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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何书
为了应和庄谨的唏嘘,郑之南用爪子拍了拍庄谨的手心,仿佛是在安慰他。
不要为我难过。
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
庄谨看着郑之南说:“我本来想说谢谢你陪伴我这么久,但是想了想,其实是我们彼此陪伴才对,我陪伴你,你陪伴我。”
“喵”是这样的。
“你知道我的很多秘密。”
“喵……”郑之南歪头看向忽然说这件事的庄谨,然后就听到庄谨说,“现在,我也知道了你的秘密,两清。”说完他笑了笑。
郑之南也咧开嘴笑了笑。
庄谨说话的时候,海叔带来茶点,还有一小份猫粮,他敲了敲门,庄谨让海叔进来,海叔放下东西后就出去了。
庄谨把一小碟猫粮端出来,放在还没吃早餐的郑之南面前,然后拿起叉子叉起水果递给郑之南。
郑之南吃了两块庄谨喂得水果后才开始吃猫粮。
其实一开始他吃这玩意儿真的有些吃不下,也吃不习惯,毕竟灵魂深处烙印着中华美食的美好。
但吃着吃着也习惯了,现在也就没之前那么抗拒了。
毕竟吃这个对猫是真的比较好,营养均衡,也不容易闹肚子。
但现在他能变身了,是不是就有机会吃人类吃的食物了呢?
想到这里,郑之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想美食的同时,也还想着庄谌的事情,等到变成人的时候,就要把他听到的都告诉庄谨。
之前他只是猜庄谨在防备庄谌,或者说怀疑庄谌。
但现在,他就要告诉庄谨他听到了那些话,让庄谨彻底的对庄谌防备起来。
然而郑之南等了一天,一心想着变成人变成人,可是就是变不了。
怎么搞得,他想做什么的时候,老天爷偏不让他如意。
他想变回猫的时候,也没有答应他。
真是的。
后来郑之南都自暴自弃,你爱让我什么时候变成人就什么时候变成人吧,接着就跳到床上,准备睡觉了。
迷迷糊糊的时候,身上一冷,郑之南一个激灵,然后就是狂喜。
哇!
又变成人了!
庄谨本来睡得就不沉,郑之南激动的伸出手抓住他的时候,他就伸出了手去摸他,想知道他怎么了,当他的手抚摸到郑之南光滑的颈脖时立即回了手,同时睁开眼说:“你又变成人了!”
郑之南笑嘻嘻地说:“对啊!”然后旁若无人的搂住已经支起身体坐起来的庄谨,两条纤细的手臂圈住庄谨,像猫那样脸颊蹭了蹭庄谨的胸口。
“我有事情和你说,早就想和你说的,白天的时候一直不给我变回来,现在趁着是人的模样,终于可以说了。”
庄谨被郑之南抱得有些不自在,毕竟怀中的少年不是猫的模样了,人与人之间这样亲密的依偎在一起,忽然就觉得有些奇怪,但是看到郑之南天真无邪的神情,他怎么都不忍心将怀里的少年推开,生怕伤害到他那颗纯粹的心。
或许是他想得太多了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分卷阅读233

他毕竟是一只猫,而非有健全三观的人类,他得一点点的教他怎样做一个人类,人类有人类的样子,可不能当人的时候还跟做猫的时候一样。
还是等他说完话再让他与自己保持距离,告诉他,不可以随便和任何人如此亲密的靠在一起,这是不对的。
只能和自己喜欢的也喜欢他的人相拥,也就是恋人。
庄谨声音温柔轻缓,垂眸看着一脸笑意的郑之南。
“什么事?你说?”说完这句,看到了郑之南颈脖里的项圈,这项圈本来是怕郑之南再次不见,方便他寻找,但现在,知道他已经不是一只普通猫,而是有着独立灵魂和思考能力的存在,那这项圈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特别是他皮肤本来就白,红棕色的项圈衬的这具身体仿佛朝奉用的贡品,有一种圣洁感,带着一股想要让人在那身躯上染上印记的欲念。
这样想的庄谨,眼睛发暗,一点点的解开他脖子里的项圈准备拿走,但他刚解开,还没拿走,手就被人按住了。
“你……为什么要拿走……”郑之南一脸的楚楚动人,眼含泪光,还有一股忧伤,仿佛被人舍弃的小动物。
庄谨看到他快要哭了一样,立即解释道:“从前是担心你跑丢了找不到你,但现在你可以变成人,不是普通猫,就不用再戴这个多余的东西,身上多戴个东西肯定让你不舒服。”
庄谨解释完,郑之南破涕为笑,但仍旧没有丢开,他说:“我不,我喜欢这个项圈。”眼神透露出珍惜。
“喜欢?”
郑之南拿着项圈,仔仔细细的看了下说:“因为是你送我的。”言语真挚,纯粹,让一旁的庄谨心中一暖,然后便是柔软的感觉。
真是个小傻子。
这又不是礼物,但他没有扫郑之南的兴。
“你喜欢,就留着吧。”以后会送他更多更多的东西,让他知道,什么是礼物。
郑之南攥住项圈点了点头,将项圈递给庄谨说:“请在这里面按上窃听器。”
庄谨闻言挑眉看着郑之南。
“嗯?”为什么?
“我接下来告诉你的事情,你听完了,就知道为什么要带窃听器了。
“好,你先说。”
“之前我还是猫的身体时,你在房间里按摩腿,我出去转了转,去了庄弘兰的房间,庄谌也在。我听到他说的话,他说,你的爸爸,是他的爸爸。”
“他在和庄弘兰聊这件事?”
“是,他不想让庄弘兰搬走,想留下来,但庄弘兰没答应,还是走了,他说了一些话。”
“你是不是在奇怪我为什么不惊讶?”庄谨看到郑之南的眼神里有不解,这么问他。
郑之南嗯了一声。
庄谨说:“因为我早就知道他是父亲的私生子了,他的出生并不被祝福,因为是庄弘兰偷来的,然后又偷偷生了下来,他嫉妒我拥有爱我的父亲和母亲,尤其是父亲。”
郑之南慢慢的问了一句:“你的腿……和他有关吗?”
庄谨面色淡淡的嗯了一声,特别轻的一声,不仔细听,郑之南感觉这一声会被自己忽略。
无法想象,庄谌竟然为了得到庄弘笙的重视,不惜伤害庄谨来衬托自己的优秀。
虽然郑之南很好奇庄谨是怎么知道的,但他也知道,当一个人不想说的时候,他最好不要去问,太为难对方了。
所以庄谨嗯了一声后,郑之南什么都没问,只是靠过去,再次拥抱着了庄谨,仿佛想传达一些力量给他。
郑之南用“笨拙”的方式来安慰庄谨,他说:“不要怕。”透着不谙世事的天真和可爱。
他这个角色“涉世未深”所以绝对不能表现的对所有事情都运筹帷幄,老练从容,他得表现的笨笨的,又透着可爱和天真。
然后慢慢地从笨笨的可爱转变成冷静独立,需要一个过程。
庄谨听到这句安慰,噗嗤笑出了声。
“我不怕。”
然后郑之南咧嘴笑了笑,不等他接着说,庄谨就把郑之南用被子裹了起来,自己走下床说:“坐着别动,我给你拿睡衣。”
他早上的时候告诉海叔,朋友的弟弟会过来借住几天,让人准备好睡衣居家服之类的东西,尺寸m的就可以,如果穿上大了,也不会大多少。
早上买回来,中午洗完,下午就晾干了,刚好现在可以穿。
只是佣人晾晒完毕后到了特意整理出来的客房里,他需要过去给他拿。
郑之南被裹成了一个小雪人,坐在床上。
庄谨走的时候他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他还是什么样子。
看到他走进来,大大的眼睛眨了眨。
庄谨有一次被郑之南这种呆萌的神情给逗笑。
“你这么坐着不累吗?”
“你不是说别动吗?”
庄谨忍俊不禁,拿着衣服走过去说:“坐着别动,不是让你一点都不动,只是怕你光溜溜的乱动被冷风吹到了,只要不光着跑来跑去,其他的没什么的。”
庄谨一说完,郑之南做了一个垮肩的动作,一脸的“好累啊刚刚”。
庄谨忍不住捏了捏郑之南的脸颊,“你个小傻子。”
郑之南接过庄谨递过来的衣服,庄谨看到他穿衣服的时候侧过脸不去看他,得他尴尬。
庄谨还在用人类的思维去对待郑之南,但郑之南则不这样,他作为一只猫除了好恶之外没有人类的三观,又怎么会知道羞耻心,平时作为猫的时候就走的坦然,现在也得坦然。
昨天他没衣服穿窘迫是自己没转换过来的问题,但面对庄谨就不能这样了。
“穿好啦。”
郑之南说完,庄谨转过来对郑之南说:“其实我一直想问一句,你的眼睛不是蓝色的吗?”而现在的郑之南,眼睛是黑色的。
郑之南伸出手想去摸自己的眼睛,不过最终也只是在虚空出摸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变成了黑色。”当然,作为猫的时候还是蓝色的。
看到郑之南不解的神情,庄谨说:“没关系,一样的漂亮好看。”
郑之南换好了衣服也仍旧拿着项圈,然后对庄谨说:“装窃听器,下次我变回猫的时候,可以把他们的聊天内容录下来。”
“你不是一只猫吗?怎么知道要装窃听器?”庄谨好笑的说着,拿走了郑之南手里的项圈。
庄谨的一句无心之言让郑之南心里突了一下,好在他反应快,像是没了骨头一样软软的抱着庄谨说,“我看电视上,有人这么做。”指的是电视剧里有人这么演。
被郑之南这么一提,庄谨似乎也有印象,有一段时间这小家伙特别爱看电视剧。
当时想,也不知道看不看得懂,就一副无比专注的神情,现在看来,是看得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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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谨感慨一句说:“真聪明的南。”
“嘻嘻。”郑之南被庄谨轻轻的放到床上,他躺在他的旁边说:“窃听器的事情明天我再让人去弄,夜深了,早点睡,有些事情我们可以慢慢的聊,不急在一时。”平时这个时候,郑之南基本就早早的卧在床上睡着了,不管他有没有睡,小家伙是特别爱犯困的。
郑之南乖乖的没有抗拒,钻到被子里后双手捏着被子边,眼睛亮亮的看着庄谨说:“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靠着你吗?”
如果郑之南提出来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钻在你的怀里吗,庄谨会拒绝,但如果只是靠着的话,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这样想着,庄谨掀开被子躺了进去,然后说:“当然可以。”
大家都规规矩矩,没有做什么不对劲的举止。
只是睡着了后,那个少年就习惯性的钻入到了庄谨的怀里,而睡梦中的庄谨也习惯性的揽住了郑之南的身体,两人紧密相连,不分彼此。
郑之南的侧脸贴着庄谨的胸口,脸蛋因为温暖的怀抱而红扑扑的,像是擦了一层薄薄的胭脂一样可爱诱人。
只是这一切无人知晓,此时他的诱人还不被察觉。
庄谨知道庄谌会派人盯着他的出行以及访友会客,因此郑之南不能就这么平白无故的冒出来,会引人瞩目,也容易打草惊蛇。
为此他特意布置了一套房子,假装是安置郑之南的。
让天佑给郑之南注册了户口信息和居住码,居住码就像郑之南现实世界的身份证,有了这个,在国内什么地方都很方便。
等到郑之南人形稳定的时候,再带着他回到主宅这边,那么如果忽然变身,在主宅居住也不容易引起怀疑,毕竟是他带回来的。
这样打算的庄谨和郑之南说了说自己的计划,征得郑之南的同意后,便开始准备。
三天后,庄谨出门了,等到了新的居所后,才让一直藏起来的郑之南出来。
把郑之南安排到了新居所后,新的身份也准备好了。
以后就是庄谨的生活助理,从山里来的孩子,没见过世面,辍学早,所以早早的就出来找工作,机缘巧合被庄谨聘用在身边。
翌日晚上,郑之南变成了人形后,又随庄谨回了主宅。
回到主宅后,和海叔提前交代过,当时海叔还问了一句:“你那个朋友的弟弟还来吗?”
庄谨说:“临时出国了,不过来了,那间房就给之南住吧,有个人在身边,做事情也方便点。”比佣人方便,佣人毕竟都是女性,有些事还是同性处理比较方便。
庄谨给郑之南取得人类名字就是郑之南,郑之南听到的时候一点都不意外。
晚上庄弘笙回到家看到庄谨身边的郑之南,问了下他的身份,知道是庄谨请来的生活助理,也没有什么怀疑。
“这孩子长得这么白,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从山里来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吃饭都成问题,大部分刚出来的时候都面黄肌瘦。
庄弘笙的一句感慨让庄谨为郑之南解了围,他说:“之南说他家里人都白,所以可能是遗传的问题,有些人就是不管怎么晒都晒不黑。”
“说的也是。”庄弘笙也就随口感慨一下,不过一个生活助理,没有什么值得他大惊小怪的。
顺利度过家人这关后,后面就是等待年底庄谌放假回来。
就这样,郑之南偶尔是猫的状态活动,偶尔是人的状态活动,因为经常跟在庄谨身边,成为人的时候不怎么出去玩,佣人见不到他,也就没有察觉到,郑之南是家里的那只猫。
当成为猫的时候,他才会出去走动,活动筋骨。
这几个月的时间里,郑之南用装笨的形象获得了很多来自庄谨的教导,比如说他虽然会说话,认得一些字,可不会写。
而庄谨就会手把手的指导郑之南如何写字,还会教他认字,而郑之南,这个时候就表现的一点就通,一学就会,所以进步那叫个神速。
好感度就是在这几个月的互动中慢慢突破到70的。
大概这就叫日久生情,同时这好感度里应该也有当猫时的好感基础,毕竟虽然是猫,可也是有感情的,虽然那个时候还不是爱情。
而郑之南的变化也是明显的,从前他的眼里大部分都是懵懂和不解,但随着庄谨的指点和教导,他的眼神越来越清明,吸取了知识后对许多事情也有了自己的见解和想法,不再一味地去“相信”任何人,懂得明辨是非。
除了思维外,郑之南也长高了,猫的状态时吃猫粮,人的状态是就和大家一起用餐,所以个头猛蹿,之前大概只有166,现在足有175了,不过五个月的时间而已,已经从青涩少年脱变成了一个大男孩,神采张扬,如竹林里最挺拔的青竹,柔韧的同时又带着青春的气息。
郑之南的转变是庄谨乐于看到的,是欣喜的,仿佛这孩子是自己一手拉拨大的,颇有些与有荣焉。
为了让庄谨熟悉他的存在,郑之南基本上和庄谨独处的时候都会自然的与庄谨亲近,有时候是拉拉手,有时候是勾住脖子,有时候是脸对脸嬉笑。
不知不觉中让庄谨开始注意他。
在意他的一瞥一笑,甚至用人的身体做出猫的举动,就像现在。
庄谨靠坐在沙发上,本来是躺在沙发上的郑之南翻了个身,用趴的姿势接近庄谨,然后用头去蹭庄谨的身体。
庄谨没看郑之南,但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说:“现在你是人,不是猫,不要这样子,被人看到,会笑你的。”
郑之南慢慢侧躺下来,头枕着庄谨的腿说:“那你会笑我吗?”
庄谨哂然一笑,放下手里的东西,垂眸看着枕在自己腿上抬眸仰望自己的郑之南说:“怎么会?我只是怕别人笑你,到时候你会觉得难为情。”
郑之南听到庄谨说不会笑他,露出笑容,从庄谨的腿上起来,跪坐在沙发上伸出手去抱庄谨说:“我好喜欢你。”
庄谨的心像是被什么用力击了一下似得,猛烈跳动。
他告诉自己,不要多想。
之南口中的喜欢,不是他想的那个喜欢,只是单纯的表达对他的好感。
郑之南是第一次对庄谨说:“我喜欢你。”他因为是猫的关系,听力尤其厉害,所以轻易的听到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庄谨的心跳开始加速,就像鼓声那样一下又一下。
接着他听到系统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3。
郑之南决定乘胜追击,毫不犹豫的抬腿跨坐在庄谨的腿上,然后手搭在他的肩膀处,凑过去蜻蜓点水的吻了下他的唇。
很清淡的一个吻。
然后他听到系统的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9。
哇喔,一个吻的威力,这么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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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郑之南知道,这不是一个吻的威力,而是庄谨因为这个吻,被引诱出了心里压制着的爱意。
第102章
这爱意可能并不强烈,但压制了久了,难带着醉意,会让人的神智都不清醒。
庄谨定定的看着亲完他笑着望着他的郑之南,他的笑容纯粹的就像是只是用手指轻轻点了他一下。
可是他知道,他还没晕,还没醉,知道他用唇吻了他的。
他一定不知道亲吻的意思……
庄谨虽然心底像是有只猫一样在抓挠,但面上仍旧保持镇定,对郑之南轻轻地说:“喜欢一个人不代表就可以亲他。”
郑之南仍旧坐在他的腿上,一脸无措地说:“不可以吗?你不喜欢我吗?”
庄谨看到郑之南有些不安的神情,手不自觉扶住了他的腰,对他说:“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而是能不能亲的问题,你喜欢家里的佣人,喜欢海叔,难道都要亲一遍吗?”庄谨想让他知道这之间的区别。
郑之南握紧庄谨的肩膀,摇摇头说:“不是的,我只想亲你。”说完鼓起了脸。
我只想亲你。
多么真挚带着可爱淳朴的话啊。
系统:好感度已上升至81。
郑之南说完看着庄谨,在与他对视的时候,郑之南再次凑过去,亲了亲庄谨的唇,仍旧是个没有防备的吻。
亲完后脸上带着羞涩的笑容,抱住庄谨,双臂圈住他的脖子痴痴的笑,带着一抹毫不遮掩的窃喜。
“我好喜欢你,看到电视里说,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和他亲亲抱抱,天天在一起,我也好想亲亲抱抱你和你在一起。”
庄谨闻言把郑之南放在沙发上,俯首问他:“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此时他的声音就像是金石般,带着重量,眼神幽暗地看着仍旧眼含天真笑意的郑之南。
郑之南闻言,神情极认真的说:“我知道啊,我喜欢你,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庄谨滑动喉结,抿了抿嘴松开了郑之南。
他担心郑之南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个时候给予他回应,以后他会告诉他,对不起,之前是我没明白什么是爱,只是因为你的陪伴才让我产生了那是爱情的错觉。
那时候该如何自处,如何……
一想到未来可能郑之南会跟他说是误会,庄谨内心有些烦躁,不管不顾起来,他俯下身,主动吻住郑之南的唇。
不管怎样,他只要一个吻,以后就算他对他说,这一切都是他的不明白,不了解,他也绝对不会生气。
这一次不同于郑之南前两次的吻,这是真正的带着情意的吻,包含眷恋和爱意,深深地彼此纠缠,唾液交换。
郑之南闭着眼睛,圈住附身亲吻他的庄谨的脖子,他要这样抱着他。
让他觉得他如此的想要与他贴近。
当这个长长的吻结束,郑之南睁开眼去看望着他的庄谨,庄谨眼睛眨了眨,像是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事情。
郑之南不动声色地问了一句:“怎么了?”眼神里有迷茫。
庄谨露出笑容,手指腹抚摸他的眼皮说:“你的眼睛变成了蓝色。”
“嗯?”
就在郑之南疑惑的时候,庄谨将他轻轻抱起说:“看镜子。”将他带到镜子前。
眼睛真的从黑色变成了蓝色。
郑之南看着镜子对镜子里看着他的庄谨说:“为什么会变色,是因为太喜欢你了吗?”他用说笑的语气。
庄谨却被这句话打动,在两人说话间,郑之南的蓝色眼睛慢慢恢复了黑色。
像是为了证明似的,庄谨站在镜子前,挑起郑之南的下巴,再次吻住了他的唇,这次比之前还要激烈。
他没有闭上眼睛,郑之南也没有,所以他清楚的看到那双眼睛再次变成了蓝色,绚烂到夺目的色,像是被温暖的海水包裹住。
当庄谨为这双眼眸沉醉时,郑之南在心里轻轻地笑了笑。
其实,自从他变身逐步稳定后,一周前他就发现自己可以变换眼睛的颜色,私底下练了练后就掌握住了窍门,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变,但一直没有告诉庄谨,因为他就想让庄谨以为这是因为他太喜欢他了,所以在和他亲密的时候,眼睛的颜色会转变成蓝色。
代表他发自肺腑的喜欢,同时也想庄谨为此感到快乐。
庄谨的第二个吻结束后,那眼睛的颜色在慢慢的变淡,最后又变深,停留到黑色才不再有任何的变化。
如果说庄谨一开始还担心郑之南只是分不清喜欢的种类才对他那样做,那现在有了眼睛的变化,还有郑之南的那句话,他的心逐渐安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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