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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空彼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辰东
可惜,女子始终静静的悬他的身后,场景的确有些瘆人,披头散发,白衣红鞋,不见面孔,像是惨白月光下的吊死鬼。
数次开口都不见回应,王煊彻底绝了念头,不再与她交流,真要有什么事儿那就来吧,他不管这些了。
内景地,神秘物质飘落,当王煊的精神重新旺盛起来后,他再次开始练金身术,任那女子飘在他的身后。
就这样,数年过去,王煊感觉进来七八年了,金身术第四层被他推向后期!
他由第三层后期练到第四层后期,实力真正是提升了一大截,在他眼底深处偶尔会有金霞闪过。
“一般的匕首都不见得能刺进我的血肉中。”王煊冷寂的心热烈起来,一旦进入内景地,他的实力就会大幅提升,对他来说,这里神秘,未知,蕴含着希望与强大的力量,神秘因子飘落,让愈发没落的旧术可能会因此而改变现状。
先秦时期旧术格外灿烂,强大的方士对抗可能会涉及到羽化层次的力量,而道教初立的年代也有各种神话传说。
时光流转,到了当今这个时代,还在走旧术路的人没有多少了,近代以来连出现个宗师都极其困难,更遑论是超凡。
很快,内景地晃动,有些不稳了,王煊知道时间到了,他即将脱离这片虚寂之地。
两块羽化石让他在这里停驻七八年的时间,可谓发挥出了极其惊人的价值。
王煊郑重地开口:“我要离开了,如果实力允许,我出去后会想办法保你的肉身,尽量不会让他们乱来!”
马上就要离开了,他希望这个女子不要闹妖,让他顺利走出去。
当然,他并不是随口说说,而是真心觉得,如果将来他旧术有成,能够干预到大兴安岭地下的实验,一定会出手相助,他确实觉得女方士很惨。
轰!
天地间,一道璀璨的雷霆划过,天空中白惨惨的月亮坠落,直接出现在女子的身后,竟化成血月,将她映现的越发的妖异。
雷霆交织,血月前的女子抬起头,脸上的长发飘起,露出她的真容,果然是女方士,肤色雪白晶莹,美丽的面孔近乎不真实,如同谪仙临尘,挑不出一点瑕疵。
她白衣红鞋,悬在血月前,有种介于仙与妖之间的独特气质,给王煊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一个死去三千年的女子,在内景地中看着王煊,最后不知是他的错觉,还是最后内景地消散前,光影扭曲与模糊,他仿佛看到那个女子在笑。
近仙近妖,风姿绝世,气质无比的独特,让王煊感觉绝美的同时,还激灵灵打了个冷颤,总觉得妖异。
下一刻,他彻底离开内景地,倏地睁开双眼,霎时间,房间中像是划过两道淡淡的金芒。
王煊起身,眼底深处的金霞隐去,他感受到现实中自身的强大,他的体术的确提升到了金身第四层后期。
他取了一柄匕首,在手臂上划过,竟被迅速弹开,只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强大的生机涌动,渗出的血丝很快就消失了。
第四层的金身术不仅全面提升血肉的坚韧程度,也让他的精神力越发的旺盛与强大,此外还让他身体恢复力更加惊人,生机勃勃,他的身体素质全面提升。
至于他的攻击力,想都不用想,远胜从前!
王煊微笑,这样的成就没有理由不喜悦,有种难言的收获与满足感,身心明净愉悦。
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两块羽化石,他探索出一条可行的路,让见效很慢的旧术或许可以在他身上重新璀璨起来。
“某些千年古刹屹立不倒,一直都有大德高僧化虹的传说,是否等同于羽化?”
“某些道教名山,以及他们的祖庭中,从来不缺少羽化飞仙的传说,若无意外,应该留下了奇物。”
王煊认为,只要是发生过羽化大爆炸的地方,多半就会有羽化石这种奇物留下。
所以,这一晚他带着满足的笑容进入梦乡,直到天亮醒来时他还在笑,不过很快他又不得不迅速穿衣洗漱,因为他今天要上班,去大兴安岭探险只请了一天假,再不走就要迟到了。
感谢:林旭之王、jcwei1203、一生永慧、永恆安眠曲、喜欢吃牛肉的厚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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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空彼岸 第三十六章 出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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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鸣笛的汽车,拥挤的公交,行色匆匆的上班族,背着书包小跑的学生,这些画面交织在一起,新的一天紧张而忙碌的生活正式开始。
时间还来得及,王煊在路边找了个小餐馆,一份煎饼,一杯甜豆浆,一碗咸豆腐脑,他觉得南北的甜咸之争可以休矣。
“来早了?”他发现自己第一个到单位,十几分钟后青春爱打扮的刘雪才赶来,半个小时后其他人才陆续出现。
上午没什么事,王煊收发了几份邮件,简单处理了两份图纸,然后就又开始低调的研究道藏。
当然,他也在注意观察那个没事就爱打电话约人钓鱼的老同事——陈永杰。
果然有问题,王煊心头剧跳。
一上午,老同事接连打了几个电话,什么钓鱼,昨夜暴风骤雨,今晨起风和日丽。
在他看来,老同事满嘴黑话!
钓鱼不提也罢,他在大兴安岭亲身经历了,昨夜暴风骤雨肯定是在说拔掉灰血组织这件事,至于今天开始风和日丽,应该是在说各方势力都要低调了。
然后……王煊看谁都觉得有问题!
比如,那个戴黑框眼镜的老兄,在那里和人通话说大杀特杀一个通宵,现在还犯困呢。
那两个爱搓麻将的大姐也在小声交谈,说风水轮流坐,运气不争一时长短,下次坐庄再决战。
还有那个有些感性、没事就爱作诗的同事,一大早就来了一首:“我以天穹为幕,挂一串烟花,砰的一声,炸的如此绚烂,惊艳人间。”
王煊心惊肉跳,这都是什么人啊?!
难道他们昨晚都去参加了行动,驾驶战舰干掉一批敌对的飞船?
最后,王煊看身边那个对着小镜子涂抹口红的小姑娘刘雪都觉得不对劲儿了。她说这支口红颜色不正,她喜欢凄艳的红,血色带着哀婉的忧伤气韵,那样才有种宁静出世的美。
听听,满屋子的人都在说黑话,王煊顿时有点头大,他坐在那里不动声色,强迫自己静心凝神,研究道藏。
终于到了吃午饭的时间,同事们有说有笑,带王煊这个新人一起去设计院外面新开的一家餐馆尝鲜。
王煊吃的没滋没味,心不在焉,有心想问问他们,又怕过于唐突与直接。
吃过饭后,还是老同事比较稳重,私下主动找到王煊,但一句话差点让他扭头就走,因为老同事问他去不去钓鱼。
有过大兴安岭的一次危险经历,几乎被灰血组织的太空战舰锁定,王煊再也不想去蹚类似的浑水。
“小伙子,你还年轻,还有热血,还有青春可以热泪盈眶,要珍惜啊。”
王煊木着脸问他,是不是又想让他去当鱼饵?
“你想什么呢,我只是邀你去设计院后面那个废弃好几年的机械厂里钓鱼,那里有个不大不小的湖,现在芦苇丛生,野鱼正肥。”
王煊狐疑地看着他,老同事这是模糊的承认了他就是探险组织那个老高层?
“是我。”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老同事直接承认,道:“走吧,刚吃过中饭,边走边聊,去钓会儿鱼。”他准备齐全,在他那辆老旧的红日车的后备箱里,各种渔具都有。
在路上王煊就忍不住请教,办公室那些同事都什么身份?
老同事陈永杰先是发呆,然后实在忍不住,在那里大笑起来,道:“你想哪里去了,你真当我们这个养老的办公室卧虎藏龙,都是非正常人类?他们啊,就是一群爱打游戏、爱搓麻将、爱伤感吟诗、爱打扮与看恐怖片的正常男女,不正常的只有你和我。”
王煊无语,好半天没回过神来,最后才道:“你才不正常,我很正常!”
陈永杰诧异的看了他一眼,道:“很正常吗,我听说你一巴掌下去就将个美女的脸给糊没了,数天内连杀五人。”
“这是造谣和诽谤,我从未杀过人!”王煊赶紧纠正,他遵纪守法,只是正当防卫时伤了五人。
“都差不多吧。”老同事点了点头。
王煊不和想他解释了,就想问他到底什么身份,怎么窝在这么个不起眼的地方工作。
老同事带着他来到废弃的机械厂中的湖泊边上,摆开鱼竿,道:“我是青木他师傅,新星旧土两边跑,无论在哪边都要有个清闲的工作掩饰下,你不是也挺喜欢这里吗?”
王煊一听顿时明白了,青木这是早有准备与防范,在他刚毕业时,就将他鼓捣到他师傅的身边。
就算王煊当初没选择加入探险组织,有这么个老同事在跟前,估计早晚也会被忽悠进去。
“你们这是有预谋的!”王煊叹道,但还能说什么,老同事都表露身份了,尽显诚意。
“你也别有什么心结,我们上次经过缜密计算与安排,灰血组织的飞船根本就威胁不到你们,敢露头就会被打掉,算了,不说这些了,听说你练金身术,送你件礼物。”
老同事递过来一本书,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带着岁月留下的陈旧感。
王煊接过来后翻开,仔细看了又看,露出惊讶的神色,在书里记载的都是各种植物、矿物、古怪生物等。
“这靠谱吗?”他翻看几页,顿时觉得像是打开了一片新天地。
比如书中记载的月光银,一种极其稀有与特殊的矿物,敲裂那种矿石会有银色液体流出,需要立即服食,不然很快就会蒸发,如同皎洁月光般消散。
常人如果能饮上一些,能活化血肉,而对练金身术、铁布衫的人来说最为有效,算是大补物,可加速体质提升。
还有某种黄金蘑菇,磨粉熬汤,能增加骨质密度,尤养骨髓,造出的新血更具有活性,从而渐渐改善全身体质。
王煊越看越觉得离谱,这些东西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他觉得就是对照百科图谱也找不到实物。
比如后面还提到某种山螺,生于山石中,属于稀世山宝,若捕捉到,晒干研磨,日服一钱,持续半月,可延寿五载。
王煊越看越不信,他闲暇时翻看过本草纲目等,压根就没见到过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老同事陈永杰开口:“别不信,这些东西在道教祖庭以及佛门古刹中都有记载,这本书不过是汇总了一下,另外又加上了先秦竹简中提到的一些奇物。”
王煊一怔,道:“可是,这么多年过去,谁见到过?早就绝迹不知道多少年了。”
“旧土现在看不到了,但不代表深空中没有。”老同事微笑。
王煊敏锐的注意到,他提到的是深空,而不是新星,感觉到了微妙。
老同事猛力一提钓竿,遗憾的摇头,鱼跑了,没钓上来,他接着道:“这些奇物最近十几年,陆续有人得到一些,虽然量不多,但是也引发不小的风波,嗯,甚至有人发现了地仙草,但很可惜采摘不到。”
王煊快速翻这本书,找到地仙草那一页,对它的描述实在是让人悠然神往,服食一株可延寿二百年。
“所以啊,新星那边有人要疯了,续命两百年,对于普通人来说等同于两次新生,而财阀中的老家伙,生命研究所的负责人等,全都快癫狂了,都在行动。”
王煊确实心绪起伏,但是他很快就又警惕了起来,这老头子最爱“钓鱼”,现在该不会又没憋好主意吧?
“听起来那边还挺热闹,您老人家送我这么一本书,然后告诉我这些事,吊我胃口,又想干什么?说吧!”
“现在的年轻人想法就是多,哪像我们那个时代,全都是单纯的好少年,你呀,又多想了。”老同事摇头,然后猛然一扯鱼竿,终于钓上来一只……甲鱼。
“去,掺什么乱,我钓鱼呢!”老头摘掉甲鱼给扔了,用他的话说,这东西一看就刚放生没多久,半死不活,不是什么补物。
“去新星的名额很紧俏,年轻人你得努力啊。”临回去时,老同事来了这么一句。
然而,自从听他说完这些事,王煊就对他有些防备,略微犯嘀咕,就是想去新星也还是绕过老同事为好。
晚上回到家中,他练旧术,琢磨羽化石,也想到了那本书上提到的奇花异草以及各种矿物等。
“白天研究道藏,晚上练旧术,这样的生活也不错,过段日子再考虑去新星,最近先看看能不能找到羽化石。”
这座城市外就有一座千年古刹,王煊近期要过去看一看。
明天周六,他准备一早回家看父母,相距不是很远,他差不多两个星期回去一次。
“我家那边有座山,似乎有些传说,好像和什么仙姑有关。”王煊心中一动,虽然暂时没法去那座千年古刹,但是回家时却可以去山中转一转。
计划赶不上变化,在这个夜晚,王煊做噩梦了,他梦到一个女子,白衣红鞋,披散着长发,美丽的面孔上有两行血迹,不断接近他,几乎都触及到他的面庞了,让他惊醒了过来。
自从练旧术后他一直睡眠安稳,再没有做噩梦的经历了,但今天有些诡异。
王煊调整呼吸,让自己静心,不久后再次入眠,然而一个小时后他又惊醒了,感觉阴风吹面,再次梦到脸上挂着两行血泪的女方士。
他意识到,出事儿了,他遇上了大麻烦,他一向不信这些,但现实情况是,他一旦睡熟就会梦到那女人。
“看来明天回不了家了。”他自己都弄不清什么状况,他可不想贸然回去,他身上似乎沾染了什么不好的东西。
这个夜晚,王煊一次又一次睡熟,又一次又一次的醒来,直到天亮,他立刻联系老同事陈永杰,他觉得青木都帮不上了。
“有这种事?”老同事很郑重,倒没有不相信,因为身为资深探险家,他亲身经历过一些异常事件,至今解释不清。
“别急,稍晚些时候我让人给你送去一张符纸,是某个活了百余岁的老道士亲手画的,很有用。”
老同事说到做到,下午就让人给送来了。
然而到了深夜,那种令人不安的诡异现象又出现了,并且那张所谓的道门符纸直接烧着,差点把王煊的一床被褥以及他的头发都点燃,让他干瞪眼没办法。
后半夜情况更糟糕了,好不容易睡着后,他被一股冰冷的寒意惊醒,感觉怀中有什么东西,竟满身长毛,且有一双恐怖的眼睛睁开,正在盯着他!




深空彼岸 第三十七章 天仙伴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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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煊寒毛倒竖,以他现在的本能直觉,有什么人可以临近身边而不知?即便是熟睡中也会有感,现在大半夜的,悚然惊醒,身边多了个满身是毛的生物,他当场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尤其是,他低头去看时,那一双冷幽幽的眼睛已经先盯上他。
“嗷……”一声凄厉的惨叫特别尖锐,让王煊耳膜都疼,尤其是现在夜深人静,房间中漆黑一片,那生物还突然这样嚎叫,如果是一般刚睡醒的人经历这么一遭,直接就得吓昏过去。
砰!
王煊二话不说,一巴掌就拍过去了,他现在的手掌不仅能直接将人脸糊没了,估计也能连带着将人的头骨按瘪下去。
那生物倒是灵活,惨叫一声跃了出去,要比人灵活很多。
王煊最后时刻收手,因为看清那是什么东西,竟然是一只大黑猫,皮毛乌黑光亮,眼睛绿油油,个头很大,足有九斤重,快赶上一只半大不小的狗了。
这是怎么进来的?他开灯去找线索,最终发现窗户没关严实,这只大黑猫硬挤开缝隙钻了进来。
“你给我出去,下次再敢进来,我一巴掌把你按成肉饼。”王煊打开窗户,将大黑猫赶走。
“喵!”这只猫窜出去后,对着伸展到窗前的一株大树的枝桠,直接跃了上去,临去前还对王煊发出一声刺耳的叫声,并且还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冷幽幽,还咧着嘴,居然像是在诡异的笑。
王煊顿时有股冲动,想追出去给它一巴掌算了,怎么看都觉得妖里妖气,这猫有些不对头。
这大半夜的,先是白衣红鞋的女子披头散发流血泪,然后又是被窝中传出凄厉的惨叫,谁受得了?王煊洗了把脸,坐在那里静心。
他估摸着那只猫大概也和女方士有关,保不准就是她驱使过来的,实在太诡异了。
“我说过,等我实力允许时,会去大兴安岭帮你解救出肉身,但现在我还没资格干预。”王煊开口,不管对方能否听到,他觉得还是有必要再强调与解释下。
“该不会有人又从你身上取血了吧?”他有些怀疑。
这种事太邪了,他一向觉得人死如灯灭,结果现在大半夜的,女方士折腾的他睡不着觉,实在瘆人。
王煊练了一会儿根法,最后开始观想女方士,就是她脸上挂着两行血迹的样子,正常应作红粉骷髅观,但现在他直接催眠自己,存想脸上挂血迹的女子祥和圣洁,风华绝代。
如果让青木知道,一定会感叹,小王心够大的,是个狠人,将瘆人的厉鬼都能观想成谪仙子。
观想好后,王煊倒头就睡,直到后半夜时,那披头散发的女人果然又出现在他沉眠的意识中。
“来了?”王煊在梦中打了个招呼,直接又呼呼睡着了。
披头散发的女子似乎一怔,但没有止步,穿着红鞋再次接近他,雪白的面孔上挂着触目惊心的血迹,几乎要贴在王煊的脸上,近距离看着他。
“天仙子伴我入眠?”自我催眠、进行过“另类观想”的王煊在睡梦中见到有一张在当下看来绝美的面孔正在临近,这次没有惊悚的感觉,相反觉得那双美眸是如此的温柔,他伸手就去抚摸。
女方士当时就要炸了,什么状况?她都这个样子了,对方居然还喜悦与觉得惊艳,而且还对她动手了。
“轰!”
一挂雷霆从天而降,雪白灿烂,如星河坠落,在王煊的意识海中响起,震的他双耳嗡隆作响,直接惊醒。
什么情况,外面打雷下雨了吗?他拉开窗帘,外面月光如水,繁星点点,怎么可能会有雷雨。
他思忖梦中所见,意识到,女方士在他的潜意识中用雷劈他,将他惊醒了。
王煊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他似乎摸到一张莹白细腻、富有弹性的脸,但没什么血迹留下。
他心中有底了,任你风华绝代,曾经为先秦方士中的绝顶强者,但终究也是羽化了,最起码现阶段干预不了现世,只能借梦而行,在他的潜意识中投下昔日的超凡手段等。
王煊再次入定,不仅观想脸上有血的女方士为天仙子,还将刺目的雷霆观想为飘渺的仙乐,另外他又加了一些景物,配上一些诗词歌舞。
然后他再次埋头就睡,希望这次能够撑到天亮。
女方士来的比他想象的还要快,他几乎刚睡着,她就出现了,白衣飘飘,脚不沾地,就这么悬在他近前,这次没敢凑到太近的地方,掌心便开始发光。
然而随着雷霆渐渐逼近,发出隆隆响声,她与王煊周围的景物也变了。
刹那间,歌舞升平,落英缤纷,漫天清香,在隐现的雷光中,晶莹的花瓣到从虚空中不断飘落下来。
附近,有女子起舞,有乐师抚琴、弹古筝,更有隐士阅金经,还有人吟唱:“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女方士发呆,雪白长裙随风扬起,她虽然掌心发光,但是却没有劈出去,看着后世的歌舞,一阵出神,随歌舞而迷离,心神恍惚。
直到后来,她眼神恢复清亮,显然她知道这是在王煊的主场中,各种景物都是他提前预设的。
她飘着来到王煊的近前,低头看向他,掌心发光,雷霆隐现。
“你又来了?”睡眠中的王煊,依旧视她为天仙子,虽是潜意识在动,但这里是他的主场,所思所感,瞬间就显现,他拉住女方士的一只纤手,又是遇仙时的喜悦样子。
轰!
女方士手中的雷霆直接轰在他的身上,王煊大叫了一声,惊醒坐起,他快速检查身体,而后又内观自己的精气神,发现都没有受损。
至此他淡定了,原来女方士也只能做到这一步,既不能伤到他的身体,又不能伤到他的精神。
“天仙伴我眠!”王煊说完再次睡去,没什么可怕的了,权当是精神意识层次的神游与遇仙。
这一晚他虽然醒了数次,但心中有了底气,从容与淡定了不少。反倒是女方士有些出神,天还没亮时就彻底消失不见。
太阳升起后,王煊洗漱吃过早晚,第一时间跑去找老同事,别看他在梦中淡定,喊着天仙伴我眠。
这样一两夜还行,可如果每天晚上都如此,他绝对吃不消,虽然女方士干预不了现世,但总是被折腾醒,也是个很麻烦的问题。
老同事喜欢清静,在城外有个独门的院子,早上起来正在打拳。
“老陈,赶紧想办法,我不能天天在梦中与她载歌载舞吧,人仙殊途,不能总是与她相会。”
王煊没敢说内景地的事,只说那个女方士找上他了,连着两晚也就罢了,如果天天这样谁受的了。
“大兴安岭距离这里数千里,她都能追过来,再有,她不是死去三千年了吗,还能闹出莫测的事端不成?看来她真不一般。”老同事陈永杰坐下来,认真思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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