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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了,是你》(军旅已完结)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作者:墨鱼仔1123
龙泉看了看她那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打趣道“林老师,够厉害。”
“唉,让你见笑了,”林珑有些羞涩的捏了捏鼻尖,“当老师还是得有老师的作派吧不能因为对方付了学费我就把她当上帝。她那样真的不好,完全是在糟蹋自己孩子,逼得对每一样东西都失去了兴趣,那有什么意义呢何况,小孩子学东西得因材施教,那小姑娘的父母和爷爷奶奶我都见过,家里没一个高个子,她学舞蹈根本就不可能向上走,像我一样随便玩玩也就得了,何必浪费时间。”
“没错,父母不能把自己孩子当作理财产品来投资,”龙泉点头应道,“她那样就像是买了十支八支基金或股票,期待未来的升值。其实,就算是买基金股票也得重点挑选最合适的,最具价值的,不可能面面俱到。”
“是啊就是这个道理嘛,得选最合适的,人不能太贪心。”林珑连连点头之后,又继续列举自己的亲身实例,她妈妈是跳舞出身;爸爸弹琵琶;叔爷爷是乐团的二胡独奏,给毛爷爷表演过;姑爷爷是小提琴老师,盛先生父亲的学生;外公的中国画和毛笔字上过不少书画杂志,得了些奖项,围棋也下得不错;爷爷是民国时期法文学校毕业的,会四门外语;伯伯则是俄文翻译等等。
“你看我家里人,在艺术和语言等方面都各有所长,就这样我也没说每一种都跟着学啊又不是像达芬奇那样千年一遇的天才,绘画、建筑、机械、物理、化学什么都懂,”林珑撇嘴不屑的说道,“我们都是普通人,时间精力有限,能搞好一两样就不错啦这世上哪去找那么多天才哦,难道都去穿越重生,再活一次辉煌一下”
龙泉望天感叹了一下,好文艺的一家子然后淡淡的说“你家人生活很多姿多彩,我家比较单一,基本都是金融和工程类的。”
“看出来了,你这样子就像是严肃家庭教出来的。”林珑浅浅捂嘴一笑。
没多久,一位穿着民族风大摆长裙,拎着个彩色藤编挎包的女青年款款走进了琴行,这是第二位学生,和林珑同年,是已经工作之后才来学琴以实现自己童年时未达成的愿望。
林珑很高兴的跟她一起进了琴房,她最喜欢这位学习刻苦且很有悟性的学生,接下来的课果然上得非常顺利,不知不觉就到了下课时间。
当两位姑娘说笑着走出琴行时,一眼便看见龙泉正拿着一支箫站着收银台前,正在跟欣姐交谈。
欣姐笑着对她说“林老师啊,出来得正好。你朋友说想买一支箫,还是你帮忙买吧,别直接在琴行拿。”说罢,她给了林珑一个你懂的眼神。
林珑接过了龙泉手上那支八孔紫竹g调箫,笑着问“这支卖多少嘛”
“280,给你能打折到220样子。”
“哦,明白了,”林珑看向龙泉问道,“就想要这种应明章的箫吧我直接在他厂里订过,帮你买吧,你知道,琴行卖乐器得加上房租水电等运营成本。直接在厂里买便宜一点。”因为有学生在一旁,林珑也不好直接说,其实,同样的箫在厂里买才100块,加上运费也就115元。
“我马上就要回队上了,想直接带过去。”龙泉说他待的基地气候不太好,之前的箫经常发霉甚至已经开裂,没法再修补,所以才想买一支新的。
“给我地址吧,寄给你,”林珑看着龙泉点头,抄写了地址之后又开始掏钱包,赶紧阻止道,“别跟我谈钱啊又不贵。这样吧,你也送我一支箫好不好我们交换。”
“嗯”龙泉疑惑了,自己在哪儿找箫给她
“我一直想要一支排箫,就是子弹壳做的那种”林珑解释着,又很期待的望向龙泉说道,“我看到过好多排箫子弹壳工艺品,可是音准都不对,就只是能吹响的工艺品,既然你会吹箫,能给我做一支真正的子弹壳乐器吧”
望着那一双闪闪发亮,充满着渴望的大眼睛,龙泉鬼使神差的就点了点头,也没去管现在部队要求回收子弹壳的规定,反正后勤也不可能每一颗子弹壳都回收干净,搜集一下应该能行,也就是多花点时间罢了。
看到龙泉点头,林珑乐呵呵的笑了,然后说为了感谢他,要超值大放送,允许他点歌,想听什么她就弹什么古筝曲。
结果,龙泉还没吭声,那位古筝学生就很激动的开口要求道“林老师,你们可不可以琴箫合奏啊那个沧海一声笑”一个帅哥一位美女,要能琴箫合奏,那画面得多美啊
林珑不置可否的地淡淡一笑,只是看向龙泉,他则再次点头,只是有些犹豫的说,虽然曲子不难,但两人也没合练过,不知道行不行。
“那没关系,先吹一遍我听听,然后你就按照自己的节奏和感觉吹就行了,不用管我,我自己能跟着你走。”林珑很利索的说着。
当龙泉在试奏第一遍时,那位民族风的古筝学生,从藤包里摸出了一部dv机,她平日里来上课,总是怕听漏了讲解,也想回家反复学习,于是在征得林珑的同意之后,每次上课都会全程摄像。
“拍我可以,别拍他。”林珑轻声提醒着。
“好。”女孩换了个角度,站在了龙泉和林珑之间,将镜头对准自己的老师,至于箫嘛,就当作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神秘男主角吧。
等他吹奏完第一遍之后,林珑扬手弹起了楔子,然后在合适的节奏点,点头示意龙泉开始跟进,哪怕一次也没合练过,但两人却默契十足,两种不同乐器演奏的曲调完美的契合着,一丝丝,扣人心弦。
在朦胧夜色中,箫声悠扬,琴声流畅,两人虽身处闹市,却对周遭的一切充耳不闻,恍若就身处山水之间,轻舟之上,因气度潇洒而自得宁静。
合奏的第一遍结束时,林珑用眼神示意龙泉反复。
稍顷,她启唇跟着琴箫琴合鸣,扬声唱道“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清朗的女生,却并不会使这首豪迈的曲子变得逊色,林珑那怡然自得的神情,不被世俗困扰的作派,洒脱不拘的性格,使她能演绎出那种飘然出世的豪情,仿佛风清云淡,无欲无求,空灵歌声在夜空中飘荡,直沁人心腑。
龙泉一面吹着箫,一面垂首看向正在快乐弹琴唱曲的,兴致高昂的林珑,好一个神采飞扬的窈窕淑女
他只觉得心头忽然一热,一种莫明的情愫,开始在心底暗暗流淌、涌动。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上
走出琴行,龙泉看着川流不息的马路,发现车流中有不少正空着的绿壳子出租车,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否需要招一辆车送林珑回家。
嫂子昨晚曾交代过,遇到那种穿很高高跟鞋的女孩子,千万别按自己的习惯干啥都用两条腿走,人家那鞋就只适合坐轿车,没座位的公交车都不成,站着不方便,还问要不要开他哥的那辆悍马,说军人开悍马应该很酷,挺能勾搭人。
只是龙泉不熟悉行车路线,也不想借哥哥的东西显摆,就作罢了。
此刻,他想起自己之前就是在公交车上遇到林珑的,从科甲巷到琴行也是她提议走路,龙泉在考虑,这次是不是应该自己说打车可是,打车,最多一刻钟就能到她家,少校同志突然觉得有些遗憾,不想这么快就和林珑说再见,那真的是再见,理论上就是再也见不到。
他连见自己家人的时间都很少,更何况是一个不会成为家人的相亲对象。
正当龙泉犹豫之时,帮欣姐锁上门的林珑走了过来,然后很有些得意的告诉他“车站在那边,从这里我能找着路。”
这下,龙泉不用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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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了,顺势就跟着她往公交站台走去,只是在心里暗笑,一个每周在这里授课的人,若是还找不到路,那纯粹就是智力问题。
一路闲聊着,龙泉很遗憾的发现,现在的公交车有了专用通道,也不比出租车慢太多,很快的,就到了林珑家的小区门外,小姑娘很委婉的表示,自己是单身一个人住,不太方便请一位年轻男士上去小坐。
于是,龙泉也只能礼貌的与她道别,在目送林珑翩然走向庭院深处时,望着那抹纤细的背影,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很狗血、很文艺的想到了一个词“依依不舍”,还想到了一句话“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我操,少校同志一面唾弃自己一面快步转身,小跑着回家。
没想到自己就只是在家待了三天,心壳子居然就变软了,还那么轻易的就对一个人产生好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难过美人关我操,他又唾弃了自己一次,这句话也td很文艺
与此同时,林珑爬上四楼,打开防盗门走进了黑黢黢的屋子,顺手打开玄关的电灯开关,然后一面换鞋,一面高声喊道“猫猫,我回来啦”
回应她的,是一阵卡兹卡兹的啃铁笼子的声音和“吱吱”几声细细的耗子叫。
没错,就是耗子。那位叫做“猫猫”的小家伙,是林珑养的一只仓鼠弟弟,嫩黄色的布丁品种,体型和大鸡蛋相仿,或者可以说,它团起来睡觉时,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大鸡蛋。
林珑的父母不喜欢喧闹的都市,两人都退休之后就在乡下的山水之间买了一套房子,搬去休闲养老,而她随时要给学生上课,偶尔也会和朋友同学聚会,住乡下不方便,于是就留在了原来的老房子里,可是,一个人守着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有时候确实有点寂寞,特别是入夜之后,万籁俱寂,却没一个人可以和自己说话,整个房子里除了弹琴、敲击键盘或放电视和cd音乐也没点其他响动。
于是,林珑就养了小宠物,有过敏性鼻炎的她不能养经常掉毛的猫猫狗狗或小鸟,其他还能发出声音的宠物也没几样可选了,于是就买了喜欢啃笼子转轮子,偶尔会“吱吱”叫两声的小仓鼠,给它取名叫“猫猫”则是她小小的恶趣味。
进屋之后,林珑把提包随手往客厅沙发上一扔,沐浴卸妆,换了件绵绸的绿花睡裙,然后进了那间用父母主卧室改建的隔音琴房,点上一支檀香,戴了指甲,抱起琵琶盘腿坐在沙发上,开始随意拨弄起来,一面练小曲子,同时还偶尔走神想着今天遇见的人,经历的事。
她能察觉出最后那龙泉似乎是对自己很有好感,甚至还有点想跟着到家里来继续聊天的意思。
因此,林珑是特意说的那句“单位小区,不太方便晚上请男的进门”。也不是不放心一个少校军官的人品,就是有点不想招人闲言的意思,而且,她依然觉得自己和龙泉不适合继续发展,也就没必要把关系搞得过于亲近,单纯做朋友就行了。
当然了,还有最后一点,她这屋子实在是见不得人啊特别是不能被一个严谨的,每天都要“整理内务”的职业军人看见
搞艺术的人,特别是跟绘画设计相关的,大多数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散漫、随性和不拘小节。体现在生活中,就是很多人都不怎么会收拾屋子,例如,林珑家里的陈设摆件、书柜里的书等物品,就很少会有规规矩矩、有条不紊、一丝不乱放置的。
一来是放置得太过整齐,那就没有艺术的美感了,二来则是,像林珑这种有点随性的人,总有些丢三落四,在客厅看书,会随手将书往茶几上堆;在书房画画,那一大盒彩色铅笔、马克笔,也就随意的散落在书桌上;玄关处随意摆放着好几双鞋;而厕所的大篮子里,还堆着几件待洗的衣服
虽然吧,跟别的完全不收拾屋子的艺术系同学相比,林珑也不算太糟糕,但是,那个龙泉估计是茶几上堆着超过三、四件东西就会看不顺眼吧连走路的步伐都几乎每一步完全一致的人,那得多刻板严谨啊当兵当久了的,对待生活物品好像都有点一丝不苟不杂不乱的癖好。
林珑望天翻了个白眼,确实得维持一下淑女形象,不能破环了人家的美化幻想,就算只是当普通朋友,那也得是印象很好的朋友。
说起来,其实这个龙泉算是她遇到的相亲对象中条件最好最合适的一位,家境、性格、学历都很不错,兴趣爱好也和自己很投契,这还是林珑第一次遇到同样喜欢民乐甚至能跟自己合奏的相亲对象,可惜,就是他那职业,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不敢想象,若是嫁了这么一个随时会执行特殊任务的军人,自己会是多么的孤独寂寞,甚至可能会时刻提心吊胆、惊恐难安
唉,他怎么就不能是个军区大院里坐办公室的呢要工作没那么危险和忙碌,自己小小的倒追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条件很好,聊天的感觉也不错,可惜就是职业不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呐。
林珑在惋惜之中,花了一个多小时把琵琶和古筝都弹了一小会,然后盖好琴,进了卧室,从梳妆台抽屉里取出一个掐丝珐琅的小首饰盒子,再次叹息一声躺靠在了床上。
盒子渐渐开启,里面,静静的躺着一颗指头大小的黄铜纽扣,因为经常被她摩挲,那扣子已经有些陈旧磨损,只是扣子上的“八一”二字,依然模糊可辨。
遇到同样脸上有个小酒窝的军人龙泉,林珑自然再次想到了她的那个不知姓名的初恋情人。
临近十四岁的那年暑期,林珑在书摊上买到了新出的一本火王漫画,于是一面走在街上,一面看书尝鲜,她压根就没留意脚下的路,自然更没留意天上落下来的东西。
那是一个建筑工地,一辆起重机正在吊运盖房子要用的预制板,由于捆扎得不牢实,最面上的一块滑落了下来,直接就往林珑小朋友的头上砸去
无数路人在惊呼大吼,但事件的中心人物却沉浸在漫画情节中完全没有丝毫的反应,直到有一个人从后面冲过来拖了林珑一把,在将她搂到自己怀中的同时,还用力踹了预制板一脚,让它向反方向倒过去,当那水泥石板轰然砸落时,小姑娘这才被巨响惊吓得扔掉手中的书本。
然后,林珑有点呆呆的望着那块激起大片尘土的水泥板,好几秒钟之后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差点被砸。
“你脚流血了。”她听到有个男人在自己耳边说话,这才低头看了看穿着凉鞋的脚,哦,真的在流血,但是,一点都不痛啊
再然后,那个救林珑的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飞奔着跑向附近的一家医院,她听到那人在说“小妹妹,不要害怕,我看见了,不是动脉,不是脚掌,就只是大拇指在出血,不严重。”
其实,一直到这时候,林珑还云里雾里的仿佛是在做梦,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得太快,脚也一点不痛,应该说是没有知觉了,所以完全不具真实感。
一直到看见医院大门时,她才觉得左脚开始有一点点麻麻的涨涨的感觉,那男人抱着她冲进了急诊室,在要将她放下时,才发现自己胸前的纽扣缠在了小姑娘的头发上,他果断的一把就将扣子扯了下来,然后将她安顿在椅子上坐好。
当医生走过来,开始用酒精清洗林珑的左脚时,尖锐的痛楚才猛然从脚趾传递到她的大脑,林珑这才清醒的意识到,自己差点被砸死自己的脚被挂到或砸到了脚趾在拼命的叫嚣,好痛,好痛
“啊”她惨叫一声,下意识的就想缩腿,抱她过来的男人赶紧协助护士压住她,用力抓着她的脚踝和膝部,不让乱动。
泪水哗哗的从那张惨白的小脸上滚了下来,止不住的流淌,她却咬着牙,只轻声的哼哼着,没有放声大哭,只觉得四周都是陌生人,大家都在帮她,要哭起来会很丢脸。
然后,林珑听到医生很遗憾的说“哎,指甲没了,齐根被拔掉了,你看,一点点根都没了,以后长不出了诶小姑娘,将来不能再穿露趾凉鞋了哦。”
林珑靠在床上埋头看了看自己那涂着珍珠色指甲油的光洁左脚,谁说不能穿凉鞋的啊尽管花了将近两年时间,但是,这倒霉催的脚指甲还是慢慢长出来了
记得第一次发现大拇指出现了一小段新指甲时,自己高兴得就像捡了几十万似的,然后每天都在关注指甲的生长情况,就像在期待花种子快快发芽。
现在嘛,基本上就是正常的了,只比右脚拇指指甲小一点点,摸起来不是那么光滑,可是远看起来看起来绝对没问题,穿凉鞋,米问题
脚指甲的遗憾是没了,可是那个救命恩人没找到的遗憾却一直在困扰着林珑,遗憾了足足12年
“小红牌兵哥哥,你究竟在哪儿呢”望着那只扣子,她有些无奈的瘪了瘪嘴。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下
夜里将近十一点,当龙泉磨蹭得不能再磨蹭终于回到家时,却发现不仅父母没去休息,连哥哥和嫂子都一同坐在客厅沙发上等着自己,以至于他一进门就被四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简直跟三堂会审没什么区别。
此时,他非常庆幸自己在半路上把林珑给选的衣服换了下来,重新变回了出门时的那一套,不然被嫂子看见了,自己肯定会有些过意不去。
至于那四双探照灯似的目光,在受训时连被俘审讯训练都熬过了的龙泉,自然不会惧怕这种场面,直接四平八稳的坐到了专门给他留着的单人沙发上,然后淡定的告诉家人“别期待了,都没成功。”
“为什么啊”龙妈妈感觉自己很受伤,问道,“那这一位政治老师又是哪儿不合适”
龙泉斟酌着回答“没有为什么,就是谈不拢,感觉有点无趣。”他之前答应了既要自己出面表示不满意那女孩,又不能贬低得太厉害,想来,这么应付应该没什么问题。
确认了五次相亲全失败,龙妈妈也不骂龙泉了,只是略带同情的安慰着说天涯何处无芳草,适合他的好姑娘总会有的。
“妈,我就是根草,要找的是花。”龙泉一本正经的回答,噎得龙妈妈差点又想敲他脑袋。
嫂嫂则很是疑惑的插嘴道“小弟,那相亲之后,大晚上的你一个人在外面逛”她觉得小弟不是那种会一个人无目标闲逛几小时的人,原本就不喜欢逛街,而且难得的一次小假期,若是没事做了肯定得回家陪父母。
“我遇到了第一场相亲认识的那个女孩,跟她一起吃了晚饭。”
龙泉下半截话都还没来得及说,龙妈妈就惊讶道“就是那个长得还不错的无业游民你真喜欢上她了”
“她不是无业游民,是个古筝老师,还是本市业内小有名气的那种,”龙泉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想帮林珑辩解一下,又继续说道,“我晚上去看她教学生了,听她弹琵琶,还吹箫跟她的古筝合奏了一曲沧海一声笑,她家境不差,长辈有很多在文艺界工作。”
听他这么一说,在座的也都不是蠢人,自然明白龙泉就算没直接喜欢上那女孩,也是相当有好感的,都已经琴箫合奏了呀按电影小说里的描写来看,那都已经是知音和至交的高级别了
龙妈妈犹豫道“文艺界的好像都有些随性,崇尚自由,跟我们家的家风有点不搭调啊”
父亲龙正华却拍了拍妻子的手,阻止她继续说下去,只是正色道“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们都支持。”
“是啊,是啊,我们都无条件支持”哥哥刘田赞同的点头,又问道“要准备新房吗我前两年囤的金沙那边的房子周边配套都齐备了,也增值了不少,你随便选,哥哥带装修家电一起送啊”
“哥,你想多了,”龙泉觉得自己简直快头疼了,这发散性思维也跳跃得太快了吧从吃饭就变喜欢,喜欢直接跳到结婚,他有些无力的说道,“我只是跟她一起吃了饭,然后聊了聊,仅此而已,不会再有后续。”
是的,仅此而已。
他记得自己偷看到的林珑那句话“只是相亲对象的话,没必要一头热的把自己圈进去”,那姑娘不满意自己的身高以及职业,身高这问题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职业
龙泉很清楚,他不可能只为了一个结婚就放弃自己为之奋斗了10余年的选择;不可能为了一个似乎有点喜欢的女孩就抛弃自己队里的兄弟,最亲爱的战友。
不放弃,不抛弃。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所以,他只会将那一份只冒出了一点小苗苗的“喜




《缘来了,是你》(军旅已完结) 分节阅读_15
欢”给强压下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信念,不抛弃不放弃他不能背弃的同伴和事业。
若龙泉现在已经上了年龄和级别退出一线部队,当了坐办公室的头头,那么,他就不会担心自己朝不保夕的会耽误人家姑娘的青春,会让人守活寡或真的守寡;不过,要真上了四十离开一线,那也不可能再去追求这么朵鲜花似的姑娘。
所以,这根本就是完全无解的命题。
通常,有一种喜欢,是一定要得到的,是不惜一切代价都想拥有;而还有一种喜欢,就是由着自己喜欢,不一定要得到,只需要在一旁看着,欣赏着就行。
龙泉觉得自己就是后一种状态,他喜欢林珑的那种心思,更多的就是一种欣赏,看着她360度改变造型,看着她或斯文、优雅或正义、豪迈或洒脱不羁他就觉得这女孩很有意思,觉得怎么看都像看不够一样。
只是看着,却没办法也没能力,将她拥有、收藏。
罢了,还是好好想想怎么回队里去操那帮烂南瓜吧哦,不,或许,这一次可以把受训的新丁叫做“青苹果”
人生,何处不相逢上
黄昏时,龙泉扛着两个大纸箱子风尘仆仆的赶回了小县城的军分区招待所,然后开着他前几天扔那的小吉普,颠颠簸簸的回了山坳里的基地。
此刻的山林,正是月朗星稀,空气清新,原本是个很适合赏夜景的好时节,这位少校同志却目不斜视行色匆匆,在迅速上交了拆分开的手机后,他砰的一声冲进寝室,三两步跨到书桌前摁电源开电脑,再把两箱子往墙角一扔,背包里的物品倒腾归位,扒下便装换了作训服,然后立刻回身坐到了电脑前,新建了一个空白ord文档开始录入暂存在自己脑子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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