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现代 沉默忠犬VS无心无感且渣 互攻 第一人称 竹马 直掰弯 虐 开放式结局
在那天来临之前 分卷阅读1
《在那天来临之前》作者:金野【完结+番外】
简介:
青梅竹马、情有独钟、直掰弯、不坑!
这是一个关于迷茫与觉悟的故事,掺杂自我成长的历程。这里的喜欢与爱是曲折的、深刻的、被动的……他们彼此相依,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已纠缠不清,动辄就是抽筋剥骨的痛。
如果你们愿意陪我一起踏进这条未知未来的路,那我们一起来试试看吧,看看结局到底如何。还有,感谢来看的读者朋友们,真心谢谢你们。
竹马文,沉默忠犬帅帅帅、无心无感渣渣渣,互攻
ps:第一人称
【主角:金野、罗维森(vincent)|配角:若干】
-序章-
“咚”的一声,电脑屏幕右下方提示来了一封新邮件,海外来信。
凌晨两点三十三分。
一年多了,第一次收到他的消息。消息来得毫无预兆却又出现端倪,让我有些无所适从。而实际上邮件里只有一句话,“我回去还是你过来?”一如他惯有的风格,利落、淡漠。他总是这样,喜欢让我做选择,却没有其他的余地。
这个认知让我心里有点烦躁,反复看着那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在心里默念着,我突然想起他临走前在候机厅里的那一幕。
那个时候他问我:“你想我走还是留下来?”其实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他发过邮件来以后我就知道他和他老爸谈好了,就像多年前他那么肯定地对我说“我会处理好的”一样,我一直都知道他一定会处理好的,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他总是能得到他想要的。
有时候我也娘们唧唧地想过,他找上我不仅仅是从小的习惯吧,是我犹豫的狠了,他才想要一击即中的。
我不知道怎么和我老妈说他回来了,我们两家以前是邻居,他妈和我妈算得上很好的朋友。只不过后来他那丹麦的老爸在丹麦找了个情人,他妈也是个强悍的,果断和那个男人离了婚。那个时候他才七岁,我也不过八岁。就像他一直做的那样,那天他妈和他爸离婚的时候他一句话也没说,甚至都没哭,只是紧紧抓住我的手,而我却很傻的哭了,因为我害怕我老妈和我爸离婚。后来这段记忆就逐渐被我忘了,没想到突然就想起来了。
实际上,我不敢和我老妈说的原因其实归根究底只有一点,我们都是男的。那事儿闹出来的时候我妈恰好在他们家和阿姨聊天,他就那么拽着我对他妈妈说他喜欢我,要和我在一起。我已经不记得我老妈是什么反应了,我那个时候很害怕又有点刺激产生的快感,我只是低着头看着他抓得紧紧的手。他妈妈只是沉默着,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妈拉着我回了家把我关在了屋子里。我手上还存留着他紧抓我的手时的感觉,疼痛、潮湿。后来我就躺在床上睡着了,大概睡得不错吧。那个时候他14岁,我也15岁了。
后来想想其实那个时候我更多的感受是茫然和不知所措,我归根究底还是喜欢女孩子的。我老妈大概也是知道的,所以什么也没对我说,只是隔了一周她给我买了一些书让我看。后来他们家搬走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反正那天之后他只来找过我一次,就对我说了一句话,我一直记得。他说他会处理好的。我还记得他那时候的表情,让我觉得很奇异,他一直都很平静。
我以为他搬走之后我们就再也不会见面了,那话虽然我相信但是也没太往心里去。可是上高中的时候我却在校园内看到了他。我知道他一直很聪明也很勤奋,不像我一直吊儿郎当,他跳一级也无可厚非,只是我还是很震惊,但是后来也就没有特别在意了。也只是每天见到打个招呼罢了。校园不大不小,我们基本每天都会碰见,只是后来有段时间没碰见,我还有点不习惯。我们重新变的亲密是在我们上高二的那一年,具体的也没什么好说,要说也是我习惯了他在我身边。我们基本没有什么亲密的举动,他知道我不习惯。
日子就一天天的过,我从没向我老妈谈论过他,可我知道我老妈肯定是发现了什么,有段日子她又开始给我买书看,甚至将以前买的书放在我的床头上,她知道我有睡前读书的习惯,可是到后来又不了了之了。我不知道我妈是怎么想的,我也没心思想。管他呢。
我们后来在一起也就是在高三毕业前的那段日子,我们去开过房,但是我没和他做。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我能确定我喜欢他,但就是不行。我还记得那天晚上他柔软的嘴唇和我的纠缠,但仅限于此。
后来他要去d国上学的时候,也就是那天我和他在候机厅的时候,我看着他平静的脸,突然想起我们去开`房的那个晚上,我有一瞬想干他,很强烈的感觉,我甚至有点硬了。可是在他走出我的视野之前我连拥抱都没敢给他,他肯定能看出我的心思,他一直都能。但是也明白,我们现在只能分开。
今天凌晨的那封邮件我还没有回复,但是我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知道我一直都是个犹豫的人,我也明白。那个问句与其说是让我选择,不如说是通知。我知道他要回来了,但是我还是很害怕。邮件回不回已经没有关系了。其实我想给他说我过去,但他肯定知道的,他一向如此。
从去年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了,我不知道他怎么和他老爸说的,不过应该不会很曲折。在他回来之前,我能做什么呢?
第一章
像一般发小一样,我和罗维森打小就认识,但不是从我有记忆开始认识的。
用一句话来形容我们相识就是:哦天,这大概就是命啊。
我老妈和罗维森的妈妈是高中时期的好友,罗维森的妈妈出国后还一直和我老妈有联系,所以后来罗维森一家从国外回来找房子就经由我老妈介绍,住在了我家隔壁。
顺便说那时候我大概七岁了,罗维森比我小一岁。
罗维森的老爸是个外国人,所以,没错,罗维森是个漂亮的混血小天使,自然,他也有个外国名字,叫vincent。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他的场景,不得不说那是个无比糗的一次见面,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是个甜蜜的折磨。
那天下午我老妈突然问我想不想要个弟弟陪我玩儿,我摇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我老妈很惊讶,因为我一直嚷嚷着要妹妹的。
没错,我是要一个可爱听话的妹妹,而不是弟弟。
我老妈大概是理解了我的意思,于是接着说,你铭姨家有个小弟弟,以后你就跟他玩儿吧,你不是一直想要小伙伴吗,这次正好有了。要和弟弟好好相处,妈妈以后给你买那个小火车哟。
我看着我老妈笑得一脸慈爱,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过,为了我的小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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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答应了我老妈。
说起来我这么想要个妹妹也是有原因的,不是妹控,只是我周围没有一个小伙伴陪我玩。
当时我家住的院儿里的小孩要么是刚出生的小娃娃,要么就是已经上初高中对我这么大的小屁孩儿“不屑一顾”的大孩子,也就是说在罗维森来之前我一般都是自己玩。
虽然自己玩也没啥,但有时候也挺孤单的。
晚上我和我老爸老妈一起去铭姨家吃“温窝饭【注1】”。怎么说我也是个小小男子汉了,老妈吩咐我的事情我绝对会认真执行,于是到了铭姨家我就直奔罗维森去了。
那是怎样的一个漂亮可爱的孩子呀,柔软的棕色头发顺服的垂在脸旁,脸颊粉`嫩嫩的,十分可爱,让人忍不住去揉一把。
不得不说外国小孩儿小时候就是可爱,那一双眼睛,简直了,眼珠很黑,睫毛真长,忽闪忽闪的,像两把小扇子,再加上翘翘的小鼻子,小小的粉嘟嘟的嘴巴,和赵晓敏家那个碰不得的洋娃娃像极了。
简直就是我梦想中的妹妹!我恨不得立马冲上前去摸摸他!
我老妈看到他也是喜欢得不得了,一直抱着罗维森不撒手,还一直摸摸他的头,捏捏他的小脸。我老爸看不下去了,就在一旁咳嗽了一下。
“小铭,你们家孩子真是太可爱了,看看我们家那野猴子,啧啧啧。”
我老妈说完还用一种痛心的眼神儿瞥了我一眼,像是在说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熊孩子。
行,这真是亲妈!
我那比城墙还厚的脸皮顿时有点发烧,我下意识吸了吸鼻子。
看到我这样,我老妈直笑,我老爸还有铭姨也笑了起来。
待我老妈放下罗维森,我就冲了过去。虽说我老妈对我说过什么弟弟啥的,但是见到他之后我基本什么都忘了,就牵着他的手不放了。
那小孩大概是有点怕生,我老妈放下他后就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站着。
我立马跑过去牵着他的手对他说:“小妮儿,哥哥带你玩!”说完我还亲了他脸蛋一口,唔,他真香,就像我特喜欢吃的旺仔小馒头的味儿,于是...我舔了他一下。
小孩儿愣了一下,我看到他的脸蛋憋得通红,漆黑的眼珠包着一层水膜。看到他这样我还以为他要哭了,没想到最后他用不太熟练的汉语憋出一句让大家忍俊不禁的话来。
“哥哥,我不好吃,不要吃我好不好?”
这是罗维森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
吃完饭,大人们在一旁聊天,我和罗维森在一旁玩。
罗维森告诉我他是男孩儿,我自然是不信的,非扯着他的裤子要他给我看小鸡`鸡,他自然是不肯的。
刚恢复正常颜色的脸蛋又变得通红,眼里含着一泡泪,要掉不掉,看着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就心软了,于是也没强求他给我看小鸡`鸡。
我老妈看到这副景象,一边笑一边赏了我颗爆栗。
“熊孩子那么笨呢,这是弟弟,不是妹妹!”听完我老妈的话我半是忧伤半是明媚。
不过小孩儿嘛,弟弟妹妹也没什么差别,都那么漂亮可爱,哈哈哈。
短短的时间内,我们确立了无比紧密的革命友谊。虽然罗维森不爱说话,但我很喜欢和他玩,因为他有很多玩具。
总之吧,那晚是真的挺糗的,现在想想都会被当时那么笨的自己感到羞愧。
【注1】:温窝:搬家后让朋友们认认家门,同时也能好好聚聚。
第二章
后来,铭姨给罗维森办理好入学手续之后我们就每天早上一起去上学了。
那时候我上二年级,罗维森上一年级,他们班正好在我们班楼下。
我老妈特意嘱咐我要我好好照顾罗维森,说是人小森森刚入学,周围都是陌生人,他那么羞涩内向,怕是不好交朋友,我作为哥哥要多多照顾他。末了还添了一句,你好好照顾小森,妈妈给你买那个什么变来变去的机器人哟。
“赵淑仁女士,母亲大人,那个变来变去的机器人能不能买个能站起来的?”我一脸严肃的说到。上次那个小火车您老给我买的是小火车吗?!那就是个贴纸!贴纸!我的形象啊,没脸见人了都!
“熊孩子,不要讨价还价。你母亲我还要去上班,照顾好小森森哟~”绝对是赤`裸裸的剥削!
“哎,金野,今天放学后我能去你家玩小火车吗?”
“金野,你那小火车有轨道没,是电动的吗?”
“金野,你的小火车......”
没错,是我作,枉我那日风光无限好,今日却垂头找地缝啊。虽然我相信我老妈不会说空话,但是实话的结果,啧啧啧。真不该和那群熊孩子炫耀的......
作为听妈妈的话的我自然不会违抗她的嘱咐,更何况我还挺喜欢和罗维森玩(他每次和我玩都会给我很多好玩的、好吃的),所以我基本每天下了课就溜出去看看他。
罗维森是个挺不爱说话的小孩儿,何况他在回国之前都在国外,中文其实也不咋地。我本以为他会像我老妈说的那样和别的小朋友相处不好什么的,但我和我老妈都错了。
——基本每次我过去看他都会发现他周围围着不少小朋友,看起来还蛮不错。
“这小子还挺厉害!”我默默想着。
有一天我同往常一样去看罗维森的时候却发现他没在教室里。我听到周围的小孩儿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像是“罗维森爸爸的眼睛是绿色的!”“罗维森爸爸长得像巨人!”等等吧。正好我看到他同桌在外面说话,于是便拉住他问了下罗维森去了哪里。
“小野哥哥,罗维森的爸爸把他带走了,像是回家了。”那个西瓜头慢条斯理地说着。
听到这话我的心里松了口气,别看罗维森那么小,那么羞涩的样子,其实小鬼精得很,总不会被人骗走的。
印象里我没见过罗维森他那外国老爸几次,而且他老爸每次都是急匆匆来,急匆匆走。他老爸一直呆在国外,罗维森只是和铭姨回来的。
我问过我老妈为什么罗维森老爸不和铭姨他们娘俩一起回来,我老妈总是讳莫如深,一副“你还小,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管”的样子。不过和我也没太大关系,于是我问了几次无果后便再也没提起过这件事。
下午放学回家后,我看到罗维森抱着他的小熊坐在我家沙发上,腰部微弓,下巴抵在小熊的头上。我站在门口就那么看着他,心里竟然觉得有点酸。
这一幕我竟然还记得那么深,实际上也让我挺惊诧的,我似乎记得罗维森在我眼里的所有细节。
我没问他怎么了,因为基本上每次他老爸回来他都会到我家来住。每到这时他总是沉默着,奇异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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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他就睡在我旁边,抱着他的小熊,衣服也不脱就那么蜷缩成一团睡着。隔天早上他枕的枕头都会湿一块,眼睛也红红的。我什么也没问,因为我知道问了他也不会说。
后来长大一点我就明白些了,他到底还是缺乏安全感,爱父亲却也恨他。而那时候我也小,不懂得安慰,和他的关系也没那么深。到后来我们渐渐长大,关系也很深的时候他才对我说了那时他是怎么想的。
“我很害怕。”,他这么对我说。
我会一直陪着你,只要你需要我。我这么回答。
或许他后来找上我不仅仅是因为征服的欲`望,还有这层承诺纠缠在其中吧。
我引诱了他。
用无忌的童言,许给他一个关于责任的承诺。
第三章
罗维森的父母是在他七岁那年离的婚,那年我八岁。其实这件事早在铭姨和罗维森回国的时候就已初见端倪。铭姨和罗维森突然回国,罗维森的老爸却没和她们娘俩一起回来;罗维森老爸来去匆匆,每次他回来罗维森的种种表现和隔壁压抑的争吵;我老爸老妈谈论铭姨时的表情......
后来我才知道了个中缘由,原来罗维森的老爸出轨了,而且他和那佣人亲热的时候恰好被当时才七岁的罗维森看见。
听起来就像八点档播放的肥皂剧,充满着白日梦一样的戏剧化和不切实际,然而事情就真的那么发生了。
罗维森那时候也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孩子,却也明白他老爸和女佣做的是不对的,因为亲吻是爱人之间才能做的。罗维森不吭声可能是因为他一开始就是个沉默的性子,喜欢把问题藏起来,独自舔伤吧。
其实我有的时候会觉得很奇特,想铭姨和罗维森老爸那么开朗的性子怎么会养出罗维森这种内敛的性格来的。所以,依着罗维森那什么是都爱往心里藏的性子,铭姨自然不知道罗维森看见那一幕的事情,他老爸也不知道。不过自那以后,罗维森就开始变得愈发沉默起来,对他老爸也逐渐疏远了我不清楚铭姨是怎么发现的,但不久后铭姨就带着罗维森回国了。
于是便有了往后的事情。似乎印证了那句话:所有的阴差阳错其实都是命中注定。实际上我觉得挺扯的,但有时候却也不得不感叹它的可印证性。
要说我老妈为什么和铭姨这号女强人认识也的的确确算是个阴差阳错了。
我老妈是这么向我说的。大家随便看看,我老妈一向夸张到极致。
那绝对是个艳阳天,连一丝热风都没有,热的狗都哈着舌头,趴在阴凉地儿不愿动弹,连着池塘里的鱼似乎都躲在水草里躲开这夏季特有的酷热。
“扑通”一声,一条小鲤鱼伴着闪耀的碎珠从水中跃了起来,在夏日的阳光里扬成优美的曲线,映在眼中。
——看来我老妈当年也是个文艺青年,这是摘抄她原话,恶了我一下午加一晚上都不好意思写出来。
“哗啦”又是一阵响动,那条小鲤鱼已经“静好的”被我老妈抓在了手里......那一阵“哗啦”不幸的让站在岸边大柳树底下乘凉的铭姨下半身湿了个透。
那天上午铭姨刚随父母来到乡下,待收拾好行囊后已经是下午了,于是铭姨便出去透透气顺便熟悉一下环境。
因为那天是个艳阳天,一点水分都不掺的艳阳天,铭姨刚出去就被火辣的光舌舔的受不了了,恰巧铭姨新家前的小河旁边有很多大树,于是铭姨就坐在树下乘凉,等待着热浪消散。也是因为这个艳阳天,我青春逼人的老妈耐不住酷热就去了那条小河,美其名曰:消暑。实际上就是戏水兼摸鱼。
在那个年代,乡下还没有所谓的电风扇啊,空调啊之类的高科技东西,禁不住热又坐不住的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就是在小河里戏水。
那时候也没什么工厂产生的污水污染,乡下的小河啊,池塘啊都干净的不得了。所以不仅仅是贪玩的小孩子,大人们也经常去河边乘凉、洗衣服、谈天说地。小孩子们也不总是戏水摸鱼,在那个没有电视、电脑甚至是收音机的年代里,听老人讲故事也基本是每个孩子每天下午放学后做的事情。
小凳子一摆,蒲扇一拿,把老头老太围一圈儿,眨巴着好奇的双眼,听着老人们讲抗战或者是孙悟空的故事。有时候孩子气的老人也会讲讲祖辈父辈讲给他们的鬼故事,每每听完,小孩子们都手牵着手,以百米赛跑的速度跑到家里,连鞋也不脱缩在被子里。晚上起夜也必须叫着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做伴儿才敢去,一有点风吹草动就撒丫子快跑。每次听完都会想着下次绝对不听了,但是隔天要是有孩子气的老人讲鬼故事,又绝对会睁大双眼,支棱着耳朵,继续听那些说狐道鬼的奇闻异事。
说来我老妈那时候也的确是个皮孩子,这是我大胆的有百分之九十可信度的猜测,我老妈是绝对不会对我说她是个皮孩子的。咳,毕竟是要保住她为人母的一点威严的。我老妈只说她小时候很活泼,至于活泼到什么程度,嘿嘿。
皮孩子嘛,所以我老妈虽然是个女孩子,却十分喜欢男孩子的游戏。像是爬树掏鸟蛋啊,下河摸鱼啊等等等吧,我老妈可以说是乐此不疲。有时候吧,这动作就大了点。于是就有了刚刚铭姨湿身的一幕......
听我老妈说,当时铭姨被吓了一跳,刚想站起来的时候,就顺着那滑不溜秋的斜坡跌进了水里。我估计我老妈当时一定乐得不行......
“哎呀,大妹子,真对不住(抱歉)啊,我这一不小心就把水弄你身上了。你那身花衣裳真好看,要不你脱下来我给你洗洗晾凉吧。”
我推测我老妈当时一定是脸都没红一下,就盯着铭姨那身花衣裳了。(那时候乡下穿鲜艳衣服的很少,因为很贵......)
“没关系,我家就在那里,我回去换一下就行。”
铭姨当时那叫一个淡定啊(我老妈说她当时吧看铭姨那个表情有点羞窘,这是真正的闺秀吧),被人弄得衣服湿了不说还掉河里竟然也不气不恼,估计罗维森那小子宠辱不惊的性格就是随了铭姨。
其实这阴差阳错也算是一种缘分,我老妈那日就认识了铭姨一家人,以后也算是深受影响。那天我老妈去铭姨她家,还吃了顿晚饭。当然,那顿晚饭里有我妈摸来的那条小鲤鱼,吃完饭后就这么算是就这么认识了。
铭姨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某场运动被打击成“臭老九”,七十年代末的那场改革却也没让他们回到原来所在的城市,后来就搬到了我老妈所在的地儿,当起了乡镇中学的老师。没错,那所乡镇中学就是我老妈上学的地儿。
理所当然,铭姨转学转到了我老妈的班级,其实也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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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那时候上学的学生很少,大部分农村孩子都是小学毕业就成家立室了。我老妈上能继续上学则是因着我姥娘我姥爷也算是个知理儿的,认为只有上学才会有出息,于是就让我老妈继续在求学的道路上打滚了。
当时的铭姨一去我老妈那个学校就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
铭姨穿着一向比较时髦,因着家庭原因,也自有一股书卷气质。两条麻花辫随着走动一甩一甩的,鹅蛋脸儿,杏核眼,玲珑鼻,樱桃嘴。可谓是要样貌有样貌,要身段儿有身段儿,父母又是学校的老师。真真儿是白白净净又知书达理,简直算是当时的女神了。
我老妈和铭姨在那件湿身落水的事儿后也就算正式认识了,要说她俩怎么变成好朋友的也算是个阴差阳错吧。
间插无聊小段子,与正文无关,不喜勿看。
“为什么还要回来?”金野冷冷地说,“你知道我是警察。”对面的男人神色淡淡,唯一双利眸一瞬不瞬的看着金野,削薄的嘴唇启阖,“我是卧底。”金野眉心微拧,没有说话。那男人嘴角微翘,伴着轻轻地叹息走上前去狠狠地吻住了金野,唇齿相依间低喃一声“你啊,就不能主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