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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疯人怨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飘浮的遐想
我顺带着把老马的事和老曹的事告诉了悦儿。
悦儿面色非常痛苦,我以为她是在为他们二人惋惜,结果她一开口我就郁闷了:“你的被迫害妄想症咋这么严重?你甚至觉得别人的意外和不幸都是有人设计?”
我端着她的脸正色道:“你好好想想,我们三个人的事情是不是很像?虽然都是自己主动犯了罪,但是又好象是冥冥中有人设定好了,逼迫着我们不得不去犯罪。”
“不管怎么样,一个少年有这么大能力犯下这种匪夷所思的案子么?况且也没有动机吧?这样的富二代,跟平民老马应该没有什么交集吧?”
“是的,老马不认识曹家,没有任何交集,老马的事跟小曹没有关系。我是认为这城市一定有一个专业的杀手组织,陷害老马的那个老汪请了他们,陷害我的人也请过他们,老曹私生子之死也是他们做的!因为手法如出一辙,都是高智商犯罪!是那个杀手组织让我们三个人交集了起来!”





催眠疯人怨 第二百四十章 再去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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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知道自己有个敌人是老汪,老曹虽没告诉我他的敌人是谁,但高处不胜寒的道理我懂,他有多少敌人我都不会吃惊。
纳闷的是,我虽有跟他们差不多的遭遇,但我却不知我的敌人是谁。杜臣只是设局害我丢了事业,但他没想过要杀我,那么要杀我的敌人是谁?
“越说越累了,再说我就睡了!”悦儿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明确表示对我的话题没什么兴趣。我说话时她的表情很夸张,像在听小说,而且是玄幻小说。
“你别睡啊,我明天就要走了,这最后一夜的美好时光不好好把握么?”我心里特烦,一点瞌睡没有。
“晚上你陪曹总说话治疗,白天他要工作,总不需要陪吧?白天我们可以一起吃饭嘛,没事的,都在一个城市,又不是出远门。”
“你别睡啊!”我大叫了一声。悦儿如同陷入沼泽地一样,原本半靠在床头,现在身子慢慢的滑了下去,我匆忙摇醒了她。
她只得陪我天南海北胡乱聊了会,最后悦儿说:“上次你答应陪我去影院看刘德华的新片失孤,结果没陪,现在要不我们用手机看吧?”
“你看过了还看,有意思吗?”
“一个人看和两个人看,能一样吗?”
“和那个同样也是说拐卖儿童的片子亲爱的哪个好看?”这种拐卖儿童题材的片子和拐卖妇女的片子《盲山》一样比较虐心,我一向不爱看悲剧片。上次也是悦儿强烈要求,我没办法才陪她一起看的。
“各有千秋!”一边说着,悦儿已经麻利的点开了电影。
她依偎在我怀里,空调显示是24度,我裹了一层薄薄的被子在身上。
剧情很简单,说的就是刘德华将被拐卖的2岁爱子照片做成超大的海报挂在摩托车后,然后跑遍好几个省份寻找儿子,这一找就是十四年。
电影放完,我叹了一声:“刘德华是不是傻啊,十多年了,婴儿长成什么样了神仙也不认得好吧?挂个婴儿照片满世界找一个小伙子?这电影为了煽情完全不顾逻辑了都!”
悦儿泪水涟涟的道:“你有没有同情心末世之猫的报恩最新章节!”
女人的逻辑就是买东西时觉得这东西我虽然用不上,但是好便宜啊,不买可惜了,不买白不买。
看电影时自己也意识到情节不合理,但那不重要,因为真的好感人啊,管他什么逻辑不逻辑呢。
我又叹道:“这电影还是理想化了一点。我记得前阵看过一个新闻,一对父母终于找到了被拐卖失散十多年的儿子,但事情结局你无法想象。”
“结局是什么?”
“结局是儿子并不愿认生父生母,因为生父生母只是贫苦农民。而人贩子当年把这个儿子卖给了一个有钱人,现在这儿子开着跑车泡着妞过的比神仙还快活,才不愿意跟父母回农村去生活呢。这孩子怒不可遏的叫泪流满面的老娘滚蛋,叫她永远都别再来找我了。网上一大堆圣父圣母说什么养恩大于生恩,其实没那么伟大,就是一句话,为了钱呗!”
“啊!”还没从电影情节中苏醒过来的悦儿一脸惊愕。
“所以我说句扫兴的话,如果剧中的刘德华若真找到儿子,他那穷困潦倒的样子,儿子还未必愿意认他。”
“能不能不要这么理性?面对电影这样的伟大艺术,感性点才能享受好吗?”
“那么,请拿开你的手!我现在需要感性,我要为电影情节悲伤,我没有心情做什么。”我佯装严肃的拨开悦儿在我要害部位游走的手。
“你理性点好吗?你明天就不住在家里了,今晚再不亲热更待何时?”悦儿娇笑着扑了上来。
这就是女人,反复无常的女人,理性还是感性,都在她们一句话之间。
第二天,我背了个双肩包,收拾了几套衣物,洗漱用品,下了楼,等着曹国庆来接我。
一辆黑色的大奔缓缓的驶到我面前,那正是曹国庆的车。这次我才注意到他的车牌号非常牛逼,难怪人人都说曹国庆的那个车牌其实比车还要贵。
曹国庆放下车窗,我见他脸色灰暗双目布满血丝,他有气无力的道:“昨晚第一次戒三唑仑,整夜没睡。真是如卧针毡,那床简直比我年轻在农村时打地铺还要难睡。”
看完失独和亲爱的那种类型的两部电影,没孩子的我才算明白了一点父母对孩子的情感。
没有孩子的人大多觉得孩子死了、丢了我再生一个就是喽,多大事儿啊。
其实不然。
对每一个父母而言,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死了一个孩子或丢了一个孩子,那就是永远的失去了,绝不是再生一个就能代替得了的。
曹国庆同样是这种感受,更要命的是,这儿子等于还是他亲手杀死的,这显然不是我带他去一次贫民窟就能彻底想开的。
更何况有钱人的小孩一出生就如同皇帝的太子出生一般,背负了很多期望,原本就比普通人家的小孩要珍贵的多。
我坐上车道:“三唑仑某种程度上也算是轻微的毒品,服用的人会有很严重的依赖性,不要骤然停药,戒断反应痛苦的几乎就和戒毒戒烟差不多。就是要戒,也要循序渐进的来,慢慢的减少药量才是。”
“先不急着去我家,我要再去春阳路看看。”曹国庆把这部好车开的跟三轮车似的慢。
曹国庆大概还是想再看看春阳路流浪汉的悲惨生活,借此来刺激自己不要再悲伤沉伦下去明朝谋生手册最新章节。所以我没多说什么,点头表示同意。
尽管老曹车开的很慢,但我还是觉得一夜不睡的人开车和醉驾一样危险,坐副驾驶的我抓紧了安全带,一路提心吊胆。
走过繁华的春阳路,到达路尽头时,就好象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前面的世界歌舞升平,美女如云,色彩缤纷,而路的尽头那个流浪汉的世界似乎只有黑白色调。
几十个流浪汉或躺或坐,占领了整个广场,他们身上的衣服都辨别不出颜色,也看不出衣领和扣子在哪里,黑漆漆,灰蒙蒙,乱糟糟的。
再鲜艳的衣服长期不换,加上在泥地和草丛里钻来钻去,最后都只会变成灰色和黑色,难道我会觉得我有如置身上世纪的黑白电影中。
流浪汉们生铁一样坚硬的被子、里面不知装了什么东西的编织袋、排泄物、腐败了的食物,全部杂乱无章的散落在广场上,弄的整个周边臭气熏天。
我和曹国庆都情不自禁的捂住了鼻子,随着温度的升高,这里的气味越来越难闻了。
若不是为了曹国庆,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平常抬轿子请我来我都不来。
不过今天这次来不虚此行,刚才走过来时,我看到了杜臣,不过他并没有看到我。
原来杜臣的心理诊所就在这条街上。他当时正在三楼,端坐在老板椅上,托着下巴,耐心的倾听患者说话,就像我当年一样的踌躇满志。
我在他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当初的影子,心中的仇恨,再次爆发,布满全身每一条神经,每一个细胞。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你害我丢了工作,我也要害你做不成心理医生,公平合理,你等着吧。我在心里咬牙切齿的道。
曹国庆像是在欣赏艺术品一样,非常入神的看着广场上形态各种不堪的流浪汉们:“为什么他们都过成这样了,却好象并不觉得痛苦?”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几个流浪汉躺在树荫处,身下垫着几块木板,睡的正香。他们脸上挂着满足的笑,说不定梦到躺在了五星级酒店上。
我注意到曹国庆脸上流露出了对他们极其羡慕的表情,我突然想笑,曹国庆睡在席梦思上却觉得像在打地铺,真正打地铺的却比睡席梦思还要香甜。
这太黑色幽默了。
人生要开心,到底是心比较重要,还是物质比较重要?
物质再贫乏,只要有颗欢乐的心,照样能活的开心;而如果心不快乐,却是万贯家财也买不来快乐。
物质和快乐,在某些人身上可以划等号,可以联系起来,但不适用于所有人。比如我和曹国庆,我们俩都不缺钱,可我们却都不快乐。
别的流浪汉也少有愁眉苦脸的表情,他们有的表情沉醉捧着垃圾堆拾来的杂志看得津津有味,有的在女乞丐面前凑来凑去……还有一群人表情陶醉的卧在一起,我看到了闪闪发光的针管,想必是在吸毒。
当然,并不是所有流浪汉都是快乐的。吸毒的那群人旁边还有几个老乞丐,脸色微红病恹恹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在发烧,睡在那里气若游丝奄奄一息。
我猜他们应该是得了艾滋病,这块地方脏乱差,是各种病毒细菌滋生的地方。共用针管吸毒是传染艾滋的一种重要途径。
其实这些流浪汉应该也知道共用针管会传染很多疾病,但迫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做到每次吸毒都更换针管这么奢侈考究。




催眠疯人怨 第二百四十一章 玉碗不碰瓷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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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你穷到只剩一根烟,因为我们俩交情好,你才答应你一口我一口轮流抽。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如果我还特矫情,嫌不卫生,那么就只有忍着烟瘾不抽了。
他们吸毒也一样的道理。
有时一共就半针管毒品,别人好心带你玩几针,你还矜持嫌不卫生怕得病。稍一踌躇,这半管毒都没了,别人会抢去注射了。
所以,大多本地市民都知道此处的可怕,怕被有精神问题的流浪汉们莫名其妙的伤害又找不到人赔偿,怕被他们传染各种疾病……
甚至连无孔不入的媒体同志们都不敢轻易来这里,有时新闻需要没办法了,也是用着高倍距的摄像机,躲百米开外偷偷拍摄。
也正是因为媒体不怎么来,否则像曹国庆这种身份的人,接二连三的往这里跑,早就成了惊破天的稀奇新闻了。
假如曹国庆常来这个流浪汉广场的新闻一出,这周边的所有门面房都要涨价。因为人人都明白,首富不会无缘无故来这里,肯定是看中了什么,投资需要。
这群流浪汉并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们,他们往往也无视任何朝他们张望打量的人,他们的每一条神经似乎都麻木了,缺乏了正常人应有的正常反应。当然,我估计他们可能也不认识这个朝他们指指点点的微胖男人是这座城市的首富。
一群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人注意的流浪汉在此刻竟然被一个举手投足都会震撼整个城市的富豪在打量着,羡慕着。
这种荒唐的事情让我笑出了声,笑完又觉得有点悲哀。
因为我也失眠过,痛苦过,我明白确实是千金难买好睡眠,千金难买快乐。
我突然觉得不止是曹国庆在羡慕他们,我好像也有点羡慕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
当人活到他们那种境界时,什么也无所谓时,就真的是如坐地成佛,四大皆空了。
每个人活的都累,无非就是每个人在意别人怎么看他,评价他。如果都能像流浪汉或精神病那样无拘无束,那或许每个人也就开心了。
我想了很久才回应曹国庆道:“是的,他们很开心,因为他们已经退化到和猪狗差不多了,只要有吃有喝有住就行了。根据马斯洛统计的人活着所必须的五项需求,排第一的是生理需求。他们的欲望只局限于基本的生存需求,不会有什么改变,也不指望有什么改变了。活得像猪狗一样简单,自然也就开心了。你见过猪狗在那皱眉沉思烦恼么?”
我和曹国庆都不开心,但我们都辉煌过,或正在辉煌,无法像他们那样舍弃一切,过猪狗一样一无所有的日子盛世暖婚。
“活得简单,活得简单……”曹国庆像念经一样重复着这句话。
到了曹国庆这种日理万机的程度时,身边无数人要和他勾心斗角,要想活得简单,已经是种奢侈。
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你若太简单,那就处处吃亏给人欺负。
一个披头散发的乞丐咧着嘴朝我们走来,伸出手乞讨。他破烂的袖子下露出一截干枯瘦瘪如同烧过的烂木头一样的黑色手臂,且满胳膊都是密密麻麻的针眼,显然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瘾君子。
真正的富豪身上要么是一撂银行卡,要么是一撂百元大钞,很少有零碎现金。而我注意曹国庆没带包,下车后是空手跟我踱过来的,显然身上一文钱没带。
曹国庆摸摸口袋后摇摇头,表示没有零钱。
那乞丐像没看到似的,仍固执的将手往曹国庆那儿伸长,并靠近了些,他身上散发着死尸一样的腥臭味,这使我们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几步。
“说了没钱!”曹国庆咆哮了。
乞丐显然不信:“你们一看就是大老板。”朝我们步步紧逼。
曹国庆不仅在他的商业帝国里是皇帝一样的存在,就是整个城市里,也没有几人敢不给他面子。
所以虽然他并不是一个暴躁的人,可是因为习惯了说一不二,习惯了唯我独尊,习惯了一句话不说第二遍,再加上他刚死了儿子心情极端的不好,现在这个乞丐简直就是触犯了他的逆鳞。曹国庆现出了一脸厌恶的样子,穿着高档皮鞋的脚抖了抖,好像准备踢乞丐一脚似的。
广场只有角落有一排茂密的树,流浪汉们都在那歇息,其他地方都是火辣辣的太阳直射下来。
夏日的上午,阳光已经很灼人了。
我躲避太阳直射低头眯着眼,好象瞟到那乞丐藏在袖子里的左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我定晴一看,冒出一身冷汗。
我忙掏出五十元钱递给乞丐,将曹国庆往我身后拉了拉。
“兄弟,我这就五十块钱,拿去买包烟抽吧。”
“谢谢!”乞丐拨开污秽的披肩乱发,露出看不见面目的漆黑脸庞,冲我咧嘴一笑,现出一口黄牙,看来他的精神是正常的。
“小意思,不谢!”看着乞丐离开,我才松了一口气。
“你没事吧?怎么对一个乞丐很害怕很尊重似的?”曹国庆一脸不解的看着我。
我从不欺凌弱势群体,不仅仅是因为我天性善良,还有个原因是我坚信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
一个什么都有的人,去跟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斗气,打架甚至结仇,那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因为什么都有的人做错事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大于一无所有的人。
他本来什么就没有,把你弄成什么样,他的生活也不会有多大改变,而你就不一样了,你会失去名声,金钱,甚至地位。你失去的东西将远比他多,何必玉碗碰瓷碗?
有时候,有钱人不和穷人多纠结,聪明人不和傻子争吵,不是因为懦弱,是因为他计算成本后,觉得不值得。
听过一个故事,曾经有个饭店老板,因为厌恶一个乞丐老是堵在自家门前问食客乞讨,踹了乞丐几脚,赶他滚蛋婵心计。
尝尽人情冷暖受人歧视的乞丐照说面对这种情况也该习惯,可是人的忍耐度就像一根弦,有人宽松有人紧绷,但不管怎样,总有绷断的时候。虽然乞丐的那根叫做尊严的弦总是比旁人拉的更长,可它也总有断的时候。
很不巧,这次就断了。
这个乞丐万念俱灰,夜里吊死在饭店老板门前,从此这个饭店老板的生意一落千丈,很快就关门大吉。
谁愿意去死过人的饭店吃饭?不晦气吗?
我跟曹国庆解释道:“这群人跟精神病一样惹不得,你把他打伤,你该怎么赔付就怎么赔付,还落下竟然欺负这种弱势群体的难听名声。他若把你打伤,他们没有民事赔偿能力,对他们而言,坐牢不是惩罚,反而是居住条件和伙食条件都得到了一次改善。”
“我养着一帮律师干什么用的?我养着一群黑帮小弟干什么的?我连一个流浪汉都不能欺负了?”曹国庆一脸不服气的样子。
我相信曹国庆没有吹牛,他这样的人,黑白两道通吃本就不在话下。
“你刚没有注意到他的左手么?他左手里有一根针管!他是个吸毒者!你还不明白吗?”
“那又怎么样了?”曹国庆还是不明白。
见他还不懂,我给他说了个故事。
我的老家,有一个小伙为在女友面前装逼,踢了某个扒着他脚乞讨防碍她谈恋爱的瘾君子流浪汉一脚。后来那个流浪汉恼羞成怒,用他的吸毒针管扎小伙子。
雄性爱在雌性面前卖弄力量和装逼是所有动物的天性,爬行动物、飞行动物,两栖动物概莫能外。比如孔雀开屏展现羽毛,刺猬求偶时拼命的转圈,据说亚马逊热带雨林还有一种会飞的青蛙,求偶时为了展现自己身体的力量,会傻逼一样,从一棵树蹦到另一棵树,不知疲倦的来回蹦,蹦的又高又远就像飞一样。
这小伙子作为人类,自然也不例外。
见流浪汉敢还手,于是他显出了更加彪悍的战斗力,如游戏中的能量槽蓄满状态,这小伙子迅速进入暴走疯狂的状态,将这流浪汉打的哭爹喊娘鼻青脸肿。
姑娘在旁边拍掌叫好,觉得男友真牛逼真厉害,可以一辈子保护我。
看起来这姑娘似乎价值观有点扭曲对不对?
其实不然。
小县城的女孩都喜欢有点痞的男人,打架猛的男人。这也是为什么你读书时,班花总是给社会上的小痞子骗走而不是给品学兼优的班长追走的缘故。
女人都喜欢有能力的男人,而男人的能力包含很多方面,比如办事的能力,挣钱的能力,交际的能力等等。
但不管什么年纪的男人,都必须要有一个基本的能力,就是得有点战斗力,有强壮的体魄,可以保护身边的女人不受别人欺负。
得到伴侣的叫好,小伙打的更加起劲了,最后流浪汉多处粉碎性骨折,全身有洞的地方都在流血。
小伙子威风凛凛,感觉自已酷毙了。
看起来是小伙大获全胜了对不对?毕竟针扎一下,就跟蚊子叮一下似的,疼一会不就没事了?
其实错了,真正的输家是那个小伙子,他一败涂地,输掉了整个人生。




催眠疯人怨 第二百四十二章 捧红杜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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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个瘾君子有个魔挡杀魔佛挡杀佛的大杀器——艾滋病。
瘾君子躺在医院哼哼唧唧骂骂咧咧的:“妈的,出来混没个绝技傍身,不!是没个绝症傍身还行?”
在旁候着的小伙子听出了端倪忙问:“你有什么病?”
“艾滋病!”
小伙子顿时像下锅面条一样瘫软了下去,谁扶都不起来。
故事的最后,小伙子为在异性面前装逼装成了艾滋病,女友最终还是离他而去,鸡飞蛋打一场空。
如果是故意传播艾滋病,可判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但那流浪汉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只是行为过当,不是故意传播艾滋病。
路人证明确实也是小伙子先动手打的他,最后流浪汉只判了八年。
对于流浪汉而言,坐八年牢简直就像是去马尔代夫海滩度假似的心旷神怡,衣食住行有了着落;而对于小伙子而言,他失去的几乎是所有。
这就是玉碗非要跟瓷碗碰的下场。
曹国庆听完:“你怎么知道他有病?”
我回道:“那你又怎么知道他没病?”
曹国庆闷了半天:“你是对的,保险点好。”
我的性格一向谨慎,考虑事情务必面面俱到,可偏偏我这样的人,却老是被人算计,真不知是招了哪路灾星。
“我们回去吧。”曹国庆转身。
看到那群流浪汉,我突然来了整治杜臣的灵感,然而还需要再琢磨一些细节。我必须也要设计一个不触犯刑法绝对不能把自己搭进去的局来报复他,那才能算是旗鼓相当。
如果把他害了,自己也进监狱了,那就是我输了。
一个清洁工边扫垃圾边走到我身边来道:“那个要饭的有艾滋病的,谁不给他钱他就用针扎谁。你们俩没事来这干吗?”
“谢谢提醒啊!”我心说我他妈的还真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我注意到曹国庆身子抖了抖,心中更加得意了,心说我这个人情你不能不领吧?
“对了,还有什么时候他会扎人?”我问清洁工。
“总之惹他不高兴都会像疯子一样扎人,这儿谁都怕他,城管和警察都不敢碰他。”清洁工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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