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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奴隶主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冷泥
,考虑到海、风两个部落的货物众多,他们的摊位比旁边的大了不少。
有三间房很不错了,王炀觉得洞部落还真不简单,在自己部落不远处开发了市集,虽
然一年只有两次,但是长远看很有投资的潜质,他们收房租(每个部落都会或多或少
把换不出去的货物送给他们)的数目应该很可观。
市集早上就开始了,此时摆摊的人不少,街上很是热闹。
王炀道:“今天很忙吧,来了多少人?”
异擦了擦头上的汗,道:“这次来的人最多,有十一个部落,一共有二百六十多人。
”招待跟自己部落差不多的人,压力很大。
大家都诧异地看着木车,当然最令人瞩目的就是萌萌了。
异看着萌萌道:“这头牛还真稀奇,换不换?我用十个奴隶跟换牛和车?”
王炀道:“萌萌不换,车可以换,十个奴隶,给你个亲情价,八个奴隶。”
异虽然不懂亲情价是什么,也知道王炀给便宜了,笑道:“说定了。”





原始奴隶主 第二十二章 异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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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部落准备的房子还是不错的,是用竹子做成的,挺凉爽的。三间房,王炀和大黑一间,兰和另一个女人住一间,焦和黄住一间。
王炀把装在筐里的大黑放了出来,萌萌已经够惊人了,再把大黑放出来不知会引来多少事端,这里人多口杂,还是小心一点。
大黑倒也懂事,在筐里并没有叫唤。王炀心疼它在里面憋久了,抱着大黑的头,摸了摸它的背。
就在这时,异领着一个人突然推门进来,两人呆呆看着王炀亲密地抱着一只狼,大黑还伸出舌头舔了舔王炀的脸。
王炀抹了抹脸上的口水,看向跟在异身后的的人,那人大约四十岁,一身肌肉很是威武,气度沉稳,眉眼与异颇为相似,却比异年轻的面孔更引人注意,王炀也猜到这人定是异的父亲,洞部落的主人——席。
两人这时也从惊讶中清醒过来,席先开口道:“这就是大黑吧,果然很通人性。”
王炀起身,笑道:“让你见笑了,我怕大黑引起骚乱,只好先把它藏起来了。”
王炀一开口,席就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王炀,席和原来的身体应该挺熟悉的,没想到自己才说了一句话,席就发现不同了。果然,席道:“看起来,你好像变了很多。”
王炀心里有些惴惴不安,只道:“做了一个长梦,犹如新生。”
席好好看了看王炀,见他样貌虽然未变,神态却跟原来大有不同,少了一分戾气,多了一分灵气,他自然不会像异那么好糊弄,席沉吟了一会儿,只是说道:“听说你改了名叫做王炀。”
王炀道:“是。”王炀突然又不怕了,就算他看出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谁能猜到自己是从几千年后另一个世界来的呢?现在,自己才是海部落的主人。
席没有在此事上多问,而是话题一转,问道:“听异说,你和另一个部落结盟了?”
王炀道:“对。”其实这个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吧,一个遥远的强大的部落迁徙来此处,或许会打破这里的平衡。
席问:“他们从什么地方来的?”
王炀回答:“从山里来。”
席很严肃地问道:“住在一起方便吗?”
言外之意,是在问自己的部落安不安全了,有没有被对方强迫。王炀对席突然充满了好感,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还算是关心自己,王炀对席真心实意地一笑,道:“方便,我的部落收获很多。”
席也笑了,充满了长辈式关怀,道:“那就好。下次集市,把他的主人介绍给我认识,听异说,也是一位杰出的主人。”
王炀点头道:“好。”
席道:“有什么需要就跟异说,我要回去看看部落里的情况。”
王炀只有说好的份。
席走了,留下异和王炀两人眼对眼。
异抓了抓头道:“父亲很关心你部落的情况。”
王炀笑了笑道:“谢谢。”
异问道:“还有什么需要吗?”
王炀道:“不用了,晚饭要一起吃吗?”
异开心地答应了,他念念不忘的那天在海部落吃的美味。
随后王炀把五筐盐、一个铜锅还有刚刚说好的木车交给了异,异带着二十五个男奴给王炀挑选,王炀见他们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就随手选了十九个。现在,王炀的队伍扩大到了四十九个人。
留下黄和焦安排营地,王炀带着两个族人开始逛街。
在原始社会,能逛一次街是多么的不容易,王炀兴奋地想道。
街上很热闹,货物也很多,各种兽皮、种子、石头、还有陶器,王炀兴致勃勃地看着,猜测货物的主人来自哪里,又暗自对比部落的富裕情况。这也是观察其他部落的好机会。
来到一个摆满果实的摊,看着琳琅满目的果实,王炀眼前一亮,这是青椒吗?王炀爱吃辣,这时见到辣椒,很是激动。
王炀抓起一颗好好观察,很像青椒,就是比自己见过的青椒都要小,王炀也有些拿不准,问货主:“这是什么?”
摆摊的是一个强壮的女人,那女人道:“这是火果,可以治冻疮,能消肿。”
王炀原来听老人说过生冻疮可以用辣椒水泡,王炀用指甲掐了一点尝了尝,一股火辣辣的滋味从嘴里漫开,王炀此时确定是青椒了,终于有像样的调味品了,没想到这里的人把辣椒叫做火果。王炀问道:“怎么换?”
女人道:“两箩换一块鹿皮或是羊皮。”箩就是比筐小的单位,当然,每个部落的筐和箩大小也不一样。
王炀点点头,见她摆了八箩,道:“我都要了。”
女人笑了,没想到全换了出去,以为王炀需要这种药,又极力向王炀推荐道:“它的根也是治冻疮的。”
王炀道:“不用了。”让一人回去拿兽皮,自己则和女人聊天,又向女人打听有没有见过马。
女人表示自己从没见过那东西。
不一会儿,族人就带了三块鹿皮交给女人,王炀同时也知道女人的名字叫做禾,她的部落在森林里,叫做“绿”,他们部落里打猎很一般,但是采集果实和治病很擅长。
禾见王炀长得英俊,又很大方地一下子换了所有的火果,对王炀感觉不错,还送了王炀一箩杂七杂八的种子,让王炀回去种了试试,都是可以食用的果实。
王炀忙着回去用刚到手的辣椒做吃食,就折头回到自己的营地。见到自己的族人已经摆起了摊,盐、陶器、贝壳、皮草、腊肉,大大小小共有五个摊位,看的人还不少,而大多数人却是围在木车和萌萌周围。
黄见到王炀回来,马上跑了过来道:“主人,很多人对车很感兴趣,都在问我们换不换?”
王炀没想到木车这个本来是拉货的工具,现在反到成了镇店之宝的存在。只是木车已经换给洞部落一辆,不能再换了,要不是回去拉货成了问题。不过可以接受预定,可以让想要的人等上四五天,就可以送来了。王炀道:“现在不换,我们回去还要用车,但是可以接受预定,让他们多等几天。”
黄眼睛一亮,他又从主人那里学会一个新词,黄道:“那定价就十个奴隶或者三十张兽皮?”
王炀点头。
黄兴高采烈地去宣布木车的价钱。
王炀转身招呼屈跟自己一起去做饭,今天在路上猎到了好六只兔子和一只獐子,他今天准备做辣椒炒兔肉和烤獐子,先把兔肉都切下来用盐腌制,獐子剥皮去内脏,在它肚子里放上香草和蘑菇。把辣椒剁碎了,和兔肉一起炒,用酸甜的果汁调了味,一股呛鼻的香味冒了出来。
“阿嚏!”“阿嚏!”“阿嚏!”
周围的几人都开始打喷嚏了,王炀也不另外,他突然想起,自己原来爱吃辣,可是这身体却是从没吃过辣,第一次吃还是少放一点辣,就连忙舀了水放进锅里,改成兔肉火锅了,又加了些大果进去,终于那股辣椒呛鼻的味道散去不少。
异走了过来,扇着手道:“这什么味啊?这么呛人。”
王炀笑道:“做好吃的。”
异一听有好吃的,连忙走到王炀身边问道:“什么好吃的?这不是火果吗?这能做菜?”
王炀吸了吸鼻子道:“能,你试试不就知道了。”说着就用勺舀了一块兔肉喂给异。
异也是个好吃的,很相信王炀的厨艺,毫不犹豫嚼了几口就吞了进去,随即张开嘴,吐着舌头,吸气道:“嘶.......好热........舌头......嘶嘶......着火啦!”
王炀道:“有那么辣吗?”自己舀了一块吃了,也跟着吐出舌头,觉得又辣又爽,便又舀了一块吃了。
异好奇地看着王炀,道:“我说这个是药,不能乱吃吧。”
王炀又吃了两块兔肉,说道:“好吃,你再多吃两块试试。”
异这时舌头上的感觉好了不少,见王炀吃了不少,也不服输地又吃了一块,这一回他终于能感觉到除了觉得舌头着火之外的滋味了,异吸着气道:“嘶......好像吃着挺爽的.....嘶......”
王炀也知道不一定每个人都喜欢吃辣的,也让屈尝了尝,让她再做两盘辣兔,其他的就不放辣椒了。




原始奴隶主 第二十三章 红色眼睛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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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炀发现大约有一半人能吃辣椒,而且吃的津津有味,有一半则不能接受那味道,黄就是一个。
十九个新来的奴隶算是见识到新主人的大方,不用等着吃剩菜,居然可以和其他人一起吃饭,而且管饱。最重要的是,这是他们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吃食了,如果以后每天都可以吃到这种食物,真是天下间最幸福的事了。奴隶们已经开始庆幸自己被换了主人。
吃完饭,天色也黑了,众人都收了摊子。
黄来汇报今天的交换成果,一车盐换了三十五张皮毛、五个奴隶,三个陶锅换了两个奴隶、一头野猪、两块皮毛,一些腊肉和贝壳饰品换到了一个奴隶、一袋种子、五块漂亮的石头。
王炀也发现了,在集市上最常交换的东西就是奴隶和皮毛,这两样就是想通用的钱一样。盐作为必须品自然换的最多,一筐盐可够一个三四十人的小部落用上一年了。
最令人惊讶的是,木车居然被预定了五辆,大部分部落都选择用奴隶交换,所以是三十七个奴隶和三十三张皮毛。
木车成了卖的最好的货物!这还要感谢萌萌的明星效应,原始人的生活很单调,如果不聊点什么实在是太无趣了,他们孜孜不倦地谈论着今天的见闻,自然要讲到那头万众瞩目的会拉车的牛,什么?你不知道车是什么东西?来,我来告诉你,车就是有两个轮子......
不过王炀也知道,差不多也是极限了,能换得起木车的部落都是大部落,也只有那么几个。
第二天早上,王炀让兰带着五个族人和十个奴隶启程回部落,尽快准备七辆木车再运来集市。
原来部落里还有五辆木车,再花一天多的时间做两辆车,回来集市,差不多要五天的时间,还要等两天的时间,那些部落应该愿意等,毕竟有了木车,他们的速度会快上很多。
今天的集市比昨天热闹多了,还有很多今天才到的部落也开始摆摊了。
王炀依然很有兴致地逛街,在街尽头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小男孩在摆摊,那个男孩大约五六的岁的样子,小脸上挂着羞涩,摸样很可爱。不过真正吸引王炀眼球则是他卖的东西,那是一件很稀奇的东西,一张白老虎的皮毛。白老虎生活在深林里,而且极其少见,也许一万头老虎里才会有一头白老虎,因为白老虎的皮毛缺少隐蔽性,意味着白老虎需要更高超的捕猎技巧才能成活。所以成年的白老虎比一般的老虎可怕多了,可这个小孩面前,就摆着一张完整的白老虎皮。
王炀不知道这个小男孩属于哪个部落,或者说他有没有部落,没有一个部落的人会把这样一件贵重的东西交给一个小男孩摆摊,而且他摆摊的位置离其他摊位都有一些距离,好像隐隐把他排除在外。也许他是在外独自生活的独行家庭了,这样的家庭越来越少见了,因为独自在外生活很难,一般都是逃走的奴隶或是被部落逐出的罪人。而这样的人,是不敢来集市摆摊的。
王炀很好奇,他走了过去,蹲在小男孩的摊前,除了白老虎皮还有其他上好的皮毛,显然,和小男孩在一起的人一定是一个狩猎好手。
小男孩小心地看了王炀一眼,怯怯地问道:“要换虎皮吗?”
王炀善意地对小男孩笑了笑问道:“怎么换?”
小男孩乖巧道:“一箩盐加一个陶锅。”
王炀觉得很奇怪,他要换的东西自己部落摆的摊都有,他为什么不主动去换呢?他家大人呢?便问道:“前面就有一个摊,可以用皮毛换盐和陶锅,你为什么不直接去换呢?”
小男孩眨了眨眼睛,似乎这个问题超出了他能回答的区域,他正在苦苦思索应该怎么回答。
这时一个男人从小男孩的背后走了出来,王炀才发现这个男人一直在后面的树荫里,不仔细根本就看不出来。那男人体格强壮,浑身充满剽悍的肌肉,他走了过来站在了小男孩的背后。
小男孩抬头,高兴地喊了一声“父亲”。
那男人对小男孩笑了一下,王炀这时看清了那男人的脸,那是一张充满男人味的脸,坚毅硬朗,而且很冷漠,而他的眼睛居然是红色的,这样的颜色是王炀第一见到,准确来说那是深红色,这样的瞳孔,让男人有种嗜血的凶气,还显得有些妖异。
王炀看着那人的眼睛,他原来见过蓝眼睛、绿眼睛,就是从来没见过红色的眼珠,虽然有些诡异,但是还真是漂亮。这是一个新的人种?可是这男人的外观跟骨骼和其他人没什么差别,而且他的小孩眼睛是黑色的,这应该是基因突变了。
周围的人见到那人出来,小心地惊呼起来,接着又把摊位往远处挪了挪,走在路上的人见到那人的眼睛,也都避开了这一段路。只有王炀还在观察男人的眼珠,还有跟着王炀身边的两个忠心的奴隶。
那人开口了:“你要换虎皮?”
王炀在一瞬间明白了为何小男孩要独自摆摊,为何不直接去换盐和陶锅。一切都有了解释,因为男人的眼睛是红色,而这里人害怕红色。
王炀笑道:“这虎皮很漂亮,是你猎到的?”
男人点头,他有些诧异,从来没有人在看了自己的眼睛之后还和自己这么平静的交谈。
王炀摸了摸虎皮,道:“我和你换了,其他的皮毛你要换什么?”
男人道:“我见到你的部落在交换一种可以保存很长时间的肉,我要换那个。”
王炀站了起来,道:“可以,你的皮毛处理的都很好,都很柔软,我可以直接教你制作腊肉的方法。”
男人疑惑地看着王炀,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要帮助自己,他不害怕自己吗?
王炀道:“用盐腌制了以后风干就行了,但是要注意防潮,要不是会容易腐烂。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点了点头,道:“我叫肩,谢谢。”
王炀问道:“你跟着我去拿陶锅和盐,还是在这里等?”
肩:“在这里。”
王炀道:“好。”揉了揉小男孩的头发走了。
王炀回到营地的时候,向异打听肩的消息。
异道:“你见到他了?他是虎部落的人。”虎部落之所以叫虎部落不是因为他们崇拜虎,而是因为他们部落的区域里生活着很多老虎。
王炀道:“我还以为他没有部落。”
异道:“你也见到他的眼睛了,那是魔鬼的颜色。虽然他的主人没有把他赶出部落,不过他是独自在外捕猎,住的也离得远,差不多算是一个没有部落的人。”说着异又小声对王炀道:“其实我觉得他挺可怜的。”
王炀心道:原来这里的人觉得红眼睛是魔鬼的颜色,好奇地问道:“他的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
异道:“不知道,他的父母都是黑眼睛。”
王炀问道:“那他的父母不和他住在一起?对了,他还有一个儿子。”
异道:“他的父亲不认他,说不是他的种,他的母亲好像已经死掉了。他的儿子,那也不是他生的,是他在森林里捡回来养的。”
王炀觉得肩还真是有些倒霉,其实只要部落的主人站出来说句话,他的部落应该会接受他的。对异道:“我和他换了点东西。”
异道:“白老虎皮?”见王炀点头,又道:“那应该是这次集市除了木车之外最珍贵的东西。”
王炀笑道:“你想要?我可是已经说好了。”
异也笑道:“如果没有和你换车,我倒是有心跟他换。”说着看了王炀一眼道:“你换那么多奴隶干什么?冬天要到了,还是多换些皮毛保暖好。”
王炀心想:总不能说我根本不缺食物,而且在原始社会,人口才是第一生产力,现在趁奴隶好换,自然要多换些,只道:“皮毛也换了不少,风部落的奴隶有些少,人手有些不够。”
异理解的点了点头,话题一转道:“下午你还弄那个火果吃吗?”
王炀含笑道:“你想来就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吧。”
异有些不好意思的答应了。
王炀和两个奴隶拿着一个陶锅、一篓盐、三条腊肉,王炀见陶碗一个也没换出去,就又拿了两个陶碗。大家都觉得陶碗不耐摔又珍贵,不划算。
王炀把东西交给了肩,心头一动道:“三十天后,我的部落要举行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获胜的可以得到一把锋利的武器,你要不要来?”
肩好像对王炀接二连三善意有些不习惯,顿了顿后,看向王炀腰间的匕首问:“是这样的武器?”肩知道那是很厉害的武器,看那光泽和锋利的刀刃,比自己的石刀厉害多了。
王炀道:“对。”
肩看着王炀道:“好。”这次王炀总算看到肩露出一点笑意。
王炀低下头看着抱着肩小腿的小孩,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肩:“林。”
林?王炀突然想起异说的“在森林里捡回来的小孩”。王炀对林道:“再见了,林,欢迎你到我的部落来玩。”




原始奴隶主 第二十四章 公开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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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炀回到营地,想着肩的事情,如果只有一个外族人参加比赛,也太奇怪了了一点,说不定会引起族人的不满。也许应该向全社会都公布一下,王炀越想越兴奋,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或许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可以吸引高手,刺激族人的积极性,提高部落在外面的影响力,最重要的是,王炀看到了商机。看看洞部落弄的市集,他们不用辛苦地背着货物去其他部落,还可以优先换取其他部落的货物,而且前景很好,往后人们熟悉地运用工具以后,生活水平质量会整体提高,食物足够生活富余之后,人们就开始追求更高的精神享受,那时候商品也会越来越多,人们也更具有购买力。
王炀细细地思考公开举办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还会带来什么后果,如果获胜的是其他部落的热,青铜器就会流落到其他部落,只是一两件也没有什么大事。自己的部落会出名,部落里的砖房、动物、青铜还有风部落都会被其他部落知晓,人怕出名猪怕壮,部落的一举一动将会在其他部落的注视之下,或许会有很多麻烦事找上自己。
但是,这能加快部落的发展,加强与其他部落的联系,提高海部落的社会地位,对其他部落而言也是好事。
如果王炀上一次没有和奎的深入谈话,他一定不会这样做,因为他不喜欢万众瞩目,不喜欢激进的革命,他更喜欢细水长流的改善族人的生活环境,用一种更保险更稳妥的方式。
只是与奎的谈话让王炀知道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外面的部落显然已经发展到了另一个地步,而且在互相火拼融合,时间不等人,等那边的部落统一了以后,肯定会向外扩张,自己的部落绝对会受到波及。
等着别人来侵犯自己的领地,还不如现在就做准备,联合起周围的部落,形成联盟,一起抵抗外部的入侵。
王炀思路越来越清晰,一定要公开举行大会。
王炀唤来黄和焦,和他们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黄和焦都十分赞同公开举办大会。在他们看来,王炀的忧虑根本是不必要的,现在他们已经很强大了,被其他部落知道是迟早的事。
王炀一听,黄说得有理,看来自己太过小心了。
接下来就是商量了一下要如何筹办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场地就还是在广场上,招待其他部落的人就用原来的老房子,其他的事项,要预计一下要来的人数才好安排。说罢,黄出去通知要举办大会的事。
黄很有一番做戏的天赋,他并没有一出去就通知事情,而是拿出自己的青铜匕首,慢悠悠地削着一根树枝。
一个路过的人突然见到匕首的锋利,兴奋地大声问道:“黄,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这一声吸引了其他的人,大家一看,青铜匕首在树枝划来划去,轻轻松松地就把树枝分了几块,纷纷惊呼起来,几人耐不住也高声问了起来:“那是什么做的?这么锋利?”“这东西怎么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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