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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史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三月桃花雪
封越知道他堂兄有钱有本事,封家籍籍无名几代贫困中农,到这一代破天荒出了个闪闪发光的大宝贝封真。
封真的好长相算是达至了封家基因的极限,而性格完全脱离轨道,既不像爸也不像妈,更与封越等人毫无相干,像是基因突变。
他从幼儿园一路发着光到大学,大学里恋爱学习四处交际各不耽误,大学毕业别人忙着找工作,他与交际而来的几个朋友风风火火地开了公司。
封越知道封真是很有钱的,公司与全国最大的通讯运营商有密切合作,钱来的又快又容易。但他并不嫉妒,这其中的人际关系,也是一门学问,且是他自己永远学不来的学问,而哥哥白手起家的本事,他是只能远远观望,连羡慕的情绪都没有,只是崇拜。
房子是一栋玲珑的双层小别墅,前方带一个小花园,环境自不必说,封越一路走进这片别墅区,感觉小区风格独特,像是进了一个浪漫的童话世界,乳白墙壁和带弧度的红色屋顶,还带一个个小烟囱。
前前后后观赏了一番,最后一行人在沙发上落了座。
封真坐下片刻,空荡荡地感觉缺了点什么东西,与两人闲扯着,并不表现出来,内心却因这奇怪的空荡不畅快。
闲扯了几句后,他突然福至心灵,抬头吩咐了苏云云:“去把车里的零食拿来。”
苏云云因为这句格格不入的话怔了一下,随即气歪了嘴:“你把我当佣人吗?”
封真静静的没反应,随后唉了一声自己起身去提东西。
封越坐在沙发中,心想或许这个苏云云真会成为自己的嫂子,因为哥哥交往过的所有女朋友中,没有比这个更漂亮的,也没有比这个更不要形象的,一个大美女,真会把嘴巴歪成这个角度,需要很大的勇气,她是有点独特之处。
封真把两大袋零食搬进来,一一给面前两人递去食物,瓶装饮料也是去厨房洗了杯子倒进去,再端出来放到二人面前。
苏云云的是果奶,封越的是西柚汁。
封真放在苏云云面前的都是她最喜爱的食物,她很开心,体会到了自己男友的体贴,虽然他有时候说话很不中听。
但她并不知道,封真给他小弟面前堆的食物,也都是他小弟最爱吃的。
他对所爱之人一视同仁。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对于喜爱的人,他都会毫不吝啬,毫无保留,并且奉献地理所当然。
所以,他不知道苏云云的心思,因为他觉得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他真正的体贴,和她心中所认为的,还相距着十万八千里。
“哥哥,你一个人住这里?”
“嗯。”
“不嫌太大么。”
“我们农村时候没拆迁的老房子不是还要大?只有嫌小,哪有嫌大的。”
封越想说那时候的老房子自己一直嫌大,太大了,空荡荡的,好像随时转个身就能见鬼,有点吓人。
“这里的环境好。”封真说。
封越点点头,不再研究大小的问题,他哥对鬼神之说倒不是不信,只是完全的麻木,把这类事情当成个屁。
而房子喜欢就是喜欢了,既然有钱买,也没什么好多想的,他此时些微有点诧异的,是发觉他哥哥竟有种隐蔽的童心,会喜欢这种可爱而浪漫风格的房屋。
他许久没和封真掏心掏肺地叙过旧,随着年纪增长,虽然双方都是亲切和气的,但话题变少,好像是有了一层难以捉摸的膜。
本以为长大后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但是今天和他聊了,发觉两人依旧是能够和小时候一样地说话,没有冷场,也没有自己所想的距离感,他的哥哥,还是从前那个带着他东奔西跑的“大哥哥”。
封真站起身来,“走,一起去吃午饭。”
饭店是就近的,小区外无需再走多少路,就是此地地标环球大厦,餐厅应有尽有。
随便挑了一家坐下来,封真让苏云云看菜单,自己则是继续和弟弟聊天。
有很多话想聊,但这些话一出口,就会像是一颗发芽的种子,以微弱而不容置疑的力量涨裂他的皮肤,露出另一种面目,让他变得不像是自己所认识的自己。
封真沉吟着,忍耐着,将那种诡秘的力量的渐渐弱化,他不动声色地在心里把所有话语过滤了一遍,喝了一口热茶,问道:“工作辛苦吗?”
封越答道:“不辛苦的话,钱少,辛苦一点赚的多点。”
封真慢慢地点了下头,他又喝了几口茶,才开口说道:“我们公司近几年发展的不错,业务也拓展了,已经不再是只做投资,现在有了几个自己的项目。”
封越听着他说下去,那声音和着茶气似的,温温热热,因为言语间的善意,听来更是祥和悦耳。
“除去最早的广告设计,现在也开始做网游和平媒杂志,你不是一直喜欢画画么?我觉得可以试试,想画插画或者漫画都可以。”
封越停止了舒适涣散的思维,目光慢慢聚拢回来,眼睛里几乎是有了亮光,“真的吗?”
封真望着他眼中那抹晶亮的光,微微地一笑,嗯了一声。
封越对他大哥的信任是毫无保留死心塌地的,无需考虑,他已经是满脑子的惊喜了。
当然,稍微思考一下,压力也是会有的,做事要作出成绩来才好,尤其拿着的是哥哥的工资,若是到头来做的不好,对双方来讲都尴尬。
封越没有立刻答应,走流程似的点了点头,说是过段时间给回音。





罗曼史 Chapter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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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正常的下班时间,他去医院找叶谦。
叶谦的工作于封越来讲是万分劳累,不仅身体累,还费脑子费情绪,参加学术研讨,发表手术论文,他几乎是没有空闲的时间。
穿上白大褂时,封越觉得他又变得有点陌生,面孔太冷静,几乎是有一点冷漠,而那种看惯了生死的漠然是封越一直都无法适应的。
他作为主刀医生还有一台心脏搭桥手术,换上手术服后用肥皂反复冲洗双手,封越在离他不远的地方闻到了那股隐隐的,熟悉的肥皂气味,这种味道极像他一直所认为的叶谦身上的味道,但又不是完全的相似。
封越歪着脑袋目送他进手术室,朝他笑了一下,自己回家了。
他打消了想要特意和他讨论自己换工作这事的想法,因为觉得以往叶谦就不是太在意自己工作方面的事,而画画这种堪称娱乐性质的工作与他的工作性质相比,完全是不值一提了。
夜晚,封越睡得迷迷糊糊,感觉身旁的被褥陷下去了一些,是叶谦带着一身沐浴过后的清爽水汽躺了下来。
封越睡得并不沉,但不想开口说话,因为一说话,就会彻底地醒了,再想入眠就更困难。
而叶谦睡得很安心,没过多久就是个睡着了的光景,呼吸拂着他的颈侧,痒痒地撩着他,又过了一会儿,他的手搭在了他的腹部。
封越腹部很柔软,因为半夜肚子里已经是消化的空荡荡了。
封越翻了个身,和他面对面了,就着窗外的光看见叶谦睡得很平稳,他的睡姿没有平日那种顶天立地的潇洒,有一些蜷缩,是个微微低头的模样,能够看见他眼下铺展开来的长睫毛。
封越打量他的时候,就察觉他的手再次无知觉地搭在了自己的腹部。他感受着那种触感,在被窝里轻轻握住了那只手,觉得叶谦这模样可以说是乖,内心化作了一滩软绵绵的稀糖。
封越在家养足了精神,在去公司报到的前一天理了个发,还买了身得体的西装。
公司名字叫“风云传媒”,坐落在市中心的金融大厦,大厦广场很是气派,来来往往的都是西装领带高跟鞋。
按下电梯按钮,封越一阵眩晕。
这里只是风云的分公司,运营的是三刊纸媒杂志,网游开发那间坐落在郊区的动漫产业园,广告设计产业是大本营,并不在本市。
透过重重玻璃门,他看到了一堆一堆的《风尚cosn》。
对公司了解并不多,但这本杂志却是如雷贯耳的,封真曾轻描淡写地提过一句“公司除去漫画志以外还有一主一副的两款时尚杂志”。
如果哥哥所提的正是这本《风尚cosn》的话,那也太……太厉害了。
不过,这款杂志是老牌的时尚杂志了,公司成立的时间似乎和杂志创立的时间不吻合。
朝着他一路走来的干练女性是封真的秘书,叫vivian,今天特地被发落过来接待他,封越礼貌性地微笑了一下。
vivian落落大方地与他打过招呼,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疑惑,笑着介绍道:“《风尚》是当初林总手下的项目,已经有十几年了,但是运营不善,几年前差点停刊了,后来和封总他们一起创办了‘风云’,这款杂志就被封总揽了下来,并入了现在的公司。”
“哦……”
“封先生请跟我上楼吧。”
“啊,好。”
vivian嘴角抿出了甜美的梨涡,说道:“《风尚》规模大,所以占地也大一些,《漫画志》是新刊,还没到那个规模,所以相对会小一点。”
跟着她到了楼上,虽是这么说着,可封越也一点不觉得这规模算小了。
做漫画不需要摄影师化妆师和记者,单纯的一台电脑一块画板就能工作,比《风尚》少两层楼的面积太正常不过。
只是……
封越一时不知道哪里奇怪。
vivian推开一间办公室,继续说:“封先生,这里就是您的办公室了。”
没有老套的黑色大椅子和俗气的褐色大桌子,虽说搞这行的品位都不会太俗,但这办公室还是把封越给震了一下。
露出天然树木纹路的杉木桌椅,桌上放着画板和他想买却一直舍不得花钱的imac。桌子旁是一套卡通造型的小沙发,两面墙则是完完整整顶天立地的大书架,书架上是密密麻麻的漫画书,比封越读书时常去的漫画书吧的书还要多……
堂兄还真是童趣又浪漫!封越呆呆的想。同时也终于想通了到底奇怪在哪里——
这《漫画志》有点格格不入的样子。
楼下是各种精英云集的《风尚cosn》,楼上却是宅男宅女的聚集地《漫画志》,怎么看都有点不搭调。
“咦,是新主编吗?”门口传来一个声音。
vivian一点头,门口那人就热络地招呼起来:“初次见面,多多关照啊。”
封越见那男孩子穿着绿色套头衫,像个中学生一样,vivian介绍道:“封先生,这是我们《漫画志》的副主编,柯小禾。”
“叫我小禾好了。”
“你好。”封越嘴上说着,心里却在别扭“封先生”这个称谓,他好像还是第一次被别人叫“封先生”。
并且,穿着规规矩矩西装的自己看起来比小禾年长很多,整个人都被对比得很沉闷。
然后他回过神来,又被冠在自己头上“新主编”这三个字惊了一下。
工作区人并不多,都低着头忙自己的,他工作第一天特意打理的形象并没有多少人理睬。
封越很沮丧,这样在办公室呆了半天,听见外面其他同事一起聊天准备吃饭的声音,而自己依旧是一个人,终于没忍住给封真打了电话。
接到电话的封真静静听了片刻,和他说话时封越不会掩饰任何情绪,对于这个事先未曾打过招呼就降落到他头上的职位,他在他面抱怨、担忧,话语间还有惶恐。
这让封真觉得他还是个小孩子一样,这样的抱怨毫无顾忌,是多么的坦然,坦然的让他心情舒畅。
“嗯,你觉得怎么合适就怎么办,是我之前没有考虑周全。只是那间办公室就是主编室,如果你只是普通员工,进进出出会有些奇怪。”
“那么多漫画,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进来翻的话也很浪费,不如改成休息室啊。”封越几乎要感动的涕泪横流了,哥哥太善解人意了,也太惯着他,这番话里的意思基本就是“你想在这里做什么就做什么”。
封越其实是很喜欢那间办公室的,一个人在那么一个安静的环境下画画多舒服,而所有的书都只有自己能翻是多爽的事啊,可路还是一步步走比较好,因为他可是认真的,想在公司好好干。
也因为封真这番话和这间自己内心确实想占为己有的办公室,封越暗暗下了决定,一定要干出番成绩来,让别的同事知道即使他也姓封,也是有真材实料的。
“还没吃午饭吗?”封真在电话那头又问。
“嗯。”
“我现在过来。”
“别!”封越立刻吼了一声,他可不想让现在这种状况雪上加霜。
封真笑了,“我明白的,不把车开过来,我在大厦前面的巷子里等你。”
挂掉这通电话,他又打了一个电话。
一个又恭敬又小心的声音说:“喂,封总?”
“小禾,你多带带封越。”
“……好的。”
“他是初来乍到,你留意着别让人欺负他。”
…………
封越这样就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和《漫画志》的普通员工一样,他的位子被安排在了隔间里。
这里的同事们没有上班穿西服的习惯,都是年轻的男男女女,几乎是统一的马尾辫,黑粗框,套头衫和板鞋。
“火影你追到多少集了?”
“哎,快啦,我快跟上大部队了!”
“今晚一起看啊!”
“不行,我约好了和师兄一起打妖怪的!”
“好吧好吧,话说你什么时候也一起来玩魔兽啊。”
“别拖我下水……”
一段时间的磨合期过后,至少表面上,封越和同事都相处的不错,因为年纪相似,爱好相似,话题也很多。
这是月底,相较于平时忙碌一些,因为下班后还拖了大家半个小时,小禾作为副主编叫了一些外卖的点心饮料犒劳。
当天的工作基本已经完成,同事们拿着饮料一边喝一边收拾桌子准备回家。
小禾安然地递给封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与下班的同事打过招呼,他并有立即离开,而是站在封越身旁和他聊天:“越越,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
小禾友善地拍了拍他的肩:“其实同事们也都是一心只喜欢漫画游戏的死宅,没有太多心眼。”
他说完,旋即又是活络地一笑,岔开了话题:“我看了你画的《盛唐绮梦》,很不错。”
封越说:“真的吗?”
小禾点点头:“无论是背景还是人物的设置就我个人而言觉得很喜欢,现在市面上的漫画大多是日系的少女向和*向,这种华丽又诡秘的中国风很让人耳目一新。”
受到这样的评价,封越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与他侃侃而谈:“以前并没有接触过这种古风。原来设想的背景是在现代,想画那种类似都市妖奇谈的风格,但前阶段看了本大唐百年开国,对唐朝很向往,看过几部同样背景的其他作品后,忽然就觉得,把故事放在这样的朝代好像比放在现代更合适,整个故事都好像变得有质感起来……”
小禾说:“看现在的存稿量,下个月起可以在《漫画志》开连载了。”
封越的画从来没有上过纸媒,虽然画《盛唐绮梦》这篇的初衷就是要拼上去,但心中所期盼的来的那么容易还是让他有点受宠若惊。
小禾用正常的公事口吻说:“需要什么资料可以和青青说,小山的工笔画很不错,环境衣物什么的可以找小山研究。”
随后他又拍了一下他的肩:“准备下班了吗?一起出去喝一杯啊!”
封越没有拒绝的理由,加之心情好,就没有犹豫地和小禾一起去喝酒了。
已是秋末的天气,太阳下山后温度下降很多,风一吹还有点冷。
封越喝着冰啤,听着蓝调摇滚,和小禾畅谈自己的爱好。
这种感觉很久违,他也是骤然才发觉,自己好像是与世隔绝了很久。
几年没有进过酒吧,很久很久没和志趣相投的人有过交流,每天开着出租车出门,看着陌生人上车下车,回到家后一个人画着画等着叶谦回家,遇上休假也只是腻在和叶谦两个人的小世界里谈论家常。
虽然这样的日子很温馨,但生活中若能有这样可以一起谈论爱好的朋友会更好。
如果叶谦也喜欢漫画就好了,封越想。可惜叶谦连圣斗士星矢都没看过,和他讨论那种天马行空的东西完全没有意义。
两人就着烧烤和蔬菜沙拉喝光两扎啤酒,小禾手机响了一下,是一条短信。他看完短信,语气活泼起来,“话说,除去二次元,你有喜欢的明星吗?”
封越摇摇头:“关注的不多。”
小禾喝下最后一口啤酒,抹抹嘴,兴奋道:“我很喜欢叶沫文,刚才我朋友告诉我,今天她来这条街拍戏,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叶沫文这个名字很有分量,即使是封越这种对她不感冒的都听说过她很多八卦,现在正是红的如日中天。
封越又想起了叶谦家里叶沫文的照片,于是点点头:“好啊。”
“电视上超美,不知道真人怎么样呢。”小禾兀自沉浸在这惊喜和期待中。
街道被围得水泄不通,中间是一团耀眼的灯光,场务在疏散人群,叶沫文穿着夏季的长裙,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卷发很是夺人眼球,此刻正在和男一号对戏。
真人一点也不矮嘛。封越想起前几年在网上看见评论她的帖子,什么“其实年纪和身高都有作假,脸还会是真的吗?”“每次出席活动都穿起码15公分以上高跟鞋,她是有多自卑啊”类似这种。
封越和其他人一样等待着这一场戏结束,他也想和小禾一样问她要个签名。
很快,叶沫文就披着小坎肩下场休息了,粉丝们一哄而上索要签名。
封越隐隐的看清了她的面孔,呼吸窒了一下,刚才和男一号在一起还打着耀眼的灯,并没觉得怎么样,而现在她被这样一群普通人包围,几乎就美的有些格格不入了,群众簇拥下的她不像是真人,倒像是一幅画,还是自动带光的。
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她忽然脑补出了叶谦女装的样子。
当然,叶谦没有明星的光彩照人,并且两人散发的气场也不一样,他是低调,而她低着头不说话都让人觉得嚣张,是一种不动声色的“恃美行凶”。
只是五官真的很相似。
回到家,叶谦已经吃过晚饭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封越推开门,朗声道:“亲爱的!给你一个惊喜。”
随后把一张叶沫文的签名照飞入了叶谦怀中。
叶谦捡起照片,看清之后脸上表情怔了一瞬,随即牵了牵嘴角,他问:“你不是不喜欢她么?”
封越弯下腰,捧了叶谦的脸,笑出了一脸痴相,“爱屋及乌……”
他又说:“叶谦,幸好你不是女的。”
“……”
“女人嫉妒心太重了,叶沫文长那模样,怪不得前几年被人黑那么惨。”




罗曼史 Chapter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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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两人各干各的。
封越变得勤奋起来,画画也不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且他的《盛唐绮梦》正是进行到第一个小单元的*部分,所以更是前所未有的投入。
叶谦比他早睡,封越调暗了灯光继续画,也不知是过了多久,一片安静中叶谦忽的开口问道:“开心吗?”
封越“啊”了一声,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下意识地去看时间,想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着。
叶谦不待他看清闹钟,重复道:“新工作还适应吗?”
封越点点头:“适应,做的很开心。”
“嗯。”
“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
“嗯。”
“我的漫画下个月要开始连载哦~~”
“好厉害。”
封越笑了一下:“那个,我画的是唐朝时代发生的在民间的神仙精怪故事,第一个小故事已经快画完了,下个月《漫画志》会出一部分,外面都有的卖,你有没有兴趣啊?我可以给你看。”
许久没有等来回答,封越发现叶谦翻了个身,这回似乎是真的睡着了。
抓了把头发,封越保存好文件关电脑,也钻进了被窝。
他缩进叶谦怀里,伸开双手把他抱了个密不透风,天气凉了,这样的姿势其实很舒服,没过多久,叶谦的手也抬了起来,慢慢地滑到他的背,将他搂进了怀里。
工作重心全部变成了《盛唐绮梦》,封越就着自己的画画速度估算了一下时间,起码要在出刊前画完后面两刊的内容才能安心,同时要和编辑讨论和校对这第一刊,所以这一个月竟忙的有点脚不沾地。
他在空余的时间里想到叶谦,内心忽的是一阵牵肠挂肚。
深秋的夜来的格外早,而阴雨绵绵的天气更增添了一丝忧郁氛围。
旁边的新人小吴呼了一声,鼠标用力地点下,愉快地关上网上银行网页:“封哥,这个月工资发了也!真准时。”
封越回过神,当下做了决定,今晚早点回家,多买些菜,而且一定要带几个仁爱路上那家面包房的红豆面包回去,叶谦最喜欢吃那家的红豆面包了。
同一座城市,同样被乌云覆盖的天空。
角落里昏暗而幽静,雨水顺着巨大的玻璃窗滑下来,划出一道道支离破碎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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