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大唐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白面黑厮(书坊)
白南从船上来到猎骑团的小营地的时候,正好看见刘放吾骑着马,带着一彪骑士返回营地,看他表情似乎极为酣畅,显然是挺得意的样子。
“哈哈哈,白中校,你怎么来了。”刘放吾虽然之前身为kt的将领,但是加入到决委会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太多对赵大岭、白南等人的芥蒂,也不知是心胸宽广,还是本身殖民点这个大集体,目的更加单纯,少了他在kt时的那些龃龉和纠结,让他过得更为轻松。
白南对刘放吾敬了一礼,毕竟军衔上这人还是少将,即便是国府军少将。
“刘将军,司令希望猎骑在近期就开始进行狩猎活动,殖民点需要补充足够的肉食,我们决定在殖民点举办几个联欢活动,提振咱们全体的士气,更是稳定大家的情绪。”白南有事说事,也不拖泥带水。
刘放吾又是哈哈一笑,道:“赵司令这个想法不错,大家都像一根绷紧的弦,过得也忒不轻松,娱乐一下也是很好。而且,你瞧,猎骑现在虽然刚刚有了个雏形,人员还没招满,但是我们其实已经开始狩猎了。”
白南一瞧,果然刘放吾身后几个骑士的马鞍子上挂着几只打来的山鸡、野兔等小型的猎物,刘放吾笑道:“这些东西也就是够我们猎骑的几个小伙子开开荤,想要供应殖民点是不够的,要是要打大型的猎物,白中校你得去帮我们猎骑做做准备,比如借两辆吉普车过来,装猎物什么的。”
原本刘放吾准备组建的猎骑部队还包括一个汽车连,不过决委会还没有批准这件事。
刘放吾走到一个个头不是很高,但是身材很壮实的小伙子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对白南介绍道:“这位是脱喇哈赤,蒙古族的小伙子,跟着郑大人一起下西洋的,猎骑组建之后,郑大人把他和几个不错的小伙子推荐了过来。脱喇哈赤可是打猎的一把好手,这才没摸多久枪,已经玩得溜到了,我准备向决委会推荐,任命脱喇哈赤为猎骑小队长,咱们的狩猎活动,还得仰仗他这样的人才。”
这个蒙古族壮小伙,现在身穿的是一身美式的国府军军装,没有戴帽子,油腻腻的长发散着,如果不说他是蒙古族,也看不出什么区别来,就是眼睛比较小,皮肤也比较黑。脱喇哈赤憨憨地一笑,道:“白中校你好。”
显然,这个蒙古小伙的适应能力极快,现在还有不少明代众无法接受现代服饰,而他已经自如地穿着军装,扛着一支1卡宾枪,能够骑着马射击猎物了。
“你好,脱喇哈赤。”白南也友好地冲他打招呼。
脱喇哈赤性格鲁直,他说道:“在猎骑可比在船队里爽利得多,骑得好马,吃得烤肉,还能耍得这枪炮,能打猎。”
他的汉话说得不错,多少带点口音,但是不妨碍理解,显然是归化已久的蒙古族。明初有不少蒙古人投靠了明朝,比较著名的朵颜三卫就是接受明朝官职,受朝廷驱使的蒙古部落。明代也有不少鞑官效力于朝廷,实际上郑和本人也是蒙古裔。
白南也注意到了这些猎骑胯下的军马都异常神骏,刘放吾颇为得意地说道:“这些可是原本郑大人从西域寻来,准备进贡给永乐皇帝的宝马,传说中的西域汗血马啊!另外还有几匹来自中东的大食马(阿拉伯马),听说这种马是西方很多名马的血统来源。有了这两种宝马,咱们就能够配出优秀的军马,猎骑团至少能提高一个层次。”
白南也是听闻汗血宝马这样的传奇马种很久了,他知道在中亚,汗血马是作为国宝赠送的,这是极为珍贵的一种马,不仅外形俊美,而且有着不错的冲刺和耐力,只是因为数量比较少,所以更多是作为一种稀罕物,而不是战马。
脱喇哈赤是个憨人,他又说道:“也就是这沿海一带有些平地,真正的大猎物,都在林子里,我前日便看到了一只黑瞎子,怕是得有一千多斤。小时候,部落里猎了熊罴,剁了熊掌,洗干净之后直接上锅用蜜蒸,那滋味想想就要流口水。”
白南知道在这个时代,野生动物保护什么的没有什么太大价值,于是他笑道:“那可真得尝尝了,这北美西海岸的山区丛林里,别的没有,就是熊多。”
脱喇哈赤道:“就是这些黑瞎子,皮肉结实得很,普通弓箭甚至可能都射不进去,我瞧了,咱们手里的这些卡宾枪,应该打得穿,可是就怕一枪干不倒。营里发的那种霰弹枪倒是威力很大,就是白白瞎了一张好皮,怪可惜的。”
白南突然一笑,道:“如果是猎熊,我倒是有个好人手可以推荐一下。”
不多时,白南从舰队里带回来一个眉清目秀的陆战队士兵,脱喇哈赤瞧了他一眼,哼哼了一声道:“呀咿,长得比娘儿还要细嫩,白中校这人就是你请的高手吗?”
这陆战队士兵对脱喇哈赤看都没看,放下了手中提的箱子,打开后里面居然是狙击枪的零件。这清秀的陆战队员淡定地道:“你们只要能把熊赶到我的埋伏圈里就可以了,其他的交给我。”
刘放吾也是有些怀疑,问白南道:“这位同志能行吗?”
白南露出一个你放心的笑容,道:“郭新可能是咱们这十三万人里,枪法最准的人了。”
北美大唐 008 密林中的原住民
猎骑虽然是骑兵,但是真正到了森林时,不得不将自己的马屁置于森林之外,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看护。同样留在森林外的还有两辆猛士车,这两辆猛士将用来承载大型的猎物。
唯一能够进入森林的交通工具,则是p配输给陆战队的特种全地形车。这种小型全地形车,像是一辆大号的四轮摩托,能够承载两人,动力出色,地形适应性好,爬坡涉水,无有不能。
也只有这辆全地形车,能在巨木丛生的森林里,穿梭行进了。
驾驶这辆全地形车的正是白南,他也参与了这次的狩猎活动。也说不清他是出于一个年轻人追求刺激的想法,还是想要观摩猎骑的狩猎。当然,猎骑中没有人熟悉驾驶这辆全地形车。坐在后座的是另一名陆战队员,名叫常斌,三十出头的年纪,比白南大一些,也是一名上士,本领很是过硬。
常斌是东北人,看着森林里的参天大树,道:“这些树木,几个人合抱都不一定抱得过来啊,让我想起了东北老家大兴安岭那边,这些树砍下来盖房子不错。”
白南见识广,说道:“这是加州红杉,是当地最多的树种之一了,也是世界上能长得最高的树种之一。它本来就是加工难度比较低的木材,质量轻而且不容易变形,确实是极好的建筑材料。建筑队那边已经准备采伐树木,然后直接扔到河里,在下游建造木质房屋了。”
如果是比较低矮的建筑,木质房屋足以胜任。而且白南还寻思,加州一带处在环太平洋地震带上,地震频发,几次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就发生在这里,木质的房屋比较轻,相对于砖石结构房屋造成的破坏力小。而后世美国人建造的房子,基本上也都是木质结构。而当然,如果建筑水平足够,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子,也能够抵御破坏力大的地震。
正驾车飞驰间,全地形车的响动,惊了一只正在低头吃草的驯鹿,这驯鹿立即拔腿就跑,在林间奔驰极为敏捷,可是白南驾驶的全地形车也不逊色,迅速地就跟上了这头大驯鹿,坐在后面的常斌端起95式步枪,朝着驯鹿打了一枪,这距离不过三十来米,常斌枪法也不错,一枪就击中了驯鹿的侧腹,可是这一枪直接从驯鹿体内穿出,驯鹿速度降下来了,居然还在奔跑。
“玛德!”常斌骂了一声,连续开了几枪,终于有一枪打中了驯鹿的后脑,才让这头驯鹿栽倒在地。
常斌跳下车,检查了一下驯鹿的伤口,对白南道:“咱们的子弹口径小,虽然穿透能力好,但是这些猎物可是没有防弹衣的,打出的空腔不好,制止力就差,打好几枪才能击杀猎物,浪费子弹,也很不可靠。”
白南笑道:“本来95式步枪也不是设计来给咱们打猎的,你要是觉得不顺手,弄一支1903用也行。”
常斌撇撇嘴道:“还是算了吧,春田步枪那么长,实在用不习惯。”
实际上猎骑中所有参加狩猎的成员,使用的都是二战时期的美国武器,要么是长杆的春田1903,要么就是能够在马背上单手使用的1卡宾枪。猎骑们不怎么挑武器,对于不少人来说,这些武器已经足够犀利,一枪击中脑袋,不管什么动物也只有死掉。
说着常斌将这头驯鹿扛了起来,大喘气道:“嘿,这东西还真重啊,背着这玩意可走不了路,困在车上,你先给送回林子外吧。”
白南问道:“留你自己在这里行吗?”
常斌拍拍胸脯,道:“白中校,你这是看不起人吗?有枪有刀的,我还真不信这林子里有什么东西能够奈何得了我。”
说罢,常斌帮着白南将猎物捆在了车子的后面,固定好之后,白南跟常斌打了个招呼,驾着全地形车向林子外的暂时营地去了。常斌只能呆在原地不乱跑,他们可没有了gps的帮助,如果走失在森林中也相当麻烦。
白南走了没多久后,常斌爬上了一颗大树,骑在一根粗壮的枝桠上,呆在地上比较危险,虽然常斌很自信,但是森林毕竟充满危机,神出鬼没的森林狼,以及野猪、黑熊等生物,都会对常斌造成威胁。虽然他有枪,但是他也足够警醒,知道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不多时,常斌看到了一头体型不大的棕熊慢慢悠悠地接近了这里,他迅速判断,这是一只没有成年的小熊,个头也就是跟一只大型犬差不多,按理讲这样的小熊应该跟自己的母亲在一起,但常斌并没有看到它的母亲。这只小熊还很稚嫩,明显没有注意到隐藏起来的常斌,只是边玩边经过这片区域。
常斌握着枪,却没有将枪口对准这头小熊。虽然他现在是猎人,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会打所有的猎物。显然猎捕这只小熊并不难,它跑得不快,而且还比较青涩,也不够凶猛。但它还小,猎人不能肆意地去猎捕动物的幼崽,这不仅仅是会破坏种群繁衍力,而且还有碍于猎人的底线。
这只懵懂的小熊,并不清楚自己在鬼门关外走了一遭,它甚至没有发现藏在树上的猎人常斌,晃晃悠悠地边玩边走,消失在了丛林里。
常斌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小的压缩饼干,放在嘴里,嘟囔着:“白中校有点慢啊。”
他一面坐在树上吃东西,一面想些有的没的,穿越到了十八世纪,一切都是那么梦幻,常斌自己是一个糙汉子,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没有结婚,对家里也是牵挂不多,他对于军旅有着一种偏执的热爱。
正当常斌发呆的时候,突然他听到了树下不远处传来了响动,似乎是什么动物啾啾怪叫的声音,常斌立即放眼望去,赫然发现了一群人!
“印第安人!”作为一个现代人,就算没有出过国,见过活的印第安人,也在各种电视或者媒体上见过这些印第安人的装束,他们上身,穿着简易的服装,手持简易的武器,用羽毛、兽皮来装饰自己。
这群丛林里出现的印第安人,好像是在追逐。只不过这并不是一场狩猎,被追逐的对象是一个与后面众人打扮不太相同的年轻印第安小伙子。他的胳膊上有伤,应该是被后面的印第安人用弓箭射伤的,不过他在丛林中仍旧有着极为灵活的身手,奔跑迅速、闪转腾挪,后面的另一拨印第安人,只能死命地追他。
就在常斌有些发懵的功夫,突然后面一个背着弓箭的印第安人,跳到了一块大石头上,搭弓射箭,这一支箭明显是这名印第安人手中制作最好的箭,箭杆削的很直很光滑,箭羽也对称整齐,箭头用得是打磨精致的骨头。这一箭射出来,直接射在了前面逃亡的印第安小伙的后肩上,小伙惨呼一声直接栽倒在地。
后面的印第安人高兴地怪叫,拿着长矛的勇士就要一矛将他捅死。而坐在树上的常斌终于坐不住了,原本他不应该插手这件事,但是同情弱者的心态作祟,再加上几个印第安人已经看到了他,接下来可能就会找他的麻烦。
常斌自然是不怕这些十八世纪的土著人的,他一拉枪机,对着那边的印第安人就是几个点射。一串子弹哒哒哒地射过去,当即就撩到了几个印第安猎人,长久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印第安人,根本没有见过这种神秘而强大的武器。
枪口中释放的焰火,震惊了他们,同伴直接惨叫摔倒更让他们恐惧,无法理解的武器,还有打扮奇特的树上之人,使得这些印第安人根本没有萌生任何打算抗衡的想法,调头就跑。
只是,这群印第安人的运气真的是相当差,他们没跑出多远,就看到了一群穿着绿卡其色军装的家伙,正是猎骑团正在这一带狩猎的猎骑们。他们刚才听到了枪声,迅速奔了过来,看到了“持械”的印第安人,也根本不顾什么缘由,端起枪就射。猎骑们使用的还大都是1903和1这样的武器,虽然是单发或者半自动,可数人同时射击,还是轻松放倒了几人。
脱喇哈赤更加厉害,他直接抽出了一柄蒙古弯刀,狠狠地就砍在了一个印第安人的锁骨上,这个蒙古勇士果然是剽悍,直接与人短兵相接,三下五除二就砍死了所有的印第安人。
猎骑中有人调侃着抱怨:“队长啊,你这把他们都宰了,上哪里去搞情报?”
脱喇哈赤犹自不觉,嘿然道:“什么情报不情报的,你们会说这些土人的语言?而且,用得上收集情报吗?不用出动大部队,光咱们猎骑就踏平这些土人了。”
常斌看到了同伴,也从树上下来了,招呼道:“过来帮忙,这边还有一个活的,刚才被那些家伙追赶,受了伤,我们把他带回殖民点去,医治一下。”
脱喇哈赤知道常斌是现代众的士兵,而现代众的士兵都比他们高一头,脱喇哈赤也不敢造次,只能招呼着猎骑们将这个受伤的印第安小伙子架了起来。
北美大唐 009 苏醒的苏穆里
苏穆里从一阵昏沉中醒来,睁眼适应了一会儿,突然猛地从床上挣扎了起来,挣扎中他感觉自己的手背一疼,连忙看去,发现一根细细的针连着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细管子,管子的另一端是一个透明的容器,看上去十分精美,里面是水一样的液体。苏穆里是个聪明的家伙,立即明白这是什么东西正在往自己身体里输送。
他慌忙将那细针从手背上拔了下来,不过以他一个十八世纪北美原住民的见识,是不可能知道起针之后要按住针眼的,血从他的血管里流出来,不过苏穆里毕竟是部落里最负盛名的年轻勇士和最棒的猎人,这点小伤他不放在眼里。
苏穆里已经发现,自己是躺在一间简陋的帐篷中,这帐篷里没有任何神像崇拜物和其他装饰品,倒是自己躺着的床铺极为柔软舒服,特别是上面的被褥,比起自己部落里那些兽皮和甘草,要舒服一万倍。
这个时候,帐篷外走进来一个人,苏穆里立即警觉起来。这是个肤色跟自己看上去差不多的家伙,但是五官与苏穆里见过的大多数印第安人不同,他的服饰也很奇怪,花花绿绿的,他并不算健壮,不过却全身满盈着一种精气神。苏穆里对于这种气质很陌生,按理讲只有骄傲的战士才能让他感到重视,可是面前的人精气内敛,看上去含蓄谨慎,苏穆里没来由就感觉到一股重压。
苏穆里想要拿下他,逼问自己到底怎么了。恍惚过去后苏穆里已经记忆起了自己之前是被一群通瓦人追杀,然后受了重伤昏迷。
紧接着,苏穆里感觉到了自己的虚弱,他受了箭伤,后背一牵动就是锥心的疼痛,原本精悍的印第安武士,刚想动手的工夫自己就摔倒在地了。
走进帐篷的人说着一种苏穆里听不懂的语言,不过他的手势苏穆里看懂了,他双手举在胸前,表示没有武器,也就是没有敌意。一会儿,一个穿着白衣的姑娘走了进来,苏穆里没有见过皮肤那么嫩白的女人,虽然这姑娘不算多么美,但是苏穆里还是忍不住多瞧了她几眼。
那白衣姑娘也似乎对于苏穆里十分好奇,不过她也十分小心,不敢靠近五大三粗的印第安青年。姑娘端着一个小金属饭盒,递给了那个花花绿绿的男人,男人轻手轻脚走到苏穆里跟前,将饭盒放在了他面前的地下。
苏穆里闻到了一阵香甜的气息,伴着一股肉的香味。苏穆里当即明白那个看上去精致的小容器中,装着的应该是食物。他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吃过东西了,闻到食物香味的刹那已经没有什么抵抗力了。
聪明的苏穆里至少知道几点,这绝对不是自己部落宿敌通瓦人的村子,这些看上去奇奇怪怪的人是他没有见过的,而且自己也没有在他们的身上感觉到恶意,这些家伙看上去很好相处。
苏穆里来自洛杉矶以北的沿海地区的楚马什民族,楚马什是加州沿岸势力最强的印第安族群之一,又分为了大小数十上百家部落。苏穆里不仅是个强壮的勇士,而且还有楚马什人善于经商的特质,他知道,两年前在自己村子的北部,拉古娜湖之畔,一群白色皮肤的西班牙人就在那里建立了布道所。苏穆里也清楚,这些西班牙人跟印第安人有着极为不同的文化。虽然印第安人有着不同语言和风俗,但是大家多少都是近似的,但西班牙人带来了迥异的文明,甚至异端的信仰。
在这个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男人和白衣的小姑娘身上,苏穆里感觉到了一种不同,他们的生活方式似乎跟楚马什人、通瓦人决然不同,这让他想起了在拉古娜湖畔建立布道所的西班牙人。
肉粥的香气已经彻底征服了苏穆里,生活在北美西海岸的小伙子,一辈子都没有尝过大米的味道,这大米来自郑和船队,是郑和在东南亚采办的粮食,现在成了供应殖民点的重要食物。粥里面的肉是野猪肉,猎骑团这次的收获,炊事班的掌勺切了靠近猪皮带着猪油的一指肉,剁成细细的肉丁,炒香之后,然后洒在了粥里,跟粥又煮了一会儿。
这样的食物对于任何一个普通的现代众来说,都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于有时候还必须茹毛饮血的印第安小伙,这一碗肉粥简直是美味珍馐,即便肉粥有点烫,但是苏穆里吃得极为香甜。他也没用勺子,捧着饭盒就往嘴里倒,一边吃还一边嘟囔着,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赞叹之类的话。
这一顿饭之后,苏穆里对于面前的花花绿绿的男人也放心了一些,如果对方要对自己不利,也不必要给自己这么好吃的东西,显然是对方把自己当成尊贵的客人招待才会拿出如此美味食物。
两人语言不通,只能是大体比划,苏穆里跟着男人走出了帐篷,然后他彻底震惊了。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帐篷群,苏穆里惊叫道:“你们的部落到底有多大?!”
当然前面那个男人是绝对听不懂的。
不仅有数百顶帐篷构建在这个营地里,不远处,一些砖石结构的房子也已经建造起来了,中建的工人们做这些事情极为麻利,而且他们还带来了不少建筑材料,甚至民国众的船队里也有一些可以利用的材料,像是普通能够居住近百人的三层楼宇,他们一天就能建起三四栋。
首先建造起来的是一些功用性的建筑,比如决策委员会的办公楼,一个明显带有九十年代镇政府大楼特征的建筑物。并不是决委会和其他的殖民点单位利用政治权力,率先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殖民点草创的阶段,如果是进行任何事务的处理,都需要从一条船上到另一条船上也极为麻烦,办公起来也是很不方便的,所以第一批建造起来的房子,都是政府功用性的。
不过,决委会也没有忽略普通穿越众移民的居住问题,现代众那边还好,昌茂轮、祁连山号的居住环境不错,但是民国众和明代众的穿上,很多人是一群人挤在一个狭小的船舱中,见不到阳光,也没法活动。这批人是决委会需要优先安排住所的。一些人被安排到了居住条件更好一些的船上去,剩下的就等着新建的“宿舍楼”完成后,进入其中居住了。
忙碌的建造场景,让苏穆里十分震惊。这上百帐篷,已经上千人忙碌工作的场景,让他知道了——这是一个势力非常强大的部落。
很快,苏穆里又反应过来了一个问题,这里分明就是自己楚马什人的宿敌,通瓦人的地盘,而这些跟西班牙人一样来自外域的人在这里大规模的营建,显然会跟通瓦人产生冲突。
年轻的楚马什人虽然比较蒙昧,文明水准和知识都不足,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缺乏智慧。反而,苏穆里是一个极为聪明的家伙,虽然他现在还没有正确地跟这些外域人实现沟通,但是他已经想到了很多的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苏穆里循声望去,身旁的男人又用不清楚语义的语言说了一句话,如果苏穆里懂汉语,将会明白,那是:“猎骑那帮小子回来了!”
一群穿着卡其色军服的猎骑们,骑着矫健神骏的阿拉伯马和汗血马,背着卡宾枪或者1903步枪,马鞍上挂着一些个头不大的猎物,如山鸡、兔子之类,甚至还有不知道哪个愣头猎手,还打了几只方便面君回来,也许他并不知道这看上去萌萌的猎物,实际上味道简直不能吃。
四轮的猛士车敞着车顶,几只笨重的棕熊和驯鹿、野猪被扔在里面,苏穆里看到这一幕更是惊倒。他惊骇于那能够自己移动的车子,有些印第安人也会制造板车,但是牲畜拉的车对于楚马什人来说也是十分高科技的东西了,这种看上去嚣张霸气,能够自己飞驰的车辆,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神明的座驾。
苏穆里是一个充满好奇而且大胆的年轻人,他倒不至于直接对猛士车拜倒祈祷,他脑海中充满了太多的疑问。
那些大型猎物,往往一个部落打到一只,都是十分振奋的事情,而这个神秘移民部落的猎手们,居然能够一口气打到这么多。苏穆里看着猎骑们胯下的骏马,也是一阵眼热。
北美野马是殖民者带来走脱之后形成的族群,而印第安人自行驯化这些野马,也成为了自己重要的资产。在十八世纪的时候,马匹虽然已经逐渐增多,但是仍旧是相当珍贵的资源。苏穆里的部落里,总共也就十几匹马。看着这些猎骑的宝马,苏穆里不由幻想,如果是自己乘骑在上面,出入草原森林,狩猎奔驰,该是怎样令人欢欣的场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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