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之子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荷风
大黑点了几样喜欢吃东西,还让夏莫给它多买点小鱼干,半点不跟夏莫客气。孔苏一向老实,冲着夏莫汪汪几声,说自己想吃排骨。
“早上不好找卖排骨的,先吃点排骨面,等会儿,我给王军打电话,让他回来的时候,带点肋条回来,让紫藤萝给我们卤着吃。”他从老家带来的卤料味道很不错,不光卤翅膀爪子好吃,卤肋条也不错。想着以前在老家常吃的卤肋条,他都有些馋了。
鼠宝说:“我想吃炸的。”裹点面包糠,炸的又酥又嫩,再抹上一层番茄酱,酸酸甜甜的,再好吃不过了。
大黑说:“我想吃炖的。”炖得又软又烂,吃起来不劲儿,再喝上几碗鲜美的汤,滋味儿十足。
这时,一只十分威武的二哈威风凛凛的跑了过来,蹲在夏莫面前,十分自来熟的冲着他汪汪叫:“老大,老大,我想吃烤的,我要奥尔良风味的。”
夏莫看着它,说:“你死了,吃不了。”
二哈终于想起来自己已经死了,嗷了一嗓子,啪叽倒在地上,伤心得呜呜直叫。片刻,它又振作起来,眼巴巴的看着夏莫,汪汪叫道:“老大,我不吃排骨了,你辣么腻害,可不可以帮帮我主人。”汪汪叫唤着,它扑上前用胖爪抱住夏莫的腿,酷似狼的毛脸露出可怜巴巴的哀求之色,“求你啦!”
见状,鼠宝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夭寿了,夭寿了,这只死狗居然比它还会撒娇!差评!
第八十二章二哈
夏莫被身上的二狗皮膏药哈缠得没办法,只好答应帮它。这只哈士奇生前被主人照顾的很好,浑身皮毛油光水滑的,块头也比其他哈士奇略大。它主人给它取了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名,叫哈迪斯,小名二哈,主人常常称呼它的小名,比起拗口的大名,它更喜欢自己的小名。
二哈死了以后,主人看不见它,其他动物都害怕它,不肯理它,好长一段时间没谁陪它聊天,它都快憋死了。现在好不容易逮着一个能听懂它说话的人,二哈简直恨不得一口气把一肚子话都汪汪出来才好。
据二哈自己说,它从出生就跟别的小狗不一样,它甚至比跟它一块出生的兄弟姐妹们都要聪明。
二哈屁颠屁颠跟着夏莫进了屋内,夏莫拿了身干净的衣服去浴室换洗,二哈就蹲在浴室门口一脸严肃的汪汪吹嘘道:“我一出生就能听懂人类说话,可是那些人都太笨了,他们根本听不懂我说什么。我好心教他们说狗话,他们听不懂就算了,还嫌我话多。”二哈的思维有些跳跃,它委屈道:“我主人也老是嫌我吵,我就是想跟她聊聊天,她总是忙,都没时间陪我。老大,我是不是真的很吵啊?”
夏莫正在脱湿衣服,随口道:“还行吧。”脱下衣服,他低头看了看刚才被雷劈中的肩膀,他用丁弘一挡了一下,落在他身上的雷被削弱了大半,被劈中的地方有些泛红,并没有破皮,但不知道为什么,被雷劈中的酥麻感一直没有退去,隐隐的还有些酸痛。夏莫用手摁着痛处,动了动肩膀,痛感更加明显,但凭他的经验并没有伤到筋骨,疼痛也在可以忍耐的范围内。
应该没多大事儿。
只可惜丁弘一已经被劈得魂飞魄散,不然,说不定还能从他那儿找点线索。转念一想自己手里的神秘法器,夏莫就把这点小小的遗憾抛之脑后了,他揉了揉肩膀,打开淋浴器,开始洗澡。
浴室外,二哈一听夏莫不觉得它吵,高兴地尾巴都快甩成风车了,兴奋地嗷嗷号了两嗓子,接着汪汪道:“我也这么觉得。只可惜我被那个坏蛋给害死了,不然,我肯定也能像孔老大一样,变成妖,活很多年。老大,像我这么聪明的狗狗,一定能变成妖的对不对?”
夏莫心情不错,难得耐心道:“是有这个可能。”二哈有点跳脱,但它的智商确实比普通狗狗要高,如果遇到机缘,还真有开化灵智蜕变成妖的可能。不过,它都已经死了,再说这个就没意思了,夏莫问它,“你怎么死的?”
一提起这茬,二哈就像被点着的炮仗一样,直接炸了,“老大,你不知道那个坏蛋他都有多坏,他居然在我最喜欢吃的烤鸡翅上下毒,我一吃就被毒死了。他还骗主人说我误食了园区的老鼠药,明明就是他骗我吃有毒的鸡翅膀。我最喜欢吃新奥尔良烤翅,可是我现在对烤翅都有心理阴影了,老大,你能不能让紫藤萝给我做一份新奥尔良口味的烤排骨啊?排骨归你,我就闻闻味儿,好不好?”
反正也就是顺手的事情,夏莫随口应道:“好。”
“老大,你真是太好了,难怪我看得到你就忍不住喜欢你。”二哈一脸严肃的说,“可惜我是一条有主的狗,老大,我主人对我可好了,她balabala……”
二哈口若悬河的说起了它主人的好来,它的思维发散又跳脱,能从它主人给挑它狗粮扯到狗粮的品种味道再扯到它的喜好,完了,它还能扯回来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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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主人的好。
夏莫几次想打断它,都没能成功,直到夏莫洗完澡出来,它还在说它主人上次给它挑的某个玩具,特别好玩。
夏莫从未遇到过如此聒噪的动物,再好的耐心都能让它给汪没了,更何况,夏莫的耐心实在算不上好,他再次打断二哈,说:“你想让我帮你主人做什么?”
二哈严肃的毛脸上闪过一丝懊恼,光顾着说话,差点把正事给忘了。二哈清了清嗓子,从它主人领养它一路讲到它陪着主人长大,中间还不忘对它的主人各种花式夸赞,絮絮叨叨半天,好不容易终于进入正题。
根据二哈的描述,它主人的家境应该很好,毕竟能够跟丁弘一这样的当红影帝住一个小区,必然是非富则贵。省略掉它主人漫长的成长史,如今,它主人已经大学毕业几年,跟朋友合作,开了公司,公司益还不错,家里条件也好,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富婆。
说到半途,二哈特别的遗憾,“老大,你要是能再大几岁就好了,刚好跟我主人凑一对,有我撮合,保证能成。”
鼠宝忍无可忍,扔了二哈一堆眼刀子,气急败坏道:“呸,老大才瞧不上你主人呢!”
二哈不甘示弱,刚要为它主人分辨,却被夏莫打住:“都少说两句,二哈,说重点,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二哈嘟哝道:“我主人鬼迷心窍看上了一个坏蛋,就是把我毒死的那个,简直太坏了,老大,你能不能帮我把那个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啊?”二哈没好意思告诉夏莫,它在死前已经使出了所有的花样,可不仅没把那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反而把小命都给搭进去了。
鼠宝嘀咕:“你主人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
二哈恼羞成怒,冲着鼠宝龇了龇牙:“才不是我主人眼光不好,是那个坏蛋,那个坏蛋……”二哈绞尽脑汁想了个贴切的词儿出来,“特别邪门儿。”
邪门儿到什么程度呢,邪门儿到脚踏好几条船,船不仅没有翻,还能跟一个船队似的,结伴同行,和谐得不得了。
二哈陪着主人长大,主人的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主人不止一次告诉它,以后要找一个像她爸爸一样钟情又专一的男人,可是自从她认识那个叫叶尽欢的男人以后,整个人都变了。向来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她,竟然会着魔一样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
叶尽欢还不止有一个女朋友,光是得到他认可的女友,就有六七个,关系暧昧再有六七个都不止。
作为一只局外狗,二哈真不明白那些女人包括它主人在内,究竟喜欢他什么。
说帅也不帅,跟夏莫比提鞋都不配,往大街上一放,就是个布景板连路人甲都算不上。具体是做什么的,二哈也说不上来,它只知道叶尽欢出手挺大方的,像个暴发户一样,最喜欢装穷人然后跟人斗富打脸。说人品……一个脚踏十几只船的男人,看到漂亮女人就挪不开眼睛,还总对它主人毛手毛脚想占便宜的男人,你能指望他有什么人品?要二哈说,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
偏偏,它主人竟然对这样一个人渣爱得深沉。
你说这不是鬼迷心窍是什么?
作为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夏莫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刨除二哈的一些主观情绪,单说这叶尽欢能够同时得到这么多女人的喜欢,还能让这些女人不记名分死心塌地的跟着他,这人就有点邪门儿了。
现代女性,逮着自己男友偷个腥都不得了,还能跟其他女人和平共处共侍一夫,做梦呢吧?当然,后面那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可那都是奔着钱去的,叶尽欢的其他女人不好说,但二哈的主人家境很好,根本不缺那点钱,随便找个门当户对的,都比叶尽欢那样的人强,她图什么?
事出反常必有妖。
那叶尽欢怕是不太对劲。
吃过早饭,夏莫让孔苏跟着二哈去探探叶尽欢的底。二哈是鬼魂,但二哈的主人常年以二哈的名义向一些流浪动物容机构捐款,也算是为二哈积了些功德,再加上二哈天生聪明,差一点就能成妖,虽然被人害死但却没有太多怨气,没有去轮回,也是因为放心不下主人,所以,跟寻常鬼魂不同,二哈不是特别怕太阳。虽然大白天的出来光线照在它魂体上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像其他鬼魂一样,会被阳光晒伤魂体。
二哈领着孔苏屁颠屁颠跑了好些地方,但是都没有找到叶尽欢的踪影。最后,二哈领着它找到了它主人的住处,二哈穿墙而进,片刻,二哈火烧屁股似的冲了出来,嗷嗷嚎个不停,“不好了,不好了,主人割腕自杀了!怎么办?怎么办?”
孔苏大声汪汪道:“先别慌,你去看看你主人还有气儿没有,我想办法找人来救她。”一直以来,孔苏对自己没能救下主人耿耿于怀,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情,孔苏面上镇定,心里慌得一批。
二哈掉头跑回家里,它听到主人微弱的鼻息声,吊在嗓子眼上的心,总算回落了一点。可不等它的心回肚子里,它主人竟然一点点往注满了水的浴缸里滑去,眼看血水就要没过主人的鼻子,二哈急得都快哭了,它拼命去咬主人的头发,试图把主人拖出来,可是它的魂体径直穿过了主人的身体。
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二哈快急死的时候,孔苏终于引了物业的人来,一番折腾,将二哈的主人送进医院抢救了过来。经过救治,她身体的各项指标已经趋于正常,但人却一直没有醒过来。
第八十三章下咒
陆妍做了一个很古怪的梦。
她很清楚自己在做梦,但就是醒不过来。梦里,她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她有自己的意识,但是却没有自己的身体,梦里还有一个人,长得跟她一模一样,也叫陆妍,也养了一只聒噪又调皮的狗狗叫哈迪斯。
梦一开始,陆妍还是个小姑娘,在宠物店里看上了一只胖乎乎的哈士奇。她妈妈嫌哈士奇淘气,想让她买更乖巧懂事的布偶猫。可是小姑娘就喜欢那只仿佛能听懂她说话的小狗,她软磨硬泡,尽口舌,最后好不容易说动了爸爸,同意她买下这只小狗。
小狗果然被妈妈说中,调皮捣蛋还聒噪,经常呜呜的叫个不停,吵得人脑仁疼。可是小狗又很聪明,好像能听懂他们说话一样,教它什么,一学就会。会给主人叼鞋子、会在主人不高兴的时候耍宝卖萌逗主人开心,会缠着主人撒娇,闯祸了就会装无辜,装不下去就耍无赖,实在赖不下去了才会老实一点。
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只很讨人喜欢的狗狗,连最开始最不乐意养它的妈妈,也很快被二哈给征服了。妈妈说妍妍是她小女儿,二哈就是她的小儿子,女儿是小棉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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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是小开心果。二哈给家里带来了很多欢乐。
随着时间推移,陆妍从小女孩长成了大姑娘,从学生变成了小老板,一晃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是家里的独女,她父母白手起家,创下偌大家业,陆妍是唯一的继承人,长得漂亮,自己拿零花钱开的公司也经营得有声有色的,追求她的人不要太多。陆妍条件摆在那儿,眼界高对自己另一半的要求自然就更高了,寻常男人根本看不上。父母也由着她,他们只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正喜欢的人。
在一个生日宴会上,陆妍遇到了一个奇葩。
这个宴会是b市一个金融大鳄为女儿举办的成人礼,到场的人都是西装礼服盛装打扮,可偏偏就有人不按常理出牌,穿着t恤牛仔脏球鞋就来了,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其貌不扬的男人送了一大束红玫瑰给当日的寿星。寿星当时就露出小儿女的娇羞痴态,竭力挽留他,他却挥挥衣袖扬长而去。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寿星父母的脸都气绿了。
陆妍跟主人家不算熟,她站的位置比较靠后,本以为随便看了场热闹,却不想那男人经过她旁边时,竟然停住脚步,打量了她几眼,眼睛隐隐有些不老实,可是却眉头紧皱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神神叨叨道,“美女,我观你今晚有血光之灾,晚上回去的时候最好小心点。”
“神经病。”陆妍有些生气。
男人勾起半边嘴角,露出一个自认为帅气的笑容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真是个奇葩。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和梦中那个陆妍心里都有些嫌弃,转头,陆妍就看到寿星气鼓鼓的瞪着她,刚成年的小姑娘满眼都是不加掩饰的醋意。
出门没看黄历,尽遇着奇葩了。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似乎能听到陆妍在心里嘀咕。
更奇葩的还在后面。
出了这个插曲,生日宴会虎头蛇尾草草场,陆妍打算离开的时候,寿星姑娘竟然跑来悄悄警告她,“你给我离叶尽欢远点,别仗着有几分姿色就想勾引他。叶尽欢是我的,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勾引他!谁也别想!”
陆妍被她给气乐了,忍不住反唇相讥道:“放心吧,就算他看上我的姿色,我也看不上他的。”
小姑娘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看不上?你居然敢说看不上叶尽欢?没有女人能逃脱叶尽欢的魅力……”说着她又咯咯笑了起来,“看不上也好,你们要是都不喜欢他就好了。”
这小姑娘怕不是脑子有残疾吧?她以为叶尽欢是谁?就算是人民币也不见得个个都喜欢,毕竟还有视金钱为粪土的人呢。
从酒店出来,陆妍觉得连空气都清新了不少。回家的路上,她觉得肚子有点饿,就把车停在路边,准备吃点宵夜再回去。她从车上下来没走两步,竟然平地上把脚给崴了,好巧不巧膝盖摔在了一块碎玻璃上,血涓涓地流,疼得她半天没爬起来。恰在这时,叶尽欢不知从那儿冒了出来,二话不说将她抱起来。
从这一刻起,那缕意识就察觉有些不大对劲了。
她很不喜欢这个莫名其妙的叶尽欢,梦中的那个陆妍本来也是讨厌他的,叶尽欢突然窜出来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她有种被冒犯的感觉,梦中的陆妍起初也挣扎得特别厉害,显然是将叶尽欢当成了趁机占便宜的登徒浪子。
“别闹。”叶尽欢不轻不重的拍了拍陆妍,并略带强势的看向陆妍。陆妍跟他四目相接,眼神有片刻的恍惚,一直作为旁观者的意识,忽然被一股奇怪的力量吸引,飞回了陆妍的身体里面。
陆妍感觉自己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格。一个人格像是着魔了一般,觉得叶尽欢充满了男人味儿,他那张平凡又普通的脸似乎也变得生动起来,尤其是他的眼睛,好像充满魅力。另一个人格打从心底里不喜欢叶尽欢,可它只是一缕意识,根本无力阻拦,只能眼睁睁的任由叶尽欢将她送到医院。
一路上,叶尽欢有意无意的跟陆妍聊了很多,主人格觉得叶尽欢眼光独到,谈吐幽默,言辞犀利,是个很有趣的人。意识却觉得叶尽欢是故意撩妹,装b,视线还偷偷在她胸部逡巡打转,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油腻腻的感觉,恶心死它了。
到了医院,叶尽欢很热心的帮着跑前跑后,主人格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两人主动交换了电话号码。之后陆妍在家养伤,两人一直没有联系,意识能够明显感觉到陆妍对叶尽欢好感在一点点降低。不待陆妍完全忘掉叶尽欢,陆妍又遇到了倒霉事,居然被人当街抢包,她包里有一份很重要的合同,陆妍只能奋不顾身的去追抢包的人。人没追到,鞋跟忽然断了,狠狠摔了一跤,手肘擦破了好大一块儿皮,痛得她险些没哭出来。
这时候,叶尽欢突然出现,把陆妍扶了起来,还帮她把包给追了回来。然后,叶尽欢又带着她在附近找到一家药店,很细心的帮她处理了伤口。
“你救了我两次,都没有好好感谢你,你如果不忙的话,我们去前面喝杯咖啡怎么样?”陆妍客气道。
“恭敬不如从命。”
到了咖啡店,两人东拉西扯的聊了些话题,言谈间,意识发现,似乎只要叶尽欢跟陆妍对视,陆妍就会不由自主的对他生出好感来,不知不觉,陆妍对他的心防已经降到了最低。等到咖啡快要喝完,叶尽欢忽然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最后,他似是下定决心,对陆妍说:“我观你面相,印堂发黑,最近怕是还会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你要多加小心。如果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给我打电话,我也许能够帮你。”
叶尽欢没头没脑丢下这么句话就走了,陆妍一向太不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没怎么放在心上。
可自从那一天后,她就开始倒霉。
喝口水能呛得半死,在高档餐厅吃饭能吃到死苍蝇,开车也总是遇到大大小小的事故,走到楼下能碰到高空坠物,险些没给当场砸死……短短几天,仿佛半辈子的倒霉事儿都找上门来了。
陆妍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将信将疑的给叶尽欢打了个电话,约他出来,把自己最近遇到的倒霉事一股脑全告诉了他。
这时候,叶尽欢也终于透了点自己的底,说:“我师父是个天师,我跟着他学了点皮毛,如果陆小姐不介意的话,可以把你的生辰八字告诉我,我帮你看看。”
陆妍如实报上自己的生辰八字。
叶尽欢一番掐算后,告诉陆妍,说她命犯太岁,流年不利,不过问题不大,回头他去他师父那儿给她求一张护身符,只要她天天佩戴,保证让她平平顺顺的。
隔天,叶尽欢将一张护身符给了陆妍,陆妍戴上护身符以后,果然再没遇到过什么倒霉事儿。可也是从这一刻起,她彻底对叶尽欢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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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知不觉间,她也变成了她曾经最鄙视的脑残,满心满脑只有叶尽欢。
她主动向叶尽欢告白,叶尽欢说他也喜欢她,但是他有女朋友,如果她要跟他在一起,就得接受他身边其他的女人,因为他同样爱着她们。
附着在陆妍身上的意识,简直恨不得一巴掌扇死叶尽欢,当然,这一刻,她更想扇死主人格,因为她居然忍下满心嫉妒答应了。
两人花前月下互诉衷肠,在他俩看不见的地方,二哈颠颠跑到一只象鼻、犀目、牛尾、虎足,浑身金毛背上有数道黑色纹路的小兽面前,汪汪道:“老大,你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吗?”
小兽蜷缩在一个极俊美的人怀里,似乎还不太能接受自己现在的模样,神色恹恹,口吐人言道:“下咒。你的主人被叶尽欢下咒了。”
第八十四章破除
陆妍跟叶尽欢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以后,叶尽欢很快就不满足于牵牵小手轻轻小嘴了,他迫不及待的想把陆妍拐到床上去。陆妍虽然满心满眼都是他,但是在她内心深处,她依然向往着父母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婚姻爱情。即便爱情让她盲目,但她毕竟已经不是初入社会的小女孩儿,并不缺心机和手段。
她着魔一般,深爱叶尽欢而不能自拔,她嘴上答应愿意跟其他女人一起陪在叶尽欢身边,可心里却跟那个小姑娘一样,希望叶尽欢独属于她一个人。在叶尽欢之前,陆妍也有过男朋友,她深知太容易得手的女人反而不被男人珍惜,所以,她一直吊着叶尽欢的胃口,始终守着底线不肯越界。
她告诉叶尽欢想把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叶尽欢很有些处女情结,虽然不太乐意,但到底还是答应了。
人性本贱,越得不到的越想要。叶尽欢始终睡不到陆妍,心痒痒得很,他竟肯撇下身边其他女伴,花更多的时间和心思到陆妍身上。陆妍乐见其成,叶尽欢却渐渐急了起来。
陆妍开着公司,白天事情多,两人约会一般都在晚上,可陆妍还养了只宝贝狗,每天一下班就往家里赶,伺候祖宗似的伺候着她的狗。每天雷打不动的去遛弯,隔几天就要去宠物店做美容,叶尽欢有心想带陆妍去浪漫点的地方约会,但因为很多地方限制宠物进出,最后只能作罢。
这些,叶尽欢都还勉强能忍,他不能忍的是,那只该死的哈士奇跟他一点都不对盘。明里暗里总是坏他好事,有几次,在陆妍家里,气氛很好,他软硬兼施眼看就要得手了,这死狗跟吃错药一样,嚎个不停吵得邻居和物业先后上门,生生坏了他好事。
偏偏,陆妍对这只死狗比他这个男朋友还好,每每他说它的坏话,她都不放在心上,还反过来说他心眼小,跟他闹别扭。让她把死狗送回她父母那儿去,她也不肯。他背地里想拾拾那只死狗,那狗跟成了似的,从不上当,转头就去找陆妍哼哼唧唧告状,非得陆妍给它做主了,它才肯罢休。
人不如狗。
叶尽欢心里憋火,很快他就发现二哈的弱点了二哈贪吃,尤其喜欢吃新奥尔良烤翅,陆妍养二哈养得心,平时都尽可能给二哈吃狗粮狗罐头等等,很少给它吃人类的食物,至于像烤翅这类垃圾食品,就更少给它吃了。因为吃不到,为了口吃的,二哈能使劲浑身解数,连节操都可以丢掉。
梦中。
附着在陆妍身上的那一缕意识,再度从陆妍身上分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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