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阴雄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指云笑天道1
后来到了五胡十六国时期,羌人随着民族大迁徙而大量地移民关中乃至关东,羌人姚苌更是一度建立了雄霸关中河南的姚秦帝国,立国数十年,后被东晋大将,南朝的开国皇帝刘裕所灭,但关中尤其是陇西一带。仍然是大量羌人与汉人杂居,民风剽悍的所在。
金城,就是这种汉羌混居的典型城镇,在这里完全不见大兴的那种繁华的都市,干净整齐的街道。还有高大巍峨的建筑。
站在城头,极目远眺,一片天野苍茫,挂在城头角楼屋檐上的风铃在不停地晃动,发出的响声却被湮没在呼啸的风中。
整个城市里都基本上是低矮的黄土夯筑的平房,墙壁上尽是被风吹雨淋的岁月沧桑。街道很宽,能容得下三四匹马并排驰行,这个城市不大,站在高处看,却是有一半都笼罩在风吹或者马驰所带起的漫漫黄尘之中。
冬天的夜晚来得比平时快,申时二刻左右(晚上六点)。天已经全黑了,东街市头的马记饭馆里,一身羊皮袄子,头戴皮帽的王华强和麦铁杖正在喝着羊肉汤,往嘴里塞着棒子面馍镆。
这家饭馆是两人刚进城时直接撞进的,一坐下来后就有个操着半生不熟汉话的羌人伙计问二人要吃什么。
王华强本想喝酒,但麦铁杖却说吃了一路的沙子。想喝碗热汤再找店投宿,伙计便直接上了两碗羊汤,又送上了一盘热气腾腾的棒子面馍馍。
麦铁杖也是第一次来这西北之地,乍一见这做成三角形的馍馍,咬了一口,却觉得挺有咬劲,别有一番风味,王华强也跟着咬了一口,但觉与一般的馍馍馒头不同,隐隐有股子肉香。一下子食指大动,连吃了好几个。
那羌人伙计见二人吃得起劲,笑道:“这三角馍馍乃是我们马记祖传的手艺,只有在这金城的饭馆才能吃得到。”
“二位郎君请看,这可是用上好的棒子面。扮到大米里和成的面团,再在这面团儿里加进羊汤,最后和成的馍馍,蒸出来的时候是黄白相交,号称金裹银,配合着我们家祖传的牛肉汤,那可是这金城里的头一道美味!”
王华强又恢复了胡人行商的打扮,一边狼吞虎咽着这馍馍,一边道:“关中一带的馍馍是做成了大饼一样,烙出来的,你这的馍却是蒸出来的,看着倒象是关东一带的炊饼,可为何又做成这样尖尖的呢?”
那伙计一听就来了劲,满脸都是得意之色,滔滔不绝地开始吹嘘起来:“郎君有所不知啊,这可是我们羌人祖宗传下来的手艺,我们羌人以游牧为生,往往一放马就是一整天,在野外没法埋锅造饭,所以每天出去时都是带这种尖尖的馍揣在怀里,一路上饿了就吃,我们管这个就叫打尖。”
麦铁杖恍然大悟,转而哈哈一笑:“原来打尖就是这样来的啊。”说着抓起几个馍来多啃了几口中。
王华强腹中稍饱,趁着这机会观察了一下这个小面馆,店外正飘着大雪,店里没几个客人,门口的牌子上写着马家面馆四个大字,牌子下是一个灶台,上面正煮着一大锅羊肉汤,香气扑鼻,二人正是被这香气吸引到这里的。
一个打着赤膊,只在胸前围了张皮子围裙,身体健硕的胡人师傅正在搅着那锅羊汤,嘴里含混不清地说着王华强听不懂的话。
在这人的身后,另一个个子中等,黑黑瘦瘦的羌人师傅正在和着面,一边和面一边用大木勺搅着身边一桶膻香四溢的羊肉汤,时不时地向面团里浇上一勺。
王华强暗暗点头,想必这位就是做这个尖馍馍的师傅了,只见他揉好了面团后,把那面团又搓成长条,看起来象是棍子一样,然后一块一块地从这根面棍上扭下小面团来,轻轻在手里一搓,就成了两人正在吃的这种尖尖的三角形状,放进了身后的一个蒸屉。
那个羌人伙计在招呼完了王华强和麦铁杖后,就帮着那个黑瘦的面点师傅把那一屉尖馍镆一起抬上了灶上,整个饭馆里又多了一股混合着羊肉香气的面香。
这时候店里没有几个人,那和面的羌人师傅把蒸笼上了炉子后,暂时无事可做,看到王华强穿的不太象本地人,便主动坐了过来,冲着王华强笑了笑,黑黑的脸上皱纹都绽开了花,露出一口黄澄澄的牙齿:“二位郎君是来此行商的吗?看起来不象是本地人啊。”
王华强笑了笑:“我姓李,这位是我的同伴,初来贵地,想看看有何生意可做,顺便游历游历。这金城乃是金城郡的郡治所在,听说历来民风粗犷,与内地迥然不同,我也很想来见识见识呢。”
羌人师傅哈哈一笑:“郎君,你来我们兰州金城还真没错,这里民风淳朴,风俗和内地完全不一样,要想看风光或者是旅游,来这里还真是找对了地方。我看二位不是寻常人,今天这顿饭我请了。”
王华强一路走来,也没见过如此豪爽的老板,呆了一呆,道:“您就是这家饭馆的马老板?”
那老板点了点头:“是啊,我姓马,祖上据说当过三国时大将马腾的亲卫,所以给赐姓马,世代在这金城中居住,这手艺也是祖上传下来的。”
王华强心中一动,从怀中摸出一串大钱,往桌上一丢:“老板请我们吃饭,那我就请马老板喝酒,有什么本地好喝的酒请尽管上。”
这一串钱足有两百,买上十坛好酒都够了,老板又惊又喜,朗声一笑:“客官果然不是一般人,蛋娃子,去弄坛最烈的咂酒来。”
那小二一溜小跑地奔到了后堂,很快就拿了一个看起来放了有些年头的酒坛子,上面的大红封口上写着“开皇三年封”。
马老板笑道:“这酒还是那年皇上打退突厥后,这金城的父老乡亲们家家都为了庆祝天下太平而藏的酒,离今天已经有十几年啦,要不是有贵客上门,我还不舍得喝呢。”
王华强笑道:“一看就知是好酒,那李某就不客气了。”说着就要动手开封。(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阅读。)
ps:下一更,12点
隋末阴雄 第二百九十三章 金城恶虎(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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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板连忙阻止了他的举动,道:“客官有所不知啊,这青稞酒可不是象一般的汉酒那样倒出来喝的,这酒乃是青稞煮熟后拌上酒曲,封入坛内,放入阴凉通风的地窖,越陈越好喝。饮用时不用酒具,而是插入空心竹管,吸这酒即可。”
马老板言罢,让那小二取了三根空气竹管插进坛中,王华强"xi"了一口,果然感觉清冽爽口,酸中带甜,入喉后只觉后劲绵长爽厚,却不象汉家酒一样冲头上脑。连吸几口后,赞道:“果然是好酒。”
马老板微微一笑:“我在家排行老三,这城里人都叫我马老三,不知郎君高姓大名啊?”
王华强笑了笑:“我姓李,名莫愁,这位同伴姓张。马老板,我素闻陇西甘凉一带民风剽悍,历来为天下精兵良将的产地。汉代的马腾韩遂都以此为割据,成了一番霸业,五胡乱华时这凉州(凉州是东汉十三州里的大州,兰州只是大凉州里的一个中等二级州)也曾以一州之力抗击过胡人大军,割据数十年,现在这金城可有何英雄豪杰?”
马老三听到这话,一下子坐直了身,不再吸吮坛中的酒,脸色也变得严肃异常:“李兄弟是准备在此行商呢,还是只是随便问问?”
王华强一看他这表情,心知此地必有文章,也正色道:“这次过来只是游历,顺便看看此处是否有条件开个市场。这金城也在丝路之上,应该有生意可做吧。”
马老三长叹了一口气:“如果是做生意的话,我劝郎君还是早早打消了这个念头,另寻他处吧。郎君一路来此,没听说金城之中。猛虎为患,生人勿入吗?”
王华强虽然来过几次金城,但上次来这里还是十年前的事了,他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疑惑地问道:“我看这金城四周并无山林。有何猛虎?什么时候猛虎也能在草原大漠中行走了?”
麦铁杖轻轻地踢了王华强一脚:“东家好生露怯,马老板说的猛虎,应该指的是一方恶霸,不是真的老虎,是吧。”
马老三望了一眼饭馆内部,这时人已经走得七七八八。除了王华强与麦铁杖二人,只剩下几个伙计了,于是叫来那个名唤蛋娃的伙计,让他在外面挂上打烊的牌子,把门板给竖了起来。
一切准备停当之后,那马老三才低声说道:“我和二位有缘。所以才以实相告,还请二位出得这店后,千万别向外泄露是我告诉你们的啊。”
王华强一看他这架势就知道那金城之虎在这城里有多恐怖,于是点了点头,正色道:“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烂在我心。他人勿知,这点还请马大哥放心。”
马老三点了点头:“这城中的猛虎,乃是这城中的豪族薛家。”
“薛家?”王华强本以为会是马腾、韩遂,或者是姚苌的族人,没想到居然是自己以前认识的老薛,一时有些意外。
“正是,这薛家其实不是本地人氏,而是河东汾阴人,从开皇元年开始,就来了一个叫薛汪的。在此地做生意,此人靠着在这丝路之上与胡人的贸易,发了点小财,成为城中的一个豪门。”
王华强本以为这个薛家会是象姑臧城的那几个土豪家族一样,在这金城经营累世的豪族。听马老三一说发家也不算太久,心中更是有些意外,与麦铁杖对视一眼,却见他的眼睛里也是一片迷茫。
马老三吸了口青稞酒,继续说道:“这丝路之上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薛家最早是担任一些商队的护卫,往来于西域与大兴之间,薛汪的儿子薛举,身长九尺,力大无穷,凶悍绝伦,从小就是弓马娴熟,武艺高强。”
“他十六岁的时候就开始担任商团护卫,从敦煌一路护送商队到大兴,这西边的丝路之上,盗匪横行,突厥的散兵、羌人的强盗,还有西北道上的汉人绿林马匪,都是层出不穷,多如牛毛。”
“但这薛举却是带着城里的一帮恶少,走过的路上从没出过事,他的手段也是异常残忍,那些想打他商队主意的大股小股马匪,全被被他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曾经有过几支规模较大的马匪联合在一起,以这一带的巨匪沙里飞为首,出动了两千多人围攻他的商队,结果在混战中薛举一箭把沙里飞射死,其他的盗匪群龙无首,只能投降,薛举后来竟然将这些人全部坑杀,脑袋也都砍了下来挂在金城的城头示众三天。”
“从此在这西边的丝路之上,没有人再敢打薛家护送的商队的主意,而薛汪也逐渐地把生意让给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家做起了生意。这些年下来,薛家家产巨万,四方来投奔薛举的豪杰壮士不可计数!薛家的护卫就足有一千多人,加上多是剽悍残忍的绿林好汉,战斗力甚至比起本地的驻军,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华强倒吸一口冷气,这几年他也听说薛举在这金城已经折腾得成了气候,却不想有这么大的阵势:“有这么厉害?这金城不是防备羌人的最前线吗,军队的战力还不如这一千多人的商团武装?”
马老三点了点头:“李兄弟有所不知啊,此处羌汉混居已有数百年之久,防不胜防,与其靠大军,不如跟城外的羌人首领搞好关系。这才是本地的长治久安之道。”
“我们羌人,和北方草原上的突厥人不一样,虽然也有游牧,但长期和汉人混居,也早就学到了汉耕技术,有许多人也在城外屯田种地,并不象突厥人那样完全逐水草而走,居无定所。”
“所以不少部落还是有自己的老家的,那薛举厉害之处就在于,他行商护卫所赚到的钱,都会分这一路上的羌人部落和汉人绿林一份,这些人有了钱,自然也不用舍命去抢。甚至听到别人打他们商队主意的时候,还会主动报信。”
麦铁杖听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这薛举好厉害,不光是一个一勇之夫,还懂得收买人心,怪不得能在这里坐大。”
马老三接过了话头,继续道:“不错,薛举为人有两面,对待与他为敌的人,异常残忍!凡是抓到的俘虏,从来不留活口,而且在杀之前,往往是先虐待折磨一番,挖眼睛,割鼻子,撕舌头,最后斩首,然后再把尸体扔到舂米用的大磨盘里,直接用大石碾子砸成肉泥。”
饶是王华强久经沙场,麦铁杖常年行走江湖,听到这里时仍然是神色大变,麦铁杖更是嘴张得大大地,轻轻地“啊”了一声。
马老三的表情变得越发地严肃起来:“薛举会派人把这些肉泥去分发给那些羌人部落首领和汉人的山寨头目,随这个一起奉上的还有整箱的金银财宝,他告诉这些人,与他做对的下场就是肉泥,还有城头的那些给挖眼割鼻的人头,但要是和他合作,就会有取之不尽的好处。”
“所以这样一来,从姑臧到大兴的这一路,没有人不买薛举的账的,就是不想和他合作的小股盗匪,也不敢打他商队的主意。前年曾有一伙吐谷浑马匪,趁着薛举不在,抢了一回他的商队,然后迅速逃回了草原上自己的部落,以为可以万事大吉。”
“结果薛举打听清楚了情况后,选出千余壮士,亲自带队,深入河湟六百多里,找到了这个部落,把全部落上下无论男女老少,共五千多口,斩尽杀绝,一个不留,还生擒了那个部落的首领,带回金城,当众五马分尸,五千多个人头全部挂在了金城的城墙上,足有三个月之久。”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在这一路上跟薛家作对了,从天水到这金城,再到东边的大散关,这一路的丝路交通完全被薛家所控制。”(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阅读。)
ps:下一更,17点。
隋末阴雄 第二百九十四章 人-肉-叉-烧-包(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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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强忍不住插话道:“就算薛家这样手段酷烈凶残,恩威并施,一来这种在大隋境内如此杀人,还把几千个人头挂在城墙外,官府竟然就不去管管吗?二来这贸易是由官府管理,收税啥的也是官府来吧,怎么又成了薛家主管?”
马老三长叹了一声:“李兄弟,你要知道,这里天高皇帝远,本身凉州自古以来就是民风剽悍勇武之地,内地的法令在这里很难施行。阅读..”
“朝廷在凉州设的凉州总管,驻节的西边的姑臧城,主要是用来北防突厥,南压羌人,兵力本就分散,以至于这郡治所在的金城,官军只有两三千,又多为老弱,远不如薛家的护卫强悍勇猛。”
“所以无论是凉州总管还是兰州刺史,对这里的要求就是只要相安无事即可。但朝廷实在没有兵力去应付这一路之上大大小小的各族盗匪,即使有过几次出兵清剿,这些盗匪也是当时远遁,等大军收兵后再去而复返。”
“你要知道朝廷的军队在这种清剿中是没什么好处的,要是杀不到人,立不了军功,更是没有任何积极性。”
“但薛举不一样,他就是吃这条路上的贸易饭的,自然对这个最上心。随着他的生意做大,消灭了这一带的巨寇沙里飞后,朝廷还封他做了这金城郡的帐下大都督,他手下的这些护卫也都被编成了合法的府兵,只是一应军饷开支都由薛家自己承担罢了。”
“所以薛举杀人杀俘都可以打着剿匪的名义。这里山高皇帝远,凉州总管又不怎么管这里,因为北边的突厥威胁远远强过那些羌人,所以他反而乐得见到这里有个有力的豪强能保一方的平安。至于朝廷。能从丝路贸易中收到税,更是何乐而不为。”
麦铁杖一听此话,马上道:“马老板,你刚才不是说税率是由薛家定吗?现在为何又说朝廷能收上税?”
马老三微微一笑:“这又是薛举的厉害之处了,原来朝廷为了防备一路之上的盗匪。也为了能对来往丝路的商队课以税款,在这一路之上设了不少关卡,但若是大股马匪来袭,这些关卡是应付不了的,商队若是被抢,血本无归。更不可能有钱交给朝廷。”
“但自从有了薛举之后,这一路上变得太平了,薛举当上了金城的大都督后,还把这一路上的哨卡全部废除,由他一路派人护送,把货物以在金城的价钱折算。只要收三成的钱就行了,至于收的这三成钱分两部分,交给朝廷的固定税率是十中抽一,而给薛家还要再分二成。”
王华强不满地道:“这个税也太高了吧,做一趟生意就要交掉三成的税,那还能赚什么?这些商人也愿意的?”
马老三摇了摇头,眼中的光芒变得黯淡起来:“李兄弟啊。你要知道这丝绸之路上可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波斯的地毯和葡萄酒只要到了大兴,就是十几倍的利润,而我大隋的丝绸到了西方,也是价同黄金,远远不是内地里跨州贸易那样赚不了多少钱。”
王华强也知道这丝路之上一本万利的说法,心下释然,点了点头。
马老三继续道:“与其所有的货品在这一路之上被盗匪打劫,血本无归,不如花个二成的利请薛家保护。这样只要货到了大兴,照样是大赚特赚。再说了,能废掉这一路沿途关卡收的税,其实算下来这些商队还占了便宜呢。”
“这些年薛家靠着这些抽税变得富甲一方,朝廷有钱赚自然不会多管他的事。对他花钱收买沿途的羌人和盗匪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说他的势力远不止这城中千余兵士,城外有不少人也是他的麾下,受他节制,只不过没有打出旗号罢了。”
“就象上次远赴河湟追杀吐谷浑马匪部落的那一千多名壮士,没有一个是城中的正式军士,听说是为了避免引起两国间的麻烦。最后薛举到城外转了一圈,从羌人部落和汉人盗匪中选出了一千多骑士做了那事,可见其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这金城一处。”
王华强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听了这么多,我看这薛举才是这金城的土皇帝,在这一带做任何事,无论是行商还是定居,都得要他点头才行,他的权势比郡守都要大。李某也行走过不少地方,也见过一些豪强大族,但没哪家象他这样厉害。”
马老三突然哈哈一笑:“我看李老弟这身形气度,应该也是英雄豪杰,那薛举虽然为人残暴,但是面对天下的豪杰之士也是倾心接纳,他曾经有言在先,若是有人能比武胜得过他,或者是在他手下走过五十个回合,则在这丝路之上的护卫分文不取。”
王华强一听来了兴致:“此话当真?”
马老三点了点头:“薛举一向言出如山,不轻易放话的,但放了话后一定会做到,就象以前他说过谁敢打他商队主意就要灭人满门,吐谷浑人不信邪,结果怎样?这比武之事也是如此,每年都有上百的豪杰上门挑战,没一个能活下来的。”
王华强闻言一惊:“只是比武,也要取人性命?”
马老三的脸上表情变得凝重起来:“不错,他比武都是全副盔甲武装,一如战阵之上,跟人都是生死相搏,绝不容情。这两年来他的手下能人异士渐多,不怎么再亲自下场了,要和他比试还得先跟他的几个手下交手才行。”
王华强“哦”了一声:“他还有什么厉害的手下?”
“扶风人唐弼,宗罗睺,还有姑臧人常仲兴,都原来是这金城一带最剽悍的马贼,前两人是跟那薛举比武后不敌,被其武艺所折服,投入他的门下,而常仲兴则是看到薛举讨灭了吐谷浑部落后率众过来投奔薛举的。”
麦铁杖突然插话道:“薛举不是比武时要杀人吗,为何那两人败在他手下却留了一命,还愿意为他卖命呢?”
马老三正色道:“比武杀人是针对那些不想当他手下,只想让薛家免费当护卫的人,而且据我所知,从没有人在薛举手下走过十个回合,可能他认为这样的人连当他手下都不够格,所以出手不留情。而这三人都是一方豪杰,又愿意为他效力,自然不会杀掉了。”
“除此之外,薛举的老婆鞠氏,也是凶悍绝伦之辈。”
麦铁杖一听到这女人也很凶悍,便抢问道:“这薛举的老婆和儿子怎么个凶悍法了?”
马老三微微一笑:“薛举的夫人鞠氏,本是西域的胡人。她的父亲在那祁连山一带啸聚山林,这鞠氏也是弓马娴熟,武艺高强,即使是寻常男子,十余个也近不得她的身。”
“薛举在少年的时候当过别的商队的护卫,当时经过鞠氏的山寨,被鞠氏率兵攻击。结果两人不打不相识,鞠氏善使双刀与皮鞭,离得远了则是驰射,薛举与她大战数十回合,将之生擒,但又没有象对付别的土匪一样当即斩杀,而是放回。”
“鞠氏父女第二天就率众来降,而鞠氏也就此成为了薛举的夫人,而鞠家在西北道上为盗多年,对大大小小的盗匪情况了如指掌。后来薛举能顺利地打败各家土匪,有一半多是因为他夫人的功劳。”
王华强当年曾经亲历过此事,想到鞠氏在马上纵横驰骋,英姿勃发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这金城边陲之地,竟也有如此人物?”(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阅读。)
ps:下一更,19点。
隋末阴雄 第二百九十五章 凶残悍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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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三点了点头:“此地虽地处边陲,但长期与各个游牧民族混居,民风异常强悍,也信奉强者为尊的道理。...自古以来,这里除非杀人才会告官,平时就算是殴人致残也不会有人管,所以天下的精兵猛将多出陇右,也就是这一带。”
马老三继续说道:“只是这薛家上下,个个本姓凶残,那鞠氏虽为女流,却生得如狼似虎,身高七尺,剽悍雄壮,即使许多男儿也不如她,而且此女本姓凶残,喜欢虐杀家里奴仆和抓到的俘虏。”
“鞠氏经常在家里鞭打折磨那些土匪的家眷,要是有人受不了她的鞭打,在地上打着滚号哭的,她就会把那人的腿脚埋到地里,然后用大木棒或者是铁锤去砸受刑者的背,直接把人砸死。”
麦铁杖双眼圆睁,头发都几乎要竖了起来,大喝道:“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凶残歹毒的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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