。
他也的确走出去过一回,只是没有死而已。
就这样习惯了新的身份后,萧逸云再也无法坐以待毙。
特别是脑海里一直回忆郑家的罪状,他便每每胸口憋闷,仿佛有东西要炸裂开一样。
什么行贿,什么买官,郑家所有入仕的子弟,没有一个是买的官,没有真本事,郑家的族长根本不允许子弟走出南洲,言行都需谨记郑家祖训,得出了一个贪官鱼肉乡里。
萧逸云记得皇帝的样子,他南巡时,被安排在郑家,郑家为表敬重,衣食住行无一不无一不美,那狗皇帝不止一次感慨,郑家儿竟比吾儿食的,说这句话时,小弟正在吃一道甜品,是郑家善巧工的子弟研究出来的奶制品,属于私厨,就算是皇宫也没有这道甜品,郑家也根本没有想过要推广到民间,皇宫就更不可能获得方子了。
其实回想一桩桩一件件,郑家那个时候就走在了刀尖上,只等着狗皇帝挥刀。
那狗皇帝不过是见钱眼开,见不得竟有子民过得比他这个皇帝还要高雅致,土匪上位果然改不了土匪本性,夏国李家开国之前,郑家高祖甚至还接济过着李家高祖,谁能想到一百多年后,郑家却还是应了中山狼之说。
想开的萧逸云隐姓埋名,拿着这块玉佩重新踏上了夏国的土地,开始了他的征途。
不过十多年,便从默默无闻的商人发展到了夏国第一海航商队,也是最大的商队,因为他们商队的老水手经验丰富,靠海的水卫队甚至请他们商队的老水手去指导训练,因为这一层关系,萧逸云获得了格外的海市权,因为物品美,不论是海外的国家,海市夏国,都让他赚得满盆满钵。
但这一次的萧逸云懂得了隐于幕后,他一步步走到今天,一步步来到郑之南的身边。
对比各个皇子,萧逸云压了李耀,成为了他的支持者。
两年前在许先生的牵线下与李耀达成合作,两年后,终于见到了还活着的郑之南。
他和小时候的眉眼一模一样,只是他已经不记得他这个易哥哥,更不记得这块他亲自给他刻的玉佩,其实不记得也正常,毕竟小弟见到玉佩的时候,玉佩还没刻好,现在是刻好的,也显得幼稚的一块玉佩。
李耀点了点头,郑之南接过玉佩,笑着对萧逸云道:“谢谢萧大哥。”
接过玉佩,郑之南跟在李耀的身后离开酒楼,继续去其他街市。
站在二楼的萧逸云神情沧桑的看着郑之南离去的背影。
要想让小弟重获自由,只能将现有的帝王推下台,不然戴罪之身的小弟永远也不可能自由的过完后半生。
郑之南一路上都拿着玉佩,虽然看着路,但手会不自觉的玩手中的双鱼佩,玉佩纹路圆润,像是被人摩挲过上千回才有的莹润感。
郑之南垂眸没有去问李耀为什么要带他见萧逸云,更没有问李耀为什么要他接下这块玉佩。
郑之南总觉得自己在想某些事情时脑袋钝钝的,像是塞了一团棉花,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性格不该是这样沉默甚至逆来顺受的,可是身处的环境又让他不得不逆来顺受,被动的处理着各种事情。
他进宫之前的记忆早就记不得了,更记不得自己六岁之前如何的聪慧过人,自然也不记得萧逸云,曾经的易哥哥。
开始那份异样的感觉还是萦绕在他的心中,没有人会无缘无故送另外一个人玉佩。
因为都说郑家只剩他这一个人,郑之南不会去想,萧逸云是他郑家的故人,或许是因为他同萧逸云的某个朋友有些像?
逛了一天,回到王府的时候,天已经擦黑,郑之南用过晚餐便回了书房,比起待在房间发呆,郑之南更喜欢坐在书房的某个角落,看看书。
李耀过来的时候,郑之南沉浸在书中,还是李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让他回过神来,立即放下书到跟前伺候着。
李耀坐在书桌前,对郑之南说:“磨墨。”
郑之南闻言说:“王爷要练字?”
“嗯。”
郑之南没有立即研磨,而是又点燃了一盏灯放在书桌前,怕太暗伤眼,然后才去磨墨。
李耀拿起毛笔沾了沾,看着白白的宣纸问郑之南说:“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郑之南看一眼垂着眸看宣纸的李耀说:“王爷是指今天白天的事情吗?”
“你不好奇我带你见的是什么人?”
“带奴才去见,应与奴才有一些关系,但奴才进宫之前的记忆都没有了,准确的说没什么印象了,并不知此人是谁,是郑家故交旧人?”
“是想带你走的人。”
“他带不走我的。”郑之南这时连奴才二字都忘了自称,直接称呼自己为“我”。
他是戴罪之身,普通的太监或许老年后可以出宫荣养,他这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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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子就算死也得死在这城墙根里。
李耀在宣纸上写下一笔说:“孤可以。”
郑之南研磨的手一顿,抬眸去看李耀,他的神情不再是人前看到的木讷和老实,眉眼如黑夜中的星光,带着点点寒气和沉沉的笃定。
“王爷……”
“可是你答应过孤,要永远陪着我。”语气有些执拗,有点像个堵气的孩童在索要心爱的玩具。
郑之南语气乖顺,对他道:“之南会永远陪在王爷的身边。”
李耀展露笑容,他抬起手腕,扭头看向郑之南说:“你过来。”
郑之南松开磨石,来到李耀的跟前。
李耀放下笔,抬起郑之南的下巴,让他与他对视,然后对他说:“陪在孤身边,孤一样可以让你获得自由。”
第291章
赵怡宁坐在案前查账,旁边的丫鬟莲儿将王爷回来的事情禀报给她。
“跟在王爷身边的小厮说,王爷今日去长乐酒楼用了餐,然后又去游湖,与往常出门没有什么不一样。”
赵怡宁放下账本说,“果然登不上台面,这么多王爷皇子,我竟嫁了这样的男人。”语气里都是嫌弃和鄙夷。
这李耀作为六王爷,平日里去点个卯,私下里不是去酒楼喝酒就是游湖听曲,府里的门客说好听点是出主意的,其实都是来蹭饭的,从上到下都是一群饭桶。
莲儿奉茶给赵怡宁,轻声说:“这样王妃不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莲儿这话让赵怡宁重新展露笑颜,哼了一声说:“我的心啊,既可怜自己嫁了个庸人,又庆幸自己嫁了个庸人,不然自己如何过的上这自在的生活。”想一想,反正皇后属意丞相之女为侧妃,不论她嫁给谁,都不可能当上太子侧妃,还不如在晋王府,其他王爷心思那般多,如何也过不上痛快的日子,现在赵家姐妹们谁不羡慕她,说她得良缘,夫君敬她,还那般俊逸,只差得一孩儿便圆满了。
在赵怡宁的心里,她早就心有所属,不论李耀长得如何耀眼,有太子光环的情人也比李耀出众百倍,何况再美好的人,登不上台面,气质平庸,那张脸皮也变得毫无特色,一丝一毫都无法吸引她的目光,只恨不得与他隔的远远地。
自从娶了赵怡宁后,李耀明显感觉到太子待他放松了不少,没有往日里那么戒备,连说话都随意多了,像是把他当成了自己人一般。
看来戏演的还算奏效,晋王妃这太子眼线当得也不错。
十月时,皇家秋猎,六皇子随行,因着郑之南身体不适,没能随侧,六王妃要回娘家看望生病的母亲,也没随行。
本来一切都风平浪静,病好后郑之南依旧当自己的侍书,在书房里打理打理书籍,无人时练练字。
意外就是这日发生的,六王妃让郑之南拿一本古书送到前院,这本古书是四王爷要的,之前初唐也知会过,说是四王爷的下人会过来取。
只是六王妃也没想到不是下人来取,竟是四王爷亲自过来。
所以也不得不拾整理一番,亲自会客。
这四王爷是贵妃之子,贵妃是皇后的表妹,当初为了固宠送进了宫,刚进宫还好,但有了自己的孩子,心思便多了起来,如今和皇后已经是势同水火,彼此都懒得来往,贵妃能坐到现在的位置自然也曾风光过,虽然和皇后一样年纪都大了,已经不能和新晋的这些妃子们争宠,加上自持身份,也没了拈酸吃醋的心思,一门心思辅佐儿子,再没了其他兴趣,作为贵妃唯一的儿子,这四王爷自出生起就备受宠爱。
据闻,四王爷六七岁的时候,贵妃势头正劲,皇上恩爱非常,差点就想废了太子,重新立储,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皇后与贵妃的矛盾越来越大,皇后用了好大的劲儿,娘家联合拥嫡派联合上奏,才打消了只是一时醉话的皇上想要废储的想法。
虽然没有成功废了太子,但四王爷的能力还是有的,因为皇上和贵妃的宠爱,这四王爷唯我独尊,除了皇上和他的母妃,谁都不放在眼里,比较桀骜嚣张。
四王爷原本根本不屑亲自过来,想要的东西,让六王爷府里的谁送过去就行,但他前段时间碰巧看到李耀领着郑之南游湖,四王爷虽然也已有了妻室,但在此之前就一直有男宠数位,连小倌楼和出名的楚楼,都有他的身影,是个男女不忌的主,听闻当初还未离宫建府时,就和宫里伺候他的小内侍搅和在了一起,贵妃发了好一通火,打死了几个内侍,四王爷才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主意越来越大的四王爷离宫建府后,便不再敛,贵妃也已经奈何不了他,毕竟建了府,府里的人可都是四王爷的,贵妃就算打杀几个来敬候,四王爷也不放在眼里,毕竟死的人,又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玩意儿,他自己也经常玩死几个人。
四王爷李岩见到六王爷身边的郑之南后便念念不忘,他阅人无数,光看了郑之南的身姿,就知道衣服下面的肉体有多诱人,一直心心念念到现在。
刚好借此机会要人,六王爷虽然是不怎么受宠的皇子,可也毕竟是他的兄弟,六王爷在,他来要人倒还有些站不住脚,毕竟六王爷拒绝,他也不能怎么着,难不成要打六王爷然后夺人?他再目中无人,也不会做这种没脑子的事情,给别人理由弹劾。
可现在六王爷不在,只有晋王妃在府中,这晋王妃可和晋王老实本分的性格可不一样,会做人的很,对晋王妃来说,要一个小太监,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管这是不是他六弟的男宠,这晋王府还不是她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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