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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娘,借个火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推窗望岳
李福根借着车子掩护,悄然溜过去,然后突地窜起,双手齐伸,同时打中两名保镖后心。
他先前紧张了点,是因为,四名保镖散在三面,如过动作过大,惊动了其他人,他们抽出枪来,就有些麻烦。
今天的李福根,对自己很自信,但他骨子里是个稳重谨慎的人,而能做到朴在善和美国大毒枭保镖的人,身手肯定不弱,即便功夫一般,但玩枪绝对差不了,所以他不敢冒险。
而现在另一头的两名美国保镖已死,这边两名保镖又聚在了一起,李福根自然就不必担心了,所以暴起杀人。
那两名保镖中拳,同时哈气出声,身子也同时软倒。
李福根没再看他们,挨了他一拳的人,外表无伤,但内脏都打碎了,不可能还有活命的希望。
他也不拖延,一个箭步到了车子前面,猛地拉开门。
车子里,朴在善正和那美国佬谈判,门开,两人同时转脸看过来。
朴在善是个胖子,个头不高,大脑袋,粗脖子,或者说,没脖子,因为他脖子上全是肥肉,嗯,想象力差的,可以参考高晓松。
朴在善眼晴很小,但眼光很凶,门一开,他眼光倏地扫过来,竟是有如实质,那美国佬比他高大得多,眼光却远不如他那么凶。
不过眼光是吓不了人的,尤其是吓不了李福根。
李福根根本没给他们反应的机会,双手大拇指齐出,同时对着朴在善两个胸前虚空一按。
朴在善和那美国佬眼晴同时鼓出,鼻血随即流出来。
李福根按的拉置,是心脏,他的无形剑气,同时剌破了朴在善两个的心脏,心血上涌,就从鼻孔里流了出来。
而朴在善先前的保镖是五脏碎裂,所以是七窍流血,两者不同的。
杀了朴在善两人,李福根把四名保镖的尸体也拖到车上,然后开动车子,两台车全开进海里,自己随后离开。
两大毒枭,无声无息死在荒野。
李福根回来,却没回酒店,而是去了朴在善的庄园,因为他通过狗嘴知道,朴在善每天就拿红爷的那只彩虹杯喝酒,今天出来之前,还喝了一杯,杯子现在就放在家里客厅的桌子上。
李福根没有进去,狗语传音,直接让朴在善养的大狼狗把杯子叼了出来,他拿了就走。
为什么李福根还要来拿走杯子呢,不是因为他贪心彩虹杯这种宝物,他对古玩没什么兴趣,实话实说,他没有那种素养,不懂得欣赏,之所以拿走杯子,是另一个想法。
罗裳私下里跟他讨论过,陈诗音有没有接红爷的班的可能,如果陈诗音能接红爷的班,那么以后的货,销路就更通畅,如果不能,这条路就断了,再要开拓,很难。
而对于李福根来说,打通东南亚的销路,帮吴月芝把酒厂经营起来,这是最重要的。
所以,帮陈诗音是必须的,不仅是要杀了朴在善,还要帮陈诗音树立威信,接收红爷的班底。





师娘,借个火 464 更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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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怎么树立威信呢,彩虹杯就是个机会,朴在善杀了红爷,抢走了彩虹杯,现在朴在善死了,彩虹杯却在陈诗音手里出现了,那么,红爷原先的手下,就会自动认定,是陈诗音杀了朴在善,不但帮红爷报了仇,还抢回了彩虹杯。
虽然说是树倒猢狲散,但红爷这块牌子,还是有人认的,尤其是他原先的手下,现在陈诗音帮红爷报了仇,再要接管原先的摊子,就要容易得多。
只要帮陈诗音成功接管了红爷的摊子,哪怕就是一半的班底吧,东南亚这条线也就不会断,这就是李福根的想法。
李福根拿了杯子回酒店,第二天就离开香罗,先到马尼拉,然后到越南,这才给陈诗音打了电话。
陈诗音大喜,当天就赶了来。
晚上到的,到李福根住的酒店,李福根拿出杯子,陈诗音眼珠子一下就瞪圆了。
她眼晴本来就大,这么一瞪圆,那真的是非常漂亮,就如窗前的明月,整个屋子仿佛都亮了起来。
“根子,你真厉害。”
李福根还想谦虚一下,陈诗音却已经靠了过来,她双臂伸出,勾着了李福根脖子,身子也贴在了李福根身上。
她胸部极为丰满,那青春紧致的弹柔,是个男人都会生出反应。
“不过,我知道你还有更厉害的。”
“什么?”李福根一时没明白。
陈诗音大眼晴微微的眯了起来,眼眸中水汪汪地,就如明静的湖面上,起了一层淡淡的烟雾,却更迷人了。
她轻轻的笑:“我练暗器的,耳朵很尖的哦,你跟罗姐---。”
她没有再说下去,李福根已经懂了,如果这个时候他还忍得住,他就不是男人了,手一环,搂着了陈诗音的腰,俯唇就往她嘴上吻去。
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最多情,吹我罗裳开---!
第二天,陈诗音就拉了李福根进了红爷的庄园。
陈诗音是红爷最信任的干女儿,但红爷是枭雄之性,并没有把所有的资源都放在陈诗音手里。
甚至可以说,因为陈诗音是杀手,是红爷手里最好用又最锋利的一把刀,所以,最凶险机密的事,红爷会交给陈诗音去做,而生意上的事,他反而交给了其他人,例如潘七七和其他干儿子干女儿。
所以陈诗音手里掌握的东西,并不多,倒是红爷的这个庄园,藏的房契什么的,保险箱的密码,临死前红爷告诉了陈诗音,因此她知道,也拿到了手里。
光有庄园没用,但陈诗音在庄园里召集红爷原先的一些手下,还是多少有些用的。
她是杀手,在红爷手下相对独立,别人不敢得罪她,却也不太亲近她,因为她不好亲近,她眼晴很大,可看人却不带表情,没几个人敢面对她的眼光。
所以,她在红爷手下,没有什么帮手,不过她以红爷遗嘱的名义发出叫人来,大部份人还是来了,尤其是越南这一面的,当然,来的人,各怀心思,大部份人就是来看看,可没想到要投靠陈诗音。
然后陈诗音亮出彩虹杯,顿时一片哗然,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红爷之死,就是因为彩虹杯,因杀死红爷的,是菲律宾一大枭雄朴在善。
现在朴在善居然在陈诗音手里出现了,那朴在善呢?
朴在善肯定不可能白白把彩虹杯这样的异宝送给陈诗音,哪怕她眼晴再大十倍。
那是怎么回事呢?
当场就有不少人打电话,都是一路人嘛,都是半黑不白或者干脆走黑道的,都有路子。
这一问,得到的消息都差不多,朴在善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朴在善手下那边正找呢。
如果陈诗音不亮出彩虹杯,这个消息只会让红爷这些手下迷惑或者担心,不会想到朴在善死了。
可陈诗音公然亮出了彩虹杯,再联想到陈诗音第一王牌杀手的身份,众人恍然大悟:陈诗音把朴在善杀了,而且拿回了杯子。
众人来之前,没人看好陈诗音,也没几个人看得起陈诗音,干女儿嘛,给干爹干的货,呸。
可陈诗音杀了朴在善,还把彩虹杯亮了出来,这就吓人了,看陈诗音的眼光,立刻就不同起来。
然后各种戏路就上演了,有大声喝彩的,有痛哭红爷的,也有表决心的。
演了一场戏,然后就商量,后面的事要怎么办?
红爷死后这段时间,树倒猢狲散,飞鸟各投林,也有飞了高枝的,但大部份人混得没以前好。
想来也是啊,只听说大树底下好乘凉,可没说大树倒了,反而更凉快的,有的甚至已经给人吞了,性命都没了。
以前没一个出头的,主要是没一个能让所有人都服气的,现在陈诗音杀了朴在善,帮红爷报了仇,至少在这一刻,不管服不服,所有人都不敢公然跟陈诗音炸剌——害怕当场挨上一刀啊。
于是,在一番争争吵吵之后,终于大致达成了一个协议,以陈诗音为首,形成了一个松散的联盟,别的不说,先守住红爷原来的摊子再说,至于内部以后到底怎么办,慢慢来。
其实陈诗音性子冷淡,不太爱管俗务的,红爷都死了,他的公司也好,渠道也好,完了就完了呗,帮红爷报了仇,也就行了。
但在国内的时候,罗裳跟陈诗音绕着弯子提过,红爷的渠道,对李福根的酒水销售,极为重要,李福根真若能替红爷报了仇,陈诗音完全可以借他的威势,把红爷的这条渠道抓到手里,这可以成为她以后的立身之资,也算是报答了李福根。
再说了,陈诗音的条件里,不但有三亿美圆,还有自己的身子,也就是说,她以后可以成为李福根的女人,当然就要帮李福根的忙啊。
陈诗音是听了罗裳的话,才主持的这次集会,而达到的效果,也基本满意,至少原有的渠道大致保住了。
完事后,陈诗音跟李福根一说,李福根果然非常高兴,在越南呆了半个月。
陈诗音外表清亮,但在床上非常的媚,可以说是两个极端,这与龙灵儿略有些相似,不过龙灵儿外表冷其实是戴个面具,陈诗音冷是真冷,因为她本是杀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耳目,冷是必须的,也是正常的,而在床上媚,则跟她师门的一门秘技有关。




师娘,借个火 465 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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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巫蛊之术,往往就混和着女色,这可以是说东南亚巫术的一种特色,陈诗音的蛇拳,其实是可以化成床上的,算是一门独特的柔功,也是体媚之术,倒是让李福根大开了一回眼界。
当然,亨受陈诗音的同时,也还要帮她做点事,红爷死了,虽然有陈诗音杀朴在善的例子摆在那里,但利益让人眼红,总有人想打主意,明里暗里,各种手段。
李福根的脑子不是很灵光,不是什么智谋人士,但他有独特的狗语,狗是免费的秘探,而东南亚这边,又比较喜欢养狗,狗很多,所以李福根的密探网无所不在。
李福根发出号令,犬吠千里,所有关于红爷的消息都送过来,然后他就不客气了,但凡有对陈诗音不利的,他施展手段,或威摄,或破解,或者干脆就肉体消灭。
陈诗音先前召集红爷手下,达成的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真正服气陈诗音的,还是不多的,结果半个月下来,李福根如雷神行法,百兽俱服,居然真的就把这个联盟给弄成了铁板一块。
没人敢不服啊,不服的不是莫名其妙的低头,就是干脆无影无踪了,还不知死在哪个角落里呢。
这种威吓之下,谁敢不服?
没有人知道是李福根弄的鬼,却只以为,红爷有一个秘密杀手网,掌握在陈诗音手里。
这个女人就太可怕了。
可怕,但也可以依赖啊,干脆真心投靠吧。
所以当李福根回国时,陈诗音已经牢牢的掌握住了红爷的这条走私渠道,规模并不比红爷在世时差。
而罗裳和李福根的第一批货款,也打了回去,李福根拿到的其实不多,就几十万,可这是真真实实的货款,拿在手里,那叫一个爽啊。
至于陈诗音本来答应要给的三个亿,李福根一分钱没要,现在陈诗音是他的女人了,要自己女人的钱,算怎么回事?
拿着货款,回去跟吴月芝报喜,果然就把吴月芝乐成了一朵向阳花,晚间开得更艳。
随后就是暑假,李福根去香港陪了方甜甜一个月,方甜甜在读博,偶然双休会过来跟李福根蒋青青几个混一场,但大部份时间呆在香港的,所以撒娇,她放暑假,李福根要陪她。
陪了方甜甜,再又到美国走了趟,一个月后回来,酒厂扩产,第一批酒出来了。
然后销售又还是个问题。
东南亚的市场,其实并没有李福根想象的那么大,那边很多人信教,不怎么喝酒的,而在国内,果子酒也没有多少市场,月城有罗裳全力撑着,也卖不了多少,江城还要差一点,其它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基本就是一片空白。
吴月芝就有些发愁,这次扩产,规模弄得有些大,如果销不动,就要压产量了。
“不怕。”李福根给她打气:“就月城和江城两地来看,虽然销量不大,但一年也能销千多件,全国三十多个省呢,如果每个省都有这个量,那可就不少了。”
“月城是有罗总帮忙,江城有肖经理,其它地方,哪有这么好的路子。”吴月芝还是发愁。
“市场是闯出来嘛。”李福根却是信心百倍:“我一家家闯过去,花城那边,酒水市场不错,下一家,我就去那边。”
第二天,李福根就动身去花城。
罗裳做这一行,对花城这边,多少有点熟,给了李福根一点资料。
花城这边,有几个大的酒水承销商,要想打开市场,一家家去扫超市夜总会是不行的,主要还是要找这几个大承销商。
其中有一个,名叫朱化龙,跟罗裳打过一回交道,罗裳把朱化龙的名片翻出来,给了李福根。
李福根揣着名片就去了花城,到花城,找到朱化龙公司附近,不是直接找人,而是先找个酒店住下,晚间出来闲逛,碰到条流浪狗,他闲得没事,问了一下消息,顺嘴问了朱化龙这个人。
本来没抱太大希望,狗也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大城市里,狗的活动很受限制,绝大部份人也不养狗,所以消息不象农村或者小城市那么灵通。
凑巧的是,居然还真问到了朱化龙的消息,而这个消息,或者说,朱化龙身上发生的故事,却让李福根目瞪口呆。
“竟有这样的人?”李福根不绝感慨。
那么,这个朱化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身上又发生了什么样的事,让李福根如此感慨?
这个故事,却要从另外两个人身上说起。
一个是朱化龙的妻子,杨柳。
另一个,则是李福根的同行,一个业务员,关小山。
先说关小山,关小山年纪跟李福根差不多,也是二十四岁,二十五不到。
不过关小山性格跟李福根就完全不同了。
关小山从小就野,读书是渣,打架封王,他爷爷是个乡下郎中,会把式,给人接骨驳骨有一手,他也学会了,经常拿来闯祸。
高中混完,家里实在受不了了,把他送去当兵。
接兵的,是个连长,问他有什么志向,关小山说,想当特种兵,那连长笑了,说你有什么本事,特种兵可不要孬货。
关小山昂着头说,可以试试手。
那连长真就上前试手,结果关小山一个箭步冲上去,伸手就把那连长的膀子给御了,随手再又给接上。
武装部长哭笑不得,那连长倒是开心了,当场拍板:这兵我要了。
关小山当了特种兵,几年训练,好么,更野了,全挂子的本事,出国外执行任务,立了功,本来要转职业兵了,一年回来探亲,老同学歌厅里唱歌,跟一帮混混起了冲突,他一个打八个,全放倒了。
本来没下重手,可好死不死的是,其中一个头撞在桌子角上,脑出血,差点成了植物人。
这祸就闯大了,报到部队,老连长差点掐死他:“你混蛋啊你。”
老连长找了他的老首长,但还是没保住,最终给了关小山一个处分,退伍了。
身上背了处份,找工作就有些难了,关小山也不在乎,老家不呆了,直接跑来了花城,保安啊什么的,乱混,后来就进了朱化龙的公司,做了业务员。
朱化龙为人阴沉,而且有点小抠,关小山其实不喜欢他,但朱化龙老婆杨柳却不错。




师娘,借个火 466 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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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是公司的财务主管,三十来岁年纪,长得漂亮,又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纪,随便到哪里,都是男人目光追逐的对象。
尤其难得的是,杨柳性格温柔细腻,却又开朗大方,相较于朱化龙的阴沉,她仿佛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整个公司。
关小山进公司的第一天,就迷上了杨柳。
关小山不怎么喜欢年轻妹子,他还就喜欢杨柳这种成熟有气质又温婉懂事的女子,但杨柳是老板娘,他又不好明着追求,于是就拿出手段,拼命的做业务。
他属于那种典型的兵痞,手野,嘴毛,舌头打得狗死,加上脑瓜子灵活,半年时间,就成了朱化龙公司的王牌业务员。
朱化龙倚重他,杨柳自然也看重他,于是就多了接近的机会,只可惜,这是老板娘,没办法下手啊。
然而这世上有些事,求之不来的,往往却会自己送上门来。
那天,公司做成一桩大业务,开庆功会,关小山趁着机会,给杨柳连敬了几杯酒,老板娘,没办法下手,借酒调戏一下,也是好的。
这桩业务,关小山是立了大功的,朱化龙开心,杨柳也给他面子,他敬的酒,都喝了,就有了醉意。
人妻少妇,喝得半醉,更添三分诱人之处,看着她脸飞红霞,醉眼迷离,关小山腹中仿佛生着一把火,只是发泄不得。
眼见散场,朱化龙却接到个电话,他转头就对关小山说:“小关,你送杨柳回去,我有点事,老关跟我走。”
朱化龙的司机也姓关,都叫他老关,所以公司就有老关小关之分。
关小山一听大喜,点头:“好,我一定把杨姐送回家,质量三包,少一根头发,你扣我一天奖金。”
杨柳听了咯咯笑:“那可就说定了,明儿早上我梳头,你就等着吧。”
她喝得半醉,斜靠在椅子上,她穿的是一条紧身裙,这么斜靠着,胸脯前突,显得更加的饱满。
朱化龙哈哈一笑,带着老关走了。
关小山回头:“杨姐,是不是现在起驾,小的开道。”
“那哀家就起驾了。”杨柳咯咯笑:“小关子,前头开道。”
她本就是比较开朗的性子,玩笑也是开得的。
说着起身,却跄了一下,就往关小山身边撞过来,关小山忙伸手相扶。
他狡猾得很,故意装做没扶好,手就在杨柳饱满的胸脯上撞了一下。
关小山随即就扶着杨柳胳膊,嘴上还说:“慢点儿杨姐。”
杨柳好象也并没在意,扶着他站稳了,手一指:“小关,你帮我拿着包。”
她带了个小坤包,关小山就帮她拿着,杨柳扶着他一只手臂,走出酒店。
杨柳自己开了车来,红色的宝马,上车,杨柳坐后座,关小山开车。
关小山关上门,杨柳在后座上歪着,带着一种美人的慵懒,眼光有些迷离,不过好象又没有完全醉,看关小山发动车子,她笑道:“小关,你行不行啊?”
关小山回头,眼晴斜吊:“男人能说不行吗?”
杨柳便咯咯的笑。
她爱笑,声音清脆,特别动听,关小山就特别爱听她笑,也爱看她笑,因为她笑的时候,胸部颤抖,就如花枝乱颤,极具美感。
关小山的眼光在她胸前狠狠的挖了一下,又顺路滑下来。
杨柳穿的是一条紧身裙,裙摆刚及膝盖,因为坐着,就有些往上缩,不过她爱穿丝袜,关小山看不到什么。
可关小山并不是要看到什么,他要看的,就是丝袜,或者说,杨柳穿着丝袜的腿。
他觉得,女人穿丝袜,特别性感,高贵。
他也谈过两个女朋友,送得最多的,就是丝袜,因为他每次都要女朋友穿着丝袜或者裤袜跟他做,然后他会在激情中,把它们撕碎,到明天然后又买了送了来,前几个女朋友几乎都说他有些变态,但他从来不改。
而杨柳穿丝袜的腿,他认为是他见过的女人里,最性感的。
关小山没去过朱家,只知道大概地址,到街道,就要杨柳指点。
杨柳身子趴在后车座上,给关小山指路,关小山从后视镜里看着她红唇轻启,有些失神。
“她给朱总吹过没有?肯定吹过,这张嘴儿---。”
胡乱的想着,手上倒也不慢,顺着杨柳的指点,车一拐,进了小区,车停在地下车库。
车停,杨柳下车,突然倚着车门干呕起来,关小山忙下车相扶,一手扶着她手臂,一手拍她背心:“杨姐,你还好吧。”
“我没事。”杨柳摇头:“谢谢你了。”
说着话,身子却有些摇晃,仿佛是一条软骨鱼,站不直。
“我扶你吧。”
关小山把杨柳一只手臂架到自己肩上,另一只手搂着她腰,这么半搂半抱的,杨柳几乎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他身上。
杨柳不瘦,也不胖,看着应该是没什么肉,但搂在手上,却觉得软绵绵的,有一种肉肉的感觉。
好在停车场有通向各单元的电梯,关小山照杨柳的指点,半搂着她坐电梯到了家门口,杨柳拿钥匙开门,钥匙却掉在了地下。
“我来开吧。”关小山帮着开了门,扶着杨柳进去,又关上门。
他第一次来朱家,看规模是一个四室两厅的房子,装修得相当雅置,可以看出主人尤其是女主人的品味。
“杨姐,我扶你进卧室躺一下吧。”
关小山扶着杨柳往卧室走,门是敝开的,可以看到一张大床,因为是热天,床上铺的是凉席,两个枕头,叠着一张浅绿色的被单。
卧室中有一种淡淡的香气,很好闻,关小山想要伸手去开灯,杨柳却突然打他手:“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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