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混世王
作者:何时飞雨
能说、能玩、能打、会忽悠,样样全能。装孙子、充大爷,见风使舵。
机缘巧合下又吸收了唐伯虎的逆天气运,从此便是一个混世王横空出世,革旧布新,国富兵强,飞速发展的大明时代随之来临。
奸邪小人?妖孽怪才?豪强酷吏?国士无双?……
其实做个什么样的人无所谓,既然出来混了,就要混的逍遥自在,混的惊天动地。
大明混世王 上架感言
发书将近三个月,今天上架了.
说来飞雨写小说也有四五个年头了,但这是来起点的第一本书.来了起点才知道起点是真的好难混啊但既来之则安之,飞雨是一个不会轻言放弃的人.
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写书一直是飞雨的座右铭.在这里郑重给大家承诺:本书一定会正常完本,给很少的追本书的朋友们一个交代,也给飞雨一个交代.
飞雨是一个苦逼的乡下老师,白天没时间码字,码字只能安排在晚上.可是发书至今将近三个月了,飞雨一直在勤奋更新,从未间断.这就是飞雨的性格,做事要有始有终.
这本书写到现在三十三万字了,每一章飞雨都是在认真写.虽然现在的点击很少,推荐很少,收藏也很少,总之数据惨淡.但是飞雨一直信心满满,认为有一天终究会好起来的.
可能飞雨写的还达不到朋友们的满意,但飞雨想告诉朋友们的是飞雨一直在努力,一直千方百计的寻求进步,相信本书会越写越好.
这本书写到现在,主角秦厉从一个混吃混喝的小混混当了个小官,也便拉开了他混迹大明,改变大明的序幕.
波诡云谲,群魔乱舞的苗疆;匪盗横行,腥风血雨的狄道;日渐凋零,混乱不堪的大明朝廷这一切都会有秦厉的踪影.
大明要崛起,秦厉以一己之力如何突破重重阻力,力挽狂澜,强兵富国,让大明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一切尽在大明混世王
扮猪吃虎,装逼打脸仍然是本书后续章节的主基调.
本书今天上架了,上架意味着收费.对您来说,每个月只是一包劣质烟钱,可对飞雨这个苦逼的乡下人来说,却很重要,真的很重要.
最后感谢一直以来对本书不离不弃的朋友们.您的每一次点击,每一个推荐,飞雨都会牢记于心,感激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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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混世王 第一章 鸿运玉石
早春二月,万物复苏,草长莺飞,到处一片生机盎然。
丝丝清风越过不远处的低矮山丘,挟裹着一股乡野气息缓缓吹向山脚下的一座小村庄。
小村庄的北面是一条蜿蜒的小河,河水波光淋漓,清澈见底。小村庄依山傍水,再加上刚刚抽出新芽的树木环绕,可谓风景优美,宁静雅致。
村北临河是一处独家独院,三间两出水的青砖瓦房,常年雨水冲刷,青瓦已呈灰白颜色,稀稀疏疏的青竹围成的栅栏墙更是透出一种古朴恬静,韵味十足。
房屋正堂中放一张古铜色八仙桌,桌前坐着一位年约五十岁的老者。一袭青布长袍,须发灰白,一张黄中泛白的脸膛布满了沧桑和忧郁。
老者正凝神看着桌上一枚颜色暗红,鸽卵大小,褶褶生光的玉石。一双略显浑浊的老眼忽而闪烁一丝晶亮透射的光芒,却又迅速黯淡下来,变得痴呆无神,
正是午时,春日暖阳透过窗棂纸斜斜照在老者身上。老者又发呆良久,意欲站起。
房门“吱呀”一声开了,“师父,我回来了!”一个清亮兴奋的声音。
门口背光而站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身材匀称,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作青衣小帽打扮,手里还提着一个小小的包袱。
老者斜睨了那少年一眼,苦闷的脸上浮现阵阵欣喜,看样子是对眼前这位少年着实喜爱。
少年大步走上前,把手中的包袱摊在桌上,里面的碎银和铜钱顿时散开。少年眉开眼笑,喜气洋洋的说道,“师父,今儿真是不错,几幅画都卖了好价钱,尤其是师父那副‘那个’样儿的画,更是卖了五两银子,啧啧!”
老者先是一喜,后又面色一沉,微微摇头,叹道,“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呐!”
“咦!这是什么?”少年的目光突然被桌上那红色玉石吸引。顺手将它抓在了手中。玉石入手,顿时一股清凉从手心传来,心脾舒泰。他平张手掌,仔细看玉石。玉石表面分外光滑细腻,如脂如膏,闪烁着暗红如血的光泽,却有几分奇特。
“秦厉,快快放下!”老者见他抓起玉石,慌忙呵斥道。
说起这个秦厉,当然此秦厉绝非彼秦厉了。他本是现代一所三流大学的毕业生,上学期间只知吃喝玩乐,从不好好学习,毕业后因为不学无术,根本找不到工作,只能是在家吃他老爹,喝他老爹的,成了一个标准的寄生虫。
作为一个寄生虫还不好好呆着,在一次夜店醉酒后稀里糊涂的嗝屁着凉,半年前魂穿到了现在这个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
此时的秦厉已经完全融合了两个人的记忆,他清楚知道这具躯壳原来的主人也不是啥好货色。地道的败家子一个,只是生了一副好皮囊,肚子里却全是破棉絮。在父母双亡后,变卖家产,挥霍一空,被族人赶出家门,走投无路饥寒交迫之际,只好在一棵歪脖树上挽了个套,上吊自杀。
幸好赶上眼前这位老者从树下路过,才把这具躯壳拖下,也就是在那时,秦厉魂穿附体。
为了能够活下去,秦厉便跟着这位老者在这小村庄租住下来。老者善于作画,每每作画之时精神焕发,如痴如狂,一气呵成。所做之画清隽潇洒,活泼洒脱,但他却羞于拿出去卖。
秦厉每日便拿上几幅画去镇上叫卖。为了能够依靠老者的画换来的银子吃饱穿暖。虽然对作画毫无兴趣,秦厉还是很乖巧的称呼老者为师父,拉近两人的关系。
秦厉一直很是好奇,老者书画不同凡响,他应该是这个时代一位知名人士才对。怎奈秦厉多次问起,老者一直对他的姓名和身世讳莫如深。
半年过去,秦厉早就清晰了解到现在是大明正德年间,熟悉了环境,完全融入了这个时代之中。
听老者呵斥,秦厉嬉笑道,“不就是一块小小的石头么?瞧师父当宝贝似的。放下就放下!”
忽而手心上的清凉感觉消失一尽,开始微微发热。正在秦厉愣怔的功夫,热气迅即扩散,玉石似在灼灼燃烧,转瞬间变得炽热无比。
“好烫!”秦厉惊叫一声,急忙甩手,打算把那玉石从手中甩掉。怎奈玉石像是附骨之蛆,无论秦厉用多大力气,玉石都无法脱离手心。
很快,滚滚热浪翻江倒海般袭遍全身,秦厉顿感周身血液在刹那间沸腾了。四肢百骸,五脏六腑无一处不痛,无一处不燥,全身俨然成了一个大火炉。
秦厉无法坚持,仰面栽倒,身体蜷缩,痉挛颤抖不已。
完蛋鸟!完蛋鸟!我秦厉穿越大明刚刚半年,又要死了。秦厉牙齿打颤,不住口骂道,“你个疯老头,疯老头,十足的疯子,这石头摸不得,你为啥不早说!你是成心想害死我么?”
此时老者已惊的手足无措,喃喃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秦厉感觉手中那块玉石灼烧越来越快,直至完全消失。与此同时,秦厉周围开始萦绕着一团红气。开始时候,那团红气非常清淡,只有小小一团。
红气慢慢增多,扩散,最后竟然变成好大一片,充溢了整个房间。
那老者忽的一拍桌子,欣喜道,“哈哈!真是遇到了有缘人呐!没想到会着落在你身上。”
老者一声狂笑,声震屋瓦。上前扶起还半瘫在地,惊魂未定的秦厉,抚着秦厉的肩膀,笑道,“小厉呀,没想到那玉石上已满是气运,刚才竟然被你全部吸收了,好啊!好啊!”
抚摸着秦厉的肩膀,上下打量秦厉良久,眼里既是羡慕,又是欣喜,更多的是怜爱。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秦厉余悸未消,迷惑不解的问,“师父说那玉石上满是气运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咋到了我手里就全部化掉了?”
老者突的面容一板,说道,“秦厉,跪下!”
秦厉一怔,见老者一脸凝重,心道,“这怪老头咋说翻脸就翻脸呢?到底是怎么了?莫非他突然知道了那副春宫卖了七两银子,我私藏了二两?”不禁一阵心虚,急忙跪倒,装出一副满脸不解,十分无辜的模样看着那老者。
老者双眉紧皱,目光中却是充满了慈爱,缓缓说道,“秦厉,你我相依为命已有半年之久,你虽尊我师父,但我却没有传授你半点儿艺业,知道这是为何吗?”
秦厉微微摇头,精亮的双眸稍稍转动,轻声说道,“师父画功了得,作画大气磅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意境深远,堪称一代大师。徒儿资质愚钝,可能是师父感觉徒儿不是那块儿料呗!”
大拍马屁,讨好老者,一直是秦厉的生存法宝。
果然那老者捻须微笑,神采飞扬,十分受用。直到此时,秦厉悬着的那颗心才放下。
老者摇头说道,“徒儿你并非资质愚钝,相反为师倒是觉得你聪明乖巧,天资不凡。想我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放眼整个大明,文章书画能超越我者,能有几人?怎奈为师却与功名富贵无缘,孤苦伶仃,半生飘零,一事无成。为何?时也,运也,命也!”
说到激动处,老者豁然站起,忍不住仰头长叹,“苍天为何夺我气运,让我一苦如斯!”
老者近乎癫狂,秦厉一时不知从何下手安慰于他。
癫狂过后,老者突然安静下来,坐回椅上,带着一丝苦笑缓缓说道,“为师即便教你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又能如何?你也最多能做一风流才子,浪得虚名,比为师强不得多许,最后还不是落寞而死,一生如同鸿雁之毛,毫无价值。好在为师昨夜梦中终于窥得些许天机,原来为师一生并非气运不济,而是被一物所夺。
夺我气运的就是刚刚被你化掉吸收的玉石。它本是为师祖上传下来的一块精美绝伦,价值不菲的玉佩,我一直
刚才为师不让你摸那玉石,皆是因为它实在是一不祥之物,会夺人气运。不成想到了你手里,那玉石非但没有夺你气运,它上面的气运却全被你吸收了!真是歪打正着,造化弄人呐!”
“师父,我吸收了玉石上的气运,到底有什么用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秦厉皱眉问道。
“好处?呵呵!人之一生中,气运起到很大作用。而今你已吸收了多人的气运,从今往后,徒儿你将鸿运当头,好运连连,乘风破浪,纵横捭阖,无往不利!”
秦厉这才恍然大悟,激动不已,双目迸射欣喜兴奋的光芒。
老者突然面容一板,沉声说道,“你虽有了逆天气运,但水无常形,运无常势,运定势不定。这气运也会
怎么说也是一个大学毕业生,很浅显的道理,秦厉稍加琢磨便领悟透彻。
老者此时心满意足,顺手指指桌上,“小厉,那些钱就全部归你了,为师本是飘零之命,这就走了。”
“怎么?师父要去哪里,师父不管徒儿了吗?”秦厉一时懵了,慌忙道。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你我缘分已尽,徒儿好自为之吧!”
老者说着话,阔步从内屋取了个包裹,斜背身上,看也不看秦厉,出门而去。
半年生活在一起,秦厉对他还是有些感情的,眼睛在瞬间湿润。望着老者苍老的背影,秦厉哽咽道,“我还是想知道师父叫什么名字?”
“哈哈,为师姓唐名寅,字伯虎。”
“。。。。”秦厉瞠目结舌。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伴
秦厉目送良久,拱手喃喃道,“伯虎兄,一路保重!”
大明混世王 第二章 抢亲
烟花三月下扬州。
艳阳高照,春风和煦,正是游春踏青的好时光。而此时扬州城外笔直的官道上却少有车马,稀有行人,与往年同期大不相同。秦厉一身灰白长衫上满是尘土污垢,面露饥色,形容枯槁,一步一挨的行于官道上。脚步蹒跚,无精打采,恰似那无主的孤魂一样在慢慢接近北城门。
自从和唐伯虎分手后,秦厉付了房租,也离开了那座小村庄。
不是从今以后鸿运当头,好运连连么?谁还在那个小地方呆着。银子,美人,甚至是权柄,都是会唾手可得滴。
秦厉
走大运的人不是能
可是一个月过去,天上地下从没生出过一文钱。
走大运的人不是应该有无数绝世美女青睐,死乞白赖的要以身相许么?
秦厉现在十六岁,在大明已到了法定结婚年龄。魂穿大明,好不容易重活一回,不娶上几个娇妻美妾,逍遥快活,那也忒冤不是?
这些时日,美女倒是看到过几枚,可人家却不是上赶着要让秦厉去泡,相反,秦厉只是偷瞄人家几眼,遭到的便是无尽的白眼和讥讽。
更有一次是在一座寺院,秦厉看到一身材窈窕,美貌如花,二八年华的富家小姐正上香许愿,忍不住主动上前搭讪,不料却很快遭到小姐身后几个恶奴的拳打脚踢。若不是他腿脚灵便,跑的飞快,估计为和人家小姐说句话,一条小命就得搭上。
这一路行来,怎一个惨字了得。
伯虎兄呐!不能这么忽悠人吧,你可算是把小弟坑苦了。
无心留意城外的萧条,踉踉跄跄进了城门,看守城门的几名士兵上下打量他一眼,见秦厉这副模样,懒得上前盘查。
扬州不愧是繁华之地,秦厉没走出多远,只见前面街上人头攒动,到处都站满了人,乱哄哄一片。奇怪的是这些人几乎都保持着同一个表情和动作——东张西望,左顾右盼。
秦厉正惊奇纳闷之际,就听一身材魁梧的短髭汉子喊道,“又来了一个,我可告诉大伙,这个是我家的,谁也别和我抢。”声音粗犷中不乏欣喜。
大汉说罢,飞奔到秦厉跟前,不由分说,拉起秦厉的胳膊便走。
秦厉都有一天不进食了,有气无力,险些被那汉子拉倒。见那汉子如此莽撞,不由怒道,“干啥,小爷招你惹你了,快放开小爷,小爷烦着呐。”
“小爷呐,你烦?我更烦呐,你到了我手,就甭想跑了。你不是我小爷,你是我小祖宗,我在这儿都等三天了,总算是等到一个,你还想让我放开,放了你我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呐。”短髭汉子抓的秦厉更紧了,一张苦瓜脸浮现比哭还难受的笑容,回道。
秦厉知道明朝时候,很多男人都有龙阳之好。心中暗想,这汉子莫不是抓我去做娈童?
一想到这里,一股冷飕飕的寒意从尾椎一直透到后脑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再看这汉子如此之彪悍,想想自己这副单薄的小身板,秦厉顿时浑身哆嗦,更是拼尽全力挣扎起来。
“啧啧!林兄,人家不愿跟你走,干脆让给兄弟得了!”一个尖嘴猴腮,家仆打扮的瘦子紧紧凑了上来。他身后立刻一窝蜂似的跟上了一群人。
那汉子环眼一瞪,一手抓着秦厉,另一只手马上握紧了拳头,吼道,“都给老子滚一边去,我的拳脚功夫可能大家都知道吧,我看今儿谁敢和我抢,谁和我抢我和谁玩命!”
众人面面相觑,还真是被他这副拼命的架势吓住了,顿时止步不前。
此时秦厉已被那汉子拖出人群,见无法挣脱他,只好换做一副可怜相,低声下气,带着哭腔恳求道,“大爷,放了小的吧,小的穷苦伶仃,上有七十岁高堂需要照顾,小的……小的确实不容易呀,大爷还是放了小的,另寻个别人吧!”
“哈哈,别叫我大爷,你才是我大爷,啥也别说了,就你了!”大汉坚定道。
无论秦厉如何哀求,说的如何可怜,那大汉似是铁了心肠,一定要把秦厉拖拽回家。
秦厉用上了吃奶的力气,对那大汉拳打脚踢,最后连嘴巴都用上了,狠狠在那大汉手臂上咬了一口。大汉无奈,从衣袋里掏出根麻绳,像是捆猪一样捆住秦厉,干脆把秦厉扛在肩头,飞快朝家中奔去。
秦厉的眼泪很快下来了,倒霉,真是倒霉呀。小爷都落魄成这样了,咋还让我受这等罪,唉!命苦啊,命苦。
汉子扛着秦厉走了很长一段路,大约半个时辰后,才钻进一条窄巷,进了一户很小的宅院。
刚一进了院子,大汉便扯开嗓子喊道,“回来了,今儿总算是抓着一个。老婆子,咱闺女准备好了没?”
“哎呦!你个杀千刀的总算是回来了。”一个四十岁上下,身着淡灰襦裙,身材稍稍丰腴的妇人急急从房中出来。
汉子不由分说,把秦厉扔在地上。秦厉疼的“哎呦!“一声,叫苦不迭。刚才被汉子扛着,一路颠簸,嘴里一直泛苦水,这下再一摔,秦厉顿时瘫在地上,爬不起身。
妇人两眼早就盯在秦厉身上看了个透彻,埋怨道,“哎呦!你个杀千刀的抓的这是个什么人呀,是个要饭的吧!这下可要把咱闺女坑苦喽!咱可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呦!唉!这可咋办呦!”
“老子抓住一个就不错了,哪儿还顾得了那么多,是个年轻的男的就行了呗,况且我细细看过,这小子模样还算不错嘛。”大汉怒道。
见汉子发怒,那妇人顿时萎靡下来,“唉!行……行,不管咋说先过了眼前这关再说。这都三天了,请来的锣鼓班子早就走了!这婚事还咋办呀?”
大汉微微一愣,旋即说道,“甭管那么多了,事急从权,你去知会咱闺女一声,马上拜堂成亲。”
听了这对夫妇的唠叨,秦厉总算是闹明白了。原来不是作娈童,他们是要让自己和他们的女儿成亲。秦厉的那颗心才稍稍安定。
不过转念想到,自古扬州出美女,扬州这地方最不缺的是美女不假。可是,难道美女还愁嫁不出去吗?非要让她老爹把我抢来成亲。
一定是他们的女儿是个没人要的丑八怪,无敌丑女呀,若是那样的话,可就把我秦厉坑苦了。
一辈子和一个猪八戒一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这辈子还有啥幸福呐。
“小子,起来吧。刚刚你也都听到了,我抓你来是让你娶我家闺女的。你小子走大运了,捡了一大便宜。我叫林英,以后就是你老丈人了!”大汉林英冲仍在地上“哎呦”不止的秦厉喝道。
见秦厉躺在地上久久不动,林英上前来便提起他,骂道,“咋的?你小子还不愿意咋的?我告诉你,乖乖听你老丈人的话,想跑,哼!没门!再有,我可告诉你,我家闺女虽不是啥金枝玉叶,你若是今后欺负她,哼,你老丈人这副铁拳头可不答应。”
说着,凶神恶煞般在秦厉眼前晃晃他那对巨大的拳头。
碰上了这么一位蛮横无理的大汉,到了这时候,秦厉是一点儿办法也没了。装傻装疯让他放掉自己吧,刚才和他好一番理论纠缠,现在再装,显然为时已晚。
无可奈何,秦厉干脆把眼一闭,得了,认命吧!不管他家闺女是猪八戒,还是瘫子瘸子,这个亲还是一定得成了。
其实做个上门女婿也没啥不好的,最起码能混口饱饭吃,不至于整天吃了上顿没下顿,四处流浪吧?
一想到吃,秦厉的肚子立刻“咕咕”直叫,饿的双眼冒金星。
秦厉有气无力的说,“大爷……”
林英环眼一瞪,对秦厉怒目而视道,“咋的?你还叫大爷!”
秦厉吓得一缩头,急忙改口道,“不是大爷,是……是老丈人,岳父泰山,小婿我不跑了,您先给您这可怜的小婿弄点儿吃的行么?”
“哈哈!你小子这不是很乖巧么?饿了不早说,走,进屋!”在秦厉肩头重重捶了一拳,秦厉不禁疼的一呲牙。
林英浑不在意,解开秦厉身上的麻绳,拉起秦厉进屋。
林家虽是一处很小的宅院,但秦厉进得屋来,才发现屋内处处拾掇的干干净净,一应家具摆设齐全。看来这林家也算是中等之家。
林英领秦厉去偏房用餐,秦厉像是饿死鬼一样,狼吞虎咽,转眼三大碗米饭下肚,看的林英直皱眉头。心道,这小子是多少天没吃东西了。不过,我林家日子还算过的下去,也不担心多上这小子一张嘴。
吃完饭,在林英的吩咐下,秦厉洗漱一番。
林氏回来,虽像是丢了多少钱似的,脸色十分难看,还是无可奈何的立即拿了大红的新郎服让秦厉穿戴齐整。
再看此时的秦厉,和刚被抓来时简直判若两人,唇红齿白,眉目清秀,颇有点儿玉树临风的味道。看的林氏也不由一喜。
林英仔细端详着秦厉,笑道,“怎么样?老婆子,不错吧!嘿嘿!”颇有点儿得意之感。
“哼!这小子虽长的还算说得过去,年龄也相当,就怕是腹中空空,没啥本事,不然咋就成了要饭的花子呢。咱家闺女眼光高着呢,唉!咱家这闺女呀,生来就是受苦的命呐!”林氏还是担心道。
“你这婆子就是唠叨起来没完,行不行就是他了。不行还能咋办?快去把闺女喊出来,去厅堂拜堂成亲。”
说罢,拉起秦厉直奔前厅。
大明混世王 第三章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似在梦中,两个时辰前,秦厉还是一个浑身肮脏的流浪儿,现在却一身新郎服,正襟危坐在桌旁,手里端着茶碗,偷偷瞄着坐在床前的新娘子了。新娘子还盖着红盖头,看不清她的容貌。
这便是我来大明的老婆么?我要和她长相厮守一辈子么?她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女人呢?千万不要是相貌丑陋,蠢笨如猪呀!秦厉如是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