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之主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妄鸦
“你别说,说不准还是个外星人派来的间谍呢看他那副模样,那道光”
人们唱起反调,心有余悸的相继讨论。
白发青年身怀可怖的力量,又出现的太过诡异。在这样的情况下,紧绷的大众情绪好像就这么找到了一个宣泄点,许多人都用极力反对来表达自己的意见,阴谋论层出不穷,仿佛这样就可以掩饰他们内心的恐慌。
人类的惯性思维,在遇见未知的事物前,总会不吝惜以最大恶意去揣摩它。但庆幸的是,也有不少聪明人,清醒抓住机遇的人,会从只言片语中得到宗鹤留下来最宝贵的财富。
“修习太阳语就可以走出地下城”
十几亿人绝对不会缺少智者,仅仅从那句集中注意力就造成了无数后果,后来senta的提示更是如雷贯耳,其中包含的信息耐人寻味。
如今有是加强了基因链,只需要人们安静下来,稍微动下脑筋,后果都可能截然不同。
轻而易举扭断了一个脖子的男人收回目光,望着自己沾满血迹的指尖桀桀轻笑;沉默在另一头,一遍一遍实验测试自己如今肌体力量的特工稍稍一顿,目光开始留意到视网膜上那串明明存在却又不影响视线的古怪语言。
山口组年轻的继承人干脆利落的收手,淡淡的扫了眼躺倒在地上的下属,不置可否;穿着破破烂烂衣服,跟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准备去抢夺地盘的小乞丐停住了脚步,灵光一动。
宗鹤的话,在一些人耳中如同茫茫黑夜里大海边点燃的灯塔,不可遏止的扇动蝴蝶翅膀,提前为迷茫的人类点明出路。
不过这些宗鹤都不甚在意。
也许之前的他还需要慎重考虑重生后到底如何拯救人类,用什么手段取得威信,甚至是建立自己的势力在得到第一权位后,这些都不重要了。
他现在已经是人类这个群体中当之无愧的第一,拥有碾压性战力。
可宗鹤的目标和对手从来都不是人类,而是那些基因链为a,甚至是s级别,抬抬手便是山崩地裂的古老种族。
就他目前这点战力,和那些古老的种族相对比,简直就像蜉蝣撼树。
宗鹤还有更多事情要干,他的时间太紧迫。
很快,就会有第一个古老种族从沉眠中醒来。紧接着就是第二个、第三个越来越多。
只有真正面对过高阶基因链的种族的人,才会明白那种无可超越的恐惧。或许宗鹤借着重生和运气率先走在所有人的面前,但面对地狱难度的试炼和近乎无敌的对手,宗鹤的时间所剩无几。
所以才更需要步步为营,每一步都不能出现一点错误。
请选择降落点
“东经108度,北纬34度。”
下一秒,宗鹤的视线骤然一转,周遭景色从暗无天日的地下城转移到了苍茫大地。
senta射线消灭了地球所有存在的科技,甚至扭转了土壤中许多故有元素,元素周期表彻底被打乱,将其变更成最适宜神秘侧发展的环境。
固有环境被变更,人类努力了多年的科技想要在废土只上复兴,可想而知会有多艰难。
中国境内是人类活动遗迹保存最多的区域。像北欧如今已经全部被高大的森林植被覆盖,那里的中心重新诞生了生命之树,标志着北欧即将成为成为精灵的地盘。
除此之外还有东亚的妖族,南欧的血族,非洲的矮人,足迹遍布各大海域的海族,北美洲的龙族和澳洲的泰坦半兽人。这些种族都把地盘划分在了地球表面。而比较牛逼一点的天使族和恶魔族,一个直接给自己建了座天空之城,另一个在格陵兰岛上挖了个洞直通深渊小位面。
相比之下,东亚的确是最适宜人类发展的区域了。
宗鹤选择的降落的地点,东经108度、北纬34度的地面是一座城市。
古老的东方城市沉默的矗立在这里。曾经的高楼大厦全部被清空,内里光秃秃的,只剩下一栋框架依然留存,象征着人类文明的灰烬。
如今恰好是下午,火红的夕阳悬挂在天际,将层层叠叠的云染成烧灼般热烈的颜色,潋滟万里,美不胜收,反射在空无一人的玻璃窗上,死寂般的沉默下来。
刚刚经历了空间迁移,宗鹤眼前还有一点点恍惚。
他站在这座建筑的最高处,任由狂风猎猎掀起自己长袍的下摆,眯着眼睛俯瞰脚下的万物。
在一个月前,这里还是一座被称为西安的城市。
一个月之后,除了钢筋铁骨,senta什么都没有为人类留下。
其实所有的城市里,模样被保留的最好的还是魔都。
但是宗鹤偏偏选择降落在西安,这个举动自然有他的考量。
仅仅依靠人类自己,是没有办法在那么多强大种族的博弈里生存下来的。
可人类是地球的宠儿。
即使人类在发展后期过度使用地球的资源,像病毒一样破坏生态环境,地球意识依然爱着这个弱小又强大的种族。x
所以便有了指引者的存在。
指引者皆是人类历史上赫赫有名,闪耀在时间历史上明星般的人物。如今在地球意识的偏爱之下,已然死去的历史人物奇迹般的复活,保有生前全部的记忆,基因链直接进化到亡灵族的a级,成为不死的存在。x
他们的复活并不全无代价,而是地球为增加人类的筹码,提高人类实力准备的礼物。
指引者需要人类自行唤醒,不管他们生前阵营是善是恶,后人评价功过如何,在唤醒后都只能为那个唯一的目标履行义务。
那就是人类的延续。
他们可以帮助人类延续,用教导,或者亲身上战场的方式种种种种,不一而足。
众所周知,西安是一个十分古老的城市。史记中将其誉为“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从周文王开始,这片地域经历无数王朝的更迭,见证过多少权力的变换,也埋葬了无数的历史。
唐朝的首都长安,便是如今的西安。
这里有宗鹤一定要见到的一位指引者。
“刺啦啦啦”
在宗鹤沉思之余,倏尔有破空声自极远的地方传来,几息之间就划破百米距离,猛然向他站立的方向疾冲而来。
白发青年警惕的抬眸看去。
天边出现了一只冷黑色的巨鸟,翅膀遮天蔽日,光是鸟喙就长达几米,鸟眼里满是凶恶的光。
senta很公平,不仅仅是人类得到了射线的提升,就连动物和昆虫也一样,死掉的恐龙蛋开始重新孵化,猛犸化石也有了复苏的迹象。
人类被转移到了地下城,动物和昆虫可没有。在人类离开的时间里,被进化的它们将空无一人的地球霸占,实力上演着全球版侏罗纪公园,堪称梦回冰河世纪。
宗鹤冷哼一声,手心轻轻在空中一握,磅礴的魔力波动瞬间从他手心开始爆发,虚空中有白金色的断剑成型。
正在他要准备试一试石中剑在普通形态下平砍连击带顺劈的基础伤害时,忽然巨大的怪鸟仰天尖啸一声,一截翅膀连带着鲜红的血液折断,黏稠的血纷纷扬扬的砸落,像是下了一场浩大的红雨。x
“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一人斜冠散发,手提长剑,步法凌乱,踏空而来。
恣意的笑声响彻天地,苍劲疏狂。
三分醉意,三分笑意,余下皆是盛唐。
第10章 chapter 10
一剑。
极冷,极亮。
仅仅是一剑,清丽的剑光如同长虹贯日,像是月光般清辉,又带着逼人的杀意,悄无声息的落下,而后沉寂。
巨大的黑色怪鸟在空中痛苦的尖啸一声,长喙开开合合,声音尖利的仿佛要撕破苍穹。
那一截翅膀就这么直直从空中掉了下来,连带着一大片黏稠的红色鲜血,纷纷扬扬,切口整齐,连一点碎肉都没能看到。
失了翅膀,任是什么变异怪鸟都没法再继续在天空中翱翔,理所当然的,它就这么直直坠落下去。
男子手持长剑,面若冠玉,墨发披散,一举一动隐隐透着疏狂的醉意,轻描淡写,踏空而来。
一袭白衣端的是一尘不染,在空中斜斜扫过,却偏偏被这人穿出了写意风流,潇洒癫狂,似天边谪仙。
白衣,散发,持剑。只要经历了前世那场序章之战的人,都不可能会对这位剑客陌生。
那么多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指引者,只有他在新纪元降临后被允许自动苏醒,不需要任何人披荆斩棘去他沉眠的长梦里,勘破万古山河,将其唤醒。
重生后一向端的四平八稳的,似乎对什么事情都毫不上心的宗鹤终于绷不住。他拢在长袍下,握着断剑的指尖微微颤抖。
他嘴唇瓮动,想要说些什么,但是迎着那人摇摇晃晃踩在怪鸟身上的模样,话到嘴边又不知为何咽回去,与繁杂的思维纠在一起,没了下文。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不愧是先生。”
隔了很久,宗鹤才低低的开口,声音低的快要淹没到刀光剑影里。
“嗯”x
正在挥剑的剑客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个声音,带着醉意的眉眼忽然就消散了几分,噙着笑意看过来,黑眸如同一池清酒般悠悠然晃荡开,影影绰绰。
“这句诗可不是这么用的。”
“啊。”
宗鹤张了张口,憋出一个无意义的单音。
他当然知道,这首胡无人是青莲居士为英勇杀敌的汉将所作。
但明明诗仙的诗这么多,形容剑的更是不知凡几,他脑海中却只出现了描写战场将士,英勇抗阵杀敌的这句。
不是用来形容方才那一剑,而是更加久远的,存在于宗鹤脑海中的那一剑。
宗鹤永远也忘不了前世那幕。
序章之战是在人类从地下城出来后一个月内爆发的。
那个时候的人类根本没有准备好就此应对外面天翻地覆的恶劣环境,命运大发慈悲留下来的时间被消磨干净,更遑论提高个人或整体的实力,只能惶惶恐恐迎接未来。
雪上加霜的是,有无数个刚刚苏醒的种族,都一致将目光投注在了人类这个好捏的软柿子上。
赌桌只有这么大,资源有限,最弱的种族没有资格出现在博弈的赌桌上。
一个平淡无奇的清晨,人类还在为内部势力吵闹不休拔刀相对时,半兽人悄然吹响了战争的号角。
可想而知伤亡会有多么惨烈。仅仅是前几个小时,十几亿人类艰苦奋战,不计其数的人类陨落,足以将那片海湾的海水全部替换成黏稠的血。
也正是那时,手持龙泉剑的白衣剑客踩着浮云而来从天而降,一手提着未开封的美酒,拦在半兽人榔榔铁骑之前,醉的寥寥。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够脚踩虚空,总是眯着双眼,一副醉意朦胧的模样,又为什么要挡在手无寸铁的人类面前。
一无所知。
但是那一战之后,全人类都不可能忘记这张脸。也正是这一战,把依然还困于己身的人类生生打醒,不得不直面残酷的现实。
新世纪已经来临,人类却桎梏自己,何其可笑。
一人,一剑,一坛酒。
剑客就那样拦住了千军万马。把所有未死的人类拦在身后,如松般的脊背比任何城墙都要来得坚不可摧,似乎看着这道背影便能生起无数生的希望。
直到
白衣终成血,龙泉剑应声断裂。
但剑客还在笑着饮酒,清越的笑声响彻战场,似是催命的乐章,抬手剑落便是尸横遍野。
“但愿长醉不复醒,哈哈哈哈哈哈,好酒,好酒!”
最后,伴随着半兽人胆怯的退堂鼓,剑客被senta赋予的不死身躯也逐渐消散在空中,最终化为细细碎碎的白沙,随着风的吹拂散落,再无痕迹。
后来,人们循着那把断剑,看见了刻在剑柄上的字。、域名
龙泉。
宁知草间人,腰下有龙泉。
浪漫入骨,潇洒随风。从他身上,后人才得以窥见盛唐的灼灼繁华。
那是李白啊。
“咦”
剑客挥剑之余匆匆扫了眼宗鹤。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古怪的白发青年虽然说话没头没尾的,但浑身散发出来的那种莫名沉重的气息莫名的让他有些留意。
李白很确定自己生前不认识这么一个人,况且还是这么显眼的发色和眸色。
但对方却好像认识他。
现在已经是千年之后,这么说有点不可思议,可李白直觉一向准的可怕。
“久仰大名太白先生。”
宗鹤松开手。石中剑随着他的动作重新化作万千金线消散,最终在空气中湮灭于无形。
他恭恭敬敬的站好,双手交叠,拱手作揖,深深的鞠躬,竟是一见面便拜出大礼。
“真的认识我”
这回该换剑客感到讶异了,他收起浑身的气势,干脆利落的在空中挽了一个剑花,“噌”的一下将宝剑归鞘,踩在万丈之上的风间,身姿清逸,如梯云而纵,一跃而上。
“仰慕先生已久,恰巧见过先生的画像罢了。”
凌冽的狂风掀起两人的袍角,宗鹤抿了抿唇,眼神犹豫坚定。
废话。
怎么可能不认识。这可是牢牢霸占了幼儿园到高中,所有语文书诗词必考,画像还被印在书的封皮上,供后人瞻仰的男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