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反派需谨慎
作者:土豆芽儿
古代 修仙 书穿 真坏蛋攻X伪娘炮受 双向养成 受养成大腿 攻养成童养媳 HE
养反派需谨慎 分卷阅读1
养反派需谨慎(书穿)
作者:土豆芽儿
文案
林居然是末世人,死在丧尸口下后,幸运的重生在了一本种马小说中的炮灰小倌身上。鉴于小炮灰是做了主角小弟才被反派杀害,林居然决定改抱反派大腿,养成反派。
反派终究是反派,若干年后,林居然把小反派养成了大反派……
反派和主角各种不对头,和主角抢资源,和主角抢妹子。
作为被抢的“妹子”之一,林居然表示——尼玛这一点也不好玩!(╯‵□′)╯︵┻━┻
这是一个双向养成故事,受养成大腿,攻养成童养媳。
真坏蛋攻x伪娘炮受(也许是真娘炮)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仙侠修真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居然,千山绝 ┃ 配角:闻人翼 ┃ 其它:土豆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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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拐一只反派
林居然突然发现,自己就要死了。
这真是个忧伤的发现。
天空万里无云,炙热的阳光挥洒而下,在青石街道上的行人身上投下一个又一个影子。
林居然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中央,脸上的表情难以用语言形容。
在他对面,正发生着一起街头斗殴。
一个小孩蹲在墙角,虽然衣服破烂,头发凌乱,像个小乞丐,但小脸干净白皙,五官精致可爱,在人群中非常扎眼。另一个小孩站在穷男孩的面前,以林居然的视角看不见脸,看衣着华丽富贵,显然是富家子弟。
两人不发一言,突然打了起来。哦不,准确的说,是有钱小孩指使护卫殴打穷小孩。
这原本与林居然无关的,但最终他却会因此事而死。麻蛋,有比这更冤的么?
你问林居然为什么知道?
因为这是一篇小说的剧情啊摔!
林居然原本是个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在末世坚.挺了六年,最终死在尸群之中,享年21岁。活生生被啃蚀殆尽的剧痛还残留在四肢百骸,他却完完整整的重生成了一枚年仅十四的少年。说来也巧,名字也叫林居然。
期初他觉得自己名字也太烂大街了,记得有部小说的某个炮灰叫林居然来着,还没等他好好庆祝一下重生之喜,迎面扑来一个晴天霹雳的事实——他居然重生在了一本小说里!
没错,就是那本有个炮灰叫“林居然”的小说,书名为《无妄天书》。
这本书是林居然偶然间在一个天然山洞里捡到的,因残缺不全,没能卖出去而一直留在了手上。眼前的画面正是《无妄天书》的开头,主角闻人翼在路边看见一个乞丐,一时怜悯在他面前丢了两个铜板,从此惹上了睚眦必报的反派千山绝。
而与他同名的林居然,几天后就会因为施恩与主角,而被反派以报复主角为目的弄死。
对于重生,林居然感到万分幸运,没有丧尸,没有饥荒,人生简直直接进入养老阶段。所以,哪怕这具身体是青楼的小倌,他也从没嫌弃过,而且他目前还是个卖艺不卖身的清倌。
但此刻他却轻松不起来了,任谁刚刚挂掉,重生一天就发现自己又要挂了,恐怕都开心不起来。看着事情发展与小说完全重合,他恍惚什么也听不见了,周遭的所有人物仿佛都变成了游戏里的npc,眼里只看得见墙角宿敌见面分外眼红的两个小男孩。
好,现在来隆重介绍一下他们。
主角:闻人翼。
青桐镇首富之子,童年期家族被灭,为报仇加入修仙门派,灵根是修炼速度最为缓慢的五灵根,但他以过人的悟性与非人的运气,极快的成为了修仙界第一人,将仇人一网打尽。
反派:千山绝。
比起平民主角,反派就大有来头了。其父乃鬼域之主,但出生当天就被父亲弃于山林,美名其曰历练。
千山绝顽强的活了下来。
这种成长经历让千山绝自然而然的变态了,从小心狠手辣,视人命如草芥,长大后更是几乎毁灭了整个世界。
此时的千山绝虽然还小,但自尊心极强,男主的行为很严重的挑战到了他的尊严,他捡起铜板砸在了闻人翼脸上。闻人翼虽然阳光正直,却也是个吃不了亏的主,立即让护卫将人一顿胖揍。
林居然无奈地捂住了脸,等他接受现实,闻人翼已经揍完人离开了,只剩下鼻青脸肿的小反派目光阴骘的盯着男主离开的方向。
接下来的剧情就是闻人家族被灭门了,闻人翼逃到自家后山跳崖逃生,正好山下有个寺庙,被前去祈福的林居然救了回去。
再然后,千山绝为了报复主角杀死林居然,生吃掉了他身上口感最鲜嫩的肉。
没错,就是生吃。这也是千山绝没钱,却没饿死的原因。因为他吃人啊!!!
不光吃人,蛇,老鼠,蜥蜴,昆虫,只要能抓到的,他都能吃。
林居然浑身直冒鸡皮疙瘩。这反派,比他们末世最低等的幸存者食谱还凶残。
似乎想到什么,林居然忽然表情一变。
卧槽,他因为重生,正准备找个地方拜拜的啊!剧情要不要辣么吻合?照这么发展下去,自己岂不是要赴小说中的林居然的后尘?
“哎!”林居然叹了口气,抱男主大腿是不敢了,否则能力不够分分钟被灭啊,他又不是女主。
不过就算反派这时不杀他,这个主角老巢后来也被千山绝给一锅端了,留在这里也是死路一条,除非在千山绝强大以前自己赎身离开。
可先不说赎身那笔钱他要攒多久,有千山绝在,这个世界又有哪个地方是安全的?
思来想去,林居然觉得抱紧反派的大腿才是最佳之策。就算最后反派被主角杀了,只要他自己不作恶,以主角的正派作风,肯定不会对他下手。
想到出路,林居然顿时神清气爽,一秒钟回归现实,感觉周围的npc也都活了,吵闹喧哗一下席卷了过来。
npc1:“真是不知好歹,闻人小公子好心赏钱,他竟然打人,活该被打,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npc2:“没错,像他这样,一辈子也就只能做个乞丐。”
npc3:“以后咱们大家都别给他钱了,饿死得了。”说得好像给过钱似的。
闻人家行事慷慨,镇上许多人受过他们恩惠,人心自然都向着他。镇民们用言语将千山绝贬到了泥尘里,这无疑是在反派对主角的仇恨的怒火上再加了把干柴,
于是千山绝的仇恨轰的一下烧了起来,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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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残忍的方式弄死了闻人翼的救命恩人林居然。
林居然迎风流泪:史上最冤炮灰舍我其谁。
林居然思考时无意识的看着千山绝,等他回神,骇然发现小反派不知什么时候盯上了自己。青肿的包子脸表情乖戾,眼睛里闪着锐利的光芒,像极了丛林里的一匹凶狼。
他身体一抖,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千山绝不屑地移开了目光。眼前的人对他而言毫无威胁。
林居然这才放松下来,背后竟满是冷汗。他忍不住唾弃了一把自己,自己一个二十出头的成年人,居然被一个十二岁小屁孩给吓到了。
他敛住惧意,对着千山绝笑了笑,抱着刚买的一包馒头走了过去。
“滚!”千山绝冷冰冰的吐出一个字。
林居然脚步一顿,还是走了过来,“你脸上流血了,我给你看看。”
千山绝:“多管闲事。”
林居然一点不恼,兀自掏出干净的帕子,蹲在千山绝身边朝他额角拭去。
“嘶~”千山绝吃痛躲了一下,实在是对方的动作太过温柔,他不禁没再抗拒。
离得近了,林居然才发现小反派的脸肿的厉害。左腮帮子里像塞了一个乒乓球,青紫的皮肤都被撑得溢出了稍许血水。
擦,主角下手也太狠了吧。当初看文还不觉得怎么,他跟那些npc一样觉得小乞丐不识好歹,被打很解气,可真正看到,他只感到心疼。再怎么说,此时的反派也只是个孩子啊。
林居然眼里不自觉流露出疼惜,给人擦拭的越发轻柔了。
千山绝被林居然愈发温柔的模样搞得无所适从,突然打开了他的手。
“你可以走了。”
林居然不赞同地道:“你的伤口沾了灰尘,处理不好要感染的。”
千山绝沉默以对。
林居然又说:“我就住在附近,很快的。”
千山绝依然沉默,换做别人千山绝早就赶走了,一点皮外伤而已,他根本不在乎,不过他定要千百倍的还给那胆敢打他的小子。眼前这人也不知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还是说真是烂好人,自己什么底细都不清楚,就敢带回家,也不怕遭来祸事。
不过他不反感就是了。既然这人诚心邀请,那就随他走一遭吧。反正他刚结仇的人势力貌似不小,他在外面肯定不好过。
在林居然劝说中,千山绝突然低声开口:“好。”
林居然惊喜地睁大了眼,千山绝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还是很好说话的嘛。
“那我们走吧。”
林居然简直兴高采烈,拉着小反派的衣袖直奔群芳阁,很快,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站在群芳阁大门口,林居然踟蹰不前。“群芳阁”,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地儿。
☆、第2章 养一只反派
林居然指着群芳阁大门,道:“那就是我住的地方。”
千山绝也不知明不明白,不带情绪的“哦”了一声。
林居然心里一松,这就是不懂吧!也是,小反派现在才十二岁,没机会上学,肯定是不认识字的。
“里面有个胖妈妈很坏,别让她看见你,咱们从后院爬墙进去。”林居然小声道。
千山绝没有异议,沉默的跟着林居然。
对于翻墙,两人虽然都才十多岁,但一个在末世挣扎了好几年,一个更是从小在丛林长大,翻个墙完全不在话下。很快,林居然就将人带到了自己屋子里。
“我去打盆清水,这里有馒头,饿了自己拿了吃,别客气。”林居然说完就拿着脸盆出去了。
千山绝站在房内,仔细打量着。房间里有桌子、凳子、床,不大的空间被各种东西占得满满当当。
与寻常男孩子房间不同的是,林居然的房间多了一台梳妆桌。梳妆台上有一面模糊的铜镜,几个小木匣子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也不知道里面放着什么东西。
第一次踏足人类房间的千山绝暗忖道:这就是房子吗?看起来不错。
他从来都是幕天席地,不知道寻常男子的房间是何模样,此时还不觉林居然的房间有异常。走到梳妆台前,千山绝随意打开了一个木匣,里头有木梳发簪等梳妆品。定定的看了一会儿,从里头拿起了一把酱色木梳。
这时林居然端着水走进来,看见千山绝拿着梳子看,顿时就悟了。
小反派从森林里走出来,穿衣说话都靠自学,模仿和学习能力自然强得一比。不过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比一般人更在意形象,到了后期,更是用外形完美的诠释了“一丝不苟”这个成语。
他肯定是在卖梳子的小摊上看见人试用过,现在想试一试了。
林居然便笑道:“要不你就在我这儿洗个大澡吧,头发也洗一洗,待会儿就穿我的衣服。”
千山绝立即放下木梳,毫不客气的点了点头。
林居然自然不会嫌麻烦,他打湿毛巾给千山绝洗了脸,立马又跑出去给他打洗澡水,忙得不亦乐乎。
现在是夏季,洗冷水澡正凉爽,不会儿千山绝就从头到脚洗干净了。穿上干净的里衣,十二岁的小反派整个人清清爽爽的,身上的戾气都淡些许,倒透出几分可爱的稚气。
林居然重新打量了千山绝一会儿,心里直呼可惜。在他的认知里,反派都是又丑又龊的,比如哈利波特里的伏地魔,小时候多萌多漂亮啊,长大还不是一丑逼。
想到眼前可爱的鲜肉以后会“周身魔气缠绕、面泛黑紫之色”,将“反派”二字明晃晃的刻在脑门上,林居然就在心里默默给他点了一万根蜡。
林居然给千山绝上了药,头发也给梳顺溜了,就把他的脏衣服放进洗澡水里开始搓洗。
千山绝一怔,“我可以自己洗。”
林居然回头看了眼比桌子高不了多少的千山绝,道:“没事儿,很快就洗完了,桌上有馒头,你自己拿了吃。”
他心理年纪已经二十几,自然拿千山绝当小孩子看,心说小学生会洗什么衣服啊!却忘了,自己现在也不过十四,因为体型纤瘦,看起来比千山绝大不了多少。
千山绝定定的看着蹲着身体洗衣服的少年,心里滋味莫名,冷淡道:“随便你。”
“林居然!都什么时辰了,还不给老娘出来练舞!”
一道河东狮吼般的声音传来,震得盆中的水都荡起了纹路。
林居然倒抽口气。糟了,忘时间了。
他连忙站起身,看了看屋子,把刚洗好的衣服藏在床底下,又把千山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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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向衣柜,“快,躲起来,千万不能被她发现。”
“嗯。”千山绝对林居然的安排到很配合。
刚毁尸灭迹完,房门就被推开了,一个穿红戴绿的肥胖妇人走进来,一走路身上的肉颤个不停,纸一样白的脸刷着大片胭脂红,活像个点了桃色的大寿包。
林居然规规矩矩的站在“大寿包”面前,“妈妈早,我正准备去练舞房呢。”
老鸨见屋里满是水迹,指着林居然就数叨起来:“怎么搞的,地上这么多水,你摔着了不要紧,脚扭坏了可饶不了你。还有你是越来越懒了,再这么下去,也别肖想草首了,给老娘接客去,到时你睡到几时都没人管你。”
林居然登时流下冷汗,他知道老鸨不是吓唬他,群芳阁有不少小倌比他小,却已经是情场老手了。和他一样的储备魁首还有好几个,他随时都可能被刷下,届时这位“大寿包”可不会心软,绝壁立马逼他接客。
林居然讪笑一下,道:“我这不是起了吗,马上就去练舞。”
老鸨脸色好了些,换上一副和蔼可亲的表情说道:“这还差不多,别怪妈妈严苛,你是妈妈最看重的孩子,要求自然更高。”
林居然心里直翻白眼,嘴上连连说是。
老鸨道:“我今天来也不是来骂你的,有正事跟你说,你年纪不小了,骨头就要长硬了,这对于跳舞是大忌,所以妈妈吩咐底下人以后每天给你烧热汤泡澡,好松散身子骨。”
林居然眼睛噌的一下亮了,“谢谢妈妈!”好久没泡过热水澡了,想想他就心痒难耐。
老鸨道:“你可得好好干,别让我赔本,现在赶快去练舞吧。”
林居然大声道:“好嘞!”
离开前,林居然隐晦地看了眼衣柜的方向,然后跟着老鸨走了出去。
对于跳舞,林居然接受的毫无顾虑。在现代跳舞的男人多了去了,会跳舞的男人还很受异性欢迎,虽然这里的舞蹈不一样,非常女性化,林居然也只能安慰自己当做锻炼身体了。
这具身体留有对舞蹈的记忆,林居然很快就上手了。
上午练舞,下午登台表演,一天就这么混完了,到没有人发现他的躯壳换了个灵魂。
天黑之后,嫖客们到了“办正事”的时候,他这种清倌也就可以退场下班了。
林居然火急火燎走回房间,打开门就唤了声:“山绝?”
“嗯。”千山绝的声音从黑暗里传来,林居然听见松了口气。
“天都黑了,你怎么不点灯?”林居然摸索找到火折子,点燃了蜡烛,房间里顿时充满橘黄的烛光。
“都一样。”千山绝坐在椅子上,惜字如金的开口。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舍不得离开,就这么在椅子上坐了一整天。是因为这人太弱,威胁不到自己吧。
林居然跳了一天的舞,身体非常累,为了保持纤瘦的体形,群芳阁还只给他吃了点清粥小菜,他早饿得不行了。看见桌上还有几个馒头,拿起来就往嘴里塞。
他在末世是饿怕了,一来到这个世界就急冲冲的跑出去买存粮,结果出门没多久就遇见了主角和反派。
吃着香甜的馒头,林居然感到万分满足。馒头简直是世上顶级美味。
填饱肚子,林居然洗了个战斗澡,然后坐在梳妆台前……擦香香。
千山绝新奇的朝林居然看去,林居然笑道:“你要来点吗?”说着就朝千山绝走来,把准备给自己擦的护肤膏伸到千山绝面前。
千山绝耸动鼻子嗅了嗅,乖乖的坐着让林居然擦,两人近到可以感受到对方呼出的气流。他觉得,林居然的手指真是滑,像浸了溪水的鹅卵石,且柔软得不堪一击,自己只要稍稍一捏就会断掉吧。
“好了。”林居然给千山绝擦完,立即回到梳妆台前,趁着皮肤还有着湿气忙给自己擦上。
橙黄的铜镜模糊的倒映出少年俊秀柔美的脸,林居然看着看着,不禁发起呆来。
这张脸跟他自己的脸真是太像了,若不是右眼下多了一粒红泪痣,他都要以为自己是缩小了身穿到书里的。
他擦完一遍,又剜了一坨擦在脸上。对脸部皮肤的要求,简直到了偏执的地步。
其实林居然并不是一个对非常在意容貌的人,否则也不会在被异能者骚扰后划花自己的脸了。只是末世环境太过恶劣,风沙大,昼夜温差大,人们必须花心思保养皮肤,否则一直暴露在空气中的脸就会溃烂,症状严重的能和丧尸脸一较高下,还有人因此被当做丧尸给杀了呢。
他没有异能,运气到不错,末世早期认识了一个老中医,从他那里学了不少东西,制作护肤膏便是其中之一。自制的护肤膏效果比不上市面上卖的,用惯了也还不错,总比什么都不用强。
林居然知道现在的环境自己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护理皮肤,但几年下来养成的习惯已经刻在了他骨子里,想改也改不掉。
比如说,稍有一丝风吹到脸上,他就仿佛能感受到皮肤一点点干枯,本能的找东西遮住脸;没存粮就巨没安全感,碗里的食物吃一半就不禁停下,还想留着下顿吃。
想到末世已经是过去时,林居然就对着镜子幸福的笑了。
☆、第3章 骂一只反派
睡觉时,林居然怕千山绝从床上掉下去,特意让他睡里面。
两人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都有些不习惯。林居然是六年没睡过像样的床了,千山绝是压根没躺过床。
窗半开着,有风从外面刮进来,吹得屋里的光线一阵乱颤。
千山绝讨厌光亮,难得的开口:“不吹灯吗?”
“我有点怕黑,亮着灯睡吧。”林居然小声道,看着屋里的阴暗处,恐惧在心里滋生。
他害怕黑暗朱突然蹿出一个丧尸,哪怕这个世界并没有丧尸这种怪物。这就跟看鬼片一样,都知道世上没鬼,可人看过鬼片后总还是会怕。
重生第一晚,林居然以为自己会失眠,没想到劳累一天的身体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他缺乏安全感,一睡着就习惯性的往最里边钻。于是,千山绝感觉一个温热的身体靠了过来,还拼命的把他往墙上挤。反射性就要推开,一看对方睡得香甜的脸,心下一软,便没动他。
次日,早起的青桐镇镇民发现了一件大事——闻人家一夜之间惨遭血洗。
一时之间人人唏嘘,闻人老爷乐善好施,竟然得罪了如此恶毒的势力,实在让人不敢相信。
林居然也很唏嘘,他每个月就一天休息日,而
养反派需谨慎 分卷阅读4
这一天正是今天。呵呵。
他到底是去救人呢?还是不救呢?
最后林居然决定救人。先不说只有闻人翼能阻止反派灭世,最重要的是,闻人翼是这本小说的主角,他要是死了,也不知道这本小说还会不会存在,这个世界还会不会存在。好不容易重生,他还没活够,冒不起这个险。
群芳阁对他们看管很松,林居然跟老鸨说了声就出去了。
闻人翼是跳崖掉进湖里,然后被水冲到这里寺庙附近的。林居然在末世独立多年,自然有一套野外生存之道,通过观察树根的走向找到了水源,很顺利的找到了遍体鳞伤的小主角。
山里的湖水泛着蓝色,两边水草丛生,十二岁的主角一动不动的躺在水草上,看不出死活。
“喂!醒醒!”
林居然拍了拍他的脸,闻人翼毫无反应。他只好背起闻人翼,走到一个来时找到的山洞里。路上顺手采了些药草,到了山洞后,就咬碎了给闻人翼敷了。
擦了擦闻人翼毫无血色的脸上的污渍,林居然再心里叹气。
闻人家族之所以被灭,是因为夺宝,什么宝贝来着?哦对了,长生草!
据说长生草千年难生一株,一旦出现便会掀起腥风血雨。食之可保机体永生不老,与天地同寿。千山绝还跟主角争了来着,最后当然是被主角得到,却被他白白捏成了灰烬。
林居然不免一阵惋惜,突然听到闻人翼呼吸粗重了起来,他忙看向闻人翼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