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泉阴司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长耳朵的兔子
胖子那个胆小鬼,一副快要吓尿了的样子,带着哭腔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祝叶的尸体在房间里……”
 
第八十九章 割喉
剃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从外面走进来两个社会青年,一身穿的花里胡哨。左边那人染着一头黄发,搞得跟金毛狮王一样。右边那人剃着光头,腰间还别着一条亮闪闪的狗链子。
“二位剃头吗”祝长生面无表情的问。
祝长生把剃阴刀不经意的架在胖子的脖子上,胖子自然是不敢作声,我怕祝长生对胖子不利,也不敢说话。
光头走进来,破口就骂:“老东西,你有没有眼力劲我看你是故意找茬吧,老子都是光头了,还剃什么头”
祝长生依然是面无表情:“既然不是来剃头的,那就走吧,没见我正忙着吗”
黄毛走过来:“老头,你很拽嘛,我们是来找人的,龙涛你认识吧就是他妈的什么龙少爷!”
我听黄毛这口吻,应该是找龙少爷寻仇来了。
龙少爷仗着家里有钱,经常在外面惹事生非,得罪的人不少。
祝长生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什么龙少爷,滚吧!”
一听“滚”字,光头和黄毛火气更大。
光头说:“死老头,脾气不小嘛!我跟你说,刚才我明明看见龙少爷走进了你的店里,我们跟他有些私人恩怨需要解决,你最好把人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黄毛探头看了看走廊后面,对光头说:“后面还有一个房间,姓龙的肯定躲在里面!”
光头点点头:“走,进去看看,把那小子揪出来!妈的,居然敢调戏我女朋友,当我光头是白混的,真他妈找死!”
黄毛拔腿就要往里面房间走去,祝长生突然闪身挡住黄毛的去路,口吻冷的跟坚冰一样:“滚!”
“妈的!死老头,赶紧让开,如果龙少爷没有在里面,今天这事儿就算了,如果在里面,你就麻烦了!”黄毛伸手指着祝长生,指尖几乎戳上祝长生的鼻子,气焰十分嚣张。
祝长生有些怒了,低沉的吼道:“最后说一遍,滚!”
我和胖子知道祝长生的秘密,里屋藏着祝叶的尸体,而且还布下了法阵,如果黄毛他们走进去,岂不是撞破了祝长生的秘密所以祝长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放黄毛和光头进去。
但祝长生越是阻拦,黄毛和光头越是坚定地认为,龙少爷就藏在后面屋子里,这个祝长生肯定在包庇他。
“死老头,让开!不再让开我他妈弄死你!”
光头突然掏出一把匕首,恶狠狠的推开祝长生,硬着脑袋就要往里闯。
忽见寒光一闪,祝长生手里的剃阴刀,抹过光头的脖子。
光头突然就愣住了,脸上的表情迅速凝固,脖子上先是出现了一条血线。血线飞快扩张,变成一道血口子,颈部大动脉破裂,鲜血一下子喷出老远。
后面的黄毛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鲜血飞溅在他的脸上,他伸手抹了一把,还问光头怎么了。
鲜血从光头的嘴里咕噜咕噜涌出来,光头浑身颤抖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伸出双手,死死捂着自己的脖子,鲜血就像喷泉,怎么止都止不住。
光头直挺挺的扑倒在地上,七窍里都流出血来,双眼圆睁,很快就没了动静。
我和胖子近距离目睹这一幕,顿时吓得失声尖叫。
我们不是没有见过死人,但却是生平头一次见到杀人。
没想到祝长生如此冷酷,一言不合就要杀人。
光头也是自己作死,非要闯进后面房间,逼得祝长生动手杀了他,一刀割喉,血流满地。
光头的惨死自然把黄毛吓得半死,刚才还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黄毛,顿时吓得尿了裤子,裤裆里湿漉漉的一片,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尿骚味儿。
黄毛双膝发
第九十章 父爱如山
祝长生愣了一下,蓦地一惊,随即拔腿追了上来:“站住!你要做什么”
站住!
谁他妈站住谁是傻子!
我从光头的尸体上面跳过去,满地的鲜血让人触目惊心。
闯进里面房间,我一眼就看见祝叶的尸体。
我扑向尸体,举起匕首,对准祝叶的心脏,作势要刺下去。
“住手!”祝长生出现在门口,脸色极其阴冷。
我用匕首顶着祝叶的心窝,咬牙说道:“老头,你可不要逼我,否则我们鱼死网破!我把你儿子的心脏刺个稀巴烂,看你还怎么把他复活还有,这些蜡烛,你信不信我一脚一个,给你全部踢翻”
面对我的威胁,祝长生只能选择妥协,他不敢走进来,只是站在门口看着我:“你不要乱来,我可以放你走,请别伤害我儿子!”
祝叶是祝长生的命根子,祝长生不惜花费这么大的代价去复活祝叶,可见祝叶在祝长生心目中的地位。
我知道我没法逃走,所以只能先抓住祝长生的命根子,暂时保住小命。
只要祝叶在我手里,祝长生就不敢把我怎么样。
我和祝长生就这样冷冷对持着,祝长生阴沉着脸,我知道他很恼火,很想嚼碎我,但他又不敢轻举妄动,怕我跟祝叶一起同归于尽。
就这样静默片刻,理发店外面突然遥遥传来警笛声,肯定是胖子或者黄毛报了警。
我听见警笛声,原本紧绷的心,登时放松不少,我望着祝长生:“警察来了,你的计划失败了,投降吧!”
祝长生动了动嘴唇,面色铁青,脸颊抽搐的很厉害,他说:“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竟然会栽在你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手里,这难道真的是天意吗”
我恨声说道:“你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迟早都会遭到天谴,你应该早就料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警笛声越来越近,祝长生说:“我跟你讲个故事吧!”
祝长生也不管我想不想听他的故事,自顾自地打开了话匣子,他说:“十五年前,我去一个村子给人剃阴头,回来的路上经过一片乱坟岗子,忽然听见婴儿的啼哭声。
我循着声音一路找去,最后在一丛树叶下面发现了一个弃婴。当时正是炎炎夏季,丛林里多毒虫蚊蚁,可怜的孩子已经被蚊虫叮咬的面目全非,哭声都嘶哑了。
我看着心疼,就把弃婴带了回去,给他涂抹上草药,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因为是在树叶下面发现的,我给他起名祝叶。从此,我成了他的父亲,他成了我的儿子。
祝叶很懂事,也很聪明,我不知道是有怎样狠心的父母,才会丢弃掉一条年幼的生命。
我给人剃了一辈子的阴头,很多人嫌弃我的职业,不愿意嫁给我,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婚配。
直到有了祝叶以后,我才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我们父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虽然苦一点,但我们却很快乐,我把挣来的所有钱,都给祝叶买吃的买玩的,看着他开心的成长,我也很开心。
祝叶慢慢长大成人,他很争气,从读书开始,年年都拿第一名。他经常跟我说,他说爸爸,我要用功读书,将来走出大山去城里,挣很多很多的钱,把你接到城里过好日子。
我多么憧憬那样一天啊,可是……祝叶的承诺,终究是实现不了了。
你也知道,去年的时候,祝叶出事了,一个平凡的日子,一次平凡的课间操,祝叶在混乱中,活活被人踩死。
当然,你可以说这是祝叶的命。可是,凭什么凭什
第九十一章 自刎
祝长生站起来,冲我啪的一抱拳:“小子,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我点点头,没有拒绝。
祝长生说:“我有一些钱在柜子里面,等我死了,你帮忙把我和儿子送回老家葬在一起,我家在清水村。没用完的钱你就留着吧,当做我对你的感谢!”
说完这话,祝长生转身往外面走去。
我赶紧跟了出去,只见祝长生站在理发店门口,外面停着一辆警车,几个民警守在门口,拿着警棍和防暴叉之类的东西,带队的所长手里拿着枪。
四周拉起警戒线,很多人都围聚在这里看热闹。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小镇上出现凶杀案,无疑是爆炸性新闻。
警察一直对着祝长生喊话,祝长生的目光缓缓扫过人群,然后他低下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剃阴刀。他轻轻抚摸着剃阴刀,就像在抚摸一个多年的老朋友。
“放下武器!我命令你放下武器!否则我开枪啦!”所长举着枪,大声喝斥。
祝长生扭头看了我一眼:“小子,拜托了!”
我哽咽了一下,就看见祝长生突然举起剃阴刀,顶着自己的颈部,猛地划了一刀。
围观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呼声,有些胆小的人甚至闭上眼睛,不敢直视。
剃阴刀划破颈部大动脉,鲜血飞溅出老远。
谁也没有想到,祝长生竟然会用自刎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剃阴刀掉落在地上,祝长生浑身颤抖,鲜血就像喷泉,突突突往外冒。
祝长生硬生生跪倒在地,翻了翻眼珠子,用尽最后力气看向天空,临死,他都恨透了这个老天。
祝长生死了,警察很快封锁了理发店。
由于“借阳寿”的事情太过诡异神秘,警方一直没敢对外公布真实的消息。
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关于理发店的诡异事情,还是流传了出来,尤其是在校园里面,更是流传成各个版本的恐怖传说,搞得人心惶惶。学校还专门为此开展了一系列座谈会,禁止流传谣言。
不得不说,祝长生是个伟大的父亲,只是他的爱用错了方式。
从本质上来说,祝长生是个善良有爱的人,但是现实太残酷,愤怒扭曲了他的心灵。
命运不可逆,天道不可违,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我把理发店里的三十九个黑色布袋全部搜集起来,对照黄纸上面的姓名,把布袋里的头发,挨个还给那些学生,并且叮嘱他们,回去以后,把布袋里的头发埋在泥土下面,然后在上面栽种一棵柳树,等到柳树生根发芽的时候,他们失去的阳寿,就会一点一点补回来。
那些学生都对我感激涕零,我在镇一中的地位瞬间提高,很多人拥护我,隐隐然已经有了校园老大的派头。
胖子沾我的光,也开始傲娇起来,像只骄傲的公鸡,在学校里都是昂首挺胸的走路,每天屁股后面都跟着好几个跟班,大家都“胖哥!胖哥”的喊着。
而曾经那个飞扬跋扈的龙少爷,现在却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我们跟龙少爷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天放学,胖子带人把龙少爷堵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
胖子摸出一支烟叼在嘴里,旁边一个跟班给他点上火,胖子眯着眼睛,猛吸一口,结果呛得他剧烈咳嗽,眼泪都流出来了。
胖子根本就不会抽烟,这个逼装的太失败了,身后的好几个跟班都捂着嘴偷笑。
胖子回头问我:“大哥,这小子怎么处理”
我说:“当初他怎么打我们的,就怎么还回去吧!”
“好咧!”胖子挽起衣袖,对后面的跟班说:“兄弟们,给我按住他!”
龙少爷转身想跑,很快就被围追堵截,按到在
第九十二章 水下有眼睛
时间总在不知不觉中飞驰,我和胖子早已经习惯了中学的日子,在镇一中混得风生水起,很快又到了一年暑假。
暑假对于每个小伙伴来说,那绝对是最快乐的时光,也是最美好的回忆。
第一,暑假通常都有两个月假期,时间足够长;第二,夏天里有很多娱乐活动,城里的孩子可能要去参加各种培训班,补习班,但是农村里的孩子就不一样了,上山打鸟,下河摸鱼,抓知了,掏马蜂窝,河边搬打屁虫,每天的活动都能不重样。
相比而言,农村里的孩子更有童年。
在县城读职高的谢强也回来了,自从上次帮忙处理谢老二的后事以后,谢强就把我当成好兄弟,一回到红旗村就会找我玩耍。
这天下午,火红的太阳高高挂在天上,晒得大地都跟焦了一样,死气沉沉,只有知了在撕心裂肺的叫着。
那个年代,农村里根本就没有空调,大多数人连空调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见过,家里顶多也就是老式电风扇,一转起来摇摇晃晃的,还要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更多的人则是拿着芭蕉扇,坐在屋檐下面,一摇一摇的打盹。
房间里的电风扇年老罢工,我烦躁难耐,热的坐立不安,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正自烦躁的时候,谢强跑来找我,叫我一块儿去游泳。
农村里的孩子下河游泳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做父母的根本不会有太多担心,我跟老妈知会了一声,就跟着谢强跑了出去。
那太阳真是毒辣,就像火球一样,烤得人脑袋冒烟,我有种头发快要燃烧起来的感觉。
我们又叫上胖子,把正在午睡的胖子从凉席上拖起来,一起往河边走去。
农村孩子没那么多讲究,根本就不需要更换什么游泳裤,衣服一脱,穿着三角裤就往河里跳。有时候甚至连三角裤都不穿,任由小鸟变水鸟,在河里玩水嬉戏。
一到河里,烦热之感顿时减轻不少,我们打了一会儿水仗,就开始比赛“钻迷子”。
钻迷子又叫钻水迷子,深吸一口气,然后潜入水里,看谁在水下憋气憋得久。
谢强说:“我数三声就开始,不准偷偷换气耍赖啊!输的人,待会儿请吃冰糕啊!”
村口小卖部里的冰糕,两毛钱一支,里面还有淡淡的果汁味。说到底就是白水和果汁混合在一起,然后冻成冰糕,连生产商家都没有,不过那时候我们却吃的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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