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系女配穿书日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田园泡
苏娇怜霍然收脚。这个气氛好像不太对啊,她还想活到新闻联播大结局呢。
暗咽了咽口水,苏娇怜呐呐道:“大,大表哥……”这是就要把她扔出去了吧?
苏娇怜闭紧眼,想着这回砸到地上又是碗大一个疤。她有点小小的忧心,最好不要砸坏了脑子。
突然,鼻前浮来一股青涩药香。伴随着那浓郁的小龙涎香,熏得苏娇怜一个机灵。
苏娇怜抬眸,正看到陆重行那张在自己跟前放大的脸,她下意识伸手,一把按住男人胸口,将人推开。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我,大,不是……”这是苏娇怜绝对不会做出来的举动。
陆重行低笑一声,握住苏娇怜撑在自己胸口处的那只手。
男人的手修长白皙,攥着纤细腕子,勾住那绣着芙蓉花的罗袖,慢条斯理的往上推,露出女子一截雪白膀子。
陆重行的动作很慢,双眸很沉,死盯住苏娇怜,略带薄茧的指腹摩挲在她白腻的肌肤上,酥麻麻的令人发颤。
啊啊啊啊……苏娇怜惊得瞪圆了一双眼,猛地矮身跌到地上,然后连滚带爬的奔出了主屋。
去它的剧情!
打开的雕花木门被大力推拉,发出“吱呀”的冲撞声。
陆重行眯着眼坐在榻上,茶盏里的香茗倾洒出来,浸湿了卷宗。装在白玉盘里的桑葚果也掉在了地上,只有那盅鸡汤好好的杵在那里。
男人捻了捻指尖,弯腰,从脚底取出一块软绵绵的东西。
棉花?
*
苏娇怜屁滚尿流的回到屋子,大口喘息,觉得自己差点厥过去。
为了避免小牙和农嬷嬷看出端倪,苏娇怜赶紧换上亵衣亵裤上榻歇息了。只是脑子里头乱七八糟的还在想着方才的事,迷迷糊糊的也不知是睡过去了,还是没睡过去。
屋内的呼吸声沉静下来,熏炉内烧着安神香,被唬的心惊胆战的苏娇怜终于神思昏沉的睡过去。
今日的安神香,怎么这么香?
“吱呀”一声,紧闭的槅扇被推开,悄无声息的跳进来一个人影。
男人脸上戴着半边面具,拿着手里的绣花鞋,走至榻旁,伸手,揭开被褥,露出一只白玉足。
那玉足又白又嫩,搭在藕粉色的被褥上,脚尖粉嫩,就似玉蚌般柔软无骨。
男人腕一抬,小巧的绣花鞋散着珍珠玉色,十分合适的穿在女子脚上。
陆重行握着那纤细脚踝,半张俊美如俦的脸隐在暗色里,舔了舔唇,神色不明。
睡梦中的苏娇怜有些不适的翻了个身。
陆重行缓慢抬手,抓着那脚,按到了脸上。散着温热的脚贴在银制面具上,那凉意自脚底钻入四肢百骸。
果然,还是不穿鞋的时候,触感更好。
苏娇怜咂了咂小嘴,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后背发凉。她抓了抓被褥,动了动脚趾,裹紧自己的小被子。
脸上一阵酥麻,温温软软的就像被棉絮拂过。
陆重行垂着眉眼,低笑一声。
天凉了,该让这小东西现原型了。一个人的变化不可能一下子就这么大,所以,你到底是谁呢?
屋外凉风席卷,吹入一室栀子花香。
男人起身,欲走,却是突然看到了那被压在软枕下头的东西。他伸手,将其抽出来。
宝蓝色的封面上,写着斗大五个龙飞凤舞的字:《媚狐风月录》。
陆重行挑指,翻开一页,在暗中视物,脸上笑意更甚。
真是好好学习的乖孩子。
将书籍重新塞入软枕下,陆重行起身,挺拔的身形站在榻旁,将槅扇处照进来的月色遮的半点也无。
男人静站片刻,终于动身。
他将手里的棉花团塞到榻下的绣花鞋里,拢袖而去。
佛系女配穿书日常 69.第 6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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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在走。她甚至能感觉到男人近在咫尺的呼吸声, 沉稳,有序,带着清冷的温烫。
苏娇怜颤了颤眼睫,保持最后的倔强——坚决装晕不睁眼。
开玩笑,她也是要面子的好吗?
身下是软绵绵的床榻,身上盖着细薄顺滑的绸缎被子,苏娇怜身娇体弱的躺在那里, 纤细睫毛轻颤, 整个人柔弱的不堪一击。
陆重行垂目, 弯腰将人放到榻上。两人离的极近, 男人的呼吸声洒到苏娇怜苍白的面颊上。呼吸炙烫, 那粉瞬时便从如花般的白细面皮中浸润而出。女人的眼睫颤的更厉害。
陆重行面无表情的松手,抽手时略过女子那头垂顺的青丝长发, 指尖不经意的勾出一绺。
长发下,是一双玉耳。
那双耳,透着薄粉,衬在那抹玉色象牙白的纤细粉颈上, 更添嫣红。
那耳垂,又细又薄,透着股象牙粉, 让人不自觉的便想,若是尝在口中, 该是何等绵软滋味。而这小姑娘, 也应当会在他怀中, 颤栗如花。
身后跟进一大堆人,吵吵嚷嚷的十分闹腾。陆重行收敛心神,拢袖而立,修长暗影打下来,完全笼罩住苏娇怜纤细的身子。
榻上,女子歪着柔软脖颈,粉唇轻抿,掩在绸被内的小手暗暗攥住身下的裙衫。
按照剧情,她此次昏倒,应该是被沙雕接住后抱进了马场旁边专门用来休憩的屋子。然后流言四起,她苏娇怜再次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笑谈。
可如今,这抱她的人,却变成了陆重行。
“表哥,我已经命丫鬟去请大夫了。”榻旁传来一道陌生的女声,苏娇怜想,这应该就是栖霞县主了。
栖霞县主的祖父是当今老皇帝的亲兄弟,她与陆重行是三辈内的表亲关系。在书中,栖霞县主对于陆重行是有几分情意在的。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陆重行是栖霞县主的白月光。
只可惜,栖霞县主并不知道,她苦苦追寻的这抹白月光已经是深潭里的一抹死水,阴的发黑。
不大的屋子里塞满了人,苏娇怜亚历山大的躺在榻上,保持镇定。
大夫来的很快,是马场里专门养着的。
“这位姑娘只是中了暑气,休憩片刻就好。”
有小丫鬟捧了消暑的香薷饮来,陆嘉上前道:“大哥,我来喂吧。”
苏娇怜一个机灵,装作幽幽转醒的样子。她撑着脑袋,娇弱的靠在那里,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榻旁的陆重行。
男人的身量很高,站在马场上时不觉得,一进屋,那股子压迫感就迎面扑来。在加上苏娇怜如今正躺在榻上,故此在仰头看着男人时,便更觉其浑身带着慑骨寒意。
外面的日头很大,屋子里呆了一圈人,光线不是很好,苏娇怜看不清男人的表情,但她知道,男人肯定又在想,这位表姑娘真是越发的放荡不羁了,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敢做出往男人怀里扑的事。
不知廉耻的苏娇怜面色苍白的扶额,吃了香薷饮,声音细细道:“我还是先回去吧,扰了大家雅兴,实在是过意不去。”
陆嘉立即道:“我与你一道回去。”
“不必了,我自己回去便好。”
陆嘉本也就是客气一番,听苏娇怜说完,犹豫片刻后就“勉为其难”的点头了,然后拉着她的手殷殷叮嘱一番,就跟担心女儿被野猪拱去的老母亲一样。
毕竟她今日可是准备在栖霞县主面前大展风采,好好讨好一番这位日后的皇室长公主的。
原因无它,只是因为,在陆嘉上辈子时,这继任了皇位的人是栖霞县主的嫡哥哥,肃王府的世子,太叔成宁。
不过陆嘉不知道的是,在她死后,这太叔成宁没当几天皇帝也死了,最后这皇位,还是会落到陆重行手里。
陆嘉一方面虽然喜欢陆重行,但另外一方面却对太叔成宁这位小世子也十分感兴趣。算起来,这位太叔成宁在书中也是份量极大的一位男配。
朝廷众人皆知,皇上无子,日后继任大位之人必是要从皇室血脉中进行挑选。
如今,有资格竞争的除了肃王府的世子太叔成宁,就只剩下一个礼王太叔启。
太叔启乃宫女所出,并没有背景后台,三十三岁了都未娶亲,只有几个通房姨娘。皇城人都觉得,老皇帝这皇位大致是会传给那小世子,太叔成宁。因此,无人敢在太叔启身上押注。
一方面是太叔启与太叔成宁还是明面上的竞争者,另外一方面是如果谁将女儿嫁给了太叔启,那不就是明摆着在打太叔成宁的脸嘛。太叔成宁已是半个赢家,谁都不愿得罪这位未来的皇帝。
而作为太叔成宁唯一的庶妹,栖霞县主的地位自然也非同凡响。
“表哥,我前日刚刚得了一匹汗血宝马,却桀骜难驯,不知表哥可否帮上一把?”栖霞县主戴着女式的小巧紫金冠,身着胭紫色骑装,娇小玲珑的站在陆重行身边说话,刚刚及笄的小脸上带着难掩的傲气。
可惜这个男人十分的不解风情,“苏表妹身子不适,我先送她回府。”
被男主当成了挡箭牌的苏娇怜:我不要!我不想!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栖霞县主脸上甜笑一冷,看向苏娇怜的目光充满敌意。
变成了箭靶子的苏娇怜抱着绸被缩在榻上,面色更白,“不劳大表哥费心……”
“走吧。”陆重行不耐烦的打断苏娇怜的话,直接转身就走。
苏娇怜一看周围女子,尤其是栖霞县主那副要将她生吞活剥了的模样,赶紧缩着脖子跟了上去。
两人走出去一段路,日头陡然阴暗下来,然后又热烈起来。
苏娇怜下意识抬头看一眼,额角被滴到一滴水。她抬手抹去,眼前是明晃晃的日头。
“噼里啪啦”一阵急雨落下来,日头却依旧大的厉害。这是一场太阳雨。
“落雨了。”走在前头的男人突然道。
苏娇怜抬手,用罗袖遮雨,往马车的方向疾奔而去。这是她下意识的动作,毕竟谁避雨都是往能遮雨的地方跑。只是苏娇怜却忘了她脚上不跟脚的鞋,才跑了几步就掉了。
无奈,她只得又顶着雨将鞋寻回来穿好,然后讪讪的看一眼身后的男人。
跟苏娇怜的狼狈模样不同,男人看到落雨,也未疾奔而行,依旧慢条斯理的冒雨而走,闲庭散步般。
雨又急又大,等丫鬟奴仆寻好油纸伞过来时,雨已经停了。
干燥的青石板路上被覆了一层濡湿痕迹,路两旁的青葱郁木被雨水洗涤,散发出更加干净明亮的颜色和气息。
苏娇怜半湿着衣衫坐在马车厢里,身旁是同样湿了骑装的陆重行。
苏娇怜身上的骑装紧紧贴着肌肤,颜色细薄,透出肌理。她环着身子,蜷缩在角落,湿漉的长发贴在后背,薄薄一层,腰臀尽显,简直是鸵鸟埋沙。
陆重行只看一眼,就面无表情的别开了脸。
男人身上的骑装不透肌肤,只贴在身上,将那份宽肩窄腰的身材和八块腹肌暴露的一干二净。
这是陆重行的马车厢,很大,像个小房间似得五脏俱全,甚至还有一个隔间和一个小小的衣柜。
男人打开衣柜,从里头取出一套干净的袍子,转身拉好马车厢中间的隔帘,径直去换了。
苏娇怜湿漉漉的坐在那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她捂着小鼻子,看一眼那被拉的严严实实的帘子,噘起小嘴。
她才不会偷看他呢。男人都是大猪蹄子,有什么好看的。
“换上。”帘子被猛地拉开,兜头扔过来一件长衫,将苏娇怜整个人都罩在了里头。
长衫上有清冷的小龙涎香味,是陆重行的衣服。
苏娇怜抱着衣服,正准备去后头换,就听男人道:“把鞋扔了。”
苏娇怜低头一看,自己的绣鞋糊着泥水,已经把马车给踩脏了。
燥红了一张小脸,苏娇怜褪了鞋,赤着脚进后头。她换好衫子,拢着湿发,正欲出来,又听外头的人道:“别动,在里头呆着。”
马车辘辘行驶起来,苏娇怜才恍然想起,这是古代,露个脚都要被娶走的地方,她如今衣衫不整的跟陆重行同坐一辆马车已属大忌,哪里还能面对面,眼瞪眼的坐在一起。
想到这里,苏娇怜沉静下来,乖巧盘腿坐在那里。
帘子外,男人换了干衣裳,单手挑起那只泥水斑斑的绣花鞋,从里头抽出棉絮。
绣花鞋温热,似乎还残留着女子肌肤上的温度。男人想起前夜那柔弱无骨的触感,和方才透着白腻色的腰臀,眸色微深。
干干瘦瘦的一个人,哪里知道竟是那么绵软的一只。
不知马车行了多久,苏娇怜歪着身子,倒在软垫上,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帘子被挑开一角,男人微侧眸,看到躺在里头的苏娇怜。
身上穿着他的长衫,素白如雪,青丝云瀑般散开,藕臂压着袖角,露出雪白膀子。因为长衫太大,香肩微露,藕荷色的小衣带子勒在白细肌肤上,衬出细细的红色勒痕。
看上去又乖又小。
蠢得毫无戒心。
苏娇怜再迟钝,在陆重行炙热深邃的目光下,还是察觉到了些许不正常。
这个人不会是现在就想着要剥了她的皮吧!
苏娇怜颤巍巍的端起面前茶碗吃一口茶,压一下惊。
男人突然开口道:“茶凉了,换盏热的吧。”
苏娇怜眨了眨眼,嘴里还含着一口茶水,腮帮子鼓囊囊的抬眸看过来,更衬得一双眼乌黑澄亮。
她咽下那口茶,小小摩挲了一下茶碗,声音细细道:“我吃的是我的茶,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大表哥怎么知道,我的茶是凉的,还是热的呢?”
女子抬头,露出一张我见犹怜的俏丽面容来,眉梢眼角带着风情,说话时,将手里那盏吃了一口的香茗往陆重行面前推去。
佛系女配穿书日常 70.第 7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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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真是太刺激了。
“姑娘, 大姑娘方才差丫鬟过来, 说让您不要忘了明日之约。”小牙推开雕花木门, 声音憨憨道。
小牙口中的大姑娘是陆嘉。英国公府大房只有陆重行一个嫡子, 二房和三房的姐儿都比陆嘉年岁小,所以陆嘉一来,便占了英国公府大姑娘的名号。
苏娇怜回神,面若飞霞,慌张点头。
再过一月,就是陆嘉的生辰了。
陆大老爷爱屋及乌, 对陆嘉这个继女也是呵护备至。他今次准备替陆嘉大办生辰宴, 想借此机会,将她介绍给皇城内的贵女公子哥们认识。这也是在变相承认陆嘉的地位。
陆嘉的生辰是每年处暑日, 一年内最热的日子。而陆重行的生辰是每年大寒日, 一年内最冷的日子。当看到作者这个设定的时候,苏娇怜就想,怪不得是男女主, 连生辰都对立的这么有个性。
翌日, 天气清朗。
苏娇怜换过今年夏日新制的裙衫,端坐在青绸马车内,低眉顺目的捧着一碗茶水轻抿。
陆嘉着一件青萝色长裙,身材高挑纤瘦,梳流苏髻, 看着越发温婉宜人。
“表姑娘近日里与大哥如何了?”陆嘉试探着道。
听陆嘉提起陆重行, 苏娇怜一瞬时便白了脸。她小小幅度的摇了摇头, “不甚好。”
昨晚刚刚才不小心脸撞了脸。
陆嘉不着痕迹的扬起一抹笑,然后压下,露出一副温柔模样安慰,“表姑娘莫急,过会子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苏娇怜疑狐的看了一眼陆嘉。
今日本来是她跟陆嘉约好,来给陆嘉取生辰礼的日子,却不防陆嘉竟带了苏娇怜去了书斋。
这是皇城内最大的书斋,墨香斋。
自穿越后,苏娇怜头一次出府,也是头一次进古代的书斋。
书斋很大,共有三层,满目望去,琳琅满目,皆是各式书籍。苏娇怜深嗅了嗅,闻到一股清香的淡墨味。
“表姑娘与我来。”陆嘉神秘的领着苏娇怜往书斋内去。
苏娇怜亦步亦趋的跟着,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这次走的剧情。
陆嘉哄骗着苏娇怜拿了许多十八禁的古代言情小黄文回去,让苏娇怜照着上头的比如狐狸精夜勾多情书生,村长富贵一定要跟我钻草垛等奇葩情节去勾引陆重行。
“这些书都是我为表姑娘精心挑选的。”陆嘉将早早备好的一捆书推到苏娇怜面前。
……你这馊主意真棒。
苏娇怜面红耳燥的翻过一页,声音细细道:“这,这是……”
“表姑娘不必害臊,”陆嘉劝道:“所谓烈男怕缠女,只要表姑娘与大哥生米煮成熟饭,还怕老太太不与表姑娘做主吗?”
陆嘉这句“生米煮成熟饭”可说到了苏娇怜心坎里。
苏娇怜当即便点头,一脸郑重的抱着那捆书,“还是嘉妹妹对我好。待我日后嫁给了大表哥,定然不会忘了嘉妹妹的。”
陆嘉含笑点头。真是蠢笨。
买完了书,苏娇怜与陆嘉又去了衣饰铺子。
苏娇怜提前在铺子里给陆嘉定了一套头面,今日正好来取,顺便看看可有什么不足的,也好及时改。
铺子里衣裳首饰俱全。苏娇怜趁着陆嘉试戴头面的时候看中了一双绣花鞋。
“姑娘真是好眼光。您瞧这上头的珍珠,就是全天下都寻不出第二双来。”
苏娇怜看一眼那镶嵌在绣花鞋头的一双半颗乳白珍珠。一只绣花鞋上镶半颗,豆大浑圆,确非凡品。绣花鞋面以藕粉缎面而制,侧边绣着两只捣药玉兔,那白珍珠就变成了浑圆白月,捣药玉兔仰目望去,神态憨憨,十分喜人。
苏娇怜确实喜欢。
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苏娇怜当即便准备要了,却不防那掌柜的道:“不知姑娘是何鞋码?我这鞋做的刁钻,一般人可穿不上。”故此这般好的鞋,才会到如今都没卖出去。
这脚胖的不行,脚太瘦也不行。脚大不行,脚太小了又不行。偏要那骨肉均匀,侬纤得宜的才可。最好还要肤白如玉,才能衬出这缎面的藕粉嫩色。
那掌柜的又道:“这鞋若姑娘能穿上,便是送给姑娘都行。万物皆有灵,姑娘若能穿上,便是与这鞋有缘。”
苏娇怜拿起那鞋,小小巧巧一只,巴掌大小,好似是她的鞋码……
“我试试。”
苏娇怜拿鞋去了里间,褪下旧鞋穿上,果真一脚刚好。
乳白的珍珠散着温润玉色,捣药玉兔掂着脚儿,正憨态可掬的仰头瞧着她。绣面周身满是清丽绣纹,触手绵软舒适,穿在脚上十分贴合,就似合该是她的一般。
只是她这脚突兀比原先小了那么多,又纤细了许多,穿着这鞋出去难免会惹人起疑。不过好在女子裙长,只在行走时偶露出一小片鞋尖,应当瞧不出来。
那掌柜的见苏娇怜将这鞋穿上了,面色大喜,当即就打包把它送给了苏娇怜。
不要白不要的东西。苏娇怜不再犹豫,直接提溜着走了。
日落时分,苏娇怜与陆嘉回到英国公府。
她先将那捆书置在了梳妆台下头的小柜子里藏好,然后神色欣喜的换上那双新买的绣花鞋,颠颠的在屋子里头奔了一圈。
果然还是合脚的鞋最舒服。天知道她穿原身的鞋走路都怕什么时候就掉了。
穿着新鞋,闻着隔壁院子里头传来的栀子花香,苏娇怜准备饭后溜达一圈。
这栀子花园苏娇怜去过数次,晚间并不会有人,所以她径直就提着灯笼去了,也没唤小牙跟着。
白日里来时,那栀子花望如积雪,香闻百里,十分震撼。一到晚间,事物模糊,氤氲灯色下,栀子花细腻甜香的味道由四面充斥而来,不似木樨花般呛鼻,香的很是合人胃口。
但是今夜,这香味中却莫名多出了一股铁锈腥气。
当苏娇怜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她只感觉自己脚踝黏腻腻的似被什么东西箍住了。
“啊……”苏娇怜猛地惊叫起来,下意识往下一踩。
脚底软绵绵又硬邦邦的不知踩到个什么东西。
苏娇怜手里的灯笼落到地上,错眼间,她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男人。戴着半边银制面具,露在外头的肌肤苍白一片,身上的血腥气被栀子花香覆盖处,树影参差间,借着花枝繁茂,掩藏了踪迹。
陆重行?别以为你戴了个面罩我就认不出来你了!
苏娇怜瞪圆了一双眼,脑中闪过许多想法。最后从记忆里拎出一段女主夜半勇救男主的狗血戏码。
男主嘛,当然要女主来救了……
苏娇怜仰着小脖子,慢吞吞的转身,假装没看到地上的人,刚一动,却被一把攥住了脚踝。
“现,现,现在的野草都这,这么扎人啊,啊……”
苏娇怜结结巴巴的蹬了蹬脚,没蹬开,再使劲一踹,不知道踹到什么软绵绵的东西,终于挣脱开,疾奔而去。
躺在地上的男人戴着面具,脸上被踩了一脚,他视线模糊的握着手里的那只绣花鞋,缓慢阖目。
很好。
*
直到奔回屋子,苏娇怜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绣花鞋不见了一只。
她神色呆滞的盯着自己的脚看了半晌,终于还是决定返回去找找自个儿的鞋,顺便看看男主。
陆重行虽然是个变态,但苏娇怜做不到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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