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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军嫂追夫记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不语安然
“不是....”那个中年妇女还想说些什么,朵朵看见那个被纳百川称做李伯伯的老者在她耳边说了几句,然后她就安静的跟着老者一起往饭店深处走去。
朵朵扭头盯着那个中年妇女的背影,虽然她上下服装的系色不是很协调,但在那个根本不懂颜色搭配的年代,这已经很不错了。
哎哎呀,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中年妇女未完的话里似乎隐藏着重大情报。
朵朵扭过头来,疑神疑鬼的盯着纳百川。
纳百川平静而得体的与众人寒暄,这里好像人人都认识他,并且他好像很受欢迎,许多人都是争先恐后的跟他打招呼,得到他的回应后,一脸满足的笑意,好似莫大的荣幸似的。
那两个守卫吓得面无人色,难怪这个农村来的小姑娘胆子这么大,刚才敢跟他们对着干,原来人家有后台。
两个人暗中一合计,一个赶紧溜出了大门,另一个弯着腰,尴尬的笑着,不停地说着抱歉:“纳上校,我们不知道这位是您的爱人,她又没有跟我们说明,所以多有冒犯,敬请原谅。”
纳百川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不吭一声,拉了朵朵就往外走,那个守卫又开始冒起冷汗,上校不说话不理自己就是表示不原谅自己,那自己是要死定了?此时他的肠子都后悔的一寸寸断了,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朵朵见纳百川铁青着脸拉着她走出了汉口饭店,很是纳闷,他这是要带自己上哪儿去啊,他为什么脸色这么难看,是在生自己的气吗?可自己什么都没做错!
她还记挂着她的拖拉机,那可是队里的重要产财,于是回头对那位沮丧的守卫喊道:“大叔,可以帮我看着拖拉机吗?拜托了!”
那个守卫像是将要垂死的病人打了强心剂一样,顿时容光焕发,气吞山河的应道:“好咧!你放心吧!我保证人在物在,人亡物亡!”
他兴奋得直搓手,只要上校夫人不记前嫌,自己再求求她,应该能逃过此劫吧,以后可再也不敢欺负任何人了。
朵朵眉心跳了跳,只是看个拖拉机好吧,又不是叫你上前线。
她这时才顾得上冷面上校大人,小心翼翼的提醒道:“我们不是应该往里走吗,怎么又出来了?”
纳百川看了一眼她打满补丁的小汗衫,忽然心疼她,虽然长得黑不溜秋,但毕竟是个妙龄少女,穿成这样,实在太可怜了。
尽管现在谁的条件都不好,可在城市有女儿的人家,做父母的总是尽自己的力量把女儿打扮的尽可能地漂亮。
记得有个笑话是这么说的,儿子问老妈,为什么老给姐姐做新衣服,不给我做,我是捡的吧。
老妈说,因为你姐姐是外销货,所以要包装,不然无人问津。
虽是笑话,可也说明了青春期的少女连做父母的都认为到了该爱美打扮的年龄了,漂亮的衣服对少女而言,是最必须最好的装备。
可这个女孩,却几乎衣不蔽体了。
话说,她如果不是穿戴的那么寒酸,那两个守卫也不会那样欺负她。
于是他答道:“我去给你买点东西。”
朵朵一听是要给她买东西,立刻心花怒放的应了声:“好啊!”,她已经从最初的花痴状态清醒了过来。
好吧,她其实并不花痴,再或者年龄小,没定性,对任何新生事物只有三分钟的热度,然后就淬冷了。
现在,她只对物质感兴趣,既然已经穿越到这个物质贫乏的时代,那就尽可能的要自己的和自己的家人过得好些,所以,说来说去物质最重要。
再说了,身边这个帅哥貌似是个非同一般的人物,就从刚才在汉口饭店人们对他的态度她都能窥知一二,朵朵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姑娘,自己不是公主,撑不起王冠,所以也不会去做灰姑娘的美梦。
朵朵紧紧跟在纳百川的后头,越往前走行人车辆越多,现在比别的地方要热闹许多。
那时也没有指路牌什么,朵朵凭着前世的印象判断,好像到了解放大道。
第11章有小偷!
多年以前的wh,汉口是商业重地,解放大道又临近汉正街,其繁华程度不是她刚穿越到的武昌可以比拟的。
武昌以高校林立和历史文化和政治人文中心著称,与汉口比起来,一个是娴雅贞静的大家闺秀,一个是妖娆的桑巴女郎。
在恢复高考之前,武昌是萧条的,一直到了朵朵前世那个时代,光谷的崛起,街道口与徐东商圈的璀璨,才让武昌这颗明珠熠熠生辉。
共走了大约十几分钟,纳百川便带着她来到了一座四层楼的百货商店跟前。
朵朵抬头一看,上面写着武汉百货商场几个大字,知道这是武商的前身,心中不由感慨万千,当时的人们可曾想三十年后这里万丈高楼比比皆是,哪像现在,这栋四层的建筑如鹤立鸡群般矗立在一片低矮的平房之中,唯一经久不衰的就是这里的繁华,即使在这样一个困难时期,又非节假日,武商门前仍是人头攒动,真是品牌效应啊。
纳百川带着朵朵往里走,人们见了他们这对组合都纷纷侧目,那神情,不亚于从音机里听到中国在罗布泊成功的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只是一个是惊讶,一个是惊喜。
纳百川看了朵朵一眼,见她丝毫没有表现出一点自卑,根本就不像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妞,虽然黑,虽然穿的破烂,可是一点都不在乎周遭人鄙夷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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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大而圆的眼睛却是灵动的很,滴溜溜乱转,新奇的四下张望,好像什么都没见过的样子,但举止又是那么从容,这两种矛盾在她身上自然的体现,让纳百川对她产生几丝好奇,这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孩子?
纳百川一进武商就给朵朵买了一件白色起着色波点的的确良衬衫命令她穿上,接着开始扫货,只要他认为适合朵朵穿的全都买给了朵朵。
朵朵想要买些布料回去,这样就可以给父母兄长做些衣服了,可是纳百川没有那么多布票,只能买成品。
许多都被纳百川的举动惊呆了,他们还没见过出手这么阔绰的人,就连之前对朵朵爱理不理的那些售货员都变得热情起来,纷纷向她推荐最新衣服的款式,
朵朵没空理她们,她拉了拉纳百川的衣服说:“你可不可以不给我买?”
她这一句话如石破惊天,不论是售货员还是旁边围观的群众都无比惊讶的盯着她,看她和纳百川这样子就是为结婚采购,他们只见过要结婚的小两口之前说好了的要买什么,可到了商场女方要加码,不然就不结婚,逼的男方满大街找熟人借钱的事,却从没遇到过像朵朵这样央求男方不要给她买的事,都觉得太稀奇了。
就连纳百川都解的看着她,她不像是个视金钱如粪土的清高女子啊。
朵朵万般难为情的说:“如果可以,我想给我的妈妈买几套衣服。”然后用令人感到压力山大的深情款款的目光紧盯着纳百川,似乎他要是不答应,她会这么一直盯下去。
纳百川无所谓的点点头,朵朵心花怒放,连忙开始选购,她看见一件蓝底白花的小翻领衬衣,妈妈穿上一定很漂亮。
这一世的妈妈还没穿过的确良面料的衣服,上次朵朵用拖拉机带着妈妈上省城玩,妈妈看见一卷跟现在朵朵看中的衬衫类似花案的的确良布料摸了又摸,结果一个售货员过来问她买不买,乡下人老实,朵朵妈实话实说:“买不起。”那个售货员立刻脸一垮,冲着朵朵妈吼道:“买不起摸个屁啊!”
原主朵朵是个很胆小的女孩子,自己的妈妈被人欺负了,她虽不敢出头,可难过的躲在被子里哭了好几天。
现在这个新生的朵朵想,既然自己占了原主的身体借尸还魂,那就理应好好对待这一世的父母。
朵朵请售货员把那件衣服取下来她看看,售货员想她身边反正站着个财神,不怕她买不起,便拿下那件衬衫给她看。
朵朵随手把从汉口饭店那两个守卫那里讹诈来的两块花布放在手边柜台上,拿起那件衬衫仔细看了起来,妈妈穿了肯定合身漂亮,于是又检查起做工,有没有破的或是脱线的地方,扣子差不差。
等检查好了,就对纳百川说:“这件我要。”
纳百川去出纳处交钱,售货员给朵朵把那件衬衫叠好装起来。
朵朵伸手去拿那两块布,手却摸了个空,她心咯噔一沉,急扭头向她刚才放布的地方一看,那方柜台空荡荡的,心里明白,有人混水摸鱼把那两块布偷走了。
朵朵飞速回忆刚才的情景,有好几个人曾近过她的身。
朵朵急中生智,转过身,冲着人群大叫一声:“那个偷我花布的小偷你给我站住!”
许多人都停了下来,莫名其妙地向她看来,可就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头也不回,向出口处狂奔。
朵朵大喜过望,她只是诈一诈,竟然真把小偷给诈出来了,七十年代的人连小偷都比她前世生活的那个时代要老实,于是扯着嗓子大叫:“抓小偷!”
纳百川刚交完钱,听到喊声,像一道闪电一样冲了过去,从背后偷袭那两个小偷,,一顿旋风腿,踢中他俩的后背心,两个小偷往前一扑,摔在地上,其中一个门牙都摔掉了,满嘴都是血,另一个也好不到哪里去,摔了一脸鼻血,都很狼狈。
人们议论纷纷:“瞧这两个人穿的这样体面,竟然是小偷!”
“就是穿成这样才不容易让人怀疑他们是小偷,他们偷东西才容易得手。”
朵朵这时也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一只手叉着像虾子一样弯着的腰,奋力踢了那两个小偷一脚,凶巴巴道:“快把偷的布交出来!”
那个女小偷爬在地上捡起从手中飞出去的一个人造革黑色皮包,从里面拿出朵朵那两块花布,因为心慌手抖,皮包口朝下了,从里面掉出不少东西,手表、各色钱包、没拆封的袜子.....
围观的人群里有人惊呼:“呀!那块手表好像我刚买的!”于是低头在自己包包里翻找,那块手表果然不在了。
第12章躺枪变小三
一时间,众人都纷纷检查自己的东西,还好,就只有三个人不见了财物,可小偷的包包里有那么多东西,想必他们还在别地方做过案,是一对鸳鸯惯偷,激愤的人们把那对鸳鸯小偷扭送到了派出所。
那个女小偷被押走的时候,从人缝里伸出脑袋恶狠狠地瞪了朵朵一眼。
她长相特别,高颧骨、薄唇,唇角边有一粒黄豆大的痣,即使不说话面相都不善,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朵朵才不在乎,如果目光能杀人,她前世早就用目光把苟不理杀得粉身碎骨了,因此接着愉快地购物。
她见纳百川对自己挺大方的,于是放心大胆地给几个哥哥嫂嫂还有妹妹爱云也买了不少衣物,而且尽可能的多买,当然,侧重在妈妈、爱云和三哥身上。
妈妈含辛茹苦养大她们兄妹五个不容易,她对自己苛刻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有点好吃好穿的全顾着自己的几个孩子,白长那么漂亮了,连件见人的衣服都没有,每次回娘家,连她娘家亲妹妹都嘲笑她,这次衣服鞋袜给妈妈买得足足的,够她好几年夏天穿的了。
三哥九月份要重新进学校读高三,准备考大学。
三哥身上的衣服还是好几年前妈妈用自己织的布做的,又厚又易褪色,深蓝色的衣服褪色褪得不成样子,而且还太小了,至于鞋子,早就破了洞,这样一身打扮去上学,还不被其他同学看不起!
至于妹妹爱云,本来农村就新老大、旧老二,她这个做姐姐的穿的就够破烂了,哪还有一件像样的衣服轮到妹妹爱云穿!
爱云随妈妈,长得很漂亮,又正值十六岁的豆蔻年华,本就应该好好打扮。
所以她还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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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买了几种颜色的扎辫子的缎带、小纱巾,以及各色颜色的橡皮筋。
她和妹妹扎头发都是用的头绳,扎不紧,头发老爱松。
朵朵在卖缎带和小纱巾的柜台还看见有各色透明的水晶塑料绳卖,据说也是用来扎头发的头绳,觉得很新奇,于是每个颜色都买了些,反正便宜,更关键的是老天送到身边这个帅得冒泡的肥羊不宰白不宰,不然会被五雷轰顶的好吧。
大哥二哥她给他们一人买了一双锃光瓦亮的黑皮鞋和两件衬衫。
至于两个嫂嫂,在原主的记忆里似乎一点都不喜欢她们俩个,不过现在的朵朵是新生的,所以恨意没原主那么强烈,因此给她们二人一人买了一件好看的衬衫。
在给妈妈和三哥买手表的时候,朵朵小心翼翼地察颜观色,她知道,在七十年代末能戴上手表的人寥寥无几,一块明晃晃的手表可是高档首饰。
她试探着先给妈妈买了一块,纳百川面无表情地付了钱。
朵朵大喜,又给三哥买了一件。
上海机械表,一块要五十多元钱!
家人的东西采购完了,朵朵看了看纳百川脚边为了装她购买的东西,都买了五个悬疑推理小说中常用到的装尸体的那种硕大的黄绿色的大帆布包,每个帆布包都营养过剩,鼓鼓囊囊的,朵朵决定再接再厉,把自己想要,而纳百川没给自己买的一网打尽。
纳百川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自己钱包里为数不多的大团结,把钱包合拢,看着朵朵。
朵朵给自己选了一双粉红色塑胶凉鞋,鞋面了上有只准备展翅而非的粉色蝴蝶,很配她那条粉红色的连衣裙。
前世这种鞋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水晶鞋纳百川是王子,可自己不是灰姑娘,这点自知之明朵朵还是有的。
她正拿着那双粉红色的塑胶凉鞋左看右看,纳百川站在她身边,用虽然很低,但是别人恰好可以听见的声音说:“你快点,万一被我前妻看到你,你们两个又要打起来,到时你是第三者的丑闻连这里的人都知道了。”
朵朵手里的那双粉色水晶凉鞋“叭哒”掉在了柜台上。
她发现刚才还很热情友善的售货员顿时用一种伤风败俗的目光斜睨着她,脸上除了羡慕妒忌恨的表情外,还写着五个大字“第三者去死!”
朵朵一手捂脸,从手指缝里狠狠的瞪了纳百川一眼,这个人为了阻止她买东西,居然这么无所不用其极,可见是个阴险的小人!
朵朵提起地上一个帆布包仓皇逃窜,纳百川却在背后叫她站住:“我还忘了给你买两样东西。”
朵朵心想,这整座大楼的货都已经扫完了,还有什么漏网之鱼会没有买,分明是想用计让自己在这多出一会儿丑,当姐姐我傻呀!
跑出武商,朵朵见纳百川还没有出来,便坐在武商大门侧的台阶等着他。
过了片刻,纳百川肩上扛了两个帆布包,手上提着两个,腋下还夹着一个鞋盒,英明神武地走了出来,向四周扫视了一遍,准狠地锁定了目标,帅气实足地走到朵朵身边,先将四个大包放在地上,然后把手里的鞋盒递给朵朵,朵朵打开一看,里面是双有一根横带的小黑皮鞋,样子很秀气,小皮鞋旁边还体贴的放了一双纯棉袜,不是那种花花绿绿到暗无天日的俗气袜子,而是一双简简单单粉色的小棉袜,袜子口有两圈白道道,暗想,这家伙的审美力还不错。
纳百川叫她把袜子穿上,鞋换上:“你这双布鞋底子太薄了,受伤的脚走路会痛,这双皮鞋底子厚,再穿上袜子,走路就不会那么痛了。”
朵朵看了看脚上那双又破又小的妈妈做的鞋子,依言换了下来。
纳百川准备把那双鞋丢掉,朵朵道:“别扔,这鞋我回去干活的时候还能穿。”说着,把那双旧鞋放进了之前装皮鞋的鞋盒里。
她举止很从容,半点没有因为贫穷而不好意思,纳百川呆看了她一会儿。
朵朵又把外面的新衬衫脱下,再把自己的破衬衫也脱下,然后又把新衬衫穿上,大夏天的,裹三件衣服太热了!
她把换下来的破衣服和旧鞋都塞地帆布包里,起身,跟着纳百川回汉口饭店。
纳百川一人肩扛手提四个大包,朵朵只提了一个大包,穿了棉袜、换过皮鞋的脚走路真的不怎么疼了。
verygood!
第13章冤家路窄
朵朵看着前面大包小包的男子,觉得自己小碎步的跟在他后面,好像一起回娘家的小两口。
两个人刚走出武商没多远,不远处一家国营包子店飘出了诱人的包子香气,朵朵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原主快一年没吃肉了,一闻到肉香味,就馋的不要不要的。
自带雷达系统的的纳百川上校察觉到她站住没走了,于是停下脚步,回头问她:“怎么了?”
朵朵用手摸着瘪瘪的肚子,说:“这里在唱空城计。”然后小眼神直往饭店里面瞟。
“我以为你在小商店吃面包已经吃饱了。”纳百川川寡淡得看着她,“因为,还剩一个面包。”
“可现在又饿了嘛,不行吗?”
纳百川毫无征兆的笑了:“你其实还是有优点的。”
得到男神肯定的朵朵大喜,问道:“什么优点?”
“特别能吃。”纳百川笑答着,带头走进了包子店。
朵朵紧随其后:“能吃说明我身体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身体,怎么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
那个年代,买什么都要排队,纳百川看到两个空位子,叫朵朵坐下,把四个帆布包包放在她的脚边,便去买包子了。
不一会儿,纳百川买了两笼热气腾腾的小汤包和一大碗豆腐脑,朵朵觉得这个不爱笑的帅家伙其实还是满体贴的,怕大热天的,她光吃小汤包会嗓子发渴。
朵朵拿了一个小汤包先问纳百川:“你要不要来一个。”在得到他不吃的肯定回答下,才大快朵颐。
纳百川暗暗微笑,这小丫头还是挺有教养的。
百无聊奈之中,他想起自己军装口袋里的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书,于是拿出来看,用来消磨时间。
“哟!这不是朵朵吗?”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了纳百川看书的雅兴。
他蹙眉抬眸,看见一个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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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大朵的短袖衬衫和一条新蓝卡其布长裤,脚下穿了一双新军绿色球鞋,梳着两条油亮的大辫子,辫梢扎着大红蝴蝶结的大饼脸的胖姑娘站在他们桌子跟前,正嘲笑着看着朵朵。
朵朵正狼吞虎咽地吃着小汤包,话说七十年代的东西料可真足,小汤包皮薄肉多汁鲜,虽然很烫,但是实在好吃,再加上这个身体的原主好久没吃过肉了,所以肉吃在嘴里,那是空前的香啊!
被干扰到享用美食的朵朵很不满的抬起头来,看了那个姑娘一眼,通过原主的记忆,她认出这姑娘是大队二把手付副支书的宝贝女儿付红梅。
付支书做了好多年的二把手,哪怕一把手往上调了,也没轮到他接过前任的红旗,总有上级派来的空降人物坐在了他梦寐以求的位置上。
于是怀才不遇的付支书把这一切归根于自己姓的不好,天下那么多姓,姓什么不好,偏偏要姓付!
付红梅比朵朵大三岁,她爸因为小时读过几年私塾,看过一本《红岩》,又会唱跑掉的《红梅赞》,所以把自己膘肥体壮的宝贝女儿取名为红梅,既体现了熊熊的革命斗志,和崇高的觉悟,又不遗余力的表现了自己不同于普通的农民,是个文化人,可谓用心良苦,红梅也是很为这个响当当的名字自豪的,只要在陌生人面前,她都会兴高采烈地介绍自己名字的来由,然后在别人的赞美声中陶醉。
付红梅因为蠢留级,留来留去的,最后和朵朵一个年级一个班,然后朵朵升高年级了,她还在原地踏步。
当年红军艰苦卓越的八年抗战才打败了小日本,付红梅小学毕业却花了整整十年,也是怪不容易的。
付红梅自从和朵朵一个班,就以欺负朵朵为己任,仗着自己身宽体胖,总是把朵朵拦在上放学的路上暴打,后来还是朵朵的三哥陶爱家把付红梅胖揍了一顿,她才消停了。
再后来朵朵升到高年级了,最后又去镇上读初中,与付红梅鲜有接触,两个人的恩怨这才慢慢地消散了。
只是一年前,为了争夺女拖拉机手那唯一的一个名额,两个人又撕开了,但朵朵是被动的被撕的,应该说,她全程都没参与,只是无辜的躺枪了。
过程是,付红梅她爸听说上面下了个女拖拉机手的名额,于是毫不谦让的把自己宝贝女儿的名字报了上去,其他村干部心里不乐意了,你的女儿好吃懒做,在生产队里一天活儿都没有干,而他们谁没女儿,谁的女儿不是夏顶酷暑,冬受严寒,在田地里勤勤恳恳的劳动,凭什么这么好的事要推荐她去!
可人家在队里当了多年的领导,不论怎样换届都没把他换下来,还不是因为他与镇上的领导关系好,上面下来个视察农村工作的干部,都是在他家解决吃饭问题。
当然不是白吃他家的,当时谁家的口粮都不富裕,谁供得起饭?
上面有政策,凡是供饭的人家可以领到两毛钱和半斤粮票的补贴,那些干部下乡看见农民都过的这样苦,谁会放开肚皮吃,只吃个半饱,所以一顿饭的补贴根本就不会吃完,实际上供饭的人家还是小有赚头。
但是就算没有这点利益,付红梅的爸爸还是会热情的把那些干部往自己家里请,毕竟一顿饭下来,可以拉近不少关系,不然他怎么会在向阳大队屹立多年不倒?不然怎么把他两个小学毕业的儿子都弄到公社去工作了,虽然干的是扫地倒水的活儿,但好歹是拿工资的人,再加上他在队里当副支书,不用劳动,不仅算一个全劳力的工分,而且还有干部补贴,七算八算,最后将近三个全劳力的工分,每年分得粮食等物够他和他的懒婆娘懒闺女吃的了,而且还比别人家吃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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