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贱偶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容光
秦真的外婆年轻时学过俄语,就爱拉着她秀一秀。她也就十分配合地一口一个“啊外婆你好棒”或者“外婆我好崇拜你嘤嘤嘤”,外婆就会一边笑一边戳戳她的脑门,末了说一句:“我家丫头就该学外语,今后读大学了可千万要听外婆的,瞧你这语言天赋,准是遗传了你外婆!”
只可惜她连大学的门槛都迈不进,拿着录取通知书在家痛哭一场,然后平静地接受了父母的决定——放弃大学,把读书的机会让给她那天资聪颖的弟弟。
彼时外婆已经去世了,没有人会再摸摸她的头,笑眯眯地夸她有语言天赋。她收起那些天真无邪的童年记忆,转而一头扎进了复杂的社会,在白璐以及其他的高中同学高高兴兴地跨进大学校门时,不得不一遍又一遍从别人的冷眼中学会如何适应社会,如何放下曾经的骄傲,将自己更好地融入小市民的人生。
所幸她那个天才弟弟不负众望,从小学起就一路过关斩将拿下奥数、英语竞赛等诸多奖项,到了初中更了不得,拿下了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
于是秦真也就释然了,当初弟弟也哭着闹着要让她读大学,她仗着年纪大,硬是把机会让给了他,天知道做出这个决定花了她多少勇气。
还好,还好秦天争气。
大中午的阳光普照,天气又暖和,公交车上的人都昏昏欲睡,秦真也出神地回想着这些杂七杂八的事。
公交车到了途中的一个站,有人上了车,走到她身旁的时候冷不丁问她:“请问纸袋能挪一挪吗?”
“噢,好的——”秦真回过神来,赶紧把身旁空座上的纸袋拿起来,抬头对那个人笑一笑。岂料笑意还没抵达眼底,她就猛地愣在那里。
就好像刚才还阳光和煦的天空突然一下塌了下来,顿时天崩地裂,日月无光。
公交车上那么嘈杂,还反复播放着一些说不出名来但是大街小巷都在放以至于人人都耳熟能详的歌。可是秦真的耳边忽然一下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嗡的一声,像是有人把所有介质都抽走,于是再也没有任何声音可以传播到她的耳朵里。
她甚至死死揪着装衣服的纸袋,就这么错愕地望着眼前的人,然后慢慢地吐出两个字:“……孟唐?”
短短两个字像是花光了她全部的力气,他的名字明明陪伴她度过了七年青春时光,甚至一路从她还扎着天真无邪的公主辫起,像首唱不完的歌一样单曲循环到她学会熟练地对着镜子化妆那一天。
可是如今,再一次说出这两个字,她竟然嗓子发干、喉咙紧涩,就好像是深埋地下已久而全身血肉萎缩后的木乃伊,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没有哪一个地方可以动一动。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少年以成熟男人的姿态就这么凭空出现在她面前,带着一如既往干净温和的眼神,五官英俊一如从前。
于是她又想起了自己曾经满怀少女心思地在那个时候还很流行的带锁日记本上写下这样一段煽情的话:他站在透明的光线里,侧脸被阳光照得清亮柔软,而我只是这样看着他,都觉得像是有人在我心里注射了一剂阳光。明明是寒冬的早上,外面还下着小雪,可我心里像是有一颗小太阳,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温暖光芒。
文科生的气质实在是煽情得可怕,无数纷杂的念头像是筛子里的面粉一样,一经晃动就刷刷地落在神经上,晃得她眼花缭乱、心神激荡。
而此刻,孟唐站在她眼前,一身温和的灰色针织衫竟然让她产生了一种刺眼的错觉。
就好像全身上下都在发光。
她连牙齿都在发抖,血液一路叫嚣着狂奔到心脏。
扑通,扑通。
这是一个怎样突然的重逢?
而在这样短暂到可以用须臾来形容但对她而言却犹如好几个世纪般漫长的时刻,她听见面前的男人用清冽温润甚至带有那么几分浅浅笑意的声音惊讶地对她说:“你认识我?”
窗外阳光明媚,一切都美好得不太真实。
而秦真坐在原地,明明不太怕冷的她头一次感受到了寒冷刺骨的严冬滋味。
犹如晴天霹雳,犹如突坠冰窖,犹如心肌梗塞,犹如血栓发作。
最佳贱偶 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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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不是没有想过有朝一日重逢时的场景,哪怕没有真的在一起过,她也幻想着他会走向她,微笑地叫着她的名字,像是阔别已久的老同学。
毕竟他们从初中到高中都是一个班的,偌大的b市,几万名同龄学生,这也是一种缘分。
然而秦真无论如何都没想到,真正重逢的这一天,他竟然真如想象中那样笑得干净美好地望着她,只可惜出口却是一句令她魂都差点丢了的话。
“你认识我?”
换种说法,这句话的意思是:请问我认识你吗?
他不记得她了。
她曾经暗恋七年的人不记得她了。
……
有那么一瞬间,秦真很想哭。
因为她固执已见地对白璐强调过很多次,她暗恋孟唐七年,是七年,不是六年也不是八年。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在那七年之后的又一个七年里,其实她一直没有忘记过他。
所以其实算起来也许根本不止七年。
她悲哀的,无可救药的,无疾而终的初恋。
秦真在一瞬间感受着山洪暴发、飓风突起、火山喷发以及各种自然灾害同时袭来的可怕感觉,却见面前的男人忽然间低低地笑起来,无可奈何地坐在她旁边,回过头来叹口气。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活像是讨不到糖果的孩子?”那样温柔和煦的嗓音在耳畔响起,秦真几乎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然而紧接着孟唐便以无比熟稔的姿态证实了这一幕,因为他对她弯起唇角,无比肯定地吐出两个字,“秦真。”
于是秦真骤然回魂,就跟被召唤师召唤而来的神兽一样敏捷迅速。
她忽然意识到,孟唐在跟她开玩笑,他从一开始就认出了她。这也就证明在这么漫长的时间里,他一直记得那个叫秦真的老同学。
孟唐问她:“你去哪里?”
她答:“la lune室内设计。”
“你在那里上班?”孟唐的语气有点诧异。
“不是,我负责我们公司和那边的合作。”
孟唐莞尔,“这么多年不见,你都已经是个能干的事业型女强人了。”
秦真红了脸,勉励克制住不知往哪里放的手脚,强壮镇定地说:“就是个业务员罢了,根本没办法跟你比的。”
“你知道我的状况?”孟唐扬起了眉毛,明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不知道为什么被他做出来就可以拥有行星撞击地球的功效,掀起一片少女情怀。
秦真承认了,“你那么厉害,先是考上了首都大学的法学专业,然后又被导师推荐去斯坦福大学硕博连读,谁会不知道?老同学里都传开了,美名远扬的孟教授已经成为我们炫耀的资本了。”
孟唐笑起来,右脸露出了那一只浅浅的梨涡,像是斟满了全世界最醉人的芬芳。
秦真的心已经快要跳出喉咙了。
然后两人像是所有阔别重逢的老同学一样进行了非常平和的交流,就在公交车停下来的时候,孟唐出言提醒她:“到站了。”
秦真笑着起身下车,不忘回头对他挥挥手,笑容满面地说了句:“再见!”
孟唐也笑着对她说:“同学会见。”
她一直笑靥如花,直到公交车消失在视线里,整个人才慢慢放松下来,嘴边的笑意也消失不见。
等待那么多年,换来了一次平和温馨的谈话。
不足十分钟,熟稔亲切,却又疏离客气。
她和他心心念念的人终于破天荒地在一起坐了一次,这是曾经的她梦寐以求很多年的事情,每回都盼着老师能把她调到他身边去当同桌。
然而在他们当同学的七年时间里,他身边的人来了又走,却始终没有轮到她。
是巧合,也是遗憾。
秦真吸了吸鼻子,忽然红了眼睛。
这大概是混迹职场那么多年的她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丁点少女心了,关于她的初恋,关于孟唐二字。
她拎着纸袋转过身来,却猛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宾利,程陆扬坐在车里,从开着的窗口看着她,也不知注意她多久了。
她猜刚才自己傻了吧唧朝公交车上的孟唐挥手然后久久不愿离去的痴情场景也被他尽收眼底。
在跟着程陆扬亦步亦趋地往大厅里走时,秦真忍不住为自己解释说:“刚才碰见一个老同学……”
“是吗?”程陆扬听起来似乎并不感兴趣,淡淡地看她一眼,踏进电梯。
“因为太久没见,所以就忍不住缅怀了一下同学情谊。”她又补充说,跟着踏进电梯。
“哦。”
“所以站在那儿发呆不是因为舍不得,其实就是一时之间感慨万千,人嘛,年纪大了总会多愁善感一番。”她继续打哈哈。
“看得出。”程陆扬居然十分配合。
秦真于是露出一抹笑容,今天的程总监真是破天荒的可爱。
却听可爱的总监大人露齿一笑,漫不经心地说:“秦真,我有没有说过,今后别在我面前说言不由衷的话?”
“……”
“你说谎的时候,脑门儿上就刻着四个大字:我是骗子。”程陆扬没了笑脸,很快走出电梯,扔下一句,“是个人都看得出你对车上的老同学念念不忘余情未了一往情深海枯石烂,你当我和你一样出门不带智商?”
“……”又一次被狠狠地羞辱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秦真和程陆扬的相处还是一如既往的充满跌宕起伏的剧情感。
程陆扬的嘴还是那么贱,秦真的脾气还是那么好,只除了随着熟悉度逐渐上升,秦真已经开始适应了程陆扬的说话模式。
人家都是吃米饭长大的,但程陆扬不一样,这人就跟□□长大的似的,说起话来不喷粪心里憋得慌。
但秦真很快也就发现,虽说程陆扬嘴毒,但是心肠不毒,甚至偶尔还会表露出一点善良的影子来。
比如方凯的妈妈经常生病,他基本十天半个月就会请假一次,而程陆扬从来不扣他工资,总是一副老子是国家领导人的样子很炫酷地说:“算大爷赏你的!”
比如天气热起来了,她每回到公司的时候,方凯都会给她端来一杯冰咖啡,帮她一解暑气。刚开始她以为是方凯的好意,感激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尔后某天来得早,看见方凯从楼下的咖啡店里端上来三杯咖啡的时候,才得知原来那是程陆扬的吩咐,他们三人一人一杯,没有谁被落下。
再比如有一次她刚从公交车上下来,就看见程陆扬在公司门口弯腰朝一个乞讨的老人手里塞了几张粉红色的钞票。那老人眼睛瞎了,只摸得到手里的钱,也没来得及感受面额是多少,就一个劲鞠躬道谢。
秦真震惊地站在原地,看着程陆扬走掉之后,老人猛然间摸出了手里究竟有多少钱,整个人都僵住了。
那一刻,她心里冒出两个念头:第一,真他妈是个高富帅!第二,程陆扬是不是还有个双胞胎兄弟?
这个人好像变得越来越不像曾经认识的那个程陆扬了,只除了嘴贱一如既往。
反正秦真是越来越不怕他了。
la lune跟不少中小型房地产公司都达成了协议,并且因为程陆扬带领的一群设计师都是经过他亲自挑选的,设计出来的房屋布局与以往传统的装修风格有很大不同,充满年轻时尚感,在业内的名气也渐渐大起来。
而这一次,程陆扬的成功与远航集团无关。
短时间内,程陆扬变得越来越忙。秦真要来公司找他一次,还得提前好几天预约。
初夏的时候,市中心新规划的一批电梯公寓竣工,程陆扬更是忙得不可开交,秦真来取设计图的时间也改成了晚上。
经常是她走到走廊上时都能看见程陆扬在办公室里专注地看着电脑屏幕,间或移动鼠标修改些什么,十分辛苦地在加班。
她敲敲门,以一副老熟人的语气问他:“哟,总监大人又在加班了,今儿又赚了几百万啊?”
程陆扬瞥她一眼,“不多,刚好买得起几百万个你。”
“……”
然后秦真就等着拿设计图,坐在办公室里,顺便把欧庭那边送来的客户文件给程陆扬报备一下。
有一天拿了好几个文件袋来,为了区分户型,颜色各不相同。她把文件袋递过去,解释说:“红色的是一百平米以内,蓝色是一百到一百五,绿色是一百五到两百。”
程陆扬的手僵在半空,然后以平常的口气说:“桌上有笔,你帮我标注一下。”
秦真又耐心地重复了一遍顺序,“红色的是一百平米以内,蓝色是一百到一百五,绿色是一百五到两百。我觉得这个挺好记的,没必要标注。”
程陆扬径直从笔筒里拿了只笔出来,简短地命令道:“标注。”
秦真觉得奇怪,抬头看他,却发现他的脸色阴沉沉的,只得接过笔来耐心标注。扫了眼他身上穿的橘红色休闲服,她还颇有闲心地开了个玩笑:“总监你今天穿得真风骚,普通人都不敢把这颜色往外穿呢,简直闪瞎眼。”
程陆扬很快问道:“什么颜色?”
“啊?”她还在低头标注,随口笑道,“橘红色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穿着这套衣服出去,除非是傻不啦叽的色盲,不然谁看到这颜色都会笑你风骚又高调。”
不待程陆扬反应,秦真又继续兀自说笑:“说起来我早就想问你了,那么灿烂鲜艳的衣服就你敢往外穿,每天照镜子的时候也不怕闪瞎自己的眼睛?虽说你穿起来也很好看,但难免太招摇过市,叫人以为你是内心缺点色彩,不然干嘛把自己打扮得这么花枝招展的?活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对色彩具有超强辨识能力——”
程陆扬的脸色骤然变了,忽然打断她的话,冷冷地说:“你可以走了!”
秦真才刚写完最后一笔,闻言笔尖一顿,顿时在纸上染出了一个黑漆漆的小圆点。她诧异地抬起头来,却见程陆扬面无表情地看着她,黑漆漆的眼珠子里盛满怒意。
“程总监——”她已经熟稔到可以毫无顾忌地对他发问了。
可是还不容她提问,对方已然指着门的方向,一字一句地对她说:“麻烦你,立刻出去!”
这已经算是非常客气的言辞了,可是被程陆扬以这样的姿态说出来,效果不亚于一个字:滚!
最佳贱偶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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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秦真觉得莫名其妙。
她试着揣测程陆扬的心意,于是开口问他:“是不是我什么地方做得——”
“出去!”再一次,程陆扬一字一句地对她说,目光冷冽得像是刀子一样。
“我只是开玩笑而——”
“出去!”
“你能不能听我把话——”
“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程陆扬完全没有听下去的*,不管是语气还是眼神都没有一丁点温度。
秦真终于再也没办法好脾气且厚脸皮地继续赖着不走了,她拿起桌上装有设计图的文件袋,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走。
子曾经曰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可是今天她算是彻彻底底看明白了,小人也好,女人也好,没人比程陆扬更难养!
就在她耗费几个月的时间好不容易离他近一点了,可以友好平和地相处下去了,他却忽然莫名其妙地对他发了一通火。
不管她再怎么自诩是女金刚、糙汉子,可她毕竟还是个女孩子,被人指着鼻子让她滚,简直是瞬间自尊全无。
秦真死死捏着文件袋,步伐很快地消失在电梯里,明亮的灯光下,她的自卑渺小无处遁形。
是她错了,她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给几分阳光就灿烂。
她怎么会忘了呢?他可是高高在上的程家二少爷,心地善良跟她无关,关爱弱者也跟她无关,买咖啡什么的真的就只是乐善好施。她凭什么以为自己能和他友好相处,像是朋友一样?
笑话,你见过奥巴马什么时候和卡扎菲把酒话桑麻过?
秦真在电梯里站了很久,最后才走出去。
而办公室里,程陆扬冷着一张脸立在窗前,因为楼层太高,从窗口看下去,人影只有一个小黑点那么大。
以往他会让方凯把秦真送回去,然后开车回来接他,可是今天方凯又因为母亲的身体不好请假了,就连程陆扬自己也得坐出租车回家。
墙上的时钟发出轻微的哒哒声,极有规律,程陆扬烦躁地扫了一眼,发现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la lune虽然位于市中心,但是这条街算是大公司云集的商业街,这个时间几乎大家都下班了,街上的人少得可怜。
想到那个女人家住二环路以外,偏僻得就跟偏远山村似的,他站在原地阴沉了将近一分钟,这才抓起桌上的手机和钥匙走出办公室。
秦真很生气,走在空荡荡的街上有种孤魂野鬼的感觉,这个点公交车也下班了,偏偏这个地方又不好打车。
她想快点走到人多一点的地方去,于是选择了从一条比较宅的巷子往另一条热闹的街穿过去,谁知道意外就发生在这时候。
秦真走得很快,毕竟是小巷子,哪怕有路灯,一个人走着也怪可怕的。
结果走到三分之一的地方时,身后忽然有人飞快地冲了过来,一把抢了她手里握着的手机,然后朝着出口不要命地奔去。
一个月前在雨夜昏倒那天,秦真才刚丢了旧手机,现在这个是她牙齿都快咬碎才狠心买来的note 3,想着业务需要,买个破手机屡屡送修还不如一次性换个好点的。
眼下被人抢了,秦真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想也不想地就朝着那个戴帽子的人追了上去,嘴里大喊大叫着“抓小偷”。
那人也给她吓了一跳,跟了她一段路,见她一个弱女子,想着抢了手机她大概也是没勇气追上来的,于是瞧准了时机就下手。谁知道她不要命地追了上来,嘴里还可劲儿嚷嚷着。
出了巷子可就是人群热闹的中心街了,万一有人狗拿耗子,说不定他就栽在这儿了。这么想着,那个男人倏地停住了脚,回过头去看着朝他跑来的秦真。
秦真倒是不知道他为什么停下来,谨慎地停在离他几步以外的地方,凶巴巴地吼道:“把手机还我!”
男人笑了,“还你?你做梦呢?”
声音粗哑,棒球帽压得低低的,阴影遮住了面容。
那个手机几乎花了秦真一个月的工资,她心疼又气愤,瞧着手机被他握在手里,想也不想就冲过去抢。那男人没想到她这么大胆,居然被她扑了个措手不及,险些叫她把手机又抢回去。
秦真对着他又打又踢,铁了心要抢回手机,嘴里一个劲喊着救命。那男人一见巷子另一头有人跑来,心里也是又惊又怕,霍地从裤子口袋里拿了把水果刀出来,恶狠狠地要秦真滚蛋。
秦真重重地踹了他膝盖一脚,死咬着嘴唇一把夺过手机,然后转身就跑。哪知道那男人一把揪住了她的衣领,恼羞成怒地挥刀而下。
转身的时候,秦真尖叫一声,却在一瞬间看见了已然跑到她面前的程陆扬,千钧一发之际,程陆扬也顾不得那么多,将她朝身后猛拽一把,替她免了挨刀的劫难。
然而事情没完,一刀没扎中,眼见着还来了救兵,歹徒火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朝着程陆扬重重刺过去。程陆扬又不是超人,也没练过武,一个躲闪不及,下意识地举起右手挡了一下,于是一身古怪的闷响,那把刀子□□了他的手臂。
歹徒在他的吃痛声里拔出刀子就跑,秦真慌了神,尖叫着问程陆扬怎么样,也顾不得歹徒如何了。
昏黄的路灯之下,程陆扬的手臂往外汩汩渗血,白衬衣被染得鲜红一片。虽然看不见伤口,可光是看着刚才歹徒那一下子也知道他伤得不轻。
秦真都快哭了,这个时候才知道害怕,颤着声音问他有没有事。
程陆扬简直服气了,没好气地冲她吼道:“哭个屁啊哭?刚才为了个手机跟歹徒拼命的时候怎么不知道哭?”
他的手臂简直又麻又痛,还能清楚地感觉到温热的液体飞快地往外流逝。在秦真茫然失措的反应里,程陆扬扭头往巷口走。
“你去哪儿?”秦真哑着嗓子跟个无头苍蝇一样跟了上去。
“医院!”程陆扬咬牙切齿,“有的人想看着我失血过多而死,我偏不顺她的意!”
程陆扬招了辆出租车去医院,秦真十分乖巧地跟了上来。
挂号的时候,秦真急急地追上去,“我来吧?”
程陆扬没理她。
挂完急诊进去拍片的时候,秦真又扒拉着门框问他,“要我陪你吗?”
程陆扬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医生说伤了筋骨,得立马处理伤口,然后打上石膏,秦真急得不行,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程陆扬不耐烦地吼了句:“来个人把她拖出去成吗?在这儿看了碍眼!”
进医院的时候是九点半,等到程陆扬从治疗室出来时已经是十一点半了。
苍白的灯光下,秦真抱着手臂坐在走廊的长椅上,表情极为不安。听见脚步声,她霍地抬头朝他看过来,在见到他包得跟粽子似的右手之后,眼泪汪汪地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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