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绝命爱人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七佚
容颜有一句话说的很在理,她说,程绾绾就是披着骄傲的外壳下脆弱的狼。对她而言,只有进不了她心的人和进的了她心的人,前者做再多,也是徒然,后者,即使什么都不做,也是真心相付。
所以她坚强,也脆弱,让人心疼,也让人羡慕,笑得开心,哭得痛快。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按着容颜的性子,程绾绾能够和容颜关系那么好。
各自有各自的羡慕,各自也有各自厌恶的地方,自然谁也比不得谁,谁也不比谁好或差。
容颜看穿程绾绾就像程绾绾同样熟知容颜一般。
所以程家的那些佣人,见了自家的小姐,也是十分的尴尬的,特别是程绾绾一句招呼都没打就回来了,见了面很是尴尬。
“小姐回来了”
“小姐回来了,”
从疑问句到陈述句,也不知道有没有反问句和感叹句。
“小姐吃饭了吗从哪里回来的,要不要喝点水”
然后便是一顿的客套与熟络。
“不用了,程叔呢”
程绾绾脱下了外套,找了自己的鞋子换上,倒还是可以的,还能留着自己的鞋子,不错。
“在书房呢,”
佣人局促的回了一句,然后又加上了一句,
“老爷也在书房,小姐回来有事吗”
很显然觉得自家小姐,先是问的程叔而不是自己的爸爸,觉得奇怪。
“没有,我就是回来睡一晚上,”
程绾绾笑笑,笑自己也是笑那个佣人,也是,自己回家都搞得这副样子,真是奇怪。
说来也确实,程绾绾一直不怎么回家,也没什么频繁的联系,外界都说程树森很宠这个女儿,是程氏唯一的继承人,可外界也说程绾绾和程氏闹掰了。
原因有很多,大家七嘴八舌的,真的发生了什么事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但是在佣人看来,程绾绾和程父的关系除了不太像父女关系,其他都是挺和谐的,反倒是,程绾绾和程叔更亲近一些。
程叔是程家的老人,从血缘上来说,也不算是程家人,只是早年的时候进了程家,后来被程绾绾的爷爷,也就是程树森的爸爸,认了做干儿子,再后来就一直呆在程树森的身边,替他做事,替他打点一切。程叔一直都没有结婚,说是自己原先的那个心上人,和别人跑了,跑的时候还怀着孩子,却带走了程叔半生的积蓄,后来又听说,那个女人生活过得不是很好,来找程叔哭诉后悔自己当初做的错事,程叔心软,谁知道那个女人只是利用程叔对付程氏对付程树森的,而且当年怀的孩子也不是程叔的,再后来,那个女人好像是死了,至于孩子,就不得而知了,听说还是程叔亲自动的手。
往后,程叔就再没有心仪的女子了,也没有再找人成一段商业联姻。这么些年来,一直住在程家老宅,为人很是亲厚,和程树森的严厉,一点也不像,也和程树森的薄情大相径庭。
所以,程绾绾更愿意同程叔亲近些。
“树森,真的要做的这么决吗!”
书房在二楼,程绾绾的房间也在二楼,在二楼最靠南边的地方,路过书房。程绾绾路过的时候,在门口听了一耳朵,是刻意的不是不小心。
程绾绾就是想知道他们在聊些什么或者是在密谋什么,她可以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参与不在中间扮演什么角色,但是程绾绾不能忍受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最后成为被通知的人,才有恍然大悟的感觉,然后给自己留下遗憾与后悔。
如果她知道一切,不选择做什么,那是她的选择,那么以后至少她可以告诉自己不会遗憾,如果她不知道,她只是怕她自己不够坚强,最后怪自己然后同样折磨别人。
只是,程绾绾隔着门,只是一道小小门缝,听也听不了多少,知道的也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你就是心太软,做不了决断,是他们欺我们程家太甚,”
“我是怕绾绾,怕她陷得太深,她和丽华一样,爱得纯粹又长情,怕是日后,那可是要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程叔口中的丽华,是程绾绾的母亲,也是程树森的妻子,于丽华,当年于氏的大小姐。
于丽华嫁给程树森的时候,于家同程家,门当户对,商业联姻的爱情,能有几分是真,可偏偏于丽华当了真,错把人前的虚情假意当成了人心的真情实意。后来没过几年,于家经营不善,于丽华的爸爸背了债,不愿意坐牢,便跳楼自尽了,这样的戏码,在当时有很多,很多企业经营不善的那些人,都会因为大厦倾倒那一刻的不适应与不肯背负,宁可选择去死。
可偏偏,收购于氏的是程氏企业,筹谋的那个人是程树森,于丽华深爱着的丈夫,这是程树森的爸爸交给程树森作为继承公司的第一个任务,完成了,程树森就是当之无愧的程氏企业新一任的总裁。
其实,按道理来说,并不能完全怪程树森,商业就是这样,弱肉强食,你吞我嚼,可对女人来说,死的是自己的爸爸,握着刀的那个人是自己的丈夫,总是有些牛角尖,也是人之常情。
或许这就是程叔口中说的,“爱得纯粹”吧。于丽华的爱十分的纯粹,用了自己全部的心力,完完全全,完完整整的交托给她愿意交托并且信任的男人,自然觉得对方不会辜负于他,也自然承受不住对方一点点的辜负,所以也注定了她一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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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赵曼的存在
“程叔早点休息。”
程叔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程绾绾站在门口,看着程叔下了楼,一直到他消失在转弯口,才转身看向书房里的程树森,叹了口气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进来时懂得敲门,进来后,就要把门带上,”
程树森的架子可是很大的,就喜欢端着,就像一个老学究的样子,一点也看不出来他年少时也曾是个杀人如麻的狠角色。
“家里又没有别人,我同你说的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话和事,”
程绾绾笑了笑,就是说,这个家里,不算佣人和保镖,顶多除了程绾绾和程树森,就一个程叔了,有什么呢!
再说了,刚才你们聊见不得人的话题,也没把门关好呀。
“那也要关门,这是礼貌,”
程树森一脸严肃。
“ok。”
程绾绾撇撇嘴,还是把门给带上了,关的严严实实的。
“今天怎么回来了,有事被人欺负了在外头混不下去了”
程树森拄着拐杖,走到了自己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还是没钱了”
程树森看着程绾绾这样说着,听在程绾绾耳朵里好像程绾绾是个十恶不做的败家子一样,程绾绾不免觉得委屈,自己哪有这么没出息哇。
但还是要忍住。
“我交的男朋友可是堂堂风成集团的总裁,怎么会没钱,”
程绾绾是故意在程树森面前提起程南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程树森就是不喜欢程南,刚刚知道程绾绾和程南在一起的时候,还好一些,后来就好像越来越讨厌程南,成天在她面前说程南不是个好人,不适合她。
程绾绾自然不喜欢听到这样的话,后来,也就慢慢的躲着程树森了,反正程树森每次说来说去就是这么几句话,而且摆的架子还特别的大,一张口就是教训人的语气,程绾绾最不喜欢吗,好像在程树森的眼里,没有一点是让他满意和喜欢的,包括程绾绾。
“也是,他确实是个人物,手段够狠,眼睛也够毒,要是早生个二三十年,说不定风成的版图会更大一些,”
今天倒是个例外,破天荒的从程树森的口中听到了这样一句算是夸奖的话了。
“现在也不晚。”
程绾绾得意笑了笑,靠着一边的沙发,惬意的躺了下来。
程树森看着程绾绾天真灿烂的笑,独属于她那个年纪才有的笑容,为她自己所爱着的男人而骄傲着,不禁也笑了起来。
可还是忍不住担忧,绾绾啊绾绾,人心总是险恶的。不过,只要爸爸在一日,终会保护你的,就算爸爸不在了,也会好好保护你的。
“赵曼买了近期回国的机票,是你让她回来的吗”
程绾绾突然开口问道。
刚才和容颜吃饭的时候,程绾绾接到的那条消息就是关于赵曼的。是程绾绾找人在国外盯着赵曼举动的人发来的,说是赵曼买了回南城的票,具体日期还不确定,但应该就在最近半个月左右。
程绾绾倒是觉得很奇怪。
赵曼是程树森送出国的,程树森说是为了不想让程绾绾看到赵曼,两个人见了面不舒服,因为那个时候程绾绾刚刚回国,并且因为程南的关系,打算长待下去。赵曼出国的时候,程树森对这件事情很保密,是一个星期后安顿好了才有消息传出来的,即便是后来莫毅琛找到了赵曼在国外的居所和踪迹,也没有办法。
程树森安排了好多人看着赵曼,名义上确是照顾,实则就是圈进监管了起来。这两年,赵曼身边的人,只多不减少,而且越来越神秘,起初程绾绾还担心多留了一份心,后来也没有查出什么所以然来,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恩。”
程树森点了点头,没有否认。看来他是知道的,而且是他授意的,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为什么当初你瞒着我把她送出国现在又突然松了口”
程绾绾只是觉得奇怪。之前看程树森的意思是打算让赵曼一直呆在国外的,怎么突然就松了口,打算让她回来了呢。
程绾绾倒不是担心自己,反倒是想起了容颜,那个温温柔柔的容颜,这莫毅琛也不知道是不是有病,对赵曼这样上心,一开始程绾绾还以为是程南的意思,后来才发现,莫毅琛还是最情深的人。
这个赵曼真的是!怎么就阴魂不散呢!
“怎么,才过两年就舍不得了,还是说,现在发现,不被承认的私生女比户口本上的女儿混的好多了,后悔了”
程绾绾开了开玩笑。
赵曼这些年,在国外学了个什么服装设计,大大小小的展览也参加了不少,说起来,程绾绾也是学设计的,不过她学的是珠宝设计,而且也就是随便玩玩,混个毕业而已,设计这种东西,看的是天赋与眼缘,而且烧的是钱,程绾绾也是图新鲜。
但是赵曼就不一样了,赵曼比程绾绾大了几岁,去年就毕业了,说是她毕业设计的服装被国外一家私人工作室看中了,模特展出的时候,她本人在后台又被一家娱乐公司的经纪人发掘了,说是她气质独特,清高秀丽,不张扬也不做作,在程绾绾看来,就是典型的面瘫脸。
但人家赵曼好像吃的挺开的,走了几场秀,后来又成功进了演艺圈,演了几个清高孤冷的角色,火了好长一阵子,当然也不排除莫毅琛在背后对她的捧,出道到现在,任何黑料都没有,也没有绯闻,给人的形象就是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只知埋头工作,不问凡尘俗世。
也算是走了国际圈的人了,国内的媒体当然是纷纷报道,说她的好还说她仙气十足。
程绾绾每次看到的赵曼的消息的时候,都有一种忍不住想要进军娱乐圈的冲动,妈妈的,让你们擦亮狗眼,看看什么要美,什么叫气质,什么要高冷!
但最后程绾绾还是忍住了,不为别的,就是傲娇。
“那她也只能是赵曼,姓不了我程树森的程,”
就像程树森说的这一句话。
赵曼,她是私生女,她的母亲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任凭再怎么抹白,再怎么包装,这个都是不争的事实,都是她不能够被提起的往事。
而程绾绾就是程绾绾,骄傲自信,灿烂夺目,一出生,就注定是赢家的程绾绾。
程绾绾最不明白的就是那些偶像剧里骄傲的千金小姐,明明就是骄傲的小公主,有才识,有学历,有条件,有眼界,为什么要做这些愚蠢的事情让人厌恶,去和胡同里的灰姑娘比,拿自己不擅长的去比去争,最后还丢了自己的骄傲与自信,让那些男主都讨厌你。
骄傲的白天鹅才不会因为小小的插曲,乱了自己人生的轨迹。
这就是程绾绾,她从不自卑,也不盲目的自信,她知道自己有很多缺点,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优势,她永远给人展示的都是美好坚强的一面,自己喜欢的她一定会争取,争取不到的她就放手,也很干脆,不会为了别人丢了自己的骄傲,摇尾乞怜,而她赵曼一辈子也得不到的。
这也是程绾绾不同于容颜的。
程绾绾爱程南,为程南放弃了很多,可那都是程绾绾的原则之上所能接受的,真的到了原则的底线,程绾绾就放手不要了,而容颜爱莫毅琛,丢了自己的骄傲,也丢了自己的原则。
可容颜不明白也听不得,容颜常常说的,我们还不是一样,其实我们不一样。
所以相似的故事
第十四章 程总不自觉的宠爱
顾少卿看着身边只是自己顾自己一杯一杯喝酒的程南,一直皱着眉头,而且一脸嫌弃的不允许别的人女人靠近他的样子,说是洁身自好,不如说是对程绾绾爱得长情。
要知道,有一次,程南在蝶庄谈生意,顾少卿作陪,也是一样的逢场作戏,意思意思。
程绾绾也包了个房间和容家大小姐喝酒闹腾,就在隔壁,程南谈生意程绾绾才从来不过问,也不管和自己家有没有冲突,好像只是在乎这个人而已。
全程,程南都在拿着程绾绾做借口,挡酒的借口,挡女人的借口,一句“我家绾绾要不开心的”,说的很是自然顺口,眉眼间露出的宠溺,遮都遮不住。大家都知道程绾绾是程氏企业的大小姐,得罪不起,自然不敢多说什么,只是连连夸赞,程总的深情,连连羡慕,程小姐的好福气。
可顾少卿看着这不经意间的自然与宠溺,说是最好的借口,不如说是最好的情深。
程南结束后,去隔壁接程绾绾回家的时候,顾少卿就在旁边,听见程大小姐,嘟哝了一句,好难闻的香水味,我不喜欢,连连挣扎着,闹着小脾气,不肯让他抱,不肯走。
就连顾少卿都看的出来,程绾绾是装醉,是故意的。
哪知道我们程总,也不生气,也不说话,只是自顾自的脱了自己的西装外套,领结,在程绾绾的无理蛮横的要求下,连带着自己的衬衫,就这样光着上半身,抱着程绾绾离开了蝶庄,嘴里还好脾气的哄着怀里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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