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重生
作者:风中之铃
那年,主角重生了!
天是蓝色的,水是清澈的,可没钱!
从一家面馆开始,做到国内最大的快餐连锁!
从一家五金店开始,做到国内最大的家电连锁!
纵横金融界,我想到福布斯上面去走一走!
从小养成的萝莉,那麻辣的老师......
而我就在这里,云淡风轻的看着外面的血雨腥风!
那年重生 第二章 好好学习
一九七八年盛夏的从江市,五岁的林默独自走在大街上,说是大街,其实就是一条沥青马路,宽不过五米,两边的的低矮建筑物大都是木屋。炽热的阳光照在林默的头顶上,也照在了沥青马路上。
“我靠!”林默一个踉跄差点向前摔倒,等他单脚稳住身体回头一看,好嘛!自己穿在右脚上的解放鞋此时被牢牢的粘在路面的沥青上。
七十年代中国的很多路面都是用沥青铺就的,一到夏天的时候沥青就被晒的很软,汽车驶过后就会留下两道深深的轮印,你若是穿一双后世的高跟鞋走上去?鞋子废掉还是小事,搞不好脚裸都会被扭断。
林默蹲下身体艰难的把解放鞋从沥青上拉起来,路面上的高温在熏烤着他的手臂,他把鞋子穿好,小跑着到了边上的自来水供水点的屋檐下,天气实在是太炎热了。
林默看着自己一身蓝色‘的确良’衣服,他坐在地上脱鞋看看鞋底是否损坏,还好,解放鞋的质量不错,没有脱胶。
台阶上有一个大约五、六岁小女孩躺着睡觉,鼻孔下面有不少的鼻涕,几只大头绿苍蝇在她的脸上转悠着。不知道她的父母怎么会把孩子放在这里,若是被人抱走了岂不糟糕?但林默
“林默!”林默抬头一看,原来是父亲的同事何出芬。
“何姨,有事?”林默还在适应着自己重生回到五岁时的生活,他迷茫的看着何出芬。
“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还不赶紧回家去,一会儿你爸回来又要抽你。”何出芬今年有三十九岁,她的皮肤很白,也不知道是怎么吃的,她两颊的肉都有些下垂。她家和林默家是两隔壁,都住在统计局的大院里。
“何姨,我在家里有点憋闷,所以出来逛逛,马上就回去。”林默生怕她和父亲告状,所以有些气弱。
“跟我走。”林默只得当了个小尾巴,跟在何出芬的身后回家。
“你爸也不拿你去读幼儿园,成天就把你关在家里面,造孽哟!”
“这个林得忠,自己是大专毕业的,眼皮子又高,自己家的娃儿却是管不好,嗤!”
林默一言不发的听着前面的何出芬吐槽,父亲是正经的大专毕业,这对于统计局的一干工农兵出身来说就是天之骄子,再加上父亲当年刚参加工作时又有些心高气傲的,所以一直被统计局的领导打压着,渐渐的父亲也颓废下来,一直到退休,父亲都只是一个副科级。
“何姨,我到家了,谢谢你。”林默礼貌的和何出芬道别,虽然何出芬家就在边上,但两家的交往很少。
何出芬惊讶的看着林默开锁进家,她喃喃的说道:“这个林默怎么不害羞了?奇怪!”
林默从小就是非常害羞的一个人,而且也不通人情世故,一直到他参加工作二年,被现实狠狠的打磨过几次之后,这才从懵懵懂懂的生活状态中清醒过来。
林默的家用后世的眼光看来简直就是贫民窟,三间横排的木屋,第一间是厨房兼客厅,第二间是林默的卧室,最里面的一间才是父母的房间,而且地面都是泥地,在这个商品紧缺的年代,水泥可是战略物资。
林默把铁炉子的盖子揭开,他用铁钎朝暗燃的煤火中间捅了几下,红色的火苗冲起,淘米、洗菜,他决定好好的露一手,让父母不再把自己当作是无知幼童,每天上班后就把自己关在家里。
林默熟练的把三块干豆腐切成细条,再洗好一把小白菜,这时炉子上的铝锅开始沸腾了,白色的泡沫有些溢出,林默急忙揭开锅盖,用筷子把锅里成团的米搅散,这样才不会出现夹生饭。
用铝锅煮饭你得有人看守,不然轻则是一锅夹生饭,重则就是把饭煮糊了,弄得满家的糊味。
林默坐在小木凳上,不时的搅动一下锅里的米饭,等到米饭快要干时,他就把炉盖给盖上,然后不时的转动着铝锅,让它均匀受热。
等饭煮好后,算着父母下班的时间,林默开始炒菜,中午一家三口就是一个豆腐炒白菜。一小勺猪油下锅,等油温合适后,林默先丢进去姜末和蒜末爆香,然后下干豆腐丝爆炒,最后才是小白菜,盐、味精、酱油,齐活!林默看着自己的杰作,不禁摇头晃脑的自得着。
“林默,你在干什么?”大喝一声的是林默的父亲林得忠,他一进家就看见儿子在炉子前晃悠着,于是习惯性的呵责了一句。
“爸!”林默回头看着现在还很年轻的父亲,身材健壮,鼻子高挺,父亲年轻时真的是一个帅哥啊!
“咦!这是你…炒的菜?”林得忠吃惊的看着林默,自己的这个儿子打小就内向,大人不发话他绝不会主动的去做些什么,今天是怎么了?林得忠上前用手贴了贴林默的额头,不烧呀!
“爸,我想试试嘛,不然等你们下班的时候我都饿扁了!”林默用自己都感觉恶心的腔调和林得忠撒娇,他想争取到更大的自主权,不然还得被关二年,直到自己上小学为止。
“嗯!不错。”林得忠尝了一口菜,他用手摩挲着林默的头顶说道。
“老林,什么不错啊?”门口传来询问的声音,林默透过父亲的身侧看去,母亲马秀来正笑盈盈的看着他们父子。
马秀来从小就是一个美人胚子,可惜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去读书,十六岁就进了包装厂做工,二十三岁时经人介绍嫁给了林得忠。在这个时代,林默算是夫妻俩的老来子。
马秀来先去洗个手,然后也尝了一口林默的杰作:“嗯!不错嘛!是谁炒的?”
林得忠用下巴朝林默的方向晃了几下,马秀来却没有林得忠的惊诧,她上前捏住林默的两边脸,然后喜滋滋的说道:“我儿子就是厉害,比你爹强多了,怎么学会的做饭?”
林默假装害羞的说:“妈,我这不是看你们平时做饭看多了学的吗!”这个年代可选择的食物种类少得可怜,而且还凭票供应,小孩子最喜欢的就是围在锅边,一边吞着口水,一边狂嗅着饭菜的香味,急不可耐的等着开饭,所以林得忠夫妇也未怀疑这个说法。
吃完饭,父母去里屋睡午觉,林默被强迫在床上躺着,不多时也昏昏入睡。
等林默醒来已是差不多两点钟,父母都已去上班,他打着哈欠的洗了把脸,然后到里屋去照了照镜子,镜子是镶嵌在一个双开门的木制衣柜外面的,这还是父母结婚时打的家具,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家具店给你去采购,都是自己出木料请木匠上门来打制。
镜子里的林默一张白嫩的小脸,发型是齐眉的妹妹头,一双丹凤眼来自母亲的遗传,而高挺的鼻子则是和林得忠一模一样,只有嘴巴,林默记得前世的两个女友都赞叹自己的嘴型完美,还颇为羡慕。
看着自己长得一副乖孩子的模样,林默撇了撇嘴,怪不得自己前世小时候经常被女人们调戏,他想做出一个凶恶的模样来,可惜无论他怎么呲牙咧嘴的都不行,只有眼神,林默看着自己镜中的眼神:平淡无波中带着一丝忧郁,完全没有其他孩子的天真。
“算了!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自己怎么说也是一个大叔的灵魂,怎么装得了孩子啊!”
“该怎么赚钱呢?”林默看着自己家里的情况,父母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才一百元不到,在这个年代虽然算是好的,可在支援了乡下的奶奶和姑妈后就剩下七十多了。再加上林得忠的生活逻辑就是“穿得好不如吃得好,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家中每个月开销最大的就是伙食,在别家吃顿肉就像是过年的时候,林得忠就通过林默在食品公司上班的大姨买计划外的猪肉,于是林默家却是一周吃两次肉。
“开店?别逗了,这年头有几个私人开店的啊!都是国营的商店,还得凭票购买。”林默摇头否决了这个想法。
……
林默绞尽脑汁的一下午也没有想出发财的办法来,五岁的孩子难免有些用脑过度,于是晚饭时就有些恹恹的。
“林默,是不是中午做饭累了?”马秀来关切的看着儿子,她可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是从前世而来的,重生前的年纪比她还大。
“哼!才做了一顿饭就累了?”林得忠一声轻哼,把脸也扳了起来,只是他眼中的关心却瞒不过林默的眼睛。
“没事,就是想睡觉。可能是中午睡魇了吧!”找这样的理由对于林默来说很是轻松。
林得忠和马秀来交换了个眼神说道:“那你以后的午觉想睡就睡,不想睡的话…爸爸给你找几本书看看。”
于是此后的每天中午林默就成了大院里最悲催的孩子,普通的汉字林得忠早就教会了林默,所以这次就升级了,学小学一年级的课文。
林默欲哭无泪的看着面前的语文课本,难道我还要重新去学这些拼音吗?这也太折磨人了吧!
“注意力集中。”林得忠用铅笔敲了敲桌子,提醒林默不要走神。他自己放弃了午休的时间,何尝不是中国大多数家长的望子成龙心切。
“阿,喔,额……”马秀来伴着外间的读书声,嘴角含笑的睡去。
那年重生 第三章 动手能力强
第二天林默实在是受不了,于是就来了个非暴力不合作,拼音读错,写字写得头在左,尾在右,可惜他小看了当年的学霸林得忠同志,于是在屁股挨了一顿巴掌后,只能乖乖的重新学习这些东西。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得想个办法。”等父母早上去上班后,林默在午饭前终于想到了一招。
“五加八等于几?”
“十三。”
“十加十六呢?”
“二十六。”
“嘶!三十五加三十七。”
“七十二。”
林得忠目瞪口呆的看着端坐在椅子上的林默,对林末的两条短腿在前后摆动着也没有呵责。
“天才?我的儿子是天才!”林得忠差点落泪了,他如今在统计局的处境可谓是艰难,上升无望,每日只能是读书看报的打发时间,对于自己的前途林得忠已经不再抱任何希望,现在儿子的表现却是给了他一个惊喜。
于是在一个望子成龙的父亲倾尽全力的教授,一个想早日脱离苦海的儿子全力配合下,到了十月份,林默成功的把小学一年级的课本全都给学了一遍,林得忠还托人找来去年小学一年级的期末考试试卷,他自己用正楷按照相同的格式抄写下试卷。
“林默,来做一遍。”星期天上午,林得忠把语文和数学的试卷放在桌子上,让林默来一次模拟考试。
抱着早完早了的心态,林默不到半小时就把两份卷子做完,这还是他怕吓到林得忠所以放慢了一半的速度。
林得忠仔细的核对着答案,眉头逐渐的放松下来,他的手指有节奏的叩击着桌面。
“全对!”林得忠抬眼看着林默,只是脸上越发的严肃,他想着儿子已有了些天才的雏形,这个时候可不能让他骄傲,于是林默以后的功课就更加的多了。
……
一九七九年,全国上下都在讨论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春风,中美也结束了长达三十年的对抗,正式建交。
“秀来,林默把小学的课本都学完了,你看咱们是不是送他去上小学啊?”也许是林默的表现太过惊人,林得忠这半年来的心情好了很多,过年的时候他居然破天荒的带着一袋苹果去领导家拜年,结果自然是美好的,苹果被拒,但领导看到局里的大才子居然放下了架子,于是年后官升办公室主任,以林默后世的眼光看来这就是一个正科级的岗位。
马秀来想到昨天儿子对自己的叮嘱,“妈,现在我去学校不是浪费时间吗?等我再大些的时候直接跳级好不好?”
林默现在根本就不想去学校混日子,他想找机会赚钱,总设计师已经上位,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时不我待啊!昨天他使出了撒娇**,把马秀来蛊惑得迷迷糊糊地,于是今天就起了效果。
“老林,孩子还小,还是让他在家里面自学吧,你让他现在去读书的话,那些老师和同学还不都得把他看成是怪物啊!”马秀来把儿子教的话改头换面的说了出来,看到林得忠微微的点头,马秀来继续说道:“而且林默现在把小学的都学完了,咱们让他再去读小学的话,是不是有点太浪费时间了?”
林得忠沉吟片刻,说道:“嗯!是有一些浪费,先这么着吧,等他八岁的时候再说。”
于是林默同学成功的逃脱了和鼻涕娃们混日子的危险,激动之余他决定庆祝一下。
早上起床后,林默找来工具和材料,把一截铁丝敲打成圈状,收尾处留了一个手柄,他又拿出马秀来的一只劳保口罩拆散了绑在铁圈上,最后把一根竹竿用绳子绑紧在手柄处,一个网兜就做好了,前机修工林默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手艺,嗯!以后又多了一个技能。
毕竟是只有六岁,做完了网兜的林默有些手软气虚的,歇息片刻后他扛着网兜出发了。
草溪河离统计局大院不到两公里,此时不过是早上九点钟,但是大街上的行人稀疏,只有一些国营的商店在开着门营业。
走在七九年的街道上,两边参差不齐的建筑让林默有些恍惚,从江市并无什么可开采的资源,经济发展一直都很缓慢,直到2000年后才赶上了招商引资的末班车。在林默重生前,从江市引进了一家尘霾很大的企业,把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给弄得乌烟瘴气的。
穿过了一条铁路,再走下几十级台阶,林默的目的地——草溪河到了,此时的草溪河还没有后世的河堤和污染,清澈的河水如玉带般的缓缓流向北方,岸边的水草丰盛,只是对岸有一个阿姨在清洗着尿罐让林默有些膈应。
四月的河水还是有些刺骨,所以林默只是站在岸边操作,他用网兜在水草丛生的地方刮搅着,所过之处浑浊不堪。
一分钟后林默吃力的把网兜提了起来,“哇!”林默惊叹的看着网兜里的几条鲫鱼,两条有二两重,其它的几条也有一两左右。他先用水草打了个大结,然后把鲫鱼一条条的穿腮挂好,在水里清洗过网兜后继续捞鱼。
也许是被前几年给吓怕了,所以这个时代的人很少会到河里捕鱼,于是林默少年乐滋滋的开始了他的网鱼大计。
等到十点钟时,林默已是收获了大大小小的三十多条鲫鱼和杂鱼,加起来差不多有三斤,看着自己的细胳膊细腿,林默恋恋不舍的收起了家伙,他把穿有鱼儿的水草绑在竹竿上,打道回府喽。
……
鲫鱼当然是拿来烧汤,清汤?林默摇了摇头,他在烧热的锅里倒了些菜油,等油温稍高就把鲫鱼倒入锅中油煎,待两面有些焦黄之后,他加入清水和豆腐,一起用小火炖,正是他在江浙学到的鱼头豆腐汤。
“嗯!好香啊!”马秀来尝了一口乳白色的鱼汤,一股鲜味在嘴里回荡着,这时候的野生鱼可是原生态的,一般的人家最多也就是一锅清炖了事,哪有林默这样费油去折腾的。
林得忠升到办公室主任后,工资也调了一级,再加上现在农村的政策有所松动,所以林默家的财政改善了不少。
“鱼从哪来的?”林得忠板着脸问道,最近中央的政策开始偏离了原先的阶级斗争,一切都有重归正轨的迹象,统计局的工作也一改以前的散漫,开始统计一些经济数据。现在他身居显职,有些同事就想通过他来试探领导的口风,今天一只鸡,明天一包糖的,虽然他都给拒绝了,但他担心儿子分不清事理的收下礼物,所以才正色的问道。
“你这个人,这才当了个芝麻大点的小官,一回家就给我们娘俩脸色看,这日子还过不过了?”听到林得忠质疑自己的宝贝儿子,马秀来勃然大怒,我的儿子可是在孝顺自己的父母,你林得忠还要挑三拣四的,莫不是看着老娘没文化,又年老色衰的,想重新找个年轻有文化的?
林得忠这才觉得自己的态度有些生硬,他急忙低声说道:“哪的事啊!我这不是怕犯错误吗!这几天每天都有人送东西,虽然都被我拒绝了,可我这不是担心林默不知道轻重吗!”
“爸,这鱼是我今天早上去河边捞的。”林默把放在墙角的网兜拿过来。
林得忠接过网兜,他看着网兜的做功惊道:“林默,这是你自己做的?”现在的孩子最喜欢的就是滚铁环,但是铁环都是大人给做的,现在自家的儿子居然有模有样的做了一个网兜,这让林得忠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林默从杂物堆里提出一圈铁丝,指着断口的新茬说道:“爸,我自己用钢丝钳和榔头做的,你看。”
林得忠目瞪口呆的和马秀来面面相觑,自家的儿子越来越妖孽了,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啊?
林默干脆想着趁热打铁,于是他说道:“爸,我想承包南街的面馆。”
从江市的南街有一家国营的面馆,离大院只有三百米,至今已有二十年的历史了,每天专门经营早餐和中餐,林默记得每次自己生病的时候,父亲都会去买一碗米粉或者是面条来给自己解馋。泡在高汤里白生生的米面和红色的辣椒油,上面再撒上一把青翠的葱花,那滋味…要知道很多时候大家都是用面条来当菜下饭的啊!林默到江浙去打拼的时候,最怀念的就是这一口,可惜那边的机制米面太差,怎么也找不回童年的感觉。
七九年的从江市革委会做事很是无所谓,山高皇帝远嘛!当领导们得知面馆已是一个烦人的包袱时,脑海里总设计师的话就闪现出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于是他们就大胆的把面馆推向社会,每个月上缴一百元,政审没有问题之后,谁都可以来承包米面馆。
那年重生 第四章 我的小钱钱
“你?”林得忠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林默,你一个六岁的孩子去承包一家企业!这……
原谅林得忠吧!在七九年的时候,面馆却是可以算作成一家小企业的,它好歹也有五名员工啊!
“林得忠,你什么意思!我儿子这手艺难道就比馆子里的差?”马秀来今天和林得忠杠上了,林得忠本身长相就不差,又是这个年代稀有的高材生,升官之后总有几个女人经常给他抛媚眼,这就让马秀来不淡定了,论长相她不怕,可自己的小学学历拿不出手啊!比不得那些女人和林得忠有共同语言。
看着父母有开吵的架势,林默站在他们的中间说道:“爸,妈,咱家的条件现在说是不错,可你们不觉得就我一个孩子太少了吗?”前世的父母对于没有再多生一个孩子很是遗憾,等到他们再想生时,计划生育开始严格了,生个二胎就等着被开除吧!再加上母亲的年纪也大了,生怕难产,于是这个计划就此搁浅。
听到林默的话,马秀来偃旗息鼓,林得忠作沉思状,他们这段时间已经商量了几次,议题就是——是否给林默添个弟弟或是妹妹。
外公外婆前几天来家就催他们再生一个孩子,连在乡下的奶奶也叫姑父写信来,内容也是再给林家添一个传宗接代的娃。
“爸,妈,咱家要是再增加一个孩子的话,这工资可就不够花了啊!”林默火上浇油的加上了最后一根稻草。
其实林默家就算是再多一个孩子也不会经济窘迫,这年头的学费又低,也不用给孩子请保姆什么的,大不了日子过得紧巴点就是,只是关心则乱,于是林得忠夫妇有些凌乱了。
林得忠和马秀来相对无语,儿子都在鼓励他们生个孩子,要不…咱们就再生一个?林得忠的眼神慢慢的坚定起来。
“我和你妈每天都要上班,那么你一个孩子怎么去经营面馆?”林得忠虽然决定了再生一个孩子,可林默的想法在他看来却是荒谬无稽。
林默胸有成竹的说道:“我李兰姐啊,她不是没工作吗,正好来帮我。”
林默的外公马天禄这辈子就只生了二个女儿,一直引以为憾,俗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于是外公就给大姨马秀丽招了一个上门女婿,俩人婚后生下一子一女,这一女就是林默的表姐李兰。
李兰今年已有十八岁,也是小学毕业,平日里就是在家做做家务什么的,早就闲得浑身长毛了。
……………………
锅里的水汽蒸腾着,几根猪大骨在汤汁里上下翻滚,一个纱布包裹着调料也放在一起炖,林默看着时候差不多了,他往锅里放入一把豆芽,汤底好了。
这锅汤底从昨晚就在炉子上用小火炖着,加上林默的秘制材料,此时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前世包装厂破产清算后,无路可走的林默就开了一家面馆,可惜他用料太过扎实,半年后就不得不关门大吉,他自己也背着背包黯然去了江浙。
一碗米面最重要的就是汤底和红油,这红油也是各家都有自己的绝招,林默是用生辣椒面放进菜油和水里一起熬制,他还特地加了五香八角,等锅里的水分熬干了之后,此时的菜油已是红彤彤的一片,小火继续煎熬,直到锅面再也没有水汽升起,红油就熬制好了。
林默熟练的把米粉下入沸水中,筷子略微的搅动几下把米粉搅散,心里默数着二十秒后,林默用漏勺把米粉捞起放入准备好的碗中,浇上二勺汤,一小勺红油,最后撒上一把葱末,大功告成。
“各位,尝尝吧,看看本大厨的手艺怎么样?”六岁的林默穿着母亲做饭用的围裙,头上戴着一顶军帽,双手抱胸的看着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